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匹克标志备案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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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工作规范化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工作规范化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工作规范化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01.10.19•【文号】体政字[2001]46号•【施行日期】2001.10.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工作规范化有关问题的通知(体政字[2001]46号2001年10月19日)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1998年机构改革以来,各中心在运动项目管理工作中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积累了不少经验,做出了显著成绩。

竞技体育的运行机制正在逐步转轨,朝着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符合体育运动发展规律的方面迈进。

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看到运动项目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有的未能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不到位,行为不规范。

为保障体育项目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提高中心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现针对当前较突出的几个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对运动竞赛的管理(一)加强运动员注册和交流中的管理工作运动员注册是加强运动人才管理、促进运动人才合理流动、规范竞赛秩序的基础,必须本着严肃、认真和负责的态度做好这项工作。

目前运动员注册过程中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有的单位和个人规避、违反注册规定,弄虚作假;二是部分中心对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不够严格、细致,有些项目存在较严重的运动员重复注册和错误注册问题。

为避免此类情况的继续发生,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要加强对所管辖项目运动员注册的管理,并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监督单项协会对运动员资格进行认真的审查。

为提高运动员注册和交流工作的透明度,中心必须建立各项目运动员注册公示制度,将各个项目运动员的注册情况在一定期限内向有关单位公示,各注册单位可以就有关情况提出异议,由协会就争议作出裁决。

具体办法和期限由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对在运动员注册和交流过程中违反现有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取消其一定期限内参加全国比赛的资格;中心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审查职责,造成错误注册、重复注册等不良后果的,中心应当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体规字〔2019〕3号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体规字〔2019〕3号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体规字〔2019〕3号各厅、司、局,各直属单位,中国足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各改革试点项目协会:为加强和规范体育总局及直属单位、相关全国性体育协会的合同管理工作,防范法律风险,全面提高总局系统依法治体水平,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国家体育总局合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实施。

一、认真组织学习。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与合同订立、履行相关的承办部门、财务部门、法务部门和综合部门等工作人员学习《办法》内容,理顺有关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二、修订完善制度。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办法》规定,清理修订本部门、本单位的合同管理规定,与《办法》规定不一致或冲突的,要及时修订完善。

三、查找问题漏洞。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办法》要求,系统梳理本部门、本单位正在履行的合同,查找问题,预判风险,做好防范。

四、制定示范文本。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制定相关合同示范文本,严格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严格规范本部门、本单位合同管理工作,不断提升体育总局系统依法治体水平。

