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样本
工程技术资料保管制度

工程技术资料保管制度
一、总则
1. 为规范工程项目技术资料的管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所有参与项目的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
二、资料分类与归档
1. 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变更记录、检验报告、会议纪要等。
2. 所有工程资料应按项目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并按专业类别进行分类编号。
3. 归档资料应清晰、完整,任何涂改或修正应有明确的签字确认。
三、资料存储
1. 电子版资料应保存在专用服务器上,并定期备份到云端或其他安全的存储设备中。
2. 纸质资料应存放在防火、防潮、防尘的环境中,确保其物理状态良好。
3. 特殊重要或敏感的资料应加以加密处理,限制访问权限。
四、资料借阅与复制
1. 借阅工程资料需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批。
2. 借出的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并做好归还登记。
3.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或外传工程资料。
五、资料更新与作废
1. 随着工程进展,相关资料应及时更新,确保反映最新情况。
2. 作废资料应明确标记,并在必要时进行销毁处理。
六、责任与监督
1. 项目经理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资料管理工作负总责。
2. 各专业工程师负责其领域内的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3. 违反本制度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与修改。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由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施工现场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施工现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所有与工程相关的档案管理工作。
3.施工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工程的记录完整、准确、可追溯。
4.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施工单位工程管理部门负责。
二、档案管理责任1.施工单位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施工现场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施工单位应建立专门的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3.现场各部门应配合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认真履行档案管理责任,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4.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档案管理培训,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三、档案的内容和分类1.工程档案包括施工合同、施工方案、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现场检测记录、施工日志等相关文件。
2.工程档案应按照工程项目、工程部位、工程阶段等方式进行分类整理,便于查阅和管理。
3.档案中应标注清晰的文件序号、日期、文件名称等信息,便于查找和归档。
四、档案的收集和整理1.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合同和相关规定,及时收集施工现场各类档案。
2.工程档案应按照文件的重要性和使用频次,进行分类整理。
3.工程档案的整理应结合施工进度和工程特点,做到及时更新和完善。
五、档案的归档和保管1.工程档案应按照要求归档,并设立档案保管室,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2.档案保管室应配备专职人员,定期进行档案的整理和检查,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合理确定,到期后应及时归档或销毁。
六、档案的利用和借阅1.工程档案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利用和借阅,不得擅自私自篡改或借用。
2.工程档案的利用应符合施工单位的工作需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3.工程档案的借阅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登记借阅人员的信息,借阅期限不得超过规定时间。
七、档案的销毁和转移1.工程档案的销毁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处理。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及职责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及职责一、总则为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工程档案管理流程,保障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及时、安全,提高工程档案利用价值,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所有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竣工及验收等阶段的各类工程档案。
三、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1. 档案管理部门每个单位应当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档案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档案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包括:(1)制定并实施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
(2)组织制定工程档案管理方案,并监督实施。
