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婚姻家事案例4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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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家事的法律案例(3篇)

关于婚姻家事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某(女)与李某(男)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取名张小某。

婚后初期,张某与李某感情融洽,家庭和睦。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性格差异和生活习惯的冲突逐渐显现,导致夫妻关系紧张。

2018年,张某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争议焦点1. 婚姻关系是否确已破裂;2. 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3.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三、案件事实1. 婚姻关系破裂原因:- 张某与李某性格差异较大,李某性格内向,不善沟通,而张某则性格开朗,喜欢社交。

这种性格差异导致双方在日常生活中产生诸多矛盾。

- 李某沉迷于网络游戏,经常熬夜,忽视家庭责任,导致家庭氛围紧张。

- 张某与李某在家庭财务管理上存在分歧,李某对家庭财务不够重视,导致家庭经济状况不佳。

2. 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 张某主张子女由其抚养,并提出每月支付李某抚养费2000元。

- 李某认为,其工作稳定,收入可观,有能力抚养子女,请求法院判决子女由其抚养。

3.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张某主张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屋、车辆、存款等,要求李某分割。

- 李某对张某主张的财产价值提出异议,认为部分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四、法院判决1. 婚姻关系破裂:-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与李某婚后性格差异较大,生活矛盾不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判决准予离婚。

2. 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 法院认为,张某具备抚养子女的能力,且张某主张的抚养费数额合理,故判决子女由张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

3.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法院经调查核实,张某主张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故判决房屋、车辆、存款等财产由张某与李某平均分割。

五、案例分析1. 婚姻关系破裂的认定:- 本案中,张某与李某因性格差异、生活习惯、经济状况等因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认定婚姻关系确已破裂。

2. 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 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时,充分考虑了子女的年龄、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确保子女的合法权益。

你不得不知的婚姻家庭纠纷十大典型案例

你不得不知的婚姻家庭纠纷十大典型案例

你不得不知的婚姻家庭纠纷十大典型案例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北京)目录1. 于某某诉高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2. 王某诉江某离婚案3. 张某诉郭甲、郭乙、郭丙赡养纠纷案4. 博小某诉博某抚养费案5. 陆某诉陈某离婚案6.郭某诉焦某变更抚养关系案7. 麻某某诉麻晓某抚养费纠纷案8. 李某诉孙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9.刘某诉刘甲、刘乙赡养费纠纷案10.孙某某申请执行彭某某抚养费案一、于某某诉高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一)基本案情于某某与高某某于2001年11月11日登记结婚,婚后于2003年9月生育一子高某。

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09年9月2日在法院调解离婚。

双方离婚时对于共同共有的位于北京市某小区59号房屋未予以分割,而是通过协议约定该房屋所有权在高某某付清贷款后归双方之子高某所有。

2013年1月,于某某起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称:59号房屋贷款尚未还清,房屋产权亦未变更至高某名下,即还未实际赠与给高某,目前还处于于某某、高某某共有财产状态,故不计划再将该房屋属于自己的部分赠给高某,主张撤销之前的赠与行为,由法院依法分割59号房屋。

高某某则认为:离婚时双方已经将房屋协议赠与高某,正是因为于某某同意将房屋赠与高某,我才同意离婚协议中其他加重我义务的条款,例如在离婚后单独偿还夫妻共同债务4.5万元。

我认为离婚已经对孩子造成巨大伤害,出于对未成年人的考虑,不应该支持于某某的诉讼请求。

(二)裁判结果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为: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均知悉59号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诉争房屋的处理,于某某与高某某早已达成约定,且该约定系双方在离婚时达成,即双方约定将59号房屋赠与其子是建立在双方夫妻身份关系解除的基础之上。

在于某某与高某某离婚后,于某某不同意履行对诉争房屋的处理约定,并要求分割诉争房屋,其诉讼请求法律依据不足,亦有违诚信。

故对于某某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于2013年4月24日作出(2013)东民初字第02551号民事判决:驳回于某某的诉讼请求。

婚姻家庭案例精选

婚姻家庭案例精选

婚姻家庭案例精选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婚姻家庭一直是社会最基本的单位,也是人类生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而在婚姻家庭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问题和挑战,这些问题往往会对整个家庭的和谐与幸福产生影响。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处理这些问题,我们选择了一些婚姻家庭案例进行精选,希望通过这些案例,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婚姻家庭中所面临的挑战。

案例一:沟通不畅导致矛盾升级小明和小红是一对年轻的夫妻,他们结婚不久,却经常因为一些小事情吵架。

小明总是不按时回家,而小红每次都会发脾气。

在经过一番深入沟通之后,他们发现真正的原因是双方在沟通上存在问题,小红不擅长表达自己的感受,而小明则不太愿意沟通。

最终,他们通过开诚布公的交流,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让彼此更加理解与支持。

案例二:经济问题引发家庭矛盾张先生是一家公司的职员,收入稳定,但并不高。

而他的太太小芳则是一个购物狂,对名牌包包和化妆品情有独钟,经常超支。

他们的家庭经济状况非常紧张,经常为了金钱问题争吵不休。

最终,他们通过理性沟通,制定了合理的家庭预算,小芳也意识到了自己的消费问题,开始理性控制花费。

案例三:家庭成员间关系紧张家庭成员间的关系不和谐也是婚姻家庭中常见的问题。

丈母娘对女婿不满,经常挑刺;或者孩子因为争夺父母的关注而发生冲突等。

在这种情况下,重要的是家庭成员要学会包容与谅解,互相尊重与支持。

只有通过心平气和的交流与沟通,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才能更加和谐。

案例四:婚姻中的第三者第三者是许多家庭面临的一个巨大挑战。

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双方在婚姻中的矛盾、沟通不畅或者其他原因,会导致一方出现不忠现象,从而导致家庭关系破裂。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婚姻家庭来说,最重要的是要及时发现问题,积极解决,并坦诚面对问题,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法。

通过这些案例的精选,我们不难发现,婚姻家庭中的问题可以是多方面的,但重要的是家庭的成员要学会理性沟通、包容与谅解、互相尊重与支持。

婚姻家庭案例精选

婚姻家庭案例精选

婚姻家庭案例精选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婚姻家庭是社会基本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是国家的基本单位。

