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值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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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节假日值班管理制度(试行)
一、目的
为明确值班人员职责,进一步加强公司节假日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制定本制度。
二、值班范围及对象
物业公司各部门以上人员。
三、内容及要求
(一)公司值班实行轮流排班制。值班人员在节假日值班期间为公司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并对公司的安全、突发事件的前期处置等工作负全面责任。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须保持电话畅通。
(二)值班人员实行早晚两打卡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为值班日上午8:30(打卡时间为8:30以前)--下午17:30(打卡时间为17:30以后)。
(三)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负责检查整个园区(一号楼、南广场、负一停车场、设备间、人员值班情况等),以及各楼层办公室门窗是否锁好,办公室照明、空调等使用情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异常情况出现。
(四)值班人员负责接待节假日单位到访人员;检查安保、客服、保洁、维修人员在岗情况,并交代和安排相关工作事宜。
(五)值班人员值班表由综合管理部编排,于节假日放假前3天及每月28日前公布并通知相关值班人员。
(六)值班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时间到公司值班,值班时间内不得随意外出。若未按时值班或值班时间擅离职守,一经发现将按照旷工处理,若情节严重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发现问题并能及时妥善处理,使公司免遭或减少损失者,公司视其情节给予适当嘉奖。
(七)值班人员如遇有突发事件,应及时进行现场处理,并及时上报或请示,同时协调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八)值班人员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写《节假日值班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于交班后报送行政办公室备案。
(九)值班人员因故不能参加值班,当值人员可在本部门内部自行调整,并提前两天向行政办公室备案,以确保值班工作正常运行。行政办公室对公司节假日值班情况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十)公司节假日值班人员可享受值班津贴100元,以及单位员工餐厅午餐补助。
(十一)本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制订、解释。
(十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