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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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转移社会组织如何承接

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转移社会组织如何承接

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转移社会组织如何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关乎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成功与否,是实现转型发展的必由之路。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及社会发展进程的加快,以转变政府职能为主要内容的行政体制改革和以构建“小政府、大社会”为目标的社会体制改革深入推动和发展,探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管理的呼声愈发高涨。

由于社会组织具有公益性质和公共特点,在承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公共性是政府与社会组织职能的交集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核心和关键是转变政府职能。

探索和找到政府职能转移的合适承接对象和承接方式是推动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

政府的公共性主要体现在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

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是政府为了满足基本的经济生产需求、社会运行需求和居民生活需求而向社会提供服务的职能。

除了一般的维护性公共服务职能(如交通、警察、通信等),其它公共服务(诸如教育、养老、医疗、环保等)都可以进行转移,此类公共服务职能涉及的是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发展需求,具有较高的公共价值和社会属性。

社会组织能够承担公共利益,具有公益性。

社会组织的成立一般是基于某种社会公益事业(比如环保),其组织目标一般是基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

在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社会公共利益不断受到冲击和损坏的背景下,社会组织由于其志愿性特征和草根属性,能够起到社会矛盾解压阀和缓冲剂的作用,能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社会组织能够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公共性。

作为政府、市场之外的第三方力量,社会组织服务范围涵盖教育、医疗、环保等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极大地改进了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降低了国家行政成本。

公共服务职能转移承接中的机遇和挑战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服务型政府是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在吸收西方国家优秀的公共服务经验,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管理方法之后,我国政府职能转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政府在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中依然面临一些困境。

一是公共服务需求呈现快速、多元化发展态势。

科技社团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相关政策研究——以杭州市为例

科技社团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相关政策研究——以杭州市为例

基础 的政 策依据 。 20 07年 3月 ,中共 浙 江省 委 《 于动 员 和 组织 关 广大 科技 工作 者 为 建设 创 新 型 省 份 作 出新 贡 献 的 意 见》 ( 浙委 [07 9号 )第 3章第 2条 指 出 :“ 20 ]5 引 导 和支持 科协 及 其 所 属 团体 承 担 政 府 转 移 的 科 技类 社会 职 能 ,发 挥 科 技 杜 团 在科 技成 果 评 定 、科 技 人 才评 价 和科技 奖 励 评 选 等 方 面 的 咨询 参 谋 作 用 ,推 进科 技 管理体 制 机 制 创 新 。积 极 组 织 科 技 杜 团 参 与 制定 行业 规划 和标 准 ,组 织 科 技 工 作 者 开 展 科 学 论 证 、课题 研究 和科技 咨询 服 务 ,以及 “ 桥 工 程 ” 金 、 “ 厂会 协 作 ” 和 “ 创 新 、 比敬 业 ” 等 活 动 。积 极 讲 开展 科技 人员 继 续 教 育 ,帮 助 科 技 人 员成 为 终 身 学 习型人 才和创 新 型人才 。完善 科技 工 作 者建 议 制度 , 充分 发挥 科协 组 织 作 为 政 协组 成单 位 的作 用 ,建立 健全 科技 工作 者 建 议 呈 报 制度 ,组 织 广 大 科 技 工作 者 围绕 经济社 会 发 展 中的 重 大科 技 问题 ,加 强 政 策 咨 询 ,积极建 言献 策 ,推 进决 策科 学化 民主 化 。 ” 20 08年 4月 ,中共 杭 州市 委 《 于动 员 和 组 织 关 广 大科 技工作 者 为 建设 创 新 型 城 市 提 升 杭 州 生 活 品
— —
以杭 州 市 为 例
龚 勤 ,沈 悦 林 ,严晨 安
( 少 市科技 信息研 究院,浙江杭 州 30 0 ) 杭 1 , 1 10 0

科技社团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若干问题

科技社团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若干问题
r科技社 团 S c i — T e c h C o m m u n i t y l
科技社团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若干问题
◎ 王建华 李敬 德 文晓灵
编 者 按 : 科 技 社 团是 科技 工作 者按 照一 定 宗 旨和 目标 自愿 组成 的 学术 性 、 非 营利 性 社 会 组 织 。我 国
促 进 知 识 流 动 和 技 术 转 移 的 基 本 力 智 能 优 势 。 科 技 社 团 是 科 技 工 作 者 跨 行 业 、横 向 联 系 的 特 点 。 学 会 和
量 ,是 推动行 政体 制改革 与政府 职 之 家 , 聚 集 了 自然 科 学 、工 程 技 术 会 员 网 络 不 受 行 业 、 学 科 、 部 门、
的科 技 社 团 ,有 学会 、 协会 和研 究会 三 种 基 本 形 式 。据 《 中 国科 协 全 国 学会 发 展报 告 2 0 1 1 》 提 供 的 数据 ,
到2 0 1 0 年底 , 中 国科 协 所 属 全 国 学会 共 有 1 9 8 个, 占全 国 同类 组 织 的 1 1 %。全 国学会 所 属 分 支机 构 3 2 2 8 个, 占全 国 同 类组 织 的 3 6 . 8 %。 学会 会 员数 约 4 I 1 . 4万人 。 中 国科 协 所 属 学会 具 有 智 力 密集 、人 才 荟革 、 学科


