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

合集下载

非北京市生源毕业生进京就业政策解读及办理流程

非北京市生源毕业生进京就业政策解读及办理流程

非北京市生源毕业生进京就业政策解读及办理流程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才需求的不断增长,北京市吸引力逐渐增大,越来越多的非北京市生源毕业生希望进京就业。

针对这一情况,北京市政府出台了非北京市生源毕业生进京就业政策,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便利条件。

一、政策解读1.就业条件放宽:非北京市生源毕业生指的是在国内外正式注册的大中专院校毕业,获取相应学位或毕业证书的非北京市户籍毕业生。

政策将对这一群体的就业条件进行放宽,使他们更容易进入北京市就业市场。

2.导向性政策:政策鼓励非北京市生源毕业生到北京市发展,并推动他们参与北京市现代服务业和科技创新项目,为北京市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3.就业平台搭建:政策要求各高校和院校积极与北京市的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为非北京市生源毕业生搭建就业平台。

同时,政府也会设立相关的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招聘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技能培训等服务。

4.支持措施:政策将给予非北京市生源毕业生一定的经济支持,如就业奖励和住房补贴等。

此外,政府还会推进相关保险和社会福利政策的衔接,为他们提供相应的保障。

二、办理流程2.求职申请:毕业生应在就业平台或相关网站上岗位,并向招聘单位递交求职申请。

求职申请材料通常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就业意向等。

3.面试与录用:在得到企业的面试邀请后,毕业生应按时参加面试,展示自己的能力和潜力。

如果通过面试并被录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会签订劳动合同,并完成相关手续。

4.缴纳社保:非北京市生源毕业生在进京就业后,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用,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6.享受相关福利:在进京就业后,非北京市生源毕业生可以申请享受相关的奖励和补贴政策,如就业安置补助、住房补贴等。

总结起来,非北京市生源毕业生进京就业政策为他们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便利,同时也推动了北京市经济的发展。

希望这些政策能够对想要进京就业的非北京市生源毕业生有所帮助。

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接收流程

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接收流程

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接收流程一、接收范围和条件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校非北京生源硕士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除外),正常参加就业派遣的;2、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能按时取得相应学位;3、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接收单位主营业务一致。

二、申报程序1、用人单位按照下达的引进控制数,与拟引进接收的毕业生达成接收意向后,签订《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登陆“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网络版)”(网址:,使用说明详见系统帮助),填报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信息。

各单位对已填写的毕业生信息复核无误后,点击“毕业生数据上报”,将毕业生信息报送区人事局,并等待数据初审结果。

2、毕业生数据初审通过后,可以组织毕业生纸质申报材料,于6月30日前报送区人事局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纸质材料由区人事局报送北京市人事局进行复核。

纸质申报材料包括:(1)《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一式两份;(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3)毕业生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一份,(4)《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复印件一份;(5)毕业生培养方式证明(如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已明确培养方式,则不需再提供此材料);(6)毕业生品行鉴定一份(由毕业生所在院系以上主管思想、组织建设部门出具,材料应如实反映毕业生在校期间的思想品行表现)。

排序方式为:审批表一份、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引进协议书、培养方式证明、毕业生品行鉴定。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另以曲别针将另一份审批表夹别在后。

3、用人单位通过“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网络版)”查询复审的最终结果。

复核合格的,领取毕业生《接收函》(一式两份)和《非北京生源进京审批表》(一份),4.与毕业生签署毕业生就业协议(即“三方协议”)。

5.返给学生:三方协议2份;人事局接收函1份6.学生到学校开具报到证7.网上录入毕业生户籍信息①.通过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网络版(),进入“2009年毕业生落户报到”事项。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函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函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函篇一:年北京户口接收函户口接收函〖文字大小:大中小〗〖打印文章〗__________派出所主管同志:现有本单位职工____,男,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前往你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本单位同意接收该人,并协助其办理户口在____落户事宜。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经手人:年月日篇二:户口接收函接收函派出所主管同志:现有本单位职工____,男,身份证号:__前往你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往地址为:路号,本单位同意接收该人,并协助其办理户口在___落户事宜。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经手人:年月日篇三:办理北京户口的有关政策北京市户口的有关政策此罗列出几乎所有的进京审批的政策依据,每个人都可以对号入座,找到符合自己条件的审批通道。

