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探放水和超前钻探运行管理制度
超前钻探、探放水施工技术规范文
超前钻探、探放水施工技术规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超前钻探、探放水施工行为,保障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制定本技术规范。
第二条本技术规范适用于超前钻探、探放水施工过程中的工艺操作和技术要求。
第三条超前钻探、探放水施工应遵循安全、科学、环保、经济的原则,做到规范操作,确保安全施工。
第四条相关施工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按照本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
第二章:超前钻探施工技术要求第五条超前钻探施工前应做好项目论证和工艺设计,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六条超前钻探施工前应进行场地勘察,了解地质情况和地下水位等信息,制定施工方案。
第七条超前钻探施工中,应按照规定的钻井顺序进行,严禁乱钻和强行进钻。
第八条超前钻探施工中,应按照设计要求选用合适的钻具和工艺参数,并保证钻井设备的稳定运行。
第九条超前钻探施工中,应对钻井液进行选择和调配,保证钻井液的稳定性和清洁度。
第十条超前钻探施工中,应合理控制冲击频率和冲击力,防止钻杆断裂和钻井液泄漏等事故发生。
第三章:探放水施工技术要求第十一条探放水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根据地质情况合理选择钻孔位置和放水口。
第十二条探放水施工中,应按照设计要求选择探放水设备,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探放水施工中,应严格控制水位的变化,避免造成周围土体的损坏或引发地下水污染。
第十四条探放水施工中,应合理选用过滤材料,并按要求进行过滤材料的填充,保证过滤效果。
第十五条探放水施工中,应不断监测水位变化,及时调整放水量和放水口位置,确保施工效果。
第四章:施工安全措施第十六条施工前,应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无隐患。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告知施工人员和周边群众注意安全。
第十八条施工中应配备安全用具和防护设备,施工人员应正确佩戴。
第十九条施工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章操作和擅自更改施工方案。
第二十条施工中应做好防火、防爆措施,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超前钻探运行管理的措施落实及责任追究制度1
超前钻探运行管理的措施落实及责任追究制度一、超前钻探实施方案1、进行超前钻探作业的巷道必须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
作业过程中必须编制掘探一体化工程的钻探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否则相关业务科室不得审批该作业规程。
2、井下除硐室、贯眼、距离小于30m(或地质构造已控制)的联络巷意外的所有掘进巷道(煤巷、半煤岩巷、岩巷)都必须进行超前钻探作业。
3、进行钻探时,要严格执行“探60m,掘40m”的标准,即巷道探测60m显示无异常时方可掘进,且掘进距离不得超过40m。
若工作面条件不好,可适当缩短钻探距离,但超前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0m。
4、对有异常的区域地段要根据地测科提供的特殊地段钻探设计要求进行钻探。
5、地测科要制定探放水队管理制度,明确探放水人员的职责。
二、相关部门的职责地测科负责探放水工作的具体管理和考核,矿属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探放水工作各环节的有效实施。
1、地测科负责依据采掘衔接计划合理安排探放水工作,编制年度探放水总体规划以及相关管理制度;编制探放水设计,负责钻探施工现场的成果验收;根据地质条件变化,必要时安排技术人员现场跟班进行技术指导;收集探放水队的钻探资料;编制探放水进尺日报台账;组织相关部门对各类钻探成果资料进行集中汇总分析;安排专人及时向集团公司相关处室上报月、季、年钻探动态及完成情况;对作业地点发生的地质条件变化时地质、掘、探等相关信息向集团公司地质处汇报;根据实际情况和分析情况对比总结经验,为将来我矿的超前钻探和设计提供帮助。
2、生产科负责组织落实钻探现场工作的有效实施,监督跟踪钻探工作的实施过程,对作业地点发生的地质条件变化时地质、掘、探等相关信息向集团公司生产处汇报;负责现场钻探资料的监督管理;配合完成对钻探资料的汇总分析等相关工作。
3、机电科负责配备钻探设备及配件的需求,确保设备及配件的及时性和完好性,确保随时满足“掘探一体化”工作对设备及配件的需求。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探放水管理制度模版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探放水管理制度模版一、概述本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在处理突发事件中的放水管理工作,确保安全指挥中心能够及时、准确地采取措施避免灾害的发生或减轻灾害的程度。
二、任务和职责1. 安全指挥中心的任务是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突发事件中组织、指挥和协调相关工作。
2. 放水管理人员的职责是根据安全指挥中心的指示,及时响应、准确报告和执行放水工作。
三、放水管理程序1. 接到安全指挥中心的放水指令后,放水管理人员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放水工作。
2. 放水管理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放水方案,并与安全指挥中心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报告和调整放水计划。