科 技 社 团 的 分 类 及 其
工 业 协 会 、 中 国 纺 织 工 业 协 会 、 中 会 遵 循 同行 认 可 、 社 会 认 可 的 原 则 , 国 产学 研 合 作 促 进 会 等 。
不 以 主 观 好 恶 或 个 人 偏 见 行 事 ,这
突 出特 点 和优 势
科 技 社 团 ,特 是 全 国性 科 技 就 为 开 展 同 行 评 议 和 担 当 第 三 方 评

社会组织如何承接政府职能

社会组织如何承接政府职能

社会组织如何承接政府职能社会管理是社会建设的核心范畴之一,主要是指“以维系社会秩序为核心,通过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认同、秉持社会公正、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治安、应对社会风险,为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创造既有秩序又有活力的基础运行条件和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的活动。

”社会组织如何承接政府职能第一,促进创新治理的能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有利于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在促进共治机制建设中,社会组织的地位不可或缺。

它将社会领域中一些零散的社会资源有效地整合起来,以组织的方式提供相应的服务,这既是用活用好社会资源的有效路径,也是实现社会治理创新的具体体现,更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用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乘法”的具体体现,把政府职能充分转到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上来的重要举措。

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

社会组织所具有的自主性、公益性和平等性特征,在社会治理中相对于政府,在基层社会治理层面更容易获得公众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具有细致入微,符合传统文化与基层群众利益的特点,特别是通过对困难群体、边缘群体、弱势群体帮扶及影响,有利于充分调动各类资源,促进基层公众的积极参与。

建立健全多元主体、多种渠道的资源动员体系,妥善解决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因此,社会组织要不断地提升创新治理的能力,创造优质的“公共价值”,才能永葆自身的公益理念与社会公信力。

、第二,培育公共服务的能力目前,社会组织发展改革的顶层设计已全面展开。

针对社会组织登记难的问题,应加快推广取消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批,实现直接登记备案是必然趋势。

加快这一改革,为社会组织创设良好的发展环境,提升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

尤其是加快公益类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的快速提升,促进企业、个人和社会捐赠公益事业免税政策的落实;拓宽行业协会的发展门类,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快推进去垄断、去行政化的改革,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优势产业、高端产业、新兴产业的行业协会,为经济社会提供创新升级的服务水平;注重大力培育社区组织的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社区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

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现状及建议

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现状及建议

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现状及建议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持续增长,政府的职能已经越来越分散和繁琐。

为了更好地实现公共事务的高效运转,政府不得不将一部分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和非营利组织。

这种转移职能的模式,推动了社会组织的发展,提升了社会治理的效率和效果。

目前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方面尚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现状和建议两个方面探讨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问题。

一、现状1.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现状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是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可以更灵活地满足社会需求,提高公共事务的效率。

在我国,《社会组织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已经对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相关事项做出了规定,政府也积极推动社会组织承接转移职能,提升公共服务的水平。

目前,教育、医疗、环保等领域已经有一些社会组织承接了政府的部分职能,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2.问题和挑战虽然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带来了一些积极的效果,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和挑战。

社会组织的承接能力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一些社会组织资金、人力、技术等方面不足,导致他们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时经常面临困难。

缺乏科学的激励机制。

目前,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通常是由政府委托或者招标的方式进行,因此往往只有少数大型社会组织才能有资格承接转移职能。

社会组织在承接转移职能时面临较大的风险,但回报不高,缺乏足够的激励机制,影响了社会组织承接职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社会组织的监督机制不完善。

社会组织承接了政府转移职能后,涉及到财务、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问题,需要有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

但是目前,由于社会组织监督体系不健全,导致一些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时出现了管理混乱、财务问题等。

二、建议针对以上问题和挑战,提出以下建议:1. 加强政策支持。

政府应当出台更多的配套政策,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

政府可以通过提供资金补贴、税收优惠、政策倾斜等方式,鼓励社会组织承接转移职能,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如何加快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

如何加快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

服务供给,提高行业管理的专业性和效率。
案例三
背景介绍
某行业协会在协助政府推进职能 转变过程中,积极参与。
积极作用
该行业协会通过与政府部门沟通、 协调,帮助会员单位承接部分行业 管理、服务职能,并为其提供专业 支持。
分析总结
行业协会作为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桥 梁,可以协助政府推进职能转变, 同时帮助会员单位提升服务质量和 管理水平。
资金支持。
分析总结
通过公开招标和合同外包, 可以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公 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同 时降低政府成本。
案例二
背景介绍
01
某政府部门在改革创新中,积极推动职能向社会组织
转移。
实践探索
02 该部门通过授权、委托等方式,将部分行业管理、服
务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并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分析总结
03
通过授权、委托等方式,可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
加强社会组织治理
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财务 管理和信息公开制度,提高社会组织的公信 力和透明度。
创新转移方式和机制
探索购买服务模式
政府可以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等方式,向符合条 件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实现政府职能的转移。
推行合同制管理模式
政府可以与社会组织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 约定实现政府职能的转移和管理。
02
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 转移的必要性
提升社会组织的职能和能力
增强社会组织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鼓励社会组织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包括专业化的人才队伍、独立的决策机制等,以更好地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
促进社会组织的多元化和包容性
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和团体的发展,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等,为社会提供更多元化、包 容性的服务。