申请人办理本人进京:1、北京市单位接收毕业生进京2、北京市科技类产业引进人才和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3、北京市引进留学人才和港澳台高级人才4、北京市引进优秀文化体育人才进京5、首都金融企业引进人才进京6、办理小城镇户口进京7、外地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进京8、中央单位接收应届毕业生进京9、中央单位京外机构干部回京安置10、军队置业干部接收安置进京11、中央单位因工作需要从京外选调干部进京在京申请人办理外地亲属进京:1、北京市单位干部办理配偶进京2、北京市单位人员办理工人配偶、子女进京3、工人单调进京,工人对调进京,招收家居村的退休工人子女、家居农村死亡职工子女或配偶参加工作4、中央在京单位干部办理配偶进京5、驻京部队随军家属进京6、夫妻投靠、老人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在京人才引进办理流程一、办理条件高新技术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来京投资企业中4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符合北京市年度人才开发目录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1、前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2、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北京人社局毕业生落户有年龄限制是指导性意见

北京人社局毕业生落户有年龄限制是指导性意见

北京人社局:毕业生落户有年龄限制是指导性意见今天,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人民网回应毕业生落户有年龄限制一事时表示,用人单位引进落户的应届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毕业当年本科生不超过24岁、硕士生不超过27岁、博士生不超过35岁,这一要求不是针对特定人群提出的新的进京政策,而是对当前北京市属用人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提出的指导性意见。

北京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近年来,北京市按照控制引进数量、提高引进质量、保障人才需求的原则,围绕各项事业发展的人才需求,在严格控制户籍人口增长规模的前提下,引进急需紧缺的优秀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每年根据人才供需缺口情况,向各市属用人单位提出重点引进人才类型的指导性意见,不断优化本市人才队伍的专业结构、学历结构和年龄结构。

市属用人单位引进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是外埠人才进京落户的渠道之一。

这一渠道的引进重点是连续升学、初次参加就业的年轻应届毕业生,而不是有长期工作经历、在职就读的人群。

据了解,此前,北京市引进落户的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原则上要求毕业当年不超过35周岁。

对于超过35周岁、有较长工作经历及各类在职学习的人员,一般通过北京市有关成熟人才引进的渠道和标准申请引进,只要是北京急需紧缺的高素质人才,都有相应的进京渠道。

2013年,为了进一步调整北京人才队伍年龄结构,优先给年轻应届毕业生以更多的留京发展机会,北京人社局原则上要求市属各用人单位引进落户的应届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毕业当年本科生不超过24岁、硕士生不超过27岁、博士生不超过35岁,所学专业与接收单位的主营业务和工作岗位要求一致。

这一要求不是针对特定人群提出的新的进京政策,而是对当前北京市属用人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提出的指导性意见。

超出年龄指导线的毕业生,仍可按照引进人才的渠道和标准申请办理引进落户工作。

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2013届高校毕业生择业正在进行中,已有部分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了初步接收意向,我们已通知各用人单位:对于此前已与用人单位达成接收意向,且用人单位满意、愿意引进的2013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仍可按规定引进。

12020年引进接收非北京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所需材料及要求

12020年引进接收非北京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所需材料及要求
表项所列内容应全数真实填写,如有涂改,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在填写“用人单位意见”时,用人单位应出具明确意见(同意或不同意),同时,经办人应签名签字(手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用章日期。
(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原件),由学校出具、毕业生本人提供。
1、表项所列内容应全数真实填写,如有涂改,须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
2、在填写“培育方式”时,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育方式是不是为统分(或统招、并轨、自筹、非定向)。
注:如该校《就业推荐表》无相应项目,应由毕业院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或学校研究生培育治理部门)出具应届统招统分生证明。建议其要紧内容为“我校XX学院XX专业XX届XX学历XXX学生,系我校全日制统招统分毕业生,参加2020年就业调派,特此证明”。此证明中应注意“级”、“年”、一份,由毕业生本人提供。
二、申报材料的装订
申报材料应分二部份装订:
第一部份材料:《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原件三份)。
第二部份材料装订顺序(自上而下)为:
1、《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一份;2、毕业生已修全数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3、《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原件一份;4、毕业生培育方式证明原件一份,如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已明确培育方式,那么不提供此材料;5、毕业生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一份;6、毕业生品行鉴定原件一份;7、有关补充说明材料。
3、应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学号、学制和毕业时刻。在填写“毕业时刻”时,如是春天毕业的研究生,其毕业时刻一样为“2020年4月”,学制应为“2.5年”;如是夏日毕业生的研究生,其毕业时刻一样为“2020年7月”,学制一样为“2年或3年”。
4、在填写“院(系、所)意见”时,院(系、所)应出具明确意见,并加盖院(系、所)公章,注明用章日期。

