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一、仪表仪容(一)坚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二)着装要整洁大方。
工作期间,男同志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 ;女同志不准穿奇装异服。
(三)仪表要端庄,男同志不留长发和蓄胡须;女同志不浓装艳抹和烫奇异发型。
二、工作纪律(一)严格按照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所规定的时间签到,不得无故迟到和早退。
(二)不准随便串岗、离岗,不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不说不利于工作的话。
(三)工作期间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或看电影,不浏览与工作无关的资料或网站;不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等。
(四)经常维护微机,不利用微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下班离岗前要关好微机,保障其安全。
(五)工作人员如有事需请假,要向中心主任请假。
办完事情之后,应立即销假,返回工作岗位。
(六)工作人员外出办事、出差、参加会议前要及时与中心沟通,并将岗位工作交给主管领导或同事代理。
三、工作环境(一)桌椅橱柜及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不准堆放杂物。
(二)保持地面干净整洁,痰入盂,纸入篓。
(三)橱柜内文件要分类整理摆放整齐。
(四)花草摆放有序,并要管护好。
四、待人接物(一)待客要文明礼貌,以诚相待,热情迎送,行为得体。
(二)必须使用“文明用语”,禁用“工作忌语”。
(三)标准礼貌常用语:
您好、请、对不起、请原谅、不用谢、再见。
五华区文化旅游局行政审批内部管理制度及行政执法内部管理制度
五华区文化旅游局行政审批内部管理制度及行政执法内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五华区文化旅游局行政审批工作,提高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内部管理制度。
二、工作职责1.文化旅游局行政审批处负责文化旅游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文化市场经营许可、文化演出许可、旅行社许可等。
2.文化旅游局行政审批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与评估,并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审批决定。
三、申请流程1.申请人准备申请材料,并将材料提交给行政审批处。
2.行政审批处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核。
如发现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审批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要求其补正或修改。
3.行政审批处完成初步审核后,需要组织专业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详细评估,评估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资质、管理能力、设施条件等。
4.评估完成后,行政审批处将评估结果提交给行政审批领导。
行政审批领导根据评估结果,作出审批决定。
5.行政审批处应在法定时限内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并提供后续的服务。
四、监督管理1.行政审批处应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个案件进行登记和归档,确保审批过程的透明度和可查性。
2.行政审批处应定期对审批工作进行自查和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提供整改报告。
3.行政审批处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并根据监督要求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情况。
五、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行政审批处将依据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同时,如果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行政审批处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本内部管理制度由文化旅游局行政审批处负责解释和修订,并经局领导批准后生效。
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五华区文化旅游局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内部管理制度。
二、执法职责1.文化旅游局行政执法处负责文化旅游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侵权盗版、非法交易等行为。
2.文化旅游局行政执法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行政执法手段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和处罚。
行政审批服务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秩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审批服务局全体工作人员,以及与行政审批服务局业务相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行政审批工作依法、公开、公平、公正、高效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行政审批服务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若干名,下设综合办公室、业务审批科、信息管理科、投诉督查科等科室。
第五条行政审批服务局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二)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统一受理、审查、决定和送达。
(三)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进行优化,提高审批质量。
(四)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审批工作的规范、高效。
(五)负责处理行政审批过程中的投诉举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行政审批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章工作流程与规范第六条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应遵循以下工作流程:(一)申请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要求者予以受理。
(二)审查审批: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
(三)决定送达:对审查合格的申请材料,依法作出批准、不予批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四)跟踪服务:对审批结果进行跟踪服务,确保审批事项顺利实施。
第七条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应遵守以下规范:(一)依法行政: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二)公开透明: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过程、审批结果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廉洁自律:严守职业道德,抵制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四)热情服务:积极主动为申请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四章信息化管理第八条行政审批服务局应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电子审批。
行政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规范行政服务流程,提高行政效率,保障公民和企业办事利便,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行政服务中心是政府为提供便民、高效的行政服务设置的机构,是重要的政府公共服务窗口。
第三条行政服务中心依法履行职责,服务对象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四条行政服务中心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办事透明、高效、便民,提供优质的行政服务。
第五条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确保行政服务工作公正、公开、便民。
第六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质量保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满足群众的需求。
