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应急发电机的PSC检查
船舶设备的维护保养与PSCFSC检查
二、在决定船舶存在的缺陷是否严重到实施 滞留时,PSC/FSC官员评估考虑
A.1052(27)号大会决议第3章 违规与滞留:
3.1 低于标准船舶的认定 3.1.1 一般来说,如果船舶的船壳、机器、设备,或操作安全实质上低于
有关公约要求标准,或船舶不符合安全配员文件的要求,该船舶被认为低
于标准的船舶,特别是由于: 1/缺少公约要求的主要设备或装置; ——“设备要有”
册、说明书及其他;机器处所的油类和含油混合物;液货船货物处所的
装卸和洗舱程序;包装类危险货物和有害物质;垃圾;生活污水;防止 空气污染等作出了具体检查要求。
三、船舶安全检查(PSC/FSC) 需要高质、有效的维修保养
船舶安全检查(PSC/FSC)的项目主要包括:结构、机器处所、
载重线的核定条件、救生设备、防火安全、海上避碰、货船构造、
主要内容
一、
• PSC/FSC检查的基本原则
• 在决定船舶存在的缺陷是否严重到实施滞留时, 二、 PSC/FSC官员评估考虑 • 船舶安全检查(PSC/FSC)需要高质、有效的 三、 维修保养
一、 PSC/FSC检查的基本原则
对于安全检查来说,掌握对设备与系统的公约、规则
要求是十分必要的,也是我们实施安全检查的依据与基础。
在检查船舶设备设施时,应形成对其维护保养状态的总体印
象。大量临时性修理的存在,如管路卡箍或水泥堵漏箱等,都说
明船东、船舶不愿对其进行永久性修理。临时性修理在船舶安全
检查中是不被认可的,其仅仅是在船舶紧急情况下进行的一种暂 时性的处理。
二、在决定船舶存在的缺陷是否严重到实施 滞留时,PSC/FSC官员评估考虑
1/ 该船是否持有有效的相关文件与证书。
船舶柴油发电原动机的PSC检查
船舶柴油发电原动机的检查1、法律依据SOLAS公约1997综合文本第Ⅱ—1章第27条第一款规定:当机器存在超速的危险时,应有措施以保证不超过安全速度。
第二款规定:当主机或辅机经受内部压力并可能受到危险的超压时,应有措施切实防止这种超压的压力。
第四款规定:缸径为200毫米或曲柄箱容积为0.6立方米及以上的内燃机,应设有适当形式和足够释压面积的曲柄箱防爆安全阀。
安全阀的布置或提供的措施,应保证阀排出的气体对人员伤害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
第五款规定:主内燃推进机械及辅机,应设有发生诸如滑油供应故障等可能导致机器的迅速破坏、严重损伤或爆炸的故障时能自动停车的装置。
主管机关可允许采用自动停车装置的越控装置。
SOLAS公约1997综合文本第Ⅱ—1章第31条第一款规定:对船舶推进和安全所必须的主机和辅机应设有有效的操作和控制装置。
第六小款规定:即使在遥控系统的任一部份发生故障时,推进机械仍能就地进行操纵。
第七小款规定:遥控系统的设计应在发生故障时能给出报警。
第四款规定:一般自动起动、操作和控制系统应包括人工越控自动控制的装置。
这些系统的任何部分发生故障应不致妨碍使用人工越控功能。
SOLAS公约1997综合文本第Ⅱ—1章第4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主电源至少应由2台发电机组组成。
第4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这些发电机组的容量,应当是任一发电机组停止供电时,仍能对正常推进操作和安全所必需的设备供电。
第4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发电机组在任一发电机或其原动力源失效时,应保证其余发电机组仍能对主推进装置自瘫船状态起动所必需的设备供电。
第5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当电力通常由1台发电机供应时,应设有适当的卸载装置,以保证推进、操舵及船舶安全所要求的各种设备的供电完整性。
在处于运行中的发电机损坏时,应有充分的措施自动起动备用发电机,并与其主配电板接通。
此备用发电机应有足够的功率从事推进和操舵。
第5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如电力通常由1台以上的发电机并联工作同时供应时,应有措施,以保证当其中1台电机组损坏时,其余各台能继续运行从事推进和操舵而不超负荷,并保证船舶安全。
船舶机舱应急逃生通道的PSC检查
船舶机舱应急逃生通道的检查1.法律依据SOLAS公约第Ⅱ—2章第28条第2款第2项规定:船员经常使用的机器处所的脱险通道之一,应避免直接进入任何特种处所。
第Ⅱ—2章第28条第3款第1项规定:客船的机器处所应设有两个脱险通道,此脱险通道应为尽可能远离的两部钢梯子,通至该处所上部同样远离的门,并从该门至相应的救生艇、筏的登乘甲板应设有通道。
其中一部钢梯从机舱处所的下部起至该处所外面的一个安全地点,应能提供连续的防火遮蔽;或一部钢梯通向该处所上部的一扇门,从该门通往登乘甲板应设有通道;此外,从该处所下部与上述钢梯分隔足够远的位置上设有一扇能由两面操纵的钢门,以提供从该处所下部通往登乘甲板的安全脱险通道;如该机器处所位于舱壁甲板以上,则应设有尽可能远离的两个脱险通道,而此通道通往的门,应位于能通往相应的救生艇、筏的登乘甲板的位置。
这些通道如需要使用梯子时,应为钢质梯。
第Ⅱ—2章第28条第3款第2项规定:在小于1000总吨的船舶(客船)上,主管机关考虑该处所上部的宽度及布置后,可免除其中的一条脱险通道;在10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上,只要这一处所有一扇门或一部钢梯即可提供抵达登乘甲板的安全通道,则主管机关考虑了这一处所的性质、位置和是否经常有人使用后,可免除其中的一个脱险通道。
