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实地核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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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六年七月目录一、适用范围............................................................................ .1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3(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 (3)(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3)三、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各产品单元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10)(一) ............................................................ 非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10(二) .............................................................. 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5(三) .................................................................. 片材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37(四) .......................................................................... 编织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 (44)(五) .................................................................. 容器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49(六)食品用工具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58)、适用范围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适用于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制品和塑料复合制品;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容器、用具、餐具等制品。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修改与补充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修改与补充
11
(四)编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7.1
抽样方法
补充内容:
如企业同时申报聚丙烯(PP)材质的“复合塑料编织袋”和“编织袋”产品,发证检验时复合塑料编织袋覆盖编织袋。
12
7.2
检验项目
补充内容:
表4第7项、表5第9项中“蒸发残渣(65%乙醇)”后增加(仅限聚乙烯材质)。
13
(五)容器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6
补充内容:
非复合膜产品制袋时企业应制定企业标准。发证检验参照相应膜的发证检验项目。
7
(二)复合膜袋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7.1.4
表4中“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和“其他类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修改内容:
产品抽样基数由50000m修改为50000㎡。
8
7.2
检验项目
表13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产品检验项目补充内容:
15
7.1
抽样方法
表4第4项“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修改内容:
抽样数量由20个(配同样数量的盖)修改为12×2个(配同样数量的盖)。
16
7.2
检验项目
表12修改与补充内容:
对于表12中的前三项检验项目,
(1)塑料奶瓶的发证检验项目跌落性能、热稳定性、密封性能三项全做。
(2)塑料瓶和塑料饮水杯(壶)类产品的发证检验不做跌落性能;关于密封性能,企业必须在其产品说明书上明示其产品是否具有密封性能,如企业承诺产品有密封性能要求,则发证时进行该项检验;关于热稳定性,企业必须在其产品说明书上明示其产品的使用温度范围。企业在其产品或产品说明书上明示该产品使用温度为40℃及以下时,该产品免做此项发证检验;企业未在其产品或产品说明书上标注温度警示,或者在其产品或产品说明书上标注40℃以上时,则按《细则》中P56页要求,并在其说明书标注最高使用温度下进行此项发证检验。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用塑料工具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实施方案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用塑料工具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实施方案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用塑料工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实施方案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工业产品检验检测院编制2023年6月一、食品用塑料工具产品行业状况1.1行业概况食品在加工、运输、贮藏、销售、消费者使用的过程中均需包装。

食品用塑料工具产品属于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通常是指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包装塑料制品,即内包装塑料制品。

使用包装容器或包装材料进行包装(通常指在加工厂内进行包装)的食品称为包装食品。

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的作用很多,首要目的是保藏食品,使食品免受外界物理、化学和微生物的影响,保持食品质量,延长食品的贮藏期。

密封包装容器的采用,使得食品的加工、贮运、销售能按工业化方式进行,使零散的食品加工和技艺发展成为食品工程和工业。

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的研究范畴通常包括食品包装材料、食品包装机械和食品包装技术。

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首先涉及食品包装材料,但与包装机械和包装技术有密切联系。

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需具备的主要性能是:对氧气、水汽和微生物有隔绝性,耐食品的腐蚀,符合安全卫生法规等。

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通常应具有一定的强度,可靠的密封性,良好的外观,适合食品充填机械生产,便利消费者使用等。

食品接触用塑料工具类产品是指由塑料高分子材料加热后经吸塑、注塑等工艺制成的产品,包括餐盒、盘、碟、刀、叉、勺、筷、碗、杯、吸管、塑料一次性餐饮具、塑料菜板、密胺塑料餐具、可重复使用塑料餐饮具和食品接触用特定工具及塑料件等产品。

食品接触用塑料工具类产品材质多种多样,比较常见的材质有:聚丙烯、聚乙烯、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聚苯乙烯等。

