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所)办园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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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城市幼儿园(所)办园基本标准(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不断加强和规范我省幼儿园(所)的建设,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制定幼儿园(所)发展规划、改善办园(所)条件时有章可循,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标准。
一、幼儿园(所)规模
幼儿园(所)的规模按6个班、9个班、12个班设置,最小规模不少于3个班,在园(所)儿童总数按180人、270人.360人(3个班按90人)计算,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每班儿童人数一般为托班(2-3岁)15-20人;小班(3-4岁)20-25人;中班(4-5岁)25-30人;大班(5-6岁)30-35人;混合班30人。
二、幼儿园(所)环境
(一)环境,幼儿园(所)应设置在安全、卫生、无污染、无噪音的区域内。幼儿园(所)内部建设布局合理,有安全防护措施,户外大型体育器械摆放适当。
(二)户外场地,有独立的户外活动场地,儿童人均面积不少于4 m2。有儿童种植、饲养园地,有足够一个班活动的沙池或沙箱、嬉水池。设置大型活动器械及30米长直跑道。绿化面积(包括立体绿化)在30%左右。
三、幼儿园(所)园舍建设
幼儿园(所)园舍应独立设置,具有3个班以上规模,楼房建筑不超过4层。规模较小的(如3个班)可设于建筑物的一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室外活动场地及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幼儿园(所)建设中的安全、防火、防噪声、给水与排水、采暖与通风、电气等要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幼儿园(所)的建筑造型及室内设计应符合儿童特点,根据规模和当地实际,确定幼儿园(所)用地和园舍建筑面积(见下表)。
城市幼儿园(所)用地面积定额
规模用地面积(m2)用地面积定额(m2/生)
3
班1620 18
6
班 3060 17 9
班 4320 16 12
班 5400 15
城市幼儿园(所)园舍建筑面积定额
规模园舍建筑面积(m2)建筑面积定额(m2/生)3班(90人) 990 11 6班(180人)1962 10.9
9 班(270人) 2754 10.2
12班(360人)3528 9.8
幼儿园(所)园舍建筑包括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三部分。
(一)活动及活动辅助用房
1、活动室每班一间,光线充足,玻地比为1:5(窗户总面积/活动室总面积),使用面积不少于90 m2。(如活动室与寝室分设,活动室的面积不小于60 m2)供开展室内游戏和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以及儿童午睡、进餐之用。室内空气流通,无污染,有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施。活动室墙面应有作品展示和环境布置的条件。
2、卫生间每班一间,使用面积15 m2左右,内设大小便槽或不少于4个坐蹲式便器,不少于6个水龙头的盥洗池,有条件的可设淋浴间。厕所和盥洗间应分间或分隔。
3、衣帽、教具贮藏间使用面积9 m2左右,可设在活动室的前厅,供贮藏中、小型教玩具、儿童衣被鞋帽等用。
4、综合活动室使用面积分别为120 m2 (6班)、140 m2 (9班)、160 m2 (12班)(3个班可递减),供开展音乐、舞蹈、体育活动和大型游戏及教师培训、家长指导和观摩教育活动等用。有条件的幼儿园(所)可以根据需要开设阅览室、多媒体教室、美术室、科技室、角色活动室、建构活动室等多个专项活动室。
(二)办公及辅助用房
1、办公室包括园长室、教师办公室、财会室等,使用面积分别为80m
2、110m2、140m2 (3个班可递减),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2、资料室使用面积在20m2左右,供幼儿园(所)存放资料、档案及教职工查阅资料、阅览报刊、杂志,制作、陈列教具用。
3、会议室使用面积分别为20m2、25m2、30m2 (3个班的可递减),供幼儿园(所)开会及对外接待用。
4、保健室使用面积分别为14m2、16m2、18 m2 (3个班的可递减),供医务人员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用。
5、晨检、接待室使用面积为12 m2左右,供医务人员每天早晨对入园(所)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及家长与教师会见之用。
6、值班室使用面积12 m2左右,供教师值班住宿用。
7、贮藏室使用面积为30 m2左右(大园适当增加面积),供贮藏体育器具、总务用品及杂物用。
8、传达室使用面积l0 m2左右,供门卫人员值班、收发用,规模较小的幼儿园(所)可与晨检、接待室合用。
9、教工厕所使用面积l0 m2左右,供教职工及外来人员使用。
(三)生活用房
1、厨房合理设置主副食加工间、配餐间、主副食库、和洗消间,使用面积分别为80 m
2、90 m2、110 m2 (3个班的可递减),做到布局合理,符合操作流程要求。
2、浴室、洗衣间使用面积分别为l0 m2、20 m2、30 m2 (3个班的可递减)。
3、开水消毒间使用面积分别为8 m2、l0 m2、12 m2 (3个班的可递减),供幼儿园(所)烧开水及餐具、毛巾、水杯等物消毒用。
4、炊事员休息室使用面积分别为13m2、18m2、23m2 (3个班的可递减),供炊事员更衣、休息用。
四、幼儿园(所)设备设施
(一)按《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和教育部有关要求,配备种类较多、数量足够、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器械、玩教具材料及设施设备。户外场地应设置大型运动器械3—5件,小型体育用具4种以上。
(二)每班有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桌、椅、床和便于取放的开放式玩具柜、图书架。配有电脑、电视机、VCD机、录音机、钢琴(手风琴或电子琴)及饮水设备等,儿童每人一床位,每人一杯一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