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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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 | IP繁荣的背后:版本多授权乱,题材都扎堆!2015-12-03李文婷编剧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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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狐娱乐李文婷/文朱童曼/责任编辑
▲《盗墓笔记》
导读
2015年的电视剧市场,最频繁出现的词无疑是IP。
这一年,有很多业内论坛都以它做主题,影视从业者每每接受采访,也会被问到它。
关于它,时不时还会引发一次业内“大论战”。
因为有《何以笙箫默》、《盗墓笔记》、《花千骨》
等很多IP改编作品都获得了巨大的市场成功,使得IP成为一块块“肥肉”,各大影视公司不惜花天价买IP。
搜狐娱乐了解到,IP繁荣的背后,也同时也存在着不少“乱象”。
比如,小说作
者和职业编剧的版权纠纷、同一系列小说不同别册的版权分散,一个较有名气的IP,版权价格飙到八位数很是常见,IP也让不少人陷入“焦虑”。
IP乱象之一:
授权凌乱,版权官司层出不穷
以《鬼吹灯》的版权纠纷为例。
早在去年,陆川要拍电影《鬼吹灯》,华谊兄弟还有一版乌尔善执导的《鬼吹灯》,虽然后缀不同,但都打着《鬼吹灯》的旗号。
事实是,原作者天下霸唱分别把其中的两册卖给两家不同的公司。
▲《何以笙箫默》
所以,我们看到了陈坤、赵又廷、靳东都是胡八一。
那一共8册的小说作品,电影、电视剧、网剧……市场上将出现多少个版本的胡八一和Shirley杨呢?
把时间轴再到今年的10月底,天下霸唱先后出席了两场网络剧改编权签约发布
会,分别将自己的《鬼吹灯之摸金符》授权给鹿港互联,《鬼吹灯之牧野诡事》授权给向上影业。
但是这两次授权遭到了阅文集团的公开抗议。
原因是,“作者天下霸唱已独家将《鬼吹灯》系列包括其可能撰写
的续集、前传、后传、外传等全部作品独家转让予阅文集团(旗下
有起点网),阅文集团拥有该系列作品全部的著作权财产权利。
”
声明还说:
“其他任何公司套用《鬼吹灯》的世界观架构,或者借用胡八一、
王凯旋、Shirley杨、明叔等这些读者耳熟能详的角色名字来拍摄
电影、网剧的行为均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
否则,要么就是挂羊头
卖狗肉,借用’鬼吹灯’这三个字的宣传效应吸引眼球,但是实质上
与《鬼吹灯》系列小说没有任何关系。
”
授权凌乱是IP市场是一个显著的乱象。
IP运营机构猫片执行董事王裕仁在接受搜狐娱乐采访时说:
“目前IP的授权比较凌乱,一个作品,中间会因为很多原因,授
权被搞得七零八落,有这个版本,也有那个版本,典型案例就是《鬼
吹灯》,不同家都有影视版权,因为是分册卖的,每册都不一样,
网络剧已经有N种版本,后来有视频网站重金收拢到一块,还有
后传,影视的版权,电视剧这块也要改成了网剧,最乱的时候,同
时有四五家人有《鬼吹灯》的版权。
现在就导致在改编上,各家
用一样的内容,到最后第一本和第八本的内容没有什么区别。
”
还有一种版权官司比较常见,典型案例是《芈月传》,原作者和职业编剧,在改变IP上产生了纠纷,编剧是不是只用了作者的概念?作者要争取编剧署名权和小说出版权?这些问题引发了一次次版权纠纷官司。
王裕仁认为,授权之所以凌乱,版权官司越来越多,归根结底是版权保护有界定的问题。
《芈月传》的问题,《甄嬛传》类似也出现过,有的作品被说抄袭、雷同,当时晋江还告了原作者。
IP乱象之二:
辨识度低,内容雷同题材扎堆
2014下半年和2015上半年,《杉杉来了》、《何以笙箫默》等电视剧热播,网络言情小说迅速被一窝蜂疯抢。
《翻译官》、《微微一笑》等网络言情迅速上
马,再后来,《柠檬初上》、《爱情的开关》、《如果可以这样爱》等一些偏冷门的言情小说也被作为“IP”拉上马。
▲《杉杉来了》
下半年,《花千骨》、《琅琊榜》等剧占据热搜榜,并在市场取得巨大反响和回报,古装小说再度变得“烫手”起来。
目前,就有影版和剧版的《三生三世》,电视剧《幻城》、《锦绣未央》、《寂寞空庭》、《东宫》、《思美人》等项目一窝蜂在进行中。
著名编剧高满堂在谈到题材扎堆的现象时发表看法,电视剧的同质化已经到了无法容忍的程度。
“现在市场搞得大家怎么省事怎么来,一个IP火了,大家就认为
这是捷径。
”
高满堂曾经参加过一个青年编剧讨论会,他透露:
“一共讨论六个剧本,都是青春题材,最后我总结的时候被他们嘲
笑了,说高老师您说的不对,那个戏是这样的,那个戏是这样的,
我说对不起,六个我听完分不出个来哪个是哪个,同质化已经到了
我无法容忍的程度。
”
王裕仁也谈到,IP辨识度不高,是一个很严重的乱象。
“题材扎堆,都是言情、宫斗、穿越、仙侠,真正具有辨识度的作品很少。
IP乱象之三:
定价体系,不算分成就卖到1000万
王裕仁坦言,目前国内的IP数据体系也十分混乱。
市场上,有的动辄说自己点击过亿的大IP很多,但点击量真实过亿的也没有多少本。
▲《甄嬛传》
数据体系,主要是指网站上显示的点击量、收藏量、订阅量、搜索指数和分类排名等。
