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中心仪器设备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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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中心仪器设备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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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中心仪器设备管理程序

1目的

对全中心监测仪器设备进行有效的控制及管理,以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可靠。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建档、使用、维护、标识、修理、报废等项管理。

3职责

3.1技术负责人负责仪器设备的申购、维修、停用、降级的审批,中心主任负责仪器设备申购、报废的批准;

3.2各监测科室负责本室仪器设备购置申请、使用、日常维护以及仪器设备操作使用、维护规程的编写;

3.3质检室负责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标识管理;

3.4 办公室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管理。

4程序

4.1购置

4.1.1监测科室需购置仪器设备,应填《仪器设备申购表》,室主任签署意见后,交技术负责人审批、报中心主任批准。

4.1.2对价值5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除填写《仪器设备申购表》外,监测业务科室还应提交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各供方同类仪器设备性能及主要技术指标、质量保证能力、同类仪器设备的价格比、用户使用情况等。

4.1.3批准后的《仪器设备申购表》交质检室采购,购置合同由办公室归档。

4.2验收

4.2.1仪器设备购入后应经调试、验收合格,计量器具经计量检定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由仪器设备管理员会同监测科室验收,仪器使用人在《仪器设备档案》本的仪器启用验收记录中填写验收记录。验收内容包括:

(1)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整机完整性及外观检查,检查主机、附件及合同及装箱单是否一致,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2)根据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程、使用说明书等对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质量验收。

4.2.2验收后处理

(1)验收合格的仪器设备按本程序4.3条款建档。

(2)验收不合格的仪器设备由质检室及供方进一步协商处理。

4.3建档

4.3.1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统一编号并登记。

4.3.2各监测科室协助仪器设备管理员做好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包括:申购表,购置合同及购置调研报告,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仪器设备使用、操作规程或自校规范,维护方法,校准、检定证书或自校记录,比对报告,期间核查记录,功能检查记录,使用维护记录,维护计划,自校仪器量值溯源图以及仪器设备档案本中包含的所有信息。

4.3.3办公室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管理,确保仪器设备档案的完整性。

4.4使用

4.4.1 仪器设备放置地点应满足标准、技术规范和使用说明书要求的环境条件,注意电源电压、温湿度、电磁干扰、有害气体、噪声及振动等因素,不应存在危及仪器设备及其辅助设施安全使用的外界因素。

4.4.2仪器设备应办理领用手续,明确保管人和放置地点,保管人或放置地点有变化时应及时通知质检室,在《仪器设备档案本》中记录。

4.4.3凡对监测结果准确度和有效性有影响的测量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检定或校准。

4.4.4当使用说明书不够详细、不足以指导操作,或会对监测工作带来危害时,由仪器设备使用科室负责编写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室主任审核后,交技术负责人批准。仪器设备使用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为:

(1)设备开机前要求:包括环境条件要求和配件安装、接线等要求。

(2)接通电源开机后要求:包括开机步骤,预热时间、有关数据显示要求、状态记录等。

(3)仪器设备状态检查及自校操作要求:包括仪器设备零位、满量程调整及检查,及标准样品的比对及数据记录等。

(4)正常测试时的具体操作步骤。

(5)测试结束后仪器设备的操作要求:包括仪器设备及配件的复位,相关数字指示、显示复零要求等。

(6)设备使用完毕后操作要求:包括关闭水、气、电源的顺序,电源插头的连接及

必要的后处理等。

(7)仪器设备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8)操作过程中出现故障的处理。

必要时,仪器设备使用操作规程应包括维护和期间核查要求的内容。

4.4.5操作特殊类型仪器设备人员应由中心最高管理层授权,仪器使用者应经过技术培训,熟悉使用说明书或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的内容,防止操作不当造成人员和设备事故。

4.4.6使用仪器前,必须检查其是否在合格或准用有效期内,并检查环境条件是否符合使用要求,使用后应在《仪器设备使用登记本》中作好登记。《仪器设备使用登记本》用完后应交办公室存档。

4.4.7凡发生仪器设备损坏或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贴上“停用”标志,必要时进行有效隔离。相关监测科室应核查由于上述缺陷对以前所进行监测工作的影响,并应执行《不符合的监测工作控制程序》。

4.4.8外单位借用仪器应经中心主任批准,仪器设备保管人员应做好借用前和归还时的功能检查工作,必要时按《期间核查程序》进行核查,并做好记录。

4.4.9必要时应进行仪器设备期间核查,以保持其校准状态的可信度,详见《期间核查程序》。

4.4.10 因工作需要需运输仪器设备时(如外出采样、现场监测、送检、外借等情况),在运输前后均应检查其功能,运输途中进行保护性包装,运输工具要合适,做到防震、防尘、防雨、防潮。搬动时应轻拿轻放,有放置位置提示要求的,按位置提求要求摆放,无放置位置要求的,按正常使用状态摆放。

4.5 维护

4.5.1 根据仪器设备性能和说明书要求,在仪器设备使用操作规程中明确维护要求和维护方法。

4.5.2 对监测结果有重要影响的仪器设备由仪器设备管理员会同各监测科室共同制定年度维护计划,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由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实施维护。

4.5.3 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应对所使用的各类仪器设备做好日常维护保养,注意防震、防虫、防潮,使用后及时清理、保持整洁,保管好所有的附件和工具。

4.5.4 仪器设备较长时间不用时,也应定期维护,并按说明书要求定期通电,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

4.5.5 仪器设备维护计划和维护记录由办公室归档。

4.6标识管理

4.6.1环境监测中心控制下的所有仪器设备应有校准状态标识,根据下述状态,分别贴上相应标识:

(1)合格证(绿色)

(a)经计量检定、校准或比对证明性能指标符合要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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