第Ⅱ—2章第28条第3款第3项规定:位于机器处所内的机舱集控室应提供两条脱险通道,其中一条至少应能提供连续的防火遮蔽直至机器处所外面的一个安全地点。
第Ⅱ—2章第45条第3款规定:货船每一A类机器处所应有两个脱险通道。
脱险通道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1、两个脱险通道应为两组尽可能远离的钢梯,通至该处所上部同样远离的门,并从该门至开敞甲板应设有通道。
一般,其中一部钢梯从机舱处所的下部起至该处所外面的一个安全地点,应能提供连续的防火遮蔽,该遮蔽应是钢质的,如果需要,应予隔热,并使主管机关满意,且在下端设有1个自闭式的钢门;但是,如果由于机器处所的特殊布置或尺度,从该处所的下部有1条安全的脱险通道,则主管机关可以不要求这种遮蔽。
CIC08-应急电源PSC检查要点
船舶的原始动力——应急电源船上推进与安全的设备正常情况下由主电源供电。
但长时间的海上航行,主电源难免会有出现故障的时候,这就需要应急电源向船上的应急设备进行短时间供电,如船舶逃生通道及重要场所的照明、各种航行灯、信号灯、无线电通讯设备、报警系统、操舵装置等,以便船舶进行应急避险操作和人员安全撤离。
一公约要求船舶的应急电源可以是一台发电机,或者是一组蓄电池。
1.安装位置应急电源、相关的变换设备(如设有)、临时应急电源、应急配电板和应急照明配电板应位于最高连续甲板以上,并应从露天甲板易于到达。
它们不应位于防撞舱壁的前方。
应尽可能不与A类机器处所或主电源、相关的变换设备(如设有)和主配电板所在处所的限界面相连接。
如应急电源是应急发电机,则除会妨碍应急配电板的操作外,应急配电板应与应急电源在同一处所。
如果以蓄电池作应急电源,应急配电板则应安装在接近应急蓄电池间的处所,但不得和蓄电池在同一处所。
2.供电范围(货船)(1)以下处所的应急照明需要应急电源供电:undefinedundefinedundefinedundefineda.对下列处所的应急照明供电3h:每一集合和登乘地点和舷侧(集合站、登乘站;救生艇筏及其降落设备和降落的水域)。
b.对下列处所的应急照明供电18h:所有服务和居住舱室的走廊、梯道、出口和载人电梯及其围阱;机器处所和主发电站,包括其控制站;所有控制站、机器控制室和每一主配电板和应急配电板处;消防员装备的所有存放位置;操舵装置处;消防泵,喷水泵(如设有)和应急舱底泵(如设有)和其电动机起动位置;在2002年7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液货船的所有货泵舱内。
(2)以下设备需要应急电源供电:a.对下列设备供电18h:现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所要求的航行灯和其他信号灯;SOLAS第Ⅳ章要求的通讯设备;b.对下列设备供电18h,除非这些设备能由一个设置于适当处所供紧急情况下使用的蓄电池组独立供电18h)紧急情况下所需要的所有内部通信设备;第V章19条要求的船上航行设备(小于5000总吨的船舶可以免除);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用于继续操作的白昼信号灯、船舶号笛、手动报警按钮和紧急情况下需要的所有船内信号。
船舶PSC检查常见缺陷
船舶PSC检查常见缺陷由于我司船舶航行在世界各地,自施行PSC检查以来,我司船舶在各地接受了PSC检查,在检查出的缺陷中,有很多共性的东西,我将该缺陷进行了归纳汇总,并将缺陷据职务进行了分类,以方便各职务人员进行参考(检查时间为1999年5月至2002年11月)。
由于各地检查官对公约的理解不同,故掌握的标准也略有差异。
有些要求并不是公约强制要求的,但为了PSC检查能顺利通过,建议还是满足检查官的合理要求。
船长常见缺陷1.《油污应急计划》中的港口主管机关地址与电话号码应保持最新,必须及时从INTERNET上更新。
(可从代理处索取,一般每年11月更新一次)。
对油污应急计划内容要熟练掌握,要能对答如流。
防污器材与应急计划手册中不符,油污应急计划中的应变表不是最新的。
油污应急计划培训应有记录。
油污应急计划变更页上没有及时记录,油污应急计划无船级社盖章。
溢油间去油剂必须配备200L,SOEPP附图没有插入后面的空白页内,油污应急计划中未记录INCHON 港主管机关电话号码。
2.船舶证书复印件应张贴于生活区。
IOPP证书附件中2.3.3项“有报警和手动停止装置”,但船上没有配备手动装置。
IOPP证书应有修改的油柜清单,并经船级社签署。
污油柜容积没有记录在IOPP证书上,IOPP证书上油水分离器应符合公约EPC60(33),但属于A393(X),要求通知船检。
IOPP证书上焚烧炉焚烧单位应为升; IOPP附加项中污水舱不符和要求;特别检查项目报告文件不符和要求,油水分离器不是自动停止设备,CCS的IOPP证书中未标明船上已有报警和自动停止装置的15PPM滤油设备。
IOPP证书上填写的舱容积与实际不相符合。
3.安全设备证书:最后一页应标明哪一个艇为救助艇。
第二页:若有免除证书应附在证书后面,如:秦海轮有两项免除:一项为货舱固定灭火系统免除证书,另一项为:DF免除证书。
安全设备证书内救生筏载乘总人数为25人应改为50人,起货设备年检过期。
船舶PSC检查表(全船)
5、每月检查救生设备的情况;
6•标注本轮的工作语言,船长、值班船员的签字。
《医疗指南》
(HMS0002)
船上应保存最新有效的《医疗指南》。
GMDSS岸基协
GMDSS岸基维修协议应由船公司与主要设备生产厂商或其授权的服务商、
议
或船级社认可的机构签署,应保持有效,内容应与实船一致。
提岀的缺陷应及时纠正和报告,并采取措施,避免重复发生。
每月至少举行一次演习(客船为每周一次),若有25%以上的船员未参加船
应急
演习
弃船演习
