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施治”推行农村物权资本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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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施治”推行农村物权资本化改革
陈平
2011年02月25日红旗文稿
2009年4月以来,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在坚持多年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市化工作的基础上,抓住潍坊市被确定为山东省深化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发展机遇,在全省率先启动城乡户籍管理一元化配套改革中,通过明确成员权、扩大处置权、保障平等权,加快推进以农村物权资本化改革为主要形式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目前全区5个街道、1个开发区、349个村、49个农村社区均开展了农村物权资本化改革试点,分别占全区总数的100%、97.8%、100%、82.4%,涉及农户77695户。
一、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
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不明确、农民权益纠纷调处困难的实际情况,寒亭区克服现成法律法规没有明确政策规定的困难,制定了《寒亭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指导意见(试行)》,对出嫁女、上门女婿、农村大中专在校生和服现役义务兵、办理小城镇户口的人员等十多种特殊人员的资格确认问题提出了原则性规定,指导全区357个村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工作。整个确认过程坚持阳光操作,各村委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具体参与,采取“制定确认办法—调查摸底—确定初步名单—张榜公示名单—确定最终名单—上报确认情况”六个步骤,目前有349个村确认成员25.3万余人、非成员5600余人。成员居民,可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福利待遇;非成员居民,没有资格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福利待遇,但实际以农业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仍可享受国家对
农村居民的公共服务和支农惠农政策。以成员为核心依据,全区完成承包地经营权确权颁证62277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颁证55873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颁证56725户,分别占试点村庄农户总数的80.2%、71.9%、73%;顺利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征地补偿、旧村改造、集体资产分配等复杂棘手问题170余件。明确成员权利,既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建设,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打下重要基础,同时找到了户籍制度改革后管理常住人口的新手段,便于区域性改革与区域外二元体制机制的衔接。因此,山东省农业厅于2010年1月向各市转发了《寒亭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各地参考和借鉴。
二、扩大农村物权处置权利
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处置权,是最受关注的内容之一。寒亭区的农村物权资本化,实质是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2010年5月,在全省率先建立了首家农村产权资本化交易市场,带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共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农村产权,不仅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也在成员与非成员之间,进行尝试性的流转交易,重点探索建立农村土地的退出补偿机制。为此,搭建了1个区级交易市场、6个镇级交易服务站、每个村1—2名信息联络员三级联动的交易平台;通过开通“寒亭区农村产权资本化市场交易信息网”,建立了产权流转交易10项流程和纠纷调处制度,提供规范高效的交易服务。2010年,交易市场先后办理各类产权交易鉴证2600余次;受理并成功调解合同纠纷5起,全区因农村产权交易引发的矛盾纠纷比上年同期下降65%;交易市场累计发布各类产权交易信息5000余条、标的额3.2亿元,促成交易2700多宗、交易额9000多万元。目前初步形成了户户流转模式、集体流转模式和产权置换三种改革模式,初步形成“农户→村委会→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业主”的三次土地流转,推进农村土地资源向投资农业的工商企业、农民专
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四个方面集约发展,打造了以赵家埠为代表的城中村改造、叶家庄子为代表的近郊村土地增减挂钩、东院为代表的偏远村土地综合治理、杨家埠为代表的宅基地置换等改革示范典型。全区承包地流转总面积达13.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8%;已有49个村完成集体资产改制任务,成立了49家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配股总额近1亿元;有24个村的4000多户居民使用农村房屋产权及宅基地使用权置换了城镇房产;杨家埠等村居民自发地用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成员与非成员之间,采取“以房换房、货币易房、货币找补”三种方式进行流转交易,加快了村(居)规划格局的调整建设。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处置权利,既让农民可持股、携产权进城或从事非农产业,原来的农村土地权益、财产权益不丢失,又通过产权关系连接了集体所有与农民享有的利益关系,促进了全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实现初步突破,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改革以来,带动新增农业投入近2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近40%;带动农民人均收入同比增长17%以上,其中农民从事非农产业的收入同比增长近80%。
三、保障农村居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平等权利
全区将推进综合配套改革作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保障,系统推进新型农村社区机制、就业、社保等配套改革,保障农民享有公共服务权利的机制正在逐步完善。2007年建成了49个农村社区,在中心村建立了社区服务中心和“一站式”服务大厅,将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文教体育等基础性公共服务送到了群众身边。2009年底首批通过了国家民政部“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项目的检查验收。2008年提出了发展都市农业、打造农村社区经济圈的建设任务,目前已经建成了特色农业型、特色加工型、市场物流型、服务城镇型和资源开发型5种农村社区经济圈发展类型。不单是找到了农村社区建设新的“提速点”,也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自2010年5月起,在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实行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制的基础上,启动了“村改居”工作。村级层面,重点实施村级事务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社会职能与经济职能分离、政府职能与村民自治职能分离,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以村委会负责村级事务管理服务、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经营壮大集体资产的新型村级自治机制。农村社区,探索建立社区党组织为一级组织,社区管理委员会为二级组织,社区服务平台、社区经济合作社、社区社会服务组织、村(居)委会、文体活动组织等为三级组织,共同服务农(居)民、富裕农(居)民的新型农村社区组织体系。目前有137个村完成“村改居”工作,有11个村已经建立起与新型农村社区组织体系相配套的村级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正在进一步做好改制后农(居)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安排,逐步解决社会保障问题。全区城乡就业、教育、卫生等方面已经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其他基本公共服务也向农村加快延伸。农民可结合自身经济条件,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和新农合医疗保障之间,选择适当的投缴标准,促进了城乡养老、医疗保障资源的进一步整合。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新农合医疗保险覆盖率均达到100%。目前,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在家门口享受到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而且建成了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带动非农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实现了农民股民化、工人化、市民化的生产生活转变,为农民提供了租金(土地流转、沿街房租赁)、股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集体资产股份化分红)、薪金(在农业企业、非农业企业上班)、保障金(养老、低保、医保)“四金”稳定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