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西苗族传统文化变迁的历史原因及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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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卷第5期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Vol.22No.5 2002年9月 J ournal of Sou th-Cen tral University fo r Nationalities(Hu 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 Sep.2002

鄂西苗族传统文化变迁的历史原因及表现

王 平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委民族研究所,湖北恩施445000)

摘 要:苗族迁鄂后,其传统文化在文化传播、文化涵化、发明创新、迁徙方式和分布格局、自然地理环境和社会变革等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发生了深刻的历史变迁,逐渐融合成鄂西的地域文化,成为鄂西多元地域文化的组成部分。鄂西苗族传统文化的变迁,在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文化模式中都有突出的表现。

关键词:鄂西苗族;传统文化;变迁;历史原因;表现

中图分类号:K892.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439(2002)05-0047-04

鄂西苗族是由迁入酉水流域的古代“三苗”后裔和迁鄂的湘西、黔东北苗族两部分构成的少数民族,和土家族、汉族等民族交错居住,呈现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格局。苗族迁鄂后,其传统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文化模式都不同程度地发生了变迁。本文将从不同的视角探讨鄂西苗族传统文化变迁的历史原因及表现。

一、文化传播和文化涵化导致鄂西苗族传统文化中新文化大量增加,促使其传统文化发生变迁

(一)文化传播促使鄂西苗族自愿借取汉族、土家族的文化特质,是导致其传统文化中新文化大量增加的主要原因。

从苗族迁鄂的时间上看,可分为“远源”和“近源”。鄂西苗族的“远源”是早期迁入酉水流域的“三苗”后裔,俗称“老苗子”。古代的湖北一直是苗族先民活动的主要地域之一。传说时代,炎黄战胜蚩尤以后,九黎部落部分退回南方,建立三苗部落,主要活动于江淮、荆州一带。夏禹时,三苗战败,其遗众一部分迁入鄂西酉水流域,和土著的巴人相互杂居,以后多数融入土家族之中,只有一少部分苗族延续至今。[1]延续至今的“三苗”后裔主要是宣恩椿木营和沙道的苏、李、黄、张等。鄂西苗族绝大部分是“改土归流”前后从湘西、黔东北苗族聚居区迁徙而来的。清王朝对湘西、黔东北苗民起义的血腥镇压和横征暴敛,是导致湘西、黔东北苗族大量逃亡鄂西的主要原因,加之部分苗区发生自然灾害,致使苗民不断逃亡鄂西,从而使这一时期成为苗民迁鄂最集中、人数最多的时期。当时正值鄂西“改土归流”,中原汉族也大量迁入鄂西,使鄂西土著的民族文化受到中原汉文化前所未有的强烈冲击和渗透。在此历史背景下,不论对土著苗民,还是对刚迁入鄂西的苗族来说,其传统文化在与汉族、土家族文化的互动中,在土著土家族文化和外来汉文化的辐射和传播作用下,发生了历史性的变迁,实乃一种历史必然。

1.自愿大量借取汉文化。明王朝为了进一步控制土司,对土司地区实行汉化政策,早在洪武年间,即有“诸土司皆立县学”之规定。“改土归流”前,容美土司主动采取开明的文化政策,大量聘请汉区的名儒到容美土司地区兴办教育,传播汉文化,有力地促进了汉文化在鄂西的传播,涌现了以田九宵为鼻祖的“田氏诗人群”,对鄂西以土家族传统文化为主的地域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历史影响。“改土归流”后,一方面汉族封建统治者伺机在鄂西大量推行汉文化教育,在府县均设学校,有考棚、书院、义学诸种;另一方面大批汉族从汉区迁入鄂西,极大地促进了汉文化的传播、普及。湘西、黔东北苗族迁鄂之时,正值汉族大量迁入鄂西、汉文化在鄂西大量推广和传播之时,这无疑为汉文化在苗族中的传播提供了契机。

