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叫中心合作服务协议(doc 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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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叫中心合作服务协议(doc 7页)
合同编号:
广东车国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与
订立之
呼叫中心合作服务协议
甲方:广东车国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合作协议,利用双方的各自优势进行呼叫中心业务合作,双方在项目运营过程中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分别如下,并愿遵守履行之:
一、委托内容
1.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推广及销售甲方之产品或服务,销售内容包括所有甲方许可
的产品或服务。
1.2乙方利用自有呼叫中心平台承接甲方之产品或服务的销售及市场调研活动。1.3对于为本项目合作的呼出服务所送的主叫号码,甲方不提供。
二、合作范围
2.1本协议合作范围指乙方与甲方之相关合作内容,其具体内容包含:
2.1.1乙方在合作期间,销售甲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
2.1.2乙方外拨仅限于甲方提供的认可客户群体。
2.2若需调整或新增合作范围及项目,双方可视实际情况通过协商另行确定。
2.3上述合作内容将由双方视各项目实际需要商定,其中包含项目之建立、运营、
维系、结算。
2.4乙方所经销产品或服务之客户定价以甲方所定价格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负责供应乙方所销售产品或服务。
3.2在项目启动前及后,甲方负责为乙方服务代表提供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产
品知识培训、项目流程培训、话术及销售技能培训,以及日后新增服务、推广活动的培训等,甲方承担培训讲师以及提供培训所需资料的费用。
3.3负责确认呼出话术和向乙方提供销售项目所必须的各种业务资料和信息。如因
甲方自身产品或服务质量所引起任何争议,由甲方出面解决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因乙方服务代表在销售时夸大甲方产品或服务功能而引起争议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5.5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如期支付相关的款项,则每逾期壹日(指工作日,下
同),应当向乙方支付逾期金额3%的滞纳金;在逾期陆拾日后,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中止相应的服务;若甲方在收到该等书面通知的叁拾日后仍未支付有关的服务费用,则乙方可宣告相应的服务即告终止。但该服务的中止或者终止,并不影响在此前双方依据本协议已经发生的权利和义务。
5.6乙方应在结算日前三个工作日提供普通服务发票,,相应税点由乙方自行支付。
六、保密与竞业责任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者披露与本合同或对方业务
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但法律或者政府部门另有要求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同时接受与甲方具有竞争关系之第三人委托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之业务;在本合同履行中止后,亦不得用甲方之服务与业务作为比较对象以推销第三人之服务与产品。
七、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壹年。除非任何一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续签本协议,本协议将自动顺延壹年,但双方须对顺延作书面确认,顺延次数不受限制。
八、协议终止
8.1非依本协议规定或经他方书面同意者,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之部分或全
部内容。
8.2任何一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须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协议之部分或全部,自解除通知到达之日本协议解除:
8.2.1乙方服务出现重大过失,经甲方以书面通知限合理期限内改正,逾期
仍未改正者。而甲方需就事实提供充分之证明,但甲方不可因此对已
提供之服务的应付款项取得豁免权。
8.2.2甲方延迟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超过一个月者,乙方须就其事实提供充
分证明,并具有追究应付服务费用及逾期违约金之权利。
8.2.3因不可抗力事件,以至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之义务。
8.2.4任何一方有破产、清算、解散、重整、歇业、停业之情势。
8.2.5任何一方有负债超过资产、票据遭退票或被公告拒绝往来等信用不良之
相关情势。
8.3任何一方之过失导至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之效力终止,过失方均应依照他方的
实
际损失支付损害赔偿金。
8.4乙方不能按双方约定完成甲方销售任务,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自解除通知到达之日本协议解除:
8.4.1自本协议签订后的之日起第一个月内为双方合作试验期,在此期间,
如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数量达不到100张。
8.4.2在合作期间,即:自合作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计算,乙方连续2个月
销售数量不足100张。
九、争议解决
由于本协议有关事宜引起争议,协议双方应首先力求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
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协议收执
本协议签署正本壹式肆份,由双方各执两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无附件。
甲方: 广东车国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公章)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011年 06月 28 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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