体育总局将适时组织检查。

贯彻执行《办法》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体育总局相关职能部门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体育总局合同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2019年10月11日附件国家体育总局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及总局直属单位和以总局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国性体育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合同管理工作,防范法律风险,确保合同全面有效履行,保障国家及有关单位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一、法定执法机关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第一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九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五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第二款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8、《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条第二款9、《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二条10、《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十一条1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九条1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三条1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六条1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七条1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七十二条16、《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十五条1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实用文档18、《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1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20、《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六条21、《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五条22、《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23、《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24、《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25、《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第二条26、《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二条27、《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第三条28、《广告管理条例》第五条29、《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六条3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一条3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3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33、《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3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35、《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五条第二款36、《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37、《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38、《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39、《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40、《经纪人管理办法》第五条实用文档41、《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42、《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第四条43、《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七条44、《关于禁止串通招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五条45、《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九条46、《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八条47、《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四条48、《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五条49、《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三条50、《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第二条5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第三条52、《工商行政管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第三条53、《个体饮食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三条54、《租赁柜台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第七条55、《直销管理条例》第六条56、《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57、《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三条58、《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七条59、《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第四条60、《食品广告管理办法》第四条61、《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五条62、《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第四条实用文档63、《医疗器械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64、《临时性广告经营管理办法》第三条65、《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66、《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67、《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第三条68、《港澳居民在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第一条69、《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70、《奥林匹克标志备案及管理办法》第二条71、《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第十条72、《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73、《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74、《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五条75、《禁止传销条例》第四条76、《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三款77、《黑龙江省产品质量条例》第十三条二款78、《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一款79、《黑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四条第二款80、《黑龙江省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六条81、《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四款82、《黑龙江省商品市场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83、《黑龙江省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十二条84、《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条第一款85、《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四条第四款实用文档86、《黑龙江省文物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87、《黑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第四条88、《哈尔滨市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第四条89、《哈尔滨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四条90、《哈尔滨市生猪屠宰和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91、《哈尔滨市生猪饲养屠宰检疫销售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四款92、《哈尔滨市私营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93、《哈尔滨市私营企业条例》第七条94、《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三条95、《黑龙江省调配和销售车用乙醇汽油暂行规定》第四条第四款9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七条第一款97、《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七条98、《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九条99、《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100、《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第六条101、《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102、《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二条103、《黑龙江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条例》第四条第一款104、《经济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办法》第六条105、《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106、《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四条107、《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108、《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实用文档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依据实用文档实用文档实用文档实用文档实用文档.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许可(共11项)一、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9号——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9号——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9号——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8.06.28•【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9号•【施行日期】2018.07.3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与相关标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9号现公布修订后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自2018年7月3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8年6月28日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2002年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5号公布2018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9号修订)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保障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奥林匹克运动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奥林匹克标志,是指:(一)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旗、奥林匹克格言、奥林匹克徽记、奥林匹克会歌;(二)奥林匹克、奥林匹亚、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等专有名称;(三)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名称、徽记、标志;(四)中国境内申请承办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机构的名称、徽记、标志;(五)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名称及其简称、吉祥物、会歌、火炬造型、口号、“主办城市名称+举办年份”等标志,以及其组织机构的名称、徽记;(六)《奥林匹克宪章》和相关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与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有关的标志。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是指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和中国境内申请承办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机构、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的组织机构。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和中国境内申请承办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机构、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的组织机构之间的权利划分,依照《奥林匹克宪章》和相关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确定。

第四条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依照本条例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有权。

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解读

《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解读

《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解读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为保护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的知识产权,加强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并提高市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与北京组委会共同制定了《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下面将对该行动方案进行解读。

一、行动目标该行动方案的主要目标是保护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版权、专利等,并加强对侵权行为的打击,保证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安全顺利举行。

二、主要内容1.加强奥林匹克标志媒体宣传和知识产权普及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减少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2.加强奥林匹克标志的注册管理加强对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的注册管理,控制市场上非法使用、仿冒、假冒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

3.加强监测信息收集和论证工作加强信息监测和信息收集工作,发现侵权行为及时进行论证,为后续执法打下基础。

4.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的知识产权,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5.加强企业自查和规范标准建设鼓励企业自查非法使用、仿冒、假冒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加强规范标准建设,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三、行动步骤1、建立行动管理机制设立行动管理小组,统筹组织实施行动,负责行动的安排、协调和监督等工作。

2、制定行动计划根据行动目标和主要内容,制定详细的行动计划,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

3、加强奥林匹克标志宣传和知识产权普及教育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加强对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的介绍和宣传力度,加强市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及。

4、加强奥林匹克标志的注册管理加强对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的注册管理,控制仿冒、假冒商品的流通。

商标广告岗位练兵复习题带法规(同名24206)

商标广告岗位练兵复习题带法规(同名24206)

商标岗位练兵复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标志中,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是( D )。

《商标法》A、五星红旗,B、中国,C、人民大会堂,D、黄河。

2、下列标志中,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是( C )。

《商标法》A、苹果,使用的商品为苹果酱;B、725标号,使用的商品为水泥;C、两面针,使用的商品为含有"两面针"中药的牙膏,经过实际使用,两面针产生了显著性,能够识别商品的来源。

