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制度
简述法人机构反洗钱自评估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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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制度
1为加强和规范本行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 根据人民银行有关文件精神及本行相关制度要求,制定本制度。
反洗钱风险自评估是对本行控制洗钱风险能力进行的定性定量评价。
反洗钱风险自评估有利于建立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反洗钱工作机制, 持续改进反洗钱工作。
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风险为本原则。
评估应当动态反应本行反洗钱风险变动情况、本行反 洗钱合规管理及风控体系建设情况、本行面对风险变动的应对情况;二、一致性原则。
评估标准应清晰客观、评估流程可操作性强,以确保每 一次评估及结果对于后续工作产生约束力,后续评估如与本次评估的评估思想、 评级尺度、审核标准等有不一致的,应做出专项说明,并被确定为新的范例;三、适当性原则。
评估是基于现有反洗钱监管资料进行的,并非彻底跟踪 或者复制本行反洗钱现状,具有相对局限性。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评估 结果和相关信息,以防第三方不当使用评估结果和相关信息,以防公众不恰当 理解评估结果和相关信息,以防公众的不当理解对本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反洗钱风险自评估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金融机构报 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 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金融机构反洗钱风险评估标准》及其他有关反 洗钱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本行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在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领导下,由反洗钱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反洗钱管理部门及其他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建 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促进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
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原则上在每年的一季度进行, 评价周期为上一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从环境、产品/客户、控制、沟通四个方面 进行评分定级,具体分值及组成如下:1、环境(28 分)。
包括组织架构(17 分)、内控制度(9 分)、合规文化 (2 分);2、产品/客户(24 分)。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建立有效的客户风险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风险是指洗钱风险,即因未能遵循反洗钱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客户尽职调查措施薄弱,未能觉察或报告涉嫌洗钱的行为而卷入洗钱案件所带来的各类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
第三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评定是指机构根据客户身份、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对客户按照高、中、低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目的是根据客户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识别和监控措施,切实防范洗钱风险。
第四条客户风险等级评定的范围包括预付卡的发行和受理。
第五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审慎性原则。
客户风险等级评定对防范洗钱风险有重要意义,必须充分了解客户,提高对客户身份的识别能力,严谨地进行客户风险等级评定。
(二)风险相当原则。
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风险较高的领域应当采取强化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可以采取简化反洗钱措施。
(三)全面性原则。
应全面考虑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风险状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为每一位客户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
(四)同一性原则。
应建立合理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引导不同不同条线(部门)参与客户风险评估工作,最终确定同一客户唯一的风险等级。
(五)动态管理原则。
应定期或不定期故居客户尽职调查情况,及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及风控措施,确保客户风险等级符合实际情况。
(六)自主管理原则。
经评估认定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的,可作出不遵循《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决定,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以备核查。
信用合作社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制度
信用合作社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制度1. 引言反洗钱(AML)是金融机构必须遵守的重要法规之一,旨在防止金融机构被用于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活动。
作为一家信用合作社,我们承担着防范洗钱风险的责任。
本文档旨在介绍我们信用合作社的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制度,以确保我们达到符合法规的标准。
2. 自评估目的和方法我们的自评估目的在于识别和评估信用合作社在反洗钱方面面临的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管理和控制。
我们通过以下步骤进行自评估:1. 收集和整理与我们业务相关的反洗钱政策、程序和相关文件。
2. 分析我们的业务模型,确定可能涉及洗钱风险的活动。
3. 评估我们已有的反洗钱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4. 确定风险等级和优先级以进行针对性的改进和管理。
5. 更新和修订我们的反洗钱政策和程序,确保符合最新的法规要求。
