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资产--中级会计师辅导《经济法》第七章讲义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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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分章节讲义 第07讲_增值税法律制度(2)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分章节讲义 第07讲_增值税法律制度(2)

第四单元增值税法律制度二、经典试题【案例6】(2017年综合题)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电冰箱的生产和销售,2018年6月发生如下事项:(1)购进一批生产用钢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80万元,委托某运输企业将该批钢材运回,取得承运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10万元。

(2)进口一批钢材,支付给国外的购货款120万元(人民币,下同)、到达我国海关以前的运输装卸费11万元、保险费13万元。

海关代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后,开具了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将一批压缩机销售给某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7.84万元。

(4)将一批A型电冰箱赊销给乙公司,双方在书面合同中约定6月15日付款。

6月15日甲企业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1040万元;乙公司于6月30日支付货款,当日还依约支付了5.8万元的违约金。

(5)将自产的10台A型电冰箱(总成本为3.5万元)赠送给当地的敬老院。

(6)将新试制的2台B型电冰箱用于本企业的职工食堂,每台成本1万元,市场上无B型电冰箱的销售价格。

已知:甲企业进口钢材的关税税率为7%;A型电冰箱当月平均不含税售价为每台0.75万元;A型电冰箱和B型电冰箱的成本利润率均为10%;甲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在当期均已通过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计算事项(1)中甲企业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2)计算事项(2)中甲企业应向海关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3)计算事项(3)中甲企业的销项税额。

(4)计算事项(4)中甲企业的销项税额。

(5)事项(5)中甲企业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需要,说明理由。

(6)事项(6)中甲企业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需要,说明理由。

【案例6答案】(1)事项(1)中甲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80×16%+10×10%=45.8(万元)。

中级会计讲义第七章固定资产

中级会计讲义第七章固定资产

增值税处理不同:
工程物资(进项税额已计入 成本) 原材料(进项税额转出) 商品或产品(销项税额)
在建工程( 自营工程)
建造工程发生 的工程物资、 原材料、产成 品、工资、费 用等
余额
工程完工转入 固定资产
Irwin/McGraw-Hill
© The McGraw-Hill Companies, Inc., 1999
Irwin/McGraw-Hill
© The McGraw-Hill Companies, Inc., 1999
第一节 固定资产概述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房屋、建筑物
(3)安装完毕 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转入固定 资产
(2)安装过程中 发生的材料、工 资、费用等 (4)余额
Irwin/McGraw-H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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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级会计学
Intermediate Accounting
购入时 领用安装材料, 支付安装费、 工资费用等
2、出包工程业务描述
支付或补付给承包商工程款(预付工程款)
承包商退回多余工程款
安装设备支出 工程分配待摊支出 工程完工,结转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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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摊支出是指在建设期间发生的,不能直接计 入某项固定资产价值、而应由所建造固定资产 共同负担的相关费用,包括为建造工程发生的 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 、公证费、监理费、应负担的税金、符合资本 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 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以及负荷联合试车 费等。其中,征地费是指企业通过划拨方式取 得建设用地发生的青苗补偿费、地上建筑物、 附着物补偿费等。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通过出 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不 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 使用权)。

例题--中级会计师辅导《经济法》第七章讲义6

例题--中级会计师辅导《经济法》第七章讲义6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七章讲义6例题【例题·多选题】(2011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有()。

A.向投资者支付的红利B.企业内部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C.企业内部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D.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答疑编号5677070402]『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选项A、B、C、D均不得在税前扣除。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08年经营业务如下:取得销售收入5000万元,销售成本2 20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1340万元(其中广告费900万元),管理费用96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30万元),财务费用12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80万元,增值税240万元,营业外收入140万元,营业外支出10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6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12万元),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3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6万元、提取职工福利费46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

