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金悦华庭定向认购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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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金悦华庭定向认购协议书
甲方:中山市万科坦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自愿合作的原则,现就万科金悦华庭定向认购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开展合作,订立如下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根据本协议给予符合要求的乙方单位定向认购成员额外的折扣优惠。
1、优惠对象:
认购万科金悦华庭住宅的乙方员工。
2、优惠时间:
为给乙方提供充分宣传和组织时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第一次开盘当天截止。
3、优惠方式:
乙方员工认购万科金悦华庭住宅:
1)累计达到5套,享受正常折扣基础上额外99折的优惠;
2)累计达到6—15套,享受正常折扣基础上额外97折的优惠;
3)累计达到16套或以上,享受正常折扣基础上额外95折的优惠。
4、甲方义务
(1)甲方指定定向认购负责人为。
(2)甲方需为乙方提供详尽、充足的“万科金悦华庭”宣传资料,并安排适当的与定向认购客户交流活动;
(3)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定向认购成员能够充分完全享受到本协议规定之优惠;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协助甲方在单位内部进行有效的推广宣传活动;基本采用以下形式:
1、利用单位自有的媒体形式进行项目宣传,包括内部网(采用网页的形式)、闭路电视(采
用电视短片的形式)、上门服务(采用路演的形式)、直邮以及公司内部公告等等;
2、在单位的适当场所派发甲方提供的有关“万科金悦华庭”的宣传资料;
3、如乙方意向客户达到15人以上(含15人),可要求甲方派专人到乙方为客户进行讲解
4、乙方义务
(1)乙方指定本单位定向认购联络人为。
(2)乙方团购联络人负责收集、整理意向客户资料并及时反馈甲方;
(3)乙方有义务向其成员介绍“万科金悦华庭”的项目情况并详细解释定向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定向认购折扣优惠及以下操作细则等。
定向认购原则:
1、定向认购客户认购时必须提供乙方联络人签字的《团购优惠申请表》、工作证、身份证
(或台胞证等有效证件);
2、定向认购客户必须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成功签署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方可享受
相应等级优惠;
3、大客户团购优惠仅限于正常在售单位,特惠单位除外(具体房号由甲方另行确定);
4、定向认购客户按照正常程序选房,签署认购书,交纳定金;
5、定向认购客户需严格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付清首期/全款,并在签定认购书后的7天内
签订买卖、按揭合同,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产另行出售,并有权按认购书内容不予退还定金;
6、定向认购客户在优惠期内挞定,处理办法详见认购书内容,并取消定向认购资格。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项目第一次开盘当天截止。
四、甲乙双方均应诚实、充分的履行本协议规定义务。
五、双方有关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甲方:中山市万科坦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单位公章: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