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与报关工作相关的海关法律制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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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讲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

考纲要求熟悉和掌握的内容: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概念(含义、范围、作用)

★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备案(申请人、申请的文件及证据、申请的受理、备案的时效、备案的变更和撤销)

★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的扣留申请(申请文件与证据、申请的担保)

★知识产权权利人接到海关发现侵权嫌疑货物通知的扣留申请(海关通知、扣留申请、申请的担保或总担保)

★海关对侵权嫌疑货物的调查处理(扣留、调查、放行、没收)

☆知识产权权利人应承担的责任

一、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概述(一般了解)

(一)含义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主要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智力成果权。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实施的保护。

(二)范围

世界贸易组织我国

来源《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保护范围版权与著作权、商标权、地理标

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专利

权、集中电路布图设计权、未披

露过的信息专有权。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同时规定,侵犯受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禁止进出口。

(三)作用

1、通过保护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来履行我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国应尽的义务。

2、通过保护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来规范进出口秩序。

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的基本内容(参考09教材P555《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内容)

(一)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备案申请(重点)

1、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备案的申请人

申请人应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知识产权权利人委托的代理人

2、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的文件及证据

(1)申请书及其内容

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每一项知识产权单独提交一份申请书;

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国际注册商标备案的,应当就其申请的每一类商品单独提交一份申请书;

申请书的内容包括:

具体内容见教材443页

(2)随附文件、证据

具体内容见教材443页

3、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的受理

海关总署应当自收到申请人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备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有下列情形海关总署不予受理:

(1)、申请文件不齐全或者无效的;

(2)、申请人不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

(3)、知识产权不再受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

4、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时效

(1)备案有效期:自海关总署核准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自备案生效之日起知识产权的有效期不足10年的,备案的有效期以知识产权的有效期为准。

(2)续展备案有效期: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海关总署申请续展备案,每次续展备案的有效期为10年。

海关在收到全部续展申请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续展,则说明理由。

续展备案有效期:起点,上一届备案有效期满次日,有效期10年;

知识产权的有效期自上一届备案有效期满次日起不足10年,续展备案有效期以知识产权的有效期为准。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而不申请续展或者知识产权不再受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随即失效。

5、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变更和撤销

(1)备案的变更

备案知识产权的情况发生改变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自发生改变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海关总署办理备案变更备案的申请。

(2)备案的注销

①知识产权在备案有效期届满前不再受法律法规保护;

②知识产权发生转让

原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自备案的知识产权不再受法律法规保护或者转让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出注销备案。

③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备案有效期内放弃备案

知识产权权利人未按规定向海关总署申请变更或注销备案,给他人合法进出口造成严重后果的,海关总署可以主动或根据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注销有关知识产权的备案。

(3)备案的撤销

海关发现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知识产权备案未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文件的,海关总署可以撤销其备案。

备案撤销后的一年内,再次申请备案,海关总署可以不予受理。

(二)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重点)

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已备案或尚未备案)即将进出口(被动保护),或者接到海关就实际监管中发现进出口货物涉嫌侵犯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而发出的书面通知的(主动保护),可以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应的担保。

1、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的扣留申请(被动保护)

提出扣留申请------提供证据------提供担保

(1)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文件:

提交申请书及相关的证明文件包括:

①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注册地或者国籍等;

②知识产权的名称、内容及其相关信息;

③侵权嫌疑货物收发货人的名称;

④侵权嫌疑货物名称、规格等;

⑤侵权嫌疑货物可能进出境的口岸、时间、运输工具等;

⑥侵权嫌疑货物涉嫌侵犯备案知识产权的,申请书还应包括海关备案号。

(2)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证据

除申请书外还应提供足以证明侵权事实明显存在的证据,所提交的证据应当能够证明以下事实:

①请求海关扣留的货物即将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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