3. 放水管理人员应监控水位和流量情况,根据安全指挥中心的要求,随时调整放水量。
4. 放水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安全指挥中心报告放水情况,包括水位、流量、放水量等信息。
5. 放水管理人员应做好放水记录和报告,包括放水时间、放水量、放水时水位和流量等相关数据。
四、放水管理要点1. 放水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放水操作,确保放水的安全和有效。
2. 放水管理人员应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与相关部门和单位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3. 放水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放水演练和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技能。
4. 放水管理人员应随时关注天气和地质情况的变化,及时报告安全指挥中心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安全措施1. 放水管理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如安全帽、救生衣等。
2. 放水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和工作能力。
3. 放水管理人员应遵守相关安全制度和规定,严禁违章行为和操作。
4. 放水管理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工具,确保放水工作的安全性。
六、放水管理的技术要求1. 放水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放水设备和工具的使用方法。
2. 放水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3. 放水管理人员应了解放水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法,能够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某煤矿探放水和超前钻探运行管理制度
某煤矿探放水和超前钻探运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目的和适用范围:明确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确保探放水和超前钻探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工人的安全和健康。
2. 工作责任: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在探放水和超前钻探工作中的职责和权力,确保责任明确、层级分明。
3. 作业程序:包括探放水和超前钻探的具体作业程序,如作业前准备、作业操作规范、作业完成后的关闭程序等,确保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4. 安全防范措施:明确探放水和超前钻探工作中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设备、工具的安全使用、通风、防爆等安全措施,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
5. 突发事件处理:制定针对探放水和超前钻探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包括人员疏散、事故处理等,确保处理及时有效。
6. 设备维护和管理:明确探放水和超前钻探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定期检修、保养和更新,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可靠性。
7. 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定探放水和超前钻探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包括安全教育、操作培训等,同时建立考核机制,确保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8. 质量标准和监督检查:制定探放水和超前钻探工作的质量标准,并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工作的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纠正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以上是某煤矿探放水和超前钻探运行管理制度的一般内容,具体可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2024年探放水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探放水管理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开展我矿水害防治工作,防止重特大水害事故发生,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探放水的原则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
落实“有疑必停、有险必撤”的措施,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在进行采掘工作时,必须坚持超前钻探。
矿井进行新采区开拓或掘进新工作面时,必须进行探放水,并编制探放水设计及措施。
探放水设计要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并经研究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探放水工作要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
