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合并控制的具体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方按评估价值调整后的净资产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或作为自身的资产和负债。企业合并准则中对于 按照购买法核算的合并事项,要求按公允价值作 为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基础。 3.原兼并办法中对于企业兼并以后,无论被 兼并企业是否保留法人资格,均要求其按照兼并 过程中评估确定的资产、负债价值重新调整其账 面价值,导致在企业持续经营的情况下要改计有 关资产的计价基础。不符合通常意义的会计处理 原则。企业合并准则中要求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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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准则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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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合并的定义和类型 1、企业合并的定义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 业合并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2、企业合并的类型 按照合并双方是否处于同一控制下,分为处 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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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定义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 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 制下的企业合并。 实施最终控制的一方,通常是指企业集团中 的母公司或者有关主管单位。实施最终控制的一 方为有关主管单位的,企业合并是指在某一主管 单位主导下进行的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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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业务合并 业务是指企业内部某些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 的组合,该组合一般具有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 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或所产生的 收入,但不构成独立法人资格的部分。例如,企 业的分公司、独立的生产车间、不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分部等。
一个企业对另一企业某分公司、分部或具有独 立生产能力的生产车间的并购均属于业务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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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费用
(a)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 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 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应当于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准则一、概述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企业合并准则规定了企业在合并过程中应遵循的会计处理方法和披露要求。
合并是指两个或多个企业通过合并各自经济资源、业务活动和治理结构,形成一个统一的经济实体的行为。
二、合并的确认条件企业在进行合并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确认合并:1.控制权的确立:一个企业必须获得对另一个企业的控制权才能进行合并。
控制权是指对被合并企业进行政策制定和经营决策的能力。
2.资产和负债的清晰界定:合并方必须能够清晰地对被合并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进行界定和识别。
3.考虑交换比例:合并发生时,需要考虑交换比例,即合并方支付的现金或发行的股票在被合并企业的净资产中所占比例。
三、合并的计量企业在确认合并后,需要进行合并的计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合并成本:合并成本是指合并方支付的现金、发行的股票和发行的债务证券等的总价值。
2.被合并企业的公允价值:被合并企业的全部资产、负债和股权的公允价值需要进行评估,以便在合并后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3.非控制权益的计量:合并后的非控制权益需要在合并时按公允价值计量,以反映非控制股东对被合并企业的权益。
四、合并后的会计处理合并完成后,需要对合并方和被合并企业的会计处理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合并。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资产和负债的合并确认:合并方需要确认被合并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包括对资产的分配和计量,以及对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2.合并后的业务组合确认:合并后的业务组合需要按照现金流量确定的价值进行确认和计量。
3.股权的合并确认:合并方需要确认被合并企业的股权,并根据交换比例确定合并后的股权结构。
4.利润和损益的确认:合并后的利润和损益需要按照合并发生时的交换比例进行确认和分配。
五、合并后的披露要求企业在完成合并后,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披露。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合并的背景和目的:披露合并的背景和目的,以及对合并后企业的影响和预期效果。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二、企业合并的类型
企业合并准则中将企业合并划分为两大基本类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企业合并的类型划分不同,所遵循的会计 处理原则也不同。 (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 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是非暂时性的。 判断某一企业合并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把握以下要点: 1.能够对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实施最终控制的一方通常指企业集团的 母公司。但是同受国家控制的企业之间发生的合并,不应仅仅因为参与合并 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国家控制而将其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能够对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实施最终控制的相同多方,是指根据 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拥有最终决定参与合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从中 获取利益的投资者群体。