上的上个月演习,应在该船离港后24小时内举行该项演习。当船舶在经重
大改建后首次投入营运时,或有新船员时,应在开航前举行这些演习。;每
艘救生艇3个月内至少一次降落水面进行操纵训练;自由降落式救生艇每6
装置结构完好,开关活络,能有效开启和关闭,开” 关”方向及舱名标志
清晰。
载重
线设
备
空气管
空气管及管头结构(特别是管子根部及背部不易保养的部位)良好,无明显 锈迹及破损洞穿。浮球活络水密,工作正常,防火网无破损。
风雨密门
风雨密门结构良好,无明显锈迹及破损;门及门框无变形,能有效关闭;橡
皮胶条完整且有弹性,表面无油漆,密性效果良好,无明显漏水痕迹。
和登乘装置
活动部件润滑正常,绑扎符合要求,降落时可能产生的危险警告标示已张贴。
救生艇筏降落/
救生艇筏绞车外观良好、润滑正常。降落时艇筏降速平稳、刹车立即有效,
救生
回收装置
钢丝绳状况良好,回收时动力充足,限位灵活有效。
设备
引水员登离船
引水员梯的绳及踏板,无破裂或腐烂。通道附近安放的带有回收索和自亮浮
船舶应急发电机的PSC检查
船舶应急发电机的检查正常都由船上的主电源供电,一旦主电源出现故障,就必须由应急电源向船上重要场所的照明、各种航行灯、信号灯、无线电通信设备、报警系统、操舵装置等应急设备短时供电(客船36小时,货船18小时),以便在紧急情况时,能保证船岸通信的畅通及船上人员的安全撤离。
因此,应急电源是船上非常重要的安全设备。
1.法律依据SOLAS74/78第II-1章对应急电源做出非常明确的规定:1.1 客船和500总吨以上的货船均应设有一独立的应急电源;1.2 应急电源、相关的变换设备(如设有)、临时应急电源、应急配电板和应急照明配电板应置于最高连续甲板之上,并应从露天甲板易于到达。
(货船:除在例外情况下经主管机关允许外)它们不应置于防撞舱壁的前面。
1.3 应急电源、相关的变换设备(如设有)、临时应急电源、应急配电板和应急照明配电板与主电源、相关变换设备(如设有时)和主配电板的相对位置应使主管机关满意,以保证主电源、相关变换设备(如设有)和主配电板所在处所或任何A类机器处所发生火灾或其他事故时,不应妨碍应急电源的供电、控制和配电。
应急电源、相关的变换设备(如设有)、临时应急电源、应急配电板和应急照明配电板所在处所应尽可能不与A类机器处所或主电源、相关变换设备(如设有)和主配电板所在处所的限界面相连接。
1.4 如采取适当措施以使在各种情况下确保独立的应急操作,则应急发电机可以例外地用以短时间向非应急电路供电。
1.2 应急电源可以是一台发电机或一蓄电池组。
当应急电源是发电机时,应满足:1.2.1 由适当的原动机驱动,有独立的燃油供给,燃油闪点(闭杯试验)不低于43ºC;1.2.2 主电源供电发生故障时能自动起动,并应自动与应急配电板接通,本章所指的设备也应自动转由应急发电机组供电。
原动机的自动起动系统及其特性,应能尽快地在最多45s内使应急发电机安全和实际可行地承载额定负载;除非设有应急发电机组的第二套独立起动装置,否则单一储备的能源应加以保护,以免被全部耗尽(“——”部分不适用于1994年10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船舶);1.2.3 除设有符合本章3所规定的自动起动应急发电机的货船外,应设置一蓄电池作为临时应急电源,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2.3.1 承载应急负载而不必再充电,并在整个放电期间蓄电池组的电压变化应能保持在其额定电压的+-12%范围内;1.2.3.2 当主电源或应急电源的供电失效时,均应能立即自动向所规定的各项设备供电。
应急发电机常见PSC检查缺陷及相关公约要求
应急发电机常见PSC检查缺陷及相关公约要求现场检验中多次发现该控制箱由启动蓄电池供电,并未由连接专用蓄电池的充放电板分路供电(或UPS供电),造成当蓄电池失电后进行瘫船状态的手动启动时,虽可以启动柴油机但不能调速和并网发电。
PSC检查中常见的缺陷有:1、应急发电柴油机的应急启动空气瓶供气阀应为止回布置,该阀多次被发现倒立和侧卧布置(或者仅用截止阀),使止回失去作用(或不具备止回作用)。
下图为经过纠正后具有止回作用的阀状态。
2、应急发电柴油机的排烟管和废弃涡轮增压器的废弃侧等高温热表面应进行热绝缘防护。
下图所示为未进行热绝缘防护的缺陷。
3、根据 SOLAS 的 2000年修正案,2002 年 07 月 01 日以后建造船舶应急发电机组的柴油机供油柜速闭阀的控制装置应与机舱油柜闭阀控制装置分开布置,在现场检验中有发现应急发电机组油柜速闭阀与机舱油柜速闭阀布置在同一位置内的,如图(1)所示,图(2)为整改后的布置。
4、应急发电机缺少高压油管保护及泄漏报警装置套件,或轮机员对应急发电柴油机的高压油管泄漏报警不熟悉,也不知道如何试验和日常保养。
下图为应急发电柴油机高压油管套件。
SOLAS公约有关应急发电机的相关要求1应急发电机组应在温度为0℃的冷机状态下,仍能立即起动。
如这无法做到,或如果可能遇到更低的温度,则应采取主管机关可接受的措施保有加热装置,以确保发电机组能立即起动。
2凡属自动起动的应急发电机组,均应设有主管机关认可的起动装置,其储能容量至少能供连续三次起动。
除能证明人工起动有效外,还应设有在30min内再起动3次的第二能源。
2.1对1994年10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船舶,应符合下述要求,以替代本条2中第二句的规定:储备的能源应受到保护,以免被自动起动系统耗尽,除非设有第二套独立的起动装置。
此外,还应设有能在30min内起动三次的第二能源,除非人工启动能被证明是有效的。
3储备的能源应一直保持如下:3.1电力和液压起动系统应由应急配电板保持能量;3.2压缩空气起动系统可由主或辅压缩空气瓶通过一个合适的止回阀保持供气,或由一个应急空气压缩机保持供气,该空气压缩机如系电力驱动,则应由应急配电板供电;3.3所有这些起动、充电和储能装置均应设置在应急发电机处所内;这些装置除操纵应急发电机组外,不得有任何其他用途。