(3)建立并维护工程档案档案馆。
(4)指导各部门、项目组织建立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并协助实施。
(5)定期检查、审核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出改进建议。
2. 项目部门各建设项目的项目部门应当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项目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项目部门的具体职责包括:(1)根据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制定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方案。
(2)负责项目阶段工程档案的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3)按照要求将工程档案移交给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4)定期报告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进展情况。
(5)配合档案管理部门的检查工作,及时整改问题。
四、工程档案管理流程1. 工程档案的收集在建设项目的各阶段,项目部门需要收集相关的工程档案资料,包括规划设计文件、合同协议、施工记录、竣工验收报告等。
2. 工程档案的整理项目部门应当对收集到的工程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文件的归类清晰、整洁有序,方便查阅和管理。
3. 工程档案的归档已整理好的工程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归档,注明文件名称、日期、责任人等信息,方便档案检索和利用。
4. 工程档案的存储所有归档的工程档案应当及时存放到档案馆中,保障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防止文件的丢失、损坏等情况。
5. 工程档案的利用工程档案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需要提供工程档案的查询、复制等服务,并督促项目部门合理利用工程档案,提高档案的使用价值。
工程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文件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工程文件档案管理效率和质量,保障工程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工程文件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合同、验收报告等一切与工程相关的文件档案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规范管理的原则,贯彻实行全员参与、属地管理、分类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的工程文件档案管理模式。
第四条本制度由本单位负责工程文件档案管理的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单位遵守执行。
如有违反者,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章工程文件档案的保存管理第五条对于工程文件档案的保存管理,按照不同级别和不同种类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第六条工程文件档案主要保存内容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合同、招标文件等施工合同相关文件;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文件等验收相关文件等。
第七条工程文件档案的存放应按照规定的存档期限进行分类,分类设定应有固定标识、编号等标识,以便查阅。
第八条工程文件档案存放位置应设定在安全、防火、防水、防盗等要求的场所,并严格按照文件档案的保密级别进行存放。
第九条工程文件档案的借阅应经过合法审批,并由专人进行管理和记录,借阅期限严格执行规定的时间。
第十条工程文件档案的销毁应按照规定的销毁程序进行,不得私自销毁,销毁记录应详细、真实。
第三章工程文件档案的整理整顿第十一条工程文件档案的整理整顿应按照所制定的整理整顿计划进行,计划由专门人员负责编制。
第十二条工程文件档案的整理整顿应按照文件的重要性、完整性进行分类整理,对于缺失、损坏的文件应及时进行修复或补充。
第十三条工程文件档案的整理整顿应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整理,确保文件的可查阅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工程文件档案整理整顿完成后,应有专门的人员进行审核确认,并形成相关报告进行存档,以备查阅。
第四章工程文件档案的利用第十五条工程文件档案的利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只有经过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借阅。
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部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安全、完整、可查,提高档案利用价值,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部各类档案包括工程项目资料档案、技术文件档案、会议记录档案、工程维护档案等。
第三条工程部所有资料档案由工程部负责人统一管理。
第四条工程部负责人为工程部档案的管理者,全面负责工程部档案的保管、整理、查询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部所有员工要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工程部档案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范,加强档案管理的学习和培训。
第七条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的修订由工程部负责人负责,并报工程部领导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
第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档案的种类和管理范围第九条工程部档案包括工程项目资料档案、技术文件档案、会议记录档案、工程维护档案等。
第十条工程部档案管理范围包括工程部内部的各类档案以及与其他部门有关的档案。
第十一条工程部档案应当分类存放,各类档案按照文件编号和存放位置进行标注。
