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避难硐室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避难硐室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避难硐室管理制度为加强避难硐室的日常维护管理,切实做好硐室内部各种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急救物资的更新补充,确保避难调室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根据安监总煤装[2011]1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一、避难硐室日常管理1、避难硐室日常管理由通风防治水二队负责,每天由一名巡检员对紧急避险设施进行一次巡检,做好巡检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向调度和有关部门反映。
2、巡检员要尽职尽责,必须保管和爱护好避难硐室所有设施及大门钥匙,工作期间除维护人员外,不容许其他人员进入避难阴室。
二、避难硐室维护和检查要求1、应定期对紧急避险设备及配套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查,并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定期更换部件或设施。
2、压风(供氧)、供电、供水、通讯、人员定位系统,由通风防治水二队巡查,由各专业分管单位进行维修、维护。
监测监控系统由信息监测中心进行维护。
3、每天应对紧急避险设施进行1次巡检,并进行1次文明卫生打扫,通风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紧急避险设施的日常巡检情况进行检查。
4、酮室内各种仪器,仪表必须按规定及时校验、更换,确保其正常运行。
5、定期对储存的食品、水、药品更换,确保其始终处在保质期内。
6、每10天应对设备电源进行1次检查和测试。
7、每1个月对配备的高压氧气瓶进行1次余量检查及系统调试,气瓶内压力低于额定压力的95%时,应及时更换,并做好相关记录,8、每年对紧急避险设施进行1次系统性的功能测试。
包括气密性、电源、供养、有害气体必理等。
并记录台账。
发现紧急避险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及时维护必理。
三、避难硐室的管理制度1、经检查发现紧急避险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通知矿调度,安排相关业务人员维护处理。
2、酮室内的氧气供给、监测监控、通讯、人员定位及其他系统必刻始终保持完好、在备用状态:因检修需要,必须办理检修申请。
按照程序审批后方可作业。
避难硐室管理制度
避难硐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避难硐室的管理,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避难硐室,包括工厂、学校、公共场所等各类避难硐室。
第三条避难硐室管理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第四条避难硐室管理应遵循“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地保护人员生命安全。
第五条避难硐室管理应当做到规范化、常态化,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第二章避难硐室的建设和布局第六条避难硐室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保障结构牢固,设施完善。
第七条避难硐室应当布局合理,保证人员能够迅速找到避难硐室,避免发生拥堵或混乱。
第八条避难硐室应当设置足够的出口,保证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疏散。
第九条避难硐室应当设置紧急通讯设施,保证与外界的联系通畅。
第十条避难硐室应当设置足够的防护设施,确保在困难情况下能够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第三章避难硐室的管理制度第十一条避难硐室应当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的管理、设施的维护、紧急情况的处置等方面。
第十二条避难硐室管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第十三条避难硐室的管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避难硐室应当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以迅速有效地处置。
第十五条避难硐室应当定期进行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疏散速度。
第四章避难硐室的监督和检查第十六条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避难硐室的监督和检查,保证避难硐室的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避难硐室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鉴定,确保设施的安全性。
第十八条避难硐室管理单位应当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发现避难硐室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二十条避难硐室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向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避难硐室的管理情况,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五章避难硐室的处罚和奖励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避难硐室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等。
永久避难硐室操作规程模版
