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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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我单位职工,性别,身份证号码,个人代码,户籍地址:省市(县),居住地址:市镇(街道),于年月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现予以办理相关手续,特此通知。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因代码: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因:

本单位社会保险缴费情况:

用人单位(章)经办机构(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注:

1、本通知单一式三份,经市、镇(园区、街道)人社部门办理手续后,经办机构、劳

动者本人各留存一份,一份归入职工档案。

2、用人单位填写《宜兴市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单》相关细则,请详见《宜兴市解

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单》填写说明。

3、用人单位须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

4、劳动者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凭《宜兴市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单》到户籍

所在地(外来劳动力到居住证所在地或退工单位所在地(未办理居住证的)镇(园区、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失业登记。

5、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携带①身份证原件②《宜兴市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

知单》③工商银行活期存折(仅限未制社会保障卡的失业人员)④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999年以前退伍的)或《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2013年8月之后退伍的)到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6、失业人员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及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7、以上相关内容若有所变化,请关注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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