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罚金刑制度的功能及完善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进 行惩治, 罚金 刑 也 自然 不 例 外 。 但 是, 关 于 罚金 刑 的 目的 是 造功能的, 然而, 对犯罪判处 自由刑需要 比较高 昂的成本, 这
为了增加 国家 财政收 入 的说 法, 笔者 认为欠 妥。 如果 罚金 刑 种高昂的成本包 括国家投入的刑罚执行成本和罪犯 的时 间成
中 国 经 验 研 究
The Chi ne s e Expe r i ence
论 我 国罚金f f , J  ̄ O 度 的功 能及 完善
口 马 兵
【 摘要 】 罚金刑具有 “ 惩罚犯罪、 保护人民” 的刑罚功能, 与各种刑罚共同实 现刑事司法中的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
的目 的。 但是 , 在具体的刑事执 法过 程中, 罚金 刑案件在罚金 刑适 用中容易导致不公正等诸 多问题 , 需要从 立法层面、 审判层 面、 执 行层 面等方面完善我国罚金 刑制度 , 进 而促 进我 国刑事 司法顺利进行。
不能从犯罪行为中得到任何经济利益 , 不仅其通过犯 罪行为
罚 金 刑 的功 能
获得的经济利益会 被追缴 , 而 且合 法 的 收 入 也可 能 因 此 而 受
到损失, 让罪犯和其他社会公众 认识 到犯罪不能带来任 何收
罚 金 刑 的 全 部 内容 都 是 围 绕 犯 罪 行 为 人 的 金 钱 或 者其 益 , 从而达 到抑制犯 罪的作用, 对 犯 罪 行 为 和 潜 在 的犯 罪 发 他 财产而展开 的, 这 也 使 学 术 界对 罚金 刑 的 功 能 产 生 不 同 的 挥 威 慑 功 能 。 认识。 有部分学者 认为, 罚 金 刑 的主 要 功 能 有 两 个 方 面: 第一, 对 犯 罪 行 为人 剥 夺 一 定数 额 的 财产 , 作 为对 犯 罪 行为 的惩 治; 第三 , 降低 国 家 对 罪 犯 进 行 改 造 的成 本 , 同 时 还 可 以 对 罪犯 进行感化 。 在 所 有 的 刑 罚 中, 除 了死 刑 立 即执 行 是 依 法
第 二, 对犯 罪行为人判 处罚金 刑, 犯 罪 行 为 人 的 罚 金 全 部 上 剥 夺 犯 罪 人 的 生 命 , 从 而 使 罪 犯 永 久丧 失 再 次 犯 罪 的 可 能 性
缴 国库 , 有利 于增 加国家财政 收入。 关于第一种罚金 刑的功 之外, 其他 一切 刑罚都具 有改造 罪犯 的功 能作用。 对罪犯 判 能, 笔 者认为 有其道 理, 任 何一种刑罚均是 为了对犯 罪行为 处管 制、拘役、 有期 徒刑 、 无期 徒刑 的 自由刑 无疑 是具有 改
【 关键 词 】 刑法 罚金刑 制度 完善
我 国刑 罚分 为 主 刑 、 附加刑两 类 , 主 刑包括 管制 、 拘役、 对 罚金 刑 的规 定 并 不 是 为 了增 加 财 政 收 入 。 笔者 认为 , 罚 金 有 期徒 刑、 无 期徒 刑、 死刑 , 附加刑包 括罚金、 剥夺政 治权 利、 刑 的功 能 主 要 体 现 在 如 下几个 方 面 : 没 收 财 产 、驱 逐 出 境 , 罚 金 刑 和 没 收 财 产 刑 又 统 一 称 为 财 第一 , 通 过罚 金 刑 剥夺 其 再 次 犯 罪 的 能 力, 摧 毁 犯 罪 行为
的 目的 功 能 是 为 了增 加 国家 财 政 收 入 , 那 是不 是 意 味 着 对 任 本 。 而 那些被判 处较短 刑期的罪犯 , 在 较 短 的 时 间 内难 以完 何 犯 罪 人 都 要 尽 可 能 能 地 判 处 罚 金 刑 呢 ?很 显 然 , 此 种 目的 成 改 造 , 罚 金 刑 能 够 弥 补对 罪 犯 的 惩 罚 性 不 足 的 问题 , 在 判 性 在我 国 《 刑 法 》中并 未 得 到 体 现 , 相反 , 我 国部 分 司法 解 释 处 相 应 自由刑 的 同 时 并 处 罚 金 , 或 者 单 处 罚金 , 能 够 对 罪 犯 还 规 定 判 处 罚金 刑 必 须 严 格 在 法 律 规 定 的范 围 内进 行 , 并 且 发 挥 改 造 作 用 。 从这个意义上说 , 罚 金 刑 对 于 轻 微 刑 事 犯 罪