计算该企业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答疑编号5677070403]『正确答案』(1)年度利润总额=5000+140-2200-1340-960-120-80-100=340万元(2)广告费调增所得额=900-5000×15%=900-750=150万元(3)业务招待费支出的限额为5000×5‰=25万元>30×60%=18万元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30-30×60%=30-18=12万元(4)捐赠支出应调增所得额=60-340×12%=19.2万元(5)工会经费的扣除限额为300×2%=6万元,实际拨缴6万元,无需调整;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为300×14%=42万元,实际发生46万元,应调增46-42=4万元: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为300×2.5%=7.5万元,实际发生10万元,应调增10-7.5=2.5万元,三项经费总共调增4+2.5=6.5万元。

中级财务会计第七章ppt课件

中级财务会计第七章ppt课件

第七章 无形资产
例6-11续 2006年1月1日, A公司购入一项市场领 先的产品的商标的成本为6 000万元,法律规定该商标 还有5年的使用寿命,但在保护期届满时, A公司可每 10年以较低的手续费申请延期,同时A公司有充分的 证据表明其有能力申请延期。综合判断,该商标将在 不确定的期间内为企业带来现金流量。
根据上述情况,该商标可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 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部不需要摊销。
2007年底, A公司对该商标进行减值测试, 2007年底该商标公允价值为4 000万元,已经发生减值。
第七章 无形资产 例6-11续
(1) 2006年购入商标时
借:无形资产—商标权 6 000万
贷:银行存款
6 000万
9 000
贷: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5 000
第五节 无形资产的处置——报废 210页 例713
(二)无形资产的报废——无形资产不能为企业带来 未来经济利益,则该无形资产应转入报废处理。
报废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非流动资产处 置损失要予以转销,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五节 无形资产的处置——报废 210页 例7-13
发明专利权期限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 计专利权期限10年。
2、非专利技术——称专有技术,它不为外界所知、 在生产经营中已采用的、不享有法律保护的、可以带 来经济利益的各种技术和诀窍。
第七章 无形资产 173页
3、商标权——是用来辨认特定的商品或劳务的标记。
4、著作权——又称版权,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 和艺术作品依法享有某些特殊权利。
包括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还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 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 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中级会计师2015《经济法》第七章章节知识

中级会计师2015《经济法》第七章章节知识

中级会计师2015《经济法》第七章章节知识企业所得税概述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1.以纳税人一定期间内的纯收益额或净所得额为计税依据。

它既不等于企业实现的会计利润,也不是企业的增值额。

2.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征管办法。

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多选题(2012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A.红利B.转让财产所得C.租金D.利息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缴纳。

根据规定,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税法规定之外的税费支出;取得的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禁止扣除项目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注意】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属于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5.年度利润总额12%以外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以及非公益性捐赠;6.赞助支出(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扣除项目一般扣除项目,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成本与费用:成本包括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利息支出--中级会计师辅导《经济法》第七章讲义5

利息支出--中级会计师辅导《经济法》第七章讲义5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七章讲义5利息支出(6)利息支出:(7)总机构分摊的费用: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例题·单选题】(2010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缴纳的下列税金中,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是()。

A.增值税B.消费税C.营业税D.房产税[答疑编号5677070306]『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税金。

准予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是“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3.损失:(1)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结合增值税进项转出)。

【注意】损失要结合增值税的内容,考虑是否进项转出(2)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3)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2009年因人为管理不善发生意外事故,损失库存外购原材料30万元,取得保险公司赔款8万元;因自然灾害的原因发生存货损失20万元。

税前扣除的损失是多少?[答疑编号5677070307]『正确答案』税前扣除的损失=30+30×17%-8+20=47.1(万元)。

4.其他支出(1)借款费用①费用化: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②资本化: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在。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七章强化知识点汇总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七章强化知识点汇总