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问题、原因及对策作者:何剑锋来源:《地方治理研究》2016年第02期[摘要]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方式是职能转移,政府职能转移的主要承接者是社会组织。

在政府职能转变的大背景下,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机会越来越多。

但当前我国社会组织自身存在总体数量偏少、结构有待优化、社会公信力不足、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

为切实破解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难题,构建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共治的协同局面,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应大力推动相关部门简政放权,积极推进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进一步强化对社会组织的事中事后监管,深化登记与管理制度改革,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与壮大。

[关键词]社会组织;政府职能转移;路径选择[中图分类号]D63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1243(2016)02-0012-07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与政府职能转变两者互为前提、相辅相成、良性互动。

一方面,政府职能转变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重要契机和必要空间;另一方面,社会组织的发展也不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深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责权、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1]。

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又强调要“坚持创新管理,强化服务,着力提高政府效能,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尽量采用购买服务方式,第三方可提供的事务性管理服务交给市场或社会去办”。

这一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了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中的优势地位。

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如何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是政府职能转变面临的现实课题。

一、我国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政府职能转变的大背景下,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机会越来越多。

由于社会组织具有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公益性等特征,决定了它可以在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公民之间发挥中介和桥梁作用。

政府职能转变调研报告

政府职能转变调研报告

政府职能转变调研报告政府职能转变调研报告一、前言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中国已经经历了三十年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

同时,我国也面临着一系列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如政府职能单一、行政效率低下、公共服务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社会发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政府职能转变就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途径之一。

本文旨在对政府职能转变进行调研,探讨其意义、现状以及未来发展方向。

二、政府职能转变的意义政府职能转变是指在政府职能和职责范围内,通过理念、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创新,从单一保障公共安全为主的职能向以公共服务为主的职能转变。

这个转变的理由在于,单纯以维持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作为政府的主要职能,无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不能体现政府的公正、公平、高效服务。

政府职能转变的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优化政府职能,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借鉴先进国家的政府职能理念和管理经验,推行政府职能转变,能够更好地协调资源分配,加快推进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使政府部门从传统的行政管理转变为更为细致、精细的公共服务提供者,为人民提供更高效的公共服务。

二、减轻国家负担,提高财政效益随着转变后,国家更多的采取委托、购买等市场化方式,将原本由政府机构承担的公益服务委托给社会力量提供,降低了政府机构的财政负担,减轻财政的压力,更有效地节约国家资源,提高财政效益。

三、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强化政府自身建设和改革,依法行政,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政府的信息化建设,追求政策制定、公共服务和决策的科学、政治与技术创新,实现政府治理的现代化。

三、政府职能现状分析政府职能转变是要从行政机关实际出发,从中发现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对行政职能进行转变。

通过对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现状的调查研究,我们发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行政职能单一我国目前行政职能偏重于保障公共安全,公共服务水平不高。

行政职能单一一度成为限制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它削弱了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转变的动力,而对于公共利益服务的投入也较为有限。

浅谈社会团体承接政府职能工作

浅谈社会团体承接政府职能工作
者 的社 会 与 家 庭 支 持 系统 ,关 注 其 身 心健 康 ,并 对癌 痛 晚期 病人 给予 心理 支持 和 安慰 。
的实 效 。
继 2 0 1 3年 立 项 民政 部 社 会 服 务 试 点 项 目之
响较小 。同时 ,学会作为科学共 同体 ,拥有无可 争辩 的学术权威性 。因此 ,科技 团体被 明确为是 承接政府职能转移 的一个重要选择 ,这是 国家对 科 技 团体 的信 任 ,也是对 科技 团体 的要求 和期


组织 建设
学会常务理事会组织建立 了专家评审团 ,结
合基 础研 究和 临床 医生 的力 量 ,共 同对 活动 预
案 、 申报 、实 施 计划 、中期 汇 报 ,终 期 汇 报进 行
评估审核 ,严格把关 。同时 ,挑选 出长期致力于
癌 痛 领 域 的权 威 人 士组 成 专 家 评 审 团 ,如 复旦 大
其是农村地 区。要想治疗疾病 ,必须要有规 范化
的医者 ,这点很关键 。因此学会 以癌痛规范化病
房 为抓 手 ,开 展各 种 不 同形 式 的 基 层 医护 人 员 癌 痛规 范 化 诊 疗 培训 ,提 高 和 规 范 医 务工 作 者 的整
体 素质 和水平。同时 ,考虑医护人员平 时工作较
忙 ,专 门为 基层 医疗 单 位 提 供 了 “ 癌 痛 知 识 在 线 学 习 ”平 台 ,医护 人 员 可 以在 线 学 习最 新 的诊 疗
免费体检和抗痛药物 ,降低患者 的痛苦 ,减轻他 们 的医疗负担。
规范化制度 ,为当地培养 了一支高素质 的癌痛诊 疗 队伍和癌痛防治的网络团队。
目前 ,医护 人员 对 癌 痛 的 诊 疗 并 不规 范 ,尤

切实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积极承接政府职能转移

切实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积极承接政府职能转移

切实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积极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文/ 闫 超一、政府职能转移的提出和最新要求政府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是我们党和国家自改革开放以来一以贯之的目标和任务,近年来逐步得到实施和深化。