3. 风险识别和评估我们通过以下方式对信用合作社可能面临的洗钱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客户尽职调查(CDD):确保对新客户和高风险客户进行全面的背景调查和风险评估。
- 反洗钱监测:实施有效的监测机制,以便及时检测和报告可疑交易。
- 内部控制:建立内部控制措施,包括分工、监督和审查,以确保反洗钱规程的有效执行。
- 员工培训:给予员工必要的培训,使其了解洗钱风险和合规要求,并能够识别和报告可疑交易。
- 外部合作:与执法机构和监管机构进行合作,共同打击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活动。
4. 改进和管理措施基于我们的风险识别和评估结果,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来改进和管理反洗钱风险:- 修订反洗钱政策和程序,并确保员工能够理解和遵守。
- 加强员工培训计划,提高他们识别和报告可疑交易的能力。
- 定期进行内部监督和审查,确保反洗钱措施的执行效果。
- 配置适当的技术工具和系统,以提高反洗钱监测和报告的效率。
- 与外部机构保持紧密合作,对可疑交易进行及时报告和合作调查。
5. 结论信用合作社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制度是我们公司防范洗钱风险的重要体系。
通过识别和评估洗钱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改进和管理措施,我们将始终符合法规要求,并确保我们的业务运作在合规和透明的基础上进行。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规定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规定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建立有效的客户风险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风险是指洗钱风险,即因未能遵循反洗钱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客户尽职调查措施薄弱,未能觉察或报告涉嫌洗钱的行为而卷入洗钱案件所带来的各类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
第三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评定是指机构根据客户身份、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对客户按照高、中、低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目的是根据客户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识别和监控措施,切实防范洗钱风险。
第四条客户风险等级评定的范围包括预付卡的发行和受理。
第五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审慎性原则。
客户风险等级评定对防范洗钱风险有重要意义,必须充分了解客户,提高对客户身份的识别能力,严谨地进行客户风险等级评定。
(二)风险相当原则。
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风险较高的领域应当采取强化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可以采取简化反洗钱措施。
(三)全面性原则。
应全面考虑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风险状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为每一位客户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
(四)同一性原则。
应建立合理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引导不同不同条线(部门)参与客户风险评估工作,最终确定同一客户唯一的风险等级。
(五)动态管理原则。
应定期或不定期故居客户尽职调查情况,及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及风控措施,确保客户风险等级符合实际情况。
(六)自主管理原则。
经评估认定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的,可作出不遵循《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决定,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以备核查。
洗钱风险自律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XX县农村信用社洗钱风险自律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机制,客观评价我县农村信用社洗钱风险情况,规范洗钱风险评估工作流程和加强反洗钱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防范和打击洗钱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配套规章、《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法律、制度的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转发<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办公室转发关于落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洗钱风险自律评估是指县联社在收集、整理辖内机构反洗钱工作有关数据、材料、信息基础上,按照规定的原则、方式和标准,对我县辖内机构潜在洗钱风险和反洗钱预防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从而全面、综合评估我县农村信用社洗钱风险的系统性活动。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所辖各机构。
第四条洗钱风险评估的目标是:客观评价辖内各机构洗钱风险,促进农村信用社严格遵守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和相关义务,构建洗钱风险预防体系,有效防范和遏制洗钱行为,维护辖区金融秩序。
第五条各机构应当按照县联社的规定,报送反洗钱工作信息,积极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反洗钱监管工作。
第六条各机构应当对反洗钱监督管理中获取的反洗钱信息采取妥善的保管和保密措施,不得违反规定对外提供。
第二章自评估分工第七条县联社负责对辖内机构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并撰写本级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报告。
各机构根据县联社制定的《XX县农村信用社人民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实施细则(暂行)》等反洗钱内控制度规定获取的反洗钱工作数据、材料、信息,对所辖机构的洗钱风险进行自律评估,并撰写洗钱风险自律评估工作报告。
第八条县联社可以直接对辖内机构进行现场检查,也可以授权下级机构检查由县联社负责监管;下级机构认为辖内机构执行反洗钱规定的情况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可以请求县联社进行现场检查。
反洗钱风险评估制度
