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工资制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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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校工资制度标准_经管营销_
专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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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校工资制度标准_经管营销
_专业资料。学校结构调整方案
工资制度1.总则1.总则 1.1为规范职员工资的确定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正式职员。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2.工资结构2.工资结构 2.1 职员工资由实发工资、应发工资、补杂项目、扣除项目等项目组成。2.2 应发工资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两部分组成。2.3 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技能工资。固定工资是根据职员的职务、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2.4 浮动工资包括: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浮动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进行调整。 2.5 补杂项目包括员工交通津贴、电动车存储费、值班补助等。 2.6 职员工资扣除项目包括:缺勤、代扣社保费等。2.7 职员工资发放如有错漏,在下月工资更改。3.工资系列 3.工资系列3.1 学校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行政、教学、经营三类工资系列。 3.2 行政工资系列适于于从事行政、财务、后勤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职员。3.3 教学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3.4 经营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招生、宣传及相关工作的职员。3.5 职员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
表3-1:表3-1 工资系列适用范围工资系列行政工资教学系列经营系列适用范围校长办、资财处、人力资源处等教务处、教研室等学生处、对外办 4.工资计算方法4.工资计算方法4.1 工资计算工式:4.1.1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补杂项目-扣除项目 4.1.2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浮动工资4.1.3 固定工资=级别工资×(基本工资系数+技能工资系数) 4.1.4 浮动工资=级别工资×考勤工资系数×考勤考核系数+级别工资×绩效工资系数×绩效考核系数
效工资标准系数B(2)、绩效考核系数(C2)。设定标准参照表4-3、表4-4、表4-5、表4-6、表4-7。表4-3 工资项目系数(兼职
工种取高一级,校长级不参与绩效评定)浮动工资标准系数工资系列基本工资系数技能工资系数考勤工资系数绩效工资系数(A1)校长级0.20 行政系列主任级0.18 职员级0.17 校长级0.2 教
学系列主任级0.191 职员级0.19 校长级0.20 经营系列主任
级0.19 职员级0.17 (A2)0.22 0.20 0.18 0.215 0.205 0.20 0.21 0.20 0.18 (B1)0.1 0.1 0.1 0.1 0.1 0.1 0.1 0.1 0.1 (B2)0.3 0.2 0.1 0.3 0.2 0.1 0.3 0.2 0.1 表4-4:考勤考核系数(C1)确定方法(C1 初始值=1):考勤结果旷工0.5 天以上病、事假每请半天月累
计(每)迟到、早退1 次月累计迟到、早退时间每满1 小时 1 次事前未办请假手续C1 扣除值1 0.15 0.1 0.2 0.2 表4-5:行政系列及对外办绩效考核系数(C2)确定方法考核项目当月工作完成(《工作手册》按期上交,项目齐全,值为1)考核内容缺少 1 次C2 值备注-0.5 主管校长确定校长
权工作态度(满分20 分,取值为2)权部门协作重(%)25 级不参主管校长确定-1 -0.2 与绩效评定重(%)减少 1 分25 -0.1 20 1次其他部门领导打分(办公室办理)满分10 分,C2 值为1 权重(%)工作创新值为0 创新并实施权重(%)+0.5 主管校长确定30 教学系列绩效考核系数(C2)确定方法考核项目校内学生数量校外考核内容+(-)1 人+(-)1 人C2 值+ -)(0.05 + -)(0.05 备注50 人,取值为 1 100 人,取值为1 权重(%)10 +(-)1 节+(-)1 节+ (-)0.4 + (-)0.4 学生处统计课时数量校内课时校外课时24 节,取值为1 24 节,取值为1 权重(%)10 +(-)1%(四舍五入取整计算)+(-)1 教务处统计学生月考平均成绩提高百分比,额定基数为5 (不参加考核,以0 分计)权重(%)15 减少1 份反馈-0.2 -0.1 数量(全体家长值2)月度家长反馈学生处统计评分分值(满分20 分,全值2)权重(%)减少1 分10 减少1 份手册减少 1 项内容-0.2 数量(全部手册值为1)学生手册内容(项目齐全值为1)权重(%)-0.1 10 学生处统计
课堂评价(满分30 分,值为3)权重(%)减少0.5 分-0.1 教务处确定教务处确定学生处统计资财处统计10 减少0.5
分-0.1 听课记录(满分10 分,值为1)权重(%)10 减少0.1 分-0.05 班级卫生(满分10 分,值为1)权重(%)续费5 1 名学生1 名学生+0.1 +0.1 学生续费(无续费情况,值为0)新生交费(无新生交费,值为0)权工作态度(满分20 分取值为2)入班试听后交费重(%)10 -0.2 -1 权重(%)10 表4-7 学生处绩效考核系数(C2)确定方法考核项目考核内容C2 值备注主管校长确定当月工作完成(《工作手册》按期上交,值为1)缺少 1 次权重(%)新生交费每报10 个课时-0.5 20 +0.01 新生交费(无交费情况,值为0)权职员月考成绩(及格分60,值为1)权工作态度(满分20 分取值为2)重(%)+(-)1 分重(%)-1 校长30 资财处统计级不参与绩效评定+0.01 25 -0.2 学生处统计权重(%)5.试用期限职员薪级确定5.试用期限职员薪级确定25 5.1 试用期职员以签订试用合用第二日起按10
元/日核算工资。
5.2 当天迟到、早退者,扣除当日工资;旷工者予以辞退,按工资发放日期发放已出勤工资。
6.工资发放6.工资发放 6.1 职员每月工资发放时间为次月25 日。 6.2 员工工资表由资财处依据相关资料
编制。工资表由编制人签名和盖章后交校长审核后直接汇入职工个人帐户。工资单由资财处发往员工个人邮箱。7.其它事项7.其它事项7.1 不足月事项7.1.1 员工首月不足月,依下列方式发放工资(课时费按5 元/节):10 日内(含)10 元/日10-20 日(含)12 元/日该员工平均工资标准予以扣除)7.1.2 员工离职不足月,自学校批准通知下达之日起,依下列方式记录发放工资(如有课时费按5 元/节):10 日内(含10 日)10-22 日(含22 日)10 元/日12 元/日该员工平均工资标准予以扣除)7.2 交通津贴。员工自住宅
到学校上班的单程距离达8 公里以上时,按下列规定给付交通津贴:直线距离8~12 公里12~16 公里16~20 公里每月给付的
交通津贴(元)20 30 40 22 日以上按工资标准核算(未出勤时间按20 日以上按工资标准核算(未出勤时间按7.3 交通工具存储费用。学校报销员工电动车在安钢各生活区包月存储费用。员工当月5 日前经主管校长签字、报销当月费用。逾期资财处不予受理。该费用从员工工资中发放。7.4 值班补助。法定节假日期间员工值班实行
调休制,并按每日8 小时(早8 时-晚9 时期间)10 元、半日5 元、每夜8 小时(晚9 时-次日8 时期间)15 元给予值班补助。
7.5 报表及通报事项7.5.1 次月5 日前,行政系列及对外办主管校长将本部门员工绩效考核系数(C2)中“工作完成” 、“工作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