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办公室岗位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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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技工学校
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工作职责
职员(一):
1.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落实招生计划,拓宽招生渠道,定期开展招生小组讨论会,做好招生工作的宣传、组织、协调等工作。
2.负责制订招生实施方案,宣传计划及招生人员的培训。
3.负责各种形式的宣传材料的制作及发放工作。
4.负责组织、接待有关合作单位、学生及学生家长的参观来访、联谊、咨询等工作,认真收集反馈信息,及时总结。
5.负责根据招生计划,准备有关材料。根据对生源地情况等各种有效招生分析提出招生工作方案。
负责接待招生咨询,准确地记录、清理、统计、反馈招生录取信息。
6、协助财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招生的票据审核和报
销工作。
7、负责招生就业办公室日常的电话接听管理与来信来函等资料的收发,并造表造册进行详细登记。
8、负责招生就业办各种资料的收发保存与各项信息的发布整
理,并整理归档。
9、负责招生就业办公室值班表与卫生值日表的编排。
10、负责招生就业办会议的组织传达、记录等工作。
11、负责做好新生各种数据的统计、分析及材料整理工作。
12、负责召开招生工作座谈会,总结招生工作,写出招生工作总结。
13、建立与用人单位的广泛联系,接待用人单位来访,收集、整理、发布毕业生就业需求信息,组织安排招聘活动。做好毕业生实习安置工作。
14、负责各类企业校园见面会的邀请、组织和落实工作。
15、开展就业市场调研,发展就业基地,开发就业市场,拓宽就业渠道。
16、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17、负责开展就业政策宣讲和就业咨询活动,组织、联系和安排各类就业指导讲座。
18、负责调查各层次学生对就业指导与咨询的需求状态,开展就业工作的理论研究,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负责招生就业办的宣传工作;
19、毕业生跟踪调查及资料的整理归档;特别是优秀毕业生的音像及文字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20、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号办理及入校招聘工作;
21、参与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类课程教学,职业咨询、就业指导、市场开拓;
22、协助职工做好招生宣传及接待工作,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招生任;
23、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员(二):
1、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新政策的解读,结合学校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学生资助管理方面的相关规章制度。
2、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各项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3、组织开展学生免学费、国助金、特困的申请工作,并审核、汇总相关数据,上报成都市教研室,并及时更新《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系统》,做到纸质资料和系统一致。
4、办理学生中职卡,按资助政策要求,对领取和激活情况纸质留存。
5、资助资金文件下发后,草拟资金文件经部门、分管领导、常务校长审核后到人社局套红头文件,报送市财政局。对本次发放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中职卡号再次核对,对遗失替换新卡的学生按信息修改流程进行修改,待财务将资金转到工行专户,制作加密文件报分管领导审核、常务副校长审批后到工商银行发放。
6、每月上报成都市助学金的报表纸质、电子档,并和《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系统》数据一致,每月在《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系统》申报免学费、助学金的发放人数。
7、每月学生学籍的考勤工作,确保考勤系统的数据和《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系统》一致。
8、按我校资助政策管理要求,对相关文件、申报资料、汇总表格、发放凭证、收支台账清查、整理后存档备查。
9、按我校资助政策管理要求,对资助情况进行公示,并将公示情况
照片留存备查。
10、按上级各部门要求完成资助工作的自查报告、资金发放情况,及相关部门到我校资助的审计工作。
11、和市财政的教科文科核对相关资助信息及实际发放资金。
12、协助招就科开具在籍学生的学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