PSC全面检查项目
一般PSC检查的项目,请各部门参考:一、救生设备1、救生艇和救助艇1)内外部壳体、标记状况良好2)两舷手抓索、舭龙骨架良好,护艇滑架、护舷材和顶部及侧面底部的反光带良好3)螺旋桨、护管及轴和离合器、舵杆、舵柄、舵和尾轴支架良好4)横座板、边座椅、桨架/桨叉、泻水孔和舷缘良好,安全带良好5)救生艇和救助挺标示:人数、容积等6)密封塞子和表示位置的链子7)舱底泵带管子一同试验8)手提式灭火器即可可用9)脱钩指示显著张贴并使用船员熟悉的语言10)如使用自供气装置,空气瓶正确充灌并装有压力表11)所装的水喷淋系统状况良好12)艇内释放装置状况2、救生艇和救助艇引擎1)救生艇和救助艇艇机启动和运行试验至少3分钟,并试验正反转装置2)使用正确语言的操纵发动机的防水说明张贴在机旁3)发动机、盖子、机座、排烟管状况良好4)手动推进设备操作良好5)如果是蓄电池启动,确认蓄电池已充满6)燃油柜和机壳状况良好,无锈蚀或腐蚀7)确认油柜、油位8)确认无废气,燃油,滑油泄漏3、救生艇属具1)淡水器完好2)足够淡水3)食物和设备容器水密4、救生艇/救助艇降落设备1)降落装置在甲板部分的甲板板和附件状况2)降落装置无腐蚀发生3)滑轮、眼板和其他活动件的状况4)艇架基座和顶部、绞车基座无腐蚀5)绞车、限位器、刹车和回收装置操纵指示(机械、气动等)6)2条救生索装设在吊艇张索上7)登乘位置的应急照明操作指示8)使用IMO符号的救生艇筏降落说明张贴在艇筏和控制位置附近并靠近应急照明9)集合和登乘位置照明足够并由应急电源供电10)登乘位置状况良好,照明工作正常并能照到水面11)救生艇筏降落水域提供足够照明12)登乘梯状况良好并能满足要求5、救生筏存放和位置1)救生筏标示:船名、制造厂、系列号、上次检修日期2)静水压力释放装置每隔不超过12个月进行一次检修3)静水压力释放装置安装、正确连接薄弱环、上次检修日期4)自由释放布置,无阻碍和不适当的绑扎5)救生筏容器张贴着检查条码6)救生筏配备了合适的登乘梯7)刚性救生筏,首缆状况良好8)刚性救生筏,内部照明工作正常9)对于刚性救生筏,应对其进行合适的检查和考虑6、个人救生装置1)每人一件的带反光带、灯、哨的救生衣存放于便于进入并明显标志的位置,如机舱、驾驶台,存放位置附近已张贴IMO标志2)至少12支红光降落伞火箭信号,并处于有效期,存放位置附近已张贴IMO标志3)至少4支抛绳器,并处于有效期,存放位置附近已张贴IMO标志7、救生圈1)满足要求数量的救生圈状况良好并正确的标有船名和船籍港及贴有反光带2)在驾驶台两侧配有两只带自亮浮灯和烟雾信号并能快速释放并由足够数量的救生圈3)每舷至少有一个救生圈应装有可浮式救生索4)不少于总数一半的救生圈应装有自亮灯,灯亮分布在船舷两侧5)装有自亮灯的救生圈不应是装有救生索的救生圈8、通信1)救生筏正确配备了双向无线电话设备,并状况良好2)应配备1套固定或手提式的应急设备,共船上双向通信联络用3)应配备1套通用应急报警系统,且状况良好,该系统应以有线广播系统或其它适宜的通信设施作为替代9、船上培训和须知1)应急部署表和应变须知应张贴在船上的明显处,应变须知应提供给船上所有人2)救生艇筏操作须知应正确张贴,并使用IMO标识3)应急授课和训练应按要求进行,并保持记录10、维护和检查: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查应按要求进行,并保持记录。
船舶PSC检查和船舶保养要点
船舶PSC检查和船舶保养要点港口国检查是国家的职能部门为了更有效的维护船舶和港口的安全;保证船员的生命安全;保护海洋环境而对船舶采取的强制性的检查。
是实现船舶安全营运、杜绝次标准船舶进入航运界的一种必要的、有效的手段。
但是,由于对PSC的检查程序的不熟悉,结果在错误的情况下或者可有可无的情况下,船舶被开出了重大缺陷、更有甚者造成了滞留。
用我们的术语来说就是白的变成了灰的,而灰的变成了黑的。
给船东造成了信誉和经济上的损失,使租家造成了船期的损失,船员自己也蒙受了经济和信誉的损失。
绝对意义上的零缺陷船是不存在的;只要船舶不会对生命、财产、海洋环境造成威胁一般不会被滞留;而检察官一般也不轻易的开出30的批注,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表明上述的威胁确实存在。
目前船舶被滞留绝大部分原因是由于设备因素引起的,其中大约80%的滞留是由于设备的维护不当造成的,而另外的约20%是由于管理不当造成的—而我个人认为由于船员对PSC检查不熟悉,没有对设备进行正确的保养才是造成滞留的一个重要原因,主要体现在在进港前没有对关键性的设备进行检测,平时不知该注意的事项,不知保养的要点,甚至在检察官提问的时候不知道国际法规的具体规定。
船体外观检查PSC官员将从岸上观察船舶外观总体情况开始进行船舶PSC检查。
这包括:观察船体、锚、缆、舷梯、上层建筑、主桅天线和航行灯状况。
在这里主要检查:船体舷侧情况--在进行船体舷侧情况检查时,安检官将注意:有无严重变形和凹入、或有无外部渗漏的迹象,流污和严重变形现象、可能表明内部结构开裂或扭曲。
船壳标志--在检查船壳标志时一般注意:水尺、载重线、首尾标志是否清晰。
1、在船舶靠泊之后,当高级船员上岸时(尤其是船长和/或大副),对自己的船多看两眼—观察一下我船的外部状况。
看一看两舷是否有明显的污迹;生活区外表面是否有严重的锈迹;锚、缆等是否适当的调整;舷梯是否合乎要求。
每一次只要几分钟的时间,却可以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救生艇发动机的PSC检查
船员是否了解自身在救生应变部署中职责
19
救生艇和用吊架降落的救生筏是否可在SOLAS公约是否在检验期限内
4.
