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绩效工资发放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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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绩效工资发放实施细则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武山县教育系统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教体发【2018】126 号)文件精神,结合武山县城关学区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城学发【2018】20 号)的要求,在县教育体育局、人社局、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岗位管理为重点,维护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励机制,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探索建立科学规范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津补贴的杠杆作用,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拉开分配差距,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教育教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原则

1. 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津补贴发放以工作绩效考评结果(教师量化积分)作为主要分配依据,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

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

2. 坚持学校自主,科学合理的原则。以学校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自主决定分配,按细则规定分配程序和要求,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科学合理的发放机制。

3.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程序规范,力戒繁琐。分配细则经教师大会通过报学区审核后实施,充分发挥校监委的监督职能,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 分类考核,规范操作的原则。绩效工资分配要注重实绩,既要拉开距离,又要实事求是;既要向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又要适当照顾老教师。根据管理、教学、教辅等不同岗位及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年龄等情况,实施分类考核,确保平稳实施。

二、实施范围及时间

学校按国家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我校所有的正式工作人员(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离退休教师除外)均纳入实施范围。

绩效工资从2018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

三、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和调整

1. 绩效工资总量即工资中的地方津补贴部分。分为基础性绩

效工资和奖励性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

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占地方津补贴的70%;奖

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实际贡献和纪律考勤等,占地方津补贴总量的30%.

2. 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年度进行核定,核定后原则上当年不作调整。如年度内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如人员增减,职务变动,津补贴标准调整等)需要调整的,先报县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核准后再予以调整。

四、绩效考核

1.师德师风考核(10 分):

学校按照《天水市教师职业道德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考核并结合实际参照以下内容:

(1)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和政治、业务学习、升旗仪式,缺一次扣0.5 分;

(2)散布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政策的言论,参与集体越级上访,利用网络散布不符事实的言论,一次扣 5 分;

(3)擅离工作岗位,私自调课发现一次相关教师各扣0.5 分;

(4)违反工作纪律,上班聊天、干私活、打扑克,搞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活动,发现一次扣0.3 分;

(5)上课不用普通话、接打手机或违背学校教师一日常规,发现一

次扣0.5 分;

(6)不学习、不研究、不进取,教学水平低,教学方法不改进,教学质量不高。期末考试所带成绩处于全县同类同科后10% (学区倒三名)扣2-5 分;

(7)违背学校师德要求、训斥指责家长或与家长吵架,对家长态度冷漠,对提出的意见置之不理,拒不改正错误做法引起家长不满;拉帮结派,破坏学校团结,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放学不送路队、值班检查不及时一次扣1 分;

(8)衣着整洁,不穿短裙短裤,不穿拖鞋,不施浓妆,不留怪发,言语行为文明。否则发现一次扣0.5 分;

(9)自作主张乱收费,乱订资料,乱罚款,乱摊派,乱办班,从事有偿家教的,一次扣3 分;

(10)对班级财产管理不善,对学生不关心爱护,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讽刺、挖苦、哄赶差生、上课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一次扣1 分(以上十项10 分扣完为止)。

严重体罚、侮辱学生或发生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后果,社会反响强烈甚至犯罪的一票否决。停发绩效津贴。

2. 组织纪律考核(30 分)学校按照学校的出勤考核办法结合实际

参照以下内容进行量化考核:

(1)当月迟到一次扣0.2 分,早退一次扣0.5 分,病假1 天

扣3分,事假1天扣10分,旷课1天扣30分,中途外出后回单位的每次扣0.1分,参加县局、学区、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及会议,缺席(含电话告假、托人请假的)1次扣2分,值日教师未按时值日一次扣1分。

(2)—学期内旷工累计3个工作日以上的,病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不得享受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3)按照上级规定享受的假期内(公休假、寒暑假、产假、直系亲属婚丧假等)绩效工资照发,假满未到岗的按照病假、事假、旷工处理。

(4)考勤每月汇总一次,并将汇总结果向全体教职工公示,公示期满后报学区。

3. 工作量考核(30分)

(1)标准课时的计算。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原则上所有课程一节课为一个标准课时。计算月标准课时,按照

周标准课时数乘以4.3计算。

(2 )管理岗位工作量的计算。学校正副校长、处室主任、党务工作、后勤服务、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少队辅导员图书、实验管理员、校建项目、营养改善等管理岗位标准课时:

教师总人数计算出平均周课时数,再按照教师代课标准课时加上管理岗标准课时与学校平均标准周课时数的比差,超过1个标准课时加0.25分,少1个标准课时减0.5分进行考核。

4 . 教研教改成果(10分)

学校按照学校的常规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参照以下内容:

(1)遵守学校课堂教学常规管理制度。上课有教案,并按照

教案的设计思路上课,不按教案上课者视为无教案上课。平时查课发现一次违背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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