设 ”的 问 题 , 并处 罚金 中存 在 “ 空 判 ”的 问题 , 罚 金 刑 执 行 是 自由刑 , 还是财产刑 , 对犯罪者来说都具有惩 戒功能。 刑 罚
中存 在 刑事责任转 移的 问题 , 罚金刑适 用中的 “ 先缴后判 ”
是 对 犯 罪 行 为 人 最 为 严 厉 的处 罚 , 罚 金 刑 剥 夺 犯 罪 行 为 人一
产 刑 ,其 中 , 罚 金 刑 既 可单 独 适 用 , 也可 以 附 加 某 种 主 刑 共 人 的经济 基 础 。 罚金 刑 就 是 剥 夺 犯 罪行 为人一 定数 额 的 金 钱 ,
同适 用。 罚 金刑 , 是 指人 民法 院 判处 犯 罪分 子 向 国家 缴 纳 剥 夺 功 能是 罚金 刑 的首 要功 能 。 我 国并 不是 对 所 有 的犯 罪 都规
一ຫໍສະໝຸດ Baidu
定数 额金 钱 的刑罚种 类。罚金 刑 不仅 能够 有效 剥夺 犯罪 定 罚金 刑 , 罚 金 刑 主要 集 中在 经 济 类 犯 罪 、 侵 财性 犯 罪 方 面 ,
行 为人 再 次 犯 罪 的 能 力 , 发挥 刑罚的威慑功 能 , 降 低 国 家 对 罪 犯 从事 这 些犯 罪行 为 均 需要 一定 的 金钱 作 为 资本 , 法 院 在 办 罪 犯 进行 改 造 的成本 , 还 可 以对罪 犯 进 行感化 。 罚 金 刑 不 理 此 类 案 件 时对 犯 罪 行为 人 判处 一 定 数额 的罚金 刑 , 可以部分 仅 具 有刑 罚的 一般 功 能, 还 具 有其 特 殊 的功 能 , 是 我 国 刑 剥 夺 或 者全 部 剥 夺 其 再 次 进行 此 类犯 罪 的能 力 。 法 体系的重 要组成 部分。 当前 我 国 单 处 罚金 适 用 中存 在 “ 虚 第二, 发 挥 刑 罚的 威 慑 功 能 , 使犯罪得到应有处罚。 无 论
容 易 导致不 公正现 象。 针对 这 些问题 , 笔者 尝试从 立法 、 审 定 数 额 的金 钱 , 对 犯 罪行 为人 本人 以及 其 他 社 会 上 的 人 必 定
判、 执 行 等 三 个 层 面 提 出对 策 。 产 生威慑 作用。 罚 金 刑 能 够 达 到 的 直 接 目的 是 , 能 够 让 罪 犯
为了增加 国家 财政收 入 的说 法, 笔者 认为欠 妥。 如果 罚金 刑 种高昂的成本包 括国家投入的刑罚执行成本和罪犯 的时 间成
中 国 经 验 研 究
The Chi ne s e Expe r i ence
论 我 国罚金f f , J  ̄ O 度 的功 能及 完善
口 马 兵
【 摘要 】 罚金刑具有 “ 惩罚犯罪、 保护人民” 的刑罚功能, 与各种刑罚共同实 现刑事司法中的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
的目 的。 但是 , 在具体的刑事执 法过 程中, 罚金 刑案件在罚金 刑适 用中容易导致不公正等诸 多问题 , 需要从 立法层面、 审判层 面、 执 行层 面等方面完善我国罚金 刑制度 , 进 而促 进我 国刑事 司法顺利进行。
不能从犯罪行为中得到任何经济利益 , 不仅其通过犯 罪行为
罚 金 刑 的功 能
获得的经济利益会 被追缴 , 而 且合 法 的 收 入 也可 能 因 此 而 受
到损失, 让罪犯和其他社会公众 认识 到犯罪不能带来任 何收
罚 金 刑 的 全 部 内容 都 是 围 绕 犯 罪 行 为 人 的 金 钱 或 者其 益 , 从而达 到抑制犯 罪的作用, 对 犯 罪 行 为 和 潜 在 的犯 罪 发 他 财产而展开 的, 这 也 使 学 术 界对 罚金 刑 的 功 能 产 生 不 同 的 挥 威 慑 功 能 。 认识。 有部分学者 认为, 罚 金 刑 的主 要 功 能 有 两 个 方 面: 第一, 对 犯 罪 行 为人 剥 夺 一 定数 额 的 财产 , 作 为对 犯 罪 行为 的惩 治; 第三 , 降低 国 家 对 罪 犯 进 行 改 造 的成 本 , 同 时 还 可 以 对 罪犯 进行感化 。 在 所 有 的 刑 罚 中, 除 了死 刑 立 即执 行 是 依 法
第 二, 对犯 罪行为人判 处罚金 刑, 犯 罪 行 为 人 的 罚 金 全 部 上 剥 夺 犯 罪 人 的 生 命 , 从 而 使 罪 犯 永 久丧 失 再 次 犯 罪 的 可 能 性
