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家建设项目投资审计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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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家建设项目投资审计的理解
一、国家建设项目概述:
国家建设项目是以“财政预算投资”、“国债投资”为主或以国有资产融资为主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多数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公共建筑工程,道路工程、市政工程、防洪堤坝工程等等。国家建设项目是国家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对国家建设项目加强审计监督,是保障国家建设资金能合理、合法使用,提高投资效益的必要手段,也是各级国家审计机关的基本职责。
国家建设项目投资审计作为审计工作的一部分,在当前的经济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投资审计主要是围绕建设投资领域中的重点项目和社会关注的建设工程热点进行,通过对这些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维护财经法纪,防止高估冒算,减少资金损失,提高投资效益,同时促进政府部门及建设单位的廉政建设,加强宏观调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最大限度的保护好国家利益,从而实现审计机关的监督职能,当好经济秩序的维护者,经济运行的监控者,经济决策的参谋者,廉政建设的促进者。
国家建设项目投资审计包括工程预算审计、在建项目跟踪审计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投资审计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变事后的结算审计为项目审计的前期介入,实施全程跟踪审计,如此势必使我市的工程项目审计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的特点、难点、重点及技术分析处理措施
(一)国家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的特点:
1、由政府的相关部门或政府委托的开发公司充当“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实施管理;
2、工程投资规模巨大、工期长、相关利益方较多;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都要进行工程“招投标”管理;
4、项目关联着社会公共利益和城市化进程,建成后能发挥巨大的社会效益。
5、建设项目的质量要求高,必须进行专业化的“工程监理”。
由于国家建设项目有以上特点,故必须依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及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相关规定,在审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合法有序地展开审计工作。工作中严格遵循合法、平等、诚信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国家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查的难点:
1、由于招标文件编制不完善,造成竣工结算存在争议。
2、由于建设单位缺少工程经济及合同管理方面专业人员,造成合同某些实质性内容存在模糊、不明确的情况。
3、由于大部分是事后审计,造成对隐蔽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难以准确判断;
4、由于建设单位缺少工程建设管理经验,签证的材料价往往偏离市场价格;
5、施工过程中有时存在人为因素,造成工程造价偏高,审计难度增大。
(三)国家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查的重点:
1、审核竣工结算的编制是否符合工程合同约定和相关招投标工程计价法规;
2、审核工程量计量是否正确;
3、审核签证资料是否符合工程实际情况、手续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
4、配合审计机关对违反计价法规的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初步组价意见。
(四)对国家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查处理措施主要有:
1、对于工程合同存在的问题:认真了解签订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愿,仔细分析合同的实质内容,对不合理部分及不合理条款提出充分质疑,为工程造价审计工作指明方向。
2、对于工程量进行全面审核,正确理解设计要求,认真现场勘查,核实施工实际情况,杜绝虚报、重报、多计工程量,查究擅改设计内容,私扩建设规模等问题。
3、对招投标工程的结算审计,主要审核是否符合投标书中的投标综合单价,清单项目变更的计价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条款。
4、对于按工程定额结算的工程审计,主要审核定额套项是否正确合理,工程取费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企业资质级别和工程类别标准以及现行计价法规。
5、对材料价格的审核,应注重合同约定和采购票据及建设方的签证,同时还应深入调查同期市场价格,当材料签证价与市场价偏差较大时,应查明原因并进行合理调整。
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国家建设项目投资审计也必然坚持把审计质量放在首位,
以充分发挥国家审计机关对建设资金、建设项目的监督作用。
三、内部责任
公司建立了章程、执业行为准则、业务操作指导规程、执业质量控制制度、业务档案归档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廉政制度、回避制、三级复核制和项目责任制等一系列制度。对内部人员的责任作了明确规定:
1、公司技术总负责人
公司设有技术总负责人,负责对咨询业务专业人员的岗位职责、审计质量、控制程序、方法、手段等进行指导和管理。
技术总负责人的职责如下:
(1)审阅重要咨询成果文件,审定咨询条件、咨询原则及重要技术问题;
(2)协调理顺咨询业务各层次专业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
(3)协调处理审核人、校核人、编制人员之间的技术分歧意见,对审定的咨询成果负责。
2、咨询业务专业人员
参与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可分为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担任)、专业造价工程师、概预算人员三个层次(对于较为简单的咨询业务,操作人员配置可适当从简),各自的职责如下:
2.1、项目负责人
(1)负责咨询业务中各子项、各专业间的人员协调、组织管理、质量管理工作;
(2)根据技术负责人审定的咨询实施方案,有权对各专业咨询工作进程作适时调整或修改,并负责收集完善咨询业务的技术条件。
(3)动态掌握咨询业务实施状况,负责初步审查及确定各专业界面,协调各子项、各专业进度及技术关系,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向技术负责人汇报;
(4)综合编写咨询成果文件的总说明、总目录,审核相关成果文件定案稿,并按规定报技术负责人审定签发最终成果文件。
2.2、专业造价工程师
(1)负责本专业的咨询业务实施和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概预算人员的工作;
(2)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本专业概预算人员拟定咨询实施方案,核查资料使用、咨询原则、计价依据、计算公式、软件使用等是否正确;
(3)动态掌握本专业咨询业务实施状况,协调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4)组织编制本专业的咨询成果文件,编写本专业的咨询说明和目录,检查咨询成果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负责提交本专业的成果文件。
2.3、概预算人员
(1)依据咨询业务要求,执行作业计划,遵守有关咨询业务的标准与原则,对所承担的咨询业务工作质量和进度承担责任;
(2)根据咨询实施方案要求,展开本职咨询工作,选用正确的咨询数据、计算方法、计算公式、计算程序,做到内容完整、计算准确、结果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