对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符时,需制定补充措施,并经全体审批人员重新审核,方可执行。
二、探放水钻孔布置1、探放老空水钻孔,应按巷道的设计方向在其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放射状布置;钻孔应成组布设,其孔数视超前距和帮距而定。
(1)竖直扇形面内钻孔间的终孔垂距不得超过1.5m。
(2)水平扇形面内各组钻孔间的终孔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
(3)探水钻孔的最小超前距一般取30m,帮距取20m。
(4)倾斜煤层平巷的探放水孔,应呈半扇面形布置在巷道正前和上帮。
(5)倾斜煤层上山巷道探放水孔,呈扇面形布置在巷道的前方。
2、探放断层水及底板岩溶水的钻孔,必须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____个。
3、探放水钻孔除兼做堵水或疏水用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75mm。
4、巷道接近可能导水的老钻孔探水线时,应向老钻孔布设扇形探水钻孔。
5、对水压大于1MPa的断层水、陷落柱水或强含水层水,不宜沿煤层布置探放水钻孔。
三、探放水钻孔孔口安全装置探放水钻孔应安设孔口安全装置。
孔口安全装置由孔口管、泄水测压三通、孔口水门和钻杆逆止阀等组成。
1、孔口管的安装与固定:(1) 选择岩层坚硬完整地段开孔,孔径应大于孔口管直径1-2级,钻至预定深度后,将孔内冲洗干净。
注浆使孔口管(管周围应焊扶正肋骨片)与孔壁间充满水泥浆。
超前钻探、探放水施工技术规范
超前钻探、探放水施工技术规范超前钻探、探放水施工技术规范超前钻探是一种地下工程探测方法,其基本原理是利用钻杆推送钻头在地下钻孔,通过安装在钻杆上的采集设备获得井壁及井底信息,然后对地质结构及地层条件进行判定。
超前钻探以其高效、精准、精细的特点已得到广泛应用,尤其在工程勘察、施工阶段的探测与监测领域中被广泛应用。
随着经济进展和城市化建设的加速,如何保证水资源的供应与保障已成为全球范围内共同的难题,探放水施工技术由此应运而生。
本文将重点介绍一种基于超前钻探原理的探放水施工技术,并纳入肯定的技术规范,以期对工程实践具有肯定的引导作用。
一、超前钻探技术应用于探放水施工中的基本原理探放水施工技术是指在地下含水层的讨论与掌控上运用各种物理测量手段,对地下水文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判定、监测和调控的一种技术。
其中,超前钻探技术的应用是不可或缺的。
在探放水施工中,针对含水层不同位置的钻孔进行实行一系列相应的钻掘和钻孔检测手段,检测钻孔完整性、推动阻力、孔壁情况、地应力状态等,以确定钻孔是否符合要求,为接下来的注水施工做好准备。
二、工程前期准备与现场管理1.工程前期准备(1)认真了解工程地质与水文条件,依据工程要求选择合适的技术工艺;(2)对施工现场进行勘测并做好相应的测量工作,确定实在施工路线和钻孔位置;(3)编制施工方案,明确施工流程、注意事项等;(4)购置好施工所需的设备和工具,保证施工的顺当进行。
2.现场管理(1)严格依照施工方案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不得修改和任意更改施工计划;(2)每一次施工前,必需依照规范与制度要求进行健康检查,防止因个人原因引起的危害;(3)现场应设立明显的标志与标示牌,以引导施工人员进行施工。
三、超前钻探探测与评价1.钻孔的准备(1)设计钻孔的深度、直径,并预留带水层段常规竖向钻孔,保证钻孔的完整性;(2)清除钻孔四周的污物或垃圾,并在钻孔上部设置透气碳钢套管保持钻孔口的形态稳定。
2.钻探设备(1)钻探方式应依据勘测要求和实际可行情况进行选择,并保证设备的质量与稳定性;(2)超前钻探设备必需符合国家标准,且定期进行检修保养,使用时应注意保护和维护,保证超前钻探设备的平稳运行。
超前探钻管理规定
探放水、超前探钻管理规定为贯彻落实矿井安全工作要求,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掘(采)”的安全原则,防止矿井水害与误揭突出煤层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业务管理分工第1条地测科主要负责采掘工作面、主要巷修地点的探放水、超前探钻施工设计,制定相应钻探施工作业计划;负责井下各类钻探施工进度控制与成果验收,探钻过程中有地质条件异常变化时及时安排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技术指导;负责汇总、整理、分析井下各类钻探原始资料并建立相关台账;将钻探成果及时填图,编写钻探施工总结报告,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签字,签字后下发给施工区队及相关业务科室。
第2条通防科负责督促各采掘工作面超前探钻抽放系统的建立工作,并做好抽放系统日常运行的监督管理;安排钻探施工过程中瓦斯含量的监测;做好井下探放水、超前探钻施工过程中遇到煤线而引起的瓦斯涌出量变化的监测、分析与治理工作;指导钻孔施工过程中防瓦斯喷孔工作及钻孔出现瓦斯异常时做好现场的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对揭露煤层钻孔施工结束后的连抽与封孔工作负责。
第3条调度室负责组织协调钻探施工条件的准备和工程进度,按照钻探施工作业计划完成相应工程量,及时督促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4条机电科负责做好所需排水系统的安装准备和钻探工程施工所需的钻探设备和配件的审批工作;做好排水系统日常运行的监督管理;在钻机出现异常或损坏情况下,及时督促指导进行维修,减少机电影响时间。
第5条生产科负责探放水与超前探钻所需开掘工程的设计工作,负责钻探工程开工前水沟、泵坑等的设计,并按照设计要求监督落实。
第6条安检科负责各类钻探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以及施工现场达标工作监督落实,及时制止各种违章作业行为。
第7条企管科负责钻探所需各类材料的采购并及时供应。
