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合集下载

大学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大学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大学薪酬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薪酬管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薪酬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科学的薪酬体系,体现教职工的劳动价值,激励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四条薪酬管理应遵循市场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结合高等教育的发展要求,确保我校教职工的薪酬水平具有竞争力。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五条教职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各类补贴和奖金等组成。

第六条基本工资是根据国家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保障教职工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资。

第七条岗位工资是根据教职工的岗位责任、工作性质、工作量、工作难度等因素,体现教职工劳动价值的工资。

第八条绩效工资是根据教职工的工作绩效、教学科研成果、突出贡献等因素,激励教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工资。

第九条各类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根据国家政策和我校实际情况予以发放。

第十条奖金是根据国家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对教职工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奖励。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十一条薪酬发放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我校实际情况,按时足额发放。

第十二条教职工薪酬的调整应根据国家政策、物价水平、教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定期进行。

第十三条教职工薪酬的计算和发放,应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确保准确无误。

第四章薪酬管理第十四条薪酬管理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确保薪酬管理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五条教职工薪酬管理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

第十六条教职工薪酬管理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高等教育的发展要求。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我校人力资源部门所有。

第十九条在实施过程中,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冲突,应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大学薪酬管理制度范本旨在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激励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确保我校教职工的薪酬水平具有竞争力。

中职学校薪酬制度范本

中职学校薪酬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薪酬管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编教职工、合同制教职工和临时用工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合理、激励、约束的原则,确保教职工薪酬待遇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教职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等。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教职工所任岗位、职称、学历等因素确定,体现岗位价值和工作量。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和学校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确定,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第八条津贴补贴:包括岗位津贴、职务津贴、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取暖补贴、高温补贴等。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九条教职工薪酬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的25日之前。

第十条教职工薪酬发放需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确保合法合规。

第十一条教职工薪酬发放前,需进行审核,确保无误后发放。

第十二条教职工如有特殊情况,可向学校申请薪酬调整,经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三条学校薪酬制度根据国家政策、物价水平、学校发展需要等因素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教职工薪酬调整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岗位调整:因工作需要,教职工岗位发生变动,薪酬相应调整。

(二)职称评定:教职工晋升职称后,薪酬相应调整。

(三)工资改革: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调整工资标准。

(四)特殊情况:因教职工个人原因,经学校批准,薪酬可进行调整。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薪酬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七条本制度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按国家及地方最新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薪酬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解释。

学校薪酬管理制度(4篇)

学校薪酬管理制度(4篇)

学校薪酬管理制度(4篇)小编认真阅读多篇文章后选出了“学校薪酬管理制度”作为精品。

公司的规章制度代表着一个公司的运转规则,公司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

公司规章制度是法律所有制的最后一公里,制定好适合公司的规章制度是比较令人头痛的。

希望我的建议可以为您提供一些指导!学校薪酬管理制度(篇1)为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进一步规范我校(含幼儿园)教职工收入分配秩序,维护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有激励机制的内部制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现根据仙教【20xx】1号《关于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学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引入机制,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分配方案,以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

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同时,统筹兼顾理顺学校内部各岗位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充分发挥民主,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公开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法学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贴、工作量考核、工作业绩考核三部分构成的考核分配方案。

绩效工资总额中班主任津贴每班100元/月,其余部分的构成为:工作量津贴占50%,工作业绩津贴占50%。

A1班主任津贴:班主任每月津贴标准为100元。

学校要根据班主任工作职责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

考核合格的每月按标准领取班主任津贴。

A2工作量(按下列四个项目的具体课时计算)1、管理职务职责工作量:管理职务岗位包括班主任、年段长(年段3班及以上的)、教研组长(语文科、数学科、综合科三人)、小学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和督导员等。

高校管理人员薪酬制度范本

高校管理人员薪酬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校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管理效率,促进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管理人员,包括校领导、中层干部、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合理原则: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应与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相匹配,体现公平竞争。

(二)激励约束原则:通过薪酬激励机制,激发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对不称职者实施约束。

(三)绩效考核原则:以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为依据,实行绩效考核与薪酬挂钩。

(四)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薪酬制度的合法性。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高校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四部分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为管理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和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按比例发放。

第八条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九条管理人员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临时调整。

第十条定期调整: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第十一条临时调整:根据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学校发展需要,进行临时薪酬调整。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二条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挂钩,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十四条对考核优秀的管理人员,给予物质奖励和晋升机会;对考核不合格的管理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培训或调整岗位。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

学校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薪酬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的薪酬管理工作,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学校薪酬管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合理的薪酬分配体系,体现教职工的劳动价值和社会贡献。

