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精神病住院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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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方案化培训法律患者的权力和知情同意

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方案化培训法律患者的权力和知情同意

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方案的出台,对医院的住院医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明确了他们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在这个方案中,为了保护法律患者的权力和知情同意,也给予了一些具体的规定。

本文将重点阐述住院医师规范方案对法律患者的权力和知情同意的保护。

首先,住院医师规范方案强调了医生必须遵守法律和伦理规范,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

医生要提供充分的信息给患者,让患者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以便患者能够做出知情的决策。

对于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医生更应该与患者的监护人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治疗方案不损害患者的利益。

其次,住院医师规范方案强调了医生与患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协商。

沟通包括向患者提供详细的医疗信息,解答患者的疑虑和问题。

协商则是与患者和其家属就治疗方案进行充分的讨论和交流,尊重患者的个人意愿和价值观,遵循医学伦理原则。

医生要倾听患者和家属的意见,尊重他们的选择,以共同制定最佳的治疗方案。

此外,住院医师规范方案还明确了对于特殊情况下的法律患者的保护。

例如,对于精神病患者、未成年患者、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患者,医生要特别注重他们的权益保护。

尤其是在治疗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强制治疗、手术风险等问题时,医生应当依法律规定,征得患者或其监护人的同意,并尽可能保障患者的自主权和尊严。

最后,住院医师规范方案也强调了医疗纠纷处理的程序和原则。

如果患者对医疗行为或者结果不满意,医生要耐心听取患者的意见和投诉,并与患者进行解释和协商。

对于医疗事故等纠纷,医生应当积极配合医院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医疗机构也要建立健全的纠纷处理机制,及时有效地解决患者的合理请求和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方案的出台对法律患者的权力和知情同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保障。

通过明确医生的工作责任和患者的合法权益,可以保证医患双方的关系更加平等和谐。

医生要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提供充分的信息,与患者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

只有在保护法律患者的权力和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医疗工作才能更加安全、可靠,医患关系建立在更加坚实的基础上。

《2024年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范文

《2024年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范文

《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篇一一、引言患者知情同意权是医疗领域中一项至关重要的权利,它关系到患者的自主权和尊严,也是医疗伦理和法律规定的基石。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患者权益意识的提高,患者知情同意权日益受到关注和重视。

本文将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内涵、意义及实施现状,探讨如何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现,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内涵及意义患者知情同意权是指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有权了解自己的病情、治疗方案、风险及可能产生的后果等信息,并在充分理解的基础上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医疗行为。

这一权利的保障对于维护患者的自主权、尊严和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患者知情同意权体现了对患者自主权的尊重。

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判断做出决定。

其次,患者知情同意权有助于维护患者的尊严。

患者在接受治疗过程中,应当被尊重、被关心,其知情同意权的实现有助于提高患者的自我认同感和满足感。

最后,患者知情同意权是医疗伦理和法律规定的基石,有助于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

三、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施现状虽然患者知情同意权在理论上得到了广泛认可,但在实际医疗过程中,其实施仍存在一定问题。

一方面,部分医务人员对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重视不够,未能充分告知患者相关信息,导致患者缺乏必要的知情权。

另一方面,部分患者由于缺乏医学知识,对医疗行为的理解不够深入,难以充分行使自己的同意权。

此外,医疗资源的分配不均、医患沟通不畅等问题也影响了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现。

四、如何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现为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现,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医务人员应充分了解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内涵和意义,提高对这一权利的重视程度。

同时,医务人员应加强医学知识的学习,提高与患者沟通的能力,确保患者能够充分理解医疗行为的相关信息。

2. 完善医疗信息公开制度。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医疗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自己的病情、治疗方案、风险及可能产生的后果等信息。

精神病患者知情同意书

精神病患者知情同意书

知情同意在精神科的重要性关键字:精神病患者;知情同意权;医疗纠纷患者知情同意为现代医学伦理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主要内容包括:患者有权了解自己所患疾病的诊断、治疗、预后等具体内容,医务人员有义务向患者解释和说明与疾病有关的问题,这是患者的知情权;患者有权要求检查和治疗,不管是否有益于患者,也有权拒绝,这是患者的同意权。

近年来,随着《医疗事故处理条理》的实施,知情同意权越来越被广大医务人员重视,尤其是精神科医疗工作风险性大,精神病患者认知功能差,使得知情同意权问题更为特殊(如非自愿入院的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怎样更好地实施精神病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有效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就显得尤为重要。

1 国外相关“知情同意”的规定1946年《纽伦堡法典》对患者的知情同意规定了三项必要条件:知情、自由意识和有能力。

并强调患者的自发同意和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痛苦和创伤。

1971年美国福利保健局发表了informed consent六要素,即:(1)正确、公正地说明疗效;(2)伴随疗效的副作用和危险性;(3)能够预测的利益;(4)其它有效而适当的治疗;(5)回答有关治疗的任何疑问;(6)被治疗者有中途取得同意的权利和自由。