反洗钱风险评估制度反洗钱风险评估制度是指金融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对客户、产品、业务及渠道等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措施,以防止洗钱行为的发生。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金融机构能够及时发现和防范洗钱风险,保护自身合法利益,同时也是国际反洗钱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反洗钱风险评估制度的基本要素包括对客户身份的核实、风险等级的划分、客户尽职调查、交易监控与报告、内控体系建设等。
首先,金融机构应对客户进行身份核实,包括了解其姓名、住址、国籍等基本信息,并通过合法途径核实其身份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其次,金融机构应根据客户的风险等级划分,将其分为低、中、高三个等级,不同等级的风险将采取不同的防范措施。
然后,金融机构需要进行客户尽职调查,包括了解客户的背景、经营范围、财务状况等,并对客户进行定期的复审。
此外,金融机构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交易监控与报告体系,对可疑交易进行监测和报告,并协助执法机关进行调查。
最后,金融机构需要建立和完善内控体系,包括明确反洗钱职责、培训员工、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等,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反洗钱风险评估制度对金融机构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能够帮助金融机构了解自身所承担的洗钱风险,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措施。
其次,它能够提高金融机构对客户的了解程度,减少洗钱活动的发生。
同时,它也能够帮助金融机构发现和报告可疑交易,有效配合执法机关的工作。
最后,它能够促使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然而,反洗钱风险评估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金融机构对客户的了解程度和可疑交易的监测能力存在局限性,很难完全排除潜在的洗钱风险。
其次,由于国际金融活动的复杂性和跨境洗钱行为的普遍存在,金融机构难以全面了解客户的背景信息。
同时,金融机构面临着不断变化的洗钱手段和技术手段,要求其不断更新和完善反洗钱风险评估制度。
综上所述,反洗钱风险评估制度是金融机构防范洗钱风险的重要手段,它能够帮助金融机构了解和管理自身的洗钱风险,提高客户了解程度和交易监测能力。
XXX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指引(试行)模版
XXX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指引(试行)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践“风险为本”反洗钱方法,评估洗钱和恐怖融资(以下统称洗钱)风险,提升反洗钱工作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洗钱风险是指公司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被用于洗钱进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不确定性,是洗钱威胁与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洗钱风险自评估是公司根据特定的方法得出“洗钱风险”的一个过程,主要包括对洗钱威胁及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的判断。
第三条开展洗钱风险自评估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风险为本原则。
以挖掘洗钱风险为首要目标,准确评估面临的洗钱威胁和存在的薄弱环节,从而采取差异化的风险防控措施,将反洗钱资源向高风险领域倾斜,优化反洗钱资源配置。
二)风险评估与树立长效机制相联合原则。
风险评估工作不仅要关注洗钱要挟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更要深入分析风险成因及泉源,以树立健全风险提防的长效机制。
第四条本指引适用于公司开展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反洗钱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评估工作。
第二章风险自评估指标系统第一节概述第五条按照洗钱风险的构成要素,洗钱风险自评估可分为业务风险自评估和内部控制自评估。
业务(产品、服务、渠道)风险主要源于经营环境及诸多可能被犯罪分子利用的业务环节。
内部控制风险主要源于公司对洗钱风险的意识不足及执行不到位。
根据自评估指标体系查找薄弱环节,剖析问题成因,能够追本溯源研究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提高反洗钱资源配置效率。
第二节业务风险自评估指标体系第六条业务风险自评估主要包括3个评估要点:业务成熟度、风险属性及复杂水平。
第七条业务成熟度、风险属性及复杂程度情况要点考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业务成熟度是指业务的整体经营发展情况。
主要包括该业务在行业内的成熟度与公司开展该业务的成熟度。
行业成熟度包括行业内该业务的业务属性是否清晰明了、公开程度、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完备性、行业内该业务的开展规模等。
中小企业银行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制度
中小企业银行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制度引言本文档旨在介绍中小企业银行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制度。
本制度主要目的是帮助银行及其员工识别、评估、监控和控制反洗钱(AML)风险,确保银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并尽量减少和预防任何与洗钱、恐怖融资或其他非法行为相关的风险。
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制度的内容和流程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风险评估框架中小企业银行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制度将会采用适合银行业务类型的风险评估框架,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风险:- 客户风险:包括客户类型、地理位置、业务类型和合规记录等。
- 产品和服务风险:包括产品和服务的类型、地理位置和合规记录等。
- 业务流程风险:包括客户接触、交易监控和合规报告等。
客户尽职调查流程中小企业银行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制度要求银行对潜在客户和现有客户进行尽职调查,并根据客户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客户尽职调查流程。
监控和风险预警中小企业银行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制度包括监控和风险预警措施,银行将使用合适的监控手段和监测指标来识别与洗钱、恐怖主义融资或其他非法行为相关的活动。
内部控制制度中小企业银行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制度要求银行制定合适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员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合适的操作程序,并在操作过程中自行或通过第三方进行审核和监督。