第四条学校薪酬管理应当与国家政策、地方法规和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五条学校教职工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和奖金等组成。

第六条基本工资是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教职工的职务、职称、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的。

第七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学校教职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质量、教学成果等因素确定的。

第八条补贴包括岗位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奖金包括年终奖、优秀教师奖、优秀教育工作者奖等,根据学校经济效益和教职工的表现确定。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十条学校应当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的薪酬,不得拖欠或截留。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薪酬直接发放给教职工,并保留相关转账记录。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内,将上一季度的绩效工资、补贴和奖金等薪酬明细向教职工公布。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定期对教职工的薪酬进行调整,调整周期一般为一年。

第十四条薪酬调整应当根据国家政策、地方法规、学校经济效益和教职工的工作表现等因素确定。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薪酬档案,记录教职工的薪酬调整情况。

第五章监督与纪律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薪酬管理的监督机制,确保薪酬管理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对薪酬管理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薪酬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学校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薪酬管理,激励教职工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学校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工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 公平性原则:薪酬分配公平合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3. 竞争性原则:薪酬水平具有市场竞争力,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4. 可行性原则:薪酬制度与学校实际情况相适应,保证学校财务可持续。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学校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补贴四部分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确保教职工基本生活需要。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教职工所担任的岗位和工作性质,确定岗位工资标准。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工资比例。

第八条津补贴:包括交通补贴、住房补贴、取暖补贴、通讯补贴等,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九条学校实行月度工资发放制度,每月10日前发放上月工资。

第十条教职工薪酬发放需符合以下条件:1. 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 按时完成工作任务;3. 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一条教职工因请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按时领取工资的,由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二条学校设立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和组织实施绩效考核。

第十三条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具体考核指标由绩效考核委员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五章薪酬调整第十五条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市场行情和学校发展需要,适时调整薪酬标准。

第十六条教职工因工作表现突出、获得荣誉等,可申请薪酬调整。

第十七条薪酬调整需经绩效考核委员会审核,校长批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薪酬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学校薪酬管理制度范本范文

学校薪酬管理制度范本范文

学校薪酬管理制度范本范文学校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薪酬管理,提高教职工积极性和工作效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从事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职工,包括正式教职工、临时教职工、兼职教职工、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薪酬管理原则:公平、合理、激励、竞争。

第四条学校薪酬管理目标:根据不同岗位和职责,确保教职工的工资待遇公平和合理,激励教职工积极投入工作,提高学校整体绩效。

第二章工资第五条工资概念:工资是指根据个人工作量、质量、效益和个人能力、责任、贡献等因素确定的合理报酬。

第六条工资构成: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奖金、补助、福利等。

第七条基本工资:根据教职工的学历和职务确定,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绩效工资:根据教职工的工作量、质量和效益评定结果确定,绩效工资占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

第九条岗位津贴: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工作难易程度确定,岗位津贴金额由学校人事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核定和调整。

第十条奖金:学校设立一定比例的团队奖金、个人奖金和突出贡献奖金,根据教职工的工作绩效和贡献给予相应的奖金。

第十一条补助:学校设立一定比例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餐费补贴等,根据教职工的实际情况和学校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

第十二条福利待遇:学校为教职工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保障教职工的基本权益。

第三章绩效评价第十三条绩效评价原则:科学、公正、客观、全面。

第十四条绩效评价内容:包括教学工作完成情况、学术研究成果、学生评价情况、管理工作等。

第十五条绩效评价方法: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包括评比法、评分法、测评法等。

第十六条绩效评价周期:学校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评价,评价周期为一学年。

第十七条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评价结果将成为教职工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岗位第十八条岗位设置: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不同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

第十九条岗位职责: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职责和工作要求,教职工应按照岗位职责尽职尽责,完成工作任务。

学校薪酬管理制度

学校薪酬管理制度

学校薪酬管理制度学校薪酬管理制度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

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薪酬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薪酬管理制度篇1一、工资方案执行范围:本工资方案仅适用于本校教师、生活辅导老师。

二、教师工资的核定本工资方案的制定旨在凸现教师的工资收入水平与对学校贡献相对等的原则,体现优质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在原有工资体系的基础上,调整了岗位工资的合理度,降低了薪酬结构中福利的比重,增加了根据能力和实际业绩奖励和浮动的工资比重,因此教师的实际工资水平将在年度总收入中加大差距。