D、二锅头,使用的商品为白酒。

3、下列说法中,正确的说法是( D )。

《商标法》A、商标的显著特征是指商标特别引人注目;B、构成商标的图形越复杂,商标越具有显著特征;C、构成商标的图形越简单,商标越具有显著特征。

D、将"苹果"二字作为服装上的商标使用,该商标具有显著特征,将"苹果"二字作为苹果酱上的商标使用,该商标缺乏显著性。

4、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B )。

《商标法》A、二十年;B、十年;C、七年,D、五年。

5、关于注册商标的续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说法是( C )。

《商标法》A、商标注册人应当在其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B、商标注册人在其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满前未申请续展注册的,可以给予三个月的宽展期;C、商标注册人在其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满前未申请续展注册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D、商标注册人只能申请一次续展注册。

6、关于地名商标,下列说法中,错误的说法是( A )。

《商标法》A、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使用;B、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可以作为证明商标的组成部分注册、使用;C、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可以作为集体商标的组成部分注册、使用,D、在商标法作出限制使用地名的规定之前,己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7、针对一起具体的商标侵权纠纷,下列法院中,哪个地区的法院对因该商标侵权纠纷而提起的民事诉讼无管辖权( D )。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是指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五环图案的标志)的法律条例。

该条
例旨在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的权益和形象,防止未经授权的使用和侵犯。

根据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IOC)的规定,未经授权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是严格禁止的。

奥林匹克标志的授权仅限于奥运会或其他相关活动,以及特定赞助商和合作伙伴。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确定奥林匹克标志的使用范围和条件,规定只有取得授权的个人或组织才能使用该
标志进行商业活动;
2. 禁止未经授权或伪造的奥林匹克标志的使用,以及未经授权的商标和产品的销售;
3. 提供相关的法律保护措施,对侵权行为进行追究和处罚,包括罚款、保安措施和民
事诉讼等;
4. 加强对奥林匹克标志的监管和维权,包括设立专门的部门或机构负责管理和执行相
关条例;
5.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与国际奥委会合作,共同打击盗版和侵权行为。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实施有助于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的独特权益和形象,维护奥林
匹克运动的公正性和品牌形象。

同时,它也鼓励创新和合法的商业合作,促进奥林匹
克运动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奥林匹克标志的法律保护研究

我国奥林匹克标志的法律保护研究
c sse c sie id me t i :a d telg l a n e uain ytm a en t e n a l ome t ne t n l rais ot x esv u g n me n a wsa drg lt ss s t h e l o e h v o e bet e tmai a e t b i o t e
s mb l r tc in i u o n r , n ic v r d s me p o lmsa e ̄l w n t e p o e s o g l r tc in h r y o s p oe t n o rc u ty a d d s o e e o r be st o h l s i h r c s fl a o e t .T e e o e p o
奥林匹克标志为弘扬奥林 匹克精神 , 推进奥林匹 克运动健康、 持续发 展 , 发挥 了举足 轻重的作用 。因 此, 保护奥林匹克标志是发展奥林 匹克运 动的基本要 求, 确保国际奥委会和相关权利人 的权益不受侵害 , 已 成为办好现代奥运会重要的条件和基本保障。 …在我 国, 随着 20 年奥运会 的 1 临近 , 08 3 益 有关奥林匹克标
志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1益受到社会各方面 的普遍 关 3
注。本文通过分析我 国奥林匹克标志法律保护现状 , 找出其 中存在的问题 , 并提出相应对策 , 旨在更好 的保
护好奥 林 匹克标 志 , 20 为 08年北京 奥运 会 的成功 举 办
服务 。
克格言 、 奥林匹克徽记、 奥林匹克会歌、 奥林匹克、 奥林 匹亚、 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等专有名称 ; 中国奥林 匹克委员会的名称 、 徽记 、 标志; 北京 20 08年奥林 匹克 运动会申办委员会的名称、 徽记、 标志; 2 届奥林匹 第 9 克运动会的名称、 徽记 , 2 届奥林匹克运 动会 的吉 第 9 祥物 、 会歌、 口号 、北京 20 ” 第 2 届奥林匹克运动 “ 08 、 9 会及其简称等标志 ;奥林 匹克宪章》 第 2 届奥林 《 和《 9 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 同》 中规定 的其他与第 2 届 9 奥林 匹克运 动会 有关 的标 志 。2 _ 目 , 前 也有用 “ 奥林匹克知识产权” 以本文所称奥 林 匹克标志进行概括的 ,第 2 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 《 9

