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包装用塑料瓶、桶、盖(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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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包装用塑料瓶、桶、盖(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品包装用塑料瓶、桶、盖(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品包装用塑料瓶、桶、盖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包装用塑料瓶、桶、盖的原材料、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乙烯(PE)树脂、聚丙烯(PP)树脂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色母料,经吹塑工艺所生产的食品包装用塑料瓶、桶及经注塑工艺所生产的食品包装用塑料瓶盖、桶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480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T 13508-2011 聚乙烯吹塑容器GB/T 17876-2010 包装容器塑料防盗瓶盖3 原材料3.1 聚乙烯(PE)树脂、聚丙烯(PP)树脂应符合GB 4806.6的规定。

3.2 色母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4 产品分类4.1 符号及缩略语PP ——聚丙烯;PE ——聚乙烯。

4.2 产品按材质和用途,可分为A、B两类,见表1。

表1 产品分类5 要求5.1 满口容积偏差A类产品的满口容积偏差应符合GB/T 13508-2011中5.1的要求。

5.2 质量偏差5.2.1 A类产品的质量偏差应符合GB/T 13508-2011中5.2的要求。

5.2.2 B类产品的质量偏差要求见表2。

表2 B类产品的质量偏差5.3 尺寸偏差A类产品的尺寸偏差应符合GB/T 13508-2011中5.3的要求。

B类产品的尺寸偏差应符合GB/T 17876-2010中5.2的要求。

5.4 外观质量A类产品的外观质量应符合GB/T 13508-2011中5.4的要求。

B类产品的外观质量应符合GB/T 17876-2010中5.1的要求。

5.5 壁厚A类产品的壁厚应符合GB/T 13508-2011中5.5的要求。

Q_320190 SLSL 002-2019食品包装用PET塑料瓶

Q_320190   SLSL  002-2019食品包装用PET塑料瓶

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20001.10-2014《标准编写规则第10部分产品标准》给出的规则编制。

本标准代替Q/320192 SLSL 002-2017《食品包装用PET塑料瓶》。

本标准与Q/320192 SLSL 002-2017《食品包装用PET塑料瓶》相比变化如下。

——修改规范性引用文件;——修改4.2中“表1 外观要求”;——将4.5理化指标改为卫生性能;——增加4.5.1感官要求;——增加4.5.2中表5 理化指标;——修改5.4“化学性能”的试验方法;——修改5.5“卫生性能”的试验方法;——修改7.1“标识(标志)”。

本标准由上海胜龙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涂珍珍、王珍。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320192 SLSL 001-2017。

——Q/320192 SLSL 002-2017。

食品包装用PET塑料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包装用PET塑料瓶(以下简称产品)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品包装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PET)为主要原料,经吹塑工艺成型的灌装使用温度400C以下,贮存温度400C以下的食品包装用PET塑料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标准,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版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份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逐批检验抽检计划GB 9685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480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3160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实验通则GB 31604.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GB 3160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脱色试验GB 31604.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GB 3160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QB 2357 聚酯(PET)无汽饮料瓶GB/T 13508 聚乙烯吹塑容器SN/T 3385 食品接触材料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树脂及制品中乙醛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 产品分类按瓶口结构分类为螺纹式(图1)、压盖式(图2)。

食品包装用闭口塑料桶标准文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品包装用闭口塑料桶标准文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品包装用闭口塑料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包装用闭口塑料桶的产品结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色母,采用吹塑工艺成型的容积为250L以下(含250L)、罐装使用温度70℃以下,贮存温度40℃以下的塑料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QB/T 1648 聚乙烯着色母料GB 480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T 4857.5 包装 运输包装件 跌落试验方法GB 9685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 13508 聚乙烯吹塑容器GB 18191 包装容器 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GB/T 23887 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生产企业通用良好操作规范GB31604.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GB3160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脱色试验GB31604.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总迁移量的测定GB3160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3 产品结构桶体外形结构为圆形柱体,在桶体上方有灌装口和卸料口。