第8条钻探作业队伍负责编制钻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按照设计进行井下各类钻孔的施工作业;负责钻探施工过程中原始记录的填写,对原始记录进行整理,编写单孔施工总结并及时上报地测科。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探放水管理,预防和减少矿井水害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煤矿矿井的探放水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探放水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矿井防治水体系。
第四条矿井探放水工作应由矿井防治水机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其他有关部门协同配合。
第五条矿井探放水工作应充分利用现有技术手段,不断提高防治水水平,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二章探放水组织与管理第六条矿井应设立防治水管理机构,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七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制定矿井防治水规划,明确防治水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
第八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矿井水文地质观测系统,定期对矿井水文地质条件进行监测、分析与评价。
第九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探放水培训,提高矿井探放水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第十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制定矿井探放水技术规范,明确探放水的方法、程序、要求等。
第十一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矿井探放水设备管理制度,确保探放水设备安全、可靠、有效。
第三章探放水工作程序与要求第十二条矿井在开拓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之前,应进行水文地质调查,了解和掌握矿井水文地质条件。
第十三条矿井在开拓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之前,应制定探放水计划,明确探放水工作内容、时间、责任人和要求。
第十四条矿井在开拓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过程中,应按照探放水计划进行探放水工作。
探放水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探放水数据准确可靠。
第十五条矿井探放水工作应采取综合探测方法,包括物探、钻探、巷探等。
探放水工作应确保探测范围全面、准确。
第十六条矿井探放水工作应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分析探测数据,为矿井防治水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第十七条矿井在发现水害隐患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范本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范本一、背景与目的随着煤矿井下采矿作业的进行,矿井逐渐受到各种地质条件、地下水及井下水的影响。
为保证采矿作业的安全高效进行,提高矿井的防水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所有煤矿井下作业地点。
三、原则1.安全第一:确保任何探放水作业都不会对人身、设备及环境造成伤害。
2.合理高效: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案,提高作业效率,降低成本。
四、作业前准备1.评估与审批:进行探放水作业前,必须先进行全面的地质勘察和水文地质勘察,评估作业的可行性,并进行相关部门的审批。
2.作业方案:制定探放水作业的详细方案,包括作业区域、作业时间、作业目标等内容,并由相关管理人员进行评审并签字批准。
五、作业流程1.开掘通道:根据作业方案,先进行井下通道的开掘工作,保证探放水设备的顺利下井。
2.设备安装:将探放水设备安装到井下通道中,并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
3.探放水作业:按照作业方案,进行探放水作业,监控水位及水质,及时调整控制措施。
4.数据记录与分析:对作业期间相关数据进行记录,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为下一次作业提供参考。
5.作业结束:作业结束后,及时将设备进行拆除,并进行评估总结。
六、安全控制措施1.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每个人都了解作业的风险和防范措施。
2.防护设施:保证作业现场各类防护设施完善,如安全帽、防滑鞋、防护眼镜等。
3.通风检测:作业期间要进行定期通风检测,确保井下空气的质量达到安全要求。
4.应急预案:制定作业期间的应急预案,包括逃生路线、急救设备等。
5.作业人员培训:定期进行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七、责任划分1.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定作业方案,并对作业质量和进度负责。
2.技术负责人:负责监控作业现场的技术指导与安全控制。
3.安全员: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4.操作人员:执行探放水作业,遵守操作规程,负责设备的运行和维护。