2013年7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

会议要求,制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

同时,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程序,强化竞争,通过优胜劣汰来确定承接主体,并严禁转包。

具体做法是,在既有预算中安排支出,以事定费,规范透明,强化审计。

同时,建立严格的监督评价机制,全面公开购买服务的信息,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评审机制,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社会学家、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名表示,此次会议释放出非常重要的信号,那就是政府改革和转变职能的决心,其目标和方向就是实现“小政府大社会”。

在此之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即(国办发[2013]96号文),2014年12月15日财政部、民政部、工商总局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有关精神和上述国办(2013)96号文件的部署,为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改革,具体制定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印发党内外和社会各有关部门,该办法明确指出: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广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等有关要求和规定,制定这个办法。

办法所称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现状及建议

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现状及建议
资金保障机制还需要具备灵活性。不同的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时可能会有不同的需求,因此资金保障机制需要灵活调整,以满足不同社会组织的需求,提高承接转移职能的效率和质量。
建立健全的资金保障机制对于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具有重要意义,只有确保资金充足、透明和灵活运用,才能更好地推动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转移职能,实现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公共利益。
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过程中,人才培养和管理体制的健全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社会组织才能更好地适应和承担起政府转移的职能,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内容结束】
2.4 监督评估机制的完善
监督评估机制的完善对于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至关重要。在当前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的过程中,如何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评估机制,可以有效保障政策执行的效果和质量。
2.3 人才培养和管理体制的健全
人才培养和管理体制的健全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社会组织需要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培训和教育提升组织成员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使其能够更好地承担起政府转移的职能。社会组织还需要建立健全的人才管理体制,包括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和权责清晰的组织架构,确保人才能够充分发挥其才能,有效地完成所承担的职能。社会组织还应该注重激励机制的建立,通过激励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组织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为了促进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政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支持和引导,鼓励其更加积极地参与社会事务。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奖励机制,对那些表现突出的社会组织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其继续发挥作用。建立更加开放透明的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充分听取社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让社会组织参与决策的过程更加公开公平。政府可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训和支持,提升其管理和执行能力,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自贸区建设与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

自贸区建设与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

组织承接政府转移的部分职能 . 促进政府和社会组织 角色的合理定位 . 对于形成 良眭政社关系 , 推动社会
组织 尽快 成长 为 重要 的第 三部 门 , 具 有重 要 意义 。为 此, 本 文 梳理 了 自贸 区建设 中政 府 职能定 位 与社会 组
2 0 1 4 ) 。为此 , 自贸区建设 中的政府将加快职能转变 , 促进从 “ 正面清单 ” 管理转 向“ 负面清单” 管理 , 从“ 分
能 。最 后 , 社 会组 织 的非政府 性 、 非营 利性 , 以及 扁 平
关企业提供信息及咨询服务 。在 自贸区建设 中. 相关
行业 可 以效仿 这种 方式 , 引入 社会 组织 借 以进 行 行业
化管理方式 , 避免了官僚层级带来的效率低下和 回应 性 不 足等 问题 , 能够 根 据多 样 化 、 个 性 化 与 日益 复杂 化的社会需求 , 以项 目管理为核心 , 灵活应变 , 精细 、 准确、 即时地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 自贸 区建 设 中社 会 组 织 承接 政府 转 移 职 能 的作
1 . 自贸 区建设 中的 政 府职 能 定位 。根 据 《 中 国
用。相对于政府 , 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具有
特殊 优 势 。 首先 , 社会 组织 有特 定公 益 目标 , 较 为擅 长 从 事特 定 的公 益 慈 善 、 行业 管 理 、 环 境保 护 、 咨询 、 医
(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 区总体 方案》 ( 以下简称 “ 《 方 案》 ” ) , 上海 自贸区“ 为我国扩大开放和深化改革探索 新思 路 和新途 径 , 更好 地 为全 国服务 。” 主要 措施 是 :
0 8 8 A 2 ) , 以及上海浦江社会 组织创新发展研 究院中国( 上 海) 自由贸易试验 区与社会组 织创新课题 “ 自贸区建设 中政府 购买公共服

社团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对策与思考

社团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对策与思考

社分 开 ” 在 十八 大报 告 中被 作 为 一个 基 本原 则提 出 , 既是 对 行政 体 制 改 革 的需 要 , 同时, 也 为社 团组 织 承 接政 府 职 能 提供 了机 遇 和 挑 战 。如 何 积极 稳 妥地 承 接 好政 府 职能 , 如 何 最 大 限度地 发 挥社 团组 织 的功 能和 作 用 , 需要 我 们认 真加 以思考 和积 极 应对 。
与 日益增 长 的社 会 需求 相 比还 存在 差 距 。
标, 深入 推 进 政企 分 开 、政 资分 开 、政 事 分 开 、政 社 分 开 , 建 设 职 ( 一) 社 团组 织的优 势 能 科学 、结 构优 化 、廉 洁 高效 、人 民满 意 的服 务型 政 府 。” ,“ 政 社 会 团体 是 由公 民 或企 事 业 单 位 自愿 组成 、按 章 程 开 展 活 动

