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工业园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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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工业园区版)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工业园区版)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工业园区版)目录1 适用范围 (1)2 园区环境应急救援的方针、原则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1)4 术语和定义 (2)5 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4)6 应急预案编制内容 (6)7 格式和要求 (16)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工业园区版)1 适用范围本导则规定了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使工业园区能够依据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要求,在强化园区风险管理,有效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概率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园区环境应急管理体系,规定环境应急响应措施,对突发环境事件作出有序响应,及时组织有效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内涉及环境风险源的工业园区,包括:分布有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的单位以及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单位的工业园区。

本导则不适用于分布有存在生物安全事故和辐射安全事故风险单位的工业园区。

2 园区环境应急救援的方针、原则环境应急救援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改善环境、保护健康、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方针,体现以人为本、求实求严的思想,切实加强应急管理,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外环境的影响,把事件危害降到最低,维护园区内外企业(或事业)单位及周边居民的安全和稳定。

组织实施环境应急救援活动的基本原则为:集中管理、统一指挥、规范运行、标准操作、快速反应、救援高效。

3 规范性引用文件《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危险物质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剧毒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第2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5085.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 5085.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 5085.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事业单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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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1适用范围本导则规定了企业(或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使企业(或事业)单位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在切实加强环境风险源的监控和防范措施,有效降低事件发生概率的前提下,规定响应措施,对突发环境事件及时组织有效救援,控制事件危害的蔓延,减小伴随的环境影响。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内涉及环境风险源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包括: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的单位以及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造成对环境(或健康)影响的单位。

本导则不适用于存在生物安全事故和辐射安全事故风险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危险物质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剧毒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第2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5085.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 5085.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 5085.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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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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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 ..4 应急预案编制程序5 应急预案主要内容6 格式和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1 适用范围本导则规定了企业(或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 使企业(或事业)单位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在切实加强环境风险源的监控和防范措施, 有效降低事件发生概率的前提下, 规定响应措施, 对突发环境事件及时组织有效救援, 控制事件危害的蔓延, 减小伴随的环境影响。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内涉及环境风险源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包括: 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 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的单位以及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理危险废物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造成对环境(或健康)影响的单位。

本导则不适用于存在生物安全事故和辐射安全事故风险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危险物质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第 1 号) ;《剧毒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 部门公告第2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GB 5085.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 GB 5085.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GB 5085.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 GB 5085.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 GB 5085.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GB5085.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GB 5085.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T 298) 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18218) ;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 169)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环境空气质量标( GB 309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 ;污水综合排放标( GB 8978)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 ;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 ;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2) ;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事业单位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事业单位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1适用范围本导则规定了企业(或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使企业(或事业)单位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在切实加强环境风险源的监控和防范措施,有效降低事件发生概率的前提下,规定响应措施,对突发环境事件及时组织有效救援,控制事件危害的蔓延,减小伴随的环境影响。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内涉及环境风险源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包括: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的单位以及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造成对环境(或健康)影响的单位。

本导则不适用于存在生物安全事故和辐射安全事故风险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危险物质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剧毒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第2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5085.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 5085.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 5085.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环境应急预案编写导则1932083

环境应急预案编写导则1932083

4.2 基本情况调查

4.2.1单位的基本情况:名称、法人、性质、
地理位置等单位整体的基本情况。 4.2.2环境风险源基本情况:单位产品、工艺、 污染物排放治理、危险废物处置等涉及环境风 险的物质和流程的基本情况。 4.2.3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周 边人口集中区、污水排放去向、周边饮用水源 等外部敏感区域的基本情况。
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 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
一、编制预案的意义及依据
综上,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生 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的 单位以及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危险废物的单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污染 事件造成对环境(或健康)影响的,这些 涉及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必须编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预案编制导则》简析
任务来源: 2009年4月21日,江苏省环境保 护厅发文《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的通 知 》(苏环办〔2009〕161号 ), 要求各地利用预案编制导则,开展规 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工作,下面 就导则中对预案编写的要求作适当的 解释说明。
适用范围完整 • 内部发生突 发环境事件 时启动,外 部事件影响 时也相应启 动
简明扼要
文字简练
多用图表
条理清晰
预案的 可读性
企业应急 预案
上级主管 部门应急 预案 同级人民政府 应急预案
三、如何规范地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编制准备阶段