1990年日本医师协会要求:根据诊断结果正确传达患者目前所患疾病的信息;告诉患者有关治疗所必需的检查目的和内容;说明治疗的危险性、成功的概率,以及其它治疗方法等;所有这些要用患者易懂的语言告诉患者。

强调了在患者理解的基础上明确答复[1]。

2 精神科“知情同意”的准则世界精神病协会1996年在马德里和1999年在汉堡召开的两次全体理事会中通过了精神科医生的道德准则,有关“知情同意”方面的准则有:(1)在治疗过程中患者应该被看作是合作伙伴,治疗者与患者的关系必须是以相互信任和尊重的基础上,让患者自由地和知情地作决定;精神科医生的责任就是为患者提供相关信息,使患者能按照他们自己的价值和喜好来作出合理的决定。

浅谈精神病人的知情同意权问题

浅谈精神病人的知情同意权问题

浅谈精神病人的知情同意权问题张万慧【摘要】由于精神病人认知功能的减弱,使得精神科知情同意权问题较为特殊,本文作者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对精神病人的知情同意问题进行讨论,阐述了知情同意权的法律概念,知情同意权的三要素:告知、自愿、能力,知情同意的形式和内容,知情同意权的主体及特定情况。

以及精神科工作中的知情同意权问题,如:精神疾病的特殊性,关注精神病人的知情同意权,对精神病人知情同意能力的认定,丧失知情同意能力病人如何实现知情同意权等问题,提出临床工作者应重视精神病人的知情同意权,对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知情同意权精神科近年来,医疗纠纷逐渐增多,随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知情同意权问题越来越引起广大医务人员的重视,而精神科医疗工作风险性较大,精神病人认知功能的减弱,使得精神科知情同意权问题较为特殊,本文作者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对精神病人的知情同意问题进行讨论,提出应重视精神病人的知情同意权,以减少衣料纠纷的发生。

1、知情同意的法律概念:是指医务人员为患者提供足够医疗信息的基础上,由患者作自主医疗决定,是患者方的基本权利。

1.1、知情同意的三要素:告知、自愿、能力。

告知:在患者知情同意前,医生有义务和责任告知病人的病情、治疗目的、性质,告知治疗的利弊及其他治疗方法,患者在未被告知的情形下的同意,在法律上被视为无效。

自愿:患者在做出知情同意过程中不受外界的利诱或威胁,患者的决定应是自主的。

能力:患者做为知情同意的法律主体,应当具有法律所要求的行为能力。

1.2、知情同意的形式和内容:一般认为,不需要书面履行知情同意的诊疗行为主观上是通过医患交流和沟通来实现的,而客观上是通过患者的“默示同意”和“配合治疗”的形式来体现的,病历中并不明确要求记载,实践中,如病人有较多的疑虑,则医务人员应注意如实记载。

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书面履行知情同意的是手术同意书和特殊检查同意书。

在法律上,这种书面的同意书实质上具有合同性质,因此,应当尽可能约定明确。

精神病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施

精神病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施

・学术天地・精神病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施郝学儒 徐红平【关键词】 精神病患者; 知情同意权中图分类号:R7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3220(2003)0520314202 国务院制订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并实施以来,不仅加大了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责任,同时也赋予患者更多的权利,尤其是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作为特殊疾病群体的精神病患者,常常因为缺乏对疾病的自知力,患者入院常常是被动或被强制入院,事后医院及有关医务人员常受到病员的责问或起诉[1]。

因此,精神病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施范围及医院所承担的法律责任问题需要深入探讨。

作者单位:100096 北京回龙观医院1 自愿入院从保护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的角度考虑,精神病患者住院和治疗,应当实行自愿原则。

少数精神病患者主动要求住院,这些患者病情未恢复,从法律角度考虑属限定行为能力,需要其监护人陪同来医院办理入院手续,否则,可能会因知情同意权问题与其监护人发生纠纷。

2 医疗保护入院2.1 医生认为患者需要住院 精神科医生认为精神障碍患者必须住院治疗时应当如实地向患者的监护人告知病情的严重性及住院治疗的必要性,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行。

如告知监护人,精神病患者受幻觉或妄想症状的支配,可能会出现自伤或伤人;抑郁症患者可能会出现自杀等。

2.2 病员家属认为患者需要住院 在临床工作中经常有病员家属主动要求医院强制患者入院,这时除要确定患者有无精神障碍,还要核实家属身份并要求家属在申请书上签字。

2.3 紧急观察入院 对疑似精神障碍的患者,被其所在的单位、居(村)委会或当地公安部门收容、强制住院的,医院在对其实施紧急观察入院或门诊留观处理的同时,要尽快通知其监护人,尽到告知的义务。

这类患者入院当时若无家属,无从告知,则需要记录公安部门的具体名称、电话号码、警员姓名及警号,以便日后家属或患者提出异议时查对。

需要强调的是这类患者病情好转或痊愈,家属要求接患者出院时,要告知公安部门该患者已出院。

《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范文

《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范文

《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篇一一、引言患者知情同意权是医疗伦理和法律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保障了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自主权和尊严。