奥林匹克五环标志

奥林匹克五环标志

详解奥林匹克五环奥林匹克标志(the Olympic symbol),又称奥运五环标志,是由《奥林匹克宪章》确定的奥林匹克运动在全球范围内的视觉形象标识。

它由5个奥林匹克环从左到右互相套接组成,上方是蓝色、黑色、红色三环,下方是黄色、绿色二环,亦能以单色形式使用,整体造型为一个底部小的规则梯形。

1913年,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之父顾拜旦构思设计了奥林匹克标志,并在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际奥委会)成立20周年之际公开展示该标志。

1920年,奥林匹克标志在安特卫普奥运会完成了奥运赛场上的首次亮相。

2010年,国际奥委会发布新版奥林匹克标志,恢复了初版标志无缝交错的设计,沿用至今。

奥林匹克标志象征五大洲和全世界的运动员在奥运会上相聚一堂,同时强调所有参赛运动员应以公正、坦诚的运动员精神在比赛场上相见。

奥运五环标志的发展历史:奥运五环作为奥林匹克标志,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

1913年,奥林匹克五环首次公开展示。

1920年,在安特卫普举行的第7届奥运会上,奥林匹克五环第一次在奥运会上正式亮相。

1957年,国际奥委会批准了奥林匹克五环的特定版本,这个版本中,五环相互交叉的方式与顾拜旦最初的设计稍有不同。

1986年,国际奥委会在图形规范中规定了有缝隙的奥林匹克五环的官方版本,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用的正是这一版标志。

2010年,奥林匹克五环的官方版本回归到最初的无缝衔接设计,寓意环环相扣,全世界人民团结在五环旗下,所以北京2022年冬奥会所使用的五环标志是无缝衔接版本。

1914年在巴黎召开的庆祝奥运会复兴20周年的奥林匹克全会上,顾拜旦先生解释了他对标志的设计思想:“五环——蓝、黄、绿、红和黑环,象征世界上承认奥林匹克运动并准备参加奥林匹克竞赛的五大洲,第六种颜色白色——旗帜的底色,意指所有国家都毫无例外地能在自己的旗帜下参加比赛。

”因此,作为奥运会象征、相互环扣一起的5个圆环,便体现了顾拜旦提出的可以吸收殖民地民族参加奥运会、为各民族间的和平事业服务的思想。

青岛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08.05.21•【字号】青工商广发[2008]80号•【施行日期】2008.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广告管理正文青岛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工商广发〔2008〕80号)各分(市)局:为深入开展“服务奥帆赛、红盾展风采”奥运年活动,充分发挥广告监管职能,规范全市户外广告发布内容,努力净化户外广告宣传环境,以良好的城市面貌迎接奥帆赛,现就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户外广告内容的审查登记,贯彻落实奥帆赛广告管理要求各户外广告登记管理单位要严格依照《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青岛市户外广告的设置管理办法》等广告法律法规规章和我市奥帆赛广告宣传有关要求,按照法定程序认真做好辖区内户外广告内容的审查登记。

审查工作的重点环节包括:1、广告内容需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当要求当事人提交相关审批手续。

特别是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房地产等重点类别户外广告,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查,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

2、按照国家一类语言文字城市创建标准,严格户外广告语言文字和图形的审查,广告用字不得随意使用繁体字、错别字、简化字,不得单独使用汉语拼音和外国语言文字(国家规定允许使用的除外)。

3、利用车体作户外广告宣传的,严格禁止在车辆的前身、顶部、车窗等位置发布车体广告。

4、严格保障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及合作伙伴等相关法定权利,未经授权严禁擅自在户外广告中使用与奥林匹克标志相关的文字、图案和图形。