北京市应届毕业生落户工作管理办法

北京市应届毕业生落户工作管理办法

北京市应届毕业生落户工作管理办法北京市应届毕业生落户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发挥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以下简称引进毕业生)工作人才储备作用,营造开放、规范、有效的毕业生选拔培养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在校或休学期间自主创业除外),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

第三条应届毕业生落户按照控制数量、提升质量、优化结构的原则,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多元评价,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建立市人力社保局、主管单位、用人单位构成(二)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本区人力社保局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三)非公有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及其他用人单位,以登记注册地的区人力社保局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

登记注册地与纳税地不一致的,经纳税地的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通过纳税地的区人力社保局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

第二章指标管理第六条采取指标数量的方式控制引进毕业生总量。

市人力社保局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总量规模,结合全市重大规划落实、重大项目建设、毕业生总体情况等,制定年度指标分配方案。

第七条制定年度指标分配方案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二)服务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鼓励创新创业;(三)保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城市运行等公共服务领域基本需求;(四)支持郊区、艰苦行业、基层一线发展;(五)参考当年需求及往年引进毕业生培养使用情况。

第八条主管单位应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聚焦核心功能和发展需要,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制定完善本系统(地区)用人单位准入条件,建立健全引进毕业生指标分配办法。

办理北京户口的8种方法

办理北京户口的8种方法

办理北京户口的8种方法北京户口的好处是有利于买房买车、就业、入学及高考、享受北京低保、退休标准。

但是,对于非京籍人来说,要想办理北京户口,其实说难也难,说不难也那么难。

今天实际情况给大家分享8种办理北京户口的方法:方法1:应届生落户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非京籍应届生落户申请条件为:用人单位:原则上应在本市行某某某区域内注册登记满1年以上,且经营状况和单位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注:本市高精尖产业用人单位、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市属高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不占引进指标。

引进毕业生: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引进当年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

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引进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引进毕业生所学专业应符合用人单位主营业务或转型发展需要,与岗位匹配度较高。

除此之外,还有下面两种种方式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的毕业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引进:1、毕业生本人为创业企业发起人或主要创始人;2、创业企业创办时本人持有股份比例不低于10%(不包含股份转让、后期入股等情形);3、创业企业属于高精尖、文化创意等本市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创新创业成效突出。

创业艰难,突出难上加难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直接办理引进手续,不占引进指标:1、父母为北京支边人员,且在本市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毕业生;2、父母为北京知青,且在本市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毕业生;3、上学期间,父母双方均已调京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

方法2:工作落户工作落户分为以下3类情况:1、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进入大型央企的重要岗位;2、应聘有进京指标的国企、高科技单位、高校等单位的部分岗位;3、考取能解决北京户口的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社工岗位。

对于非京籍应届毕业生工作落户是机会最大的一种办法,这也是很多同学会放弃更高薪的民企就业机会,而选择国企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这样的单位一般都会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方法3:人才引进以下五类人才可按规定直接办理人才引进,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一并随调随迁。

非北京市生源毕业生进京就业政策解读及办理流程

非北京市生源毕业生进京就业政策解读及办理流程

非北京市生源毕业生进京就业政策解读及办理流程一、北京市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政策北京市人事局规定,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在北京就业,须满足北京市接收条件,即按照学用一致、专业对口的原则。