本文旨在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内涵、重要性、实施现状以及面临的挑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内涵患者知情同意权,是指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患者有权了解自己的病情、治疗方案、可能产生的风险以及预期的医疗效果等信息,并在此基础之上,自主选择是否接受医疗服务。

这是对患者在医疗服务中主体地位的尊重和保护,也是医疗服务提供者应尽的义务。

三、患者知情同意权的重要性1. 保障患者权益:患者知情同意权是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使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能够充分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从而做出自主的选择。

2. 提高医疗质量: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施有助于医生与患者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促进医生全面、详细地解释治疗方案,从而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3. 促进医患关系和谐: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尊重和保护有助于增强患者的信任感,促进医患之间的合作与沟通,从而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四、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施现状目前,我国在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保障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医生未能充分告知患者病情和治疗方案,患者对医疗风险的认知不足等。

这些问题可能导致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无法充分行使知情同意权,进而影响医疗质量和医患关系。

五、面临的挑战与改进措施1. 面临的挑战:(1)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导致部分地区和医院在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保障方面存在差距。

(2)医生与患者沟通不足:部分医生可能因时间紧张或沟通技巧不足而未能充分告知患者相关信息。

(3)法律制度不完善:现行法律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保护仍需完善。

2. 改进措施:(1)加强医疗资源分配:通过政策引导和资源投入,缩小地区和医院间的差距,确保患者知情同意权得到充分保障。

(2)提高医生沟通技巧:通过培训和教育,提高医生的沟通技巧和医疗服务水平,使其能够充分、详细地告知患者相关信息。

对患者享有知情同意权的正确理解

对患者享有知情同意权的正确理解

患者知情同意权是患者的一项重要权利,它是指患者在医疗活动中,有权知道自己的病情和诊断结果,有权了解治疗方案和手术、麻醉等相关风险,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接受治疗。

这一权利的行使,对于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患者知情同意权是患者的基本权利之一。

患者作为医疗服务的主体,应该享有基本的知情权和自主决定权。

只有在充分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的情况下,患者才能做出正确的决定,选择适合自己的治疗方式。

如果患者在医疗活动中无法获得知情权和自主决定权,那么就容易受到不正当的影响,导致不合理的医疗决策,甚至可能会引发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

其次,患者知情同意权也是医疗工作的重要基础。

在医疗活动中,医生需要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才能获得患者的信任和支持,进而更好地开展诊疗工作。

同时,医生也需要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和病史,才能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

因此,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保障,对于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医疗质量的提高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保障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医疗机构和医生对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不够重视,没有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决定权。

其次,一些医疗机构和医生缺乏对患者病情和病史的了解,导致治疗方案不合理或者手术、麻醉等相关风险过高。

此外,一些医疗机构和医生在处理医疗纠纷时,缺乏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保护措施,导致患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医疗机构和医生应该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和病史,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

同时,医疗机构和医生应该加强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患者对自身权利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其次,医疗机构应该建立健全的知情同意制度,明确患者知情同意的范围、程序、方式和时间等内容。

同时,医疗机构应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

最后,需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监管和管理,对于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和惩戒。

论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论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论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摘要】患者有权力知晓自己的病情,并可以对医务人员所采取的防治措施决定取舍,这项权利就是患者知情同意权。

知情同意权是患者的一项法定权利,它的保障对于维护患者权益、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和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但目前,关于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案件时有发生,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产生了很大的挑战。

本文将在知情同意权的起源发展、概念内容、法律依据、知情同意权与告知义务的关系、现存的问题和解决建议这五个方面展开论述,以期为更高的维护知情同意权有所帮助。

【关键词】知情同意权,患者,医疗机构,法律,告知义务,问题,建议【Abstract】Right of informed consent means that patients have the right to know his condition, and to decide whether or not to acdept the therapeutic measures of the medical personnel. This is a legal right of the patients, the guarantee of which can help protect the rights of the patients, build a harmonious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and improv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edical and health services. But nowadays cases about “right of informed consent”happen frequently, which do harm to the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In this pasage, we will talk about five parts including the resouse and development of the right, the concept and contents of the right, legal bases,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right of informed consent and the obligation to inform,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suggestions.【Key words】Right of informed consent; Patients; Medical establishment; Laws; Obligation to inform; Problems; Suggestions(一)知情同意权的起源和发展每项法律规定一般都有其相应的来源,知情同意权也不例外。

浅谈医疗活动中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浅谈医疗活动中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浅谈医疗活动中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论文摘要:知情同意权由知情权和同意权两个密切相连的权利组成,知情权是同意权得以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同意权又是知情权的价值体现,强调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赋予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相应的告知义务,使患者在了解自己将面临的风险、付出的代价和可能取得的收益的基础上自由作出选择,从而维护患者的利益,改变患者的弱势地位。

本文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浅析一下医疗活动中患者的知情同意权:(1)知情同意权的理念和保障。

