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稽查违章分级及处罚标准(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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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稽查发现违章问题的危险程度分级及
处罚标准
(修改稿)
一、稽查发现问题的处罚:
1、对危险程度5级的问题:每项扣罚被发现单位30000元,实行“说清楚”制度,并通报批评,班组及班组人员、工程管理人员由各公司自行处理。
2、对危险程度4级的问题:每项扣罚被发现单位10000元,班组及班组人员、工程管理人员由各公司自行处理。
3、对危险程度3级的问题:每项扣罚被发现单位5000元,班组及班组人员、工程管理人员由各公司自行处理。
4、对危险程度2级的问题:每项扣罚被发现单位500元,班组及班组人员、工程管理人员由各公司自行处理。
5、对危险程度1级的问题:一个月内发生2起之内由各公司自行处理,发生3起开始扣罚被发现单位200元, 发生4起扣罚500元,发生5起的, 扣罚被发现单位1000元,班组及班组人员、工程管理人员由各公司自行处理;发生6起及以上违章的,实行“说清楚”制度。
6、对外委施工队存在上述5种危险程度的问题,如有发现按1-5项扣罚发包单位,发包单位自行对工程管理人员及外委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7、对于一个月内,重复发生2-5级的同一条款的违章问题加倍扣罚。
8、根据违章重复发生的情况,必要时停产整顿。
注:下划线表示新增加条款,波浪线表示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