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历代文书及文书工作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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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我国历代文书及文书工作概述

第一节公务文书的产生及其演变

一、公文的产生

(一)公文产生的条件

1.文字的出现;

2.国家的产生。

(二)我国最早的公务文书——甲骨文书

至今为止,我国发现的最早的文书是殷商时代的甲骨文书。

1.甲骨文书的发现:

●河南安阳小屯村

●王懿荣

●15万片左右

2.甲骨文书的材料:

‚甲骨‛的制成材料主要是乌龟的腹甲,也有牛的肩胛骨,还有少量的人头骨和兽骨。我们所说的‚甲骨‛是‚卜用甲骨‛的简称,分为刻辞和不刻辞的两种,通常所指的‚甲骨‛是刻辞的甲骨。

3.甲骨文书的内容:

甲骨文书是殷商王朝政务活动的记录。包括祭祀、天时、征战、王事、旬夕(对今夕来旬的卜问)等。可以分为:

(1)占卜文书(甲骨卜辞),记录占卜的时间、求告的事件、显示的征兆及日后应验结果;

(2)记事刻辞,记录非占卜的事件;

(3)表谱刻辞(包括祭祀谱和家谱)。

4.甲骨文书的撰制:有一定的结构和制作过程。

●结构:完整的占卜文书大致包含四部分,即前辞、命辞、占辞和验辞。

●制作:大致要经过取材、锯削、刮磨、钻凿、灼兆、刻辞、书辞、涂辞、刻兆等九道程序。还没有统一的规格。文书由史官负责镌刻并在文书上签名。

5.甲骨文书的价值:

是后世研究商代的政治、军事、经济、社会组织、思想信仰、风俗习惯等的极其珍贵的史料。

二、公文的演变

公文自产生后,在表达手段、物质构成形态、名称及结构程式、文种等方面均发生了重大变化。

(一)表达手段的变化

1.人类表达手段的变化

2.文书表达手段的变化:对刻契加书文字

(二)范围的纯化

与类似事物的区分标准不断明确。

(三)物质构成形态的变化

文书的物质构成形态包括:

书面载体

显字材料

书写工具

至东汉发明了纸,这是文化史也是文书史上的大革命。文书用纸之后,引起了文书本身形式及各种有关文书制度的变化:第一,文书从竹木的篇或版等形式变为卷轴式。卷始于帛而广用于纸。把若干纸张粘连起来,成一横幅,用一根木棒做中心,自左而右围绕着木棒卷起来成

为一束(自左至右,开头的内容能在最外面),这叫卷子,这根细木棒叫做轴。这种制度也叫卷轴制度。唐宋时期则改成折叠式,这也是一大改革。折叠式比卷轴式更便于翻阅和保管,所以,直到民国初年还在使用。第二,公文盖印文法改变了。过去用封泥,用纸后改用朱色水印办法。第三,公文押字之制也因书写材料的变化而有了‚骑缝‛或‚押缝‛制度。第四,公文判行字体变化了。公文用纸后,判行制度更为普遍,于是出现了‘凤尾婆娑’之形的草体字。这也是文书制度的一大变化。到后来,随着各级机关广泛地使用文书,无论是种类、名称,还是内容、形式,都越来越丰富多采。

(四)名称及结构程式的变化

1.名称的变化

2.结构程式的变化

古代文书一般由首称、正文、末称、后书四个部分组成。其中首称都在作者职衔姓名、收文者、文种名称、事由、套语等要素中分别选择;末称都在作者、收文者、文种名称、请乞指挥说明语、套语等要素中分别选择,形成各具特色的固定组合。同一文种的首、末称组合状况相同,不同文种的不同。故首、末称实际决定通篇文书的结构特色、所属文种、适用范围等。