教师年度工资收入=月工资X工作月数+基本工资X寒暑假月数+节日福利+年度考核奖励+诚信奖+其他奖励。

其中:(一)月工资组成项目: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浮动工资、津贴发放办法:根据下述各组成项目的工资标准和核定办法确定教师工资结构水平后,每月工资的发放由学部主任根据月度考核(包括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进行调整。

工资结算币种为人民币,由学校财务部为教师统一办理工资卡,按规定工资结算日(寒暑假期间由学校具体调整后通知)打入教师本人工资卡中。

1、基本工资:起点标准——幼儿园650元,小学700元,初中750元,高中800元。

核定办法:(1)本方案实施前上岗的教师,99年5月1日之前参与筹建的可增长15%,其他教师99年9月1日前上岗的本次调整的额度为10%。

(2)根据每学年的考核结果及本人一贯的工作表现,凡在实际教育教学工作中确能体现出认可贯彻学校办学理念的,或者工作兢兢业业对学校的忠诚度堪为楷模的,或者对维护学校声誉有杰出贡献的,可以每年核定一次增加50——200元。

(3)见习期和培训期教师基本工资酌减100—300元。

见习期满或培训期满可核定一次。

见习期或培训期满半年后,才可享受第(2)条核定办法。

学校薪酬预算制度模板范本

学校薪酬预算制度模板范本

学校薪酬预算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薪酬预算管理,合理使用财政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薪酬预算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学校。

第三条学校薪酬预算管理应当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编制、合理分配、严格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薪酬预算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预算决算等。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五条学校薪酬预算编制应当根据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需要、财务状况等因素,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合理预测收入和支出。

第六条学校薪酬预算编制应当明确预算年度的收入项目和支出科目,细化到具体的人员、岗位和待遇。

第七条学校薪酬预算编制应当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第八条学校薪酬预算编制完成后,应当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三章预算执行第九条学校薪酬预算一经批准,应当认真组织执行。

第十条学校应当根据预算规定,合理安排教职工薪酬支出,确保薪酬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第十一条学校薪酬预算执行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当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四章预算调整第十二条学校薪酬预算调整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预测收入和支出变化,确保预算的可持续性。

第十三条学校薪酬预算调整应当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确保预算调整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第十四条学校薪酬预算调整完成后,应当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五章预算决算第十五条学校薪酬预算决算应当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收入和支出的统计和分析。

第十六条学校薪酬预算决算结果应当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学校薪酬预算决算完成后,应当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八条学校薪酬预算管理应当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薪酬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考核和评价。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培训学校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培训学校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培训学校薪酬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我校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合理、公正的薪酬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薪酬管理原则:1. 公平原则:确保同工同酬,不同岗位的薪酬应体现工作性质、工作难度、工作责任及工作绩效的差异。

2. 激励原则:通过薪酬分配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3. 依法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薪酬管理的合法性。

4. 保密原则:薪酬分配过程和结果应严格保密,避免产生不公平感。

第四条薪酬构成:1. 基本工资:根据我校教职工的岗位、职级及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

2. 绩效工资:根据教职工的工作绩效、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等因素确定。

3. 奖金:根据学校经济效益、教职工工作表现等因素确定。

4. 福利:包括五险一金、带薪年假、健康体检等。

第五条薪酬支付方式:1.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按月支付。

2. 奖金根据实际情况按月或按季度支付。

3. 福利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薪酬体系设计与调整第六条薪酬体系设计:1. 设立岗位工资标准,根据岗位的工作性质、工作难度、工作责任及工作绩效等因素制定。

2. 设立职级工资标准,根据教职工的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等因素制定。

3. 设立绩效工资标准,根据教职工的工作绩效、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等因素制定。

4. 设立奖金制度,根据学校经济效益、教职工工作表现等因素制定。

第七条薪酬体系调整:1. 定期对薪酬体系进行审查和调整,确保薪酬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激励性。

2. 根据国家政策、物价水平、生活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基本工资和福利。

3. 根据学校经济效益、教职工工作表现等因素适时调整绩效工资和奖金。

第三章薪酬管理与监督第八条薪酬管理职责: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薪酬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薪酬核算、支付、调整等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薪酬管理工作,确保薪酬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民办学校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民办学校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民办学校薪酬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学校薪酬管理,建立公正、公平、透明的薪酬分配制度,提高教师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教职员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和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薪酬管理应坚持市场化原则,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贡献、工作经验和所在地区等因素,确定合理的薪酬水平。

第四条本制度的定期评估、调整和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门所有,必要时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五条本校薪酬结构包括基本薪资、绩效奖金、津贴和福利等。

第六条基本薪资是员工根据岗位层次和工作内容确定的固定薪酬,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和员工工作表现进行调整。