超前钻探、探放水施工技术规范
超前钻探、探放水施工技术规范
超前钻探是指在地下工程中,先行进行钻探工作,以便了解地下情况、确定地质条件、采集样品等。
探放水施工是指在地下工程中,通过钻孔或井口注水的方式来降低地下水位或稳定地下水压力。
超前钻探、探放水施工技术规范(二)
1.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a.编制超前钻探、探放水施工方案,包括工序、方法、设备等的选择。
b. 调查地质条件,确定超前钻探、探放水的位置和深度。
2. 超前钻探的技术规范:
a.选择合适的钻探方法和设备,根据地质情况合理选用钻头和钻杆。
b. 控制钻孔的直径和深度,以满足后续施工的需要。
c. 监测钻孔的倾斜度和方向,确保钻孔的垂直和水平度。
d. 废弃物的处理,包括岩屑的清理和处理。
3. 探放水施工的技术规范:
a. 根据设计要求和地质条件,确定探放水的位置和深度。
b. 选择合适的注水方法和设备,确保水源的稳定性和注水量的准确性。
c. 监测地下水位和水压的变化,及时调整注水量和注水位置。
d. 定期检查注水井和管道的状况,做好维护和修复工作。
4. 安全措施:
a.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鞋等防护装备。
b. 遵守现场交通规则,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c. 进行必要的防震、防滑、防火等安全措施。
d. 遵守环境保护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和处理。
以上是超前钻探、探放水施工的一般技术规范,具体的规范可根据不同工程的要求和地质条件进行调整。
在施工过程中,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监测和调整,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某煤矿探放水和超前钻探运行管理制度范文
某煤矿探放水和超前钻探运行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煤炭开采过程中的安全和高效,保护矿井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煤矿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煤矿探放水和超前钻探工作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探放水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第三条煤矿探放水的目的煤矿探放水是为了降低井下水文压力,保护工作面的安全和正常生产。
第四条煤矿探放水的内容1. 煤矿探放水包括:探放水方案的编制、探放水钻探工作、水样采集与分析、水文监测等。
2. 探放水的主要任务是对井下水文压力进行监测和分析,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五条探放水队伍的组织与管理1. 煤矿应设有专门的探放水队伍,负责探放水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探放水队伍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探放水队伍的组织人员应熟悉探放水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程,能够有效地组织和指导探放水工作。
3. 探放水队伍应设立安全管理岗位,负责探放水工作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探放水方案的编制1. 煤矿应根据井下水文压力变化和工作面的实际情况,制定探放水方案。
2. 探放水方案应包括探放水的时间、地点、工艺流程、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七条探放水钻探工作的实施1. 探放水钻探工作应按照探放水方案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钻孔的深度和位置符合要求。
2. 探放水钻探作业时,应设置专门的警示标志,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第八条水样采集与分析1. 探放水钻探结束后,应及时采集水样进行分析,了解井下水文压力变化的情况。
2. 水样采集和分析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水文监测1. 煤矿应进行定期的水文监测,掌握井下水文压力的变化情况。
2. 水文监测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超前钻探的组织与管理第十条超前钻探的目的超前钻探是为了获取工作面下方的地质信息,为煤炭开采提供依据。
矿井专业探放水管理制度
矿井专业探放水管理制度一、矿井必须作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二、采掘工作面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其《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须经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会审,报灵石国泰公司批复后,方可探放水。
(1)接近水淹的井巷、老空、老窑或相邻小煤矿时;(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导水陷落柱等水文地质复杂区域并有出水征兆时;(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4)可能与河流、湖泊、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未封钻孔或封孔不良钻孔时;(6)接近积水的灌浆区时;(7)接近风氧化带时;(8)接近其它有可能出水地区时;三、探放老空水设计:(1)调查积水区积水情况、积水最低位置、积水区外缘标高,并外推60m 作为探水警戒线,狡算积水量和水头压力,估算单孔放水量。