第三章档案的保管和整理第十二条工程部档案的保管应当定期清点、盘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工程部档案的整理应当按照文件目录和日期顺序进行分类整理,保证档案查阅的便捷性。
第十四条工程部档案的保密性应当得到严格保护,不得随意外借、复制、篡改。
第十五条工程部档案的损坏或遗失应当立即报告工程部负责人,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档案的查询和利用第十六条工程部员工有权查询工程部的档案,但须经工程部负责人同意。
第十七条工程部员工查询档案应当填写查询差登记表,详细记录查询目的和内容。
第十八条工程部员工利用档案进行资料查询和工作参考,应当遵守涉密条例,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第五章档案的归档和销毁第十九条工程部档案应当按照文件目录和日期顺序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和查阅。
第二十条工程部档案根据保管期限和重要性进行分类处理,定期清理和销毁过期档案。
工程技术档案安全工作制度

工程技术档案安全工作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技术档案的安全管理,保障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可用性,防止档案信息泄露、丢失或损坏。
2. 所有涉及工程技术档案管理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档案分类与归档1. 根据档案的性质和保密要求,将工程技术档案分为公开级、内部级、秘密级和机密级四个等级。
2. 归档的工程技术档案应清晰、完整,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形式。
3. 归档时,应详细记录档案的来源、内容摘要、归档日期等信息,并按照统一的分类编号系统进行编号。
三、档案存储与保管1. 设立专门的档案室,对不同等级的档案采取相应的保管措施。
2. 对于纸质档案,应使用防火、防潮的专用柜架存放,并定期检查其保存状态。
3. 对于电子档案,应采用加密存储,备份至少两份副本,分别存放在不同的安全位置。
4. 档案室应设有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并限制非相关人员的进入。
四、档案的使用与借阅1. 借阅档案需填写借阅申请,明确借阅目的、时间及归还日期。
2. 根据档案的等级,由相应权限的管理人员审批借阅申请。
3. 借阅者应在指定的地点阅读档案,不得随意携带外出或复制。
4. 借阅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档案,并由档案管理人员检查档案的完整性。
五、档案的转移与销毁1. 档案的转移应遵循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转移过程的安全和保密。
2. 对于过期或不再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
3. 销毁档案应有专人负责,并做好销毁记录,以备查证。
六、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理1. 制定档案室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水灾、盗窃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2. 发生档案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快采取措施保护档案安全,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3. 事故处理结束后,应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七、监督与考核1. 定期对档案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执行效果。
2. 对于违反档案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工程档案工作制度

工程档案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工程档案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档案管理职责1.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工程档案管理职责,配备相应的档案管理人员。
2.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分别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3.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三、工程档案收集与整理1. 工程档案收集范围应包括:工程前期文件、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竣工图、验收文件、质量保修文件等。
2. 工程档案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工程档案进行审查、核对,确保档案的及时更新和修正。
四、工程档案归档与移交1. 工程档案归档应遵循及时、完整、准确、安全的原则,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
2. 工程档案移交应遵循双方协商、资料完整、签字盖章、资料归档的原则,明确移交时间、地点、双方责任人和交接方式。
3.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档案移交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五、工程档案保管与利用1. 工程档案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和防火防盗。
2.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制度,明确查阅范围、查阅程序、查阅期限等,做好档案的借阅、复制和统计工作。
3. 工程档案应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实现档案的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
六、工程档案管理检查与监督1. 建设单位应定期对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自查、互查和集中检查,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样本(2篇)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样本叉车安全档案至少包括叉车台帐、叉车作业人员台帐、叉车安全技术档案。