婚姻关系的和谐与稳定对于家庭成员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婚姻家庭问题也日益凸显,离婚率逐年上升,家庭暴力事件频发,家庭关系破裂成为社会难题。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需要认真总结婚姻家庭案例,借鉴其经验教训,对婚姻家庭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解决,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设美好家庭。

1. 婚前家庭暴力案例:小明和小红分别来自两个家庭,父母婚姻纠纷频发,家庭暴力事件屡次发生。

在小明和小红的婚前,两人因为家庭暴力受到了精神上的创伤,导致了两人婚后生活的不和谐。

小明成为了一名暴力丈夫,小红成为了一名受虐妻子,最终导致了他们的婚姻破裂。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家庭暴力对于婚姻家庭的伤害是极其深远的,而预防家庭暴力的有效方式是从婚前进行家庭教育和心理辅导。

2. 婚外情导致的婚姻危机案例:小李和小张是一对已经结婚多年的夫妻,他们的感情一度很好。

小李在工作中结识了另一个女性,并产生了婚外情。

小李的婚外情对于小张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引发了两人之间的婚姻危机。

最终,在家庭与社会支持的帮助下,小李意识到了错误,并与小张一起共同克服困难,重建了婚姻关系。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婚姻中的忠诚和信任是维系婚姻关系的基石,婚外情对婚姻家庭的破坏是不可挽回的。

3. 经济问题引发的婚姻危机案例:小王和小美结婚多年,原本生活幸福美满。

由于小王在生意上遭遇失败,家庭经济状况急转直下。

小美开始为家庭的经济困难而担忧,导致了两人之间的日益不和谐。

最终,小王和小美通过沟通和协商解决了婚姻危机,共同努力克服经济困难,重建了家庭和谐。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家庭问题中,夫妻之间的沟通和理解是至关重要的,共同面对困难,共同努力克服才能走出困境。

4. 子女教育引发的夫妻矛盾案例:小刘和小杨是一对年轻夫妻,他们在婚后迎来了两个可爱的孩子。

十大婚姻家庭典型案例分析

十大婚姻家庭典型案例分析

十大婚姻家庭典型案例分析1. 案例一:夫妻沟通不畅导致婚姻破裂在这个案例中,夫妻之间存在长期的沟通问题,他们无法有效地表达自己的需求和感受,导致了累积的不满和误解。

最终,这些问题演变成了婚姻破裂的原因。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可以寻求婚姻咨询师的帮助,学习有效的沟通技巧,改善彼此之间的理解和信任。

2. 案例二:金钱管理不当引发夫妻矛盾这个案例中,夫妻双方在金钱管理方面存在不同的观念和习惯,导致了频繁的争吵和矛盾。

其中一方过于挥霍,导致家庭财务状况不稳定。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夫妻之间进行坦诚的沟通,制定共同的理财计划,并确保双方都参与其中,以达到财务稳定和家庭和谐的目标。

3. 案例三:婆媳关系紧张导致夫妻关系疲惫在这个案例中,婆媳关系紧张成为夫妻关系的一大困扰。

婆婆对媳妇的过度干涉和指责导致了夫妻之间的矛盾和疲惫。

为了改善这种情况,夫妻双方可以在婆媳之间进行沟通,明确界定各自的角色和责任,并寻求家庭咨询师的帮助,以建立更健康的婆媳关系。

4. 案例四:婚外情破坏了婚姻关系这个案例中,一方出轨导致了婚姻的破裂。

婚外情的出现破坏了夫妻之间的信任和互相依赖的基础。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寻求婚姻咨询师的帮助,进行夫妻关系重建,重新建立信任和沟通。

5. 案例五:性格差异引发婚姻冲突在这个案例中,夫妻双方的性格差异导致了频繁的婚姻冲突。

一方可能过于内向和沉默,而另一方则偏向外向和冲动。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婚姻咨询师的指导,学习如何更好地理解和适应对方的性格特点,以及如何通过沟通和妥协来缓解冲突。

6. 案例六:家庭暴力导致婚姻破裂这个案例中,家庭暴力成为夫妻关系破裂的主要原因。

一方对另一方施加身体或心理上的暴力,导致了婚姻的不可挽回的损害。

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应该寻求法律和心理咨询的支持,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和安全。

7. 案例七:职业压力影响了夫妻关系在这个案例中,夫妻双方的职业压力对婚姻关系产生了负面影响。

30起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

30起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

30起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1.案例一:家暴导致婚姻破裂李某和王某结婚七年,他们育有一子。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某开始经常对王某进行家庭暴力行为。

王某在婚后多次向亲友倾诉,并且报警寻求帮助。

最终,王某一次被李某殴打后选择了离婚,提起了家庭暴力诉讼。

2.案例二:家庭经济矛盾引发离婚张某和陈某已婚五年,两人之间日益增加的经济压力导致了他们之间的矛盾。

张某事业上的失败让他变得沮丧不堪,陈某也因此承担起了家庭的经济责任,这引发了两人之间的种种争吵。

最终,张某提起了离婚诉讼,希望解除婚姻关系。

3.案例三:婚外情导致家庭破裂刘某和赵某婚后不久,刘某因工作的原因与他人发生了婚外情。

起初,赵某对此并不知情,但后来通过酒店账单等证据,她发现了丈夫的不忠行为。

赵某提出了离婚,要求刘某承担婚姻不忠的责任,并分割财产。

4.案例四:家务分配不公引发矛盾王某和杨某结婚十年,两人一直都在忙于自己的工作,家务大多由杨某一个人承担。

渐渐地,杨某开始感到心理不平衡,他觉得自己的付出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

最终,他们爆发了激烈的争吵,杨某选择了提出离婚。

5.案例五:婆媳关系恶劣导致离婚赵某和王某的婚姻在最初两年内非常美满,但是当赵某的母亲搬入同住后,婆媳关系恶化到了无法调和的地步。

赵某的母亲不断干涉他们夫妻的生活,随之而来的是双方之间的长时间争吵。

最终,赵某选择了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6.案例六:双方对子女教育观念不合导致矛盾李某和赵某在教育孩子的观念上存在巨大分歧,李某更注重学业成绩,而赵某更看重孩子的兴趣发展。