风险评估报告中小企业银行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制度的最终输出是风险评估报告。
该报告包括整个风险评估过程的概述、风险评估结果、风险控制措施和其它建议等信息。
总结中小企业银行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制度是银行及其员工防范洗钱行为的重要措施,可以帮助银行识别和评估与洗钱、恐怖主义融资或其他非法行为相关的风险。
本制度将采用适合银行业务类型的风险评估框架,并包括客户尽职调查、监控和风险预警、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
最终的风险评估报告将为银行提供合规参考和风险控制建议。
洗钱风险自评估报告
XXXX 有限公司洗钱风险自评估报告根据《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银反洗发﹝ 2022 ﹞ 19 号)、《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指引》 (银反洗发〔2022〕1 号)及其他相关监管要求,为进一步贯彻“风险为本”的工作理念, XX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了洗钱风险自评估相关工作,现将自评估有关情况汇报如下:评估期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评估结果:固有风险评估为 29.7 分/2 级/较低风险,控制措施有效性评估为 78.3 分/4 级/较有效,整体洗钱风险评估(即剩余风险评估)结果为中低风险。
(参见评估表)针对本次自评估工作,公司专门成立自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反洗钱牵头部门、业务运营部门等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自评估整体工作,指导相关业务条线、部门按照评估方案承担本部门自评估职责,提供自评估工作所必需的数据、信息和支持。
为了更准确的完成公司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本次自评估工作的相关评估策略、评估方法及评估指标等内容充分借鉴和参考了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监管部门关于洗钱风险自评估的相关工作要求及指标。
本次公司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采取的是剩余风险评估法:在整体固有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整体控制措施的有效性,最终通过二维矩阵法得出经反洗钱控制后的整体剩余洗钱风险。
公司固有风险评估对地域环境风险、客户群体风险、产品业务风险、渠道风险四个维度指标进行评估。
各维度指标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分别设置维度分类指标,并在该维度指标范围内就每项维度分类指标设置相同的风险参考因素。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每一个维度分类指标的每项风险参考因素设置参数指标和评分标准并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到相应的评分,再通过算数平均法计算得出该维度分类指标的评分与评级并进行总体评价和风险点剖析,然后对各维度分类指标的评分进行算数平均计算得出该维度指标的评分与评级,最后再对四个维度的评分通过算数平均法计算得出公司整体固有风险的评分与评级。
XX公司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管理办法
XX公司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管理办法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自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改进计划,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自评估结果和控制措施。
第四章评估内容和方法第十条公司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应包括客户风险评估、业务风险评估、员工风险评估、合作机构风险评估等方面。
评估方法应综合运用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现场检查等多种方法。
第十一条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细化评估指标,确保评估结果准确、全面、客观。
第十二条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各部门,用于完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机制和控制措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
如有需要修改本办法,应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生效。
的分支机构在高风险国家(地区)设立50%的分支机构在高风险国家(地区)设立4.与高风险客户建立业务关系的情况(10分)5.与高风险行业客户建立业务关系的情况(10分)6.与高风险地区客户建立业务关系的情况(10分)7.与高风险客户或地区进行大额或可疑交易的情况(20分)8.公司业务类型、规模及复杂程度(10分)总分赋分标准有无有无有无有无高风险行业非高风险行业高风险地区非高风险地区有无大额或可疑交易占比≥50%大额或可疑交易占比<50%大型、复杂中小型、简单100分评分说明:总分≥90分为B级,60分≤总分<90分为C级,30分≤总分<60分为D级,总分<30分为E级。
附件2:控制措施评估评分表评估指标指标项1.客户身份识别与审核措施10分)2.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措施(10分)3.交易监测措施(10分)4.可疑交易报告措施(10分)5.名单监控措施(10分)6.资产冻结措施(10分)7.内部控制和审计措施(10分)8.反洗钱培训措施(10分)总分赋分标准完善不完善完善不完善完善不完善完善不完善完善不完善完善不完善完善不完善完善不完善100分评分说明:总分≥80分为B级,60分≤总分<80分为C级,40分≤总分<60分为D级,总分<40分为E级。
银行关于反洗钱风险自评估的报告
银行关于反洗钱风险自评估的报告根据《中国ⅩⅩ银行反洗钱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农发银发[2016]350)文件的要求,ⅩⅩ市城郊支行认真开展本单位的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
在自评过程中,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我行反洗钱组织机构设立情况、反洗钱内控建设和执行情况、客户身份识别情况、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反洗钱宣传培训工作情况等方面的反洗钱工作进行综合自评。
现将有关自评情况汇报如下:一、洗钱风险自评估组织开展情况(一)成立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小组。
为确保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顺利开展,保证相关工作质量。