20XX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七章强化学问点汇总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学问点一: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概述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二,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历史沿革三,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留意】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以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治理机构标准,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分别确定不同的纳税义务;(一)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治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二)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治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另外,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就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四,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畴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畴,是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所取得的应纳税所得;(一)所得的类型1. 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2. 在业经营所得和清算所得(二)所得来源的确定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和境外的各项所得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的应税所得【提示】1. 企业在汇总运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2. 关于亏损补偿;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补偿,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补偿期限运算;这里所指亏损,是指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金额;亏损补偿期限是自亏损年度报告的下一个年度起连续5年不间断地运算;【单项题】某居民企业20XX年度发生的亏损,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该亏损额可以用以后纳税年度的所得逐年补偿,但连续补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年年年年『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补偿,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五,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标准税率1.25%居民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全部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2.20%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二)优惠税率1.20%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留意】仅就来源于中国的所得负有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非居民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2.15%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3.10%(1)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代缴企业所得税;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20XX年及以后年度股息时,统一按10%的税率代扣(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QFII )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和利息收入,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学问点二: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答应补偿的以前年度亏损一,收入总额(一)收入总额概述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供应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以及其他收入;(二)销售货物收入(三)供应劳务收入(四)其他收入1. 转让财产收入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运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安排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安排的金额;2.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3. 利息收入利息收入,依据合同商定的债务人应对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4. 租金收入租金收入,依据合同商定的承租人应对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假如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依据《实施条例》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就;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匀称计入相关年度收入;出租方如为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实行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也按上述规定执行;5.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依据合同商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对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6. 接受捐赠收入接受捐赠收入,依据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7. 其他收入二,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收入总额中的以下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治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三,税前扣除项目(一)一般扣除项目1. 成本2. 费用(1)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款待费支出,依据发生额的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2)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扬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举例】A房地产开发公司20XX年度销售收入为8000万元,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扬费支出1500万元;其当年答应在税前列支的数额应为年度结转;1200万元,其余的300万元不得在税前列支,但可以无限期向以后纳税【提示】:①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运算业务款待费扣除限额;,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安排的股息,②视同销售的收入额也作为企业在运算业务款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扬费时的销售收入总额;(3)企业依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依据以下方法扣除:①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依据租赁期限匀称扣除;②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依据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4)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定额,安排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营有关的费用,能够供应总机构出具的费用聚集范畴,准予扣除;(5)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运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3. 税金纳税人依据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城市爱护建设税,训练费附加,以及发生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税金及附加;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治理费用中扣除的,不再作为税金单独扣除;【留意】增值税税额不得扣除;4. 缺失5. 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缺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实施条例》的规定扣除;(2)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以下利息支出,准予扣除:①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②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依据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运算的数额的部分;(3)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依据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缺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全部者进行利润安排相关的部格外,准予扣除;(4)企业参与财产保险,依据有关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5)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爱护,生态复原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转变用途的,不得扣除;(6)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爱护支出,准予扣除;(7)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运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①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运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运算限额;②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运算限额;(二)禁止扣除项目在运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以下支出不得扣除:1.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 企业所得税税款;3. 税收滞纳金;4.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缺失;【留意】: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缺失,不包括纳税人依据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5. 年度利润总额12%以外的公益性捐赠支出;6. 赞助支出;7. 未经核定的预备金支出;8.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企业之间支付的治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三)特殊扣除项目1. 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运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留意】:(1)年度利润总额的12%;(2)企业直接捐赠的支出,不得扣除;2. 工资薪金支出的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3. 社会保险费的税前扣除(1)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非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2)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运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3)商业保险费除特殊规定外,不得扣除;4. 职工福利费等的税前扣除(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训练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另外,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训练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四,企业资产的税收处理(一)固定资产在运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依据规定运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1. 以下固定资产不得运算折旧:(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连续使用的固定资产;(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7)其他不得运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2. 