两人为此频繁争吵,并试图逼迫对方接受自己的观念。

最终,这种矛盾导致两人决定走上离婚的道路。

7.案例七:婚前财产纠纷引发离婚王某和张某在结婚前将自己的财产进行了明确的分割,双方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

然而,在婚后,王某发现张某暗中转移了一部分财产给自己的家人,并开始质疑婚姻的诚信。

最终,双方对财产纠纷无法达成共识,决定离婚。

8.案例八:职业发展阻碍婚姻稳定刘某和李某在事业上都非常有野心,他们为了追求自己的职业发展忽略了彼此之间的相互支持。

婚姻家事法律案例真实(3篇)

婚姻家事法律案例真实(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本案涉及一起因离婚引发的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权的争议。

原告(以下简称“张女士”)与被告(以下简称“李先生”)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

由于双方性格不合,婚后生活矛盾不断,张女士于2022年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产生了严重分歧。

张女士主张,由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己承担了大部分家务和抚养子女的责任,因此应获得更多的财产分割份额,并要求获得子女的抚养权。

而李先生则认为,自己在婚姻中也有付出,且财产应按照法定比例分割,对于子女抚养权,他也有权争取。

二、案件焦点1. 财产分割: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如何进行分割?2. 子女抚养权:子女的抚养权应归谁所有?三、法院审理1. 财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

本案中,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包括房屋一套、汽车一辆、存款若干以及股票等投资。

在财产分割过程中,法院考虑到以下因素:(1)张女士在婚姻关系中承担了大部分家务和抚养子女的责任,因此应适当给予补偿。

(2)李先生在婚姻中也尽到了一定的抚养责任,且双方共同承担了家庭的经济负担。

综合以上因素,法院最终判决:(1)房屋一套归张女士所有,李先生支付张女士房屋折价款。

(2)汽车一辆归李先生所有,张女士放弃对该车的分割请求。

(3)存款及股票等投资按照法定比例分割。

2. 子女抚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本案中,双方子女均已超过哺乳期,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1)张女士在婚姻关系中承担了大部分家务和抚养子女的责任,且愿意继续承担抚养责任。

(2)李先生在婚姻中也尽到了一定的抚养责任,但长期在外工作,与子女的相处时间较少。

法院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范文

法院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范文

法院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范文案例一:“消失的爱与财产”在这个故事里啊,有一对夫妻,咱们就叫他们大强和小美吧。

大强和小美结婚的时候啊,那可是甜甜蜜蜜的,就像掉进了蜜罐里。

可是啊,过了几年,这日子就开始变味了。

大强呢,是个有点小心思的人。

他背着小美啊,偷偷地把家里的不少财产转移了。

小美呢,一开始还蒙在鼓里,每天就照常上班、做家务,照顾家里。

直到有一天,她突然发现家里的存折上钱少了很多,而且一些贵重的首饰也不见了。

小美就质问大强,这大强啊,支支吾吾的,一会儿说投资亏了,一会儿又说借给朋友了。

小美可不是那么好糊弄的,她就开始偷偷调查。

这一查可不得了,原来大强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他把钱和首饰都转移到那个女人那里去了。

小美那叫一个气啊,心都碎成渣渣了。

她一怒之下就把大强告上了法院。

在法院里啊,大强还想狡辩,但是证据确凿啊。

法院最后判决大强这种转移财产的行为是无效的,而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因为大强是过错方,小美就分到了大部分财产。

这个案例告诉咱们啊,婚姻里可不能耍心眼,要是做了对不起对方的事,还想偷偷转移财产,法律可不会饶过你。

案例二:“婆媳大战背后的夫妻危机”小李和小张这对夫妻,结婚后和小张的父母住在一起。

小张的妈妈呢,是个比较强势的老太太,什么事都想管。

小李呢,也是个有自己想法的人,这婆媳俩啊,就像火星撞地球一样,经常吵架。

比如说啊,小李想给孩子报个兴趣班,婆婆觉得那是浪费钱,说自己就能教孩子。

还有啊,小李买衣服,婆婆也会唠叨说她不会过日子。

小张呢,夹在中间,一开始还会劝劝,后来啊,就干脆躲起来,不管不问了。

这日子久了,小李觉得自己在这个家待不下去了,就跟小张提出离婚。

小张还觉得莫名其妙呢,说这都是些小事,至于离婚吗?小李就把这些年的委屈一股脑儿地倒了出来,说自己在这个家没有一点地位,小张也不理解她。

于是,两人就闹到了法院。

法院在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啊,就发现其实夫妻两人之间并没有什么大的矛盾,主要就是婆媳关系没处理好,影响到了夫妻感情。

婚姻法律近十年经典案例(3篇)

婚姻法律近十年经典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婚姻法作为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法律,其立法宗旨在于保护婚姻家庭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近十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婚姻家庭关系日益复杂,婚姻法律案件层出不穷。

本文选取了近年来具有代表性的婚姻法律案例,对案件进行解析,以期对婚姻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二、经典案例解析1. 案例一:离婚诉讼中的子女抚养权问题案情简介:张某与李某结婚后,育有一子小张。

因感情不和,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请求法院判决小张由其抚养。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本案中,小张尚处于哺乳期,根据法律规定,应判决小张由母亲李某抚养。

同时,张某作为父亲,应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

2. 案例二: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的认定案情简介:王某与赵某结婚前,王某购买了一套房产。

婚后,双方共同还贷。

现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分割房产。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案中,王某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共同还贷期间,其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王某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

因此,法院判决房产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个人财产部分归其所有。

3. 案例三:离婚诉讼中的经济补偿问题案情简介:赵某与李某结婚多年,因感情不和,赵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在离婚诉讼中,李某要求赵某支付经济补偿。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本案中,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担了较多的家庭责任,有权向赵某请求经济补偿。

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赵某支付李某经济补偿。

4. 案例四:婚姻无效与可撤销案件案情简介:陈某与王某结婚后,发现王某有配偶。

陈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婚姻无效。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的,婚姻无效。