的社 会组 织 , 包 括行 业 性 社 团 、学 术性 社 团 、专 业性 社 团 和联 合 性 社 团。工 作 范 围涵 盖 了教 育 、卫 生 、科 技 、 文化 等 诸多 领 域 密所 具 备 的 非 政 府性 、非 盈 利 性 、 自治性 和 志 愿 性 等特 点注 定 社 会 团 体 的高 效 和高 社 会 认 同 , 而人 才 荟 萃 、智 力 密 集 的 优 势 , 也 将 在 承 接 政府 转 移 的职 能过 程 中发 挥 积极 作用 。 ( 1 ) 非 政 府 性 更 易 得 到社 会 认 同 。现 代 社 会 是 个 多 元 化 社 会 , 新 与 旧 、保 守 与开 放 、 民族性 与 现 代性 交 织在 一 起 , 增 加 了人 们选 择 的机 会 。社 团组 织 的 非政府 性 缩 短 了与 群众 的距 离 , 增 强 了亲 切 感, 更 容 易 得 到 支 持 与 认 可 。社 团 的广 泛 参 与 性 体 现 了 包容 的 态 度, 可 以整 合 不 同价值 观 的人 们 参 与协 作 , 协 调 和管 理 的 过 程 同 时 也 是 社 团组 织 自我 完 善 的过 程 , 期 间 出台 的一 系 列 内部 规 章制 度 也 构 成 了 国家层 面 法律 规 范 的基 础和 补 充 。 ( 2 ) 内部 和 谐 , 参 与 基 础 平 等 。成 立 之 初 , 各 社 团组 织 都 要 起 草 相 应 的 制 度性 文 件 一 章 程》 , 作 为 日后 社 团 活 动 的 根本 , 章 程 》 是社 团 组 织成 立 和运 作 过程 中的 契约 性 规则 , 对 社 团 会员 具 有 规 范 、约 束 和指 导 作 用 , 虽然 其 效 力 不 能等 同法 律 法 规 , 但 它 在社 团 内部营 造 了 公平 正 义 的制 度氛 围 , 为 全 体会 员 营 造 了平 等和 谐 的 内部环 境 和参 与 基 础 , 保 证 了社 团组 织的健 康 、有序 发展 。 ( 3 ) 专业 性 强 。社 团组 织通 常 由某 一 领 域具 有 丰 富 专业 知 识 优 秀 人 才组 成 , 社 团 活动 的 开展 一 方面 为 优 秀人 才搭 建 了 互通 有 无 的平 台 , 另 一方 面 也促 进 了人才 队伍 能力 素质 的 不 断提 升 。对 于 专 业领域 , 相对 应 社 团组 织 的力 量 和 权 威 性往 往 更 优 于 政 府组 织 , 社 会影 响力 和群 众 的认 同感更 胜 一筹 。

珠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珠海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 转移购买服务操作指引》的通知

珠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珠海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 转移购买服务操作指引》的通知

珠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珠海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操作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4.11.07•【字号】珠财[2014]205号•【施行日期】2014.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关于印发《珠海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操作指引》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合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益,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实现公民利益和公共福利最大化,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4﹞33号)、《关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实施意见》(珠府﹝2011﹞8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珠海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操作指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一、明确工作责任各区和市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指引》开展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工作,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多元供给主体,使“政府职能转得出,服务承接接得住”,促进政府和社会组织间建立互惠合作关系,促进有序竞争,更好实现公共利益目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购买主体要做好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工作的引导和解释工作;政府职能部门要定期在门户网站更新发布《珠海市政府职能转移目录》、《珠海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年度目录》、《珠海市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市级社会组织目录》,不断总结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要将政府购买服务纳入年度部门预算。

二、规范管理程序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应当按照财政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的程序和方式实施,包括:项目编审、项目公示、信息公开、组织实施、签订合同、过程监控、资金支付、绩效评估等内容。

(一)项目编审。

1.购买服务单位(购买主体)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要科学测算购买服务成本,明确购买服务的数量、价格、可行性报告、目标和评价标准等。

推进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实践和探索

推进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实践和探索

推进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实践和探索一、政府转移职能的背景政府转移职能是指政府将原本由政府机关承担的一些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转移给其他组织或单位进行管理和运营。

这种转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政府的压力,提高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更好地满足公众的需求。

政府转移职能也是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重要举措,可以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和壮大,增强社会的组织化和自治性。

三、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实践案例近年来,随着政府转移职能政策的不断推进,一些学会开始尝试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效。

北京市某专业学会承接了政府一些医疗服务的职能,通过组织专家开展义诊活动、开展健康知识宣传等方式,提高了社区居民的健康水平。

又如,某地区的环保学会承接了政府环境监测的职能,通过组织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开展环境监测等方式,提高了当地环境的治理水平。

这些实践案例表明,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效果,为学会在这一领域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启示。

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虽然具有一定的优势和潜力,但也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

学会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方面可能缺乏相关的管理和运营经验,需要不断地探索和实践。

学会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方面可能面临资源匮乏、人才短缺等问题,需要积极探索合作模式和发展路径。

学会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地探索和实践,寻找适合自身发展的模式和路径。

学会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和运营能力,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和运营机制。

学会要不断扩大自身的资源积累和人才储备,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寻求资源和人才的支持。

学会还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行业影响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公信力。

通过这些探索,学会才能更好地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更好地为社会服务和发展做出贡献。