由于全民法制意识的提高,的进步,尊重患者的人格已成为社会的和理念,医生的告知义务和患者的知情同意已成为当前的法律共识,医患沟通的桥梁。

(2)医生的告知义务和患者的同意权。

医方履行告知义务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医德的规范,更是伦理的修养。

患者在行使知情权或医方在履行告知义务时的原则,集中反映了医方告知的目的和要求,对患者行使知情权和医方履行告知义务的行为起着指导作用,是医疗知情同意权的总的指导思想。

(3)知情同意权在医疗活动中的。

其目的是对患者人权的尊重,对医疗行为的理解和约束,其原则是为了达到疗效更佳、安全无害、痛苦最小、实惠等目的,同时也使患者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关键词: 知情权同意权法律适用一、知情同意权的理念及其法律保障所谓“知情同意权”,全国人大法工委巡视员、民法专家何山解释道,严格说是“知情”和“同意”两项权利。

知情同意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中给予消费者的9项权利之一,“同意”是医疗合同中的一项权利。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除了衣食住行消费之外,还有其他许多领域的消费,如医疗服务。

患者到就医,接受医院提供的诊疗、护理服务,以使自身得到康复,同时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

这一民事行为本身符合消费法律关系的特性,应适用《消》法,患者作为消费者理应享有《消》法所赋予的各项权益。

医疗服务虽然是生活消费的一种,但是又不同于一般的生活消费,医疗服务有着其独有的特性,表现在:1、医疗服务的直接针对消费者的身体、器官和组织,服务的结果对消费者的肉体乃至精神将产生巨大的;2、医疗服务的提供者所承担的风险特别巨大;3、通常情况下消费者对医疗知识严重缺乏,因而,对于医疗服务的方式、品种,甚至价位的选择方面,几乎提供者拥有完全的决定权,而消费者基本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

《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范文

《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范文

《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篇一一、引言在医疗实践中,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权利。

它不仅体现了对患者自主权的尊重,也是医疗伦理和法律规范的核心要求。

本文将从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含义、重要性、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浅析,以期为提升患者权益保护和医疗服务质量提供参考。

二、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含义患者知情同意权,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医生需向患者提供充分、准确的信息,使患者在了解自己病情、治疗方案及可能产生的风险后,自主作出决定是否接受医疗服务的权利。

这一权利的行使,旨在保障患者的自主权和尊严,同时促进医患之间的信任和合作。

三、患者知情同意权的重要性1. 尊重患者自主权: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现,使得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能够自主决定,体现了对患者自主权的尊重。

2.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患者充分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能够与医生进行有效沟通,从而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3. 维护医患关系:患者知情同意权的落实,有助于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减少医疗纠纷。

四、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保护。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对于无法完全自理的患者,应当取得其近亲属的知情同意。

此外,医疗机构还需妥善保管患者的病历资料,以备查证。

五、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尽管患者知情同意权在法律上得到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部分医务人员对知情同意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充分向患者提供信息;部分医疗机构在病历管理中存在不足,导致患者无法有效行使知情同意权;此外,部分患者由于缺乏医学知识,难以充分理解医生提供的信息,从而影响其作出正确决定。

六、解决措施与建议为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充分实现,我们提出以下解决措施与建议:1. 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知情同意重要性的认识,使其充分了解患者知情同意的内涵和要求,掌握有效的沟通技巧。

《2024年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范文

《2024年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范文

《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篇一一、引言患者知情同意权,是指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有权利了解并理解自己即将接受的医疗服务的全部信息,并在充分理解和认知的基础上自主决定是否接受该医疗服务的权利。

这不仅是医学伦理的重要原则,也是保障患者权益、促进医患关系和谐的重要法律制度。

本文将就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内涵、重要性、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浅析。

二、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内涵患者知情同意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患者的知情权,即患者有权了解自己病情、治疗方案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等信息;二是患者的同意权,即患者在充分了解信息的基础上,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医疗服务。

这两个方面相互依存,构成了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完整内涵。

三、患者知情同意权的重要性1. 保障患者权益:患者知情同意权是患者自主决定医疗行为的重要依据,是保障患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2. 促进医患沟通: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施,有助于医患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增强医患互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3. 维护医疗秩序:患者知情同意权的落实,有助于维护医疗秩序,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

四、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 实施现状:在我国,患者知情同意权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应用。

医疗机构在实施医疗服务过程中,会向患者提供详细的医疗信息,并征求患者的同意。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2. 存在的问题:(1)信息不对称:部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未能充分、准确地向患者提供医疗信息,导致患者无法全面了解自己的病情和医疗风险。

(2)同意权受限:部分患者在接受紧急医疗服务时,由于时间紧迫或病情严重,无法充分了解信息并做出决定,导致其同意权受到限制。

(3)医患沟通不足:部分医务人员缺乏与患者沟通的技巧和耐心,导致医患沟通不足,影响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现。

五、对策与建议1. 加强医疗信息披露: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信息披露的力度和准确性,确保患者能够全面、准确地了解自己的病情和医疗风险。