固定资产依据直线法运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运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运算折旧;企业应当依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形,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估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估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3.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运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1)房屋,建筑物,为20年;(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5)电子设备,为3年;(二)生产性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三)无形资产(简要明白)(四)长期望摊费用(简要明白)(五)投资资产(简要明白)(六)存货(简要明白)(七)资产缺失(简要明白)五,企业特殊业务的所得税处理(一)企业重组业务的所得税处理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转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转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1. 企业重组的一般性税务处理(1)企业合并,当事各方应按以下规定处理:①合并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②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③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补偿;(2)企业分立,当事各方应按以下规定处理:①被分立企业对分立出去资产应按公允价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缺失;②分立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认接受资产的计税基础;③被分立企业连续存在时,其股东取得的对价应视同被分立企业安排进行处理;④被分立企业不再连续存在时,被分立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⑤企业分立相关企业的亏损不得相互结转补偿;2. 企业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二)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三)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的所得税处理六,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依据以下方法运算其应纳税所得额:1.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 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 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运算应纳税所得额;学问点三: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一,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的运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的运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减免税额一抵免税额企业抵免境外所得税额后实际应纳所得税额的运算公式为: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企业境内外所得应纳税总额-企业所得税减免,抵免优惠税额-境外所得税抵免额二,企业取得境外所得计税时的抵免(一)有关抵免境外已纳所得税额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取得的以下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运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全部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1. 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经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2. 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运算的应纳税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运算,运算公式如下: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运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3. 所谓5个年度,是指从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经在中国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当年的次年起连续5个纳税年度;(二)有关抵免境外负担所得税额的规定学问点四: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一,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 得的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全部实际联系的股息, 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 的投资收益;12个月取得(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二,可以减免税的所得企业的以下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企业从事上述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 1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 半”;1年至第 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 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简称“三免三减(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爱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 过 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其运算公式为: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五)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以下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1. 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供应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2. 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供应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3. 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三,民族自治地方的减免税四,加计扣除企业的以下支出,可以在运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讨论开发费用讨论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讨论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依据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依据讨论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依据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勉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依据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依据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企业安置国家勉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方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五,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勉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肯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创业投资企业实行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依据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六,加速折旧七,减计收入八,抵免应纳税额企业购置用于环境爱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肯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享受上述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上述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九,专项税收优惠政策十,过渡性税收优惠过渡性税收优惠,是指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且付诸施行后的特殊处理措施;(一)《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即该法公布前已经完成登记注册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依据国务院规定,可以在该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该法规定的税率;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依据国务院规定,可以在该法施行后连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该法施行年度起运算;(二)法律设置的特定地区的新设高新技术企业(三)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四)实施企业税收过渡优惠政策的其他规定1. 享受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企业,应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有关收入和扣除的规定运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有关规定运算享受税收优惠;2. 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挑选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挑选,不得转变;3. 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处于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率可以挑选依照过渡期适用税率并适用减半征税至期满,或者挑选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4. 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符合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挑选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也可以挑选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5. 居民企业取得《实施条例》规定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所得,是指居民企业应就该部分所得单独核算并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6. 高新技术企业减低税率优惠属于变更适用条件的连续政策而未列入过渡策,因此,凡居民企业经税务机关核准20XX 年度及以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或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20XX年及以后年度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自20XX 年起不得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也不适用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规定。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章节练习-第7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章节练习-第7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均属于居民企业B.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均属于非居民企业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均属于非居民企业D.依法在我国境内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外的企业均属于非居民企业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所得来源地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B.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C.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D.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不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3.某商场采用买一赠一的方式销售商品,规定购买一部价值1500元(不含增值税,下同)的手机的客户可获赠一个价值200元的电饭锅;当期该商场销售该手机100部,取得收入150000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该商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确认手机的销售收入为()元。