第七条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工作由中心主任负责,具体事务由中心办公室负责协调执行。
第八条行政服务中心设有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牵头,成员包括各科室负责人,进行重要决策和协调工作。
第二章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内容第九条行政服务中心主要提供以下服务:(一)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二)政府政策咨询服务;(三)政府公共信息服务;(四)政务文书服务;(五)其他与行政事务有关的服务。
第十条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注册、证照办理、人才引进、税收服务等。
第十一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服务标准、服务时间等信息,方便服务对象查询和咨询。
第十二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投诉举报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服务质量。
第三章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流程第十三条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流程包括服务申请、材料受理、审批审查、领取结果等环节。
第十四条服务申请环节,服务对象向行政服务中心提出办理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
第十五条材料受理环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需补充材料,应当及时告知服务对象。
第十六条审批审查环节,行政服务中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审查,如需进一步了解情况,可以要求服务对象提供相关资料或补充说明。
第十七条领取结果环节,服务对象凭证明材料领取办理结果,如有异议,可向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申诉。
审批中心工作制度
审批中心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审批中心的行政效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工作时间1. 审批中心的工作时间为工作日,每天9:00至17:00,中午12:00至13:00为工作人员就餐时间。
2. 特殊情况下,审批中心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并向社会公告。
三、工作内容1. 审批中心的主要工作是对各类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核、审批和管理。
2. 审批中心应当依法依规履行审批职责,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确保审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3. 审批中心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确保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人员1. 审批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勤勉尽责,热情服务。
2. 审批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按时到岗,服从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3. 审批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礼貌待人,耐心解答疑问,提供优质服务。
五、服务对象1. 审批中心的服务对象为申请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企业和群众。
2. 审批中心应当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3. 审批中心应当加强与服务对象的沟通和联系,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提升服务水平。
六、审批流程1. 审批中心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审批流程,明确审批环节和时限。
2. 审批中心应当加强对审批流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审批工作的高效、公开、公正。
3. 审批中心应当及时反馈审批结果,对审批不通过的,应当告知理由,并提供申诉渠道。
七、内部管理1. 审批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 审批中心应当加强对审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审批工作的正常运行。
3. 审批中心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机制,提高审批工作的协同性。
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制度
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局行政审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方便申请人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市、县人民政府推行“阳光政务”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局行政审批的实施,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局设立统一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统一送达行政审批决定的XX县安监局政务服务窗口(以下简称“窗口” ),窗口设在XX 县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和本局办公室。
窗口负责人由本局办公室负责人担任。
窗口工作人员由毕金福担任。
第四第本局确定办公室负责人作为联系XX县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督办行政审批内部流转的行政审批工作联络员。
第五条本局局长对行政审批工作负总责。
本局确定的分管局领导负责本局的行政审批工作,并领导窗口的工作。
本局其他科室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窗口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第六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纪律观念,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和正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服务中心的各项规定,搞好服务。
第二章行政审批实施程序第一节受理第七条本局采取设置电子触摸屏、公告栏等方式在办公场所长期公示以下内容:(一)部门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及主要领导姓名;(二)窗口的名称、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及其工作人员的姓名;(三)服务承诺及投诉渠道;(四)行政许可项目及其内容;(五)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六)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七)行政许可条件;(八)申请材料;(九)申请表格及申请书;(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十一)行政许可申请决定;(十二)行政许可程序;(十三)行政许可办理时限;(十四)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十五)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十六)行政许可收费;(十七)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本局工作人员须给予说明、解释,向申请人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第八条本局的行政许可事项,由本局服务中心窗口或者本局办公室负责受理。