永久避难硐室操作规程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永久避难硐室的安全运行,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工作效率,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永久避难硐室是指用于抵御自然灾害、核辐射、生物灾害等紧急情况的设施,其功能包括提供安全住宿、食品和水源、通信设备、医疗设备等。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永久避难硐室的运行和操作人员。
第四条本操作规程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避难硐室运行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避难硐室基本规定第五条避难硐室应定期进行维护、检修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六条避难硐室应配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包括食品、水源、医疗设备、通信设备等。
第七条避难硐室应配备安全出口,并进行标示,以确保人员能够迅速、安全地撤离。
第八条避难硐室应保持干燥、通风和清洁,防止火灾、腐蚀和环境污染等问题。
第九条避难硐室应保持良好的设备运行状态,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避难硐室操作规程第十条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熟悉避难硐室的使用方法、设备操作和应急处理措施等。
第十一条操作人员应熟悉避难硐室的布局和设施位置,了解各类设备的功能和操作步骤。
第十二条操作人员在进入避难硐室前应检查门窗、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等是否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应确保避难硐室内部设备的正常使用,防止故障和损坏。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应保持避难硐室的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堆放杂物或阻塞通道。
第十五条操作人员应定期检查避难硐室内的食品、水源等应急物资,及时补充和更换。
第十六条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避难硐室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应紧急启动避难硐室内的应急设备,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八条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避难硐室的演练和应急预案的训练,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和反应速度。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十九条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避难硐室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避难硐室管理制度
各单位避难硐室管理责任制一、技术管理中心责任制1、负责在编制矿井及采区设计中,明确避难硐室的位臵和规格,并及时安排硐室的施工计划,保证实现“三同时”。
2、负责审查避难硐室施工规程,确保规程内容符合各项规定和设计要求。
3、监督避难硐室的施工,确保硐室断面符合设计要求。
4、加强避难硐室的检查,负责对失修硐室及相关巷道安排维护,确保完好。
5、负责提供避难硐室设计地点的地质资料,严禁将避难硐室建设在地质构造地点。
二、机电科责任制1、负责避难硐室内机电设备的检查管理,保证硐室供电正常可靠。
2、杜绝避难硐室电器设备失爆。
对因电器失爆和电器设备管理不当造成的安全隐患,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落实处理。
3、负责避难硐室的供电设计,为永久避难硐室提供双电源。
三、通风科责任制1、在矿井延深、采区设计中,提出避难硐室的建设要求,并督促设计单位完成设计。
2、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完成避难硐室的设计,并指导有关单位完成避难硐室的安装施工。
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完成。
3、负责监督通防工区对避难硐室的日常维护管理。
4、组织各有关单位完成避难硐室的验收交接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完成竣工资料。
5、负责编制避难硐室救灾演练方案,并组织实施。
6、负责硐室内通讯、监控、视频等管理维护。
7、负责硐室内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维护。
8、负责硐室内安全监测系统的管理维护,并对气体传感器按规定定期标校,保证可靠,并建立标校记录。
五、生产管理中心责任制1、负责调度避难硐室工程进展情况,并根据会议纪要内容,对相关单位进行考核通报。
2、负责协调避难硐室的施工工作,保证避难硐室建设所需的材料、设备优先运输。
为避难硐室的施工提供便利条件。
3、负责避难硐室救灾演练的指挥调度。
4、对避难硐室存在问题处理情况进行调度考核。
六、安全管理中心责任制1、负责检查落实避难硐室的施工安全措施,保证措施落实到位,措施不到位的执行有关处罚规定。
2、负责参加避难硐室的施工质量验收,并进行考核。
避难硐室管理保护制度
一、矿井应成立避难硐室管理制度,设专人管理,每周检查一次。
按相关规定对其配套设施、设备进行保护、保养或者调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设施完好靠得住。
二、避难硐室配备的食物、水和急救药品,过时或者失效的必需及时改换。
三、天天检查避难硐室门是不是开启灵便和密封靠得住,检查橡胶是不是老化,每一个月润滑保养。
四、天天必需检查避难硐室内紧缩氧和压风供气性能。
一、减压器应按期查验完好性,流量在0.4~15L/min 范围内应可调。
2、按期检查氧气瓶压力,如压力小于 13.5MPa,应及时充气。
3、水分离器过滤芯使历时每一个月改换一次,如发现过滤后气体有异味,应提前改换。
4、医用氧气瓶钢瓶符合 GB5099标准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氧气瓶有效期15年, 3年强制查验一次,查验合格后方可利用。
充装后的气瓶,应有专人负责,逐只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瓶阀开启灵便性、阀门关闭靠得住、瓶内压力是不是在规定范围内;气瓶充装后,如浮现鼓包变形或者泄漏等严重缺点,应当即住手利用。