阅文集团跟福布斯合作的一个榜单,有点像类似“富豪作家榜”,和“胡润榜”差不多的性质,但这是猜测个人一段时间的成分多,无法全面支撑一个IP 的价值。
知情人士向搜狐娱乐透露,目前业内常规的排名,百度、阅文、起点上面的订阅量是业内比较好的。
实际上,天涯的那些数据比较没有说服力,并不足以说服这个IP的真正受欢迎程度。
百度搜索和风云榜排名比较真实,还有就是网站的订阅量,这些数据是造假比较难的,因为多是付费用户,相对比较准。
因为对IP没有一个明确的等级评判,所以在购买IP上,就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价体系。
“更像是买房卖房的博弈,前几年是买方占主动,现在是卖方,因
为没有议价规则,所以就跟数据、题材是相关的,虽然一片繁荣,
但是有点乱。
”
搜狐娱乐了解到,目前IP交易在影视的方面,连分成加授权,超过1000万已经不是新鲜事,有的顶级作者甚至还没面世的新书就卖到了1000万。
也有几个声称开到千万级的,但是它在数据上却还不是顶级的IP。
对于大牌作者来说,经常是影视公司追在屁股后面给他们“送钱”,并且“求着”他们参与影视剧的制作中。
但是对于一些中、小级别的网络作家来说,通常是网站(晋江、起点等)做“中间商”,或者是先找出版社出版之后再去兜售。
大概在两年前,唐家三少的作品《惟我独仙》和《斗罗大陆》都是以500万的价格卖出了版权。
而在现在的市场上,500万算是一个比较常见的价格,有的
五六百万量级的作品,甚至不是几百万字的,不是长篇,有的甚至只有一个比较大概的框架就可以卖钱。
“有一个小说光版权就卖到了1000万,还不包括后期分成。
”
但是,网络小说的版权费远不及游戏的版权费高。
在游戏领域,两三千万是比较常见的价格,游戏可以直接打包卖给上市公司。
游戏之所以高,是因为游戏对粉
丝的影响非常直接,不像影视还要分播出去。
但前两年,光靠IP的舆论就能赚到钱,现在游戏的玩法也发生了变化,不像以前那么容易“骗人”了。
IP乱象之四:
小公司多,IP的空子容易钻
根据搜狐娱乐了解,目前市场有很多小型传媒公司,他们打着“孵化IP、创造IP”的旗号,其实是在钻一些市场的空子。
▲《花千骨》
尤其是那些火的书,经常会被钻空子,《斗破苍穹》火的时候,就会出现类似的《斗破苍情》什么的,它不是彻头彻尾的盗版,但是是山寨,可以带有一定混淆性质的行为。
之前有一次,突然冒出一家公司,研发了一个新的产品,叫触电,非常高调的开发布会,还做众筹什么的,但其实是根本上还没有拿到版权。
王裕仁介绍,目前市场上的IP运营公司,基本上分为三类:
第一类,属于传统cp,万达、光线这类,电视剧上像新丽、克顿、
唐人,它们更多的就是影视,有影视的一套逻辑。
第二类,就是渠道类,像几家视频网站手头也会找IP,然后找最
好的团队帮他制作,做自制剧。
第三类,就是像猫片这样的公司,我们既不属于视频网站,也不属
于影视作坊,而是把窜到一块的IP,进行包装和开发,这种情况
目前比较稀缺,但是是实际上,也是出现了很好的一类公司,也有
很多家在组建。
针对单纯运营IP的领域,存在着一些小公司,拿个IP就开始搞,它有没有固定的渠道,有没有cp和他一起玩,有的会抱着上市公司,这种的开发对市场是搅局的,助长了IP涨价的风气,创作者不好好创作,没有一个量的积累,就乖乖积累拍摄好了,干嘛过早的把运营的概念提出来。
IP乱象之五:
改编困难,原创生产力下降
电视剧《悬崖》、《母亲》、《雪狼》的编剧全勇先就曾对IP火爆的现象发表自己的观点,他认为:
▲《悬崖》
“大IP的兴起,跟原创的萎缩有一定关系,职业编剧应该坚持自
己。
”
在最近这场“众编剧围剿阿里”的论战中,有的职业编剧认为IP的火爆影响了原创编剧的权益,他们在这场资本的追逐中,生存空间变得狭小。
此外,在IP的影视改编上,有很多禁区,有的题材不太好改编,往往叫这个名
字的,其实是另外一个东西。
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九层妖塔》其实跟《鬼吹灯》的内容没什么太大的关系。
改编在国外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说法和规定,不能放太多的东西进去,但现在的审查制度受限,搞到最后70%是原创,只有30%是原版小说的内容。
反之,IP的火爆也造成了一些网络作家生态的改变。
比如一些网络作家经常遭到编辑催告,有时会出现一个小说刚有构思和雏形就拿去卖掉,最后写也得写,不写也得写,因为周期短,小说的质量就无法保证。
知情人向搜狐娱乐表示,读者们看到很多小说都有烂尾的现象,或者是后半部分变得难看,这多数是因为时间的限制,必须草草收尾。
大部分的网路写手是脚踏实地在写书,中国差不多有10万人左右写手,能称之为“家”的很少。
网络作家的这个群体跟传统的作家区别显著,他们偏朴实,很多住在二三线城市,也有很多是公务员,利用业余时间写作。
大部分人其实是通过在网上写小说用来糊口,是一种谋生的手段,很多人其实不太奢望作品被改编,成为作家一样受到追捧。
IP火了之后,他们现在会想的更多一些,比如会问同期的作者卖了多少钱啊什么的。
当然,其中也有一部分是有想法的,郭敬明、韩寒是他们的目标,做自己版权的代言人,有自己的公司,独立运营作品,然后经常参加一些social活动,最终成为影视行业的弄潮儿。
(王丹/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