上海市“安康杯”竞赛办公室关于“班组安全建设与成果展示”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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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康杯”竞赛办公室关于“班组安全建设与成果展

示”获奖成果的表彰决定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文字号】沪工安[2012]6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安康杯”竞赛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2.10.22

【实施日期】2012.10.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安康杯”竞赛办公室关于“班组安全建设与成果展示”获奖成果的表彰决定

(沪工安〔2012〕6号)

各区、县、局(控股公司、集团公司、总公司)“安康杯”竞赛办公室:

按照全国“安康杯”竞赛办公室要求,本市“安康杯”竞赛办公室组织开展了“班组安全建设与成果展示”活动,并得到了各区县局“安康杯”竞赛分赛区办公室和各参赛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热烈响应,通过层层发动,积极组织和动员,共有85个参赛成果上报到市“安康杯”竞赛办公室。经市“安康杯”竞赛办公室初评及专家评审,宝钢股份热轧厂二热轧分厂粗精轧甲班《“照”出问题,“镜”化行为》等22个参赛成果荣获特、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现予以表彰。

希望获奖的单位戒骄戒躁,继续努力,为积极营造企业安全文化氛围作出新的贡献。

本市各“安康杯”竞赛参赛单位要以“安康杯”竞赛为载体,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化“安全生产1000班组”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企业班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附件:“班组安全建设与成果展示”获奖名单

上海市“安康杯”竞赛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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