5、检测压风供气装置完好性,压风压力和压风供气量符合自救供气系统要求。
五、每十天应对避难硐室后备电源进行一次检查和测试,不满时 4对蓄电池及时充电。
六、每一年对避难硐室设备进行一次系统性的功能检测,包括气密性、电源、供氧、有害气体处置等。
七、每一个月检查马桶的自动打包装置是不是工作正常。
八、净化系统的风机两次运转距离时间不大于3个月,每次运转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九、净化系统每批一氧化碳催化剂的寄存有效期为2年,到期后应该及时改换新催化剂。
十、净化系统每批二氧化碳吸附剂的寄存有效期为2年,到期后应及时改换新的吸附剂。
十一、经检查发现避难硐室设备不能正常使历时,应及时保护处置。
十二、应成立避难硐室设施的档案,准确记录避难硐室设计、安装、利用、保护、配件配品改换等相关信息。
十三、所有人员进入避难硐室后,要严格遵守《永久避难硐室操作规程》。
一、负责当班硐室各类仪器、设备工作状态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置并向调度室汇报,填写仪器设备故障记录。
永久避难硐室操作规程范本
永久避难硐室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确保永久避难硐室的安全运行和有效应急响应,维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永久避难硐室的日常操作和紧急状态下的应急响应,包括硐室人员进出、设备操作、安全检查等方面。
第三条【基本要求】1.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操作方法。
2. 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3. 硐室设备设施应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4. 硐室应保持整洁,定期进行消毒和清理。
第二章硐室人员进出管理第四条【人员进入硐室】1. 人员进入硐室前,必须进行身份识别和安全检查,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
2. 进入硐室的人员应佩戴相关安全防护装备,包括防护服、安全鞋等。
3. 进入硐室的人员应按照工作岗位、任务分工和安排进行管理和组织。
第五条【人员离开硐室】1. 离开硐室的人员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报备和离开手续办理。
2. 离开硐室前,必须清理工作场所,将设备恢复到正常状态。
3. 离开硐室的人员应按规定时间离开,不得擅自滞留。
第三章设备操作管理第六条【设备操作准则】1.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硐室设备的操作方法和操作要求,禁止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设备。
2. 操作人员应按照设备运转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3. 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
第七条【设备维护保养】1. 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洁、润滑、检修等,确保设备的运行效果。
2. 维护保养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做好记录,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安全检查管理第八条【安全巡查制度】1. 设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硐室的设备、设施、通风等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安全检查应有专人负责,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应急预案】1. 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响应流程、人员疏散预案、救援处置等。
矿井永久性避难硐室管理规定
大黄山豫新公司大黄山煤矿井下永久性避难硐室管理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精神,按《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有关规定。
特制定井下永久性避难硐室(以下简称避难硐室)管理规定:一、建设基本要求1、避难硐室的设置应避开地质构造带、应力异常区以及透水威胁区,并要求尽量布置于岩层中,且顶板完整、支护完好,前后20m范围内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符合安全出口的相关要求。
2、井下避难硐室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有害气体处理、温湿度控制、避难硐室内外环境参数监测、通讯、照明及指示、基本生存保障等功能,保证在无任何外部支持的情况下维持避难硐室内额定避险人员生存96h以上。
3、矿井避灾路线图应包含井下所有避难硐室设置情况。
避难硐室应有清晰、醒目的标识牌,并悬挂于避难硐室外。
标识牌中应明确标注避难硐室位置和规格、种类,井巷中应有避难硐室方位的明显标示,以便灾变时遇险人员能够迅速到达避难硐室。
4、避难硐室内应有简明、易懂的使用和操作步骤说明,以指导遇险人员正确使用避难设施,安全避险。
5、根据井下作业人员和巷道断面等情况,结合本矿井避灾路线的情况,本避难硐室布置在733副井码头门东50m处,避难硐室的额定人数为75 人,能满足所服务区域内同时工作的最多人员的避难需要,富裕系数不低于5%。
二、设计施工要求1、避难硐室净高不低于2m,长度、深度根据同时避难最多人数以及避难硐室内配置的各种装备来确定,每人应有不低于0.5m2的面积。
2、避难硐室的形状采用半圆拱形,内部顶板和墙壁的颜色为浅色,以减轻受困人员的心理压力。
3、避难硐室设置与外界相通的单向排气管,室内一侧的管口靠近避难硐室底板。
4、避难硐室顶板应安装防水设施,不得有滴水现象。
硐室地面应高于巷道底板0.2m,硐室内应设置单向排水管;避难硐室内应设计承重挂钩,以方便设备安装。
永久避难硐室操作规程范文
永久避难硐室操作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永久避难硐室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永久避难硐室的管理、使用和维护。
第三条永久避难硐室应具备可持续运行和自给自足的能力,必要时可以作为人员疏散和资源储备的场所。
