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业务管控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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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业务管控要点
1.验收准确性
1.1验收依据:
依据采购合同、技术标书验收;如技术标书中未明确质量要求的,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参照企业标准。
1.2进口合同物资验收资料:装箱清单及报关凭证。
如:原产地证明书、报关清单。
1.3国产物资验收资料:产品合格证;执行生产许可目录管理的物资提供生产许可证(详见附件1);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目录物资提供煤安证(详见附件2);执行强制认证目录管理的物资提供3C认证(详见附件3);钢材类提供质量证明书;胶带类、电线电缆、化工产品提供出厂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样本详见附件4)。
1.4记重、计量物资验收内容:核查其重量、尺寸、容积。
1.5有保质期物资验收内容:油脂、油漆、日化用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等,验收过程中必须查其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如果超过有效期或有效期限低于有效天数50%的物资,严禁验收入库。
2.验收及时性
2.1常用小批量物资: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2.2批量物资和大型设备: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不包括设备的组装调试、送检时间)。
2.3防洪应急抢险物资:即时办理。
2.4接货平台操作:验收员每日查看系统,即时更新验收情况及状态。
3.取样送检
3.1参与人员:验收员、仓储管理员、供应商代表。
3.2取样规定:取样时留存影像记录,参与取样人员在取样单上签字确认,并注明每个样品的出处。
如供应商代表在取样时不能到达现场,需供应商代表出具书面委托函。
如供应商代表不能到达现场并不出具书面委托函时,验收员以电子函件方式告知供应商代表,在3日内未收到回复后验收部有权单方面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3.3送检规定:送检物资原则上委托公司检测中心检测。
检测中心不具备检测条件的,可委托国内有资质的专业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验收部保留选择检验机构的权利,并对检验机构负有保密义务。
对于送检的物资,在检测结果出具以前不得发放。
3.4撤样规定:使用单位急需使用的物资,由使用单位出具书面急需证明,供应商做出书面质量承诺,验收部对该
批次到货不做检测或在未开始检测前撤样。
4.质量反馈系统管理
4.1操作要求:信息接收员每日查看系统,督促上游、下游环节及时落实流转。
4.2信息接收条件:物料号、合同号、使用单位联系人、质量问题描述完整。
4.3问题处置要求:验收员联系供应商、使用单位共同去现场核实是否质量问题,并在系统内更新处理情况。
如确认属于质量问题且无争议的,供应商更换合格产品后,验收员进行闭环管理;对于有争议的质量问题,以业务联系函形式转交采购部进行质量洽商。
5.质保金系统管理
5.1支付条件: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设备类提供质保金支付申请表、对账余额调节表、采购合同复印件或寄售协议、验收单及现场会签单;非设备类提供质保金支付申请表、对账余额调节表、采购合同复印件或寄售协议;运行款支付类,提供运行款申请表、对账余额调节表、使用单位运行报告、采购合同复印件、验收单及现场会签单。
5.2操作规定:质保金管理员负责支付申请的接收、审核、录入工作,按质保金支付流程督促各节点审批人及时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完毕的材料交予财务科做付款计划。
6.综合管理
6.1有痕管理:对于委托检测、质量洽商、抽样、不合格品退货等重点业务,推行工作联系单制度,做到工作有痕管理,业务传递具有可追溯性。
6.2台账管理:建立验收台账、送检台账、无合同到货台账及其它特殊事项台账。
6.3服务态度:供应商办理业务时,做到随到随办;如遇业务高峰期做好疏导解释工作;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6.4考核管理:按部门、中心、公司相关物资管理制度执行。
附件1:生产许可目录.xlsx 附件2:执行安全
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
附件3:国家强
制认证目录.xlsx
附件4:出厂检测
报告样本.docx
附件5
质保金付款流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