4 要求4.1 原材料4.1.1 聚乙烯(PE)树脂应符合GB 4806.6的规定。

4.1.2 聚乙烯着色母料应符合QB/T 1648规定。

4.2 满口容量偏差满口容量应大于等于公称容量5%。

4.3 质量偏差桶体(不包括封闭盖)实际质量与标称质量的允许偏差为±2.5%。

4.4 尺寸偏差桶体的实际尺寸与设计尺寸的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塑料桶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塑料桶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塑料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包装用聚乙烯塑料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乙烯(PE)树脂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色母料,采用吹塑工艺成型的食品包装用聚乙烯吹塑料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9685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480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T 11115 聚乙烯(PE)树脂GB/T 13508 聚乙烯吹塑容器GB/T 16288 塑料制品的标志GB/T 23887 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生产企业通用良好操作规范QB 1648 聚乙烯着色母料GB 31604.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GB 3160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脱色试验GB 31604.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GB 3160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3 要求3.1 原材料要求3.1.1聚乙烯(PE)树脂应符合GB 4806.6的规定。

3.1.2聚乙烯着色母料应符合QB 1648规定。

3.2 满口容量偏差满口容量偏差应≥公称容量1.05倍。

3.3 质量偏差质量偏差应符合表1要求。

表 1 质量偏差3.4 瓶口规格尺寸偏差瓶口规格尺寸偏差应符合表2要求。

表 2 规格尺寸偏差外观应符合表3要求。

表3 外观对称部位壁厚比及最小壁厚应符合表4要求。

表4 对称部位壁厚比及最小壁厚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5要求。

表5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GB 4806.7规定的要求。

其中理化指标[高锰酸钾消耗量/(mg/kg) 水(60℃,2h)]要严于国家标准,标准数值为≤8 mg/kg 。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塑料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塑料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塑料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包装用聚乙烯塑料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聚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色母经吹塑成型工艺生产的食品包装用聚乙烯塑料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2918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GB31604.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GB31604.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脱色试验GB31604.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GB31604.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968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480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T13508聚乙烯吹塑容器GB/T23887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生产企业通用良好操作规范QB/T1648聚乙烯树脂着色母料3要求3.1原料要求3.1.1聚乙烯树脂应符合GB4806.6-2016的规定。

3.1.2聚乙烯着色母料应符合QB/T1648的规定,及相关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3.2感官要求本品应色泽均匀一致,不得有明显色差。

桶体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得有明显变形和擦痕。

不得有黑点、砂眼、气泡和油污。

桶口应平整光滑;无异嗅。

3.3容量偏差满口容量应大于公称容量1%。

3.4质量偏差桶体实际质量与核定质量的允许偏差为±8%。

3.5尺寸偏差桶体高度和外径实际尺寸与设计尺寸的允许偏差为±5%。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塑料容器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塑料容器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粘把
桶的中空把手通畅
液位线透明度
液位线产品可以清晰看到内装物的液位
4.6 壁厚
对称部位壁厚与最小壁厚比值应不大于 1.5:1。 4.7 物理力学性能
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5 要求。
表 5 物理力学性能
项目
要求
密封试验 不泄漏,对透气口、盖应透气(只针对不带有透气口的瓶盖)
拟装物液体(水) 无破损、不蹦盖、撞击时允许容器口部有少量漏液,之后不得再渗漏
按 GB/T13508 中 6.3 规定执行。 5.4 规格尺寸偏差
按 GB/T13508 中 6.4 规定执行。 5.5 外观
按 GB/T13508 中 6.5 规定执行。 5.6 壁厚
按 GB/T13508 中 6.6 规定执行。 5.7 物理力学性能试验 5.7.1 密封试验
按 GB/T13508 中 6.8 规定执行。 5.7.2 跌落试验
满口容量偏差应≥公称容量 1.05 倍。
4.3 质量偏差
质量偏差应符合表 1 要求。
表 1 质量偏差
项目
偏差
Z<30g
±7%
30g≤Z<150g
±5%
质量 (Z)
150g≤Z<1000g
±4%
Z≥1000g
±1%
4.4 规格尺寸偏差
规格尺寸偏差应符合表 2 要求
2
Q/04C1981S-2017
表 2 规格尺寸偏差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480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食品包装用塑料瓶企业标准2020版