在对船舶救生艇发动机的检查项目进行PSC检查发现
缺陷时,应责成船方及时采取措施纠正缺陷并复查。对于实际操作不合格的船员,各海事部门应对其复查,直至复查合格后方可允许其继续履行证书规定的职责,并按照《船员违法记分管理办法(试行)》作出处理。对于不合格的海船船员,各海事部门应按照《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第105条的规定作出处理。如果船员实际操作和安全知识检查的不合格项目涉及到专业培训、特殊培训机构,应对专业培训、特殊培训证书号码、培训机构名称、发证机关名称做出记录。
2、设备性能检查
对救生艇发动机的设备性能检查,主要检查救生艇发动机是否冷态下可迅速启动;救生艇发动机离合器及倒车装置是否正常;救生艇发动机电启动及照明用蓄电池电压是否足够;封闭式救生艇内空气瓶是否充满空气;放艇设备装置是否灵活;救生艇和用吊架降落的救生筏是否可在SOLAS公约规定时间内降落水面;重力式放艇装置钢丝是否在检验期限内。
10
救生艇发动机是否有耐火材料制成的防护罩
11
救生艇发动机尾轴及转动部分是否有防护罩
12
救生艇发动机排烟管是否有石棉布等绝热材料包装
13
救生艇发动机电启动及照明用蓄电池电压是否足够
14
封闭式救生艇内空气瓶是否充满空气
15
每周是否至少启动救生艇发动机一次并记入《轮机日志》
16
放艇设备装置是否灵活
17
船员是否熟练使用放艇设备装置
救生艇发动机的PSC检查
1、初步检查
PSC检查官首先检查救生艇的船首是否有船名标志(中国船籍船舶还要有中文船名)、乘客定员标志;船尾是否有船名标志,船籍港标志;救生艇发动机外观是否干净整洁。然后登艇,检查救生艇发动机原动机各管路接头处是否有滴、漏油现象;救生艇发动机是否有耐火材料制成的防护罩;救生艇发动机尾轴及转动部分是否有防护罩;救生艇发动机排烟管是否有石棉布等绝热材料包装等,初步检查满意后,PSC检查官可进行下一步检查。
船舶应急发电机的PSC检查
船舶应急发电机的检查正常都由船上的主电源供电,一旦主电源出现故障,就必须由应急电源向船上重要场所的照明、各种航行灯、信号灯、无线电通信设备、报警系统、操舵装置等应急设备短时供电(客船36小时,货船18小时),以便在紧急情况时,能保证船岸通信的畅通及船上人员的安全撤离。
因此,应急电源是船上非常重要的安全设备。
1.法律依据SOLAS74/78第II-1章对应急电源做出非常明确的规定:1.1 客船和500总吨以上的货船均应设有一独立的应急电源;1.2 应急电源、相关的变换设备(如设有)、临时应急电源、应急配电板和应急照明配电板应置于最高连续甲板之上,并应从露天甲板易于到达。
(货船:除在例外情况下经主管机关允许外)它们不应置于防撞舱壁的前面。
1.3 应急电源、相关的变换设备(如设有)、临时应急电源、应急配电板和应急照明配电板与主电源、相关变换设备(如设有时)和主配电板的相对位置应使主管机关满意,以保证主电源、相关变换设备(如设有)和主配电板所在处所或任何A类机器处所发生火灾或其他事故时,不应妨碍应急电源的供电、控制和配电。
应急电源、相关的变换设备(如设有)、临时应急电源、应急配电板和应急照明配电板所在处所应尽可能不与A类机器处所或主电源、相关变换设备(如设有)和主配电板所在处所的限界面相连接。
1.4 如采取适当措施以使在各种情况下确保独立的应急操作,则应急发电机可以例外地用以短时间向非应急电路供电。
1.2 应急电源可以是一台发电机或一蓄电池组。
当应急电源是发电机时,应满足:1.2.1 由适当的原动机驱动,有独立的燃油供给,燃油闪点(闭杯试验)不低于43ºC;1.2.2 主电源供电发生故障时能自动起动,并应自动与应急配电板接通,本章所指的设备也应自动转由应急发电机组供电。
原动机的自动起动系统及其特性,应能尽快地在最多45s内使应急发电机安全和实际可行地承载额定负载;除非设有应急发电机组的第二套独立起动装置,否则单一储备的能源应加以保护,以免被全部耗尽(“——”部分不适用于1994年10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船舶);1.2.3 除设有符合本章3所规定的自动起动应急发电机的货船外,应设置一蓄电池作为临时应急电源,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2.3.1 承载应急负载而不必再充电,并在整个放电期间蓄电池组的电压变化应能保持在其额定电压的+-12%范围内;1.2.3.2 当主电源或应急电源的供电失效时,均应能立即自动向所规定的各项设备供电。
PSC检查是机舱的要求
船舶港口国PSC检查项目(轮机部)及注意事项01.机舱卫生状况良好(全船的卫生)(1)无跑冒滴漏现象;(2)垃圾分类存放;(3)照明良好(含应急照明以及标识);(4)工具,物料,备件摆放整齐。
02.油类记录簿的正确记载Oil Record Book(另述)轮机日志的正确记载Engine Room Log Book应急设备,防污染设备测试运行记载.03.油水分离器的正确使用Oily Water Separator(1)15PPM报警试验;(2)操作规程张贴;(3)出海阀关闭,上锁,挂牌;(4)备用滤芯的存放,每隔6个月更换一次换下来的滤芯以及记录;(5)电子芯片记录运行的时间要和油类记录簿记录时间相符。
04.相关污油柜、污水柜的测量记录,测量数据与油类记录簿每周记录数据相符,测量孔处张贴舱容表。
(1)燃油油渣柜F.O Sludge Oil Tank(2)滑油油渣柜L.O Sludge Oil Tank(3)污油柜No.1 Waste Oil Tank and No.2 Waste Oil Tank(4)漏油柜Leakage Oil Tank(5)燃油放残柜F.O Drain Tank(6)滑油放残柜L.O Drain Tank(7)扫气箱放残柜Scav. Box Drain Tank(8)盘根箱放残柜Stuffing Box Drain Tank(9)污油舱Bilge Oil Tank(10)污水舱Bilge Water Tank05.焚烧炉Incinerator(1)操作规程张贴(中英文版)(2)点火试验(3)炉灰的存放(4)废油和污油驳入焚烧炉油柜要记录在油类记录簿(5)焚烧炉使用焚烧废油,污油和油棉纱等要记录在油类记录簿(6)废油和污油如回收,接收证明存放在油类记录簿,并记录(7)油棉纱如回收,接收证明存放在大副垃圾记录簿06.生活污水处理装置Sewage Treatment plant(1)操作规程张贴(中英文版)(2)操作过程演练,运转试验或自动运转(3)港口直接出海阀关闭,上锁,挂牌(4)投药(或者药水)的存量07.风油应急切断Quick Closing Valve(1)风机应急停止(2)油舱油柜速闭阀试验(3)控制场所专设位置(消防站和通道)08.应急发电机试运转(1)应急发电机Emergency generator(2)应急配电板Emergency switchboard(3)自动启动和人工启动(试验)转换开关,试验开关(4)油柜燃油的存量要符合要求(5)每星期测试一次的记录09.