1.2质量状况从近几年的市级监督抽查情况看,我市的食品用塑料工具产品状况相对来说产品质量比较稳定,没有出现大的质量问题。

产品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近几年,食品用塑料工具产品抽查不合格的主要质量问题出在负重性能不合格。

二、食品用塑料工具产品检验依据2.1检验依据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方案。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纸包装纸容器等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纸包装纸容器等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纸包装纸容器等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抽样方法按产品种类规定的、同一型号、同一规格、同一批次企业出厂检验合格(或以任何方式证明合格)的产品。

食品用塑料包装膜袋(非复合膜):抽样基数应不少于IOOo平方米或40卷。

在流通领域抽样时,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同一批次合格产品中抽取15平方米【整包装产品不拆分最小销售包装进行抽样,抽取的(最小销售包装数X每包装平方数)应能覆盖抽样数量】或5卷,其中10平方米(3卷)作为检验样品,5平方米(2卷)作为备用样品。

食品用塑料包装膜袋(非复合袋):抽样基数应不少于IOOO个。

在流通领域抽样时,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同一批次合格产品中抽取200个袋子【整包装产品不拆分最小销售包装进行抽样,抽取的(最小销售包装数X每包装个数)应能覆盖抽样数量工其中100个作为检验样品,100个作为备用样品。

复合膜:抽样基数不少于50卷,每批膜不超过50000平方米。

同一批次合格产品中抽取15平方米【整包装产品不拆分最小销售包装进行抽样,抽取的(最小销售包装数X每包装平方数)应能覆盖抽样数量】,其中10平方米作为检验样品,5平方米作为备用样品。

复合袋:抽样基数不少于500只,每批袋不多于只。

同一批次合格产品中抽取200个袋子【整包装产品不拆分最小销售包装进行抽样,抽取的(最小销售包装数X每包装个数)应能覆盖抽样数量】,其中100个作为检验样品,100个作为备用样品。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瓶及瓶坯):瓶:抽样基数不少于500个,每批不超过50万个。

同一批次合格产品中抽取50只(其中30只作为检验样品,20只作为备用样品),并配套同等数量瓶盖。

瓶坏:抽样基数不少于150个,每批不超过200万个。

同一批次合格产品中抽取50只(其中30只作为检验样品,20只作为备用样品),并配套该规格瓶坯吹塑成型的瓶子30只。

塑料工具抽样基数不少于IOOO个,每批不超过10万个,抽样数量为100个。

推荐下载-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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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一)非复合膜袋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1.发证产品范围
增加普通型聚丙烯薄膜、尼龙薄膜。
企业将普通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产品加热封条后直接用于包装食品按热封型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处理。
5
5.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树脂原料的卫生性能应分别符合GB9693-1988《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树脂卫生标准》、GB13114《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脂树脂卫生标准》。助剂和用量应符合GB9685-20XX《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助剂使用卫生标准》。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证产品。
修改为:2.2.3控制熟化的温度与时间,熟化间应合理设置进风与排风方式,如从下部进风,上部排风等。当下线产品的溶剂残留量偏高时,可以通过延长熟化时间降低溶剂残留量。
18
6.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表3中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出厂检验设备为:1.卷尺或直尺或游标卡尺 2.材料试验机3.玻璃器皿 4.水浴锅5.电热恒温干燥箱 6.天平
11
普通型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
同“热封型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
12
双向拉伸聚酰胺(尼龙)薄膜
钢板尺、拉力机、雾度仪、测厚仪、摩擦系数仪、烘箱、撕裂度测定仪
13
7.1抽样方法
7.1表4中“随机抽取3卷”
修改为:随机抽取6卷
14
7.1表4中商品零售包装袋及夹链自封袋抽样方法“满足2.5m2×2”
修改为:从3箱中分别抽取30×2个(袋规格应不小于10 ×10厘米)
增加:其它类食品包装用片材生产流程根据工艺特点参照“基本生产流程”,食品包装用复合片材在原“基本生产流程”中增加“复合”工艺。
22
3.必备的生产设备
增加:其它类食品包装用片材、食品包装用复合片材必备的生产设备为:称量装置,工艺参数监控装置,牵引、切割、卷取设施及设备,挤出或压延机组。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1 本办法适用于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