食品包装用塑料瓶企业标准2020版

Q/CYK企业标准Q/CYK01-2020代替Q/CYK01-2017食品包装用塑料瓶2020-06-12发布2020-06-12实施发布前言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Q/CYK01-2017《食品包装用塑料瓶》,本标准与Q/CYK01-2017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范围中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修改为聚酯树脂,下同;——规范性引用文件中QB2460修改为QB/T2460,下同;——修改了满口容量偏差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修改了抽样;——修改了判定规则;——修改了标志内容。

食品包装用塑料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包装用塑料瓶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聚酯树脂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少量色母,经挤出、吹塑工艺加工而成的食品包装用塑料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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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480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96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T13508-2011聚乙烯吹塑容器GB31604.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GB31604.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脱色试验GB31604.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GB3160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QB/T1868-2004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碳酸饮料瓶QB/T2460-1999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3分类按材质分为聚乙烯(PE)瓶、聚丙烯(PP)瓶、聚苯乙烯(PS)瓶、聚酯(PET)瓶四类。

食品包装用塑料瓶盖(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品包装用塑料瓶盖(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接触食品用包装塑料瓶盖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包装用塑料瓶盖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聚乙烯树脂(PE)、聚丙烯树脂(PP)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色母,经注塑工艺生产的用于盛装食品、饮料的食品包装用塑料瓶盖(以下简称瓶盖)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9685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480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T23887 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生产企业通用良好操作规范GB 31604.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GB 3160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脱色试验GB 31604.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GB 3160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QB/T 1648 聚乙烯着色母料QB/T 2893 聚丙烯纤维用色母料3 分类按产品的结构分为上盖和下盖。

4 要求4.1 原辅材料要求4.1.1聚乙烯树脂应符合GB 4806.6的规定4.1.2聚丙烯树脂应符合GB 4806.6的规定4.1.3色母应符合QB/T 1648和QB/T 2893的规定。

4.2 感官要求4.2.1 外观要求外观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外观要求不得有异嗅4.3 瓶盖尺寸偏差瓶盖尺寸偏差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 瓶盖尺寸偏差单位:毫米4.4 瓶盖质量偏差瓶盖质量偏差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瓶盖质量偏差单位:毫米4.5 卫生指标聚乙烯瓶盖和聚丙烯瓶盖应符合GB 4806.7规定。

塑料瓶(桶)盖产品技术标准2022年

塑料瓶(桶)盖产品技术标准2022年

1范塑料瓶(桶)盖围本标准规定了塑料瓶(桶)盖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丙烯(PP)、聚乙烯(PE)等树脂为主要原料,采用注塑成型工艺生产的塑料瓶(桶)盖(以下简称瓶盖)。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96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480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4806.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GB/T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5009.15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预处理方法通则GB3160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GB31604.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GB31604.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脱色试验GB31604.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GB3160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QB/T2357聚脂(PET)无汽饮料瓶GB/T17876包装容器塑料防盗瓶盖GB/T18006.1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3原辅材料3.1树脂原料卫生性能相符合GB4806.6的规定。

3.2使用的添加剂应符合GB9685要求。

3.3硅胶应符合GB4806.11的规定4要求4.1外观外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外观项目要求产品表面成型饱满,结构完整,表面光滑,无明显收缩、气泡、毛边、缺损色泽色泽均匀污染无墨点,无锈迹、油污等外来随着物,无明显异味4.2物理性能4.2.1密封性能无渗漏。

食品包装用塑料片材(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品包装用塑料片材(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品包装用PS、PET塑料片材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PS、PET塑料片材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使用于以PS、PET为主要原料,经挤出工艺所生产的食品包装用塑料片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80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QB/T 2471-2000 聚丙烯(PP)挤出片材QB/T 1869-1993 高抗冲聚苯乙烯挤出板材3 产品分类3.1 符号及缩略语PS——聚苯乙烯;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

3.2 产品按主要原料及用途,可分为A、B两类,见表1。

表1 产品分类4 要求4.1 规格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产品规格4.2 原材料应符合GB 4806.6的要求。

