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讲座(精编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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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示
审视案例,我们应当从中受到启示: 1、慎交友。牢记古训:“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要同那些 心术不正的人交往,更不要和校外的劣迹者同流合污。 2、立大志。每个青少年都应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人的行为,是 受思想支配的,没有良好的思想,就不会有正确的行为我们应 该立大志,苦学成才。 3、讲正气。一定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遇事该怎么做,不该怎 么做,要有自己的主见,且不可盲从。 4、敢维权。每一个青少年都应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学会 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而杨立更不应拿他人的身体残疾开玩笑,这是对他人人格的不尊 重。幽默风趣本是个性的魅力,但必须建立在善意的基础上,否 则只是流于粗俗和不文明。
青少年应当学法、守法,在法律的规则内处理相互的关系,懂得 依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要时时处处遵守文明规 则,做一个有道德、讲文明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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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法犯罪 责任年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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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同学之间应相互尊重
2002年,xx乡一所中学的一个文弱的女学生,无情地将同 班的一个男同学杀死。手段竟是那样的残忍,杀人的原因究竟 是什么……
女学生孙平是个自尊心很强的姑娘,因从小不慎落下了残疾 后,除了自卑以外,她特别忌讳别人拿她的残疾取乐。初中二 年级,同班的男生杨立还偏爱开玩笑,不是逗这个同学几句, 就是给那个同学起个外号。他不仅经常拿孙平的残疾取乐,还 给孙平起了一个外号,孙平非常气恼。一天中午放学后,孙平 背着书包准备回家,刚出校门,突然被一群小学生团团围住。 他们拍着手,跳着脚,有节奏的喊着杨立给孙平起的外号。受 到侮辱的孙平气得直掉眼泪。她知道又是杨立搞的鬼。从此, 孙平对杨立怀恨在心,开始伺机寻找报复杨立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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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一个14岁少年的噩梦
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 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 他的同乡同窗。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男, 1998年3月生, 上云桥镇人)与刘小乐(男,1989年7月生,上云桥镇人)因 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恼羞成怒 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 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 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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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如何预防违法犯罪?
• 一、谨慎上网,预防网络不良诱惑方面的违法犯 罪
• 网络犯罪出现六种,即:产生盗窃、抢劫罪;故 意伤害罪;强奸罪;纵火罪;侵害财产罪;贩毒 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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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两则
• 1、在某城市有3名中学生为过网吧瘾,竟想出了拦 路抢劫的办法,仅5月6日至于11日的短短时间里, 作案3起,抢劫了5000多元,破案后,警察问他们为 什么要去抢劫时,他们说因为网吧成瘾,无法摆脱, 上网没钱,只好去偷、去抢。
③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违法犯罪 是有成本 的!
④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
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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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事实证明,不良行为习惯是走向 违法犯罪的开始。青少年要从小事和 日常生活做起,堂堂正正走好人生每 一步,坚决摒弃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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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谨慎玩耍,预防意外伤害方面的违法犯罪
• 利用管制刀具玩耍,引起的过失伤害。有个小学生名叫小明, 他的叔叔从西藏带回了一把匕首,十分精致,暑假中,小明 就将匕首带到了学校给同学看,同学们都十分赞赏,说这匕 首好玩,有个同学提议,用匕首进行玩飞刀。因此,下课后 几个同学就对着土墙玩起了飞刀比赛,小明的飞刀一次比一 次扎得准,赢得了同学们的喝彩,他十分得意,这时,各年 级的学生都跑来看他们的飞刀比赛,在一次扎飞刀时小明由 于紧张,握刀的右手抬起时,刀一滑,扎向了后面一个叫小 礼的同学的右眼,直听小礼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只见小礼双 手捂着的右眼鲜血顺着手指流溢出来。为此,家长们急忙把 小礼送到医院,后经诊断,小礼的右眼失明,从此,他的右 眼失明,从此,他的右眼再也看不到同学们,看不到阳光和 鲜花了,小明是过失伤害,属于过失伤害罪,但由于年龄小, 没有被判刑,但小明的父母却承担了10万余元的伤残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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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们与法律
宪法
是我们国家的根本 大法,它具有最高 的法律效力,是母 法
民法
同学们去学校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口 的商店里买东西就 是受到民法保护的
婚姻法
比如父母对子女有 抚养教育的义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 扶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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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比如偷东西,抢东 西等等都是刑法要 制裁的