1、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进京就业条件:(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应届毕业生并正常参加就业派遣。

(3)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能按时取得相应学位。

(4)接收非北京生源本科毕业生限定于教育部直属院校、其他部委所属院校、中央与地方共建院校及列入“211工程”的地方院校的应届毕业生。

(5)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接收单位主营业务一致,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须在北京市公布的紧缺专业范围之内(北京市接收非北京生源本科毕业生紧缺专业范围每年会根据北京市当年的情况做调整) 。

(6)毕业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需在425分以上。

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毕业生,体育类、艺术类毕业生,其外语水平应达到毕业要求,并由学校出具证明。

(7)政府机关单位行政编制内引进毕业生,应取得北京市公务员笔试合格证书,具备公务员任职资格。

2、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留京需提交的材料一般,北京市人事局审批时间为毕业年度的4月到6月,用人单位将向市人事局进行人才引进申报。

申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毕业生具体信息和毕业生引进理由等。

毕业生需提交的材料主要有就业推荐表、四(六)级证书和成绩单原件。

3、符合北京市人事局进京政策规定的照顾对象:(1)父母是北京知青;(2)在读期间,父母任一方因工作调动,家庭户口已迁入北京市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需在毕业前到北京市人事局办理相关证明函,送交学校备案。

二、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手续办理流程 1 、用人单位申报下一年度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下达进京指标;2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达成就业意向,网上填报信息并提交;3 、单位下载打印《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一式两份),持《就业推荐表》(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成绩单(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引进报告、《北京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仅行政机关接收毕业生机关提供)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4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网上信息;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审核,返回可引进毕业生信息;6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非北京毕业生进京材料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向毕业生培养单位出具接收函;8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署三方协议,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9 、毕业生持接收函及三方协议回学校办理派遣、户籍和组织关系转移手续;10 、用人单位持毕业生派遣证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开行政介绍信;11 、用人单位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介绍信到人才中心办理存档手续;12 、用人单位将毕业生户口卡、派遣证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入户介绍信;13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落户介绍信;14 、用人单位持市区两级落户介绍信、户口卡、接收函、劳动(聘用)合同到公安分局、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15 、用人单位将派遣证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归档。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和人员调京工作渠道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和人员调京工作渠道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和人员调京工作渠道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7.02.21•【字号】京人社毕发〔2017〕45号•【施行日期】2017.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和人员调京工作渠道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7〕45号各区人力社保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市级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为加强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和人员调京工作(以下简称引进工作)管理,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统筹推进人口调控目标责任落实,经研究决定,对市级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引进工作渠道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和方式调整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北京双高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中心等市级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办理引进工作渠道。

上述市级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所代理的用人单位引进工作,全部实行属地化管理,由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区的人力社保局负责办理引进工作。

本通知印发前,已经由市人力社保局受理的,仍按原渠道办理完成。

二、充分认识调整引进工作渠道的重要性调整市级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引进工作渠道,是协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介机构脱钩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本市引进工作与人口调控联动挂钩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引进工作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的重要方式。

各市级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区人力社保局等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调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加强分析研究,密切联动配合,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和配套措施,扎实做好引进渠道调整后的各项工作。

三、妥善做好后续服务和保障工作调整市级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引进渠道工作涉及面较广,关系到用人单位实际利益。

市人力社保局将加强工作解读和指导,协调做好各项工作。

非北京生源进京落户协议书

非北京生源进京落户协议书

非北京生源进京落户协议书《非北京生源进京落户协议书》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乙方(非北京生源):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办理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落户手续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非北京生源进京落户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同意接收乙方为正式员工,并为其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二、乙方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 取得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可的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落户推荐函》;3. 符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甲方应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要求,为乙方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提供相关材料,并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四、乙方进京落户后,应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社会保险,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不得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五、如乙方在办理进京落户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乙方(非北京生源):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请注意,本协议仅为范本,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在签订协议前,请务必详细了解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非北京生源进京落户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

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

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

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18〕3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发挥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以下简称引进毕业生)工作人才储备作用,营造开放、规范、有效的毕业生选拔培养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在校或休学期间自主创业除外),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