应急救火泵Emergency fire pump(1)三分钟出水试验的要求(2)出水压力的要求(3)每星期测试一次的记录(4)控制站(驾驶台,机舱集控室)远程遥控以及机旁操作10.应急空压机Emergency compressor#向应急空气瓶泵气试验11.救生艇&救助艇Free-fall lifeboat & Rescue boat(1)艇机启动及正、倒车试验(要求任意一位船员)(2)外壳完好,无破洞修补痕迹(3)收、放艇自如(两种方式:电动(或者气动),手动)(4)配备物品齐全(燃料,淡水,食品,药品,毛毯等)(5)艇底塞,艇底无积水,手动泵排水良好(6)艇内外卫生良好12.应急操舵Emergency open ration steering gear(1)操作规程张贴(2)操作过程演习(3)跟驾驶台直通电话畅通13.主机机旁应急操纵Emergency open ration main engine(1)操作规程张贴(2)操作过程演习(3)如需实际操作,请先按主机应急备车程序备车14.机舱灭火器材的配备和使用(1)机舱灭火器材的配备及分布图(2)大型泡沫灭火器的使用(3)手提灭火器的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等)(4)机舱局部消防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检测Local protection machinery spaces 15.大型CO2(Cargon dioxide)灭火系统High pressure CO2 fire extinguishing&smoke System(1)CO2钢瓶存放间及钥匙(三副和船长处)(2)CO2释放控制站(3)CO2释放警报区分(4)CO2释放前人员全部撤离,清点人数确认(5)CO2释放步骤和程序(6)CO2释放命令由船长发布16.燃油漏油警报试验Leakage Oil Alarm Test(1)主机Main Engine(2)副机Auxiliary Engine(3)锅炉Boiler燃油漏油警报试验时,均可采用拆下漏油警报系统的管路注水试验。
船舶psc
(一)对策一
开航前
1.接受航次任务,了解目的港国家的PSC信息。执行人:船长
2.检查各种证书、文件齐全、有效。执行人:船长
3.检查所需海图、图书及通告,保持最新。执行人:二副
4.检查助航仪器和GMDSS设备。执行人:报务员
5.检查救生、消防设备、备品、信号、标志。执行人:三副
10.GMDSS呼叫试验、并保存呼叫记录。执行人:电子员
11.与目的港代理保持联系,咨询PSC最新动态。执行人:船长
12.所需海图、备品、修理等提早申请。执行人:船长
13.按规定要求发ETA预报,执行航位报告制度。执行人:船长
14.准备应检提纲,将受检文件排列整齐。执行人:船长
12.检查结束,立即将结果和报告传真至航运代表或公司技术部。
6.检查应急设备。如应急发电机、应急救火泵、应急速闭装置、应急电源、应急切断等工作情况。执行人:电机员/三轨/四轨
7.检查防污器材配备齐全,油水记录簿有效。执行人:老轨
8.污油水进行回收处理,并索取接收证明。执行人:老轨
9.与技术部协调,安排必要的修理。执行人:老轨
10.与人事部门协调,更换不称职的船员。执行人:船长
9.提前了解清楚,避免在受检港口安排船员替换。执行人:船长
(四)对策四
受检时
1.PSCO登轮时,值班人员及时发现,热情招呼,礼貌用语,主动提包,引路。
2.船长亲自接待,轮机长、大副、政委陪同。如果PSCO多人上船,船长应陪同主要负责人,其它人员各执对讲机保持联系。
3.驾驶员、电报员在驾驶室等候。水手长、木匠在驾驶室两侧接应,水手在艇甲板集合待命。
4.轮机员、电机员及机工在机舱门口集合待命。
船舶电台PSC检查
船舶电台PSC检查船舶电台PSC检查电台PSC检查船员中心教育培训部李红利目前港口国检查中对船舶电台设备及其操作使用的检查越来越严,因此而造成的船舶滞留也越来越多。
据IMO网站统计,因通导设备造成滞留的所占比例平均18%。
在澳大利亚,因GMDSS缺陷而造成滞留的比例高达38%。
港口国检查因GMDSS造成滞留主要有设备和操作人员及管理两个方面的原因设备方面GMDSS设备的安装不符合要求;应急设备故障,如SART、EPIRB、VHF DSC、MF/HF DSC和TWO-WAY VHF等各种电池过期人员及管理持GMDSS证书的操作人员能力差包括设备操作不熟,甚至根本不会操作,不能按检查官的要求进行设备的试验英语水平差,听不懂检查官要求做什么管理差,很少进行设备的试验和无试验记录,各种记录不齐全,证书找不到等PSC检查应对所有证书齐全,在有效期以内。
文件资料最新版本或修改到最新,NP281-285要按《航海通告》及时修正并做出修改记录;ITU出版物要及时更新。
ITU出版物更新情况参考:在目录中有下一新版本的预计出版日期,如发现已接近新版出版日期,应及时向本港代理申请更新,并说明自己船存版本出版日期,同时抄送中远散运船管部通导业务。
规范记录各种台帐,尤其电台GMDSS通信日志中对各类遇险、安全信息的记录及对应急设备的测试(请参照“电台日志”专题)要熟练掌握GMDSS通信业务,重点是收发遇险报警、误报警的处理,关键是英文口语交流,从NP285中查找到预靠港口所署洋区的RCC及该国RCC,将其联系方式摘录,打印后放到醒目处备查。
检查组合电台NBDP及MF/HF DSC、VHF DSC是否正确输入了MMSI。
EPIRB、SART、双向电话的测试(有时检查官自带设备进行测试),检查电池和释放器的有效期,将各电池有效期打印后以粘胶带粘贴在设备表面醒目处;准备好EPIRB的年度检验报告;将船名/呼号/MMSI打印后粘贴在二部VHF电话、SART、MF/HF组合电台、EPIRB上面;注意EPIRB除打印MMSI外还应该打印粘贴该设备的15位码。
PSC云检查总结
PSC云检查总结PSC云检查总结2021年我轮在国内某港进行了PSC云检查,现总结检查过程和内容如下:检察官先电话通知船长,准备某日做云检查。
检查采用微信视频方式,开始于0930,接通后,检查官简单介绍自己和另一个同事,然后说了一下流程,负责机舱的检察官先和老轨视频,要求拍1分钟左右长短的小视频,内容是实验应急发电机,油水分离器。
接着负责甲板的检察官开始和驾驶员视频,检查内容有:1. 航次计划:看从引水站到泊位航路点,关注UKC。
我轮因为没有详细分段计算UKC,最浅的地方没有计算UKC,被其指出存在此缺陷,我们虚心接受,并表示尽快整改。
2. GMDSS:试验VHF DSC两台设备间呼叫正常;单边带使用1225频道呼叫广州话台试验正常;询问并测试GMDSS应急电转换,查看显示的电瓶电压,询问充放电记录和做法,船上回答在港进行电瓶放电试验,每次1-2小时,电压下降2伏左右,但过程没有记录。
检察官建议每次要6小时左右,做好记录,放电前后电压和时间;查看测深仪,计程仪,雷达等设备显示正常。
3. 询问大仓进水报警系统工作情况,查看显示面板正常;询问航次配载情况,查看装港开航时稳性报告,查看卸港卸货顺序;查看其他记录,如垃圾记录簿,压载水记录簿;4. 从驾驶台到艇甲班,检查救生艇状况,试验艇机和舵,检查甲板设备,从船尾到船头巡视一圈正常。