道路交通 安全法
是保证行人和车辆 出行安全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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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 权、发展权、受保 护权、参与权等权 利,国家根据未成 年人身心发展特点 给予特殊、优先保 护,保障未成年人 的合法权益不受侵 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 育权,国家、社会、 学校和家庭尊重和 保障未成年人的受 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 民族、种族、家庭 财产状况、宗教信 仰等,依法平等地 享有权利。
• 2、河北唐山市有4名15-16岁的在校学生,由于迷恋 网吧,经常旷课,夜不归宿,经常回家中撒谎,把 家长给的钱用于泡网吧,当家长发现后,不给他们 钱时,他们就疯狂作案24起,盗窃24家,窃得27100 元以及手机、金项链等价值3万余元,共57000余元, 他们盗窃来的钱全部用于泡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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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谨慎交友、预防以哥们义气带来的违法犯罪。 • 有些同学由于讲哥们义气,乱交朋友,导致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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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目惊心
以上这些不良行为实在不容小觑,很多违法犯罪 行为都是从严重不良行为发展延伸而来的。 据统计,在我国,25周岁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总 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 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这些犯罪 行为的形成,除了受某些外界因素影响外,青少 年犯罪的自身原因很重要。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 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 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 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 腐朽思想的侵蚀。
《未成年人保护法》 精品课件
匪警
110
火警
重要电话要
119
牢记!!!
法律知识专题讲座
知法守法 与法同行
主讲人:王德科
精品课件
1、法律是什么? 2、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 3、案例分析及启示 4、如何预防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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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是什么?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和“矩”原来都是 木匠术语,“规”是指圆规;“矩”是指曲尺。原意是没有“规” 和“矩”,就无法做成方形或圆形的东西,后比喻做事要遵循一定 的法则。这句话旨在教育人们,做人要遵纪守法。
急救中心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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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事故
1 怎么判断一个人是未成年人?
从法律上说它是以年龄为划分标准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今天 在坐的各位同学都是未成年人。
2 关于14岁、16岁、18岁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
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
就像小朋友们玩游戏的时候,得有一个游戏规则;进行体育比 赛,就得有比赛规则;你要上学,就得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 《小学生行为守则》。以上这些都是一些特定的规则,是特定的人 针对特定的事而定的。
游戏规则是由玩游戏的人自己制定的;比赛规则是由比赛组织 方制定的;学校守则是由学校制定的。法律是什么呢?法律实际上 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法律是有专门的国家 机关制定和实施的,有关我们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
发展,并有一定的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 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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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年龄问题
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 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 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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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因小失大要不得、由好到坏一念间
15岁的初三学生庄海在初一年级时就加入了共青团,当选为班长, 工作负责、学习优良,先后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有一 天与父母告别后准备回家时,发现一个初二学生在他父母后面做 鬼脸,这本来是一件很小的事情,问一问、说一说,都可以解决 问题,但是庄海非常生气,认为是对自己父母的侮辱,竟和几个 同学一起上去教训他一顿。原以为被教训者不会怎样,没想到却 引起这个学生邀约一帮人来报复。为了不甘示弱,又发生了对报 复者的报复,在双方殴打中,庄海拿出随身带的一把刀捅上去, 造成一死一伤,法院判处庄海犯故意伤害罪。在监狱里,庄海面 对铁窗、铁门,回顾这不该发生事,无限悔恨。
违法犯罪的道路,遗恨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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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某中学有个初二年级的学生叫王锐,他交了两个 比他大2岁的两个“铁哥们”,一个是本校的初三 年级学生叫李杰,一个是校门口水果摊上摊主, 17岁的孙朝晖。王锐由于有了这两个“铁哥们” 的保护,自觉了不起,谁对他平时稍有不恭,就 会大打出手。有一天,王锐因本班的一名同学争 吵,他便拿起一条板凳砸向了本班同学段某,由 于暴力打人,受到学校警告处分。
刚刚给同学们普及了 一下法律的相关知识, 下面请同学们思考一 下右边列举的这些不 良行为在你身上发生 过吗?
