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设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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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设备管理规定
F3主办
2015年3月10日订定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计算机设备是指本公司配置的用于生产、办公需要的个人操作终端设备,是公司进行信息化生产作业不可或缺的工具。
第二条为规范计算机设备管理,明确计算机设备管理职责,保证正常生产、办公需要,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本规定名词定义
第三条计算机管理员:信息系统处计算机维护人员。
第四条计算机操作人员:终端设备使用人员(个人、用户等)。
第五条个人操作终端设备:台式机、笔记本、打印机(不含影印机),不含工控机、电控、程控、仪控等制程类计算机。
第三章适用范围
第六条本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计算机管理员及计算机操作人员。
第四章职责
第七条信息系统处职责
一.负责计算机硬件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计划审批、安装调试、转资;
二.负责对各部门计算机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维修、考核;
三.负责计算机备配件与消耗品的核定与发放;
四.负责计算机病毒防护的措施制定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计算机操作人员的指导与培训。
第八条使用单位职责
一.计算机使用单位直接负有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管理以及正确使用与安全
运行的责任;
二.计算机出现软、硬件故障时,用户应及时与专业部门联系;
三.计算机修理所需备配件由使用单位开领料单领取,所需维修费用由使用单
位承担。
第五章计算机软件标准化
第九条计算机在交付员工使用之前,计算机管理员必须将其软件系统按标准化软件列表进行统一安装配置。
第六章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
第十条计算机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的安装均由计算机管理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安装、卸载及更改。
第七章计算机领用登记
第十一条购置的计算机设备由计算机管理员办理安装、验收手续,办理入库手续。
计算机管理员负责保管相关的操作手册和驱动光盘等资料。
第十二条员工领用计算机需先在计算机管理员处登记,当员工调动或离职进行工作交接时计算机管理员将对计算机配置进行核查,如配置不对或部件缺失,
员工必须按价赔偿。
第八章计算机使用职责
第十三条计算机设备使用责任到人,不得交换或者借给其他人员使用;
第十四条员工严禁使用非公司的传输介质;
第十五条笔记本出厂使用必须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请示,获得批准后,在计算机管理员处登记,方可带出使用,严禁私用;
第十六条不得私拆、维修计算机,遇到故障不能简单排除的要及时联系计算机管理员进行报修,交信息系统处办理维修事宜。
第九章定期更换/报废/新增
第十七条计算机因损坏、老化或性能等问题不能正常使用的,按公司流程申请更换,由计算机管理员鉴定确认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报废手续。
第十八条报废条件
一.折旧期已过(目前为八年),账面已折旧的计算机设备,其主要部件损
坏或一次性修复费超过目前市场同类同档次产品价格30%;
二.因过频使用自然磨损造成设备部件同步老化,硬件设备发生频繁(有
维修记录)无法继续使用;
三.因雷击、火烧、爆炸、水浸、腐蚀、摔压等事故造成设备严重损坏,
无法修复或一次修复费超过目前市场同类同档次产品价格50%;
四.因技术进步,原有设备明显落后,功能过低,不能满足业务需求,不
宜或无法使用。
第十章计算机设备的报废审批工作
第十九条需要报废的计算机设备由各部门设备保管人提出申请,提交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批;
第二十条信息系统处对申请报废的计算机设备进行账务核实、运行测试和故障损坏情况分析,确认可进行修复、改装,估算修复、改装费用;
第二十一条对存有程序、数据或资料的计算机设备的存储介质进行清除,防止失密。
第十一章新进员工计算机配置
第二十二条新进员工配置计算机,优先以备机提供。若无备机提供,则依人力资源处所提供的新进员工表为准,提出采购计算机的需求,再由信息系统处
依据现状提出采购规格。若有其他特殊采购需求者,则由需求单位提出
规格需求,再由信息系统处审核。
第十二章计算机设备临时性需求申请程序
第二十三条为达成公司资源运用最大化,视情况,进行临时性计算机设备调配。第二十四条当计算机设备临时发生故障或某些项目需临时使用计算机设备时,可由信息系统处协调相关单位,进行设备调配。但事后仍须以书面方式说明
设备调配的原因,以利日后追踪与核查。
第二十五条上述信息设备调配期间,该设备的保管人必须更改为实际使用人员。第二十六条设备调配作业时间,以不超过一个月为原则。如需延长调配时间,信息
系统处必须进行临时性提案,并依据采购权限进行核准后,方可延长。
第十三章 PC/NB年度统一采购
第二十七条信息系统处根据公司各部门业务需求和岗位需要,申报计算机设备需求,经企划部门副总经理同意,交供应业务部门采购。
第二十八条信息系统处每年度依据各部门的相关设备需求数据,进行各项资料设备需求统计与分析,制定次年度预算。
第二十九条信息系统处执行年度计划时,若因故必须变更计划内容,则可由信息系统处视状况需要进行适当调整。但事后仍须以书面方式说明计划变更的
原因,以利日后追踪与审核。
第三十条信息系统处执行年度计划时,必须尽可能将成本控制于该计划预算中。若因故必须超出预算额度,则须由信息系统处以书面方式进行说明,并依据
采购核决权限进行核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四章处罚细则
第三十一条处罚目的
为了更好的规范公司管理秩序,为所有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计算机管理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应切实担负起管理职责,对违反公司计算
机设备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
第三十二条检查
一.信息系统处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月抽查;
二.检查内容:设备维护及保养状况;
第三十三条处罚
一.有以下行为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一)私自拆除计算机设备及破坏计算机设备的;
(二)因使用不当导致计算机数据丢失的;
(三)在计算机上玩游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宜的;
(四)私自安装和工作无关程序和文件的;
(五)私自盗用他人IP、破坏或危及到他人设备和数据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