政府转移职能与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

政府转移职能与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
治 区 本 级 、 南 宁 、 柳 州 、桂 林 、梧 州 、 北 海 、 玉 林 、 百 色 等 市 共 7 个 社 会 组 织 进 行 调 研 , 通 过 召 7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的 重 要 力 量 。 一 是 社 会 组 织 已 成
为 政 府 职 能 转移 的 重 要 平 台 :二 是 社 会 组 织 已成 为 服 务 社 会 的 有 效 组 织 形 式 :三 是 社 会 组 织 已成
源 管 理 的 各 个 方 面 改 变 并 影 响 着 其 管 理 的 思 想 与 管 理 模 式 , 在 其 特 有 的 作 用 机 制 下 ,一 种 新 型 的 社 会 组 织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模 式 逐 渐 凸 显 ,这 种 新 型 的 管 理 模 式 不 但 是 对 社 会 资 本 理 论 领 域 的 极 大 拓 展 , 更 加 完 善 了 社 会 组 织 人 力 资 源
为 精 神 文 明 建 设 的 重 要 载 体 : 四 是 社 会 组 织 已成 为 新 农 村 建 设 的 有 力 助 手 :五 是 社 会 组 织 已 成 为 维 护 社 会 稳 定 的 重要 力量 。 二 、 存 在 主 要 问题 。 ( )法 律 法 规 建 设 滞 一
开 座 谈 会 、 个 别 访 谈 、 实地 考 察 等 形 式 , 全 面 深
1 1 6 ,其 中社会 团体8 2 个 ,民办 非企业 单位4 9 个 3 3 8 0 2 4 个 ,基 金 会2 个 ( 含 无 法 人 资 格 纳 入 备 案 管 理 的 1 6 5 2 不 2 3 个 基 层 社 会 组 织 1, 比 “ 一 五 ” 时 期 增 长 6 % , 覆 盖 了 政 十 32
刻 地 了解 广 西 社 会 组 织 在 构 建 和 谐 社 会 中 发 挥 作 j

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实践难题与制度完善——以GZ市为例的分析

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实践难题与制度完善——以GZ市为例的分析

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实践难题与制度完善——以GZ市为例的分析作者:张婷婷来源:《黑龙江社会科学》 2021年第2期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研究:以公正司法为核心的考察”(17VHJ007);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一般课题“广东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问题及路径研究”(XYYB202015)作者简介:张婷婷,1987年生,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教授,法学博士。

张婷婷(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广州 510053)摘要:随着我国政府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以及社会组织走向成熟化、专业化,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成为当前行政体制改革的新热点、新命题。

GZ市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改革试点实践表明,当前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仍面临申请—审核制低效、绩效评估制度失当和社会组织资质认定要求过高等难题。

研究表明,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过程中,应当进一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推进职权承接主体、承接范围法治化,设置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程序,明确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责任。

关键词:社会组织;政府职能转移;立法缺陷;制度完善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4937(2021)02-0068-06一、GZ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时代背景(一)管理型政府转向服务型政府改革开放以来,政府职能从全能管理型政府到有限服务型政府的定位转变,尤其是党的十九大报告站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使我们深刻认识到:社会治理不仅仅是政府单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是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乃至每一个人的共同责任;政府提供的不仅是管理,而且还有服务;在政府和社会组织关系中,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管理者,社会组织也不是“惟命是从”的被管理者。

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核心理念是社会治理[1]。

相较于管理型政府的社会管理理念,服务型政府的社会治理理念更强调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协同治理,注重兼顾和协调有限政府建设与市场、社会主体活力激发之间的平衡。

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现状及建议

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现状及建议

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现状及建议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革,政府的职能也在发生着巨大的转变。

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和提高政府服务效率,政府开始逐步将一些职能转移到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上。

这种转移职能的做法,有利于增强社会力量的活力,同时也能够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

而学会承接这些转移职能,则成为了社会各界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本文将就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现状及建议进行讨论。

政府将职能转移到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上是一种重要的制度设计和改革措施。

这种转移职能的做法不仅能够节约政府资源和成本,还能够更好地激发社会活力和市场活力,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

目前,政府转移的职能主要包括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

在社会管理方面,政府转移的职能包括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管理、文化教育管理等。

在公共服务领域,政府转移的职能包括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社会福利等。

这些转移职能的做法,不仅能够增强政府的服务水平和能力,还能够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和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目前,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已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并非易事。

这需要各方形成合力,充分激发社会活力和市场活力。

这需要建立健全的市场机制和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

这需要加强政府和社会的沟通协调,建立良好的承接机制和交流平台。

这需要培养和吸引一批有能力和经验的承接机构和人才,提升承接能力和水平。

目前,虽然我们已经走过了一段不短的路程,但距离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要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市民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共同推动。

为此,有必要提出以下建议:1. 加强政府引导和支持。

政府应当通过改革创新,优化管理,加强监管,建立合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活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

政府还需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参与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提供政策支持和财政资金,降低承接成本和风险。

2. 健全市场机制和服务体系。

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实现社会治理研究

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实现社会治理研究

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实现社会治理研究在当今社会,社会治理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问题。