A.150000B.132352.94C.17647.06D.170000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的是()。

A.财政拨款B.国债利息收入C.接受捐赠收入D.债务重组收入5.某食品生产企业2018年度实现利润总额800万元,已计入成本费用中实际发放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为36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6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5万元,拨缴工会经费5万元。

此外,上年度结转至本年度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3万元。

假设企业除此外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A.822.8B.816.8C.808.6D.811.66.境内某居民企业2018年取得销售货物收入2000万元,出租闲置厂房取得租金收入200万元,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收入10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100万元,当年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120万元。

中财7投资(108)上财版精品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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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投资的产权关系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
2、 按投资方式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 直接投资包括联营投资和兼并投资 间接投资:有价证券投资 有价证券投资为股权性证券、债权性证券、混合性证券 3、按投资目的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和非持有至到期投资 4、按是否属于金融资产分为金融资产投资和长期股权投
资 要求:网上搜索股票、债券的相关知识
贷:应收股利 2、确认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利息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3、收到前已宣告发放的股利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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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
A公司于2012年12月22日购入乙公司股票, 实际支付的价款为300.9万元,0.9万元为交 易费用。2013年4月10日,乙公司宣告分派 现金股利,4月15日A公司收到上述已宣告的 股利1万元。A公司有关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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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帐户 应收利息(核算购入债券中含有的未发放利息) 应收股利(核算购入股票中含有的未发放股利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报告
日由于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账面收益或损失) 投资收益(核算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发生的交
易费用、持有期间的红利、利息和转让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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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账务处理
(一)初始确认-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 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买价中被投资单位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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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 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 金融资产。 贷款和应收款项主要是指金融企业发 放的贷款和其他债权,但不限于金融 企业发放的贷款和其他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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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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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考点精讲-第07讲_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设立条件、事务管理、解散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考点精讲-第07讲_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设立条件、事务管理、解散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第一单元个人独资企业考点01: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P85)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但是,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2.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7年)A.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C.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D.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答案】A考点02: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P86)1.投资人(1)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2)投资人只能是中国公民,但不包括港、澳、台同胞。

(3)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中国公民中,可以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是()。

(2014年)A.某市中级法院法官李某B.某商业银行支行部门经理张某C.某大学在校本科生袁某D.某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金某【答案】C2.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可以叫“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但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例题·多选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用作个人独资企业名称的有()。

(2011年)A.云滇针织品有限公司B.昆海化妆品经销公司C.樱园服装设计中心D.霞光婚纱摄影工作室【答案】CD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4.有必要的从业人员5.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中级会计经济法 第7章

中级会计经济法 第7章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1 [单选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属于居民企业的是()。

A.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B.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D.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外的企业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判断是否为居民企业的标准有二:(1)注册地在中国境内;(2)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

上述标准符合其一即居民企业,上述标准均不符合即非居民企业。

选项ABCD均依外国法律成立(注册地在国外),所以考生的关注点应集中在“实际管理机构是否在中国境内”,显然只有选项A可选。

2 [单选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非居民企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在境外成立的企业均属于非居民企业B.在境内成立但有来源于境外所得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D.依照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1)选项AC:虽未在境内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亦属于居民企业;(2)选项B:只要在境内成立,即居民企业。

3 [单选题]甲公司为乙公司的股东,投资成本为200万元,占乙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0%。

乙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为1800万元,甲公司转让该项股权的公允价格为500万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为()万元。

A.120B.180C.200D.300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1)企业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2)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可能分配的金额;(3)甲公司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500-200=300(万元)。

中级会计第7章所有者权益

中级会计第7章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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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资本公积
• 含义:
– 资本公积是企业收到的投资者超出其在企业注册资本(或 股本)中所占份额的投资,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 得和损失。
• 科目设置:
• 除前述投入资本中包括的资本或股本溢价产生的资 本公积外,其他业务也会产生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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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资本溢价和股本溢价
– (1)资本溢价 » 新加入的投资者要付出大于原有投资者的出资额,才 能取得与原有投资者相同的投资比例。 » 投资者投入的资本中 » 参见P293例11-1
• 库藏股本—指已发行而因特殊原因又由 公司收回,但并未注销的股本。库藏股 本与未发行股本的区别是,库藏股本是 已发行并流通在外,以后又由公司收回; 未发行股本属尚未发行过的股本。
• 已认购股本—指尚精未选ppt发行股本中已由认25
2.股票的发行
• 我国股票发行制度,从1984年11月,上海飞乐 音响股份公司成立,公开发行股票试点开始。 1990年底、1991年初,上海、深圳两地证券交 易所成立。
• 要求:企业针对不同的发行价格作出 不同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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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价 格
发行方式
会计处理
面值发行,发行 1元/股 费用计入长期待
摊费用。
借:银行存款
1 940
长期待摊费用 60
贷:股本
2
000
溢价发行,发行 6元/股 费用应从溢价发
行收入中扣除,
借:银行存款 11 640
贷:股本
2 000
扣除发行费用后
• 具体规定详见《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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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入资本的分类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中级财务会计学 第七章 对外投资