2.合并日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及合并费用的处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合并方一般应在合并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合 并日的合并财务报表存在困难的,应于当期期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报 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吸收合并,原子公司注销的情况不需要编制,因为 合并单位的个别资产负债表已经包括了被合并子公司资产、负债项目)、合 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注意事项:1、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 2、对于被合 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和)中归属于 合并方的部分,应自合并方的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 分配利润” )。这笔调整分录目的在于能够在合并报表中真实反映被合并子 公司的留存收益情况。如果合并方的资本公积余额不足,被合并方在合并前 实现的留存收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予全额恢复的,合并方应当在会计报 表附注中对这一情况进行说明。 合并日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与合并利润表的编制原则相同,都是合并 当期期初至合并日数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颁布时间:2006-10-30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一、企业合并的方式(一)控股合并。
合并方(或购买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在合并后仍保持其独立的法人资格并继续经营,合并方(或购买方)确认企业合并形成的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投资。
(二)吸收合并。
合并方(或购买方)通过企业合并取得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全部净资产,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法人资格,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原持有的资产、负债,在合并后成为合并方(或购买方)的资产、负债。
(三)新设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后法人资格均被注销,重新注册成立一家新的企业。
二、合并日或购买日的确定企业应当在合并日或购买日确认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资产、负债。
按照本准则第五条和第十条规定,合并日或购买日是指合并方或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合并方或购买方的日期。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通常可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一)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股东大会等通过。
(二)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三)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四)合并方或购买方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五)合并方或购买方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本准则第五条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方,是指对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实施最终控制的投资者。
相同的多方,通常是指根据投资者之间的协议约定,在对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行使表决权时发表一致意见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者。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财会[2006]3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正文:----------------------------------------------------------------------------------------------------------------------------------------------------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财会[2006]3号二○○六年二月十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母公司,是指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企业(或主体,下同)。
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第三条合并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二)合并利润表;(三)合并现金流量表;(四)合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五)附注。
第四条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第五条外币财务报表折算,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9 号--外币折算》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1 号--现金流量表》。
第二章合并范围第六条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第七条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第八条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一)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规定,如果一家企业控制其他企业,则控制方应该对被控制企业进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应该去除掉所有关联企业之间的内部交易和每一家关联企业所持有的其他关联企业的股份。
合并财务报表应该包括全体控制方持有的所有被控制企业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财务状况,以及在合并周期中发生的所有交易和事件的影响。
控制方应该对财务报表进行披露并提供必要的解释和分析。
在进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确认被控制企业:应该确认哪些企业被控制,即控制方能够对该企业进行重大经营决策。
2、处理差异:合并财务报表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去除掉不实际的差异或恢复实际的差异。
3、处理间接持有股份:如果控制方通过其他被控制企业间接持有股份,则应该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体现出来。
4、处理少数股权:如果被控制企业中存在少数股权,则应该将其单独体现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以充分反映控制方对该企业的控制程度。
5、披露: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包括必要的披露,在注释部分提
供详细解释和分析。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合并财务报表应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并且应该由具有合适职业资格且经过培训并且熟悉企业会计准则的人员进行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中对控制的判定-精品文档
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中对控制的判定随着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企业投资并购活动日益频繁,面对实务界越来越复杂的投资行为,我们在进行会计政策的选择时,必须经常性地引入专业判断。
其中合并范围的判定,成为实务中难点之一。
因为会计制度和准则不可能给出具体的判断标准或实例,对于合并范围确定的相关规范都属于原则性的。
也就是说,在实际判断时不得不导人专业判断的主观因素,我们不仅要考虑反映的经济实质和会计学科体系的逻辑要求,又要考虑企业具体情况,客观、公正地判断企业合并范围,正确反映企业并购过程和结果。
本文根据准则规范,对是否可以判定为“控制”纳入企业合并范围的情况进行了具体分析。