法院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范文

法院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范文

法院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范文在法院处理的众多案件里,婚姻家庭纠纷就像一出出充满酸甜苦辣的生活剧。

今天,咱就来唠唠几个典型案例。

一、财产分割的“拉锯战”就说老张和他老婆吧。

这两人结婚也有十几年了,本来过得还凑合。

可后来呢,感情渐渐淡了,就打算离婚。

这一离婚,问题就来了,财产怎么分?他们家那房子,是老张婚前付了首付,婚后两人一起还贷款的。

老张就觉得,首付是自己出的,房子就该大部分归他。

他老婆可不干了,说婚后自己也在赚钱还贷款,家里的家务也是自己大包大揽的,没功劳也有苦劳啊。

在法庭上,两人就跟拔河似的,谁也不让谁。

法官可就得根据法律来好好衡量了。

按照法律规定,虽然首付是老张婚前出的,但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子增值的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最后呢,法官把房子判给了老张,不过老张得按照房子现在的价值,把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增值金额补偿给他老婆。

这老张啊,一开始还不太乐意,觉得自己亏了。

法官就给他解释:“你看啊,要是没有你老婆和你一起还贷款,这房子能这么顺利供下来吗?这房子增值也有她的一份功劳啊。

”老张听了,也觉得有点道理,这事儿就这么定下来了。

二、孩子抚养权的“争夺赛”还有一对小年轻,小王和小李。

他们俩有个可爱的三岁小宝宝。

可这小两口啊,年轻气盛,一吵架就上头,最后闹到要离婚。

这孩子抚养权就成了最大的问题。

小王觉得自己工作稳定,收入也不错,而且自己的父母也能帮忙带孩子,孩子跟着他肯定能过上好日子。

小李呢,觉得自己是妈妈,对孩子的照顾更加细心,而且孩子还小,离不开妈妈的陪伴。

在法庭上,双方都拿出了自己的“证据”。

小王把自己的工资单、工作单位的证明都拿出来了,还请了邻居来证明自己的父母经常带孩子出去玩,孩子和爷爷奶奶关系很好。

小李呢,就拿出了孩子从小到大的生活记录,从孩子每天吃什么、穿什么,到孩子生病时她是怎么细心照顾的,一一列举。

法官这时候就得考虑孩子的利益最大化了。

法官就想啊,孩子才三岁,这个时候确实更需要妈妈的照顾。

婚姻家庭案例精选

婚姻家庭案例精选

婚姻家庭案例精选一、婚姻缔结与解除案例案例一:李某和王某通过相亲认识,经过短暂相处后决定结婚,但在婚后不久发现彼此性格不合,决定离婚。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不牢固,准予离婚。

案例二:张某和赵某在婚姻期间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但未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导致感情逐渐疏远。

后张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赵某同意离婚。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

二、夫妻财产分配案例案例一:刘某和陈某结婚多年,共同经营一家小店。

现双方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但对于店铺的归属权存在争议。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该店铺为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双方贡献大小进行分割。

案例二:王某和李某结婚时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王某名下。

后双方决定离婚,李某主张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双方贡献大小进行分割。

三、子女抚养权案例案例一:赵某和钱某离婚后,孩子归赵某抚养。

后赵某因工作原因无法照顾孩子,请求钱某共同抚养。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孩子的抚养权应优先考虑其身心健康和成长需要,准予赵某的请求。

案例二:孙某和李某离婚后,孩子归李某抚养。

后李某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抚养孩子,请求孙某共同抚养。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孩子的抚养权应优先考虑其身心健康和成长需要,故不同意李某的请求。

四、家庭暴力案例案例一:刘某经常遭受其丈夫的家庭暴力,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刘某向法院申请离婚并请求赔偿。

法院在审理后认定刘某的丈夫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准予离婚并赔偿刘某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五、婚内出轨案例案例一:李某在婚姻期间与他人发生婚外情,导致其丈夫王某受到极大的伤害。

王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赔偿。

法院在审理后认定李某存在婚外情行为,准予离婚并赔偿王某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六、父母干涉婚姻案例案例一:张某的父母一直不同意其与女友王某的婚姻,并采取各种手段干涉两人的婚姻自由。

张某和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其婚姻合法并追究其父母相应的法律责任。

婚姻家庭纠纷案例点评

婚姻家庭纠纷案例点评

婚姻家庭纠纷案例点评案例一:家务分担引发的战争。

小两口,男方叫大强,女方叫小美。

结婚没几年,矛盾就像火山一样爆发了。

问题出在哪呢?就是这家务活。

大强啊,每天下班回家就往沙发上一躺,像个大爷似的,啥也不干,就等着小美把饭做好端上桌。

小美呢,本来工作也不轻松,回到家还得伺候大强,心里那个委屈啊。

点评:这大强可就不地道了。

婚姻是什么?那是两个人搭伙过日子,又不是找个保姆。

家是两个人的,家务活当然也得一起分担。

小美心里委屈那是肯定的,就像一个人拉车,另一个人在旁边看着,迟早得累垮。

大强啊,得明白这个道理,别以为娶了媳妇就万事大吉了,帮忙做点家务,既能减轻小美的负担,还能增进夫妻感情呢。

你看,两个人一起在厨房忙活,说说笑笑的,多温馨啊。

案例二:婆媳关系紧张,夹在中间的丈夫。

小明和小红结婚后,和小明的妈妈住在一起。

这婆媳俩就像火星撞地球一样,三天两头吵架。

小红觉得婆婆管得太多,从吃什么穿什么,到怎么教育孩子,婆婆都要插一手。

而婆婆呢,觉得小红不尊重她,不听她的话。

小明在中间就像个夹心饼干,左右为难。

点评:这婆媳关系可是千古难题啊。

婆婆呢,您老人家得明白,时代不同了,现在年轻人有自己的想法。

您不能啥都按照您那老一套来管,您觉得是为小两口好,可人家不一定这么想啊。

小红呢,婆婆毕竟是长辈,有时候就算她的方式不太对,咱也得注意态度,好好沟通。

至于小明,你可不能当缩头乌龟啊。

你是婆媳之间的桥梁,要两边协调。

不能偏袒任何一方,得让双方都知道彼此的想法,多站在对方的角度看问题,这样才能缓和矛盾呢。

案例三:经济大权的争夺。

阿强和阿珍这对夫妻,为了钱的事儿闹得不可开交。

阿强觉得自己挣钱自己花天经地义,不想把工资都交给阿珍。

阿珍呢,觉得男人的钱就应该交给老婆管,这样才有安全感。

点评:哈哈,这事儿可有意思了。

阿强啊,你可别太自私了。

在婚姻里,钱虽然不是万能的,但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阿珍想要管钱,那是因为她觉得这样家庭财务有规划,自己也有安全感。