具体编制阶段
评审备案阶段
衔接性 可读性 针对性
六个基 本要求
完整性 科学性
可操 作性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工业园区版)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工业园区版)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工业园区版)目录1 适用范围 (1)2 园区环境应急救援的方针、原则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1)4 术语和定义 (2)5 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4)6 应急预案编制内容 (6)7 格式和要求 (16)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工业园区版)1 适用范围本导则规定了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使工业园区能够依据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要求,在强化园区风险管理,有效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概率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园区环境应急管理体系,规定环境应急响应措施,对突发环境事件作出有序响应,及时组织有效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内涉及环境风险源的工业园区,包括:分布有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的单位以及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单位的工业园区。

本导则不适用于分布有存在生物安全事故和辐射安全事故风险单位的工业园区。

2 园区环境应急救援的方针、原则环境应急救援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改善环境、保护健康、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方针,体现以人为本、求实求严的思想,切实加强应急管理,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外环境的影响,把事件危害降到最低,维护园区内外企业(或事业)单位及周边居民的安全和稳定。

组织实施环境应急救援活动的基本原则为:集中管理、统一指挥、规范运行、标准操作、快速反应、救援高效。

3 规范性引用文件《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危险物质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剧毒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第2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5085.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 5085.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 5085.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江苏地方标准

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江苏地方标准

ICS 13.020.99Z 00备案号:XXXX—2019 DB32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 xxxx—20XX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uidelines for enterprises & industrial parksto develop environmental accidents response plan20□□-□□-□□发布20□□-□□-□□实施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目次前言 (I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2)5 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容和编制要求 (2)6 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容和编制要求 (4)7 格式和要求 (6)附录 A(规范性附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7)参考文献 (9)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规范和指导企业事业单位及工业园区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II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或工业园区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

适用对象为涉及生产、加工、使用、存储或释放环境风险物质的企事业单位或工业园区。

本标准不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发生的核与辐射、生物物种安全、海洋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2022年江苏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盐城环保局

2022年江苏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盐城环保局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目录1 合用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规范性引用文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术语和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应急预案重要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格式和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1合用范围本导则规定了企业(或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如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旳基本规定,使企业(或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在切实加强环境风险源旳监控和防备措施,有效减少事件发生概率旳前提下,规定响应措施,对突发环境事件及时组织有效救援,控制事件危害旳蔓延,减小伴随旳环境影响。

本导则合用于江苏省内波及环境风险源旳企业(或事业)单位,包括: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旳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送危险物质旳单位以及产生、搜集、贮存、运用、处置危险废物等也许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导致对环境(或健康)影响旳单位。

本导则不合用于存在生物安全事故和辐射安全事故风险旳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危险物质名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第1号);《剧毒化学品名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第2号);《国家危险废物名目》;《危险废物鉴别原则腐蚀性鉴别》(GB 5085.1)《危险废物鉴别原则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危险废物鉴别原则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危险废物鉴别原则易燃性鉴别》(GB 5085.4)《危险废物鉴别原则反应性鉴别》(GB 5085.5)《危险废物鉴别原则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危险废物鉴别原则通则》(GB 5085.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目》;《地表水环境质量原则》(GB 3838)《地下水质量原则》(GB/T 14848)《环境空气质量原则》(GB 309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原则》(GB 16297);《污水综合排放原则》(GB 8978);《恶臭污染物排放原则》(GB 1455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原则》(GBZ1);《工作场所有害原因职业接触限值》(GBZ2);其他有关旳法律、法规、规章和原则。

江苏省环境应急预案管理

江苏省环境应急预案管理

固废污染事件——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 用、处置危险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 当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 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62条 、《废弃 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19条 ——链接: 江苏省将此作为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要件之 一《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35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制 定„„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8条
环境风险单位,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生产、 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产生、收集、贮 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可能发生 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
2、相关技术规范
2010年环保部组织制订了(《石油化工企业环 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2010〕10号)
第七条 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 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品的企业事业单位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 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苏环规〔2014〕2号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以及上级人民政府和部门的环境应急 预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政府专 项环境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 编制部门环境应急预案。 各类环境风险单位应当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3、预案编制的主体要求
苏环规〔2014〕2号第十条 环境风险单位原则上要自主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也可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预案。 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人员 的培训
4.编制内容要求