2. 完善法律法规:政府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法律地位和保护措施,为患者维权提供法律支持。

精神科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精神科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知情同意管理制度一、目的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临床医护人员护理。

三、定义四、内容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患者就医时享有知情权和同意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指出:“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为了做好医疗行为的告知义务,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科患者入院要求签署入院知情同意书,重性精神病患者由家属,有行为能力的患者可由患者本人签署,要求患者或家属详细阅读知情同意书,如有疑问,医生要详细解释。

(二)常规告知即医院常规问题的告知。

自患者入院起,科室根据入院流程及医疗行为中涉及的相关需求进行告知。

如住院患者须知、患者授权委托书、病情告知书、病重病危通知书、出院通知书、死亡通知书、欠费通知书、尸检意见书等。

(三)特殊告知即在医疗过程中对患者的病情、诊断和治疗所造成的创伤或手术方案及风险等必须履行的告知。

(1)手术知情同意书,必须由术者或第一助手填写并签字,大中型疑难手术由副主任级别以上医师签字。

(2)麻醉知情同意书,应由实施麻醉者与患者交待麻醉知情内容并签字。

(3)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患者需要输血时,由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交待输血知情内容并签字。

(4)介入检查治疗知情同意书,在介入检查治疗前,由术者向患者交待知情内容并签字。

(5)术中意外处理及手术中改变术式必须由术者或上级医师向患者或家属交待手术方式并签字。

(6)透析治疗知情同意书,在患者需要透析时,由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交待透析知情内容并签字。

(7)有创性诊断、治疗操作(包括内科、外科、骨科、妇科等)知情同意书,由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交待知情同意内容。

(8)在急诊或急救等紧急情况下以上相关同意书可由值班医师签字。

(9)对新开展的手术或大型手术等,应由科主任交待知情同意内容并签字。

(10)使用贵重药物和一次性耗材前必须由主管医师向患者交待,由患者选择后双方签字。

浅谈医疗活动中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浅谈医疗活动中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浅谈医疗活动中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摘要】医疗活动中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是保障患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

在医疗活动中,患者应该充分了解医疗过程、治疗方法、风险及后果等相关信息,才能做出明智的决定。

知情同意的内容包括医疗目的、方法、风险、效果及可能的替代治疗方案。

知情同意权的程序应该是在医务人员与患者进行充分沟通后,患者签署同意书。

知情同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但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会有限制,比如紧急情况下的治疗。

为了保护患者知情同意权,应该加强医务人员的知情同意培训,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患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这些措施的落实,能够有效维护患者的知情权益,提升医疗行为的透明度和质量。

【关键词】患者知情同意权,医疗活动,必要性,内容,程序,形式,限制,保护,培训,监督机制1. 引言1.1 患者知情同意权的重要性患者知情同意权是医疗活动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在医疗过程中,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保障可以有效地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

患者知情同意权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护患者的人身自由和尊严。

患者知情同意权确保患者在接受医疗治疗过程中能够自主决策,不受任何强制干预,保护了患者的人身自由和尊严。

2. 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满意度。

只有当患者充分理解医疗行为的内容、风险和可能的后果后,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从而提高治疗效果并增加患者的满意度。

3. 促进医患双方的沟通和信任。

通过知情同意,医生和患者之间的信息交流更加透明和充分,增强了医患之间的信任感,有利于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

保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不仅是医疗活动中的基本原则,也是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提高医疗质量和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

医务人员应当加强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尊重和保护,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

1.2 知情同意权的定义患者知情同意权是指患者在接受医疗活动前,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充分告知与其相关的医疗信息,包括诊断、治疗方案、可能的风险与后果等内容,并经过患者自愿、明确且具有决定的权利。

如何实施住院精神病人的知情同意权

如何实施住院精神病人的知情同意权
知情 同 意 权
关键词
1 2 2. 50
精神病人
处罚精神病人 。
特殊诊疗
d i1 . 9 9 j sn 0 7 —6 4 . 0 0 o:0 3 6/.i .10 s 1x 2 1
由 于思 想 观 念 和 运 行 机 制 等 方 面 的
自《 医疗 事故 处理 条例》 颁布并 实施
以来 , 仅 医疗 机 构及 医务 人 员 的 责 任 加 不 大 了 , 时 患 者 的 权 利 也 更 多 了 , 其 是 同 尤

从保护精神病 人 的合法 权益 的角 度
考 虑 , 神 病 人 住 院 治 疗 , 当 实 行 自愿 精 应 原则。少数精神病人虽然主动要求住院 ,
案, 在取得 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 被授 权负
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恢 复 期 的 病 人
但 这些 病人病情 未缓 解 , 在法律上属 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 , 以需要其监护人 陪同 所 来医院办理人 院手续 , 否则 , 可能会 因知 情同意权问题与其监护人发生纠纷 。
疗 的 目的及 町 能 出 现 的 问 题 和 应 急 措 施 , 征得 同 意 后 方 口使 用 f 录 音 、 像 或 拍 照 录
患者 的知情 同意权 。作为特 殊疾 病群 体 的精神病人 , 常常 因为缺乏对疾病 的 自知
力 , 者入院往往 是被 动或被 强制 入 院 , 患 事 后 医 院 及 有 关 医 务 人 员 常 受 到 病 人 的
人 该 药 的 不 良反 应 , 否 有 被 试 费 , 否 是 是
强 制性 的保护性 医疗足 必要 的 , 也不 可能
征 得 病 人 及监 护人 的 知情 同 意 , 事 后 要 但