一、会计准则对合并范围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六条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新准则的规定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
那么是否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关键点就是判定是否对其具有控制权。
由于纳入合并范围,会大幅提高公司合并报表收入总额,扩大资产规模,导致不同的会计后果。
于是,是否纳入合并范围,也就成为决策者关注的问题。
二、实务中对合并范围的判定一般来说,判断是否具有控制的实质以纳入合并范围,主要的依据是持股情况,再辅以专业判断。
下面笔者对不同的股权情况分别进行分析。
(一)股权比例达到一半以上准则规定,“一般情况,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通常,母公司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即认定为具有控制的实质,纳入合并范围。
但在实务中,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审计报表时,对所审计单位所属单位持股比例在50%以上者,如果在公司章程中约定有关财务经营等决策须经董事会2/3 以上表决权通过的事项,即可能推定不具有控制权,提出不纳入合并范围的意见。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是指《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以下简称“准则20号”),是中国财务会计准则体系的一部分,对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提供了规范和指导。
准则20号的颁布旨在确保企业合并的财务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合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财务绩效的影响,提供有关合并事项的相关信息,以帮助用户做出与合并有关的经济决策。
准则20号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合并的定义、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企业合并的财务信息披露等几个方面。
首先,准则20号明确了企业合并的定义。
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合并后的企业称为被合并方,其所有者合并企业的合并方。
合并一般表现为一个企业通过股权收购、交换股份或资产置换等方式,控制或影响了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
其次,准则20号规定了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在企业合并时,合并方应根据被合并方的公允价值确定合并成本,并将合并成本与被合并方的公允价值进行比较。
如果合并成本大于被合并方的公允价值,合并方应将差额作为商誉资产确认,并通过摊销方式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如果合并成本小于被合并方的公允价值,合并方应将差额作为合并利益确认,并将其分配给合并方的股东。
此外,准则20号还规定了企业合并的财务信息披露要求。
在企业合并后,合并方应披露的财务信息包括企业合并的目的、合并成本、被合并方的净资产、商誉的起初产生原因、商誉的价值、商誉减值准备、合并事项对财务指标的影响等。
总结准则20号的主要内容,可以看出该准则对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
企业在进行合并时,应按照该准则的要求确定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等核算事项,并在财务报表中准确披露合并相关的信息,以提供给用户做出正确的经济决策。
此外,在商誉的处理上,准则20号强调了商誉的摊销和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有助于企业合并后对商誉的持续评估和监督,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增强了财务报告的透明度。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是国家财务会计准则的一部分,对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提供了规范和指导。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No. 20 - Business Combinations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Chapter I General Provisions第一章总则Article 1 With a view to regulating the recognition and measurement of business combinations, and disclosure of relevant information, the present Standards are formulated according to the Accounting Standards for Enterprises—Basic Standards.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合并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Article 2 The term "business combinations" refers to a transaction or event bringing together two or more separate enterprises into one reporting entity.Business combinations are classified into the business combinations under the same control and the business combinations not under the same control.第二条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Article 3 The business combinations regarding business operation shall be subject to the present Standard.第三条涉及业务的合并比照本准则规定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多个企业通过合并成为一个新的企业,或者一个企业通过收购其他企业的股权或资产而实现扩大规模的过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的规定,当发生企业合并时,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处理和报告要求。
首先,在企业合并时,需要确定合并日。
合并日是指各方同一意见并且合并交割已经完全完成的日期。
在合并日之前的各方的财务报表不做调整,而在合并日之后的财务报表需要按照合并后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其次,在确定合并日之后的财务报表上,需要对合并方进行资产负债表的合并。
合并后的资产负债表需要按照合并日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包括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调整。
另外,在确定合并日之后的财务报表上,需要对合并方进行利润表的合并。
合并后的利润表需要按照合并日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包括合并方的收入、费用和利润的调整。
在进行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合并之后,还需要对其他财务指标进行合并,如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此外,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还规定了关于企业合并中的商誉的会计处理和报告。
商誉是指企业由于合并而产生的,超过其公允价值的净资产的差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的规定,商誉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长期资产,同时需要进行定期或随时进行减值测试,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告。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规定了在企业合并过程中的会计处理和报告要求,包括确定合并日、调整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合并其他财
务指标以及处理和报告商誉等。