第四条永久避难硐室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应遵循安全、经济、实用、科学的原则。
第五条永久避难硐室的管理单位应负责制定本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二章硐室管理第六条永久避难硐室的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包括硐室管理人员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等。
第七条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永久避难硐室的设施设备、消防安全设施和应急物资等,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八条永久避难硐室的管理单位应组织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操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永久避难硐室管理单位应与相关部门建立紧密合作,共同探讨硐室的发展和管理问题,提升硐室的安全性和功能。
第十条硐室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硐室使用登记制度,记录每一次硐室使用的目的、人员、时间等信息,便于追溯和管理。
第三章硐室使用第十一条使用永久避难硐室的人员应经过培训,了解硐室的设备及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硐室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硐室设备的设置和配置。
第十三条硐室操作人员应定期检查硐室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安全性能,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
第十四条硐室操作人员应做好硐室内外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硐室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第十五条硐室操作人员在使用硐室时,应按照硐室的容量和功能进行合理布置和利用,不得超负荷使用。
第四章硐室维护第十六条硐室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定期对硐室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
第十七条硐室维护人员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运行安全和有效性。
第十八条硐室维护人员应及时处理硐室设备和系统的故障,减少故障对硐室正常运行的影响。
第十九条硐室维护人员应对硐室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记录,并逐步建立设备档案,便于管理和维护。
煤业公司煤矿避难硐室管理规定
避难洞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避难碉室的管理,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待用状态,关键时刻发挥其效能,特制定本规定。
下属各矿要根据本规定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规定第二条矿长为本矿井避难碉室建设和管理的第一责任者,保证所需人力、财力、物力的资金投入;生产副矿长具体负责避难碉室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安全副矿长负责相关规章制度监督落实。
第三条避难碉室必须设专人负责或安排就近岗位人员看管,闲杂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三班看管人员实行交接班制,交接班时必须当面把现场物品清点后相互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避难碉室的门严禁上锁。
第四条每个避难碉室必须要有清晰、醒目、牢靠的标识。
碉室内应悬挂或张贴简明、易懂的设施和装备使用说明,指导避险人员正确使用。
碉室内必须保持卫生、整洁,仪器装备放置合理、整齐,不得堆放杂物和出现淤泥、积水。
禁止碉室内存放油脂类物品和兼做材料工具库。
第五条避难碉室内部设施和装备必须按照避难碉室设计的装备数量要求配齐,建立仪器、装备、材料管理台账并做到账、卡、物相统一。
第六条生产部门为避难碉室的主管部门,应当确定责任单位和人员对应急救援装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待用状态Q第七条碉室内的所有应急救援装备实行编号管理,建立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人员必须对碉室内仪器装备的检查、维护、使用等情况做详细的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汇报上级主管部门,保证所有仪器装备100%合格。
第八条避难碉室内的物品、器具和各类应急救援装备,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更换、维护和保养,保证质量。
1、保证储存的食品、水、药品等始终处于保质期内,外包装应明确标示保质日期和下次更换时间。
2、每个月对全部氧气呼吸器进行校验,达到标准要求;对3个月没有使用的呼吸器和压缩氧自救器必须更换氢氧化钙;每2个月应交替对呼吸器进行升井清洁、除潮,以保证正常使用。
采用固体氧气发生器的,五年更换一次。
3、使用后的氧气呼吸器必须升井清洗、晾干、组装、校验合格后,方可下井再放回碉室。
永久避难硐室操作规程模版
永久避难硐室操作规程模版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的目的是确保永久避难硐室的安全、高效运行,保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生命安全。
适用于所有永久避难硐室的使用者。
二、定义1.永久避难硐室:用于应对紧急情况的建筑结构,提供避难和生存条件的设施。
2.避难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进入永久避难硐室的人员。
三、避难硐室管理1.避难硐室的运行和管理由专业机构负责,负责人应持有相关资质证书。
2.避难硐室应定期检查,确保设备和设施运行正常。
3.避难硐室应配备足够的应急食品、饮用水、药品和救生设备等。