汉文化在苗族中的传播主要是以文化借取的方式实现的。一般情况下,采借者均根据自己的价值标准和判断来自觉或不自觉地选择不同的文化素材。以农耕为例,“改土归流”后,大批汉族农民迁入鄂西,带来了汉族地区先进的生产工具、生产技术、耕作制度。苗族在和汉族长期的交往中,受其潜移默化的影响,逐步掌握了以水车、筒车、水磨、水碓、水碾等为代表的先进生产工具和以牛耕为代表的生产技术,从而使其传统的耕作方式(包括“刀耕火种”)和落后的生产工具发生变化,大大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生产效率,对增产粮食起了决定性的作用。鄂西苗族生产工具和耕作方式的变化,正是他们为了适应当时鄂西先进的农耕文化的需要。

鄂西苗族传统服饰的变迁正是对汉族服饰产生认同并最终接受汉族服饰的结果。湘西、黔东北苗族迁入鄂西后,将本民族的传统下装由裙子改为裤子,并逐步改穿汉服,成为最早改穿汉服的苗族之一,从而使本民族的传统服饰基本消失,其演变速度之快令人始料不及,故《苗族简史》称“鄂西苗族的服饰与湖南城步、麻阳、川东、贵州的天柱等地区的基本相同。男女穿着皆同汉族,基本上没有民族特点,或者不很明显,从外表上,已很难区分

⒇收稿日期:2001-10-16

作者简介:王平(1968—),男,湖北省建始县人,恩施州民族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是汉是苗了。”[2]

汉语促使鄂西苗族语言不断变化,其最主要的特征是:鄂西绝大部分苗族的民族语言失传,只有宣恩小茅坡、苗寨和木龙寨的苗族保留了较完整的苗语,其它地方的苗族皆说汉语。另一个重要特征是:尚保存的苗语中夹杂着大量的汉语借词。苗语中的汉语借词分为早期借词和现代借词两种:早期借词多为单音节词,如银、酒、客等;现代借词绝大部分是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词,双音节词占多数。如建国前的大炮、学堂和建国后的支书、拖拉机等。汉语借词对苗语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语音方面,汉语借词使苗语增加了一些韵母和个别声母,且使苗语声母和声调的制约关系和连续变调规则发生变化,如33调的声母原来都带有浊送气成分,由于吸收了阳平调的现代借词,使33调的声母就不带浊送气音。词汇方面,汉语借词一方面丰富了苗语词汇,另一方面使苗语词汇发生了一些变化,表现为现代借词代替了早期借词如“学校”代替“学堂”;早期借词和现代借词并用如“洋碱”和“肥皂”并用等。语法方面,借词使苗语构词发生了一些变化,如修饰式的合成词中,有一些词被修饰成分是一个大类名,修饰词放在被修饰词后面,这和汉语不同,如汉语水牛,苗语为tα35(牛)u31(水);吸收已有大类名的汉语词时,有的还在前面加上固有的大类名,因而出现了一词中有两个大类名的现象,如ε35(油)to31(桐)o(油)“桐油”。这类词词序就趋向于汉语。[1]

汉文化对鄂西苗族传统婚姻习俗的影响集中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选择对象范围上,由“族内婚”逐步向“族外婚”转变;在迎娶方式上,大部分流行用鼓乐、花轿接亲,新娘穿露水衣、露水鞋,戴盖头,和当地汉族无异;在婚礼仪式上,来凤苗寨沟的苗族结婚时,通常要在床上撒葵瓜子,称之为“瓜子上床,儿孙满堂;瓜子下地,个个都成器”,在床上撒枣子,称之为“早生贵子”,这种借助汉字谐音表达生育意向的习俗显然是受汉文化的影响所致。[3]由此可见,迁鄂苗族的婚俗文化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表现为对本民族部分文化特质的遗弃,对汉族部分文化特质的借取。

自隋唐以后,汉民渐次迁入鄂西苗区,道教也随之传入,为苗族所信奉。苗族将道教和本民族的原始宗教紧密结合,进而使道教渗透到其宗教活动的许多方面,使鄂西苗族传统的丧葬和宗教信仰习俗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迁。诸如在一些大的祭祖、祭神、祓鬼活动中,在请苗老师的同时,尚须请道士。苗老师法事每有疑难,均请道士打卦问事,依卦形定凶吉。随着道教的不断渗透,鄂西苗族的丧葬活动开始搀杂道士的法事如开路、做道场、破血河等,以后逐步取代苗老师的法事,成为鄂西苗族丧葬活动中的主要法事。