企业在进行合并时,应当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以确保合并后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以下简称准则20号)是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中重要的一部分,对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提供了规范与指引。
本文将对准则20号的基本概念、会计处理方法、披露要求等进行解读。
一、准则20号的基本概念准则20号规定了企业合并的概念和准则。
首先,准则20号明确了企业合并的概念,即通过获取控制权实现的企业组合。
控制权是指能够对被合并方进行商业和财务策略的决策。
准则20号进一步规定了获取控制权的方式,包括购买股权、交换股权、支付货币或其他资产以换取控制权等。
二、准则20号的会计处理方法准则20号指导企业在合并后如何处理会计事项。
具体而言,根据准则20号,合并交易中的资产、负债、资本等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并进行确认。
合并交易中,被合并方的资产或负债应当按公允价值计量,差额作为商誉或负债准备进行确认。
而商誉的确认标准为企业对于被购企业除净资产外的溢价。
此外,准则20号还规定了对于合并交易前后的相关会计政策的处理方法。
合并交易完成后,各方应该统一会计政策,确保财务报表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三、准则20号的披露要求准则20号对企业合并后的披露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根据准则20号的要求,企业应当披露合并后的相关信息,包括合并后的资产、负债、权益、收益、现金流量等。
特别是对于商誉、商誉减值、合并费用等重要会计事项,企业应当进行详细披露,以提供给利益相关者全面了解企业合并影响的信息。
四、准则20号的适用范围与实施准则20号适用于我国所有的企业,并包括中国境内企业参与海外合并的会计处理。
在实施准则20号时,企业应当准确理解并正确运用准则20号的规定。
同时,企业需要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合并交易的会计处理准确可靠。
此外,企业还应当与审计机构和相关利益相关者进行充分沟通,保证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总结:准则20号对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引。
通过掌握准则20号的基本概念、会计处理方法和披露要求,企业可以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准则20号的规定,确保合并交易的会计处理准确可靠,向利益相关者提供全面和透明的信息。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2006)财会[2006]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合并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第三条涉及业务的合并比照本准则规定处理。
第四条本准则不涉及下列企业合并:(一)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形成合营企业的企业合并。
(二)仅通过合同而不是所有权份额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企业合并。
第二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第五条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
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第六条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
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第七条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合并方不一致的,合并方在合并日应当按照本企业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本准则规定确认。
第八条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应当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
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应当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第九条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会计准则关于合并报表 的具体理解和要求
会计准则关于合并报表的具体理解和要求
会计准则中关于合并报表的具体理解和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合并的范围:合并报表是指一家公司将其与其他公司的财务信息合并,形成一个整体的财务报表。
会计准则要求在以下情况下进行合并:控制权的存在、关联方交易的存在或特殊目的实体。
2. 控制权的获取:会计准则明确了控制权的获取标准。
通常,控制权可通过持有超过50%的表决权或控制企业的运营和财
务策略的能力来实现。
控制权的获取会导致合并报表的制作。
3. 合并报表的制作:合并报表需要包括合并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费用等信息。
合并报表的制作要遵循一致性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确保合并报表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子公司对母公司的贡献和整体的财务状况。
4. 合并报表的披露:合并报表需要披露详细的合并计算过程,包括合并范围、合并的后果、合并时间等。
此外,还需要披露与合并报表相关的准则选择和会计估计等重要事项。
总而言之,会计准则对于合并报表的要求主要包括确定合并范围、准确计算合并报表以及进行详细披露,以确保合并报表的质量和可靠性。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简称“准则”)是我国财务会计的基本规范和方法体系,对于企业的各项会计处理提供了明确的规定。
其中,准则对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也做出了具体规定。
本文将从准则的前言、合并范围、合并方法等几个方面对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进行解析。
首先,准则的前言部分概述了企业合并的定义和意义。
根据准则的规定,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独立的企业通过合并形成一个新的企业实体。
合并能够提高企业的经济实力、市场地位和竞争力,也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降低成本。
因此,准则要求企业在合并发生时,必须对合并事项进行准确的会计处理,以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比性。
其次,准则对合并的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准则的规定,合并一般包括两种类型:合并界定合并前独立企业即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项目的确定,并制定合并业务的初始计量;合并确认合并时主体与求得投资方与合并时有相关联制度的投资方之间进行对调控情形的确认,并合并了合并前已调增或减少的合并方形成的投资企业有关财产、负债协议权益和业务投资形成的劳务关系。
在合并的方法方面,准则提供了两种基本的会计处理方法:购买法和合并法。
购买法是指一家企业通过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权来实现合并。
在购买法下,被购买方企业的资产负债项目将以公允价值进行确认,购买方企业需根据购买价格支付的金额确定其在被购买方企业中的权益。
合并法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新的企业,以新实体的名义继续经营。
在合并法下,合并各方的资产负债项目均以各项发生日期的财务报表金额进行确认。
此外,准则还对合并过程中的利益分配、合并前资产负债处理、关联方合并等重要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
其中,利益分配是指合并后的利润如何分配给各个合并方。
根据准则的规定,合并后的利润应根据各方的权益比例进行分配。
合并前资产负债处理是指合并前企业按照准则要求将资产负债项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关于关联方合并,准则规定了关联方合并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报告要求,以确保合并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准则20号涵盖了合并范围、合并方式、合并前后处理、合并日的确定等几个重要方面。