4.避难硐室内的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应处于有效状态,每年进行检查和维护。
5.避难硐室内的通风设备应保持畅通,确保空气清新,每年进行清洁和维护。
6.避难硐室内应设有紧急通信设备,便于与外界联系。
四、避难硐室的使用1.在紧急情况下,当收到避难硐室使用通知时,避难人员应立即前往指定的避难点。
2.避难人员在进入避难硐室前,应随身携带紧急防护物品和个人用品。
3.进入避难硐室后,避难人员应按照指引寻找并入住指定的床位或就坐位置。
4.避难人员应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避难硐室规则。
五、避难硐室的安全事项1.避难人员在避难硐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得扰乱他人休息。
2.避难硐室内不得饮酒、吸烟或从事其他危险行为。
3.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避难硐室。
4.避难人员应按规定时刻参加避难硐室内的演练和培训。
5.避难人员在避难硐室内发现异常情况或问题,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
六、避难硐室的紧急状况处理1.避难硐室内如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避难人员应立即按照指示进行疏散。
2.若发生气体泄漏等危险情况,避难硐室内的通风设备应及时关闭,并向管理人员汇报情况。
3.避难硐室内的医疗急救设备和药品应妥善使用,遇到紧急情况时,可以自行处理或寻求他人帮助。
七、避难硐室的解除避难1.在紧急情况解除后,管理人员将通知避难人员离开避难硐室。
2.避难人员应按照管理人员的指示有序离开避难硐室,不得擅自散乱。
永久避难硐管理规定
永久避难硐室日常维护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永久避难硐室的日常维护管理,切实做好硐室内部各种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急救物资的更新补充,确保永久避难硐室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特做如下规定1.明确管理责任矿机电科是避险设施管理的牵头部门,总体负责永久避难硐室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2.加强对永久避难硐室具体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
培训内容为永久避难硐室系统、结构、操作规程等。
3、各种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及物资更新。
①压风(供氧)、供电、通讯、监测监控等系统,由分管的专业科室进行监管。
相关业务科室要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明确管理程序、办法和责任人。
②必须按规定及时校验、更换硐室内各种仪器、仪表,确保其正常运行。
③硐室内急救药品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药品失效、短缺,立即更换、补充。
④发现空气瓶压力小于10MPa时,应及时冲压。
更换完毕后,要对空气瓶供气系统进行全面调试,保证完好可靠。
⑤相关部门对电缆、开关、变压器每月进行一次防爆完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⑥各责任单位须建立日常仪器调校、设备维护、药品、食品检查更换的专用台帐。
4.硐室内的氧气供给、监测监控、通讯、人员定位及其它系统必须始终保持完备状态,因检修需要,必须按照程序审批后方可作业。
检修完毕后,应立即恢复各系统,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5、日常检修维护过程中,发现设备、设施故障无法排除时,应及时与厂家联系进行维修6、除专业维护、专项检查(参观)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避难硐室。
硐室防护门平常应处于关闭状态,每两天开启压风系统保证硐室通风30分钟。
7、企管,财务等各部门要明确硐室内各种材料、设备、物质的供应程序,确保永久避难硐室日常管理的物质维修保障。
为了正确利用永久避难硐室,确保硐室内部各种系统、各种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保证避难人员的安全,依据硐室内部各种系统、设备的说明,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1、进入永久避难硐室:①走到永久避难硐室的第一道防爆密闭门前,按照门上的开关方向旋转防爆门的紧锁手柄,进入永久避难硐室过渡室,此时空气幕将自动开启,阻隔有毒有害气体的进入。
永久避难硐室管理规定
避难硐室管理规定为规范避难硐室的管理,结合我矿井下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一、职责划分:1、通巷工区负责永久避难硐室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包括各种设备设施、压风(供氧)、供水等系统的维护及食品、饮用水、急救药品等物资和各种牌板的更新。
同时安排专人24小时不间断管理避难硐室。
2、监测监控中心负责避难硐室内通讯、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及监控仪表的日常调校,同时监测人员进入避难硐室情况。
3、机电科负责监督、检查设备设施、压风(供氧)供水等系统,同时协助通巷工区对其进行维护。
4、通防科负责避难硐室的监管,下井人员使用避难硐室的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存档与避难硐室有关的各种技术资料,包括设计资料、各种检查验收资料、设备运转和维护记录、物资更新记录、交接班记录等;负责组织开展紧急避险应急演练和建立应急演练档案,同时负责向上级单位书面汇报避难硐室运行及应急演练情况。
5、安全科负责监督避难硐室管理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情况。
二、维护与物资更新1、定期对紧急避险设施及配套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按规定和产品说明书及时校验、更换硐室内各种仪器、仪表和设备。
2、硐室内食品、水、急救药品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确保其始终处于保质期内,同时应提前七天予以更换,同时作好记录存档备查。
外包装应明确标示保质日期和下次更换时间。
3、每天应对紧急避险设施进行1次巡检,设置巡检牌板,做好巡检记录。
