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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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职业技术学校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例会制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批复,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正式批准公布实施。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过程管理,切实保证项目的建设质量,达成预期建设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例会依据
例会制度的建立,是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项目负责人的工作表现、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总结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处理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进行。
二、会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例会参加会议人员:校长、副校长、各科室负责人、创建办公室主任、成员;重点建设专业、特色项目组组长、副组长;重点建设专业、特色项目主要骨干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1-2名(根据会议内容要求,由项目负责人指定并通知)。
2.项目建设领导例会主要内容与任务:通报示范校建设的工作动态,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与评估;各重点建设专业、特色项目及相关工作组汇报交流工作进展情况、建设经验及做法,以及需要研究的问题等;落实措施与责任,研究部署下阶段的示范校建设工作;组织协调项目的实施,研究解决示范校建设过程中的困难与问题。
3.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例会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并视示范校建设工作进展及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或扩大会议。各重点专业、特色项目建设项目组、创建办(或由负责人指定的主要骨干成员)每周五定期召开一次工作协调碰头会议。
4、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将会议记录印发至参会人员,并留
档。
5、参会人员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参加需提前向领导小组组长说明情况。
6、领导小组各成员应针对会议认真做好准备,提出切实有效的、对工作有促进作用的建议和意见,并要求参会人员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对会议内容及时传达与落实。保障项目建设的安全,稳步,高效,顺利的进行。确保我校的国家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通过与验收。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1、工作例会:每周星期五下午四点三十分
2、领导小组会议:每月30日下午四点三十分
地点:三楼中会议室
遇有节假日或其它情况,由领导小组提前通知会议时间。
附件1:领导小组例会考勤表
附件2:领导小组例会会议议题汇总表
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