旷课、夜不归宿; 沉迷于网络游戏; 携带管制刀具; 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 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 宜进入的场所等
16岁的少女孙平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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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点评:
这是一个不该发生的悲剧,然而它却真实地发生了。
身体的残疾本已不幸,更不幸的是心灵的残疾。人生路上难免有 挫折和不幸,在不幸目前,更要做一个心灵坚强的人。只有用自 尊、自强、自爱的信念来支撑自己的人生,才能真正赢得他人的 尊重。如果经不起人他人的嘲笑就做出傻事,只能说明自己内心 的软弱。在面对自己的残疾和他人的嘲笑时,孙平更应该有一颗 坚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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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行为
违法
犯罪
预防违法犯罪,从改变不良行为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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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讲几个小案例,同学们要仔细听,听 完以后要自己说一说,他们做的对不对, 错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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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优等生入户抢劫
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 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 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暑假期间,街坊一 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 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孝顺的小刚动 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 了”。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 同学明明身上。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 家门。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 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 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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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这天中午,孙平约杨立到村里的小树林里玩,杨立爽快地答 应了。他们一起来到小树林的深处,刚才还有说有笑的孙平, 脸突然往下一沉指着杨说:“你知道我为什么叫你到这里来 吗?”杨立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被早有准备的孙平抱 住。随后,孙平突然又从腰间抽出一把水果刀,朝杨立腹部狠 狠刺去。杨立在惨叫中跪倒在地,鲜血不断从伤口涌出,杨立 用颤抖的声音指着孙平问:“你为什么要杀我,……你竟敢杀 人,你要杀死我……”孙平咬牙切齿的说:“我今天就是要来 教训你的,让你再给我起外号……”。说着更用力的朝杨立的 身上刺下去。经过一番痛苦的挣扎,杨立流尽了最后一滴血。 结束了他短短的一生。孙平拿一把铁锹,挖了一个坑,一边挖 还一边说:“让你给我起外号,让你给我起外号!……”坑挖 好了,孙平抬脚狠狠将杨立踢进坑里。将杨立掩埋后,孙平拍 拍身上的土,骑着自行车子回家了。
启示
审视案例,我们应当从中受到启示: 1、慎交友。牢记古训:“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要同那些 心术不正的人交往,更不要和校外的劣迹者同流合污。 2、立大志。每个青少年都应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人的行为,是 受思想支配的,没有良好的思想,就不会有正确的行为我们应 该立大志,苦学成才。 3、讲正气。一定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遇事该怎么做,不该怎 么做,要有自己的主见,且不可盲从。 4、敢维权。每一个青少年都应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学会 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而杨立更不应拿他人的身体残疾开玩笑,这是对他人人格的不尊 重。幽默风趣本是个性的魅力,但必须建立在善意的基础上,否 则只是流于粗俗和不文明。
青少年应当学法、守法,在法律的规则内处理相互的关系,懂得 依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要时时处处遵守文明规 则,做一个有道德、讲文明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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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法犯罪 责任年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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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同学之间应相互尊重
2002年,xx乡一所中学的一个文弱的女学生,无情地将同 班的一个男同学杀死。手段竟是那样的残忍,杀人的原因究竟 是什么……
女学生孙平是个自尊心很强的姑娘,因从小不慎落下了残疾 后,除了自卑以外,她特别忌讳别人拿她的残疾取乐。初中二 年级,同班的男生杨立还偏爱开玩笑,不是逗这个同学几句, 就是给那个同学起个外号。他不仅经常拿孙平的残疾取乐,还 给孙平起了一个外号,孙平非常气恼。一天中午放学后,孙平 背着书包准备回家,刚出校门,突然被一群小学生团团围住。 他们拍着手,跳着脚,有节奏的喊着杨立给孙平起的外号。受 到侮辱的孙平气得直掉眼泪。她知道又是杨立搞的鬼。从此, 孙平对杨立怀恨在心,开始伺机寻找报复杨立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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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一个14岁少年的噩梦
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 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 他的同乡同窗。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男, 1998年3月生, 上云桥镇人)与刘小乐(男,1989年7月生,上云桥镇人)因 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恼羞成怒 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 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 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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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如何预防违法犯罪?