掘进面进入警戒线后,必须进行超前探放水,并在积水线30m处停止掘进,进行打钻放水,在确认积水已被基本放尽后,才允许继续掘进。
(2)对前方不明采空积水区,探放水钻孔应成组布设,并在平面上成扇行。
,钻孔终孔平距以3m为准,厚煤层内各钻孔终孔的垂距不得超过1.5m,并至少各有一个见煤层顶板和底板的钻孔。
探水钻孔终孔直径一般不大于75mm。
(3)回次探放水间要在设计停掘位置前IOn1.有防治水科下发停掘探水通知单;留足不小于30m的超前距。
四、各探放水钻孔要现场验收,回次探放水结束后,提出探查总结报告,编制允许掘进通知书,经矿总工程师签字,向施工队下发后,方可采掘。
五、探放水必须安设牢固的控水装置。
探放老空水水头高度在4m以内时,孔口管可采用裸管打入加固或缠海带、棉布打入等方法固管。
老空水头在4~10m时,孔口管安装视煤壁完整情况而定。
在预计水压大于0.1MPa的地点探水时,应预先采用注水泥浆固结套管。
孔口管外侧要安装控制水阀门和测压表,确保排水能力不足时能控制放水。
六、探放水必须根据编制的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方位、角度、孔深进行施工,不经防治水科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煤矿探放水制度
煤矿探放水制度煤矿探放水制度是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防止突水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煤矿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本文将从探放水制度的原则、要求、流程、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探放水制度的原则1. 有掘必探:在进行煤矿掘进作业时,必须进行探水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2. 先探后掘:在进行煤矿掘进作业时,应先进行探水工作,确认无水害威胁后方可进行掘进作业。
3. 探放结合:探水和放水工作应相结合,及时发现和处理水害隐患。
4. 科学决策:根据探放水工作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掘进方案,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二、探放水制度的要求1. 矿井必须做好水害分析预报,对井田范围内及周边矿井采空区位置和积水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并做好记录。
2. 矿井进行新采区开拓或掘进新工作面时,必须提前进行探放水工作。
3. 井下所有施工巷道(煤巷)在接到生产办施工图纸后均要编制探放水设计。
4. 探水距离不小于60米,超前距离不小于30米,即探60米可掘进30米。
5. 探水孔应扇形布置,要根据巷道顶底板宽度合理布设钻孔角度。
6. 钻孔按设计施工完成后,无异常,无出水,方可掘进30米,之后再钻进60米,掘进30米,依次循环掘进。
若出现异常,应立即逐级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掘进。
7. 矿井的采掘工作面接近水淹区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断层破碎带等其它可能出水的区域时,必须确定探水线后方能探水。
8. 有水患威胁的掘进工作面,在探放水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探放水安全措施。
三、探放水制度的流程1. 矿井水害分析预报2. 调查分析井田范围内及周边矿井采空区位置和积水情况3. 编制探放水设计4. 施工探水钻孔5. 探放水资料收集、分析、审核6. 掘进作业7. 循环探放水工作8. 异常情况处理四、探放水制度的注意事项1. 加强探水地点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挡板。
2. 施工位置要安设水泵,并保证可以正常运转,巷道水沟也要清理疏通,否则不允许开钻施工。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5篇)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1、煤矿采掘生产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2、井下探放水工作应执行“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综合探测手段。
3、必须收集齐全相关水文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在采掘平面图上、矿井充水性图上要标明积水范围、积水量、探水线及警戒线,标明排水设施及排水路线以及水灾避灾路线。
4、各生产矿井在每个开拓、掘进、回采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与作业规程相对应的防治水设计,设计中要明确老空水、小窑水、采空水区域,探放水孔位置、角度、个数等参数及相关图纸,分析与现有开采作业场所的关系,制定具体安全技术措施,设计、措施要经会审,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严禁顶水作业。
5、日常井下开拓、掘进工作面(探水警戒线以外的区域)探放水作业必须先行进行物探超前探测,查明区内断层、陷落柱等产状、位置、含(导)水性。
物探要有设计,并经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批准后方可施工,综合物探索成果由总工程师组织会审。
6、钻探工程必须编制专门设计,对钻探目的、钻孔位置、参数、结构、孔口固定及耐压试验、防喷装置、取芯、封孔、水文观测、防排水措施等主要技术要求进行详细说明,设计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
7、日常井下开拓、掘进工作面,必须在物探先探,钻探验证,经验收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开拓、掘进工作面进行钻探验证时必须保证掘进中心水平上不得少于____个孔、在垂向上每____米至少布置一个探放水孔。