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典型案例

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典型案例

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典型案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典型案例1:夫妻因经济问题引发的矛盾在某城市的一家法院调解室中,夫妻双方因为经济问题产生了严重的矛盾。

丈夫在某公司工作,收入稳定,但太太却是个自由职业者,收入不稳定。

由于妻子经常花钱不计后果,导致家庭经济状况不稳定,夫妻关系也因此恶化。

调解员在了解双方诉求后,建议夫妻双方制定详细的家庭预算计划,并约定每月用于消费的金额。

通过调解员的引导和双方的共同努力,夫妻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重新建立了对彼此的信任,婚姻关系得到了修复。

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典型案例2:外遇引发的夫妻关系危机在某城市的一处婚姻调解中心,夫妻双方因为丈夫出轨而产生了严重的夫妻关系危机。

妻子在发现丈夫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后,心灰意冷,对丈夫产生了极大的怨恨和不信任,甚至提出了离婚的要求。

调解员在了解双方情况后,决定采取渐进式调解方法,先从夫妻双方的沟通开始,引导他们相互倾听和理解。

通过多次调解,丈夫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达了对妻子的深深歉意和悔过之心。

最终,夫妻双方决定给彼此一次机会,共同努力修复婚姻。

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典型案例3:婆媳关系紧张引发的夫妻矛盾在某小城市的一处调解中心,夫妻双方因为婆媳关系紧张而产生了严重的夫妻矛盾。

妻子对婆婆的干涉感到厌烦,而丈夫则无法平衡好妻子和母亲之间的关系,导致夫妻关系日益恶化。

调解员在了解双方情况后,决定通过家庭会议的方式,让夫妻双方和婆媳三人坐下来共同解决问题。

在调解员的引导下,双方逐渐沟通了彼此的需求和想法,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最终,夫妻双方和婆媳达成了和解,家庭和睦重新恢复。

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典型案例4:子女教育观念不合引发的夫妻冲突在某城市的一家调解中心,夫妻双方因为子女教育观念不合而产生了严重的夫妻冲突。

父亲希望子女过于严格,而母亲则偏向宽容。

这导致夫妻之间经常发生争吵,且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员在了解双方情况后,决定通过家庭教育讲座和心理咨询的方式,引导夫妻双方理性地探讨子女教育问题。

婚恋家庭纠纷典型案例范文

婚恋家庭纠纷典型案例范文

婚恋家庭纠纷典型案例范文一、案例一:“消失的彩礼”在一个小县城里,有对小情侣,男的叫大强,女的叫小美。

大强和小美经人介绍认识,两人处了一段时间后,觉得挺合适,就打算结婚。

按照当地习俗,大强家得给小美家彩礼。

大强的爸妈咬咬牙,凑了10万块彩礼送到小美家。

这彩礼一送,两家就开始热热闹闹地筹备婚礼。

可就在婚礼前一个月,小美突然像变了个人似的。

大强发现小美老是偷偷摸摸接电话,而且对婚礼的事儿也不上心了。

大强就觉得有点不对劲,有一天他就悄悄跟着小美。

这一跟可不得了,他发现小美和一个陌生男人见面,举止还特别亲密。

大强当时就火冒三丈,跑过去质问小美。

小美支支吾吾半天,最后承认自己还没和这个男人断干净。

大强那个气啊,这婚肯定是没法结了,就要求小美家退还彩礼。

小美家却耍赖,说这彩礼是大强家自愿给的,现在想退,没门儿。

大强没办法,就把小美家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大强拿出了给彩礼时的各种证据,什么转账记录啊,证人啊。

最后法院判决小美家必须退还大强家彩礼。

这事儿啊,就告诉大家,彩礼这事儿可不能含糊,要是婚姻有变数,该退就得退。

二、案例二:“婆媳大战之房产证风波”小张和小丽结婚后,小两口想买套房子。

小张的爸妈出了大部分的钱,小两口自己也掏了点,房子就这么买下来了。

房产证上写的是小张和小丽两个人的名字。

本来挺好的事儿,可小张的妈妈心里就有点不舒服了。

她觉得这房子自己出了那么多钱,房产证上应该加上自己的名字才对。

于是,小张妈妈就经常在小两口面前念叨这事儿。

小丽一听就不乐意了,她觉得这房子是自己和小张的家,婆婆怎么能想加名字就加名字呢。

婆媳俩就因为这事儿开始闹矛盾。

小张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一边是亲妈,一边是老婆,他都不知道该向着谁了。

有一天,婆媳俩又因为这事儿吵起来了,而且越吵越凶。

小丽一气之下就回了娘家,还说这日子没法过了。

小张没办法,就去找了一些懂法律的朋友咨询。

朋友告诉他,这房子虽然是爸妈出了大部分钱,但房产证上写了他和小丽的名字,那这房子就是他们俩的共同财产,他妈妈没有权利要求加名字。

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7则

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7则

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7则案例一:夫妻因金钱矛盾引发的离婚纠纷一对夫妻,因多年积累的金钱矛盾最终导致了婚姻的破裂。

丈夫在婚前经营一家企业并积累了相当财富,而妻子在婚后则主要负责家庭事务。

由于丈夫对金钱的掌控欲望越来越强,夫妻之间发生了频繁的争吵。

最终,妻子提出离婚诉讼,要求公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合理的赡养费。

法院最终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乌鸦底子原则平分,但鉴于丈夫的较大贡献,需要支付妻子一定比例的赡养费。