精神病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精神病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年龄35a,女性,困扰为一直无法找到合适的婚姻伴侣。

经过资料收集发现其不合理想法为“谈恋爱必须一次性成功”;更深层次的不合理信念是“我不可以和多个男性有亲密的情感交流(或建立恋爱关系),否则就是失贞”。

这种与道德联系的价值观成为其行为的坚实基础,这样一来,信念的改变实质成了价值观的改变过程。

A.T.Beck认为许多不合理观念和想法都衍生自更深层次的功能失调性假设,这些潜在功能失调性假设是早年形成的认知图式,是支配病人行为的强大力量,在信息的接受、选择、评价、决策等过程中起着巨大作用[8]。

由此可见,信念的破立过程必然是艰难的,这需要咨询师的耐心与技巧及咨询者的信任与努力。

若从尊重咨询者的基本伦理角度来看,是否真的要改变与个体生命价值观相关联的信仰则是个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

对于上述困惑于婚恋过程的咨询者,咨询的重点转变为让她理解其痛苦感受来源于自己的信念,此后的咨询并不以改变为导向,而是与咨询者商讨这个信念是否存在不合理之处,并由她自己决定是否要加以改变,还是要继续持有该信念、承受连带的痛苦。

4认知与行为改变的不一致性RET疗法假设认知与情绪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即信念导致了相应的情绪和行为反应。

但实际上临床中我们常常看到“道理明白,可就做不到”的现象,看到理性功能的有限性。

这种不一致性也确实影响理性情绪疗法的治疗效果,虽然艾利斯及其追随者不断整合行为疗法以弥补自身的不足,但实际操作起来依然有时会感到有些力不从心。

此外,一定存在心理问题是超出理性认知能力的,这就需要整合各种学派的疗法,例如催眠放松、意象疗法、精神分析等才能更有效的解决问题。

总之,理性情绪疗法的使用需要咨询师在建立好信任有效的咨访关系基础上,根据咨询者的个性特征、领悟能力采用恰当的认知改变技术。

同时,要对不合理信念的僵化程度及其与价值观的关系保持敏感,在恰当的时候适当调整咨询目标,或转介给其他学派的咨询方法以便给予咨询者及时合适的帮助。

论病人的知情同意权

论病人的知情同意权

论病人的知情同意权知情同意权是指病人在医疗卫生服务中,有权知道自己的病情,有权自己采取决定对医务人员及医疗措施的取舍。

在《医疗机构管理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

医生要在不损害病人利益和不影响治疗效果的前提下,应当提供有关疾病的诊治信息。

知情权的主体是患者本人,而且要是18岁以上,神志清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对于未成年人患者,知情同意的主体是其父母:对于精神疾病、神志不清的患者,其主体是配偶、双亲、成年子女、亲属等。

知情同意权的内容十分广泛,大体上可包括: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诊治医务人员基本情况;特殊检查情况;有危险的手术或操作;危险或不良后果;试验性检查或治疗;收费情况;有伤害的医疗措施;药物的副作用;对病人隐私的检查暴露;与教学有关的行为;限制病人的情况等。

都需要告知病人并取得病人、家属的口头认可同意或签字同意,医务人员才能实施相关的医疗行为。

1知情同意权的运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26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诊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询问,在如实告知时应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师进行试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其家属的同意。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33条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取得家属或关系人同意签字。

无法取得患者或家属关系人同意的或遇特殊情况,经治疗医生提出医疗处置方案,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1.1有关知情权的教育知情同意在我国医疗实践过程中真正得到普及尚须时日,必须通过宣传教育,使医务人员及人民群众逐渐认识到知情同意的重要性后,才能得以实现。

患者享有的医疗基本权利有两点,一是充分了解医疗活动所含风险的权利;二是获得适当、合理的与现实医疗水平相应的治疗权利。

因此,患者必须对自己的医疗有知情同意权。

知情同意权是病人自主权的体现,是一种患者向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服务委托行为,知道病情,直到治疗,同意医务人员的这些医疗措施,并交给医务人员实施。

浅析精神病住院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浅析精神病住院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浅析精神病住院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张博【摘要】知情同意权作为医患关系中的主要问题之一,正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统一的<精神卫生法>,关于精神病住院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尚无明文规定,致使患者在治疗中的知情同意权时常受到医生的忽视.对该立法缺失现象及产生的原因加以阐述,对精神病患者享有知情同意权所具有的重要意义进行分析,提出关于对该方面进行立法完善的看法,以期对我国<精神卫生法>的制定有所启发.【期刊名称】《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年(卷),期】2010(025)003【总页数】4页(P98-101)【关键词】精神病患者;知情权;同意权【作者】张博【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13所谓知情同意权,是指患者根据医生所提供的医疗信息,自主作出治疗决定的权利。