5、对涉及奥运会和残奥会的户外公益广告,在备案审查时要严格执行奥林匹克标识保护有关规定,坚决防止个别企业利用公益广告进行隐性商业宣传从而导致奥标侵权的事件发生。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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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文件工商办字〔20XX〕XX号关于公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附件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现行有效规章目录(74件)1.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XX年X月X日工商个字〔XX〕第XX号公布 XX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X 号修订)2.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XX年1月9日工商广字〔XX〕第X号公布 XX年X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第一次修订 XX 年X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第二次修订 XX年11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第三次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XX年11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号公布 XX年12月2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第一次修订 XX年12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第二次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XX年1月1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公布 XX年12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第一次修订 XX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第二次修订)5.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XX年8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公布)6.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XX年7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 号公布 XX年9月2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修订)7.医疗广告管理办法(XX年9月2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部令第X号公布 XX年9月2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 号第一次修订 XX年1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X号第二次修订)8.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XX年12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公布)9.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XX年12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公布)10.兽药广告审查标准(XX年3月2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公布)11.农药广告审查标准(XX年3月2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公布)12.兽药广告审查办法(XX年4月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部令第X号公布 XX年12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部令第X号修订)13.农药广告审查办法(XX年4月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部令第X号公布 XX年12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部令第X号修订)14.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XX年7月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公布) 1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赔偿实施办法(XX年8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公布)16.酒类广告管理办法(XX年11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 号公布 XX年9月2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修订)17.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XX年11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公布 XX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修订)18.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XX年12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公布 XX年12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修订) 19.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XX年1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公布 XX年12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9号修订)20.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XX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公布)2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XX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公布 XX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修订)22.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XX年11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公布) 23.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XX年12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公布 XX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修订)24.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XX年12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公布 XX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修订)25.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办法(XX年1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公布 XX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修订)26.工商行政管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XX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公布)27.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XX年11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公布 XX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 28.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XX年11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公布)29.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XX年1月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公布)30.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XX年1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公布 XX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修订)31.商标代理管理办法(XX年12月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公布 XX年11月1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第一次修订 20XX年7月1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第二次修订)3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暂行规定(XX年12月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公布)33.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XX年12月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公布 XX年6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 号修订)34.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XX年1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公布)35.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XX年1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X号公布)36.奥林匹克标志备案及管理办法(XX年4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公布)37.商标评审规则(XX年9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 号公布 XX年9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修订)38.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XX年12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公布)39.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XX年4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公布)40.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XX年4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公布)41.XX商标国际注册实施办法(XX年4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公布)42.企业登记程序规定(XX年6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公布)43.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XX年6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公布)44.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XX年7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公布)45.商标印制管理办法(XX年8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公布)46.经纪人管理办法(XX年8月2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4号公布)47.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XX年11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公布) 48.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XX年11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公布)49.世界博览会标志备案办法(XX年12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公布)50.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XX年12月2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公布)51.企业年度检验办法(XX年2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公布)52.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XX年5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公布) 53.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XX年3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X号公布)5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XX年9月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公布)5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XX年9月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公布) 56.动产抵押登记办法(XX 年10月1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公布)57.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XX年8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令第X号公布) 58.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XX年9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公布)59.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XX年9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公布)60.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制定程序规定(XX年9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公布)61.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办法(XX年10月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公布)6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XX年11月2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公布) 63.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XX年12月3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公布)64.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XX年1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公布)65.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XX年4月2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X号公布) 6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程序规定(XX年5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公布)67.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规定(XX年5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公布)68.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XX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公布)69.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XX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公布)70.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XX年9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公布)71.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20XX年1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公布)72.亚洲运动会标志保护办法(20XX年4月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公布)73.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20XX年5月3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公布)74.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20XX年10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X号公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XX年X月X日。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The Olympic Symbol Protection Act)是美国联邦法律。