同时将巡检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矿长,矿长检查签字后存档备查。
4、每月对配备的高压气瓶进行1次余量检查及系统调试,气瓶内压力低于额定压力的95%时,应及时更换,同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每3年对高压气瓶进行1次强制性检测,每年对压力表进行1次强制性检验。
5、每10天应对设备电源、开关及变压器进行1次检查和测试,发现问题及时要处理,同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6、每年对避难硐室内设施进行1次系统性的功能测试,包括气密性、电源、供氧、有害气体处理等,同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7、每天检查避难硐室门是否开启灵活和密封可靠,检查橡胶是否老化,每月润滑保养。
永久避难硐室管理及维护办法
过渡室须知1、打开过渡室防爆门的同时,防爆门气刀式空气幕同时打开,阻止有害气体的进入,并对进入人员身体进行清洗。
2、关闭防爆门的同时关闭气刀式气幕。
3、当矿井的压风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时,过渡室的气刀,喷淋将自动切换与压缩气瓶连接。
4、进入过渡室后要继续佩戴自救器,不得摘下自救器。
5、在过渡室首先打开硐室内壁上的喷淋球阀,进入人员站在硐室顶板喷淋的正下方冲洗身上携带的有害气体。
6、利用气体测定仪对室内气体进行检测,直到过渡室内CO的浓度低于24ppm,方可打开密闭门进入生存室内,严禁CO,H2S等气体超标时打开密闭门。
7、进入硐室前将过渡室内的喷淋球阀关闭。
8、使用卫生池后要及时封闭处理。
永久避难硐避难硐室日常维护管理规定1,加强对永久避难硐室具体作业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为永久避难硐室系统,结构,操作规程,设备操作流程,作业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做到专业化维护管理。
2,各种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和物资更新(1)压风(供氧),供电,通讯,监测监控,降温,除湿,供水,人员定位,动力照明等系统,由专门的部门监管。
设备管理部门要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明确责任人。
(2)相关部门每天应对紧急避险设备进行1次巡检,设置巡检牌板,做好巡检记录。
矿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对永久避难硐室内设备的日常巡检情况进行检查。
(3)每10天应对设备电源进行1次检查和测试。
每年对紧急避险系统的设施进行1次系统性的功能测试,包括气密性,电源,供氧,有害气体处理等。
(4)设备管理部每月对硐室内配备的高压气瓶进行1次余量检测和系统调试,气瓶内压力低于规定压力的1MPa时,应及时更换,更换完毕后要对高压气瓶的供气系统进行全面调试,保证完好的供气。
每年对高压气瓶进行1次强制性检测,每年对压力表进行1次强制性检验。
(5)硐室内所有设备要按产品说明书及相关规定及时效验,定期更换硐室内各种仪器,仪表,保证其正常运行。
(6)保证储存的食品,水,药品等始终处于保证期内,外包装应明确标示保质日期和下次更换时间。
2024年永久避难硐室操作规程
2024年永久避难硐室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人类文明的延续,应对全球各种紧急情况的发生,确保人类生命的安全,特制定本《2024年永久避难硐室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2024年永久避难硐室(以下简称“硐室”),包括硐室的运营、管理及使用等方面。
第三条本规程的制定旨在规范硐室操作,提供地下避难所的最佳管理和使用方式。
第二章硐室运营管理第四条硐室的运营管理由专门机构负责,任命专业人员负责硐室的日常运营。
第五条硐室运营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合理、安全高效、人性化。
第六条硐室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硐室的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以应对各类紧急情况发生。
第七条硐室设施设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硐室的功能完备。
第八条硐室运营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各类紧急情况的应急能力。
第九条硐室应定期进行演练和模拟测试,确保硐室紧急逃生和求生设施的正常运作。
第十条硐室运营管理人员应制定应急预案和操作流程,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对。
第三章硐室使用规范第十一条硐室的使用目的是为了人类的生存和延续,禁止任何破坏硐室设施设备和妨碍他人生存的行为。
第十二条硐室使用人员应按照硐室管理人员的指示进行行动,听从硐室管理人员的指挥。
第十三条硐室使用人员应遵守硐室内的秩序和规定,不得进行恶意损坏、偷盗等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硐室使用人员应合理使用硐室内的设施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做好维护保养。
第十五条硐室使用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硐室的整洁和卫生。
第十六条硐室使用人员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应按照硐室管理人员的指示,立即有序撤离硐室。
第十七条硐室使用人员不得私自擅离硐室,除非经过硐室管理人员的批准和指示。
第十八条硐室使用人员应定期参加硐室管理人员组织的演练和培训活动,提高自身的应急能力。
第四章硐室安全管理第十九条硐室安全管理是硐室运营管理人员的首要任务,应定期对硐室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
永久避难硐室管理规定
遵义县纸房煤矿永久避难硐室管理规定2016年1月永久避难硐室管理规定为规范避难硐室的管理,结合我矿井下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一、职责划分:1、安监科负责永久避难硐室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负责食品、饮用水、急救药品等物资和各种牌板的更新。
每班安排安全员巡检避难硐室。