• 一、谨慎上网,预防网络不良诱惑方面的违法犯 罪
• 网络犯罪出现六种,即:产生盗窃、抢劫罪;故 意伤害罪;强奸罪;纵火罪;侵害财产罪;贩毒 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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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两则
• 1、在某城市有3名中学生为过网吧瘾,竟想出了拦 路抢劫的办法,仅5月6日至于11日的短短时间里, 作案3起,抢劫了5000多元,破案后,警察问他们为 什么要去抢劫时,他们说因为网吧成瘾,无法摆脱, 上网没钱,只好去偷、去抢。
③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违法犯罪 是有成本 的!
④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
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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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事实证明,不良行为习惯是走向 违法犯罪的开始。青少年要从小事和 日常生活做起,堂堂正正走好人生每 一步,坚决摒弃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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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谨慎玩耍,预防意外伤害方面的违法犯罪
• 利用管制刀具玩耍,引起的过失伤害。有个小学生名叫小明, 他的叔叔从西藏带回了一把匕首,十分精致,暑假中,小明 就将匕首带到了学校给同学看,同学们都十分赞赏,说这匕 首好玩,有个同学提议,用匕首进行玩飞刀。因此,下课后 几个同学就对着土墙玩起了飞刀比赛,小明的飞刀一次比一 次扎得准,赢得了同学们的喝彩,他十分得意,这时,各年 级的学生都跑来看他们的飞刀比赛,在一次扎飞刀时小明由 于紧张,握刀的右手抬起时,刀一滑,扎向了后面一个叫小 礼的同学的右眼,直听小礼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只见小礼双 手捂着的右眼鲜血顺着手指流溢出来。为此,家长们急忙把 小礼送到医院,后经诊断,小礼的右眼失明,从此,他的右 眼失明,从此,他的右眼再也看不到同学们,看不到阳光和 鲜花了,小明是过失伤害,属于过失伤害罪,但由于年龄小, 没有被判刑,但小明的父母却承担了10万余元的伤残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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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们与法律
宪法
是我们国家的根本 大法,它具有最高 的法律效力,是母 法
民法
同学们去学校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口 的商店里买东西就 是受到民法保护的
婚姻法
比如父母对子女有 抚养教育的义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 扶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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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比如偷东西,抢东 西等等都是刑法要 制裁的
道路交通 安全法
是保证行人和车辆 出行安全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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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 权、发展权、受保 护权、参与权等权 利,国家根据未成 年人身心发展特点 给予特殊、优先保 护,保障未成年人 的合法权益不受侵 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 育权,国家、社会、 学校和家庭尊重和 保障未成年人的受 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 民族、种族、家庭 财产状况、宗教信 仰等,依法平等地 享有权利。
• 2、河北唐山市有4名15-16岁的在校学生,由于迷恋 网吧,经常旷课,夜不归宿,经常回家中撒谎,把 家长给的钱用于泡网吧,当家长发现后,不给他们 钱时,他们就疯狂作案24起,盗窃24家,窃得27100 元以及手机、金项链等价值3万余元,共57000余元, 他们盗窃来的钱全部用于泡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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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谨慎交友、预防以哥们义气带来的违法犯罪。 • 有些同学由于讲哥们义气,乱交朋友,导致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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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目惊心
以上这些不良行为实在不容小觑,很多违法犯罪 行为都是从严重不良行为发展延伸而来的。 据统计,在我国,25周岁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总 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 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这些犯罪 行为的形成,除了受某些外界因素影响外,青少 年犯罪的自身原因很重要。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 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 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 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 腐朽思想的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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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火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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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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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是什么? 2、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 3、案例分析及启示 4、如何预防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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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是什么?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和“矩”原来都是 木匠术语,“规”是指圆规;“矩”是指曲尺。原意是没有“规” 和“矩”,就无法做成方形或圆形的东西,后比喻做事要遵循一定 的法则。这句话旨在教育人们,做人要遵纪守法。
急救中心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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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事故
1 怎么判断一个人是未成年人?