4.3 外观应符合QB/T 1869-1993中3.1的要求。

4.4 物理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物理性能4.5 卫生性能应符合GB 4806.7的要求,其中总迁移量的要求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总迁移量5 试验方法5.1 取样在试样卷上去掉2层后,裁取2m长的片材2条,一条作规格要求及外观检测用,另一条作物理性能及卫生性能检测用,所截取的物理性能试样与样品边缘的距离不得少于100mm。

在取样过程中,试样不得受污染与损伤,否则重新取样。

5.2 试样状态调节和试样环境PS和PET材质片材按QB/T 1869-1993中4.1的规定进行;5.3 规定要求5.3.1 厚度用精度为0.001mm的千分尺测量,测定点距片材边缘20mm,宽度方向每隔100mm测一点,记录最大值、最小值(尺寸偏差均应符合表2),计算其算术平均值,作为片材的平均厚度。

5.3.2 宽度用精度为0.5mm,长度为1000mm的钢板尺测量,在商都的两边等距离各测3点,记录最大值、最小值(尺寸偏差均应符合表2),计算其算术平均值,作为片材的平均宽度。

聚乙烯塑料瓶盖(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聚乙烯塑料瓶盖(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聚⼄烯塑料瓶盖(⾷品安全企业标准)聚⼄烯塑料瓶盖(PE)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聚⼄烯塑料瓶盖的分类、要求、试验⽅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于以聚⼄烯树脂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母,经注塑⼯艺成型的聚⼄烯塑料瓶盖,以下简称"瓶盖"。

2规范性引⽤⽂件下列⽂件对于本⽂件的应⽤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期的引⽤⽂件,仅注⽇期的版本适⽤于本⽂件。

凡是不注⽇期的引⽤⽂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于本⽂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标志GB4806.6⾷品安全国家标准⾷品接触⽤塑料树脂GB4806.7⾷品安全国家标准⾷品接触⽤塑料材料及制品GB9685⾷品容器、包装材料⽤添加剂使⽤卫⽣标准GB/T17876包装容器塑料防盗瓶盖GB/T23887⾷品包装容器及材料⽣产企业通⽤良好操作规范GB31604.2⾷品安全国家标准⾷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GB31604.7⾷品安全国家标准⾷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脱⾊试验GB31604.8⾷品安全国家标准⾷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GB31604.9⾷品安全国家标准⾷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品模拟物中重⾦属的测定QB/T1648聚⼄烯着⾊母料3分类按产品⽤途分为防盗圈式和⾮防盗圈式两种4要求4.1原材料4.1.1聚⼄烯树脂应符合GB4806.6规定的要求。

4.1.2⾊母粒应符合QB/T1648规定的要求。

4.2外观外观要求见表1表1外观要求项⽬要求瓶盖形状瓶盖⽆变形且呈圆形状,⽆明显⽑边。

瓶盖主体⽆孔、⽆裂缝。

表⾯表⾯光滑,⽆凹陷及抓痕。

⾊泽⾊泽均匀。

污染⽆⿊点,⽆锈迹,油污等外来附着物,⽆明显异味,内部应⼲燥,清洁⽆污染。

防盗圈防盗圈与盖⾝有连接桥相连,连接桥⽆破损。

螺纹⽆明显缺料、变形。

4.3尺⼨及质量偏差尺⼨及质量极限偏差应符合表2要求。

表2尺⼨及质量要求项⽬要求外形尺⼨极限偏差,mm±0.5内部尺⼨极限偏差,mm±0.4质量极限偏差,g±14.4物理机械性能4.4.1跌落性能:不爆裂、不脱盖、不漏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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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包装用塑料瓶、桶、盖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包装用塑料瓶、桶、盖的原材料、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乙烯(PE)树脂、聚丙烯(PP)树脂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色母料,经吹塑工艺所生产的食品包装用塑料瓶、桶及经注塑工艺所生产的食品包装用塑料瓶盖、桶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480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T 13508-2011 聚乙烯吹塑容器
GB/T 17876-2010 包装容器塑料防盗瓶盖
3 原材料
3.1 聚乙烯(PE)树脂、聚丙烯(PP)树脂应符合GB 4806.6的规定。