案例二:家庭暴力导致的离婚纠纷一对夫妻,丈夫经常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之间的关系严重恶化。

妻子受到持续的身体和心理伤害,最终无法忍受并提出离婚。

法院通过调查取证,确认了丈夫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并判决支持妻子的离婚请求。

同时,丈夫还被判处一定期限的暂时限制令,禁止他接触和靠近妻子。

案例三:婆媳关系引发的离婚纠纷一对夫妻,由于妻子和婆婆之间的矛盾和纷争,导致婚姻出现了裂痕。

婆媳关系的恶化影响到了夫妻之间的感情和家庭生活。

最终,妻子在无法忍受之下提出了离婚。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婆媳关系问题可以通过调解和引导解决,因此暂缓了离婚判决,并要求夫妻共同参加心理辅导。

案例四:婚外情导致的离婚纠纷一对夫妻,丈夫在婚后与他人发生婚外情,导致婚姻出现了危机。

妻子对丈夫的不忠感到痛苦和愤怒,最终要求离婚。

法院在审理期间确认了丈夫的婚外情,并判决支持妻子的离婚请求。

此外,法院还要求丈夫支付一定比例的赡养费,并对婚外情的第三者进行追责。

案例五:夫妻财产纠纷导致的离婚纠纷一对夫妻,经过多年的婚姻生活,共同积累了一定数量的财产。

在感情出现问题后,夫妻双方对财产的分割问题产生了争执,最终导致了离婚纠纷。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通过查明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和分配原则,作出了公平合理的财产分割判决,从而解决了夫妻的离婚纠纷。

案例六:子女抚养权纠纷导致的离婚纠纷一对夫妻,离婚后围绕子女的抚养权发生了争执。

双方都希望能够获得儿童的抚养权。

婚恋家庭纠纷典型案例范文

婚恋家庭纠纷典型案例范文

婚恋家庭纠纷典型案例范文案例一:家务分工引发的“家庭大战”小张和小李这对小夫妻,刚结婚的时候那可是甜甜蜜蜜的。

可日子一长,问题就来了。

小张在一家互联网公司上班,每天忙得像个陀螺,回到家就想往沙发上一躺。

小李呢,是个小学老师,相对来说工作轻松点,她就觉得小张回家也应该分担点家务。

有一天,小李下班回来,看到家里乱得像个狗窝,而小张正四仰八叉地在沙发上玩手机。

小李这火气“噌”就上来了,说:“你看看这家里,乱成啥样了,你就不能收拾一下?”小张呢,还觉得挺委屈,说:“我上班那么累,回来还不能休息会儿啊?”这一句话就像个导火索,两人就开始你一言我一语地吵起来了。

小李说:“我上班也不轻松啊,家里的事儿就该我一个人干吗?”小张也不甘示弱:“我赚钱比你多,你就应该多照顾家里。

”这一吵可不得了,两人好几天都不说话。

最后还是小张的妈妈来调解,她跟小张说:“儿子啊,家是两个人的,赚钱多少和做家务没有必然联系,你得多体谅小李。

”又跟小李说:“小张工作确实忙,你们可以商量着来,比如请个钟点工啥的。

”在妈妈的调解下,两人这才意识到自己都有点太固执了,于是重新商量家务分工,这才让家庭恢复了平静。

案例二:彩礼背后的风波。

小王和小赵准备结婚的时候,就因为彩礼的事儿闹得不可开交。

小王的家庭条件一般,小赵的父母呢,按照当地习俗要了一笔不少的彩礼。

小王觉得这彩礼就像是在卖女儿,心里特别不舒服。

他跟小赵说:“咱们是因为爱情结婚,又不是做买卖,要这么多彩礼,我家根本拿不出来。

”小赵也很为难,她夹在父母和小王中间,不知道该怎么办。

小赵的父母觉得彩礼是对女儿的一种保障,要是小王家连这点钱都不愿意出,那肯定是不重视小赵。

小王的父母则觉得小赵父母太势力,为了彩礼都不顾孩子们的感情了。

就这样,两边的家庭关系变得特别紧张。

后来,小王和小赵坐下来好好谈了一次。

小王说:“我是真心想娶你,可是这彩礼真的超出我的能力了,咱们能不能商量个办法?”小赵想了想,说:“我也不想因为彩礼的事儿让咱们分开,我去跟我爸妈说说。

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案例

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案例

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案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案例:案例一:夫妻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在某小区中,夫妻双方因为生活琐事产生了矛盾。

妻子认为丈夫对家庭不负责任,总是回避家务,而丈夫则认为妻子过于苛责,没有给予他足够的尊重。

这些矛盾导致了两人之间的争吵越来越频繁,严重影响了家庭和睦。

调解员在听取双方陈述后,采取了沟通交流的方式,帮助夫妻双方理解对方的立场和需求。

通过引导,夫妻双方逐渐增强了沟通能力,并制定了相互尊重、共同分担家务的家庭规则。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解,夫妻的矛盾逐渐得到缓解,家庭气氛变得和谐。

案例二:夫妻因经济问题引发争执某对夫妻因为收入分配不公平而产生了矛盾。

丈夫认为自己是家庭的经济支柱,应该享受更多的权力和决策权,而妻子则认为自己也为家庭付出了很多,应该得到相应的权益。

调解员通过分析家庭收支状况,向双方解释了合理的财务分配原则,并引导他们共同制定了合理的家庭预算和理财计划。

同时,调解员还帮助他们解决了其他经济问题,如理财观念不同、购买大件物品的决策等。

经过调解,夫妻双方逐渐达成共识,家庭的经济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案例三:婆媳关系紧张在某家庭中,婆婆和媳妇之间存在着长期的矛盾。

婆婆觉得媳妇不尊重自己的长辈,媳妇则认为婆婆过于干涉家务和教育子女。

调解员通过多次沟通,了解到婆媳双方的不满和诉求。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帮助他们理解彼此的角色和责任,并提出了相互尊重、互相理解的解决方案。