以下是准则20号的一些应用指南:1.合并范围的确定:在合并的过程中,需要明确确定合并范围。
准则20号规定,在合并中,所有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均视为合并范围:控制权转移至被合并企业、分散控制权不属于任何方、合并企业共同控制、合并企业控制权达到关联企业。
2.合并方式的选择:准则20号针对合并的形式提供了一些建议。
企业可以采用合并方式实现资源整合和风险共担。
准则20号规定,合并形式包括:股权合并、资产购买、纯股利支付、母公司合并以及不涉及支付的其他方式。
企业可以根据合并后的财务状况、税务影响、股东权益等情况来选择合适的合并方式。
3.合并前后的处理:在合并完成后,企业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准则20号规定,在合并前,被合并方需要按照目前的会计政策,对其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项目进行核算和报告。
在合并后,企业需要按照准则20号的规定,对合并对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项目进行重新评估和确认。
4.合并日的确定:合并日的确定对于合并后的会计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准则20号规定,合并日应当是合并方合并决策制定的具体执行时间,即所有权及控制权实际发生转移的日子。
企业需要在财务报表中明确合并日,并根据合并日计算合并前财务报表,以便正确评估合并对于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
准则20号的实施,有助于提高企业合并风险的识别和管理水平,增强投资者对企业合并活动的了解与参与度,促进了市场的透明度和稳定性。
同时,准则20号的制定也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会计规范,为企业在合并过程中提供了指导和支持。
然而,准则20号的实施对于企业来说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合并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大量的数据和复杂的会计处理,需要企业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术支持。
其次,合并涉及的政策和法规较多,企业需要在合并前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准备工作。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是规范企业在合并过程中会计处理的重要文件。
企业会计准则 上市公司 合并报表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是管理企业财务活动和编制财务报表的指导性准则,它是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遵循的规范。
上市公司是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其财务报告受到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
合并报表是上市公司在财务报告中应当编制的重要内容,它反映了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的经济状况和经营成果。
一、企业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要求1. 核心原则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编制原则和方法,其中的核心原则是实质重于形式、真实性、公允性和持续性。
即合并报表应当真实地反映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得为了追求形式上的完美而忽视经济实质。
2. 合并范围在编制合并报表时,上市公司应当确定合并范围,将其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纳入合并范围内。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只有对上市公司具有控制力的子公司才纳入合并范围,控制力是指上市公司有权对子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进行决定性影响。
3. 合并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主要包括购物法和共同控制下企业合并法两种方法。
对于被购物公司,采用购物法进行合并报表的编制;对于共同控制下企业合并,采用共同控制下企业合并法进行合并报表的编制。
在编制合并报表时,上市公司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合并方法,确保合并报表的真实性。
4. 报表格式和披露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报表格式和披露要求,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编制合并报表,并对合并范围、合并方法、财务指标等相关情况进行充分披露,确保合并报表的完整性和透明度。
二、上市公司在合并报表编制中的注意事项1. 控制力的确认在确定合并范围时,上市公司需要准确确认对子公司的控制力,包括对投票权的控制和对子公司经营政策的决定性影响。
对于存在争议的控制力情况,上市公司应当进行充分的论证和解释,确保合并报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2. 重大关联交易的披露上市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应当充分披露与子公司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包括交易性质、交易金额、交易对方、关联方关系等相关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6.02.15•【文号】财会[2006]3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财会[2006]3号二○○六年二月十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合并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第三条涉及业务的合并比照本准则规定处理。
第四条本准则不涉及下列企业合并:(一)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形成合营企业的企业合并。
(二)仅通过合同而不是所有权份额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企业合并。
第二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第五条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
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第六条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
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第七条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合并方不一致的,合并方在合并日应当按照本企业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本准则规定确认。
第八条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应当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及其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及其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简称:企业合并准则)是中国会计准则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准则,规定了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报告要求,为企业合并提供了指导和规范。
本文将对该准则进行详细介绍,并对其中的关键要点进行解读。
一、企业合并的定义和要素企业合并是指企业之间的合并,包括法律实质上的合并和其他实质上的合并。
法律实质上的合并是指企业通过合并重组、合资、整体转让等方式,形成新的合并实体;其他实质上的合并是指企业通过收购、扩股等方式,将被合并方纳入合并实体。
企业合并的要素包括:合并日、合并范围、合并视为一次获取等方面。
合并日是指企业合并日起,合并方对被合并方的控制权产生的日子。
合并范围包括合并方在合并前控制的权益和合并日起被合并方拥有的权益。