从法律上说它是以年龄为划分标准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今天 在坐的各位同学都是未成年人。
2 关于14岁、16岁、18岁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
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
就像小朋友们玩游戏的时候,得有一个游戏规则;进行体育比 赛,就得有比赛规则;你要上学,就得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 《小学生行为守则》。以上这些都是一些特定的规则,是特定的人 针对特定的事而定的。
游戏规则是由玩游戏的人自己制定的;比赛规则是由比赛组织 方制定的;学校守则是由学校制定的。法律是什么呢?法律实际上 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法律是有专门的国家 机关制定和实施的,有关我们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
发展,并有一定的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 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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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年龄问题
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 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 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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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因小失大要不得、由好到坏一念间
15岁的初三学生庄海在初一年级时就加入了共青团,当选为班长, 工作负责、学习优良,先后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有一 天与父母告别后准备回家时,发现一个初二学生在他父母后面做 鬼脸,这本来是一件很小的事情,问一问、说一说,都可以解决 问题,但是庄海非常生气,认为是对自己父母的侮辱,竟和几个 同学一起上去教训他一顿。原以为被教训者不会怎样,没想到却 引起这个学生邀约一帮人来报复。为了不甘示弱,又发生了对报 复者的报复,在双方殴打中,庄海拿出随身带的一把刀捅上去, 造成一死一伤,法院判处庄海犯故意伤害罪。在监狱里,庄海面 对铁窗、铁门,回顾这不该发生事,无限悔恨。
违法犯罪的道路,遗恨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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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某中学有个初二年级的学生叫王锐,他交了两个 比他大2岁的两个“铁哥们”,一个是本校的初三 年级学生叫李杰,一个是校门口水果摊上摊主, 17岁的孙朝晖。王锐由于有了这两个“铁哥们” 的保护,自觉了不起,谁对他平时稍有不恭,就 会大打出手。有一天,王锐因本班的一名同学争 吵,他便拿起一条板凳砸向了本班同学段某,由 于暴力打人,受到学校警告处分。
刚刚给同学们普及了 一下法律的相关知识, 下面请同学们思考一 下右边列举的这些不 良行为在你身上发生 过吗?
旷课、夜不归宿; 沉迷于网络游戏; 携带管制刀具; 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 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 宜进入的场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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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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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不该发生的悲剧,然而它却真实地发生了。
身体的残疾本已不幸,更不幸的是心灵的残疾。人生路上难免有 挫折和不幸,在不幸目前,更要做一个心灵坚强的人。只有用自 尊、自强、自爱的信念来支撑自己的人生,才能真正赢得他人的 尊重。如果经不起人他人的嘲笑就做出傻事,只能说明自己内心 的软弱。在面对自己的残疾和他人的嘲笑时,孙平更应该有一颗 坚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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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行为
违法
犯罪
预防违法犯罪,从改变不良行为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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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优等生入户抢劫
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 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 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暑假期间,街坊一 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 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孝顺的小刚动 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 了”。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 同学明明身上。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 家门。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 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 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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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这天中午,孙平约杨立到村里的小树林里玩,杨立爽快地答 应了。他们一起来到小树林的深处,刚才还有说有笑的孙平, 脸突然往下一沉指着杨说:“你知道我为什么叫你到这里来 吗?”杨立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被早有准备的孙平抱 住。随后,孙平突然又从腰间抽出一把水果刀,朝杨立腹部狠 狠刺去。杨立在惨叫中跪倒在地,鲜血不断从伤口涌出,杨立 用颤抖的声音指着孙平问:“你为什么要杀我,……你竟敢杀 人,你要杀死我……”孙平咬牙切齿的说:“我今天就是要来 教训你的,让你再给我起外号……”。说着更用力的朝杨立的 身上刺下去。经过一番痛苦的挣扎,杨立流尽了最后一滴血。 结束了他短短的一生。孙平拿一把铁锹,挖了一个坑,一边挖 还一边说:“让你给我起外号,让你给我起外号!……”坑挖 好了,孙平抬脚狠狠将杨立踢进坑里。将杨立掩埋后,孙平拍 拍身上的土,骑着自行车子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