通过调解,婆媳的关系逐渐缓和,他们开始更好地沟通和合作,家庭氛围变得融洽。

案例四:夫妻因婆媳关系问题引发争执在某家庭中,夫妻双方因为婆媳关系问题产生了矛盾。

丈夫觉得妻子对婆婆不够尊重,总是与婆婆发生争吵,而妻子则认为婆婆干涉夫妻之间的事情过多。

调解员通过与夫妻双方的沟通,了解到他们的矛盾和不满。

调解员帮助他们明确各自的角色和责任,提出了相互理解、包容和尊重的解决方案。

通过几次调解,夫妻双方逐渐接受了对方的存在,并学会了更好地沟通和处理婆媳关系,家庭氛围得到了改善。

法院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范文

法院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范文

法院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范文案例一:“闪婚”后的财产分割闹剧。

小王和小李经人介绍,认识不到一个月就闪婚了。

这就像火箭发射似的,速度那叫一个快。

结婚的时候,小王的父母给小两口买了一套房子,写的是小王的名字,想着给儿子婚后有个安稳的小窝。

婚后啊,这两人的矛盾就像火山爆发一样,止都止不住。

原来他们俩在生活习惯、消费观念上有着天壤之别。

小王是个节省的人,觉得钱要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小李呢,是个月光族,看到喜欢的包包、衣服就忍不住买买买。

没过多久,两人就决定离婚。

这时候问题就来了,小李觉得房子虽然写的是小王的名字,但这是婚后买的,应该有她一份。

小王可不同意了,说这是我爸妈给我买的,和你有啥关系?于是就闹到了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个房子是小王父母明确赠与小王个人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判决房子归小王所有,小李只能收拾收拾自己的东西离开了这个曾经短暂属于她的家。

这个案例就告诉我们啊,闪婚有风险,结婚前财产这些事儿得先搞清楚,不然到时候就像热锅上的蚂蚁,着急也没用。

案例二:孩子抚养权之争——爱与责任的拔河赛。

老张和他老婆已经结婚好几年了,有一个可爱的五岁儿子。

本来这一家人过得还不错,可老张工作越来越忙,经常加班出差,家里的事儿就顾不上了。

他老婆呢,一个人又要照顾孩子又要忙家务,时间长了就有了怨言。

两人的矛盾越积越多,最后决定离婚。

这时候,孩子的抚养权就成了他们争夺的焦点。

老张觉得自己收入高,能给孩子更好的物质生活。

他老婆却说:“你整天忙得不见人影,孩子都是我带大的,孩子跟着你能有啥感情?”在法庭上,双方都各执一词。

老张拿出自己的工资单,证明自己有能力给孩子提供最好的教育、生活条件。

他老婆则列举了自己每天照顾孩子的点点滴滴,从孩子生病时的陪伴到每天晚上的睡前故事。

法院可不是只看钱的地方。

法官综合考虑了很多因素,孩子的意愿、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

法官还专门找孩子谈了谈,孩子怯生生地说想和妈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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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婚姻家事案例4则婚姻纠纷是指因恋爱、结婚、离婚而产生的各种纠纷的总和。

很多家庭的幸福是一样的,不幸却各不相同,婚姻纠纷在我国颇为常见,下面由为你介绍婚姻纠纷的相关法律知识。

经典婚姻家事案例4则:1、仅举行了婚礼,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吗?案情2012年6月,邢某(男)与陶某(女)相识恋爱,2013年5月8日按照民间风俗举办婚礼。

2013年8月生一子。

邢某称,双方从认识到举行婚礼共给付陶某聘金、彩礼、礼物等共计200000余元,双方共同生活仅27天,后陶某回娘家居住至今。

现邢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陶某返还聘金、彩礼钱等。

本案主要争议焦点是:邢某与陶某在订立婚约之时的聘金等是否应当返还。

判决驳回原告邢某的诉讼请求。

点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明确了彩礼应返还的情形,即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否共同生活、不返还彩礼是否造成经济困难。

从保护妇女权益的角度看,未婚同居对女性的身心、名誉等各方面均有影响。

本案中,男女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缔结法定婚姻关系,但双方按照民间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得到亲朋好友、周围群众的认可,并以夫妻名义同居共同生活,且生育子女,具备婚姻生活的实质内容,不属于规定的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

根据司法解释,另外两种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分别是虽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不返还彩礼会造成给付彩礼方生活困难。

关于共同生活的期限,不可用时间长短来衡量,要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有些虽然共同生活时间仅几天,但双方确实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结婚,仅因感情不合而离婚,不能认定双方未共同生活。

关于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属于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形。

生活困难有绝对和相对之分,绝对困难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对困难指由于给付彩礼造成了结婚前后的生活水平相差较悬殊,即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来说,变得困难了。

司法解释的本意,是在前一种意义上,即绝对困难进行规定的。

2、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多分共同财产吗?案情杨某(女)与陈某(男)于2005年1月办理结婚登记,2006年1月生下一女。

2008年陈某被派驻外地办事处工作,之后,在当地与一女子同居。

2009年起陈某两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均被判决不准离婚,但陈某仍未对家庭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2011年4月,杨某诉至法院要求与离婚,陈某同意离婚。

本案主要争议焦点:1.陈某对于婚姻破裂是否存在过错;2.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判决法院判决:一、准予杨某与陈某离婚;二、婚生女儿由杨某抚养,陈某自2011年10月起每月给付陈某某抚养费4500元至陈某某十八周岁时止;三、婚后共同财产中:房屋一套(含家具、家用电器等)归杨某所有,该房屋的银行贷款由杨某偿还。

陈某持有公司的内部股份归陈某所有;陈某名下的因购买公司内部股份的贷款由自己承担;四、杨某与陈某各自的个人物品归各自所有。

点评1、关于是否存在婚姻过错的认定。

本案中杨某主张陈某在婚姻中存在过错,与他人同居,为此提交了相关录音证据,在该录音中陈某明确承认自己在外与其它异性发生男女关系并同居,经质证陈某认可该证据的真实性。

由于陈某违反了夫妻忠诚义务,且自2009年6月后未对双方之女陈某某履行抚养义务,陈某某一直由杨某独立抚养,故应认定陈某在婚姻中存在过错,是导致双方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

2、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贯彻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虽然婚姻法中仅规定了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并未明确规定无过错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适当多分,但《婚姻法》基本原则是保护弱者、保护妇女。