具体包括知情与同意两方面的内容。

知情即要求医生将有关患者的病情、推荐治疗的目的与作用、尚可选用的其他治疗方法等医疗信息告知患者,使患者能有所了解。

同意是指患者在全面了解医疗信息后,自愿作出医疗决定或是表达意见。

我国为维护患者的权益,对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在相应法规中均有所规定。

令人遗憾的是,该方面的立法多是针对一般医疗领域,且缺乏具体解释。

在一些特殊医疗领域,由于尚无统一的立法规定,或是缺乏具体的司法解释,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时常得不到应有的保护。

诸如本文所探讨的精神医疗领域,就是这种情况。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医生在进行特殊检查、特殊医疗、手术及实验性临床医疗时,应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但对于何谓特殊医疗、特殊检查,法律均未进一步加以规定,这就导致诸多问题的出现。

除进行外科手术或者实验性临床医疗之外,患者在其他医疗活动中的知情同意权也无法律保障。

例如,在精神病患者服药时,医生往往不履行告知义务,更不用说需经过患者的同意。

众多已“出院”的精神正常人都曾表示,在住院期间,医生在患者服药时,对其使用过暴力或威胁等手段。

精神障碍患者知情同意权研究

精神障碍患者知情同意权研究

精神障碍患者知情同意权研究彭玉凌;夏咏梅【摘要】Mental Health Law has become the basic legal basis of mental disorder patients' informed consent right, but in practice, the problems, namely the limitlessness of subrogation exercise, the fuzziness of realization form and the lack of relief path, have prevented the exercising of informed consent right.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to effectively protect mental disorder patients' informed consent right from the following perspectives:detailing the application conditions of inpatient care, implementing right subrogation supervision mechanism, and perfecting the judicial procedure of right remedy.%叶精神卫生法》成为精神障碍患者实现知情同意权的基本法律依据,但在实践过程中,代位行使的无限性、实现形式的模糊性及救济路径的缺失性等问题一直阻碍着精神障碍患者对知情同意权利的正当行使。

鉴此,有必要从细化住院医疗的适用条件、落实权利代位的监督机制以及完善权利救济的司法程序等方面来切实保护好精神障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期刊名称】《医学与法学》【年(卷),期】2015(000)004【总页数】4页(P38-40,55)【关键词】精神卫生法;精神障碍患者;知情同意权【作者】彭玉凌;夏咏梅【作者单位】成都大学;成都大学【正文语种】中文精神卫生是全球性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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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稿 E期 :2 1 — 4 2 t 00 0 —0 作 者简介 : 张博 ( 94 ) 男, 东青 岛人 , 东大 学法学 院2 0 级 法律硕 士 , 究方 向 : 18一 , 山 山 O8 研 民商 法。

9 — 8
正 因如 此 . 们 提 到精 神 病 患 者 时 , 往 会 认 为 人 往

行 管理 , 医生也 会不 经患 者 同 意而 强行 使 用 。 曾
被错 当 精神病 人送 人医 院 的程 天 富就 表示 , 院 住 期间 , 医生不 经其 同意 , 而对 其实 施过 电击 。笔者
认 为 , 神病住 院 患者 的知 情 同意权 之 所 以会 受 精
到 忽 视 , 要有 以下 三 方 面 的 原 因 : 先 , 视 、 主 首 歧 排斥 患者 的心 理 , 导致 人们 忽 视 精神 病 患 者 的知 情 同意权 。所谓精 神疾 病 , 指在 各种生 物 因素 、 是 心 理 以及社 会环 境 因素 影 响下 ,大脑 功 能 失调 ,
关键 词 :精神 病 患者 :知 情权 :同意权
中图分 类号 :D 1 93
文献标 识码 :A
文章 编号 :17 一 5 I(0 0 3 0 9 — 4 6 l0 4 2 1 )0 — 0 8 0 检 查 , 律 均 未进 一 步 加 以规定 。 就 导 致 诸 多 法 这 问题 的出现 。除进行外 科手 术或 者实验 性 临床 医