2本办法分为:质量安全管理职责、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生产资源提供、采购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生产安全防护7个部分,共7章25条55个核查内容。

分否决项目和非否决项目。

2.1非否决项结论为“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三种。

其中“一般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的不合格是偶然的、孤立的现象,是性质一般的问题;“严重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了区域性的或系统性的不合格,或是性质严重的不合格。

2.2否决项目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在55个核查内容中, 生产设施(2.3.1,,,在表中加“*”表示。

3 本办法确定核查结论依据以下原则:3.1合格(具备以下两种情况之一为合格):3.1.1 一般不合格项不多于8项,无严重不合格项,无否决项;3.1.2 严重不合格项不多于1项且一般不合格项不多于6项,无否决项。

3.2不合格(具备以下三种情况之一为不合格):;;(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1 质量安全管理职责2 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3 生产资源提供4 采购质量控制5 生产过程控制6 产品质量检验7 生产安全防护注:1.申请取证产品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在实地核查时,可免去核查质量安全管理职责(1)、工艺文件(;2. 申请取证产品通过GB/T24001环境体系认证的企业,在实地核查时,可免去核查安全生产(;3.取得医药包装许可证的企业,在实地核查时,申请取证产品与医药包装许可证许可范围内的医药包装产品在同一场所生产的可免去核查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2)。

本实地核查办法由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济南)负责起草。

食品器具、容器、包装检验方法-塑胶类之检验

食品器具、容器、包装检验方法-塑胶类之检验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塑膠類之檢驗1. 適用範圍:本檢驗方法適用於塑膠類食品器具、容器、包裝等一般規定之檢驗。

2. 材質鑑別:2.1 檢驗方法:2.1.1 燃燒法(Inflammation)2.1.1.1 器具及材料:2.1.1.1.1 酒精燈。

2.1.1.1.2 鑷子。

2.1.1.2 測定:取一小片檢體,以鑷子夾住,於酒精燈上燃燒,依表一之試驗項目觀察其結果鑑別之。

表一塑膠材質燃燒試驗鑑別一覽表2.1.2 紅外線光譜分析法(Infrared spectrophotometry,IR)2.1.2.1 裝置:2.1.2.1.1 紅外線光譜儀(Infrared spectrophotometer):應具有波數650~5000 cm-1者。

2.1.2.1.2 加熱板(Hot plate)。

2.1.2.2 試藥:四氫呋喃(tetrahydrofuran)、乙醇、鹽酸及硝酸均採用試藥級。

2.1.2.3 器具及材料:平面不銹鋼刀片。

2.1.2.4 檢體之調製:2.1.2.4.1 容器及較厚檢體類:將檢體剪碎,稱取約1 g,加入四氫呋喃10~15 mL,於加熱板上加熱。

若溶解,則待冷卻後,加乙醇50~70 mL使其沉澱,經過濾,取沉澱物風乾,沉澱物以四氫呋喃溶解,滴於載玻片上乾燥製膜。

不溶解者,則稱取檢體0.5~1.0 g,置於鋪有鋁箔紙之加熱板上,加熱至熔融狀態,瞬間以平面不銹鋼刀片壓平,使成約0.01~0.05 mm薄膜,冷卻後,置於2~6N鹽酸溶液中,使鋁箔紙溶解,取出薄膜風乾。

2.1.2.4.2 薄膜類:2.1.2.4.2.1 單層:採機械式拉薄或同2.1.2.4.1節之方法製成薄膜。

2.1.2.4.2.2 積層:2.1.2.4.2.2.1 不含鋁箔、紙及玻璃紙:將檢體剪成3 × 6 cm,於四氫呋喃10 mL中浸泡,觀察有無分離,未分離者,藉助外力予以剝離,俟分離後,取出薄膜,於濾紙上風乾(註)。