为了确保本单位桥式起重机安全档案齐全完好,特制定起重机械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一、叉车台帐:内容至少包括桥式起重机名称、型号、种类、主要技术参数、制造单位、购置时间、检验情况、使用状态、重大维修情况及其它变更情况。
二、叉车作业人员台帐桥式起重机作业人员台帐内容至少包括姓名、作业类别、作业证号、取证时间、换证情况,事故记录。
三、叉车安全技术档案1.叉车安全技术档案是方便日常管理、提供工作见证的重要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2)叉车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和维护、保养手册、电气原理图等随机技术文件和资料;3)叉车、车辆验收检验、定期检验报告和使用单位自行检查记录;4)叉车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5)叉车的运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和应急救援演习记录;6)吃擦订购、改造。
7)叉车改造、大修方案,改造、维修情况记录。
2.档案资料均应分类、注册登记、编制索引,不得遗失和混装,每年进行一次普查。
每台叉车均应进行统一编号,以便日常管理。
3.使用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档案。
4.相关人员应及时填写有关记录,并存入相应的技术档案。
5.叉车安全技术档案由叉车安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保管,叉车安全技术档案为永久保存,只有当该叉车报废后技术档案方可销毁。
6.叉车安全技术档案一般不外借、外传。
如需借用,应办理借用登记手续,用完后及时归还。
7.常用资料如有需要复印,可以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档案管理人员复印分发,并记录在案。
8.叉车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如有遗失、损坏,应及时上报,设法补救,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样本(2)是组织内部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它对于保障技术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起到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制度的背景和目的、管理内容和程序、具体要求和实施措施等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背景和目的技术档案是组织内部记录技术工作过程和成果的文件,它对于组织的发展和运营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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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目:规范工程资料编写、收集、整顿、组卷、传递、借阅管理,保证满足工程施工和移送、归档规定。
2.名词解释各专业指:锅炉专业、汽机专业、电气专业、热控专业、焊接专业。
3.归口管理和划分3.1 工程部为项目部工程资料归口管理部门。
项目部各部门为各自职能范畴内资料管理对口责任部门,负责职能范畴内工程资料分阶段或竣工时向资料管理人员提交归档,由资料管理人员统从来业主移送和向公司档案室归档。
3.2工程资料存档划分:3.2.1工程管理文献资料:1)工程合同、合同、招投标文献、租赁合同、工程概算结算、工程定额、索赔资料,归工程部合同专业;2)图象、照片、录象,归综合管理部(工程结束时归档资料管理人员);3)行政文献,归综合管理部;4)工程施工技术及管理资料(音像资料等除外),归工程部;3.3 工程资料管理网络和人员网络工程项目中标后一种月内由项目总工组织,建立项目工程资料管理网络(应涉及各部、室、专业组、专业公司等),明确负责人(负责人应为本现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各单位资料管理员。
4.文献编写文献资料编写按如下规定执行(业主无特殊规定期)4.1文献编写一律采用A4纸张,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黑色墨水书写亦可)打印件。
规格规定参照作业指引书原则样式(尺寸及页边距)。
4.2文献必须采用双钉装钉(横向、竖向均可)装钉尺寸规定如下:①横向装钉,左侧留装订线2.5cm,上边距2.5cm,右边距、下边距1.5cm;②纵向装钉,上下留出2.5cm距离;③钉与纸张边沿留出1cm距离。
对复印件A4纸竖向左侧装订线留2.5cm。
4.3正文文字一律采用四号宋体、1.5倍行距,标题为小三号宋体。
凡是正文应有页眉和页脚,页眉页脚均使用五号,页脚居中设立。
页脚使用三位阿拉伯数字,从“第001号”开始,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及某一文献附图无正文某些,不编写页号,但应在文献目录中标明总页数。
4.4文献中附图幅面、构件代号均应符合国内国家或行业原则,图纸尺寸一律以毫米为单位。
4.5案卷封面宜采用外封面形式,内外封面式样同作业指引书封面。
4.6档号:项目代号+分类号+案卷号项目代号:是公司指定,项目中标后由公司档案室给出。
分类号:科技文献材料参照《火电施工公司档案分类表》中6--9大类关于规定,其他部门采用0--5大类关于分类规则。
案卷号:即为案卷顺序号。
移送资料档号按业重规定编制填写。
4.7案卷题名应简要、精确揭示卷内项目名称、代字、代号及其组件、部件、阶段代号和名称等。
4.8编制单位栏填写卷内科技文献材料形成单位或重要责任者。
4.9编制日期填写案卷内科技文献材料起止日期。
4.10保管期限填写其划定保管期限,将来移送时在资料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统一指引下填写。
4.11密级根据保密规定填写(移送时业主给出,统一填写)。
4.12缩微号和档案馆号由竣工档案接受单位或部门填写。
4.13卷内目录及卷内备考表(各种表格)格式由资料料室统一提供。
4.14竣工移送所使用卷盒由综合管理部依照公司档案室规定统一购买。
4.15编写受控文献时均应标明文献编码。
(文献编码按《质量部工程质量体系文献编码与受控编号办法》进编写)。
5.工程中使用表格工程中使用各种表格涉及:质保、过程控制、实验与检查、工程管理与技术管理、有条件发生登记表格。
各种表格使用按如下规定执行:5.1国家、部或局已经下发现成表格(或有规定),使用其统一表格。
5.2《项目部管理制度汇编》已给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表格,这些表格按类别存在专门数据库中,如需使用可直接提取使用,签名为手写。
5.3如上述表格不能满足施工规定,可依照需要自制表格,经专业部室领导批准(按审批权限),方可使用。