第三条引进毕业生工作按照控制数量、提升质量、优化结构的原则,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多元评价,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建立市人力社保局、主管单位、用人单位构成的引进毕业生工作三级管理体系,依据职责分工,实行当年引进、次年落户。

(一)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制定引进毕业生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各主管单位、用人单位开展引进毕业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主管单位按照本市引进毕业生政策及要求,制定本系统(地区)引进毕业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评价制度,对用人单位引进毕业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三)用人单位按照本市引进毕业生政策及条件办理引进,对引进的毕业生进行管理,加强培养使用,提供良好的工作与成长环境。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按照以下渠道,申请办理引进毕业生:(一)市级党政机关(含垂直管理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本单位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一级企业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二)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本区人力社保局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三)非公有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及其他用人单位,以登记注册地的区人力社保局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

登记注册地与纳税地不一致的,经纳税地的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通过纳税地的区人力社保局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

非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户口办理流程

非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户口办理流程

非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户口办理流程进京落户是指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在北京工作并申请北京户口的过程。

进京落户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因为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具有很多优势和机会,所以能够进京落户是很多人的梦想。

以下是非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户口办理的流程:
1.获得北京工作机会:首先,非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要通过一些渠道获得北京的工作机会。

可以通过一些招聘网站、招聘会等渠道,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

找到适合的工作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缴纳社保:办理居住证后,非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还需要缴纳社保。

社保是指国家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具体需要缴纳的社保种类和金额根据北京市的规定而定。

4.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办理社保的同时,非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根据自己的收入大小按照一定的比例交纳给国家的税款。

5.申请北京户口:在办理居住证、缴纳社保和个人所得税之后,非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可以向北京市公安局申请北京户口。

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如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等。

6.审核和审批:申请北京户口后,相关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审批。

审核和审批周期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需要一段时间。

总的来说,非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户口办理的流程包括获得北京工作机会、办理居住证、缴纳社保、缴纳个人所得税、申请北京户口、审核和审批以及领取北京户口等步骤。

进京户口办理的具体流程可能会有些差异,具体操作时还需要根据北京市的规定和要求来进行。

外地生源人才引进北京落户条件说明(精)

外地生源人才引进北京落户条件说明(精)

外地生源人才引进北京落户条件说明(精)编辑整理: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外地生源人才引进北京落户条件说明(精))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

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外地生源人才引进北京落户条件说明(精)的全部内容。

外地生源人才引进北京落户条件说明一、关于应届生身份很多同学,在毕业的时候,并没有明确的接收单位。

实际上,国家规定,大学本科和研究生毕业,都有两年的择业期,这期间只要没有签订“三方协议”, (注意是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实习学生都可以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劳动合同不会影响应届毕业生身份。

,就算是应届毕业生.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不同的就是, 劳动合同只是合同关系, 不存在接收关系, 不处理档案和户口。

而三方协议一旦签订, 是一式三份(有的学校是两份 , 表示单位,学校和本人都已经接受了派遣关系。

那就会给出“报到证”,一旦报到, 就类似于七八十年代的那种分配了。

就表示已经是就业人员。

所以,如果没有心仪单位,或者还想年底参加考公的同学,一定不要随便把三方协议签出去。

可以暂时保管起来,保留好应届毕业生身份。

二、关于户口档案存放处如果要落户北京,一般都要经过漫长等待。

很可能毕业的时候, 户口档案(以下简称户档还暂时不能迁过来,需要缴纳一定时间社保才可以。

为此,我们的户口和档案就需要一定时间存放在。

通常学生的档案都是在学校,户口分为在自己出生地, 未迁出。

和已经迁到学校两种。

我属于户口、档案都在学校的那一种。

实际上, 国家规定两年择业期内, 户档是可以留在学校的,但现在学校往往狠心的不给留存。

因为毕业生量太大, 而且毕业后往往难以管理,很多学校不愿意揽这个摊子, 通常都会告诉你不能留下, 必须迁回原籍或放在省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为北京自贸区引进毕业生赋权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为北京自贸区引进毕业生赋权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为北京自贸区引进毕业生赋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1.11.02•【字号】京人社毕发〔2021〕37号•【施行日期】2021.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为北京自贸区引进毕业生赋权的通知朝阳区、海淀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由部分重点功能区管理机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行使一批市级行政权力等事项的决定》(京政发〔2021〕27号)精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朝阳区、海淀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各承接主体)行使引进毕业生行政确认权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行使范围为注册、经营、税收贡献均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119.68平方公里)内的非公企业。