本案中,如果仅从损害赔偿的角度判决陈某给付杨某赔偿金,不足以体现对陈某对家庭不负责任以及婚外情不道德行为的谴责和惩罚,不能充分维护杨某的合法权益。

故本案综合考虑杨某作为女性,一直由其抚养孩子,其承担了主要家庭义务,且杨某在婚姻中系无过错方等情况,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对其进行倾斜照顾,予以适当多分,将共有房屋判归杨某所有。

在抚养费数额的确定上,由于陈某目前每月工资收入11100元,另有年终一次性兑现的奖金及公司内部股票分红,总收入接近90万元,收入水平较高,有能力给子女提供更好的教育和生活条件,故最终判决陈某每月给付4500元抚养费。

虽然抚养费数额较一般标准高,但该数额并未超出陈某的负担能力和法定抚养费标准。

3、家暴受害方在离婚时是否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案情李某(男)与华某(女)于2002年4月结婚,2004年9月26日生一子。

2012年8月,李某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法院审理中,华某认为李某经常殴打自己,多次严重受伤,存在家庭暴力,请求损害赔偿。

李某对此不予认可,认为华某受伤是自己摔倒的,而非其殴打。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李某是否具有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如存在家庭暴力,无过错方是否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判决法院认为,华某提供的证据及法院调取的证据可以证明李某对华某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华某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据此判决:1.准予李某与华某离婚;2.婚生子由华某抚养,李某每月给付抚养费2000元,至李某某十八岁时止;3.李某给予华某赔偿款。

点评本案是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是否准予离婚和请求损害赔偿的典型案例。

发生在夫妻之间的家庭暴力的方式,主要体现为一方通过暴力或胁迫、侮辱、经济控制等手段实施侵害另一方的身体、性、精神等方面的人身权利,以达到控制另一方的目的的行为。

家庭暴力不仅使受害人身体受伤,还会导致受害人产生抑郁、焦虑、绝望和厌世等不良情绪,当家庭暴力的严重程度超过受害人的忍耐限度时,受害人就可能转为加害人,以暴制暴杀死或致伤加害人,社会秩序为此付出的代价不可低估。

对家庭暴力的认定应区别于夫妻间偶尔的争执。

一般夫妻纠纷中也可能存在轻微暴力甚至因失手而造成较为严重的身体伤害,但其与家庭暴力有着本质的区别。

家庭暴力的核心是权力和控制。

加害人存在着通过暴力伤害达到目的的主观故意,大多数家庭暴力行为呈现周期性,并且不同程度地造成受害人的身体或心理伤害后果,导致受害一方因为恐惧而屈从于加害方的意愿。

而夫妻纠纷不具有上述特征。

本案中,华某提交的病历、门诊记录、手术同意书、多次报警记录,可以证明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多次、连续、不间断殴打华某的行为,致华某受伤,且伤害程度较重,该行为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暴力行为。

对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判决准予离婚,且无过错方华某主张损害赔偿时,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4、家暴受害方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吗?案情苏某(女)与邱某(男)2007年5月登记结婚,2008年1月生有一女。

婚后邱某常在酒后借故殴打苏某。

2009年至2013年期间,苏某曾数次报警及向妇联求助。

2009年2月邱某书面保证今后不再动手,但2010年4月邱某因怀疑苏某出轨,殴打苏某造成其左眼挫裂伤、左眼上眼睑裂伤、左眼球结膜瘀伤。

2013年9月,邱某在苏某工作场所,因言语不合殴打苏某,造成其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上下唇挫裂伤。

庭审中,邱某仍态度粗暴,出言威胁苏某,并坚决不同意离婚。

审理过程中,苏某申请法院对其进行人身保全。

判决案件审理期间,法院依苏某的申请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禁止邱某殴打、伤害、跟踪、威胁、骚扰苏某及家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邱某婚后多次对苏某实施家庭暴力,双方感情已经破裂,苏某要求离婚并请求损害赔偿应予准许,根据邱某实施家庭暴力的程度及产生的后果,酌情确定邱某赔偿苏某5000元。

点评本案是一起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典型案例。

本案中,苏某提供的报警记录、妇联求助记录仅是其单方陈述,病历、诊断证明、照片等也仅能证明侵害后果,并不能完整证明邱某实施家庭暴力的全部事实,但邱某对上述证据并无有力反证,结合其亲笔书写的保证书,根据优势证据原则,可认定邱某在婚姻期间多次殴打苏某的事实。

基于对家庭暴力的认定,本判决不仅解除了双方的婚姻关系,也支持了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并在审理中及时发出人身保护令,有效保护了妇女的人身权利。

所谓人身保护令,是人民法院签发的民事裁定。

2012年8月,全国人大对民事诉讼法中的诉讼保全进行了大幅度修改,增加了行为保全内容,人身保护令的法律依据;;现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之规定。

根据该规定,申请人身保护令的主体为受到家庭成员人身侵害的其他家庭成员。

对于在诉讼期间有证据证明家庭暴力已经或者正在发生,可能危及当事人人身安全的,人民法院依照职权主动签发人身保护裁定。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主要内容,可以包括下列内容中的一项或多项,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或者与申请人、可能受伤害人及未成年子女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生效期间,一方不得擅自处理价值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必要并且具备条件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暂时搬出双方共同的住处;禁止被申请人在距离下列场所一定范围内活动:申请人的住所、学校、单位或其他申请人经常出入的场所;以及为保护申请人及其特定亲属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消除与防治家庭暴力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社区单位、新闻媒体和社团组织的协同合作,综合治理。

预防和矫治家庭暴力,也需要受害者提高维权意识,对于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不能以“凑合过”的心态一味隐忍,要将家庭暴力制止在萌芽状态。

目前,南京市法院、妇联、公安、司法等部门,共同开展了制止和预防家庭暴力工作。

一旦遭遇家庭暴力,可以向上述机构求助,不仅可以及时得到援助,也可以得到有效的法律指导。

鉴于此,呼吁受害女性增强维权意识,面对家庭暴力,应及时报警,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及时进行伤情鉴定,向妇联组织和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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