食品用塑料工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食品用塑料工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食品用塑料工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 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食品用塑料工具(直接与食品接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其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及针对特殊情况的监督抽查可参考本细则执行。

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塑料菜板、密胺餐具、一次性餐饮具等。

本细则内容包括产品分类、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及异议处理复检。

2 产品分类2.1 产品分类及代码2.2 产品种类食品用塑料工具的产品,分为塑料菜板、密胺餐具、聚丙烯饮用吸管、塑料一次性餐饮具(包括饭盒、碗、盘、碟、杯、刀、叉等,也包括有外托的一次性内衬餐具,但不包括无预期用餐目的或类似用途的食品包装物如生鲜食品托盘、酸奶杯、果冻杯等)等。

3 企业规模划分根据食品用塑料工具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食品用塑料工具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见表2:4 检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T 5009.60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009.61食品包装用三聚氰胺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9685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9689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9690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三聚氰胺甲醛成型品卫生标准GB 13113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18006.1 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T 24693 聚丙烯饮用吸管国家质检总局第133号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5 抽样5.1 抽样型号或规格应抽取同一类产品的某一规格作为抽查样品。

5.2抽样方法在企业成品库抽样时,抽样方法、基数、数量及样品处置见表3。

【实用文档】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实用文档】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〇〇六年七月目录一、适用范围 (1)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3 (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 (3)(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3)三、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各产品单元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10)(一)非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10)(二)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25)(三)片材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37)(四)编织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44)(五)容器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49)(六)食品用工具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58)一、适用范围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适用于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制品和塑料复合制品;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容器、用具、餐具等制品。

根据产品的形式分为4类:包装类、容器类、工具类、其他类。

其中包装类包括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容器类包括桶、瓶、罐、杯、瓶坯;工具类包括筷、刀、叉、匙、夹、料擦(厨房用)、盒、碗、碟、盘、杯等餐具;其他类包括不能归入以上三类中的其他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不包括食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接触食品的机械、管道、传送带。

第一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产品包括3类39个产品(详见表1),增补品种时将另行公布产品目录。

根据生产工艺相同或相近的产品划分成一个产品单元的原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共分为6个产品单元:包装类包括4个产品单元: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

容器类包括1个产品单元:容器。

工具类包括1个产品单元:食品用工具。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〇〇六年七月目录一、适用范围 (1)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3 (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 (3)(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3)三、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各产品单元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10)(一)非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10)(二)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25)(三)片材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37)(四)编织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44)(五)容器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49)(六)食品用工具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58)一、适用范围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适用于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制品和塑料复合制品;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容器、用具、餐具等制品。

根据产品的形式分为4类:包装类、容器类、工具类、其他类。

其中包装类包括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容器类包括桶、瓶、罐、杯、瓶坯;工具类包括筷、刀、叉、匙、夹、料擦(厨房用)、盒、碗、碟、盘、杯等餐具;其他类包括不能归入以上三类中的其他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不包括食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接触食品的机械、管道、传送带。

第一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产品包括3类39个产品(详见表1),增补品种时将另行公布产品目录。

根据生产工艺相同或相近的产品划分成一个产品单元的原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共分为6个产品单元:包装类包括4个产品单元: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