鄂西是湖北佛教传播的主要地区之一。佛教在鄂西苗族中传播较早,影响较大。1908年,汉人陈其真咸丰传教,建立了许多佛堂。在苗族聚居区龙坪建立的武圣庙佛堂就是对苗族传播佛教的基地之一。

2.自愿大量借取土家族文化。湘西、黔东北苗族迁鄂之初,大部分居住在卫所地区,或居住在土司区域内的边缘山区,与土司地区保持着相对的独立性。后来部分苗族被招募到土司地区开垦土地,随着鄂西“改土归流”的结束,不仅大批汉族迁入苗区,而且加速了土家族和苗族之间的相互流动,打破了原来的民族壁垒和界限,形成了汉族、土家族、苗族等兄弟民族交错居住的分布格局,使土家族和苗族之间的文化交流日益频繁,为土家族文化在苗族中的传播提供了契机,使土家族文化在苗族中广泛传播。

从物质文化层面考察。鄂西苗族的饮食器皿和用具基本上跟当地土家族的相同,并广泛借取土家族的饮食习俗,饮食文化的民族特色逐渐被以土家族饮食为主的地方特色所涵盖。鄂西苗族在对传统民居进行革新和改造的同时,注重吸收当地土家族的建筑形式和风格。迁鄂之前,苗族的住所主要有瓦屋、茅草屋、杉木屋、“A”字棚等形式。迁鄂之后,苗族的住所以“干栏式”瓦屋为主,其结构为三间正屋加厢房最为常见,堂屋前有“专吞穷山恶水”的吞口,厢房以吊脚楼为主,一般前面有走廊,也有三面建走廊的,和当地土家族的“虎坐形”吞口屋和“走马转角楼”的建筑风格如出一辙,即使在苗族传统文化保存较好的宣恩小茅坡营、苗寨,咸丰梅坪杨家寨、小村,这种“干栏式”瓦屋也并不少见。鄂西苗族的日常生活用具基本上已没有本民族的特色,跟周边土家族的大致相同。具有说服力的是,宣恩苗寨一位杨姓地主遗留下来的家具如雕花床、太师椅、几案、碗柜等,跟周边土家族的木雕家具基本相同,只是雕刻工艺略显粗糙而已。

从精神文化层面考察。精神文化是一个较物质文化更深层次的文化层面,具有较强的稳定性。由于土家族和苗族长期的文化交流,使二者之间的传统文化(尤其是精神文化)相互融合,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依存关系。这种相互依存关系的形成过程实际上也是土家族文化在苗族中逐步传播,并使苗族传统的精神文化不断变迁的过程。我们审视鄂西苗族的民间文学、音乐、舞蹈和风俗习惯时,会发现其中融汇了大量土家族精神文化的因子,这必然导致苗族传统的精神文化层面产生变异。鄂西苗族不仅流传着大量和当地土家族相同的民间传说和故事,最典型的如《牛王节的来历》等,而且和当地土家族使用着基本相同的乐器,在“还大牛愿”仪式中融合了土家族的传统舞蹈摆手舞;不仅生育习俗和土家族基本一样,遵循着“报喜”、“洗三朝”、“打十朝”、“整满月酒”、“出月”等基本程式,而且在婚俗中流行“伴夜哭嫁”、“陪十姊妹”、“陪十弟兄”、“甩筷子”等土家族具有代表性的仪式,在丧葬中请土家族巫师主持其活动,如唱丧歌、打绕棺等。

(二)文化涵化使鄂西苗族被迫借取汉文化,是导致鄂西苗族传统文化中新文化大量增加的重要原因。

文化涵化,是指不同群体深入接触时所发生的变化,通常被看成是不同社会处于支配从属关系环境中的广泛的文化借取,其特征是外部压力之下的借取。[4]如果说文化传播是自愿借取,那么文化涵化则是强迫借取,前者的结果是自然同化,后者的结果是强迫同化。导致鄂西苗族传统文化变迁最直接的外部压力是汉族封建统治者的民族压迫和民族同化政策。在长达400多年的土司制度时期,封建统治者曾对鄂西实行“蛮不出峒,汉不入境”的民族隔离政策。明末清初,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鄂西土司地区的直接控制,明朝统治者废除了土司制度,在政治上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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