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汉朝法律制度河南师范大学.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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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亲亲得相首匿
——汉朝法律规定的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 除谋反、大逆以外的罪行,有罪应相互包庇隐瞒, 不得向官府告发;对于亲属之间容隐犯罪的行为, 法律也不追究责任。
4、恤刑
(二)主要犯罪 1、危害政权罪(类罪) 反逆罪—— 谋反 大逆不道 通行饮食罪 群饮罪
《沈命法》 《见知故纵法》
2、侵犯皇权、危害皇帝人身安全的犯罪 不敬、大不敬 违反诏令罪 欺谩、诋欺、诬罔罪 3、危害中央集权的犯罪 《左官律》 《阿党附益之法》 《酎金律》 《事国人过律》
• 13、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20.8.1320.8.1321:43:1221:43:12August 13, 2020
• 14、Thank you very much for taking me with you on that splendid outing to London. It was the first time that I had seen the Tower or any of the other famous sights. If I'd gone alone, I couldn't have seen nearly as much, because I wouldn't have known my way about.
2、录囚
汉朝统治者创制的由皇帝、刺史、郡守 审录在押囚犯,坚持下级机关的缉捕、审判 行为是否合法、是否有差错,以便平反冤案, 及时审决案件的制度。
(三)秋冬行刑 理论依据 作用与影响
汉朝法律的特点:
第一,从杂用各家学说,到独尊儒术,逐步确立了 “德主刑辅”的法制指导思想。
第二,从西汉初年编纂律典,到诏令、科、比、律 学章句的广泛适用,形成了以律为主体、多种法 律形式并用的法律体系。
3、西汉中后期立法发展趋势 4、东汉时期的主要立法活动
三、法律形式
(一)律
——法律体系的主干,国家的基本法典。 (二)令
——皇帝针对具体事件发布的政令。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对律起到增补、修改的作
用。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三)科
——从秦朝的”课”发展而来,是针对某一类事项 制定的单行法规。内容多涉及行政管理和定罪量 刑。
(二)地方司法机关 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合一 郡县两级变成州郡县三级
二、诉讼审判制度 1、起诉
告劾 察举 2、审讯(鞠狱) 刑讯 ——合法 3、读鞠和乞鞠 4、春秋决狱
春秋决狱—— 含义 原因 定罪量刑标准 案例 影响
(二)疑狱谳报和录囚
1、疑狱谳报
汉朝统治者本着仁政和恤刑的思想,规 定地方官将疑难案件逐级上报,直至皇帝的 制度。
(四)比
——”决事比”
第三节 汉朝法律的主要内容
一、行政法律制度 (一)皇权的加强与中枢体制的变化 1、维护皇权至尊的行政法律制度 2、中枢机关的变化
西汉初期——三公九卿制 西汉中期以后———形成中朝、外朝
(二)地方行政体制 1、郡县与封国并存 2、削藩 3、由郡县两级到州郡县三级 (三)职官管理制度 1、官吏选任度 ——察举、征辟和其它选官方式 ——任用方式 2、职官的考课与奖惩制度 考课方式——上计,《上计律》
第四章 汉朝法律制度
第一节 概 述 公元前206年 西汉建立 公元8年,外戚王莽篡权,建立新朝 公元25年,豪强地主刘秀重新建立刘汉王朝,
史称东汉 公元184年,爆发黄巾军起义,名义上的东汉
王朝延续到公元220年。
第二节 儒法合流与封建法制的发展
一、立法思想 1、西汉初期黄老思想的盛行
背景 内容 效果 2、西汉中期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确立 背景 内容 影响