回采工作面在物探资料可疑点进行钻探验证的基础上,延顺槽方向每____米应保证一个钻探验证孔。
在井下进行综合探测时,物探资料未连续覆盖或两种物探成果相互矛盾时,必须按照超前探放老空水进行钻探探放水设计施工。
8、受奥灰水影响或地下水源较多的矿井,矿井或其上级煤炭集团公司要建立水化学实验室,因条件不足无法建立水化学实验室的矿井可就近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化探;新水平或新采区未取得化探成果的不得进行掘进或回采。
超前钻探、探放水施工技术规范本(2篇)
超前钻探、探放水施工技术规范本一、引言钻探、探放水施工是地下工程中常见的关键环节之一,其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和稳定性。
为了确保施工过程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的技术要求,制定一份详细的技术规范本是必不可少的。
二、术语和定义2.1 超前钻探:指在地下工程施工前进行的钻探作业,目的是探明地下岩土地质和水文条件。
2.2 探放水施工:指在超前钻探完成后,根据钻孔所获得的地质和水文信息,对地下水进行探测和调控的施工作业。
三、技术要求3.1 钻探设备的选择针对具体地质条件,应选择适合的钻探设备,包括钻机、钻头和钻杆等。
3.2 钻探孔径和孔深的确定根据工程要求和地质条件,合理确定钻探孔径和孔深,确保钻孔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3 钻探孔的布置与取样根据地质勘探结果和设计要求,合理布置钻探孔位,并进行取样和测试,确保取得可靠地下水信息。
3.4 钻探过程的控制严格遵守钻探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钻探过程中无意外事故发生。
3.5 钻孔的处理和加固根据钻孔过程中所遇到的地质情况,进行钻孔的处理和加固工作,确保钻孔的稳定性。
3.6 探放水施工方案的制定根据钻孔获得的地下水信息,制定合理的探放水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高效。
3.7 探放水设备的选择和调试根据施工方案,选择适当的探放水设备,并进行调试和检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8 探放水过程的监测与调控在探放水施工过程中,应进行实时监测和调控,及时做出相应的措施,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四、质量控制4.1 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施工人员应接受必要的技术培训,熟悉超前钻探和探放水施工的操作要点和安全规范。
4.2 施工过程的检验和验收针对超前钻探和探放水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应进行必要的检验和验收,确保质量的可控性。
4.3 施工记录和档案的归档施工过程中的记录和档案应进行规范的归档,方便日后的查阅和追溯。
五、施工安全5.1 安全意识的培养施工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严守施工安全规范,做到安全第一。
煤矿20版标准化-探放水制度
8.1探放水制度探放水工作是煤矿开展水害超前探测、治理的有效手段,对水患威胁区域煤炭资源开采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各煤矿企业应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般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煤矿防治水工作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
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有掘必探”,落实“三专两探一撤人”措施,严禁使用煤电钻代替专用探水钻机探放水。
二、采掘工作面超前探放水应当同时采用钻探、物探两种方法,做到相互验证,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周边老空水、岩溶水、含水层富水性以及地质构造等情况。
三、探放水钻孔的布置和超前距、帮距,应当根据水头值高低、煤(岩)层厚度、强度及安全技术措施等确定。
掘进工作面专门探放水设计必须设定最小有效超前距和安全屏障(即掘进保留超前距,至少不低于20m)。
四、探放水钻孔施工过程中,必须填写探放水钻孔施工记录牌,并悬挂在打钻地点附近。
五、必须确定探放水钻孔基准线,并进行标注和挂牌上锁管理。
在每次探放水钻孔打钻地点附近设置探放水钻孔基准线标记牌,固定悬挂在巷帮,实行“两把锁”管理。
“两把锁”中的一把锁及钥匙由县级监管部门驻矿监督员负责管理,另一把锁及钥匙由煤矿分管防治水工作领导负责管理。
六、每次探放水钻孔按设计施工结束,必须由“两把锁”双方管理人员同时到现场开锁,方可移动探放水钻孔基准线标记牌至下一个探放水钻孔打钻地点附近。
七、在每次探放水钻孔循环内,由当班安全员负责在每班掘进前拉尺,控制该循环剩余允许掘进长度,掘进队当班班长必须在现场确认。
当班安全员负责现场填写掘进工作面探放水钻孔施工记录牌版中“允许掘进距离公示牌”栏中相应内容,当班班组长在相应地点签名确认,并由安全员负责向调度室汇报剩余允许掘进长度,调度室要做好详细记录。
八、每个探放水钻孔标记点位置配备一把皮尺,便于随时测量和监督检查已掘进距离。
发现超进尺掘进,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析、追查处理。
九、在安装钻机进行探水前,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探放水前,所有参加人员必须熟知必要的安全措施和。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探放水管理制度范本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探放水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范围本制度旨在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放水管理,保障矿井安全稳定运营,减少矿井地下水对矿井生产的不利影响,提高矿井生产效率。