容器类包括1个产品单元:容器。

工具类包括1个产品单元:食品用工具。

全国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市场准入企业宣贯师资培训

全国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市场准入企业宣贯师资培训
全国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 市场准入企业宣贯师资培训
实地核查办法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复合膜制品专业委员会
第一节 概述
企业实地核查概念
指由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指定的食品用塑料包装、 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机构委派有资格的审查员,依 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的要 求,对企业申请取证的基本条件进行评价的活动
核查的目的
目的是对企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进行实地核查, 以确认申请企业是否具备持续稳定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为国 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作出申请决定并颁发生产许可证证 书,客观、公正、准确地提供可靠的技术评价资料
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条例实施办法》
要求明确包括最高领导层在内的与取证产品相关的所 有部门和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以及相互关系,以保 证企业内部的各项质量活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正常 有序地进行,从而实现原辅材料采购、生产加工过程、 产品质量检验、成品包装、贮存等生产过程的全过程 质量管理控制 质量管理制度中必须明确管理、执行和验证工作人员 的职能。管理人员、执行人员、验证人员是指对质量 进行监控或提出证据的有关人员,如质量管理体系方 面的审查员、原辅材料进厂的验证人员、半成品和成 品的检验人员、计量器具的检定人员
条款解释
要求企业生产车间,1.应当清洁卫生;2.应有防蝇、 防鼠、防虫等措施;3.应有洗手、更衣等设施;4. 应有与产品生产相适应的防尘设施
5.对于生产无菌包装的企业还应具有相应的消毒杀 菌措施。6.厂区内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保持 排污沟渠的畅通。无各种杂物堆放,消除昆虫和动 物隐匿、生存场所

食品用塑料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食品用塑料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食品用塑料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1 本办法适、用于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

2本办法分为:质量安全管理职责、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生产资源提供、采购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生产安全防护7个部分,共7章25条55个核查内容。

分否决项目和非否决项目。

2.1非否决项结论为“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三种。

其中“一般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的不合格是偶然的、孤立的现象,是性质一般的问题;“严重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了区域性的或系统性的不合格,或是性质严重的不合格。

2.2否决项目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在55个核查内容中, 生产设施(2.
3.1,2.3.2)、设备工装(3.1.1)、原、辅材料采购(
4.1.2,4.1.4)、工艺管理(
5.1.2)、包装标识(5.4)、安全生产(7.1.2)8项为否决项,在表中加“*”表示。

3 本办法确定核查结论依据以下原则:
3.1合格(具备以下两种情况之一为合格):
3.1.1 一般不合格项不多于8项,无严重不合格项,无否决项;
3.1.2 严重不合格项不多于1项且一般不合格项不多于6项,无否决项。

3.2不合格(具备以下三种情况之一为不合格):
3.2.1严重不合格项为2项及以上;
3.2.2一般不合格项为9项及以上;
3.2.3否决项为1项及以上。

(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2 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
4 采购质量控制
5 生产过程控制
6 产品质量检验。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实地核查办法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实地核查办法

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1本办法适用于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

2本办法分为:质量安全管理职责、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生产资源提供、采购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生产安全防护7个部分,共7章25条55个核查内容。

分否决项目和非否决项目。

2.1非否决项结论为合格” 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三种。

其中一般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的不合格是偶然的、孤立的现象,是性质一般的问题;严重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了区域性的或系统性的不合格,或是性质严重的不合格。

2.2否决项目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在55个核查内容中,生产设施(2.3.1,2.3.2)、设备工装(3.1.1 )、原、辅材料采购(4.1.2,4.1.4)、工艺管理(5.1.2)、包装标识(5.4)、安全生产(7.1.2)8项为否决项,在表中加“*表示。

3本办法确定核查结论依据以下原则:3.1合格(具备以下两种情况之一为合格):3.1.1一般不合格项不多于8项,无严重不合格项,无否决项;3.1.2严重不合格项不多于1项且一般不合格项不多于6项,无否决项。

3.2不合格(具备以下三种情况之一为不合格):3.2.1严重不合格项为2项及以上;3.2.2一般不合格项为9项及以上;3.2.3否决项为1项及以上。

(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1质量安全管理职责2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3生产资源提供4采购质量控制5生产过程控制6产品质量检验7生产安全防护注:3.取得医药包装许可证的企业,在实地核查时,申请取证产品与医药包装许可证许可范围内的医药包装产品在同一场所生产的可免去核查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2)本实地核查办法由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济南)负责起草。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食品接触用塑料工具(除塑料一次性餐饮具)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食品接触用塑料工具(除塑料一次性餐饮具)

1 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样数量见表1。

表1 抽样数量序号产品品种抽样数量1 密胺塑料餐具(密胺塑料餐饮具)筷子: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80支,其中60支作为检验样品,20支作为备用样品。

