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上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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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上报注意事项
各位新接任社会事务办主任及办公室人员,请在宁乡救灾群共享下载13年版的《自然灾害统计制度》及《2014年自然灾害统计快报表》、《2014年因灾倒损住房户台账》、《2014年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台账》进行学习、了解;尤其是工作中具体从事灾情信息报送工作的同志,请一定要下载学习,在2014年度工作中上报灾情时,不至发生一些初级的逻辑性错误。
目前我县已经进入汛期,也是历年来宁乡辖区内的自然灾害(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干旱等)的多发季节,县委县政府要求从4月1日到9月30日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抓好措施落实,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肩;有灾情预警时,能在第一时间疏散危险区域内人员,杜绝因自然灾害亡人,降低灾害损失。
请各社会事务办与所在乡镇值班人员加强联系,尤其是灾情信息报送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自然灾害统计制度》规定县级民政部门应在灾害发生后的2小时内,将反映灾害基本情况的主要指标向地(市)级民政部门报告(含分乡镇数据)。因此请各位一定警醒:在本辖区范围内有大的灾害发生时,请在第一时间内上报自
然灾害灾情快报表,紧急情况可电话上报。报送途径:宁乡救灾群或传真0731--87822145或者救灾科电话0731--87826544或者是民政局救灾线成员电话报灾。
为了便于救灾科对全县的灾情数据统计方便,救灾科将《自然灾害统计制度》里与我们乡镇相关的表格转换成了Excel文档,请各位在2014年工作中报送自然灾害灾情数据、因灾倒塌损坏房屋、因灾死亡失踪人员时,务必使用共享里的《2014年自然灾害统计快报表》、《2014年因灾倒损住房户台账》、《2014年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台账》几个台账上报。同时请各位在勘核现场时,拍摄反映灾害情况和救灾工作的照片上传。
另:各镇(街道、乡)范围内全年可能会存在多次发生因灾倒塌损坏房屋的情形,便于对各镇(街道、乡)范围内全年的倒房台账与数据进行统计,请在再次上报《2014年因灾倒损住房户台账》时,直接在上一次上报过的台账的序号下直接添加该次倒房台账的明细,只是在“受灾时间”一栏里显示出每次受灾的“月日”的具体时间及“灾情种类”栏里显示出每次灾种的不同就可以了。(示例见附表)
同时部分新同事也请下载《精简退职文件、审批表、职责》了解相关内容,因为涉及部分五十年代参加工作、六十
年代退职回农村参加农业生产又一直没有重新工作的老同
志的生活救济问题,这部分老同志中个别人员比较偏执,并
且资料不齐全,请大家下载后了解相关政策给予合理解释,
尽量减少这部分老同志的重复上访量。
2014年宁乡县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户台账
填报单位:红旗镇(街道、乡)
备注 1、“灾害种类”分为干旱、洪涝、风雹、低温冷冻、雪灾、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2、“家庭类型”分五保、低保、一般
3、“备注”一栏请填写该受灾户所在村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