审批窗口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批窗口人员管理,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公正、透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所有审批窗口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审批窗口人员的行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行政审批工作的高效、廉洁运行。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审批窗口人员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审批政策,确保审批工作的合法、合规、合理;2. 认真履行审批职责,对审批事项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审批质量;3. 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提高办事效率;4. 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处理群众投诉,及时解决问题;5. 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适应工作需要。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五条审批窗口人员应具备以下工作要求:1. 态度端正,热情服务,主动了解群众需求,耐心解答群众疑问;2. 严谨细致,认真审查审批材料,确保审批质量;3.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4. 服从组织安排,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5. 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六条审批窗口人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1. 平时考核: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2. 年度考核:根据平时考核结果,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第七条对表现优秀的审批窗口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违反规定的,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本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如下:一、工作纪律1. 审批窗口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审批政策,确保审批工作的合法、合规、合理;2. 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提高办事效率;3.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廉洁自律;4. 服从组织安排,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5. 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行政内部审批管理制度
行政内部审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行政内部审批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行政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效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审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各单位的行政内部审批管理活动。
所有相关工作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行政内部审批管理应当遵循依法行政、公正公平、高效便捷、服务为本的原则,确保审批程序合理、结果合法,并保证信息安全。
第四条公司设立行政内部审批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公司行政内部审批工作的统一规划、协调、管理和监督,会议每季召开一次。
第二章行政内部审批的基本要求第五条行政内部审批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一)合法依据。
所有审批活动必须建立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符合相关规定。
(二)权责统一。
明确审批人员的权责,保证审批人员的行为符合职责,责任清晰。
(三)程序规范。
审批程序应当合理、简便,保证审批结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避免程序延误、违规操作。
(四)信息公开。
行政内部审批结果应当及时向相关人员公开,并建立审批结果档案。
第六条行政内部审批应当严格区分不同审批事项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采取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事务按时得到处理。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审批机制,加强对各项知识产权事务的审批管理,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权益。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对外协议审批机制,加强对各类对外协议的审批管理,规范公司与外部单位的合作和交流。
第三章行政内部审批的程序和要求第九条行政内部审批程序应当包括申请、审批、复核和登记等环节,具体流程如下:(一)申请阶段: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提交相关材料。
(二)审批阶段:审批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做出审批决定。
审批人员应当保持独立、客观的态度,不能受到任何个人或利益的干扰。
(三)复核阶段:复核人员对审批结果进行核实,确保审批程序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四)登记阶段:公司应当对审批结果进行登记并建立档案,便于查阅和监督。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管理制度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政府行政审批工作的公正、透明、高效,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窗口人员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各类申请人在办事过程中受到热情周到的服务。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的管理。
第四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保守国家机密和单位商业秘密,不得泄漏申请人的个人隐私。
第五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应严守请托和索贿纪律,不得收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利益。
第六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应严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玩忽职守。
第二章窗口人员的岗位设置第七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窗口人员的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窗口人员的岗位设置应综合考虑申请量、复杂度、审批周期等因素,合理分配工作量。
第九条窗口人员的岗位设置应充分考虑人员技能和资质要求,确保窗口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
第三章窗口人员的管理政策第十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的管理应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激励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一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窗口人员招聘、培训、考核、激励和约束等管理制度,确保窗口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应定期组织培训,提升窗口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保障窗口工作质量。
第十三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的考核应综合考虑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的绩效,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
第十四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应建立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窗口人员进行奖励,激励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十五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的约束应采取严格的监督和管理措施,确保窗口人员遵守规章制度并正确履行职责。
