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合同备案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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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工程合同备案办事指南

(一)审批条件

1.招标人和中标人已经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施工合同, 应使用标准合同文本。

2.已取得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和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方盖公章确认。

(二)办事程序

1.申请人提交资料(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一门式”综合服务窗口38~43号窗)

2.资管办受理,并出具备案意见(注:《施工合同备案意见表》一式四份,请妥善保管,日后若遗失或损毁,资管办将不予补办或盖章确认。)

3.申请人到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38~43号窗取件

(三)提交资料及要求

随机定标法招标项目需提交资料:

1、合同备案登记表(表格可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原件(一份)(需申请单位盖章)

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封面公章和骑缝章)各一份,备案后退还原件(合同中如有安全文明措施费需填写的,必须填写,手动填写的需在填写处加盖发包人与承包人公章)

4、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计算过程及依据----原件(一

份)(必须要发包人和承包人盖章确认)

其他评标办法招标项目需提交资料:

1、合同备案登记表(表格可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原件(一份)(需申请单位盖章)

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合同协议书及附件---- 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封面公章和骑缝章)各一份,备案后退还原件(合同中如有安全文明措施费需填写的,必须填写,手动填写的需在填写处加盖发包人与承包人公章)

4、投标文件----原件复印件均可(一份)

注:如中标价与合同价不一致,须提交对数报告,对数报告由招标人、中标人、咨询单位三方盖公章确认。

(四)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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