第三,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使中国古代法律超越 野蛮、走向文明的里程碑。
第四,推行重农抑商,从根本上满足了农业社会的 需要,同时也遏制了商品经济和法制发展的生机。
• 9、春去春又回,新桃换旧符。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在这醉人芬芳的季节,愿你生活像春天一样阳光,心情像桃花一样美丽,日子像桃子一样甜蜜。20. 8.1320.8.13Thursday, August 13, 2020
西汉中期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内容: 董仲舒新儒学的基础——天人感应
君权神授 尊儒隆礼 德主刑辅 三纲五常
3、东汉时期章句律学的兴起 章句之学 律学章句 代表人物 影响
二、立法概况 (一)立法活动集中在三个时期:见教材 (二)主要立法活动 1、汉律六十篇的制定 2、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
改革背景 直接诱因 改革内容 消极影响 景帝的改革 意义与影响
(四)监察制度 1、中央监察机关
初期以御史大夫魏监察长官 汉成帝以后为御史中丞 2、地方监察机关
(1)司隶校尉 (2)州刺史
汉武帝时期,十三州部监察区, “以六条问事”
二、刑事法律
(一)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
1、刑事责任年龄
2、上请
——一定范围内的官僚、贵族及其子孙犯罪,不交 一般司法机关处理,而应先奏请皇帝裁决的制度。
• 10、人的志向通常和他们的能力成正比例。21:43:1221:43:1221:438/13/2020 9:43:12 PM
• 11、夫学须志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20.8.1321:43:1221:43Aug-2013-Aug-20
• 12、越是无能的人,越喜欢挑剔别人的错儿。21:43:1221:43:1221:43Thursday, August 13, 2020
(四)亲属继承 1、婚姻制度 (1)结婚 (2)一妻多妾 (3)离婚 2、亲属与继承 (1)亲属 (2)继承
四、经济法律 (一)赋税立法 1、田租 2、算赋和口赋 3、关税 (二)工商管理立法 1、盐铁酒专卖法 2、抑商制度
第四节 汉朝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构 (一)中央司法机关
皇帝——掌握最高司法权 丞相(西汉初年) 三公曹(汉成帝以后) 两千石曹(东汉时期,刑部的前身) 御史台 廷尉(专门司法官署)
非正罪 僭越罪 出界罪 4、违反伦常罪
(三)刑罚制度 1、死刑 2、肉刑 3、笞刑 4、劳役刑 5、徙边 6、禁锢 7、赎刑 增设女徒顾山
三、民事法律 (一)等级身份制度
商人 (二)所有权
1、国家土地所有权 2、私人土地所有权 3、所有权的保护 4、遗失物的处理 (三)债权 买卖契约
借贷契约 租佃契约
——汉朝法律规定的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 除谋反、大逆以外的罪行,有罪应相互包庇隐瞒, 不得向官府告发;对于亲属之间容隐犯罪的行为, 法律也不追究责任。
4、恤刑
(二)主要犯罪 1、危害政权罪(类罪) 反逆罪—— 谋反 大逆不道 通行饮食罪 群饮罪
《沈命法》 《见知故纵法》
2、侵犯皇权、危害皇帝人身安全的犯罪 不敬、大不敬 违反诏令罪 欺谩、诋欺、诬罔罪 3、危害中央集权的犯罪 《左官律》 《阿党附益之法》 《酎金律》 《事国人过律》
• 13、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20.8.1320.8.1321:43:1221:43:12August 13, 2020
• 14、Thank you very much for taking me with you on that splendid outing to London. It was the first time that I had seen the Tower or any of the other famous sights. If I'd gone alone, I couldn't have seen nearly as much, because I wouldn't have known my way about.