政府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不能独自承担起解决社会问题的责任。

对于一个国家而言,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是实现社会治理的关键。

本文将探讨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性以及其相互合作的机制。

首先,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可以发挥各自的优势,达到社会治理的效果最大化。

政府拥有更加广泛的资源和权力,能够制定政策并执行,具备较强的行政能力。

然而,政府也面临一些问题,如信息采集不全面、决策效率低下等。

与此相反,社会组织通常在某一特定领域或群体中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社会影响力,能够更加深入了解问题、解决问题。

因此,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可以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良好局面。

其次,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可促进社会治理的民主化。

民众是社会治理的主体,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可以更好地听取民众的声音,代表民众的利益进行决策。

社会组织作为民间力量的代表,能够更加直接地反映社会的需求与诉求,推动政府的决策回应社会的期待。

通过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政府对于民众和社会行业有更深入的了解,而社会组织则可代表民众监督政府的行动。

这样的合作能够促进民主决策和可持续发展。

此外,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也能够提升社会治理的效率。

政府作为管理机构,需要处理大量的事务,而社会组织则能够承担部分运营的职责,分担政府的压力。

例如,在环保方面,政府可以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而社会组织则可以起到监督和推动政策的执行效果的作用。

在教育领域,政府制定教育政策,社会组织则提供教育服务,共同推动教育的进步。

政府与社会组织在各自的领域内充分发挥作用,形成合力,才能更好地实现社会治理的目标。

在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中,需要建立有效的机制来协调双方的工作。

首先,应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的渠道。

政府需要及时将政策和决策信息传达给社会组织,而社会组织则要向政府及时反馈社会的需求和问题。

其次,可以建立多方参与的协商机制。

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实践与思考

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实践与思考

学会透视/科协论坛/172018.07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厅字〔2015〕15号)、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北省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襄阳市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襄阳市医学会把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作为学会能力提升和建设一流现代科技社团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科技类社会组织优势,认真谋划,扎实推进,力求实效,稳妥、有序地开展了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

一、基本情况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的明确指示。

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是中央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也是推动“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的内在要求。

襄阳市医学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深感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的压力之大、任务之重,因此积极从破解“能转”和“敢接”这两个难点入手,潜心研讨政策、深入调查研究,为稳妥、有序地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提供了有力支撑。

截至2018年年中,共承接了9项政府转移职能及社会化服务项目。

在承接的项目中,医学鉴定3项,医学考试3项,考核、审验等项目3项,各占约33.3%。

二、主要成效(一)公正鉴定,强化公信意识医学会现在所承担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职业病鉴定工作是直接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窗口,学会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抓住“公正公平、依法鉴定”这个中心,围绕“规范管理、严格程序、热情服务、化解矛盾”的工作重点,充分发挥专家资源优势,不断推动全市医鉴工作扎实、健康、有序进行。

每年开展鉴定数十例,成为缓解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及至社会稳定的重要阵地,一些引起堵门等严重后果的突发医患纠纷被消弥于无形。

学会的鉴定办公室多次获得全省先进医鉴办的荣誉,还获得了全国先进医鉴办的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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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s in Social Sciences 社会科学前沿, 2017, 6(4), 436-440 Published Online April 2017 in Hans. /journal/ass https:///10.12677/ass.2017.64060文章引用: 孙菲, 吴艳萍. 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研究[J]. 社会科学前沿, 2017, 6(4): 436-440.Research on Social Organizations to Undertake the Transfer of Government FunctionsFei Sun, Yanping WuNantong University, Nantong JiangsuReceived: Apr. 7th , 2017; accepted: Apr. 27th , 2017; published: Apr. 30th , 2017AbstractThe transfer of government functions is the focus of China's recent political system reform, and clarifying the boundaries of government functions and expanding the functional areas is a major trend in the transfer of government functions.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benign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government and the social organization, the government departments should change the fixed thinking and create a good social organization development environment, and social or-ganizations should improve their ability and credibility construction.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status quo of the social organization of the survey, th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are put forward for the problems found. KeywordsSocial Organization, Government Transfer Function, Inheritance Function, Transfer Mode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研究孙 菲,吴艳萍南通大学,江苏 南通收稿日期:2017年4月7日;录用日期:2017年4月27日;发布日期:2017年4月30日摘 要政府职能转移是我国近期政治体制变革的重心,而理清政府职能边界,扩大职能领域是我国政府职能转孙菲,吴艳萍移的一大趋向。

为促进政府与社会组织的良性协作,政府部门应转变固定思维,营造良好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同时社会组织也要提高自身能力与公信力建设。

通过对调查的社会组织现状进行分析研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社会组织,政府转移职能,承接职能,转移方式Copyright © 2017 by authors and Hans Publishers Inc.This work is licensed under the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International License (CC BY)./licenses/by/4.0/1. 引言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出“坚持创新管理,强化服务,着力提高政府效能,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尽量采用购买服务方式,第三方可提供的事务性管理服务交给市场或社会去办”,这一论述表明了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优势[1]。

2. 我国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方式及现状2.1. 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方式政府职能的转承是指转出者(政府部门)和承接者(社会组织)对政府职能的转移与承接,其内容包括:以前由转出者承担,现其意向转出的若干公共服务内容,包括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内容以及行业规范管理等职能[2]。

转承的方式多样,普遍被西欧和北美各国广泛应用的是政府购买方式,除此以外还包括行政转移、项目支持等方式。

当前普遍意义上的“政府转移职能”表现为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政府职能“交还”,实质是政府还权,交还出去的职能将由职能承接主体替代履行,职能承接主体具有更大的自主权[3]。