这一条例旨在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以及其他有关象征性的标志,使它们只能在有关奥林匹克运动的企业中使用。

该法案规定,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在未经该法案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或者任何奥林匹克标志的复制品,其用途有可能损害到奥林匹克运动本身的名誉。

根据该条例,任何人都不得在用途上滥用奥林匹克标志,或者在任何商业用途上使用奥林匹克标志,除非他们取得了美国奥林匹克委员会(USOC)的授权。

此外,任何想要以奥林匹克标志或其他有关象征性标志为商标或服务标志的人也必须得到授权。

为了确保美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在审查申请时能够发挥最佳作用,有可能影响到奥林匹克标志的任何申请都必须先经过该委员会的审查批准。

富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制度页abx

富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制度页abx

富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制度一、法定行政机关昆明市富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址:富民县永定镇农贸路68号。

二、执法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研究、拟定我县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

(二)主管全县范围内各类企业、公司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确认其企业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地位,核发有关证照;依法核定登记注册单位的名称;依法监督检查登记注册单位的登记注册行为。

(三)依法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活动,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或变相传销、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及其他市场违法违章行为和案件;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各类交易市场的登记及统计工作。

(四)依法监督管理经济合同,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

(五)依法监督管理注册商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对商标的使用和印刷进行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广告法律、法规,依法审批广告经营资格和监督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

(七)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网络经营行为;参与监督管理金融、证券、劳动力、房地产、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市场和期货市场。

(八)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

(九)依法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规范其经营行为。

(十)负责本局行政案件的审批、复议、听证和应诉工作。

(十一)负责本局机构设置、人员、干部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基层建设、教育培训、老干部工作。

(十二)负责本局经费预算、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管理和社会保险等工作。

(十三)负责本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和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十四)管理、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等群众团体的工作。

关于《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的说明

关于《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的说明

关于《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28•【分类】行政法规草案和对草案的说明(参考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24条)正文关于《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的说明一、《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修订的必要性2002年颁布实施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填补了我国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缝隙,创新了管理体制和执法机制,为有特色、高水平地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获得了国际奥委会和国内外舆论的一致好评。

2014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取消了奥林匹克标志备案核准、奥林匹克标志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核准等行政审批。

随着上述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条例》相关条款需要进行修改。

2022年北京冬奥会申办成功后,与北京冬奥会相关的奥林匹克标志并不在《条例》的适用范围之内,按照现行法律法规难以得到全面保护。

我国政府在申办2022年冬奥会《关于保护奥林匹克相关知识产权的声明》中作出承诺,“中国政府还将根据需要有针对性地专门为2022年冬奥会制定或修订有关法律法规。

中国政府保证以这些法律法规为依据,采取一切必要的法律手段保护所有与奥林匹克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保护奥林匹克标志及奥林匹克相关图标、会徽、徽记和名称。

”为把2022年北京冬奥会办成一届精彩、非凡、卓越的奥运盛会,履行我国政府承诺,修改《条例》已经刻不容缓。

《条例》修改也将为我国今后举办各类奥林匹克运动会奠定法律基础,对推动我国体育事业改革发展和奥林匹克运动推广普及起到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二、《条例》修订工作过程2015年8月,修改《条例》工作小组成立,启动了《条例》修改工作。

2016年4月,《条例》修订列入《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

2016年下半年以来,修改工作小组在北京、河北等地多次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修订草案认真研究、反复推敲。