2、录囚
汉朝统治者创制的由皇帝、刺史、郡守 审录在押囚犯,坚持下级机关的缉捕、审判 行为是否合法、是否有差错,以便平反冤案, 及时审决案件的制度。
(三)秋冬行刑 理论依据 作用与影响
汉朝法律的特点:
第一,从杂用各家学说,到独尊儒术,逐步确立了 “德主刑辅”的法制指导思想。
第二,从西汉初年编纂律典,到诏令、科、比、律 学章句的广泛适用,形成了以律为主体、多种法 律形式并用的法律体系。
3、西汉中后期立法发展趋势 4、东汉时期的主要立法活动
三、法律形式
(一)律
——法律体系的主干,国家的基本法典。 (二)令
——皇帝针对具体事件发布的政令。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对律起到增补、修改的作
用。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三)科
——从秦朝的”课”发展而来,是针对某一类事项 制定的单行法规。内容多涉及行政管理和定罪量 刑。
(二)地方司法机关 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合一 郡县两级变成州郡县三级
二、诉讼审判制度 1、起诉
告劾 察举 2、审讯(鞠狱) 刑讯 ——合法 3、读鞠和乞鞠 4、春秋决狱
春秋决狱—— 含义 原因 定罪量刑标准 案例 影响
(二)疑狱谳报和录囚
1、疑狱谳报
汉朝统治者本着仁政和恤刑的思想,规 定地方官将疑难案件逐级上报,直至皇帝的 制度。
(四)比
——”决事比”
第三节 汉朝法律的主要内容
一、行政法律制度 (一)皇权的加强与中枢体制的变化 1、维护皇权至尊的行政法律制度 2、中枢机关的变化
西汉初期——三公九卿制 西汉中期以后———形成中朝、外朝
(二)地方行政体制 1、郡县与封国并存 2、削藩 3、由郡县两级到州郡县三级 (三)职官管理制度 1、官吏选任度 ——察举、征辟和其它选官方式 ——任用方式 2、职官的考课与奖惩制度 考课方式——上计,《上计律》
第四章 汉朝法律制度
第一节 概 述 公元前206年 西汉建立 公元8年,外戚王莽篡权,建立新朝 公元25年,豪强地主刘秀重新建立刘汉王朝,
史称东汉 公元184年,爆发黄巾军起义,名义上的东汉
王朝延续到公元220年。
第二节 儒法合流与封建法制的发展
一、立法思想 1、西汉初期黄老思想的盛行
背景 内容 效果 2、西汉中期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确立 背景 内容 影响
第三,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使中国古代法律超越 野蛮、走向文明的里程碑。
第四,推行重农抑商,从根本上满足了农业社会的 需要,同时也遏制了商品经济和法制发展的生机。
• 9、春去春又回,新桃换旧符。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在这醉人芬芳的季节,愿你生活像春天一样阳光,心情像桃花一样美丽,日子像桃子一样甜蜜。20. 8.1320.8.13Thursday, August 13, 2020
西汉中期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内容: 董仲舒新儒学的基础——天人感应
君权神授 尊儒隆礼 德主刑辅 三纲五常
3、东汉时期章句律学的兴起 章句之学 律学章句 代表人物 影响
二、立法概况 (一)立法活动集中在三个时期:见教材 (二)主要立法活动 1、汉律六十篇的制定 2、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
改革背景 直接诱因 改革内容 消极影响 景帝的改革 意义与影响
(四)监察制度 1、中央监察机关
初期以御史大夫魏监察长官 汉成帝以后为御史中丞 2、地方监察机关
(1)司隶校尉 (2)州刺史
汉武帝时期,十三州部监察区, “以六条问事”
二、刑事法律
(一)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
1、刑事责任年龄
2、上请
——一定范围内的官僚、贵族及其子孙犯罪,不交 一般司法机关处理,而应先奏请皇帝裁决的制度。
• 10、人的志向通常和他们的能力成正比例。21:43:1221:43:1221:438/13/2020 9:43:12 PM
• 11、夫学须志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20.8.1321:43:1221:43Aug-2013-Aug-20
• 12、越是无能的人,越喜欢挑剔别人的错儿。21:43:1221:43:1221:43Thursday, August 13, 2020
(四)亲属继承 1、婚姻制度 (1)结婚 (2)一妻多妾 (3)离婚 2、亲属与继承 (1)亲属 (2)继承
四、经济法律 (一)赋税立法 1、田租 2、算赋和口赋 3、关税 (二)工商管理立法 1、盐铁酒专卖法 2、抑商制度
第四节 汉朝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构 (一)中央司法机关
皇帝——掌握最高司法权 丞相(西汉初年) 三公曹(汉成帝以后) 两千石曹(东汉时期,刑部的前身) 御史台 廷尉(专门司法官署)
非正罪 僭越罪 出界罪 4、违反伦常罪
(三)刑罚制度 1、死刑 2、肉刑 3、笞刑 4、劳役刑 5、徙边 6、禁锢 7、赎刑 增设女徒顾山
三、民事法律 (一)等级身份制度
商人 (二)所有权
1、国家土地所有权 2、私人土地所有权 3、所有权的保护 4、遗失物的处理 (三)债权 买卖契约
借贷契约 租佃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