2、通风队负责永久避难硐室各种设备设施、压风(供氧)、供水等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3、监测监控中心负责避难硐室内通讯、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及监控仪表的日常调校,同时监测人员进入避难硐室情况。
4、机运科负责监督、检查、维护避难硐室内供电设备设施。
5、安监科负责避难硐室的监管,下井人员使用避难硐室的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存档与避难硐室有关的各种技术资料,包括设计资料、各种检查验收资料、设备运转和维护记录、物资更新记录等;负责组织开展紧急避险应急演练和建立应急演练档案,同时负责向上级单位书面汇报避难硐室运行及应急演练情况。
负责监督避难硐室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二、维护与物资更新1、每旬对紧急避险设施及配套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按规定和产品说明书及时校验、更换硐室内各种仪器、仪表和设备。
2、硐室内食品、水、急救药品每旬进行一次检查,确保其始终处于保质期内,同时应提前七天予以更换,同时作好记录存档备查。
外包装应明确标示保质日期和下次更换时间。
3、每旬应对紧急避险设施进行1次全面检查,设置检查牌板,做好旬检记录。
4、每旬对配备的高压气瓶进行1次余量检查及系统调试,气瓶内压力低于额定压力的95%时,应及时更换,同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每3年对高压气瓶进行1次强制性检测,每年对压力表进行1次强制性检验。
5、每旬应对设备电源、开关及变压器进行1次检查和测试,发现问题及时要处理,同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6、每年对避难硐室内设施进行1次系统性的功能测试,包括气密性、电源、供氧、有害气体处理等,同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7、每旬检查避难硐室门是否开启灵活和密封可靠,检查橡胶是否老化,每月润滑保养。
井下永久式避难硐室使用管理规定
井下永久避难硐室使用管理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精神,根据《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老虎台矿井下建立了永久避难硐室,现将永久避难硐室相关管理规定如下:一、管理规定1、井下永久避难硐室由保安区负责日常管理,每班由专人负责看守,并现场交接班。
2、永久避难硐室内要建立设备、物资登记薄及人员进入登记薄。
3、除检查、维护、物资供给及发生灾变外,其它情况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避难硐室。
4、进入永久避难硐室的各类人员进前和出后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做好记录,同时看守人员做好登记记录。
5、负责永久避难硐室的专职管理人员每班对硐室内设备、物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6、永久避难硐室的管理单位负责对超期的物资进行定期更换。
7、永久避难硐室的各种门不准上锁,保持随时处于可开启状态。
8、永久避难硐室外压风、供水阀门时刻处于完好状态,专职人员每班必须对压风和供水阀门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管理职责1、通风科是“六大系统”主管科室,负责对永久避难硐室的使用管理具体进行协调、检查,指定一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
2、机电科负责组织永久避难硐室内各种设备的安装、供电及维护、保养、检查。
3、矿调度室负责通讯及救灾指挥。
对永久避难硐室内的直通电话每周至少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发生灾变后,矿调度室负责指挥灾区人员按避灾路线迅速撤离并按规定进入避难硐室。
5、安监处负责对避难硐室达标和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6、救护队负责每旬对救生舱内氧气瓶、二氧化碳瓶,各种流量计、压力表阀门等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负责进行更换。
7、使用管理单位保证永久避难硐室内物资、设备齐全完好,不得丢失和损坏。
8、保安区负责对永久避难硐室内外各种监控传感器进行维护,每旬进行一次标定,连续监测各种气体和参数的变化情况。
矿井永久性避难硐室管理规定
大黄山豫新公司大黄山煤矿井下永久性避难硐室管理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精神,按《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有关规定。
特制定井下永久性避难硐室(以下简称避难硐室)管理规定:一、建设基本要求1、避难硐室的设置应避开地质构造带、应力异常区以及透水威胁区,并要求尽量布置于岩层中,且顶板完整、支护完好,前后20m范围内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符合安全出口的相关要求。
2、井下避难硐室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有害气体处理、温湿度控制、避难硐室内外环境参数监测、通讯、照明及指示、基本生存保障等功能,保证在无任何外部支持的情况下维持避难硐室内额定避险人员生存96h以上。
3、矿井避灾路线图应包含井下所有避难硐室设置情况。
避难硐室应有清晰、醒目的标识牌,并悬挂于避难硐室外。
标识牌中应明确标注避难硐室位置和规格、种类,井巷中应有避难硐室方位的明显标示,以便灾变时遇险人员能够迅速到达避难硐室。
4、避难硐室内应有简明、易懂的使用和操作步骤说明,以指导遇险人员正确使用避难设施,安全避险。
5、根据井下作业人员和巷道断面等情况,结合本矿井避灾路线的情况,本避难硐室布置在733副井码头门东50m处,避难硐室的额定人数为75 人,能满足所服务区域内同时工作的最多人员的避难需要,富裕系数不低于5%。
二、设计施工要求1、避难硐室净高不低于2m,长度、深度根据同时避难最多人数以及避难硐室内配置的各种装备来确定,每人应有不低于0.5m2的面积。
2、避难硐室的形状采用半圆拱形,内部顶板和墙壁的颜色为浅色,以减轻受困人员的心理压力。
3、避难硐室设置与外界相通的单向排气管,室内一侧的管口靠近避难硐室底板。
4、避难硐室顶板应安装防水设施,不得有滴水现象。
硐室地面应高于巷道底板0.2m,硐室内应设置单向排水管;避难硐室内应设计承重挂钩,以方便设备安装。