第四章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的职责和义务第十六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受理承办各类行政审批业务,负责对法定材料进行初审;2.向申请人提供详细且准确的审批材料和流程信息;3.积极协助申请人解答疑问,及时反馈审批结果;4.遵循审批工作程序和规定,确保审批工作的高效运行。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3篇)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为加强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档案管理,逐步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根据《____档案法》以及上级档案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范围(一)国家、省、市下发的各类文件。
(二)中心领导参加各类会议带回的主要文件材料;中心文件、____、领导讲话、工作总结等;照片、音像资料。
(三)中心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
(四)中心人员档案、名册、奖惩及调动等资料。
(五)中心的业务资料、统计报表。
(六)中心的考勤、考核记录。
(七)其它应归档的文件资料。
二、归档要求(一)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收集齐全、完整,卷宗质量符合有关规定。
(二)凡归档的文件资料一律采用碳素或蓝黑墨水书写,对已破损、字迹褪色及使用圆珠笔书写的重要文件,要及时修复或复制后归档。
(三)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按照文件形成规律和保持文件之间历史联系分类、立卷,使案卷能正确反映本部门活动的基本面貌,便于保管和利用。
(四)归档卷宗封面的各个项目均应填写清楚,卷宗要按一定的次序系统排列,并按有关规定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
三、档案的保管和使用(一)中心档案库房和橱柜要有防盗、防火、防密、防潮等措施,确保档案资料安全。
(二)库房内的档案必须按档案门类从上到下、从左到右分类排列,并编制存放索引,便于查找。
(三)秘书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档案的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补救,对破损或变更的档案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他技术处理。
(四)为保护库房内整洁、美观,不准堆放与档案、资料无关的杂物,并定期对库房进行清理。
(五)中心人员借阅、复印中心档案室资料,须经秘书处批准;外单位人员查阅(不外借)、复印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秘书处同意。
(六)使用者必须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拆卷、撕页、污损或在文件上勾划、涂改;查阅时不许吸烟、喝水;借阅的档案应切实保管好,不许转借,不得遗失,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考勤制度请假制度
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考勤制度请假制度为了规范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人事管理,特制定以下考勤制度和请假制度。
一、考勤制度1.考勤时间:(1)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为上班时间,下午至18:00为下班时间。
中午12:00-13:00为午休时间。
(2)迟到早退:若员工迟到超过15分钟或早退,按旷工半天计算,迟到或早退时间不满15分钟按半小时计算。
2.考勤方式:(1)签到签退:员工每天上班前应在考勤系统上签到,下班后签退。
(2)外勤考勤:外勤人员需要在外勤任务结束后,向直属主管报备,请假后方可离开工作地点。
3.请假销假:(1)请假类型: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假期,具体请假事由需提前向直属主管请示。
(2)请假程序:员工请假需提前至少一天向直属主管提出书面请假申请,由主管审批后,填写请假单,并在考勤系统上进行请假登记。
(3)请假规定:A.事假:员工可根据自身需要,提前至少一天向直属主管请示并填写请假单。
B.病假:若发病需请假,员工应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并在病期结束后重新向直属主管提出销假申请。
C.婚、产、陪产假:员工需提供结婚证、医院开具的产检单或相关证明,并提前一个月向直属主管请示。
4.考勤记录:(1)考勤纪录: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将建立考勤记录,记录每位员工的签到、签退时间,迟到早退情况,以及请假记录等。
(2)考勤统计:每月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将进行考勤统计,对每位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评估,并进行奖励或处罚。
1.请假天数:(1)事假:员工请事假的天数不得超过3天,需提前至少一天请示并填写请假单。
(2)病假:员工请病假需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病假天数根据病情决定,需提前请示。
2.请假流程:(1)员工请假需提前至少一天向直属主管提交书面请假申请。
(2)直属主管审批,请假申请需在2小时内进行审批,并通知员工请假是否通过。
(3)请假通过后,员工需填写请假单,并在考勤系统上进行请假登记。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三项制度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三项制度行政审批服务管理三项制度一、预先指导制度各相关部门受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前,要开展针对性的预先指导工作,切实提高申报精准率和审核通过率。
(一)实施主体承办审批服务的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审批服务首席代表牵头做好本部门预先指导工作。
涉及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由该事项牵头部门启动联办机制,组织各相关部门首席代表联合开展预先指导。
(二)事项清单和服务流程根据企业、群众实际需要,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制定和动态更新预先指导清单,并按以下流程组织实施:1.通过服务“一张网”、审批服务窗口和来电来信来访等渠道,按照首问负责制原则及时获取有关项目申报信息。
3.根据确认情况,审批服务首席代表第一时间开展预先服务指导,问题较为复杂,首席代表无法独立完成的,协调本部门相关力量实施预先指导。
4.事项涉及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本部门无法独立完成的事项,应及时提请该事项牵头部门启动联办机制,明确牵头人、预先指导人、项目帮办人和具体任务要求,组织各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预先指导工作,涉及到政策审查、现场勘察、技术审核、检测检验等措施的,各相关部门应按规定时间规定要求落实好,并及时向牵头部门反馈相关情况。
二、联审会办制度各相关部门在实施审批服务过程中应加强联审会办,推进审批服务效能不断提速。
(一)常规联办。
事项涉及现场勘察、技术审核、检测检验等专业审查内容,审批窗口无法独立完成的,由该部门窗口通过服务网推送至后方机构,按照规定的审批流程和时限要求实施联动办理,并及时反馈结果。
行政审批权限相对集中行使后,由原主管部门承办划出事项专业审核等措施的,行政审批局相关窗口通过政务服务网推送主管部门具体承办机构,按照规定的审批流程和时限要求实施联动办理,并及时反馈结果。
(二)部门联办。
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由牵头部门制定联办事项清单(包括事项名称、承办单位、办理时限、材料目录等内容),按照“并联+串联”模式嵌入行政审批服务流程,优化固化在政务服务“一张网”上,实行线上线下联动办理。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范文(5篇)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的收集、归档、利用和保管,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及时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和法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
第三条中心依法对其管理范围内的档案负有全面责任,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档案管理工作应该向群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保护公民和法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要求管理档案。
第二章档案的归档和保管第六条中心应当建立档案收集、归档和保管的流程和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档案应当按照分类和编目的原则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便于检索和利用。
第八条档案应当采取电子化或者纸质化的形式进行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第九条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保管,过期的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转移或者移交。
第十条档案保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禁止私自调阅、复制或泄露档案内容。