到这时已经检查了近1.5小时,视频结束。
航次计划中UKC计算的问题,整改后的计划单页发给检察官,表明UKC已经分段计算。
后收到检查官发的PSC报告关闭页。
经验总结:1. 接到通知后,尽快检查并做好各种记录,有时间的话试验应急设备;2. 检查过程中,根据要求回答问题,如果确实不太明白,说明自己的做法,如果被指出问题,则虚心接受指导,并表示尽快整改。
被询问者要冷静,可能会出现个别操作步骤忘记或者紧张的情况,其他人可以适当提醒。
云检测沟通效果没有面对面好,所以尽量避免和检察官争论。
远洋船舶国内外PSC检查情况详情分析
远洋船舶国内外PSC检查情况详情分析自新冠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国内各港口逐步恢复了登轮检查,无缺陷率明显下降,需要格外引起重视。
船舶的PSC检查成绩是船舶综合管理能力的体现,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认真对待,加强学习和训练,严格自查,找差距,精益求精,尽最大可能和力量,避免缺陷的产生,特别要避免再次被查出缺陷,继续为船舶PSC检查的各项目标加油!注意检查中尽力避免ISM缺陷的发生,把PSC检查的缺陷总数降低!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严格执行公司船队船舶PSC检查预警通告制度。
通过“船舶在欧盟港口PSC检查风险等级评估表”、“船舶在东京备忘录港口PSC检查风险等级评估”,随时了解船舶预抵达港口的PSC检查风险情况,及时提示船舶在相应备忘录区域的风险等级。
目前在东京备忘录区域,我司部分船舶已经达到3分(4分为高风险),个别船舶已经是高风险船舶,要密切关注船舶的PSC检查窗口时间,提前做好迎检准备。
大家要船岸共同携手,以把公司船舶的PSC迎检工作落到实处,从而把船舶PSC检查的迎检工作做得更好。
2、了解与掌握船舶PSC检查的有关国际海事公约、规范以及修正案情况。
船舶要根据体系“监控程序”的要求,规范报告接受的港口国检查情况,对香港籍和巴拿马籍船舶,每次抵达美国或澳大利亚港口前,应完成相应主管机关的自查表,报送公司的指定邮箱。
认真学习公司发布的安全管理提示,并严格按要求执行和落实,特别是新接班船员,更需加强学习与培训,熟悉本职工作,交接事项要清楚、明了,做到工作职责分明、措施到位,操作熟练,管理有序。
3、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符合国际海事公约、规范的船舶消防、救生、防污染等演习,从而满足船舶安全航运需求和PSC检查要求。
全面做好船舶各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保持船舶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船舶的船体结构、水密状态、工作和生活环境、消防设备、防污染、主动力及辅助机械、航行安全、甲板保养、机舱清洁状况等都是PSC检查的重点。
船舶psc检查的内容
船舶psc检查的内容
船舶PSC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 船体和设备:检查船壳、吃水标记、缆绳的布置(包括松紧和材质,例如HEAD LINE材质是否一致,防鼠挡是否妥善放置)等。
2. 航海设备:包括反光镜的清晰度、电罗经读数与磁罗经自差校正曲线、船用降落伞火箭信号、抛绳设备、白昼信号灯、通用报警、货舱烟雾探测器、SART数量和电池有效期、双向无线电话数量等。
3. 通讯设备:包括雷达和ARPA、驾驶台附加救生衣(两件)、雾笛效用实验、所有航行灯和法定信号灯。
4. 消防救生设备:救生圈及舷灯箱。
5. 应急设备和通道:安全网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包裹整个梯子,另一端牢固在船侧)、梯子的放岸平台是否平整、梯子的安全标示SWL是否清楚、栏杆扶手是否清爽无油渍等。
6. 梯口登记和通道:梯口登记尤为重要,是否正确张贴保安等级?梯口通道是否整洁无障碍?NO GO AREA主要指卸货侧是否有警示?登记过程中一定是要查带PHOTO的ID卡。
7. 生活区库房:生活区尤其梯口侧的库房是否上锁?检查官一定要有人陪同到指定位置。
8. 人员资质和程序:询问What's business onboard?礼貌询问根据保安等级我们需要抽查您的随身包裹,这样做给与第三方专业良好印象。
9. 会议通知:OPEN MEETING一般会详细告知检查内容(老轨/大副最好做好记录提前准备,以防到时候手忙脚乱)。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同港口或地区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以港口或当地政府的具体要求为准。
(收藏)blackout之PSC检查测试方法
(收藏)blackout之PSC检查测试方法安检大讲堂改名PSC Ready,精彩继续。
上期blackout 的案例black out滞留很多船,看公约如何要求的引起不少同行的关注,同时也有朋友留言讲不晓得应急发电机模拟测试、手动测试、三次启动失败报警测试如果操作,original的好友建林兄说过:摸着良心说这号干的不错。
今天没有奖励也试图答一发应急发电机公约要求1、位置:最高连续甲板之上,不在防撞舱壁之前。
2、供电:45S之内启动并供电,保证供电18小时,客轮为36小时。
3、型式:应急蓄电池组或应急发电机;如为应急蓄电池组,应急配电板和应急蓄电池组不能再一个处所。
如为应急发电机,应急配电板应和应急发电机在一个处所,同时如45s内可以自动启动,可以不设小应急(蓄电池组),反之,必须设立小应急。
4、配电板:发电机功率如超过3MW,需设立两块配电屏,应急发电机一般达到不了这个功率,如达到这个功率,一般会超过375KW,这个处所应按照A类机器处所处理,消防等防护要求高很多。
5、启动方式:1994年10月1日后的规定是这样的,a、两套独立的启动装置(statting system),满足要求。
b、一套启动装置,启动energy能够连续启动三次,且受保护,并设有第二能源energy,30分钟内启动三次,认为满足c、人工启动测试方法1、blackout测试应急发电机有原动机和发电机组成,仅仅启动发动机是测试不了性能好坏的,一定要励磁后才可以测试。
上图所示应急电和主电路通过应急配电板上的联络开关进行转换。
通过它的通电或不通电而接通应急发电机的启动电路,比如在主发电机供电期间该装置通电,它连接应急发电机启动的两个触点是打开的,此时应急发电机的启动电路被锁定,当主配电板失电后,该装置立即断电,原先打开的这个触点闭合,直接导致应急发电机的启动电路被接通,这相当于向应急发电机发出一个自动启动的信号。
