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报告制度及事故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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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1、发生事故后派专人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排险必需移开物件时应作出标记。
2、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取证完毕,并充分记录后方可进行。
3、发生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项目部有关领导,项目部应根据事故受伤人员,受伤大小上报宜昌市安全监督站及保险公司。
4、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经过以详细书面材料形式1小时内向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公安部门报告。
伤亡事故处理程序
一、发生伤亡事故后要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不要惊慌失措,要有组织、有指挥。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危险,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为了事故调查分析需要,都有责任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排险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出标记。因为事故现场是提供有关物证的主要场所,是调查事故原因不可缺少的条件,所以要严加保护,要求现场各物件的位置、颜色、形状及物理、化学性质等尽可能保持事故结果时的原来状态,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
2、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取证完毕,并充分记录后方可进行。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
二、发生事故及时报告
1、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领导,企业对受伤人员歇工满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故,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并应及时上报。
2、企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伤亡人数、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等,在一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向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当地劳动、公安部门报告,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转报各自的上级管理部门。
3、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未划清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
三、组织调查组
1、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的单位领导人,应立即赶赴现场帮助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2、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
3、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该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该区的市一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及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特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事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
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四、现场勘查
在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必须现场勘查,现场勘查的主要内容:
1、作出笔录。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气象等现象勘查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现场勘查的起止时间、勘查过程;能量逸散的所造成的破坏情况状态程序等;设备损坏或异常情况及事故前后的位置;事故发生前劳动组合,现场人员的位置和行动等情况;重要物证的特征、位置及检验情况等。
2、现场拍照、方位拍照、全面拍照、中心拍照、细目拍照、人体拍照。
3、现场绘图:建筑的平面图、剖面图;事故人员位置及疏散(活动图);破坏物的立体图或展开图;涉及范围;设备或工器具构造简图等。
五、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
1、查明事故经过,弄清造成事故的各种因素,包括人、物、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
2、分析事故原因,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者,再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
4、事故性质通常分三类
a、责任事故:就是由于人的过失造成的事故
b、非责任事故:不能预见或不可抗拒,或在科学试验过程中因科技条件限制而造成的事故
c、破坏性事故:即为达到以既定目的而故意制造的事故
六、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七、写出调查报告
八、事故的审理和结案
1、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天内结算,特殊情况不超过180天。
2、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事故资料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