其它产品: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60个,其中40个作为检验样品,20个作为备用样品。

2 塑料菜板3个×23 饮用吸管100个×24 聚乳酸冷饮吸管100个×25一次性工具(饼干托盘、生鲜食品托盘、酸奶杯、果冻杯、蛋糕盒等)40个×2注:(1)产品抽样数量可根据样品的实际大小,在满足检验要求的条件下做适当调整;(2)抽取的两份样品分别单独封装,一份作为检验样品,一份作为复检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表2 食品接触用塑料工具产品(除密胺塑料餐具)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1 感官要求GB 4806.7—20162 总迁移量GB 31604.8—2021表3 密胺塑料餐具(密胺塑料餐饮具)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3.1依据标准GB 4806.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 4806.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T 18006.1-2009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T 24693-2009 聚丙烯饮用吸管GB/T 41001-2021密胺塑料餐饮具QB/T 1870-2015 塑料菜板QB/T 1999-1994 密胺塑料餐具QB/T 4633-2014(2017) 聚乳酸冷饮吸管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部分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2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2024年食品用塑料工具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4年食品用塑料工具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4年食品用塑料工具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范围本细则适用于食品用塑料工具产品(直接与食品接触)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其他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及针对特殊情况的监督抽查可参考本细则执行。

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塑料菜板、塑料一次性餐饮具等。

本细则内容包括产品种类、术语和定义、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

2产品种类食品用塑料工具的产品,分为塑料菜板、聚丙烯饮用吸管、塑料一次性餐饮具(包括饭盒、碗、盘、碟、杯、刀、叉等,也包括有外托的一次性内衬餐具,但不包括无预期用餐目的或类似用途的食品包装物如生鲜食品托盘、酸奶杯、果冻杯等)、其它类塑料餐具等。

3术语和定义本细则中未列出的术语和定义同相关引用标准。

4检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明口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480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 7-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31604.8-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GB 31604. 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高锌酸钾消耗量的测定GB 31604. 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GB 31604. 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脱色试验GB31604.7-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脱色试验GB/T18006.1-2009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 QB/T1870-2015塑料菜板 GB/T24693-2009聚丙烯饮用吸管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5抽样5.1抽样型号或规格应抽取同一类产品的某一规格作为抽查样品。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那么国家质量监视检验检疫总局二〇〇六年七月目录一、适用X围 (1)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方法........................... .3 〔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方法使用说明 (3)〔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方法 (3)三、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各产品单元生产许可审查细那么 (10)〔一〕非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那么 (10)〔二〕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那么 (25)〔三〕片材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那么 (37)〔四〕编织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那么 (44)〔五〕容器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那么 (49)〔六〕食品用工具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那么 (58)一、适用X围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那么适用于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制品和塑料复合制品;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容器、用具、餐具等制品。

根据产品的形式分为4类:包装类、容器类、工具类、其他类。

其中包装类包括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容器类包括桶、瓶、罐、杯、瓶坯;工具类包括筷、刀、叉、匙、夹、料擦〔厨房用〕、盒、碗、碟、盘、杯等餐具;其他类包括不能归入以上三类中的其他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不包括食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接触食品的机械、管道、传送带。

第一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产品包括3类39个产品〔详见表1〕,增补品种时将另行公布产品目录。

根据生产工艺一样或相近的产品划分成一个产品单元的原那么,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共分为6个产品单元:包装类包括4个产品单元: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

容器类包括1个产品单元:容器。

PET瓶QS审核细则分工明细

PET瓶QS审核细则分工明细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〇〇六年七月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1 本办法适用于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

2本办法分为:质量安全管理职责、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生产资源提供、采购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生产安全防护7个部分,共7章25条55个核查内容。

分否决项目和非否决项目。

2.1非否决项结论为“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三种。

其中“一般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的不合格是偶然的、孤立的现象,是性质一般的问题;“严重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了区域性的或系统性的不合格,或是性质严重的不合格。