2023奥林匹克运动会标志是什么

2023奥林匹克运动会标志是什么

2023奥林匹克运动会标志是什么2023奥林匹克运动会标志是什么五个圆环代表五大洲:大洋洲、非洲、美洲、亚洲和欧洲。

更深一层的意思是代表着全世界的运动员都聚集在奥林匹克运动会上。

奥林匹克标志象征五大洲和全世界的运动员在奥运会上相聚一堂,充分体现了奥林匹克主义的内容,即:所有国家、所有民族的奥林匹大家庭主题。

它不仅代表着五大洲全世界运动员在奥林匹克旗帜下的团结和友谊,而且强调所有运动员应以公正、坦诚的运动精神在比赛场上相见。

奥运会的徽标特点每届奥运会都有不同的会徽,但所有会徽都带有五环标志,然后再衬之以反映东道国特点或民族风俗的图案。

如第17届奥运会于1960年在意大利罗马举行时,就以罗马的城徽作为会徽,即一只母狼哺育两个婴儿的图案。

第29届奥运会会徽为一个带有小巧篆书“京”字的活力图案,形似一个奔跑冲刺的运动员,又如一个载舞之人欢迎奥运会的召开;既代表奥运会举办地为北京,同时又极富中国东方的神韵。

奥运会的概述是什么奥林匹克运动是在国际奥委会的最高权力下,对一切受奥林匹克精神鼓舞的个人和团体采取的一致的、有组织的、普遍的和永久的行动。

它覆盖五大洲。

随着世界各地的运动员齐聚一堂,参加奥林匹克运动会。

它达到了顶峰。

它的标志是五个交错的圆环。

体育运动是一项人权。

每个人都必须有进行体育运动的可能性,不受任何歧视,并本着奥林匹克精神,奥林匹克精神要求以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精神相互理解。

奥林匹克运动会扩展资料奥林匹克运动会有一系列独特而鲜明的象征性标志,如奥林匹克标志、格言、奥运会会旗、会歌、会徽、奖牌、吉祥物等,这些标志有着丰富的文化含义,形象地体现了奥林匹克理想的价值取向和文化内涵。

奥林匹克五环标志,它由5个奥林匹克环套接组成,有蓝、黑、红、黄、绿5种颜色。

五环的含义是象征五大洲的团结以及全世界的运动员以公正、坦率的比赛和友好的精神在奥林匹克运动会上相见。

《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奥林匹克标志、奥林匹克会旗、奥林匹克格言和奥林匹克会歌的产权属于国际奥委会专有。

商标法-多选题

商标法-多选题

1.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A.商品商标B.服务商标C.集体商标D.证明商标答案:A|B|C|D题型:多选题2.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它附着物上标明注册标记,注册标记是()A.注册商标B.C.TMD.®答案:A|B|D题型:多选题3.哪些要素组合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A.文字、图形B.字母、数字符C.三维标志D.颜色组合答案:A|B|C|D题型:多选题4.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应怎样处罚()A.限期改正B.予以通报C.非法经营额 20%以下罚款D.非法获利2 倍以下罚款答案:A|B|C|D题型:多选题5.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以及()A.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B.该商标驰名的其它因素C.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D.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纪录答案:A|B|C|D题型:多选题6.知识产权包括 ABD 等智能成果权()A.著作权B.专利权C.知情权D.商标权答案:A|B|D题型:多选题7.不可以申请注册商标的有()A.伊通B.白酒(在酒商品上)C.春光D.秋月答案:A|B题型:多选题8. 《商标法》的基本原则有注册原则、申请在先原则,还有()A.诚实信用原则B.集中注册、分级管理的原则C.自愿注册原则D.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相并行的原则答案:A|B|C|D题型:多选题9.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A.非法经营额3 倍以下罚款B.非法经营额2 倍以下罚款C.非法经营额 1 倍以下罚款D.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 万元以下答案:A|D题型:多选题10.使用注册商标的哪些行为,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A.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B.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C.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D.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答案:A|B|C|D题型:多选题11.对冒充注册商标行为应怎样处罚()A.非法经营额20% 以下罚款B.非法获利2 倍以下罚款C.非法经营额30% 以下罚款D.非法获利3 倍以下罚款答案:A|B题型:多选题12.哪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A.国旗、国徽B.军旗、勋章C.红十字、红新月D.长城、黄河答案:A|B|C题型:多选题13.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哪些行为,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予以制止、限期改正 ,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A.冒充注册商标的B.粗制滥造,以次充好的C.欺骗消费者的D.违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规定的答案:A|B|C|D题型:多选题14.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有()A.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B.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C.缺乏显著特征的D.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标志除外答案:A|B|C|D题型:多选题15.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中称为商业目的使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下列()式利用奥林匹克标志。