我行成立了反洗钱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制订自评估工作方案,明确本次自评估工作的目标与要求,以及具体实施的时间与步骤,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自评估工作,并对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二)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执行情况1、反洗钱内控制度和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自开展反洗钱工作以来,我行一直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规定,不断完善反洗钱的内控制度,随着内控制度的不断健全,一线员工对可疑交易的识别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严格按照反洗钱相关规定识别客户身份、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2、认真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工作。
我行在客户开户时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各类证件的真实性、完整并进行了核对和登记,对于未能依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个人账户一概不予办理开户手续;在为单位客户办理存款、结算等业务,均按中国人民银行进行核对登记。
3、认真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反洗钱意识。
我行将反洗钱宣传作为日常工作长期开展,为防范金融诈骗活动,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稳定,我行摆放反洗钱案例精选、反洗钱知识答疑等宣传册页,并在日常业务中对客户进行反洗钱风险提示。
4、反洗钱风险培训情况。
我行定期组织对人员进行培训,交流反洗钱工作的操作技术和方法,提高识别可疑交易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反洗钱意识,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银行洗钱风险自评估管理办法模版
附件xx银行合规体系文件洗钱风险自评估管理办法1 目的为建立健全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机制,客观评价我行洗钱风险情况,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行各级分支机构开展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
3 定义4 职责分工5 管理要求5.1时间安排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
5.2结果运用⑴根据人行要求将评估报告报送人行。
⑵根据每个评估项目的风险等级,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⑶分支机构评估结果与分支机构考核挂钩,加强对分支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监督管理。
5.3评估内容评估内容全面涵盖我行各项洗钱风险防控机制,包括以下三个类别:⑴组织机构建设:包括反洗钱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系统运行和技术保障、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
⑵内控制度建设:包括身份识别、资料保存、可疑报告、涉恐冻结、客户评级、产品评级、宣传培训、保密制度、内部监督、考核、协助人行等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⑶制度执行:包括各项内控制度的落地执行情况。
每个类别项下分若干个项目,每个项目又包含若干子项,再对子项制定具体评估内容和评估标准。
具体评估内容和评估标准详见附件1。
总行合规部根据人行要求和本行风险管理的需要,每年对具体评估内容和评估标准进行调整并下发。
5.4风险等级⑴评估结果分为低、中、较高、高四个等级。
⑵按照三大评估类别,对具体每个评估项目分别确定风险等级,并在此基础上得出该分支机构的总体洗钱风险等级。
⑶根据每种风险等级,分别采取整改和优化措施。
5.5评估报告各分支机构应形成本机构洗钱风险自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自评估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各项具体评估项目的评估结果、依据、相关附件、拟采取的措施,及本机构整体洗钱风险等级。
总行可对各分支机构评估结果进行复核。
5.6全行评估为得出全行整体洗钱风险评估结果,需要设置评估权重。
权重以总行为主,并对分支机构设置相应的权重值。
全行各层级的风险等级经过加权平均,即得出全行整体洗钱风险等级。
XX公司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管理办法
XX公司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机制,客观评价公司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完善公司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工作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和《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是指对公司内外部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对公司面临的固有风险、控制措施有效性、剩余风险等进行综合评价。
第三条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的目标为通过组织和实施自评估活动,全面了解并掌握公司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查找风险漏洞和薄弱环节,有效运用评估结果,合理配置反洗钱资源,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四条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遵循全面性、风险为本、结果参考性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开展公司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工作,向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公司成立由反洗钱工作办公室牵头组成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开展公司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工作,向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工作小组由结算营业部、信贷部、风险管理部、审计稽核部、计划财务部和综合管理部各部门负责人、反洗钱专兼职岗位人员组成。
第七条反洗钱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实施方案,经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组织各部门执行。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按照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实施方案,负责开展本部门所涉及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因素进行评估。
