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经营管理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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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经营管理责任书

甲方:四川省科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乙方写的承诺书(附后),甲方本着遵循互利、互惠、实事求是、平等和诚信的原则,将四川省科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本责任书,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负责四川省科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经营管理,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乙方依法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行承担四川省科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债权债务及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二、内容及范围:负责贵州省内的建设工程投标及建筑活动经营。

三、乙方承包期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止。在承包期限内,每年月日前向甲方缴纳下一年工作指导费万元,乙方经营所产生的国家相关税金(含所得税)及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

四、甲方职责:

1、公司五大证件和人员证件由

2、负责监督乙方的投标、工程质量、工程技术、施工管理及安全检查等工作。

3、负责协调各分公司之间相关资料的使用(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负责管理、组织乙方提供的各类人员培训,有关资格证书的办理及各类人员继续教育等工作(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有权对本分公司的一业务进行考核,如发现业绩太差,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

五、乙方职责:

1、对分公司的工作全面负责,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工程中标后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义务。

2、全面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负责结算工程造价的一切税款,缴纳的税费凭证交甲方存档,同时每年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不少于万元,交回企业所得税万元(玄滩地税所)。

3、负责分公司范围内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和质量安全事故的费用。

4、负责分公司经营所需一切费用。

5、乙方必须服从公司的有关管理制度,配合、执行公司布置相关工作任务。

6、公司的资质证书等有关证件每年必须交回公司年检。

7、乙方所承接的每个工程项目,在获得中标通知书和签订施工

承包合同后,随即交原件一份给甲方存档,其竣工验收的一整套资料需多备一份交甲方存档。

六、有关费用:

1、乙方在约定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投标及建筑活动经营时,每年向甲方缴纳工作指导费万元。

2、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上缴所有国家规定的税、费。

3、甲方到乙方指导相关工作的差旅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报销。

4、乙方必须保证公司基本账户上有万元及以上的流动资金作为乙方的质量安全保证金。

5、甲方派住分公司负责财务、印鉴、资质证件管理人员一名,该人员的工资、食宿、差旅费、通讯费等由乙方负责。工资在每年11月20日前向总公司缴纳其下年的工资万元。

七、债权债务:

1、乙方在责任书期间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承接的项目所涉及的工人工资、物资、债权、债务、工程质量、安全、材料等发生的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3、甲方经营中所涉及的与乙方无关的债权债务及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由甲负责解决。

八、担保:乙方须找1个有注册资金万元的企业作担保(担保另行签订附后)。

九、本责任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确认。

十、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责任书义务履行完后自行作废。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人代表:(签字)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承诺书

四川省科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为四川省科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自愿承担公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业务活动风险和责任(包括经济损失赔偿、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为保障公司利益,特承诺如下:

一、工程质量:严格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施工。按施工合同的质量要得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否则造成的工切损失由承诺人承担。

二、劳动关系:四川省科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自行组织各类施工管理人员及工人的聘用和解聘,概由四川省科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负责。

三、安全责任:按《安全生产法》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保证安全生产。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诺人承担(包括各级行政部门对企业和他人的罚款、工伤损害赔偿、人身伤害赔偿等)。

四、工期:严格按施工合同约定工期,保证完成,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诺人承担。

五、税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及时足额交纳有关税费及应交纳给公的相关费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诺人承担。

六、合法、诚信经营:承诺人保证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承诺人

违法经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包括经济、名誉、信用等),由承诺人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承诺人经营中产生的一切经济责和法律责任,由承诺人负责承担(包括民工工资、经营中的租赁、材料等其他债务)。

七、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章、规定,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如因违反,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承诺人承担。

八、担保:为保障本承诺书各项承诺的实现,承诺人自愿以自有财产作为担保。担保人愿意为承诺人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承诺涉及的各项费用、损失及其孳息和追款的损失(包括律师费)等。承诺人身份证明文件、担保财产清单及担保人身份证明文件作为本承诺书附件。

1、附承诺人身份证复印件、担保财产清单并经承诺人和担保人双方签字。

2、附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本人签字。

承诺人:(签字)联系电话:

担保人:(签字)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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