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江苏地方标准

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江苏地方标准

ICS 13.020.99Z 00备案号:XXXX—2019 DB32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 xxxx—20XX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uidelines for enterprises & industrial parksto develop environmental accidents response plan20□□-□□-□□发布20□□-□□-□□实施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目次前言 (I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2)5 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容和编制要求 (2)6 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容和编制要求 (4)7 格式和要求 (6)附录 A(规范性附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7)参考文献 (9)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规范和指导企业事业单位及工业园区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II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或工业园区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

适用对象为涉及生产、加工、使用、存储或释放环境风险物质的企事业单位或工业园区。

本标准不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发生的核与辐射、生物物种安全、海洋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江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江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江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 引言江苏省是中国东部的一个省份,地理环境复杂多样,工业发展相对集中。

在这样的环境下,突发环境事件是无法完全避免的。

为了保护江苏省的生态环境和公众的安全,制定并执行江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十分重要的。

2. 目标和原则2.1. 目标 - 及时发现并迅速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 减轻环境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的损害; - 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2. 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人民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为中心;- 技术、法律、及时、科学、公开的原则。

3. 体制和责任3.1. 体制 -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牵头单位; -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建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组织。

3.2. 责任 - 省级环境保护厅负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且对省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 - 各地级环境保护局负责指导本地区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并协调各部门的合作; - 各部门要建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的要求履行相应的职责; - 公众和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4. 预警和信息发布4.1. 预警机制- 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监测预警体系;- 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实时监测环境指标; - 制定预警指标和预警级别,并根据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4.2. 信息发布 -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建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发布平台; - 及时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的最新发展情况; - 提供预警信息、紧急通知和救援指南等。

5. 事件应急响应5.1. 突发环境事件的分类 - 建筑工地安全事故; - 污染源泄漏; - 水体污染; -大气污染; - 土壤污染; - 其他突发环境事件。

5.2. 应急预案 - 建立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包括事件识别与报告、组织协调、紧急救援、应急处置、媒体沟通等内容; - 预案要定期演练,实战演练以提高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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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工业园区版)目录1 适用范围 (1)2 园区环境应急救援的方针、原则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1)4 术语和定义 (2)5 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4)6 应急预案编制内容 (6)7 格式和要求 (16)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工业园区版)1 适用范围本导则规定了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使工业园区能够依据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要求,在强化园区风险管理,有效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概率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园区环境应急管理体系,规定环境应急响应措施,对突发环境事件作出有序响应,及时组织有效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内涉及环境风险源的工业园区,包括:分布有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的单位以及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单位的工业园区。

本导则不适用于分布有存在生物安全事故和辐射安全事故风险单位的工业园区。

2 园区环境应急救援的方针、原则环境应急救援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改善环境、保护健康、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方针,体现以人为本、求实求严的思想,切实加强应急管理,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外环境的影响,把事件危害降到最低,维护园区内外企业(或事业)单位及周边居民的安全和稳定。

组织实施环境应急救援活动的基本原则为:集中管理、统一指挥、规范运行、标准操作、快速反应、救援高效。

3 规范性引用文件《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危险物质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 号);《剧毒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 部门公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2003第 2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腐蚀性鉴别》(GB 5085.1) 急性毒性初筛》( GB 5085.2) 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 易燃性鉴别》( GB 5085.4)反应性鉴别》( GB 5085.5)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GB 5085.6) 通则》(GB 5085.7)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T 298) 重大危险源辨识》 ( GB 1821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 16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GB 3838)《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 );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2); 其他相关的法律、 法规、规章和标准。

以上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4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4.1 危险物质指《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剧毒化学品名录》中的物质和易燃易 爆物品4.2 危险废物指列入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或者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4.3 环境风险源 指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源,以及生产、贮存、经营、使 用、运输危险物质或产生、收集、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备 和装置。

4.4 环境敏感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

4.5 环境保护目标指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中,需要保护的环境敏感区域中可能受到影响的对象。

4.6 环境事件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由于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生态系统受到干扰,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财富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4.7 次生衍生事件某一突发公共事件所派生或者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的环境事件。

4.8 突发环境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4.9 应急救援指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件危害和防止事件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件损失的措施。

4.10 应急监测指在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4.11 恢复指在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4.12 应急预案指根据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的类别、危害程度的预测,而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方案。