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临市监处罚〔2022〕1105号)

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临市监处罚〔2022〕1105号)

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临市监处罚〔2022〕1105号)【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发文案号】临市监处罚〔2022〕1105号【处罚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2018修订)31662200000【处罚日期】2022.06.13【处罚机关类型】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处罚机关】【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市级【执法地域】台州市【处罚对象】吴云飞【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7.28 17:37:05处罚名称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临市监处罚〔2022〕1105号被处罚对象吴云飞处罚结果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临市监处罚〔2022〕1105号;案件名称:吴云飞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案;被处罚对象名称:吴云飞;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经营的位于临海市括苍镇中心校集资房的食杂店经营面积10平方米,于2021年9月23日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

上述2瓶“水溶C100”饮料生产日期为2021年7月22日,保质期9个月,截至执法人员检查时,均已超过保质期。

当事人所销售“水溶C100”饮料是由农夫山泉公司员工配送,当时购入10瓶,进货价格为4元/瓶,截至2022年5月11日,已售出8瓶,销售价格为5元/瓶,销售额40元,其具体销售日期无法查清。

截至查获时,当事人在售超过保质期食品为2瓶“水溶C100”饮料。

因2022北京冬奥会于近期隆重举行,当事人为蹭冬奥会吉祥物热度,在未取得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情况下,于2022年3月从义乌市场某商店以2元/支的价格购进28支表面印刷着2022年北京冬季奥运会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图像的中性笔,截至2022年5月11日,已售出10支,销售价格为3元/支,违法经营额30元。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行政处罚内容:1、没收2瓶超过保质期的“水溶C100”饮料和18支表面印刷“冰墩墩”、“雪容融”图像的中性笔;2、没收违法所得30元;3、处以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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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林匹克标志备案及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2]号
《奥林匹克标志备案及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

局长王众孚
二OO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奥林匹克标志备案及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保护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奥林匹克标志的使用,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应当将需要保护的奥林匹克标志向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申请备案。

第三条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申请标志备案或者申请标志使用许可备案,可以直接向商标局办理,也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

在中
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
代理。

第四条申请奥林匹克标志备案的,应当填写申请书并附送下列收件:
(一)奥林匹克标志图样5份。

图样应当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
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和宽分别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二)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附代理人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第五条申请备案的标志符合《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及本办法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备案,书面通知权利人并公告。

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备案,书面通知权
利人。

第六条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他人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应当签订使用许可合同。

第七条奥林匹克标志使用许可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奥林匹克标志及其备案号;
(二)许可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
(四)许可使用期限。

第八条自签订使用许可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应当将使用许可合同副本报商标局备案。

商标局备案后书面通知权利人。

第九条经许可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应当在使用时标明许可备案号。

对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条申请人对商标局有关奥林匹克标志备案或者标志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复议;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02年6月1日起实施。

相关法规:
制度说明
制度是以执行力为保障的。

“制度”之所以可以对个人行为起到约束的作用,是以有效的执行力为前提的,即有强制力保证其执行和实施,否则制度的约束力将无从实现,对人们的行为也将起不到任何的规范作用。

只有通过执行的过程制度才成为现实的制度,就像是一把标尺,如果没有被用来划线、测量,它将无异于普通的木条或钢板,只能是可能性的标尺,而不是现实的标尺。

制度亦并非单纯的规则条文,规则条文是死板的,静态的,而制度是对人们的行为发生作用的,动态的,而且是操作灵活,时常变化的。

是执行力将规则条文由静态转变为了动态,赋予了其能动性,使其在执行中得以实现其约束作用,证明了自己的规范、调节能力,从而得以被人们遵守,才真正成为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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