合并视为一次获取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对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二、企业合并的会计核算方法企业合并的会计核算方法包括资产负债表合并、综合损益表合并和现金流量表合并等。
资产负债表合并是指企业在合并日将合并方和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加总,并进行调整。
合并日前的会计期间应按照合并方的会计政策编制财务报表;合并日当天,应按照一致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
综合损益表合并是指企业在合并日将合并方和被合并方的收入、费用、利润或亏损加总,并进行调整。
合并日前的会计期间应按照合并方的会计政策编制财务报表;合并日当天,应按照一致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综合损益表。
现金流量表合并是指企业在合并日将合并方和被合并方的现金流入和流出加总,并进行调整。
合并日前的会计期间应按照合并方的会计政策编制现金流量表;合并日当天,应按照一致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
三、企业合并的调整企业合并后,需要对合并方和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以使其反映合并实体的真实状况和经济效益。
调整的具体内容包括:一、合并实体的清算价值和交易成本的比较,并对商誉、非控制权益等进行估计;二、根据合并实体的长期盈利能力确定合并报表的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三、在合并实体发生日进行准确计量的基础上,结合合并实体的特点,适当调整合并实体的财务报表;四、进行合并前和合并后的财务信息的披露和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 (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费用 合并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计入当期损 益,包括与企业合并直接相关的会计审计 费用、法律咨询服务费用、评估费用等
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 (四)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的 编制 控股合并情况下: 形成母子公司关系,应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 金流量表
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 (一)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
例1:某集团内一子公司以账面价值为1000万、 公允价值为1600万元的若干项资产作为对价,取 得同一集团内另外一家企业60%的股权。合并日 被合并企业的账面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500万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为900万 差额100万调整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
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 (一)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
例2:甲企业发行6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 元)作为对价取得乙企业60%的股权,合并日乙 企业账面净资产总额为130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 7800000 贷:股本 6000000 资本公积 1800000
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 (二)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按其在被合并方的原 账面价值入账 会计政策调整 所确认资产账面价值与合并对价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留存收益
三、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
例 7 :甲公司于 20 × 4 年 3 月取得乙公司 20 %的股份,成 本为 10000 万元,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40000 万元。取得投资后甲公司派人参与乙公司的生产 经营决策。20×4年确认投资收益800万元,在此期间, 乙公司未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不考虑相关税费影 响。
B公司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合计 600万 200万 400万 800万 2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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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合并控制的具体要求
摘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合并控制的具体要求,包括合并
范围、控制定义、控制基准日、控制获得与丧失、合并处理、关联交易和关联企业等内容。
一、合并范围
在进行会计合并时,需要明确合并范围,即确定哪些实体应该被纳入
合并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应进行合并:
1.控制企业的目的和活动与有限合伙企业等的概念类似,即主要通过
主体对被投资实体进行战略性决策制定和运营管理,以获取经济利益。
2.计算控制企业的权益份额时,不应考虑他人对其所有权控制权益的
相对份额。
二、控制定义
控制是企业会计准则中一个关键概念,准确理解控制的定义对于确定
合并范围至关重要。
企业会计准则中对控制的定义如下:
控制是指控制企业对被投资实体具有决策权,通过对被投资实体提供
或者获得权益或者全部或部分与被投资实体的经济利益相关的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实体进行重大影响的权力。
三、控制基准日
合并控制的确立需要基于具体的时间点,即控制基准日。
企业会计准
则中规定,控制基准日是指合并前一日,即合并期间开始之前最近的一天。
合并基准日是为了确定相应的合并范围和确认控制企业与被投资实体的各项权益。
四、控制获得与丧失
在实际经营中,企业的控制关系可能会发生变化,包括控制的获得与
丧失。
企业会计准则对于控制的获得与丧失做出了明确规定:
1.控制获得:当一个企业获得对于被投资实体的控制时,应当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纳入合并范围,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并处理。
2.控制丧失:当一个企业丧失对于被投资实体的控制时,应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包括确认丧失控制的具体日期、确认与被投资实体的股权变动以及与被投资实体相关的信托、合同等变动。
五、合并处理
在合并控制下,对于被投资实体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综合收益进行
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合并处理的具体要求如下:
1.被投资实体的资产:按照公允价值或者摊余成本计量,并按照合并
日的公允价值或者摊余成本确定合并处理。
2.被投资实体的负债:按照合并日计量,并按照合并日的公允价值或
者摊余成本确定合并处理。
3.被投资实体的权益和综合收益:按照合并日计量,并按照合并日的
公允价值或者摊余成本确定合并处理。
六、关联交易和关联企业
在合并控制中,关联交易和关联企业是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
企业会
计准则对于关联交易和关联企业的处理要求如下:
1.关联交易:对于合并控制下的关联交易,应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处理,并进行必要的披露。
2.关联企业:对于合并控制下的关联企业,应按照规定的合并方法进
行处理,并进行必要的披露。
结论
本文详细介绍了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合并控制的具体要求,包括合并
范围、控制定义、控制基准日、控制获得与丧失、合并处理、关联交易和关联企业等内容。
准确理解和遵守这些要求对于企业进行会计合并操作具
有重要意义,能够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和可靠。
企业在进行会计合并时,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操作,并进行必要的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