第三章档案的利用第十一条中心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政策,规范档案的利用。
第十二条档案的利用应当符合实际需要,服务于中心的工作。
第十三条档案的利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确保档案的准确和安全。
第十四条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档案的保密要求,禁止私自泄露档案的内容。
第四章档案的整理和销毁第十五条中心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六条档案的整理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私自丢弃、毁坏或篡改档案。
第十七条档案的销毁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五章监督和责任追究第十八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监督制度,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
第十九条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中心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中心应当及时处理和解决相关的档案管理问题,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行政_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管理,提高行政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心是政府设立的综合性服务平台,负责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服务。
第三条中心的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行政行为。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服务事项、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便民、高效原则: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服务效率。
(四)责任追究原则: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第四条中心内设办公室、业务受理科、审批科、咨询投诉科、后勤保障科等职能部门。
第五条办公室职责:(一)负责中心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负责中心内部文件的起草、审核、印发等工作。
(三)负责中心人事、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四)负责中心与上级部门、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第六条业务受理科职责:(一)负责接收、审核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申请。
(二)负责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批、发放等手续。
(三)负责对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第七条审批科职责:(一)负责对审批事项进行审核、审批。
(二)负责审批事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解释。
(三)负责审批事项的跟踪、督促。
第八条咨询投诉科职责:(一)负责解答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疑问。
(二)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投诉。
(三)负责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第九条后勤保障科职责:(一)负责中心办公场所的维护和管理。
(二)负责中心设备、物资的采购、保管、使用等工作。
(三)负责中心的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工作。
第三章服务事项与流程第十条中心服务事项包括:(一)行政审批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登记等。
行政审批服务规章制度
行政审批服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行政审批服务改革步伐,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行政机关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涉及到行政审批服务的领域及范围。
第三条行政审批服务应当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宗旨,规范行政审批办理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四条行政审批服务应当依法行政,加强诚信建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五条行政审批服务应当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不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创新,为建设法治高效、廉洁的政府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行政审批服务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六条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合理设置,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内部分工合作,形成高效、便捷的工作机制。
第七条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或部门,统一负责具体行政审批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人员队伍,确保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应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行政审批工作的整体合作机制,避免出现工作交叉和数据重复等情况。
第九条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登记、审批、答复、监督等制度,确保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第十条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审批事项的公开透明。
第三章行政审批服务程序第十一条行政审批服务程序应当遵循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违法操作。
第十二条行政审批服务程序应当合理简便,规范统一,确保审批事项的便捷高效办理。
第十三条行政审批服务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应当设立明确的时限要求,确保审批事项的及时办理。
第十四条行政审批服务程序应当实行电子化管理,推广应用信息化技术,提升审批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五条行政审批服务程序的各个环节应当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审批事项的安全可靠。
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审批事项管理与监
04
督
审批事项清单管理
清单制定
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应制定审 批事项清单,明确各项审批事项 的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时 限等要素,确保清单内容完整、
准确。
清单公示
审批事项清单制定后,应在行政 审批管理服务中心的网站、办事 大厅等渠道公示,方便公众查询
和了解审批事项相关信息。
清单更新
工作流程与规范
03
审批事项分类与编码
审批事项分类
对审批事项进行合理分类,如按性质、 按重要性等,确保同类事项具有相似性 。
VS
审批事项编码
为每个审批事项分配唯一编码,方便管理 和查询。
审批事项办理流程
01
02
03
申请与受理
明确申请材料和受理条件 ,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符 合要求。
审查与决定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 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然 后作出审批决定。
风险评估
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评估,分析其发生的可能性 和影响程度,为采取应对措施提供依据。
3
风险应对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规避、降 低或转移风险,确保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的稳 定运行。
内部控制设计与执行
内部控制设计