3.2 色母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4 产品分类
4.1 符号及缩略语
PP ——聚丙烯;
PE ——聚乙烯。

4.2 产品按材质和用途,可分为A、B两类,见表1。

表1 产品分类
5 要求
5.1 满口容积偏差
A类产品的满口容积偏差应符合GB/T 13508-2011中5.1的要求。

5.2 质量偏差
5.2.1 A类产品的质量偏差应符合GB/T 13508-2011中5.2的要求。

5.2.2 B类产品的质量偏差要求见表2。

表2 B类产品的质量偏差
5.3 尺寸偏差
A类产品的尺寸偏差应符合GB/T 13508-2011中5.3的要求。

B类产品的尺寸偏差应符合GB/T 17876-2010中5.2的要求。

5.4 外观质量
A类产品的外观质量应符合GB/T 13508-2011中5.4的要求。

B类产品的外观质量应符合GB/T 17876-2010中5.1的要求。

5.5 壁厚
A类产品的壁厚应符合GB/T 13508-2011中5.5的要求。

5.6 物理性能
5.6.1 A类产品的物理性能应符合GB/T 13508-2011中5.7的规定。

5.6.2 一般B类产品的物理性能见表3。

表3 一般B类产品的物理性能
5.7 卫生性能
应符合GB 4806.7的要求,其中总迁移量的要求应符合表4的规定,严于GB 4806.7中总迁移量的指标要求。

表4 总迁移量
6 检验方法
6.1 取样
6.1.1 生产脱模24h后的产品方可试验。

6.1.2 取样数:抽取一模,但不得少于3个。

6.2 满口容积偏差
A类产品的满口容积偏差按GB/T 13508-2011中6.2的规定进行。

6.3 质量偏差
6.3.1 A类产品的质量偏差按GB/T 13508-2011中6.3的规定进行。

6.3.2 B类产品的质量偏差用精度不低于0.1g的电子称称量。

6.4 尺寸偏差
6.4.1 A类产品的尺寸偏差按GB/T 13508-2011中6.4的规定进行。

6.4.2 B类产品的尺寸偏差按GB/T 17876-2011中6.2的规定进行。

6.5 外观质量
6.5.1 A类产品的外观质量按GB/T 13508-2011中6.5的规定进行。

6.5.2 B类产品的外观质量按GB/T 17876-2011中6.1的规定进行。

6.6 壁厚
A类产品的壁厚按GB/T 13508-2011中6.6的规定进行。

6.7 物理性能
6.7.1 A类产品的物理性能按GB/T 13508-2011中6.8—6.13的规定进行。

6.7.2 B类产品的物理性能按GB/T 17876-2010中6.4的规定进行。

6.8 卫生性能
按GB 4806.7的规定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以批为单位进行验收,以同一原料,同一规格、同一工艺、同一生产线连续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一次交付的产品可由一批或多批组成,交付时应注明批号或生产日期,同一交付批号产品为同一交付检验批。

A类产品容积≤5L时每批数量不得超过50000个;容积为(10~50)L时每批数量不得超过10000个;容积为(60~200)L时每批数量不得超过5000个。

7.2 检验分类
7.2.1 出厂检验
7.2.1.1 出厂检验项目为5.1~5.6
7.2.1.2 取样和判定
A类产品取样和判定按GB/T 13508-2011中7.1.2的规定进行。

B类产品取样和判定按GB/T 17876-2010中7.3和第8章的规定进行。

7.2.2 型式检验
7.2.2.1 型式检验为第5章的全部项目。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
——原材料及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7.2.2.2 取样
按7.2.1.2的规定进行。

7.3 判定规则
7.3.1 合格项的判定
满口容积偏差、质量偏差、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和壁厚按照GB/T 13508-2011中7.1.2的规定进行;其他项目的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则该项不合格。

7.3.2 合格批的判定
所有项目的检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批合格,若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每箱产品应附有合格证,其上注明:生产厂名称、商标、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净重、生产日期、有效期及批号、检验员代号等内容及食品用字样等。

8.2 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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