第三章自评估操作流程第九条公司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操作步骤分为准备、实施和报告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反洗钱工作办公室组织编制自评估方案,评估方案应包括评估目的、评估程序、评估范围及方法、评估组成员构成和分工、评估时间安排等。
银行关于反洗钱风险自评估的报告
银行关于反洗钱风险自评估的报告一、引言随着全球金融体系的发展,反洗钱(AML)和打击恐怖融资(CFT)已经成为国际金融监管的重要议题。
作为银行,积极应对洗钱和恐怖融资威胁,确保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本报告旨在自评估银行反洗钱风险,并探讨相关对策。
二、反洗钱风险分析1. 客户尽职调查(CDD)在客户尽职调查过程中,我们对每个客户进行了合格程度的评估。
这包括了解客户的背景、业务规模和风险特征。
我们还检查了客户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并与外部数据库进行比对。
2. 监控和报告交易(SAR)银行采用了先进的监控系统来检测可疑交易行为。
当系统发现可疑活动时,我们会进行详细的调查,并在必要时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可疑交易报告(SAR)。
我们始终与执法机构保持紧密的合作,确保及时分享重要信息。
3.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银行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措施,包括设立监察部门和制定政策程序。
我们定期进行内部培训,教育员工如何辨别可疑交易,并及时报告。
此外,我们还加强了内部审计、风险评估和合规监督,确保反洗钱措施的有效性。
三、风险评估结果根据反洗钱风险自评估的结果,我们对银行目前的反洗钱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
以下是我们评估出的主要风险点:1. 客户准入和尽职调查尽管我们实施了严格的客户尽职调查(CDD)程序,但仍存在数量较多的无可疑报告(SAR)的客户。
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新客户的尽职调查,并对现有客户进行定期审查,确保客户的交易行为与其背景一致。
2. 内部控制和合规监督我们的内部控制框架已经建立,但在对员工的培训和意识提升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
我们计划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员工对反洗钱和打击恐怖融资的认知和意识。
3. 外部合作与信息共享虽然我们与执法机构的合作融洽,但在与其他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方面还存在障碍。
我们将加强与其他机构的沟通与合作,确保共享重要信息,并通过这些信息来彼此支持。
四、应对策略为了降低反洗钱风险,采取以下对策是至关重要的:1. 加强员工培训通过定期培训员工,提高他们对反洗钱和防恐融资的认识和意识,确保每个员工都能够识别和报告可疑交易行为。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建立有效的客户风险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风险是指洗钱风险,即因未能遵循反洗钱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客户尽职调查措施薄弱,未能觉察或报告涉嫌洗钱的行为而卷入洗钱案件所带来的各类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
第三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评定是指机构根据客户身份、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对客户按照高、中、低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目的是根据客户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识别和监控措施,切实防范洗钱风险.第四条客户风险等级评定的范围包括预付卡的发行和受理。
第五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审慎性原则.客户风险等级评定对防范洗钱风险有重要意义,必须充分了解客户,提高对客户身份的识别能力,严谨地进行客户风险等级评定。
(二)风险相当原则。
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风险较高的领域应当采取强化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可以采取简化反洗钱措施。
(三)全面性原则。
应全面考虑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风险状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为每一位客户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
(四)同一性原则。
应建立合理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引导不同不同条线(部门)参与客户风险评估工作,最终确定同一客户唯一的风险等级。
(五)动态管理原则。
应定期或不定期故居客户尽职调查情况,及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及风控措施,确保客户风险等级符合实际情况。
(六)自主管理原则。
经评估认定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的,可作出不遵循《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决定,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以备核查。
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制度
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以下简称“反洗钱风险”)自评估体系,提升反洗钱工作效能,有效预防和遏制洗钱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反洗钱风险自评估,系根据反洗钱风险监管评估标准,系统持续地监测、分析、识别洗钱风险合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防范洗钱风险措施的有效性、健全性和充分性,从而达到持续性改进反洗钱工作的目标。
第三条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原则上每年 1 次。
在产品和业务发生较大变化、内控制度有重大调整或者反洗钱监管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适时开展反洗钱风险自评估。
第二章评估内容和标准第四条自评估内容。
反洗钱风险自评估涉及制度完善程度、机制合理性、技术保障能力、人员配备、资质及履职情况、客户身份识别、对高风险客户的特殊措施、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对高风险业务针对性措施、开展宣传情况、组织培训情况、自主管理与审计、配合行政调查情况、接受现场检查及被处罚情况、工作报告及接受日常监管情况、承担其他重点任务情况、洗钱风险防控成果、有无违规事项、基层行评价、行业监管部门评价 20 项指标。
第五条自评估标准如下:一、制度完善程度( 7 分)主要评估是否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按照洗钱风险防控、预警和处理程序以及相应的反洗钱要求,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落实各项监管要求。