缴 国库 , 有利 于增 加国家财政 收入。 关于第一种罚金 刑的功 之外, 其他 一切 刑罚都具 有改造 罪犯 的功 能作用。 对罪犯 判 能, 笔 者认为 有其道 理, 任 何一种刑罚均是 为了对犯 罪行为 处管 制、拘役、 有期 徒刑 、 无期 徒刑 的 自由刑 无疑 是具有 改
【 关键 词 】 刑法 罚金刑 制度 完善
我 国刑 罚分 为 主 刑 、 附加刑两 类 , 主 刑包括 管制 、 拘役、 对 罚金 刑 的规 定 并 不 是 为 了增 加 财 政 收 入 。 笔者 认为 , 罚 金 有 期徒 刑、 无 期徒 刑、 死刑 , 附加刑包 括罚金、 剥夺政 治权 利、 刑 的功 能 主 要 体 现 在 如 下几个 方 面 : 没 收 财 产 、驱 逐 出 境 , 罚 金 刑 和 没 收 财 产 刑 又 统 一 称 为 财 第一 , 通 过罚 金 刑 剥夺 其 再 次 犯 罪 的 能 力, 摧 毁 犯 罪 行为
的 目的 功 能 是 为 了增 加 国家 财 政 收 入 , 那 是不 是 意 味 着 对 任 本 。 而 那些被判 处较短 刑期的罪犯 , 在 较 短 的 时 间 内难 以完 何 犯 罪 人 都 要 尽 可 能 能 地 判 处 罚 金 刑 呢 ?很 显 然 , 此 种 目的 成 改 造 , 罚 金 刑 能 够 弥 补对 罪 犯 的 惩 罚 性 不 足 的 问题 , 在 判 性 在我 国 《 刑 法 》中并 未 得 到 体 现 , 相反 , 我 国部 分 司法 解 释 处 相 应 自由刑 的 同 时 并 处 罚 金 , 或 者 单 处 罚金 , 能 够 对 罪 犯 还 规 定 判 处 罚金 刑 必 须 严 格 在 法 律 规 定 的范 围 内进 行 , 并 且 发 挥 改 造 作 用 。 从这个意义上说 , 罚 金 刑 对 于 轻 微 刑 事 犯 罪
设 ”的 问 题 , 并处 罚金 中存 在 “ 空 判 ”的 问题 , 罚 金 刑 执 行 是 自由刑 , 还是财产刑 , 对犯罪者来说都具有惩 戒功能。 刑 罚
中存 在 刑事责任转 移的 问题 , 罚金刑适 用中的 “ 先缴后判 ”
是 对 犯 罪 行 为 人 最 为 严 厉 的处 罚 , 罚 金 刑 剥 夺 犯 罪 行 为 人一
产 刑 ,其 中 , 罚 金 刑 既 可单 独 适 用 , 也可 以 附 加 某 种 主 刑 共 人 的经济 基 础 。 罚金 刑 就 是 剥 夺 犯 罪行 为人一 定数 额 的 金 钱 ,
同适 用。 罚 金刑 , 是 指人 民法 院 判处 犯 罪分 子 向 国家 缴 纳 剥 夺 功 能是 罚金 刑 的首 要功 能 。 我 国并 不是 对 所 有 的犯 罪 都规
一ຫໍສະໝຸດ Baidu
定数 额金 钱 的刑罚种 类。罚金 刑 不仅 能够 有效 剥夺 犯罪 定 罚金 刑 , 罚 金 刑 主要 集 中在 经 济 类 犯 罪 、 侵 财性 犯 罪 方 面 ,
行 为人 再 次 犯 罪 的 能 力 , 发挥 刑罚的威慑功 能 , 降 低 国 家 对 罪 犯 从事 这 些犯 罪行 为 均 需要 一定 的 金钱 作 为 资本 , 法 院 在 办 罪 犯 进行 改 造 的成本 , 还 可 以对罪 犯 进 行感化 。 罚 金 刑 不 理 此 类 案 件 时对 犯 罪 行为 人 判处 一 定 数额 的罚金 刑 , 可以部分 仅 具 有刑 罚的 一般 功 能, 还 具 有其 特 殊 的功 能 , 是 我 国 刑 剥 夺 或 者全 部 剥 夺 其 再 次 进行 此 类犯 罪 的能 力 。 法 体系的重 要组成 部分。 当前 我 国 单 处 罚金 适 用 中存 在 “ 虚 第二, 发 挥 刑 罚的 威 慑 功 能 , 使犯罪得到应有处罚。 无 论
容 易 导致不 公正现 象。 针对 这 些问题 , 笔者 尝试从 立法 、 审 定 数 额 的金 钱 , 对 犯 罪行 为人 本人 以及 其 他 社 会 上 的 人 必 定
判、 执 行 等 三 个 层 面 提 出对 策 。 产 生威慑 作用。 罚 金 刑 能 够 达 到 的 直 接 目的 是 , 能 够 让 罪 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