但是(一般但是后面是重点),船上不可能测试应急发电机功能的时候将主电源断电,因此设置了模拟测试开关,模拟开关如下图,有了模拟开关,可以在不断开主电源的情况对于没有模拟测试按钮的应急发电机,可以将主配电板和应急配电板之间的联络开关拉下,造成主发电机不能向应急配电板供电从而使应急发电机自动启动并向连接在应急配电板上的设备供电,(这种情况肯定会有小应急蓄电池)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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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应急发电机的检查
正常都由船上的主电源供电,一旦主电源出现故障,就必须由应急电源向船上重要场所的照明、各种航行灯、信号灯、无线电通信设备、报警系统、操舵装置等应急设备短时供电(客船36小时,货船18小时),以便在紧急情况时,能保证船岸通信的畅通及船上人员的安全撤离。
因此,应急电源是船上非常重要的安全设备。
1.法律依据
SOLAS74/78第II-1章对应急电源做出非常明确的规定:
1.1 客船和500总吨以上的货船均应设有一独立的应急电源;
1.2 应急电源、相关的变换设备(如设有)、临时应急电源、应急配电板和应急照明配电板应置于最高连续甲板之上,并应从露天甲板易于到达。
(货船:除在例外情况下经主管机关允许外)它们不应置于防撞舱壁的前面。
1.3 应急电源、相关的变换设备(如设有)、临时应急电源、应急配电板和应急照明配电板与主电源、相关变换设备(如设有时)和主配电板的相对位置应使主管机关满意,以保证主电源、相关变换设备(如设有)和主配电板所在处所或任何A类机器处所发生火灾或其他事故时,不应妨碍应急电源的供电、控制和配电。
应急电源、相关的变换设备(如设有)、临时应急电源、应急配电板和应急照明配电板所在处所应尽可能不与A类机器处所或主电源、相关变换设备(如设有)和主配电板所在处所的限界面相连接。
1.4 如采取适当措施以使在各种情况下确保独立的应急操作,则应急发电机可以例外地用以短时间向非应急电路供电。
1.2 应急电源可以是一台发电机或一蓄电池组。
当应急电源是发电机时,应满足:
1.2.1 由适当的原动机驱动,有独立的燃油供给,燃油闪点(闭杯试验)不低于43oC;
1.2.2 主电源供电发生故障时能自动起动,并应自动与应急配电板接通,本章所指的设备也应自动转由应急发电机组供电。
原动机的自动起动系统及其特性,应能尽快地在最多45s内使应急发电机安全和实际可行地承载额定负载;除非设有应急发电机组的第二套独立起动装置,否则单一储备的能源应加以保护,以免被全部耗尽(“——”部分不适用于1994年10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船舶);
1.2.3 除设有符合本章3所规定的自动起动应急发电机的货船外,应设置一蓄电池作为临时应急电源,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2.3.1 承载应急负载而不必再充电,并在整个放电期间蓄电池组的电压变化应能保持在其额定电压的+-12%范围内;
1.2.3.2 当主电源或应急电源的供电失效时,均应能立即自动向所规定的各项设备供电。
1.3应急发电机组起动装置
1.3.1 除在热带海区航行的船舶外,应急发电机组应能在温度为0oC下冷态迅速起动。
如实际上不可行或可能遇到更低的温度,则应采取验船师能接受的保持一定温度的加热措施,以保证发电机组能够迅速起动。
能够自动起动的每台应急发电机组均应设有认可的起动装置,该装置应1.3.2
备有至少供3次连续起动的储备能源。
除非设有独立的第2套起动装置,储备的能源应加以保护,以免被自动起动系统所耗尽。
1.3.3 还应配备在30分钟内另加3次起动的第2能源,除非人工起动经证明是有效的。
储备的起动能源应始终保持如下:
1.3.3.1 电力和液压起动系统应由应急配电板来保持;
1.3.3.2 压缩空气起动系统,可用装有合适的止回阀的主或辅压缩空气瓶或应急空气压缩机来保持,该空气压缩机如果是电力驱动的,则应由应急配电板供电;
1.3.3.3 所有这些起动、充电和能源储存设备均应设置在应急发电机处所内,这些设备除操纵应急发电机组外不应作他用。
但这并不排除通过设在应急发电机处所内的止回阀,由主或辅压缩空气系统向应急发电机组的空气瓶供气。
1.3.4 如不要求自动起动时,可允许人工起动,例如人工曲柄、惯性起动器、人工充液液压蓄能器或火药填充筒,如它们能够证明是有效的话。
当人工起动不切实际时,应符合以上的要求,但采用人力作为起始起动能源者可以除外。
2.应急发电机PSC检查程序
PSC检查官登轮后,对船舶证书及有关文件、资料,船员及其配备等检查完毕后,可要求轮机长(或大管轮)和负责电气的技术人员二人陪同、配合检查应急发电机。
3.应急发电机PSC检查
首先应根据专业判断该轮是否应配备独立的应急电源,该应急电源是否为应急发电机,应急发电机容量是否满足要求;应急发电机配布位置是否符合规定;对应急配电板、应急发电机及其原动机(一般为柴油机)和相关附属设备的外观检查,检查原动机的燃油柜油位;然后可进行断电、应急发电机自动起动并能对规定的负载供电试验。
观察这整个过程是否正常,是否在45秒内完成。
再检查应急发电机、柴油机的运转情况等。
以下是船舶应急发电机操作性检查表(详见附表)以供参考。
4.缺陷处理
船舶应急发电机作为船上的应急电源时,是船舶开航条件中必不可少的设备,其主要部件及其附件的缺陷都应该在开航前纠正,对其他附属系统的缺陷可要求在适当的期限内纠正。
对于实际操作不合格的船员,应对其复查,直至合格,并应按照《船员违法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做出处理。
应急发电机的操作性检查表
日期:检查官:
检查项备该应急电源是否为应是否应配备独立的应急电源1发电应急发电机容量是否满足要2
3应急发电机配布位置是否符合规
应急发电机应急配电板是否在一起,操作是否方4
是否另配有临时应急电源(蓄电池组5
临时应急电(蓄电池组)是否与应急配电板设置6不同处
在主配电板或机器控制室内是否有临时应急电(7电池组)正在放电的指示
临时应急电源(蓄电池组)是否处于正常可用状8
主配电板是否有互连馈线连至应急配电板以便在9常工作时,由主配电板向应急配电板供
主配电板连至应急配电板的互连馈线是否设有过10
和短路保
应急配电板是否设有向主配电板反向供电的互连11
12应急配电板上是否有反向供电的短路保
13应急配电板上是否设有自动切断非应急电路功
14应急配电间是否整洁,配布是否有碍操
15应急配电板各指示灯、信号灯应指示正
16应急发电机各指示仪表是否配备完
17应急发电机有无滴油漏
18应急发电机盘车是否活
应急发电机燃油柜油位是否位于液位表2/3/19
处
应急发电机润滑油油位是否位于液位表的2/3—3/420
处
应急发电机的起动方式为电瓶电起动的,起动电瓶是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