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IPO持股锁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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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IPO持股锁定规则
(2012-05-25 23:57:03)
标签:
投行
pe
财经
一、当前关于持股锁定的具体规则
(一)全体股东
所有股东(不区分大股东和小股东,也不区分增资进入的股东和受让老股进入的股东),上市之后均应锁定12个月。该12个月期限自上市之日起计算。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该等股东在上市之后应锁定36个月。该36个月期限自上市之日起计算。
(三)董监高股东
对于非董监高范围的管理人员,需要遵守创业板股票上市后一年内不得转让的股份锁定要求;对于董监高范围内的管理人员,需要遵守以下锁定要求: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且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至多转让25%;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但是上市后短期内离职的需要增加锁定时间,其中:上市后6个月内申请离职的,自申请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上市后第7至第12个月之间申请离职的,自申请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重要股东
对发行人业务有一定影响的股东,或作为战略投资者的股东,虽然其成为股东的期限已超过首发前十二个月,也可能要延长上市锁定期,锁定三十六个月。
(五)上市前以增资扩股方式进入的股东
1.创业板规定
申报材料前6个月内增资扩股进入的股东,该等增资部分的股份应锁定36个月。该36个月期限自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并非上市之日)起计算。
申报材料前6个月之前增资扩股进入的股东,不受前述36个月锁定期的限制。2.中小板规定
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12个月内增资扩股进入的股东,该等增资部分的股份应锁定36个月。该36个月期限自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并非上市之日)起计算。
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12个月之前增资扩股进入的股东,不受前述36个月锁定期的限制。
根据目前中小板通常7~9个月的审核节奏来看,上述“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12个月内”的提法基本可以换算表述为“申报材料前3~5个月内”。
3.转增、送红股
IPO前十二个月内进行过转增、送红股,视同增资扩股,锁定三十六个月(从新增股份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起算)。
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
①并非所有审核人员都认可将“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12个月内”换算为“申报材料前3~5个月内”的作法。部分审核人员认为,应将“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12个月内”从严理解为“申报材料前12个月内”。
②关于如何界定“12月内”的审核标准,未来还可能会发生变化。
(六)上市前以受让老股方式进入的股东
1.创业板规定
申报材料前6个月内受让老股进入的股东,若该等老股受让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则该等股份应锁定36个月。该36个月期限自上市之日起计算。
申报材料前6个月之前受让老股进入的股东,不受前述36个月锁定期的限制,但不排除被监管机构要求自愿承诺增加锁定期。
2.中小板规定
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12个月内受让老股进入的股东,若该等老股受让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则该等股份应锁定36个月。该36个月期限自上市之日起计算。
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12个月之前受让老股进入的股东,不受前述36个月锁定期的限制。
本段所述“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12个月内”的提法同样也可以换算表述为“申报材料前3~5个月内”。
(七)自愿延长承诺
此外,公司股东可以自愿作出超过法定要求的承诺。股东还可以追加承诺内容,如“锁定期+减持比例”的双重承诺。
二、长亮科技-关于创业板董监高入股自愿延长锁定期承诺的案例
序号代码公司简
称
招股书刊
登日
材料
受理日
股东持股
时间
股东性质
股份来
源
锁定期
原则
1300075数字政
通
2010.4.62010.03.122009.5.15高管4人
受让控
股股东
股份
股票上
市之日
起3年+
高管规
则
2300087荃银高
科
2010.5.5
预计离股
东持股时间
超过6个月
2009.5.8
2名高管
股东
增资
股票上
市之日
起3年+
高管规
则
3300102乾照光
电
2010.7.232010.05.242009.2
公司董
事、高管
组成高管
持股公司
按一定
比例受
让各股
东股份
上市之
日起3年
公司+高
管规则
42012.4预披
露
无锡上
机
预计离股
东持股时间
超过6个月
2010.12.23
8位公司
骨干
受让控
股股东
股份
股票上
市之日
起3年
52012.3预披
露
长亮科
技
预计离股
东持股时间
2010.7/2010.9
11名老股
东、146
增资
股票上
市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