第七条绩效奖金是根据员工的个人绩效和部门绩效进行考核后确定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向员工发放奖金。

第八条津贴是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和特殊需要,由人力资源部门协调下发的额外补贴,如岗位津贴、住房补贴等。

第九条福利包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员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和补贴。

第三章薪酬管理流程第十条薪酬管理流程包括薪酬设定、绩效评估和薪酬发放。

第十一条薪酬设定应根据市场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员工工作表现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一个合理的薪酬范围和水平。

第十二条绩效评估应定期进行,包括个人绩效和部门绩效的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定期调整薪酬的依据。

第十三条薪酬发放应按照工资核算制度进行,确保准时、准确地将员工的工资发放到位。

第十四条薪酬管理流程及结果应进行公示,以保证员工的知情权和参与度。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五条薪酬调整应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发展潜力和工作岗位变动等因素进行。

第十六条薪酬调整应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兼顾整体薪酬水平和个人发展需求。

第十七条薪酬调整应定期进行,确保员工的薪酬水平与市场薪酬相适应。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任何与本制度相悖的规定均无效。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门所有,如有需要,可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民办学校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民办学校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薪酬管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按劳分配原则,多劳多得,优劳优得;2.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教职工的薪酬待遇合理;3. 绩效导向原则,将薪酬与工作绩效挂钩;4. 发展导向原则,与学校发展同步,逐步提高教职工待遇。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教职工薪酬由以下部分构成:1. 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等;2. 绩效工资:根据教职工的工作绩效、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等确定;3. 奖金:包括年终奖、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等;4. 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5. 其他福利:包括五险一金、带薪休假、培训机会等。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五条教职工绩效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

1. 年度考核:由学校组织,对教职工一年来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评估;2. 日常考核:由部门负责人或班主任负责,对教职工日常工作表现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六条绩效考核指标包括:1. 工作量:完成的教学任务、科研任务、行政任务等;2. 工作质量:教学质量、科研成果质量、服务质量等;3. 工作态度: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创新能力等;4. 教学成果:学生成绩、学生满意度等;5. 科研成果: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科研项目等。

第四章薪酬发放第七条教职工薪酬按月发放,具体发放日期由学校财务部门确定。

第八条薪酬发放前,由各部门负责人对教职工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

第九条教职工如有异议,可向学校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学校人力资源部门将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激励我校教职工积极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学校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薪酬管理制度范本学校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薪酬管理,优化薪酬分配,激励教职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学校整体绩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薪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教职员工,包括正式教师、行政职员及工勤人员。

第三条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岗位要求、市场行情和学校财务状况等因素,制定薪酬标准,并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核算和发放。

第四条学校设立薪酬管理委员会,由相关职能部门和代表员工的工会成员组成,负责薪酬管理的规划、制定、调整、执行和监督。

第五条学校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研,明确市场行情,调整薪酬标准和发放政策。

第六条学校对薪酬管理进行信息化处理,通过内部系统建立员工薪酬档案,确保薪酬管理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第七条学校鼓励员工提出薪酬改善的建议,并及时考虑和执行。

第二章薪酬标准第八条学校的薪酬标准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九条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学历、岗位等级和工作年限确定,学校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基准,进行相应浮动调整。

第十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学校绩效考核结果确定,采用绩效等级制,员工绩效考核的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绩效等级越高,绩效工资越高。

第十一条学校将每个岗位的绩效工资分为固定部分和浮动部分,固定部分根据岗位要求和市场行情决定,浮动部分根据员工实际绩效考核情况决定。

第十二条学校对绩效工资的发放进行排名,并按照排名结果将绩效工资划分为10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的薪酬范围由薪酬管理委员会制定。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年度一次的薪酬调整机制,将员工的薪酬调整到相应的市场行情水平。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十四条学校对薪酬发放采取固定日期的方式,每月25日发放上一个月的薪酬。

第十五条学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薪酬发放到员工的个人银行账户中,确保薪酬的安全、及时和准确。

第十六条学校规定薪酬发放时限,并设立薪酬查询渠道,员工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查询自己的薪酬情况,并提出异议。

学校薪酬发放制度范本

学校薪酬发放制度范本

学校薪酬发放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薪酬发放行为,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在编教职工、合同制教职工和临时用工人员。

第三条学校薪酬发放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体现教职工的劳动价值和工作绩效。

第四条学校应当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第二章工资结构第五条教职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

第六条基本工资是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按照教职工的职务、职称、学历等因素确定的。