6.工程资料收集工程项目档案资料,是整个工程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设投产(使用)全过程中形成文字、图纸、图表、计算书、声像资料等不同形式、不同载体资料,涉及项目提出、调查、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筹划、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竣工、试生产等,项目部有责任尽量将资料收集齐全。
6.1工程项目开工后由总工组织编制《XX项目部归档文献资料目录》。
其中应至少明确第一批开工项目应归档文献资料目录。
(1)技术文献内容根据公司规定执行。
各类文献资料收集策划应以分项或分段工程为单位。
(2)随工程进展对归档文献资料进行补充,待工程图纸80%或专业系统图100%到达项目部后15日内,对目录进行修改,分别报业主和公司各职能处室,作为正式文献执行。
(3)各项资料在单位工程未完时,由划分文献收集、整顿部门保存,待阶段性检查之后,或单位工程施工结束,按资料管理人员规定期间,将资料移送给资料管理人员,正式归档。
6.2任何单位、部门和人员不论以何种渠道获得技术资料,均应交资料管理人员登记、备案,由关于领导核准后方可使用。
6.3各部门收集资料除归档资料外,还应依照上级单位监检大纲关于条款,对其他工程资料进行收集整顿。
7.工程资料按如下规定进行整顿和组卷7.1项目文献资料普通按其专业、单位工程项目和形成时间先后进行整顿组卷。
7.2关于设备文献按根据性材料、设备开箱验收、设备安装调试、设备运营维修、随机图样等排列,随机图样也可单独组卷。
7.3管理性文献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序排列。
7.4案卷内技术性文献材料排列规定文字材料在前、图样在后。
7.5每一单位工程项目卷内文献按管理、根据、施工安装记录、检测试(实)验评估、证明等排列。
7.6文献材料组卷时,应将每份文献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献与原件一起立卷,不得分开。
文献材料排列: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转发文献在前,被转发文献在后;立卷人填写卷内目录,立卷人和关于负责人应在卷内备考表订立栏订立姓名;卷内目录和卷内备考表格式由资料管理人员统一提供。
7.7卷内备考表(各种表格)、卷内目录、卷内文献装钉尺寸及页边距应一致。
7.8存档文献材料应尽量使用原件,如没有应标明原件存储地点。
7.9资料管理人员编制《工程管理案卷总目录及卷内目录》,工程部长审核、总工批准。
8. 文献资料传递文献资料传递涉及发放与往来。
8.1文献发放:文献资料在发放前,发放部门应填写《文献发放审批表》,依照审批权限审批文献拟定资料发放范畴,并建立《文献发放登记表》台帐。
从业主、监理方接受领取文献资料两小时内在网上发布,24小时内发放到使用单位、部门8.2文献往来往来文献指与项目部以外单位文献往来,普通涉及与业主、监理、本地政府关于部门、设计院、设备厂家、调试部门、公司等文献。
(1)接受:资料管理人员建立《文献接受登记表》对接受文献资料进行登记。
任何人无论从何途径得到与工程关于文献资料,都应交到资料管理人员,由资料管理人员组织辨认并登记。
对接受文献资料,资料管理人员依照审批权限送交领导审批。
(2)项目部任何部门、任何人向项目部以外单位发出与项目关于文献资料,都应依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在发出前在存档部门进行备案,对反馈信息及时归档。
(3)项目部各部门、各专业公司也应建立《文献接受登记表》。
9. 文献、资料审批权限9.1接受项目经理委托,由生产经理、商务经理、总工(副总工)发放(传阅)审批范畴:国家、行业关于本工程文献、规定,业主、监理公司文献、会议纪要、工程联系单(确认有效性和发放范畴后下发)、告知等,设计院文献,设备图纸、涉外技术文献资料,外单位交流信息,业主委托、工程变更(依照拟定范畴),公司关于本工程文献和规定,项目部关于工程管理文献、规定、告知,工程简报,上报业主、监理、公司文献和材料,施工组织设计等。
9.2各部门负责人审批范畴:本部门分管专业范畴体系内文献、资料、规程规范、原则、制度、规定,本部门编制管理制度、规定、办法、筹划、告知等,本部门所组织专业会议纪要、总结、工作联系单,惩罚告知等。
9.3资料管理人员发放审批:施工图纸、图集,作业指引书、施工办法(涉及监理批复意见),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技术例会纪要、专业会议纪要、工程总结等。
10.文献资料更改和作废文献解决10.1文献更改由更改提出人或提出部门负责人填写《文献更改审批单》,重要更改要附上文字根据,由该文献、资料原审批人或部门进行审批。
文献更改申请获批准后,由原文献发放部门(单位)按《文献发放登记表》名单发放《文献更改一览表》,文献领用人按《文献更改一览表》对所持文献进行更改,如换页更改则进行换页。
10.2文献失效和作废文献经多次更改或文献需进行大幅度修改时应进行换版,原版本作废,换发新版本。
文献发放部门(资料管理人员)应依照《文献发放登记表》把失效和作废文献及时告知给各部门(单位)。
作废文献应依照发文登记及时更换或撤回;收回失效或作废文献由发放部门填写《作废文献资料销毁申请及销毁记录》,经总工批准后执行。
需要作为资料保存作废文献应加盖“作废参照”标记。
10.3文献中关于问题解决成果反馈文献接受部门(单位或人员),接到工程文献后要对照文献中关于规定及领导批示意见,及时解决关于问题,并将办理成果以文字形式反馈(也可在网上反馈)。
11.工程资料管理办法11.1 工程图纸管理办法11.1.1工程图纸收发统一由资料管理人员管理。
11.1.2各个专业图纸在工程开工前,由各专业工程师按施工进度筹划编制专业《图纸需求筹划》,递交资料管理人员,由资料管理人员编制项目工程《图纸需求筹划》,工程部长审核,总工批准,提交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并在资料管理人员存档。
资料员拟订工程图纸发放范畴和《文献发放审批表》,正式施工图纸发放范畴由资料管理人员审批,设备图纸和非正式图纸由总工或副总工审批,资料员发放。
图纸发放时要特别注意留出用于移送和归档图纸。
11.1.3资料员记录图纸到位状况,按图纸交付筹划向建设单位催交,接受图纸进行登记(《文献接受登记表》),接到图纸两小时内在网上发布,未按筹划到图纸及时向资料管理人员和专业工程师报告。
任何人员无论从何种渠道得到施工图纸,都要一方面交资料管理人员,由资料管理组织确认。
11.1.4施工过程中,各单位要注意保护图纸,施工结束及时交回资料管理人员。
11.2 工程变更资料管理11.2.1工程变更由专业工程师及以上领导签字承认后生效<见《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和工程委托管理制度》)。
11.2.2资料员接受到生效工程变更后按工程图纸发放范畴进行发放。
11.2.3工程变更必要加盖设计变更章并在图纸中反映出。
(1)资料管理人员在工程开工后拟定工程变更盖章分工,依照分工,资料管理人员提供印章。
(2)资料管理人员下发设计变更同步下发《设计变更标注告知单》,图纸使用部门或单位接到设计变更及标注告知单后在告知栏签字,图纸使用部门或专业人员在被变更图纸上用红笔标注(有关方无特殊规定期)变更内容,标注后在标注告知单确认栏签字,资料管理人员资料员核算变更确已标注后,收回设计变更标注告知单;存档图纸设计变更由资料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