二、各承接主体按年度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备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和指标分配使用情况。

三、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各承接主体要依法承接赋权事项,规范行政确认程序,落实行政管理职责,提高赋权事项的承接能力。

四、各承接主体要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压缩办理时限,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五、加强监督管理,各承接主体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采取多种方式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北京自贸区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青年人才支撑。

六、本次调整未尽事宜,按照《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11月2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8.02.28•【字号】京人社调发〔2018〕38号•【施行日期】2018.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市场正文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调发〔2018〕38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各委、办、局人事处,各市属机构人事处,各相关单位:现将《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2月28日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本市人才队伍结构,加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保障,根据《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京发〔2017〕20号)、《关于优化人才服务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发〔2017〕38号)及国家和本市引进人才相关政策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围绕北京“四个中心”战略定位和城市总体规划布局,立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多样化人才需求,坚持政治站位,坚持首善标准,以德为先,通过多种方式不拘一格地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创新主体引进紧缺急需人才。

第三条建立优秀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来京工作的,可快速办理引进手续:(一)“千人计划”和“海聚工程”的中国籍入选专家;(二)“万人计划”、“高创计划”、中关村“高聚工程”的入选人;(三)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获奖人,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获奖人。

第四条支持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引进人才:(一)在京承担国家和本市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和工程等任务或进行其他重要科技创新的优秀人才团队,其领衔人可办理人才引进;由2名国家或本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推荐,优秀人才团队的成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二)近3年累计自主投入5000万元以上(含)或近3年累计获得7000万元以上(含)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创新创业团队,自主投入资金或融资资金到位且运营效果良好的,其主要创始人和核心合伙人可办理人才引进;近3年累计自主投入1亿元以上(含)或近3年累计获得1.5亿元以上(含)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创新创业团队,自主投入资金或融资资金到位且运营效果良好的,由2名主要创始人或核心合伙人推荐,其团队成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三)市属各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集团总公司及其他相应单位实施的重点人才工程中创新创业成效突出的入选人,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
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23.09.18
•【字号】京人社发〔2023〕10号
•【施行日期】2023.09.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规范性
文件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3〕10号为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人力社保行政管理行为,结合工作实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要求,现决定宣布废止失效5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特此通告。

附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布废止失效的文件目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8日。

2021年北京市引进非京生源毕业工作管理方法

2021年北京市引进非京生源毕业工作管理方法

2021年北京市引进非京生源毕业工作管理方法2021年北京市引进非京生源毕业工作管理方法引言近年来,北京市不断加强人才引进工作,吸引了大量非京生源留在该市就业。

为了更好地管理这些非京生源毕业生的工作情况,进一步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北京市于2021年出台了引进非京生源毕业工作管理方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一方法的各种措施。

一、工作岗位发布和信息登记1.北京市将通过各类人才招聘平台、官方网站等渠道发布非京生源毕业生工作岗位的信息。

2.毕业生需要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网站进行信息登记,并提交个人简历和相关材料。

3.北京市将根据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的需求,进行审核和匹配,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选择。

二、岗位匹配与签约1.北京市将组织相关单位对应聘的毕业生进行岗位匹配,根据毕业生的专业背景和个人意愿,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2.双方达成意向后,进行岗位签约。

3.毕业生需要根据约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签约手续,同时提交相关证件和签约费用。

三、工作签证1.毕业生完成岗位签约后,需要办理工作签证手续。

2.毕业生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经过公正的学历证明、签约单位提供的用工证明等相关材料。