第七条岗位工资是根据教职工岗位职责和工作量等因素确定的。

第八条绩效工资是根据教职工工作业绩、工作质量、教学科研成果等因素确定的。

第九条津贴补贴包括岗位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等,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工资计算方法第十条教职工工资计算方法如下:(一)基本工资 + 岗位工资 + 绩效工资 + 津贴补贴 = 应发工资(二)应发工资 - 个人所得税 - 社会保险费 - 住房公积金 = 实发工资第十一条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工资发放程序第十二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工资发放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每月按时发放工资,遇节假日或者休息日,提前发放。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将工资发放情况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依法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并按时足额支付。

第五章工资调整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定期调整教职工工资。

第十七条教职工工资调整应当根据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工作绩效等因素确定。

第六章特殊情况处理第十八条教职工因病、伤、残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工资待遇。

学校薪酬管理制度(精选4篇)

学校薪酬管理制度(精选4篇)

学校薪酬管理制度(精选4篇)学校薪酬管理制度篇1随着高校办学经费的多元化和毕业生就业分配自主权的扩大,高校薪酬结构和管理机制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高校基本薪酬制度在改革的过程中还存在工资总体水平偏低,分配平均主义倾向严重,重经济性报酬轻非经济性报酬,考核、晋升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因此,要构建内具公平性、外具竞争性的薪酬管理制度,就需要建立国家宏观调控,适合高校教师职业特点的自主分配的薪酬制度;建立经济性搬酬和非经济性报酬并重的薪酬模式;改善酬薪结构,建立清晰化、简单化的薪酬项目;实行严格的招聘、考核、晋升制度;健全福利制度。

薪酬是集体对员工所做的贡献,包括他们实现的绩效,付出的努力、时间、经验与创造所付给的回报或答谢。

为了使高校教师的积极性和潜在能力得到最佳发挥,就必须建立符合高校自身特点的薪酬管理制度和与之相适应的薪酬管理体制。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高校的薪酬制度和管理体制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制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和完善。

一、高校薪酬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目前,由于办学经费的多元化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自主权的扩大,我国高校普遍实行国家工资和校内津贴相结合的分配制度。

经研究发现,现行高校薪酬制度普遍存在以下问题:1.工资总体水平偏低。

有调查表明,我国高校中月收入低于2500元的教师占23.47%,中青年教师中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约占65.20%。

以上所指的收入是教师各项收入的总和,其中,固定的基本工资所占的比例不到一半。

可以说,近年来,高校教师的薪酬虽然有了较大增长,但总体上仍然处于中等、中等偏下的水平。

而在西方发达国家,高校教师的收入水平都属于中上等水平。

一方面,教师的生活条件优裕、社会地位高,吸引着大批的人才进入教师队伍,这不仅抬高了教师的进入门槛,同时也增加了教师间的竞争。

另一方面,可以保障教师不受生活和市场的影响而专注于科研和教学。

2.分配平均主义倾向严重。

高校收入分配的平均主义主要表现在职务相同的教师在国家工资和地方性津贴上的差距甚微;高校优秀人才的薪酬水平与社会平均薪酬水平差距较大。

学校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薪酬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和科学管理学校教职工的薪酬,提高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中的全部在职教职工。

第三章薪酬的确定1. 教职工的薪酬由学校根据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学历、职称、工龄等因素综合确定,并按照学校的薪酬管理政策进行支付。

2. 学校将根据教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表现等因素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将影响教职工的薪酬水平。

3. 教职工的薪酬将按月发放,学校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支付。

第四章薪酬发放1. 学校将通过银行等正规渠道将教职工的薪酬直接汇入其个人银行账户。

2. 教职工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收到或者需要提前领取薪酬,需提前向学校相关部门做出书面申请,并经过审批后方可提前领取。

3. 学校将定期对教职工的薪酬进行核算和发放,如发现异常情况将及时调查并处理。

第五章薪酬的调整1. 学校将根据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和通货膨胀情况进行薪酬的调整,具体调整时间和幅度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2. 对于表现优秀的教职工,学校将通过加薪或者其他形式激励措施来奖励其优秀表现。

第六章其他福利1. 学校将为教职工购买相关的社保、医疗保险等福利,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缴纳。

2. 学校将为教职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进修机会,以提升教职工的专业素养和发展空间。

3. 学校将为教职工提供节假日福利、定期体检等福利。

第七章违规处理1. 对于教职工的薪酬管理中有意或者无意的违规行为,学校将严厉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

2. 对于因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其他教职工权益受损的,学校将依法进行赔偿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八章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可继续修订并更新。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补充和解释。

学校的薪资管理规定(3篇)