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各项业务 活动的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
指负责集中办理行政审批 事项的服务机构。
“内部管理制 度”
指中心为规范内部管理而 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员工”
指在中心工作的正式员工 、试用期员工、实习生等 。
“领导”
指中心主任、副主任及其 他领导班子成员。
“部门负责人 ”
指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如综合部负责人、业务部 负责人等。
行政审批内部监督管理制度.docx
行政审批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标题:行政审批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摘要:行政审批是一项重要的行政管理活动,对于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行政审批的特殊性,容易出现腐败、不公平等问题,因此,建立健全的行政审批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制度的必要性、目标、主要内容和实施方式等方面进行阐述,旨在为行政审批内部监督管理提供参考。
一、制度的必要性作为一项重要的行政管理活动,行政审批的公正、高效与透明性直接关系到政府形象和社会信任。
仅仅依靠外部监督是远远不够的,内部监督制度的建立就显得尤为重要。
行政审批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预防、发现和纠正行政审批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增加审批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目标行政审批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的核心目标是确保行政审批活动的公正、高效、透明和廉洁。
通过建立规范的程序和制度,减少和消除腐败行为,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益,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内容1. 建立健全的审批制度和标准:明确审批程序和标准,规范审批人员的行为,确保公平公正的行政审批结果。
2. 提高审批人员素质和职业道德:加强审批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使其能够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
3.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行政审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确保程序的透明、规范和公正。
4. 强化信息公开和参与:提高行政审批信息的公开度,加强社会各方面对行政审批活动的监督和参与,推动行政审批的民主化和阳光化。
四、实施方式1. 加强内部监督机构建设:设立专门的行政审批内部监督机构,配备专业的监督人员,负责行政审批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2. 完善监督措施和手段:针对行政审批的各个环节,采取有效的监督措施,如随机抽查、定期检查和专项审计等。
3. 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投诉举报机制,提供便捷渠道供社会各界举报行政审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 加大惩治力度:对行政审批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腐败行为,依法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形成威慑效应。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六篇)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烟台市牟平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规章制度一、会议制度(一)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议1、参加人员。
领导班子成员。
必须时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参加。
2、时间。
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工作需要时,可临时确定召开。
3、会议内容:(1)研究贯彻上级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指示、政策。
(2)研究落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要事项。
(3)研究以“烟台市牟平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和“____烟台市牟平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委员会”名义起草的重要文件。
(4)研究审批中心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5)研究各科室日常重要工作。
(6)研究审批中心财务及其他需要研究的行政管理工作。
(7)领导之间互通工作情况。
(8)党委成员____会(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9)其他需办公会研究的事项。
(二)室务会1、参加人员。
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的负责人。
2、时间。
通常每月召开一次,遇有急需研究的重要事项,可临时确定召开。
3、会议内容:(1)学____、省、市、区委和政府下发的重要文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讨论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大事项。
(2)回顾总结当月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月工作任务。
(3)研究中心和各科室协调的有关工作任务。
(4)讨论中心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阶段性重点工作。
(5)应由室务会讨论研究的其他工作。
(三)党支部会议1、参加人员。
中心管理办公室党支部成员,党支部书记主持。
2、时间。
一般一个月召开一次。
工作需要时,由党支部书记临时确定召开。
3、会议内容。
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支部工作、党员活动内容及党员纳新问题。
(四)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中心党员大会)1、参加人员:全体党员2、时间。
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工作需要时由中心党委临时决定召开。
3、会议内容。
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党课、过____生活,党员纳新表决。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加强档案的安全保存和利用,保障行政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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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一、仪表仪容
(一)坚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二)着装要整洁大方。
工作期间,男同志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女同志不准穿奇装异服。
(三)仪表要端庄,男同志不留长发和蓄胡须;
女同志不浓装艳抹和烫奇异发型。
二、工作纪律(一)严格按照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所规定的时间签到,不得无故迟到和早退。
(二)不准随便串岗、离岗,不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不说不利于工作的话。
(三)工作期间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或看电影,不浏览与工作无关的资料或网站;不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等。
(四)经常维护微机,不利用微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下班离岗前要关好微机,保障其安全。
(五)工作人员如有事需请假,要向中心主任请假。
办完事情之后,应立即销假,返回工作岗位。
(六)工作人员外出办事、出差、参加会议前要及时与中心沟通,并将岗位工作交给主管领导或同事代理。
三、工作环境
(一)桌椅橱柜及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不准堆放杂物。
(二)保持地面干净整洁,痰入盂,纸入篓。
(三)橱柜内文件要分类整理摆放整齐。
(四)花草摆放有序,并要管护好。
四、待人接物
(一)待客要文明礼貌,以诚相待,热情迎送,行为得体。
(二)必须使用“文明用语”,禁用“工作忌语”。
(三)标准礼貌常用语:您好、请、对不起、请原谅、不用谢、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