我 国精神 病住 院患者 知情 同意权 缺乏 立法保 护的现 状及原 因
导 致 认 知 、 感 、 志 和 行 为 等 精 神 活 动 出现 不 情 意 依 照我 国法 律规 定 ,医生在 进 行 特殊 检 查 、 特 殊 医疗 、 术 及 实验 性 临床 医疗 时 , 征得 患 手 应 者 或 其家 属 的 同意 , 对 于何 谓 特 殊 医疗 、 殊 但 特 同程 度 障碍的疾病 。[ 不 同于其他 疾病 , 1 它 主要 发 病 区为人 的大脑 。病 情严 重 的患者在 发病 时会 丧 失 意识 .失 去 自我表 达能 力 及辨 别 是 非 的能 力 。
意 。众 多 已“ 出院 ” 的精 神 正 常人 都 曾表 示 , 住 在
院期 间 , 医生 在 患 者服 药 时 , 其使 用 过 暴 力 或 对 威胁 等 手段 。再 如 , 管要 求 在进 行 电击 疗 法 之 尽 前。 医患 双 方 需签 汀协 议 书 , 为 方 便 对 患者 进 但
规 中均有所 规定 。令 人遗 憾 的是 , 方 面 的立 法 该 多是针 对一 般 医疗领 域 , 且缺 乏 具体 解 释 。 在一 些 特殊 医疗 领域 ,由于 尚无统 一 的 立法 规 定 , 或 是 缺乏具 体 的 司法解 释 。 患者 的 知情 同意权 时 常 得不 到应有 的保护 。诸 如本文所 探讨 的精 神 医疗 领域, 就是 这种情 况 。
张 博
( 山东大 学法 学院 ,山东 济 南 2 0 0 51 ) O
摘 要 :知情 同意权 作 为 医患 关 系 中的 主要 问题 之 一 。正 受到越 来越 多人 的 关注 。 由 于我 国 目
前还 没有统 一的 《 神 卫生 法》 精 ,关 于精 神 病住 院 患者 的知 情 同意权 尚无 明文规 定 ,致使 患者在 治疗
他们 缺 乏 意识 及 自我 控 制 能力 ,不 能对 好 与 坏 、
关 系 , 将起 到 一定 的作用 。 都
( ) 一 维护 患者利益 方 面
是 与 非 进 行 理 性 的判 断 ,甚 至 认 为 他 们 是 “ 疯 子 ”“ 、 社会 中的另类 ” 。医生关 于精 神病 患: 蕾的看
或护 理 人员 对 精神 病 患者 都 不 会 有歧 视 、 排斥 的 情 绪 呢 ?谁 又能 保证 每位 医生 或护理 人员 不 会受 该 情 绪 的影 响 . 时 刻 尊 重 患 者 的权 利 , 视 患 而 重 者 的选 择 呢?实 际 上 , 医生对 患者 知 情 同 意权 的 忽 视 与其 内心所 存 在 的对 精 神病 患者 的歧 视 、 排 斥 心理 有 很 大 的关 系 。例 如 , 的医生 在 让 患 者 有 服 药 时 . 管 患 者是 否 精 神 正 常 , 味 地 认 为 患 不 一 者 受 疾 病 影 响 。 乏 自知力 。 对 患 者 的 意 愿 与 缺 而 反应 不加 理会 。其 次 , 乏对 护理 、 缺 治疗 行 : 勾进行 外 部监 督 的力 量 . 导致 忽 视 患 者 知情 同意权 现 会
中的知情 同意 权 时常 受到 医生 的忽视 。对该 立 法缺 失现 象及 产 生的原 因加 以阐述 ,对精 神 病 患者 享 有 知情 同意权 所 具 有 的重要 意 义进 行 分 析 ,提 出关 于 对该 方 面进 行 立 法 完善 的 看 法 .以期 对 我 国 《 精神 卫生法》 的制定 有所启 发。
21 第 3期 00年 ( 总第 1 1 2期)
吉林公 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J u a f i nP bi eu i a e o r lo l u l S c ryAc d my n Ji c t
NO 3, 0 0 . 2 1 J n No 12 u e, . 1
浅析精神病住院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疗之外, 患者在 其 他 医疗 活动 中的 知情 同 意权 也 无 法律 保障 。例 如 , 在精 神病 患者 服药 时 , 医生往 往 不 履 行 告 知 义 务 .更 不 用 说 需 经 过 患 者 的 同
所谓 知情 同意权 , 指患 者根 据 医生所 提 供 是 的医疗 信息 , 自主同意两方 面的 内容 。知情 即要求 医生 将
有 关 患者 的 病情 、 荐 治疗 的 目的与 作 用 、 可 推 尚
选 用 的其 他治 疗方 法等 医疗信 息告 知 患 者 , 患 使
者能有 所 了解 。同意是 指患者在 全 面 了解 医疗 信
息后 , 自愿 作 出 医疗 决定 或 是表 达 意 见 。我 国 为
维护 患者 的权 益 . 患者 的知情 同意权 在 相应 法 对
法 不像 普通 人 一样 盲 目. 谁 又敢 保 证 每 位 医生 但
知情 同意权 的存 在有 利于作 出对 患 者最 合适
的治疗 选 择 。尽 管治疗 精 神疾病 有许 多不 同的治
疗 方 法 。 是 由于在 费 用 与疗 效 方 面所 具 有 的优 但 势 , 物 治疗无 疑 是最 常用 的治疗 手 段 。2 可否 药 [不 ] 认 。 位 患者 的 自身体质 及 真实 意愿 都有所 不 同 , 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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