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福利院可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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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福利院可研报告 1、总论 1.1 项目名称 宁蒗县儿童福利院建设。 1.2 项目建设单位及其简介 项目建设单位是宁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宁蒗县民政局是宁蒗彝自治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民政事业的职能部门。 下设 办公室、财务室、老龄工作办、收容遣送站等工作机构和各乡(镇)民政工作室, 在编人员有 34 人(含各乡镇民政干事 15 人)。 长期以来, 宁蒗县民政局严格遵照 党的有关方针政策,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指示精神,认真开展全县民政事务 工作,努力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并逐步在工作实践中积累经验,已成为一 个功能基本具备、专业经验丰富,干部职工思想素质好、业务知识水平较高而有 能力承担相应职能工作的较强的部门。 因此, 该部门有能力承担儿童福利院项目 的建设及运转任务。 1.3 本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编制依据 (1)民发[2006]52 号《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 》; (2)发改办社会[2007]113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 编报 2007 年和 2008 年社区服务设施,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和儿童福利设 施建设项目建议方案的通知 》; (3)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宁蒗彝族自治县社会经济发展第十一个五年 规划》; (4)宁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宁蒗彝族自治县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 划》; (5)近期以来,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的有关电话通知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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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项目建设背景及提出的过程 新中国成立 50 多年来, 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 在党和政府的重视、 关怀下, 我国以老年人、 残疾人、 孤儿等社会特殊困难群体为主要对象的社会福利事业取 得了长足进展, 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国已 经进入老龄社会,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特别是随着家庭小型化的发展,社 会化养老的需求迅速增长。同时,残疾人和孤儿的养护、康复条件也亟待改善。 但是长期以来, 我国社会福利存在资金不足、 福利机构少、 服务水平较低等问题, 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福利服务需求日益增长的需要。 社会福利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已经引起党和政府及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也明确提出“ 要建立健全同经常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发展城乡社会救济和社会福 利事业”。为此,必须从长远和全局出发,加快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确 实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这对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同时,社会福利事业是社会 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衡量一个地区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兴办社 会福利事业,是解决社会养老和孤残儿童收养、康复问题的重要举措。民政部为 了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对孤残儿童的重要指示精神,决定 在 “ 十一五 ” 期间实施 “ 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 ”,资助地方政府新建、改建和扩建一批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环境优美 的儿童福利机构。 根据上述全国的总体形势和遵照(民发[2006]5 号)《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 的意见》和(发改办社会[2007]113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 厅关于编报 2007 年和 2008 年社区服务设施、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和儿童 福利设施建设项目建议方案的通知》 等的重要精神, 宁蒗县民政局根据宁蒗县的 实际, 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实现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的需求及广大各族群 众迫切愿望,于 2007 年初以书面形式将有关建设儿童福利院的思路和方案上报 县人民政府。据此,最近县人民政府在规划民政福利事业发展时,决定抓住这一 契机,申报本项目。并决心争取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的关心和支持,以争取扶持 资金与自筹解决相结合的方式,建设好儿童福利院。 1.5 项目建设地点 儿童福利院建设地点选择在宁蒗县城南 2 公里处的干河子社区(原宁蒗局三 车队队址,该地现已闲置),由县人民政府无偿划拨土地作为建设项目使用。 1.6 项目建设规模 儿童福利院占地面积为 4.18 亩(2781.58m2), 主体建筑物为砖混三楼一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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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总建筑面积为 1000m3,修筑围墙、大门、走道等附属建筑,架通供水供电 设施,物露土地面积种草植树,修建简易娱乐场。 项目建成后,能收养 200 人孤儿及未成年流浪儿童。 1.7 项目建设目标任务 建设儿童福利院,院内分设儿童区及孤儿养护、教育、康复、娱乐等内设机 构和场所,年收容县境内孤儿 200 人。项目建成运行后,可让宁蒗县内有一部分 孤儿有个家,解决他们吃、穿、行、住等日常生活问题,缓减各级党委、政府面 临的社会问题。 项目的实施将实现宁蒗县的部分孤儿有所养、 有所靠, 不至流落异乡和流落 街头,为他们提供良好的生存学习环境。让孤儿们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感受 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实现“和其他小朋友一样,在祖国的同一片蓝天 下健康幸福成长”。 1.8 主要存在问题及建议 (1)儿童福利院是个较为特殊的场所,从中生活的是一些智力和身体都正处 于发育中的儿童(除工作人员外),因此,项目构筑物的设计和施工,内置配件、 设备设施等都必须周全考虑, 特别强调安全问题, 使孤儿和工作人员生活在院内 安全舒适,万无一失,也使儿童福利院发挥出最大的社会效益。 (2)儿童福利院建成运行后,是一个完全依靠财政资金来维持运转的纯公益 性项目, 从中更多的体现的是党的温暖和社会主义国家的优越性。 因此在项目设 计上和施工中都应符合节能、节约的原则,其供水供电设施、院内附属配件、设 备等均应体现节能、节约的特点。 (3)鉴于儿童福利院的特殊性,工作人员每天面对的是一些烦琐又繁重的体 力劳动,且必须要掌握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在调配工作人 员时,配备一些具备专业技术知识、个人素质高、思想品德好、能吃苦耐劳的工 作人员, 这样才能更有效地发挥儿童福利院的作用, 更加体现党的温暖和社会主 义的优越性。 (4)本项目的规模十分有限,仅能解决 200 名孤儿的社会服务问题,难于满 足全县的实际需求,还有待于不断提高服务的范围、规模和质量。 2、项目建设背景 2.1 宁蒗县的基本情况 宁蒗彝族自治县地处滇西北的川滇交界处,位于东经 100°22′~ 101°16′,北纬 26°36′~27°56′。东北两面与 四川省凉山州的盐边、盐源、木里三县接壤。西面与丽江市古城区和玉龙纳西族 自治县隔江相望,南部与本市永胜、华坪两县毗邻,全县土地面积 6025 平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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