重点评价制度完备性、修订及时性、报备自觉性。
(一)总部内控制度体系全面覆盖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涉及的反洗钱各方面义务,各项反洗钱内控措施符合法规要求。
( 3 分)1、未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和分类管理、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反恐怖融资、涉恐资产冻结、洗钱风险自评估、分支机构反洗钱工作管理、反洗钱保密、内部审计、宣传培训、绩效考核、责任追究以及协助反洗钱调查等制度,缺 1 项扣 1 分;2、未将反洗钱工作要求分解、细化到每一个业务环节和操作岗位,发现 1 次扣 1 分,最多扣 3 分。
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指引
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指引
洗钱和恐怖融资是全球金融行业面临的严重问题。
为了防范这些风险,金融机构需要对自身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进行自评估。
本指引旨在为金融机构提供一个系统的自评估框架,包括以下步骤:
1. 确认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的程度和类型:金融机构需要了解自身业务和客户背景,识别可能存在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
2. 评估现有的内部控制措施:金融机构需要评估现有的内部控制措施是否足够有效,包括客户风险评估、反洗钱监测和报告等方面。
3. 确认风险管理的缺陷和改进点:根据自评结果,金融机构需要识别存在的风险管理缺陷和改进点,并制定相应的改进计划。
4. 完善风险管理框架和控制措施:金融机构需要根据自身特点和风险情况,完善风险管理框架和内部控制措施,确保有效识别和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
总之,通过本指引的自评估过程,金融机构可以更全面地了解自身面临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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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以下简称“反洗钱风险”)自评估体系,提升反洗钱工作效能,有效预防和遏制洗钱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反洗钱风险自评估,系根据反洗钱风险监管评估标准,系统持续地监测、分析、识别洗钱风险合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防范洗钱风险措施的有效性、健全性和充分性,从而达到持续性改进反洗钱工作的目标。
第三条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原则上每年1次。
在产品和业务发生较大变化、内控制度有重大调整或反洗钱监管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适时开展反洗钱风险自评估。
第二章评估内容和标准第四条自评估内容。
反洗钱风险自评估涉及制度完善程度、机制合理性、技术保障能力、人员配备、资质及履职情况、客户身份识别、对高风险客户的特别措施、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对高风险业务针对性措施、开展宣传情况、组织培训情况、自主管理与审计、配合行政调查情况、接受现场检查及被处罚情况、工作报告及接受日常监管情况、承担其他重点任务情况、洗钱风险防控成果、有无违规事项、基层行评价、行业监管部门评价20项指标。
第五条自评估标准如下:一、制度完善程度(7分)主要评估是否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按照洗钱风险防控、预警和处理程序以及相应的反洗钱要求,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落实各项监管要求。
重点评价制度完备性、修订及时性、报备自觉性。
(一)总部内控制度体系全面覆盖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涉及的反洗钱各方面义务,各项反洗钱内控措施符合法规要求。
(3分)1、未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和分类管理、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反恐怖融资、涉恐资产冻结、洗钱风险自评估、分支机构反洗钱工作管理、反洗钱保密、内部审计、宣传培训、绩效考核、责任追究以及协助反洗钱调查等制度,缺1项扣1分;2、未将反洗钱工作要求分解、细化到每一个业务环节和操作岗位,发现1次扣1分,最多扣3分。
(二)、总部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以及本机构业务发展和反洗钱工作实际及时修订或更新内控制度。
(3分)1、未按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修订内控制度;缺1项扣1分2、评级期内推出新业务(产品、服务),未及时制定或对已有的反洗钱内控制度或相关业务操作规程进行更新;缺1项扣1分3、评级期内反洗钱工作组织形式或反洗钱工作流程、内容等发生变更,未及时制定或对已有的反洗钱内控制度或相关业务操作规程进行更新。
缺1项扣1分,最多扣3分。
(三)、总部及时向人民银行报备内控制度未及时向人民银行报备修订后的内控制度,存在1次扣0.5分,最多扣1分。
二、机制合理性(11分)主要评估是否建立有效的反洗钱内部工作机制,运作规范顺畅。
重点评价反洗钱机构和岗位设置情况,反洗钱工作体系的运作效率及其规范、合理程度,对可疑交易分析甄别的模式和可行性,建立对新兴业务的风险研判机制等。
(一)总部将洗钱风险控制纳入本机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4分)1、未将洗钱风险纳入本机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与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等其他风险统筹考虑;洗钱风险管理政策与其他风险控制政策相比存在明显弱化现象;洗钱风险控制体系与金融机构其他风险控制体系存在机制性差异,导致洗钱风险控制不力;扣2-4分;2、员工反洗钱违规行为问责程度与其他业务违规行为问责严厉程度不相当,扣0.5-1分,最多扣1分。
最多扣4分。
(二)总部组织架构设置合理(2分)1、未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2、未设立反洗钱专岗、指定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并明确其职责;3、反洗钱部门和岗位人员变动未按规定报备;4、未明确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反洗钱工作职责;5.高级管理人员未充分履职;6、反洗钱领导小组或工作小组未包含涉及客户、交易、技术、产品研发和内部监督等主要部门;7、跨部门协调合作机制运作不顺畅、业务条线对反洗钱工作的参与不足。
存在1项扣0.5分,最多扣2分。
(三)总部建立健全对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的反洗钱合规管理工作机制。
(1分)1、未建立境内外分支机构或控股子公司反洗钱年度工作报告机制,扣1分;2 、未建立对境内外分支机构或控股子公司反洗钱检查或内部审计工作机制,扣1分。
最多扣1分。
三、技术保障能力(10分)主要评估是否业务系统完善,运行有效,能够适应反洗钱工作需要,保证信息采集的准确和效率。