学校的薪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薪资管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学校工作效率,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正式教职工、合同制教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学校薪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2. 公平性原则:根据教职工的工作性质、岗位等级、工作业绩等因素,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薪酬制度;3. 激励性原则:通过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4. 可操作性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薪资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薪资构成第四条学校教职工的薪资由以下部分构成:1. 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职务工资;2. 绩效工资:根据教职工的工作业绩、考核结果等因素确定;3. 津贴补贴:包括岗位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4. 其他收入:包括奖金、加班费、休假工资等。

第五条基本工资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六条绩效工资根据学校年度考核结果和教职工个人绩效确定,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第七条津贴补贴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八条其他收入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章薪资调整第九条学校教职工的薪资调整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定期调整: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每年对全体教职工进行一次薪资调整;2. 职称晋升调整:根据教职工职称晋升情况,相应提高其薪资水平;3. 岗位变动调整:根据教职工岗位变动情况,相应调整其薪资水平;4. 绩效考核调整:根据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绩效工资进行调整。

第十条薪资调整的具体方案由学校薪酬管理委员会制定,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薪资发放第十一条学校教职工的薪资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的25日前。

第十二条薪资发放方式分为以下几种:1. 银行转账:教职工的薪资直接打入其银行账户;2. 现金发放:对于未开设银行账户的教职工,薪资以现金形式发放。

薪酬制度范本学校

薪酬制度范本学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薪酬管理,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激发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职员、工人等。

第三条学校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薪酬分配公平合理,体现教职工的工作量、工作绩效和贡献。

2. 激励约束原则:通过薪酬激励,激发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同时建立约束机制,确保教职工行为规范。

3. 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学校发展状况、物价水平、教育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薪酬结构。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学校薪酬由以下部分构成:1. 基本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保障教职工基本生活需要。

2. 岗位工资:根据教职工所担任的岗位责任、所需技能和知识水平等因素确定。

3. 绩效工资:根据教职工的工作绩效、教学质量、科研成果等指标考核结果确定。

4. 津贴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取暖补贴、降温补贴等。

5. 年终奖:根据学校年度经济效益和教职工工作绩效确定。

第三章薪酬计算第五条教职工薪酬计算公式如下:薪酬总额 = 基本工资 + 岗位工资 + 绩效工资 + 津贴补贴 + 年终奖第六条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按月发放,津贴补贴和年终奖按相关规定发放。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七条学校薪酬调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 年度调整:根据国家政策、物价水平、教育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2. 岗位调整:因工作需要,教职工岗位发生变化时,按照新岗位薪酬标准调整薪酬。

3. 绩效调整:根据教职工工作绩效,每年进行一次绩效工资调整。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学校薪酬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下是薪酬制度范本的具体内容:一、基本工资1. 基本工资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标准见附件。

2. 新入职教职工的基本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岗位工资1. 岗位工资根据教职工所担任的岗位责任、所需技能和知识水平等因素确定,具体标准见附件。

器乐学校薪酬管理制度

器乐学校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器乐学校的薪酬管理,提高教师和员工的积极性,激发学校活力,确保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器乐学校的全体教师、员工及各类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薪酬与岗位、绩效、贡献相匹配。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四条器乐学校的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和奖金等。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担任的岗位,确定相应的岗位工资,体现岗位价值和员工技能。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教学质量、工作量等因素,按月或学期进行考核,给予相应的绩效工资。

第八条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予以发放。

第九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金、项目奖金、优秀员工奖等,根据员工的工作成绩和贡献进行发放。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十条薪酬发放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时间、节假日和学校规定的休息日执行。

第十一条薪酬发放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确保员工薪酬的及时、安全发放。

第十二条薪酬发放前,财务部门应核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量、绩效等,确保薪酬的准确性。

第十三条薪酬发放后,员工如有疑问,可向财务部门咨询。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四条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调整。

第十五条定期调整:根据国家政策、行业水平、学校发展等因素,每年度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第十六条特殊调整:因员工个人表现突出、学校发展需要等原因,可进行特殊调整。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七条学校设立薪酬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薪酬制度的制定、调整和监督。

第十八条薪酬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的落实。

第十九条建立薪酬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布薪酬制度、薪酬发放情况等,接受员工监督。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器乐学校薪酬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薪酬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学校薪酬预算制度模板

学校薪酬预算制度模板

学校薪酬预算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薪酬预算管理,合理控制人工成本,确保教职工薪酬的合理发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薪酬预算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效益原则,确保预算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三条学校薪酬预算管理主要包括教职工薪酬总额预算、薪酬结构预算、薪酬发放预算等。