例如走访的南通市崇川区消费者协会,一方面,协会的日常工作由常设办事机构承担,相关工作人员包含公务员,协会的经费由政府资助和社会赞助。

而另一方面,协会确实是独立于政府部门之外,致力于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第二种情形是政府职能“托付”,政府将通过授权、委托、参与或购买服务等方式将一部分职能暂时托付给市场或社会主体,由政府与其协同履行,这种情形对政府和职能承接主体都提出了相应的要求[3]。

例如调查的南通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政府向该社会组织定向委托居家养老项目,组织受政府委托为孤寡老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政府为其提供项目补贴资金与其他资源支持。

2.2. 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现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社会组织便开始逐步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并将其承接职能范围逐渐扩大到教育服务、养老服务、就业服务等领域[4]。

从2005年到2015年,社会组织增长近一倍,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66.2万个,比上年增长9.2%;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734.8万人,比上年增长7.7%;全年累计收入2929.0亿元,支出2383.8亿元,形成固定资产2311.1亿元[5]。

当前,越来越多的地方推进社会组织参与协助政府公共服务,积极培育和引导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

以南通市和常州市社会组织为调研对象,随机抽取39个社会组织进行问卷调查,同时辅以访谈法来收集资料。

通过调查发现,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的情况越来越普遍,但目前服务能力强的却不多。

孙菲,吴艳萍在调查中,43%的社会组织通过定向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承接了政府转移的公共服务事项,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取得进展的同时,也存在一系列难题,阻碍社会组织顺利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其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能力有待提升。

3. 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主要问题目前,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机会越来越多。

由于社会组织具有非营利性、非政府性、自主性等特征,作为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重要载体,其地位和作用在将来日益显著,但当下我国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上还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3.1. 组织成员专业化程度较低目前,我国社会组织成员专业化程度较低,使得社会组织无法有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组织成员的所接受的教育程度较低。

社会组织职工中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不到总职工人数的三分之一[6],很多组织成员没有掌握专业知识,专业素质较低,这将会影响社会组织高效优质的承接政府转移职能。

另一方面是我国社会组织成员中兼职人员和志愿服务者较多。

2014年7月,中国民间公益组织基础数据库数据分析报告中指出:在入库的公益组织中,有79.44%的组织有全职人员,有76.78%的组织有兼职人员,96.32%的组织有志愿者[7]。

经过调查走访,超过一半的社会组织存在人才短缺的问题,南通市崇川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反映,其主要成员为兼职人员,这种组织成员构成使得社会组织无法与行政相独立开。

同时,常州市花园南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也反映,社会工作者的任务繁多,在专业化方面得不到有效的保证。

3.2. 组织筹募资源能力较低通过调查发现,大部分社会组织在开展活动和提供服务时面临缺乏资金的困境,不仅要为办公和活动安排等支出,还要为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资金不足极大阻碍了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

我国社会组织的资金来源主要有:国家的财政拨款、会员会费收入、营业性收入和社会捐赠。

目前,我国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转移,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经常面临资金匮乏的问题。

由于募集资金的渠道单一,大部分社会组织普遍存在缺乏明确的资金来源具体规划和措施计划,经费缺乏保障等问题[8]。

调查的社会组织中,53%的组织依赖于政府,其活动经费由政府财政拨款或采购,而28%的组织是通过有偿服务或项目收入来获取资金。

3.3. 组织认同度不高,公信力不足由于部分社会组织公信力不足,无法得到社会认同,导致政府不放心将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

一方面,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社会公民对其合法性存在疑虑,以致组织公信力低下。

另一方面,社会组织的服务水平不高,信息公开机制和监督机制不健全。

近年来,社会组织利用公益活动为自身谋取钱财等贪污、挪用捐款等恶性事件频频发生。

2015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年共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案件2951起,其中取缔非法社会组织23起,行政处罚2928起[5]。

社会组织不能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这严重损坏了社会组织在公众心中的良好形象,使其公信力缺失,得不到社会公众的支持与认可,从而影响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转移活动的顺利开展与深入[9]。

3.4. 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健全随着政府对社会组织培育和支待力度的加大,社会组织掌握和支配的社会资源越来越多,其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现行社会组织监管机制越来越难以满足对社会组织进行有效监管的需要,不利于社会组孙菲,吴艳萍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主要表现在:第一,对社会组织的登记注册设置了较高的门槛,但在帮助社会组织建立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力度不够;第二,在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政策实施之后,民政部门的登记工作量剧增,人手不足问题日益突出;第三,社会组织量大面广,仅依靠政府监管机构难以实现有效监管,而社会组织的自律功能尚未得到有效发挥[10]。

在调查中,40%的组织认为需建立职能转移委托的监察机制,而35%的社会组织认为政府职能转移过程中存在的最大问题包含监管难度大,总体来看,监管力量的薄弱,影响了对社会组织的监管成效[11]。

4. 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对策探讨研究发现,目前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阻碍了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共同进步,为了使社会组织突破传统的运转模式,实行社会职能社会化、社会事务社会办,提出以下几点对策:4.1. 提高组织成员专业化程度[12]①完善高校社会组织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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