3.北京市将加快工作签证办理流程,以确保毕业生能够按时开始工作。

四、入职培训与社会保障1.用人单位应对新进职的毕业生提供入职培训,包括公司文化、岗位职责等内容。

2.毕业生将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障和公积金等制度。

五、职业生涯指导和服务1.北京市将组织专业人员对非京生源毕业生进行职业生涯指导和服务,帮助其更好地适应工作环境。

2.毕业生可以参加由北京市举办的职业培训、行业交流等活动,增加就业竞争力和个人能力。

六、薪酬和福利保障1.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为非京生源毕业生提供合理的薪酬待遇。

2.毕业生将享受到用人单位提供的基本福利,如社会保险、住房补贴等。

结论通过上述一系列管理方法,北京市能够更好地引进和管理非京生源毕业生,促进人才流动和经济发展。

落户北京的方法

落户北京的方法

落户北京的方法包括:应届生落户、工作落户、人才引进落户、留学生落户、积分落户、投靠落户...一、积分落户积分落户,要同时满足四个条件:1、持北京市居住证2、45周岁以内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4、无刑事犯罪记录(当然有人熟知落户规则就会弯道超车快人一步)据悉,2019年的积分落户实际公示名单共6007人(原申请有106403名),对应的最低分值为93.58分具体积分标准为:大专10.5分;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

二、工作落户工作落户分为以下3类情况:1、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进入大型央企的重要岗位;2、应聘有进京指标的国企、高科技单位、高校等单位的部分岗位;3、考取能解决北京户口的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社工岗位。

人才引进以下五类人才可按规定直接办理人才引进,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一并随调随迁。

◾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赛铜牌以上获奖选手及其教练组组长◾国家和市级一类技能大赛第一名获奖选手拟引进的人才应无刑事犯罪记录。

④留学生落户留学生北京落户条件:1、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境外停留360天,若中途回国,回国期间的时间,不算入360天内)。

2、获得中国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硕士或硕士以上学历。

3、入境回国日起,2年内提交落户申请。

4、提交申请前需要和用人单位协商好,是否有落户资格,落户资格又是否给你。

并不是每个企业都有落户资格。

一般情况下企业有2-3个名额,对于大型企业人数较多的,数量会有所上升。

切记,入职之前一定要问清楚自己排到第几个。

5、与在京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人事关系,劳务合同期限必须1年以上,并且参加社保。

需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方有资格提交申请。

原则上,帮你落户的单位必须是你归国之后到北京入职的第一个单位。

⑤应届生落户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非京籍应届生落户申请条件为:用人单位:原则上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满1年以上,且经营状况和单位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才流动
【发文字号】京人社毕发[2018]37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8.02.24
【实施日期】2018.0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
的通知
(京人社毕发〔2018〕37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24日
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发挥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以下简称引进毕业生)工作人才储备作用,营造开放、规范、有效的毕业生选拔培养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在校或休学期间自主创业除外),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

第三条引进毕业生工作按照控制数量、提升质量、优化结构的原则,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多元评价,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建立市人力社保局、主管单位、用人单位构成的引进毕业生工作三级管理体系,依据职责分工,实行当年引进、次年落户。

(一)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制定引进毕业生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各主管单位、用人单位开展引进毕业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主管单位按照本市引进毕业生政策及要求,制定本系统(地区)引进毕业生计
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评价制度,对用人单位引进毕业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三)用人单位按照本市引进毕业生政策及条件办理引进,对引进的毕业生进行管理,加强培养使用,提供良好的工作与成长环境。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按照以下渠道,申请办理引进毕业生:
(一)市级党政机关(含垂直管理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本单位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一级企业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
(二)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本区人力社保局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
(三)非公有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及其他用人单位,以登记注册地的区人力社保局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

登记注册地与纳税地不一致的,经纳税地的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通过纳税地的区人力社保局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

第二章指标管理
第六条采取指标数量的方式控制引进毕业生总量。

市人力社保局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总量规模,结合全市重大规划落实、重大项目建设、毕业生总体情况等,制定年度指标分配方案。

第七条制定年度指标分配方案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
(二)服务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鼓励创新创业;
(三)保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城市运行等公共服务领域基本需求;
(四)支持郊区、艰苦行业、基层一线发展;
(五)参考当年需求及往年引进毕业生培养使用情况。

第八条主管单位应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聚焦核心功能和发展需要,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