二、教职工薪酬总额预算第四条教职工薪酬总额预算应根据学校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师资队伍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确保薪酬总额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第五条教职工薪酬总额预算应按照“以收定支、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动态调整”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教职工薪酬总额预算应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各项薪酬支出。

三、薪酬结构预算第七条薪酬结构预算应根据学校教职工岗位特点、工作性质、工作量等因素,合理确定各类岗位的薪酬水平,体现薪酬的内部公平性和外部竞争力。

第八条薪酬结构预算应合理分配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各项薪酬支出,确保各类薪酬支出比例的合理性。

第九条薪酬结构预算应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薪酬结构,优化薪酬分配机制。

四、薪酬发放预算第十条薪酬发放预算应根据教职工的实际工作量、工作质量、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合理确定教职工的薪酬水平。

第十一条薪酬发放预算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确保教职工薪酬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第十二条薪酬发放预算应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将绩效工资与教职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等因素挂钩,激励教职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预算调整与监督第十三条学校薪酬预算应在每学期初进行一次调整,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薪酬预算。

第十四条学校薪酬预算调整应经过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学校董事会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薪酬预算监督机制,加强对薪酬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薪酬预算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六、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如何制定薪资绩效的发放标准有时候比内部的教学管理更为重要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学校薪酬管理制度范本希望能帮到你
一、工资方案执行范围:
本工资方案仅适用于本校教师、生活辅导老师
二、教师工资的核定
本工资方案的制定旨在凸现教师的工资收入水平与对学校贡献相对等的原则体现优质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在原有工资体系的基础上调整了岗位工资的合理度降低了薪酬结构中福利的比重增加了根据能力和实际业绩奖励和浮动的工资比重因此教师的实际工资水平将在年度总收入中加大差距
教师年度工资收入=月工资X工作月数+基本工资X寒暑假月数+节日福利+年度考核奖励+诚信奖+其他奖励其中:
(一)月工资
组成项目: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浮动工资、津贴
发放办法:根据下述各组成项目的工资标准和核定办法确定教师工资结构水平后每月工资的发放由学部主任根据月度考核(包括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进行调整工资结算币种为人民币由学校财务部为教师统一办理工资卡按规定工资结算日(寒暑假期间由学校具体调整后通知)打入教师本人工资卡中
1、基本工资:
起点标准——幼儿园650元小学700元初中750元高中800元
核定办法:
(1)本方案实施前上岗的教师,99年5月1日之前参与筹建的可增长15%,其他教师99年9月1日前上岗的本次调整的额度为10% (2)根据每学年的考核结果及本人一贯的工作表现凡在实际教育教学工作中确能体现出认可贯彻学校办学理念的或者工作兢兢业业对学校的忠诚度堪为楷模的或者对维护学校声誉有杰出贡献的可以每年核定一次增加50——200元
(3)见习期和培训期教师基本工资酌减100—300元见习期满或培训期满可核定一次见习期或培训期满半年后才可享受第(2)条核定办法
(4)以上基本工资的调整核定由校长、学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任会同核定
2、岗位工资:
核定办法:
(1)根据年级、学科设立不同的岗位根据岗位的职责确定岗位工资一种岗位一种工资教师的岗位变动其岗位工资相应变动
(2)初三、高三毕业班教师岗位工资分别比初中、高中同学科教师增加100—300元
(3)学部每学期初根据课务安排考核教师实际工作量情况由学部主任参照各岗位满工作量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核定发放工作量不满则岗位工资不能足额发放(满工作量标准由学部另行制定文件报经
校长批准后执行;教师岗位工资核定结果和工作安排表由学部主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岗位工资的核定公式为:实际工作量×岗位工资
标准工作量
由于学校工作安排造成工作量不足者在所核定的岗位工资基础上加10%(对工作量不足又拒不支持学校各级各类工作安排者则无权享受此项补贴办法)
(4)教师学期中途调整工作量的由学部教务处及时上报学部主任参照第(2)条办法重新核定该教师当月的岗位工资(学部主任应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见习期和培训期教师酌减100—300元