例如:《大明会典》卷七十六所载平关式

平关程式示意图

某卫亲军指挥使司为某事云云合行移关,请照验施行,须至关者某卫指挥使司洪武某事某年某月某日关指挥使司押同知押佥事押

(五)文种的演化

第二节文种的演化

一、历代主要公文的名称和用法

(一)先秦时期

典:起始很古,相当于今天的法规。

谟:是臣下对上有所谋划商议时用的一种公文。

训:‚凡君教其民或以下戒上之词,均称训。‛

诰、命:周王与诸侯赏赐、任命和告诫臣工时使用的文书。

誓:周王朝兴师作哉、讨伐敌人时用来誓告军旅的文件。

檄文:是一种军事文书。凡遇有征伐之时,或号召士兵、或颁布军纪、或表明出征之目的、或揭露对方之罪行,皆用檄文。檄文起于西周,以后历代沿用,直到清朝。

移书:春秋战国时各国官吏或国与国之间的一种公务来往文书。汉以后正式成为官吏或机关之间的一种平行文书,一直用至清朝。

书:臣下对上有所陈述奏谏时用的一种公文。秦时改书为奏,但也有沿用书的。

玺书:这种文书沿自西周时的诰命文书。玺书即用印封的国君或卿大夫之文书。至秦以后,唯皇帝之印可称玺,故玺书唯皇帝使用,大概就是诏敕文书之别名。

盟书:春秋战国时期的兼并掠夺战争中,常常举行由霸主召集的盟会,盟会时订立的某种共同遵守的决定,称为‚盟誓‛,写成文书则称为‚盟书‛

(二)秦至清朝

1.皇用文书

制书:皇帝颁布重大制度时所用的命令性文书,也用于告谕和责让官吏。

诏书:凡颁布不属于重大制度之命令,则用诏书。诏书大多用于对官僚的训示和答复臣僚的上奏。皇帝即位或去世,须诏告天下者,也用诏书。

策书:是汉代皇帝用来命封和罢免诸侯王、三公的命令性文书。

戒书:又名敕,或名戒敕。皇帝对新任的刺史太守及三边营官进行教训时都用戒书。后来凡对京外各官的诰谕也用戒书。

御札:宋代皇帝用于颁布重大军政命令的文书。

敕牓:宋代皇帝用于戒励百官、晓谕军民的文书。

告身:唐制奏授判补之官,皆给以符,谓之告身。后又称告词,亦即诰之异名。

诰命:宋代皇帝用于封赠官僚的文书,亦即唐时的告身文书。

圣旨:元时皇帝颁下的诏令性文书。

敕谕:明时皇帝对中央或地方敕门的官员有所训示时使用的文书。委任地方官亦发给敕谕。

符:明时有敕符、丹符两种,是皇帝在调遣或指挥军队时使用的文书。

谕、旨:清制,皇上特降者为谕,因有奏请而降者为旨。

2.皇太子、王国诸王及公侯使用的文书

令:魏晋南北朝时皇帝出游或出巡由皇太子监国期间皇太子颁下的文书称‚令书‛,诸王国各王行下的公文称‚令‛,唐宋时皇太子行下的公文亦称‚令‛。元时,皇太子及诸王颁下的叫‚令旨‛。

教:魏晋南北朝时,公侯国各公侯行下的公文称‚教‛,唐宋时,亲王公主下行公文亦称‚教‛。

告:魏晋南北朝时,诸王国如系世子主国,其所下公文称为‚告‛。

懿旨:元时皇后颁下的公文叫‚懿旨‛。

3.臣僚上给皇帝的文书

奏:秦始改书为奏,成为人臣上书于君主之专用文书。两汉时称奏为上疏,是大臣对政事有所批评或建议以及对某官进行弹劾时所用的文书。

章:是大臣受封赠之后,对皇帝谢恩的文书,后汉也用于对皇帝的庆贺和谏议。

驳议:为官僚对某些重大政事有不同意见时向皇帝陈述之文书。

表:汉时为大臣向皇帝陈述事情的文书。以后凡论谏、劝请、陈乞、进献、推荐、庆贺、慰安、讼理、弹劾等皆用表,与奏同为陈述事情之文书。

状:系汉时在明文规定外使用的一种臣僚给皇帝的文书,用于察举官吏时列其罪状或才能。对某事列其好坏也用状。

露布:汉初,臣民上书于君主,不封者谓之露布。汉末以檄文为露布。北魏时,用兵获胜上书奏捷者为露布。唐因之,明时亦用。

封事:汉时章奏皆启封。至言密事,不敢宣泄,则用皂囊,重封以进,其程式与奏略同。后世之密奏、密呈皆封事之类。

启:从三国魏开始用启。自晋以后,启文普遍使用于大臣对皇帝陈述事情,与表奏类似。隋唐宋以后臣工上于皇太子、皇太后用启。

题本:明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规定:‚诸司有急切机务不得面陈者,许具题本投进‛,此为题本之始。明初臣民上书皇帝用奏,自用题本后,题奏有明确界限。据《明会典》通政使司项下载:‚凡内外衙门一应公事用题本,其虽系公事而循例奏报、奏贺、若乞恩、认罪、缴敕、谢恩并军民人等陈情、建言、伸诉等项,俱用奏本‛。

揭帖:明代凡密奏及奉旨对答者,皆称为揭帖,以文渊阁印封缄后,进呈给皇帝,此为御览揭帖。另有一种揭帖,是题本的副本。

奏折:康熙年间产生的一种密奏文书,直接进呈于皇帝,并由皇帝亲笔批答,而不经内阁票拟和批红。雍正时大量产生。

4.各机关来往文书

(1)下行文

令: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央机关官僚给下级官僚的文书,如果系直接隶属关系的用‚令‛。

符: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央机关官僚给下级官僚的文书,如系非直接隶属关系的用‚符‛。隋唐时期,中央和地方各级机关中,上级对下级所行公文亦称‚符‛,宋代又称为‚帖‛。

宣:宋代枢密院系统代替皇帝宣布事情的下行公文称为‚宣‛,是比较机密的文书。

劄:宋代枢密院系统的下行公文只代表本身的称为‚劄‛,也是比较机密的文书。

批:始于唐,各官署用以批答处理下属来文,至今仍沿用。

告示:始于明,对人民有所晓告,张贴于通衢之文。民国初年仍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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