2.2否决项目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在55个核查内容中, 生产设施(2.3.1,2.3.2)、设备工装(3.1.1)、原、辅材料采购(4.1.2,4.1.4)、工艺管理(5.1.2)、包装标识(5.4)、安全生产(7.1.2)8项为否决项,在表中加“*”表示。

3 本办法确定核查结论依据以下原则:3.1合格(具备以下两种情况之一为合格):3.1.1 一般不合格项不多于8项,无严重不合格项,无否决项;3.1.2 严重不合格项不多于1项且一般不合格项不多于6项,无否决项。

3.2不合格(具备以下三种情况之一为不合格):3.2.1严重不合格项为2项及以上;3.2.2一般不合格项为9项及以上;3.2.3否决项为1项及以上。

(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注:1.申请取证产品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在实地核查时,可免去核查质量安全管理职责(1)、工艺文件(3.5.1)、文件管理(3.6)、采购文件(4.2);2. 申请取证产品通过GB/T24001环境体系认证的企业,在实地核查时,可免去核查安全生产(7.1.3);3.取得医药包装许可证的企业,在实地核查时,申请取证产品与医药包装许可证许可范围内的医药包装产品在同一场所生产的可免去核查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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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1本办法适用于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

2本办法分为:质量安全管理职责、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生产资源提供、采购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生产安全防护7个部分, 共7章25条55个核查内容。

分否决项目和非否决项目。

2.1非否决项结论为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三种。

其中一般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的不合格是偶然的、孤立的现象,是性质一般的问题; 严重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了区域性的或系统性的不合格,或是性质严重的不合格。

22否决项目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在55个核查内容中,生产设施(2.3.1,2.3.2)、设备工装(3.1.1 )、原、辅材料采购(4.1.2,4.1.4)、工艺管理(5.1.2)、包装标识(5.4)、安全生产(7.1.2) 8项为否决项,在表中加“*表示。

3本办法确定核查结论依据以下原则:3.1合格(具备以下两种情况之一为合格)3.1.1 一般不合格项不多于8项,无严重不合格项,无否决项;3.1.2严重不合格项不多于1项且一般不合格项不多于6项,无否决项。

3.2不合格(具备以下三种情况之一为不合格)3.2.1严重不合格项为2项及以上;3.2.2 一般不合格项为9项及以上;3.2.3否决项为1项及以上。

(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2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序号2.122核查项目车间要求环境要求3生产资源提供序号3.2 3.33.4 3.5 核查项目检验设备人员要求技术标准工艺文件核查内容4.1与设备连接的主要固定管道应标明管内物料名称、流向。

4.2生产设备应有明显的状态标志,并定期维修、保养和验证。

设备安装、维修、保养的操作不得影响产品的质量。

4.3生产设备应有专门人员使用、维修、保养和记录,并由专门人员管理。

1.1企业应具备《审查细则》中规定的必备出厂检验设备。

1.2其适用范围和精密度应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检验要求,并有明显的合格标志,1.3时,并定期校准。

生产具有微生物限量要求的复合膜应配置独立的菌检室和菌检设备。

1.1企业领导应了解与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如企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等),并具有一定的质量安全管理常识。

了解企业领导在质量安全管理中的职责与作用。

1.2企业领导应有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

应了解产品标准、主要性能指标等;了解产品生产工艺流程、检验要求。

2企业技术人员应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并具有一定的质量安全管理知识。

3.1责,3.2件。

3.3生产操作人员应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能熟练地进行生产操作。

应能看懂相关的图纸、配方和工艺文核查要点1与设备连接的主要固定管道是否标明管内物料名称、流向。

2是否因设备安装、维修、保养不到位影响产品质量。

3生产、检验设备是否有使用、维修、保养记录,并由专人管理。

1是否有审查细则中规定的必备出厂检验设备。

2所具备检验设备和计量器具是否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检验要求,是否有明显的合格标志,并定期校验。