中级财务会计学 第七章 对外投资
支付的相关 实现的投资 费用 收益
应收股利(或利息)
支付价款中 实际收回的 包含的现金 现金股利 股利(或利息) (或利息)
[例7-1]公司于3月25日按每股8.60元 价格(面值1元)购入30000股股票,作为交 易性金融资产。另支付交易费1 000元。 股票购买价格中包含每股0.20元已宣告 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该股利拟于同 年4月20日发放。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A公司股票─成本 252 000 应收股利 6 000 投资收益 1 000 贷:银行存款 259 000 ★注意应收股利的处理 假定华联公司于4月20日收到发放的现金 股利。 借:银行存款 6 000 贷:应收股利 6 000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及其会计处理

1、后续计量——在投资持有期间对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 价值的再计量。对此,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对 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进行后续计量。

狭义的投资一般仅指对外投资,而不包括 对内投资。
(二)对外投资的目的
企业对外投资的目的大致有五个方面: 获利 为特定目的积累筹措资金 暂时存放资金 对外扩张,以扩大规模或扩张经营方向 控制其他企业,或建立业务联系和贸易 伙伴关系,分散经营风险
(三)对外投资的分类

按投资的性质:
债权性投资 股权性投资 混合性投资

按投资持有的期限:
短期投资
长期投资
按企业自身特点和风险管理的要求可分为: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持有时间超过一年或一
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
金融资产投资——是企业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
位以获得另一项金融资产的投资。
这里有一个重要概念——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Financial

投资资产--中级会计师辅导《经济法》第七章讲义7

投资资产--中级会计师辅导《经济法》第七章讲义7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七章讲义7投资资产(五)投资资产1.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2.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六)存货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不包括后进先出法)中选用一种。

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七)资产损失【例题·多选题】下列资产损失,属于由企业自行计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有()。

A.企业的债权性投资到期不能收回发生的损失B.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销售存货发生的损失C.企业固定资产达到使用年限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D.企业按照规定通过证券交易场所买卖股票发生的损失[答疑编号5677070408]『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场所、银行间市场买卖债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损失。

2.资产损失的认定(1)货币性: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企业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3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的,并能认定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可以认定为损失。

(2)非货币资产损失:余额计入七、企业特殊业务的所得税处理(一)企业重组税务处理1.资产重组税务处理的原则:(1)资产重组必须要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2)相关资产应当按照交易价格重新确定计税基础,为新企业今后的资产处理,包括折旧或摊销提供基础价格。

——以公允价值入账2.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P401):。

企业所得税的源泉扣缴--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第七章讲义7

企业所得税的源泉扣缴--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第七章讲义7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第七章讲义7企业所得税的源泉扣缴一、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适用源泉扣缴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征收率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是:(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税法规定之外的税费支出;(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

属于中国居民企业的银行在境外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同样是中国的居民,该分支机构取得的来源于中国的利息,不论是由中国居民还是外国居民设在中国的常设机构支付,均不适用我国与该分支机构所在国签订的税收协定,应适用我国国内法的相关规定。

二、扣缴义务人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1)预计工程作业或者提供劳务期限不足一个纳税年度,且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2)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且未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的;(3)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或者预缴申报的。

三、扣缴义务人未能履行扣缴义务应当扣缴的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四、扣缴义务人扣税的时限地点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五、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无论盈利或者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该办法规定参加所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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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七章讲义7
投资资产
(五)投资资产
1.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2.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六)存货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不包括后进先出法)中选用一种。

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七)资产损失
【例题·多选题】下列资产损失,属于由企业自行计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有()。

A.企业的债权性投资到期不能收回发生的损失
B.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销售存货发生的损失
C.企业固定资产达到使用年限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D.企业按照规定通过证券交易场所买卖股票发生的损失
[答疑编号5677070408]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场所、银行间市场买卖债券、股票、基金以
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损失。

2.资产损失的认定
(1)货币性: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企业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3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的,并能认定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可以认定为损失。

(2)非货币资产损失:余额计入
七、企业特殊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一)企业重组税务处理
1.资产重组税务处理的原则:
(1)资产重组必须要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相关资产应当按照交易价格重新确定计税基础,为新企业今后的资产处理,包括折旧或摊销提供基础价格。

——以公允价值入账
2.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P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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