(4)各岗位工资标准的调整需由校长会同各学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任共同核定
3、浮动工资:
根据本人实际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历年考核结果等因素确定对以下五项因素分别考虑整体相加
幅度范围:(1)学历职称因素:0—500元;学历中师大专本科研究生
0—8080—150150—280250—300
职称小二/中三小一/中二小高/中一中高特级
0—5050—100100—150150—200180—200
(2)教龄及获奖情况:0—500元;
教龄1—5年6—10年11——25年25年以上
0—300150—400200—500150—450
(3)综合素质:0—200元;综合素质尚待考证良好优秀
0—5050——150120——200
(4)工作考核因素:±500元;(5)其他因素:0—500元;
核定办法:
(1)新上岗教师根据学历、职称、教龄、以往获奖情况和本人综合素质等因素核定其试用期浮动工资试用期满根据试用期考核结果重新核定一次调整幅度范围为0—20%
(2)非新上岗教师根据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在原有浮动工资的基础上每年核定一次浮动工资调整幅度范围为±20%试用期满核定浮动工资不满半年者暂不重新核定
(3)所谓“其他因素”原则上只针对学校特聘教师或稀缺专业学科的教师适用
(4)见习期和培训期教师酌减0—300元
(5)浮动工资由校长、学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任会同核定
4.津贴
4.1职务津贴标准:
(1)班主任津贴:250—550元(2)年级(段)组长津贴:150—300元
(3)教研组长津贴:100—200元
职务津贴核定办法:
(1)学期初由学部主任根据班级人数、年级中的班级数、教研组人数核定上述三项津贴标准报校长批准后执行同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承担上述职务者由学部教务、导育负责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学部主任核实后决定当月实际发放金额
(3)职务津贴标准的调整需由校长会同各学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任共同核定
4.2校龄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
自上岗之日起在学校工作满一年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计算每月可享受校龄津贴100元校龄增加可依此类推500元封顶重新上岗的教师可将第一次在校工作的时间按月累计计算校龄津贴发放起始时间 4.3服装费津贴:
体育老师每学年补贴350元用于购置运动服
4.4其他补贴:
在校期间学校鼓励教师在学校住集体公寓任课教师每人补贴住房补贴80元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每人补贴住房补贴120元不在校内居住的不发放住房补贴可凭月票报销50元/月开学期间每位教师享受伙食补贴150元/月寒暑假按实际上班天数计算标准为5元/天
(二)节日福利
发放标准:教师每年约在2000元左右(采用现金或实物福利形式)
发放办法:
(1)每学年开学初由校长会同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主任核定福利总额预算
(2)学校将在每年春节、五一劳动节、教师节、元旦等重大节日时根据本学年在校生人数和经费运行情况进行总量控制调整发放
(三)学年考核奖励
奖励标准:
在学期考核中每次优秀为5分良好为3分合格为1分基本合格为0分特殊贡献者可加1—3分设n1为上学期考核等级n2为上学期考核等级则:
幼儿园——500+(n1+n2)×650;
小学部(1—6年级)——600+(n1+n2)×800;
初中部(7—9年级)——700+(n1+n2)×900;
高中部——800+(n1+n2)×1000;
发放办法:
(1)为表彰教师的奉献精神和突出的教育效果每学年根据两次学期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由于考核的滞后性学年考核奖励的具体发放时间为下一学年的9月底
(2)中途上岗的教师根据实际在校工作的时间按月计算应得奖励
(3)凡中途辞职、违约或因重大违纪等原由被学校辞退的教师视为当年度考核不合格
(4)当年度考核不合格学校做出辞退或校内转岗处分决定的一律不发放此项奖励
(5)学年奖励的发放由学部主任根据考核结果和奖励标准核定报校长批准后执行
(6)学年考核奖励标准的调整由校长会同人力资源部主任和财务主任共同核定报校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四)诚信奖
奖励标准:
学校设立诚信奖目的是奖励认真履行合同的教师根据学校与教师签订合同的期限不同诚信奖的设置如下:
签订一年合同的教师履行合同期满可获得2500元的奖励;
签订两年合同的教师履行合同期满可获得3000元/年的奖励;
签订三年及以上合同的教师履行合同期满可获得4000元/年的奖励;
发放办法:
(1)确定诚信奖标准的合同年限以年为计算单位超过一年不足两年的按照签订一年合同的标准发放诚信奖以此类推
(2)诚信奖在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年限后一次性发放
(3)本方案执行前签订的较长期合同的奖励标准按本方案执行后实际履行的合同期限计算
(4)凡中途辞职、违约或因重大违纪等原由被学校辞退的教师视为未能认真履行合同不能享受此项奖励
(五)其他奖励
组成部分:
学部奖励金、住房奖励基金、进修奖励基金稳定性奖、中考、会考和高考专项奖励等
发放办法:
(1)学部奖励金在每学年开学初由校长会同人力资源部主任和财务主任根据各学部学生数量核定学部每学期发放总额学部主任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确定在当月工作中需要表彰的教师每月发放人员及金额报校长批准后计入当月工资
(2)其他各类奖励的发放均根据学校现行规章制度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