3生产具有微生物限量要求的复合膜,是否配置独立的菌检室和菌检设备。

1是否有基本的质量安全管理常识。

是否了解产品卫生法对企业的要求(如企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等);是否了解企业领导在质量安全管理中的职责与作用。

2是否有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

是否了解产品标准、主要性能指标等;是否了解产品生产工艺流程、检验要求。

1是否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

2是否掌握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

3是否有一定的质量安全管理知识。

1生产操作人员是否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是否能熟练地进行生产操作。

2是否能看懂相关的图纸、配方和工艺文件。

3电工、叉车工等特殊岗位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结论□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4检验人员应熟悉产品检验规定,具有与1是否熟悉产品检验相关规定。

□ 合格工作相适应的质量安全知识、技能和相应2是否具有与工作相适应的质量安全知识、□ 一般不合格的资格。

技能和相应的资格。

□ 严重不合格电工、叉车工等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5企业应对与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企业应对直接接触产品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规和相应技术、技能的培训,对个人卫生进行控制,相关人员应按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取得健康证明;企业应建立文件程序对人员的个人卫生状况进行监控,并保存相关记录。

1企业应有和执行《审查细则》中规定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并具有相应的原材料标准。

企业制定的产品标准或内控标准应达到或严于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1企业应具备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

1企业是否对直接接触产品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规和相应的技术培训,对个人卫生状况进行控制。

2企业是否建立文件程序对人员的个人卫生状况进行监控,并保存相关记录。

1是否具有《审查细则》中规定的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

2企业制定的产品标准或内控标准是否能达到或严于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1企业是否制定了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

□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4采购质量控制1.1企业应制定原辅材料采购的管理制序号核查 项目核查内容核查要点结论4.1原辅材料 采购度,对原辅材料供应商进行选择、管理, 对原辅材料的采购、检验或验证实施有效 控制,保证产品所用原材料满足规定要 求。

1.2企业如有外协加工等委托服务项目, 应制定相应的质量安全管理控制办法。

*2原辅材料必须提供检验合格证明或报告,必须使用食品用原辅材料。

3企业应对原辅材料供方进行评价,选择 合格供应商。

企业应保存关键材料供应商、选择评价和日常管理记录, 保存原料 进货检验/验证记录及供应商提供的合格 证明。

保存期限不应短于相应产品的保质期。

1是否制定了采购质量控制制度,制度内容 是否完整合理。

2是否制定了外协加工等委托服务项目的 质量安全管理控制办法。

3质量安全管理控制办法是否完整合理。

1原辅材料是否具备合格检验证明或报告。

2查看原辅材料产品标识及有关证明,核查 原辅材料是否为食品用原辅材料。

1是否制定了供方评价准则;是否按规定进 行了供方评价;是否保存供方及外协单位名 单和供货、协作记录;是否对供方及协作进 行质量控制。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合格 □ 不合格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4企业应制定原辅材料使用台帐,原材 料不得使用回收料及受污染的原料。

1企业是否制定原辅材料使用台帐, 对原辅 材料的使用进行详细的记录。

2企业是否使用回收料进行生产。

□ 合格 □ 不合格4.2采购文件1企业应制定米购计划、米购清单、米购 协议、采购合同等采购文件,并按采购文 件进行采购。

1是否有采购文件(如:采购计划、单、采购合同等)。

2采购文件是否明确了验收规定。

3采购文件是否经正式批准。

4是否按采购文件进行采购。

采购清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4.3米购 验证 1企业应按规定对采购的原辅材料以及 外协件进行质量检验或者根据有关规定 进行质量验证,检验或验证的记录应该齐 全。

1是否对采购及外协件的质量检验或验证 作出规定。

2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或验证。

3是否保留完整齐全的检验或验证记录。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5生产过程控制6产品质量检验7生产安全防护注:3.取得医药包装许可证的企业,在实地核查时,申请取证产品与医药包装许可证许可范围内的医药包装产品在同一场所生产的可免去核查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2)。

本实地核查办法由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济南)负责起草。

本实地核查办法主要起草人:王朝晖、王微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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