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环境风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行动。

4.13 分类指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对不同环境事件划分的类别。

4.14 分级分级指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及危害程度,对不同环境事件划分的级别。

4.15 应急演练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

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练、综合演练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联合进行的联合演练。

5 应急预案编制程序5.1 成立预案编制小组针对园区可能发生的主要环境事件类别,结合本园区内部职能分工,成立以园区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预案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和工作计划。

预案编制人员应由具备应急指挥、环境评估、环境生态恢复、生产过程控制、安全、组织管理、医疗急救、监测、消防、工程抢险、防化、环境风险评估等各方面专业的人员及专家组成。

5.2 基本情况调查与环境风险分析5.2.1 工业园区的基本情况包括园区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园址的特殊状况,园区内各企业(或事业)单位的分布,园区公辅、环保等公用服务设施,以及园区雨、清、污水收集管网等的平面布置图,园区内外的交通图、疏散路线图。

对园区内所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生产情况、危险物质与危险废物情况进行汇总,并确定园区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情况。

5.2.2 园区内主要环境风险源辨识与环境风险评估在对园区内所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环境风险源及突发环境事件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调查统计并汇总的基础上,得出园区内主要环境风险源。

针对企业(或事业)单位主要环境风险源的风险评估进行再评估,督促企业(或事业)单位及时修订完善风险评估情况并汇总存档。

5.2.3 保护目标危险性分析结合园区内主要环境风险源风险评估和园区环境保护目标调查,对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污染物可能对环境敏感区域环境(或健康)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汇总。

5.3 园区环境应急能力评估首先,园区应存有各企业(或事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据此了解应对各种环境风险的处置方法;以表格形式调查汇总园区内所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的环境应急物资、设施(备)与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

其次,园区应根据自身条件储备足够的个人防护和其它救护设备,以及必要的抢险救援物资作为企业(或事业)单位应急物资的补充;建立园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或者依托其他大型企业(或事业)单位或部门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的情况说明。

5.4 数据集成园区在对企业(或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汇总的基础上,应建立园区内企业(或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危险物质、重点环境风险源、移动环境风险源等动态管理信息库;建立园区内企业(或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库,内外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信息库,以及企业(或事业)单位应急救援物资和设施(备)数据库,包括应急救援物资和设施(备)名称、数量、型号大小、存放地点、负责人及调用方式;应建立园区内主要环境风险源示意图,图中应注明:存放大量危险物质的地方,救援设备存放点,消防系统和附近水源,污水管道和排水系统,重大环境风险源的进口与周边道路,安全区,重大环境风险源的位置及与周边地区的关系5.5 应急预案编制园区在环境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园区内可能发生的主要环境事件的类型和影响范围,编制应急预案。

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方面预先明确。

应急预案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相关部门及园区内企业(或事业)单位的预案相衔接。

5.6 应急预案的评审、发布与更新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进行评审。

评审由园区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

外部评审是由有关部门、相关企业(或事业)单位、周边公众代表、专家等对预案进行评审。

预案经评审完善后,由园区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

同时,明确实施的时间、抄送的部门等。

园区应根据自身内部因素(如相关单位改、扩建项目等情况)和外部环境变化及时更新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发布并及时备案。

5.7 应急预案的实施预案批准发布后,园区组织落实预案中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项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实现应急预案持续改进。

6 应急预案编制内容6.1 总则6.1.1 编制目的简述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

6.1.2 编制依据简述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6.1.3 适用范围说明应急预案适用的范围,以及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级别。

6.1.4 应急预案体系说明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情况。

6.1.5 工作原则说明园区环境应急工作的原则,内容应简明扼要、明确具体。

6.2 基本情况主要阐述园区的基本概况、园区内企业(或事业)单位的总体情况、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调查结果。

6.3 环境风险分析阐述园区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源及环境风险评价结果,以及可能发生事件的后果与波及范围。

6.4 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与职责6.4.1 园区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为: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中心为核心,与地方政府(上级)和企业(或事业)单位(下级)应急救援中心形成联动机制的三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救援队伍的组建整合环境保护、公安、消防、医疗卫生、气象水文、交通运输、新闻通讯等救援力量,在应急响应时,根据事件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

6.4.2 园区环境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6.4.2.1 园区环境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组成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包括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指挥中心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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