(一)客户身份识别、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和分类管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存有必要的技术系统支持(3分)客户身份识别、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和分类管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存工作缺乏必要的技术支持,导致客户身份信息登记不完整、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和分类管理操作或工作记录存在缺陷、交易记录保存不完整或不能有效、方便地获取客户尽职调查信息运用于反洗钱工作,扣1-3分,最多扣3分。
例如:(1)未以客户为单位管理客户身份和交易信息,如:同一身份证号码客户出现不同的客户编号、洗钱风险等级;在不同业务系统中留存的身份信息存在明显差异;未将客户某类交易与其他交易累计计算,影响客户身份识别起点金额计算;扣1分;(2)核心业务系统客户身份要素字段设置不完整,扣1分;(3)系统不具备身份证件过期自动提示功能,扣1分;(4)未如实登记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系统默认为“长期”或2099年12月31日,扣1分。
(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筛选、提取和报送有必要的技术系统支持(3分)在开展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中,缺乏技术条件筛选、提取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或缺乏技术条件开展数据报送工作,影响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及时、准确、有效履行,扣1-3分,最多扣3分。
例如:(1)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范围不全,扣1分;(2)因存在过渡账户等原因,导致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漏报,扣1分;(3)复核环节对可疑交易上报或排除的具体分析意见未能在系统中留痕,扣1分;(4)未能通过系统对分支机构可疑交易报告的及时性和报告质量进行管理,扣1分。
(三)总部采取必要技术措施防止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缺失、损毁或泄露(2分)1、客户身份资料未通过电子影像保存;2、交易凭证未通过电子影像保存;3、业务系统数据库不能完整、准确保存和反映每笔业务交易信息。
存在1项扣1分,最多扣2分。
(四)黑名单监控有必要的技术系统支持(2分)黑名单监控工作缺乏技术系统支持,影响监控工作有效开展,扣1-2分,最多扣2分。
例如:(1)未对全部交易开展黑名单实时监测,扣1分;(2)系统无法在名单更新后开展全量客户和交易的回溯性筛查,扣1分。
四、人员配备、资质及履职情况(6分)。
主要评价从事反洗钱工作的人员数量、专业背景及履职等情况。
反洗钱主管人员有无跨部门的协调权限,以及能否出于反洗钱需要及时获取相应部门或各类应用系统的信息。
(一)总部反洗钱合规工作人员(包含反洗钱合规管理人员和反洗钱专员)具有履职的基本能力和素质(2分)1、反洗钱合规工作人员数量少,与本机构资产规模和反洗钱工作要求不相适应,或明显少于同业同规模其他机构,扣1-2分;2、反洗钱合规管理人员无中层及以上人员,扣0.5分,无主管及以上人员,扣1分;3、反洗钱专员在当前岗位上的平均任职年限低于12个月,扣1分。
最多扣2分。
(二)总部反洗钱主管部门具有跨部门协调权限,反洗钱合规工作人员出于反洗钱需要能及时获取相应部门或各类应用系统的信息(2分)反洗钱主管部门权限不充足,未能有效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反洗钱各项工作,扣2分。
最多扣2分。
例如:(1)反洗钱主管部门无法有效协调业务部门参加反洗钱相关会议和培训,扣1-2分;(2)反洗钱合规工作人员无法及时获取出于反洗钱需要的相应部门或各类应用系统信息,扣2分。
(三)业务部门反洗钱职责明确,反洗钱岗位设置及职责清晰,人员履职到位(2分)1、业务部门反洗钱职责不明确或反洗钱职责未体现业务部门特点,发现1个部门扣0.5分;2、业务部门未设置反洗钱岗位并明确其反洗钱职责,发现1个部门扣0.5分;3、业务部门反洗钱岗位人员反洗钱职责未履行到位,发现1次扣0.5分。
最多扣2分。
五、客户身份识别(6分)主要评估是否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要求,采取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合理划分和调整客户风险等级。
(一)总部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3分)1、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初次识别、持续识别和重新识别工作,发现1户扣0.2分;2、委托第三方开展客户身份识别时,未与受托机构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具体职责,发现1家第三方机构扣0.5分;3、银行业金融机构未按规定的识别要求和程序与其他机构建立代理行关系,发现1家代理行扣1分。
最多扣3分。
(二)全系统(含总部和分支机构,下同)按要求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和分类管理工作(3分)1、风险等级划分范围未覆盖全部客户,例如银行业金融机构未对境外代理行划分风险等级,扣1分;2、风险等级划分未全面考虑客户、地域、职业/行业、业务等因素,扣1分;3、未按要求时限完成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扣0.5-2分;4、只有系统自动评级,缺乏人工审核、参与,扣2分;5、未对处于不同风险等级的客户采取有针对性的、差异化审核和监测措施,扣1-2分;6、未进行持续识别并适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扣0.5-2分。
六、对高风险客户的特别措施(5分)主要评估针对高风险客户或者高风险账户持有人采取加强型识别或控制措施,注重对其金融交易活动的监测分析。
(一)总部准确识别高风险客户,定期审核高风险客户,并适时调整高风险客户名单(2分)1、未能有效识别高风险客户或高风险账户,扣1分;2、未定期审核高风险客户或高风险账户,并及时调整高风险客户名单,扣1分。
最多扣2分。
(二)总部对高风险客户或高风险账户持有人采取加强型身份识别或控制措施,加强对其金融交易活动的监测与分析排查(3分)1、未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或必要的业务限制及其他风险管理措施,扣1-3分;2、未对高风险客户或高风险账户交易活动进行强化监测和分析排查,扣1-3分。
最多扣3分。
七、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4分)主要评估是否认真落实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要求,按照规定期限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一)总部按规定范围、期限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2分)1、交易记录要素不完整,不能满足反洗钱工作需要,扣1-2分;2、未按规定范围、期限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扣2分。
最多扣2分。
(二)总部采取必要管理措施防止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缺失、损毁或泄露(2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缺失、损毁或泄露,扣1-2分。
最多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