本制度适用于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及其下属各级管理人员,包括矿井生产厂家、放水单位等。
二、管理职责1.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负责全面监督、协调和指导矿井放水工作,统筹矿井放水资源的配置。
2. 矿井生产厂家负责按照煤业安全指挥中心的要求,组织和实施矿井放水工作。
3. 放水单位负责按照矿井生产厂家的要求,进行矿井放水操作,确保操作规范、安全可靠。
三、放水计划编制与审批1. 矿井生产厂家每年根据矿井生产计划,编制矿井放水计划,并提交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审批。
2.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对矿井放水计划进行审查,确保计划符合矿井生产需要,同时满足煤炭资源合理开采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3. 审批通过的矿井放水计划,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向相关放水单位下达。
四、放水操作1. 放水单位根据煤业安全指挥中心下达的放水计划,合理安排放水操作人员和设备,确保放水过程安全可靠。
2. 放水前,放水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放水设备的良好状态。
3. 在放水操作过程中,放水单位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放水操作,严禁越权操作和违章行为。
4. 放水单位应及时向煤业安全指挥中心报告放水情况,包括放水量、放水时间等重要信息。
五、安全监控与应急处置1.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应建立健全矿井放水的安全监控体系,通过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掌握矿井放水的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应制定完善的放水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置,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影响。
六、考核与奖惩1. 对于按规定完成放水任务的矿井生产厂家和放水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
2. 对于未按规定完成放水任务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矿井生产厂家和放水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警告、罚款、吊销资质等处罚。
七、监督与改进1.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应定期对矿井放水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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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煤矿探放水和超前钻探运行管理制度为了有效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潞矿王地字【2012】78号《关于下发集团公司探放水和超前钻探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安全原则,防治矿井重特大水害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我矿探放水工作,切实实现矿井安全生产,最大限度保证职工生命和矿井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机构
组长:贾双春吴晓东
副组长:杨建立赵学雷张日林汪健民苏海
石兵
成员单位:地测科生产中心机电中心安监处通风科
开发办调度室劳资科计划科财务科
企管科督查办职工学校采、掘、开队组
办公室设在地测科,电话5932619。
二、职责
工作流程:
编制设计(地测科)→制定措施(探放水队)→各部门审批(生产、安全等)→具体施工(探水队)→工程验收(接收安全员、验收员)→监督管理(地测、生产、安全、调度等)→考核(地测科)
1、地测科主要负责依据年度生产采掘衔接计划编制探掘年度总体规划;负责编制、健全探放水和超前钻探运行管理相关制度;负责编制超前钻探、探放水施工设计;负责井下各类防治水钻探施工现场成果的验收;根据地质条件的变化情况安排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跟班
进行技术指导;负责汇总、整理、分析井下各类防治水钻探原始资料并建立相关台帐;编制钻探、掘进进尺日调度通报台帐;组织相关部门对各类防治水钻探成果资料进行集中汇诊分析。
2、生产中心负责严格监督掘进、回采工作面的推进进度;负责钻探现场施工环境的协调;配合完成对钻探资料的汇诊分析等相关工作。
3、机电中心负责配备各类钻探设备及其相关耗材配件,确保设备及配件的及时性和完好性,保证随时满足矿井生产需要;负责对钻探新技术、新设备的调研与引进等。
4、安监处负责监管各类防治水钻探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其他相关环节的安全工作落实和执行情况。
5、通风科负责安排各类防治水钻探施工现场瓦斯含量的监测;协助井下超前钻探、探放水钻施工过程中因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瓦斯涌出量变化的监测、分析与治理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