永久避难硐室管理规定
煤矿永久避难硐室管理规定为有效维护应急救援防护体系安全平稳运行,确保永久避难硐室始终处于正常状态,在灾害发生时能够为避灾人员提供可靠的待援保障,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一、管理机构及职责通防科负责矿永久避难硐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机电办负责对避难硐室的供电、供水、供气及设备完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安检科负责对避难硐室及其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
避难硐室内的照明及综保装置由运输区负责维护。
避难硐室内的压风自救装置由通风区负责维护。
避难硐室内(外)的各类传感器由通防科负责维护。
避难硐室内(外)的各类管路及自救器、应急矿灯由机电工区负责维护。
二、管理规定1、通防科负责建立各类台帐,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日常维护和检查,对日常检查不到位的责任单位给予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2、相关维护单位必须进行日常检查责任设备,并签字留名。
3、所有职工在入井前必须接受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避难硐室的避难要求等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各单位要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致使纳入新工人入井前安全培训必授课程。
5、避难硐室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和气密性;每季度必须进行一次气密性试验;每年度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气密性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
6、每3个月由通防科组织相关单位对避难硐室的各项功能进行一次检验,必须进行仔细检验,做好相关记录并存档。
7、避难硐室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由通防科安排专人管理。
8、避难硐室不得挪做它用,避难硐室不得存放任何无关物品。
9、各类传感器必须按照规定定期进行调校;避难硐室内急救箱药品必须定期检查,发现失效立即更换。
10、建立气密性日常检查、仪器调校、设备检查维护、急救药品等专用台帐。
11、避难硐室内饮用水、食品要有详细食用说明,必须在保质期内定期更换。
12、避难硐室供电必须可靠,不得随意停电。
13、避难硐室必须使用专用电话,确保通讯正常,不得与任何作业地点串联;14、严禁任意拆除或断开避难硐室的外界供电、供风、通讯系统等;如在特殊情况下断电,在供电恢复后,应立即送电,保证各大系统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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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县纸房煤矿
永久避难硐室管理规定
2016年1月
永久避难硐室管理规定
为规范避难硐室的管理,结合我矿井下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职责划分:
1、安监科负责永久避难硐室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负责食品、饮用水、急救药品等物资和各种牌板的更新。
每班安排安全员巡检避难硐室。
2、通风队负责永久避难硐室各种设备设施、压风(供氧)、供水等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3、监测监控中心负责避难硐室内通讯、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及监控仪表的日常调校,同时监测人员进入避难硐室情况。
4、机运科负责监督、检查、维护避难硐室内供电设备设施。
5、安监科负责避难硐室的监管,下井人员使用避难硐室的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存档与避难硐室有关的各种技术资料,包括设计资料、各种检查验收资料、设备运转和维护记录、物资更新记录等;负责组织开展紧急避险应急演练和建立应急演练档案,同时负责向上级单位书面汇报避难硐室运行及应急演练情况。
负责监督避难硐室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二、维护与物资更新
1、每旬对紧急避险设施及配套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按规定和产品说明书及时校验、更换硐室内各种仪器、仪表和设备。
2、硐室内食品、水、急救药品每旬进行一次检查,确保其始终处于保质期内,同时应提前七天予以更换,同时作好记录存档备查。
外包装应明确标示保质日期和下次更换时间。
3、每旬应对紧急避险设施进行1次全面检查,设置检查牌板,做好旬检记录。
4、每旬对配备的高压气瓶进行1次余量检查及系统调试,气瓶内压力低于额定压力的95%时,应及时更换,同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每3年对高压气瓶进行1次强制性检测,每年对压力表进行1次强制性检验。
5、每旬应对设备电源、开关及变压器进行1次检查和测试,发现问题及时要处理,同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6、每年对避难硐室内设施进行1次系统性的功能测试,包括气密性、电源、供氧、有害气体处理等,同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7、每旬检查避难硐室门是否开启灵活和密封可靠,检查橡胶是否老化,每月润滑保养。
8、避难硐室内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停止本采区内采掘作业。
9、硐室内设备设施需检修时,必须提前向矿调度室办理申请,按照程序审批后方可作业。
检修完毕后,应立即恢复各系统,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10、避难硐室要建立仪器调校、设备维护及药品、食品检查、更换的专用台账。
11、每旬检查马桶的自动打包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12、净化系统的风机两次运转间隔时间不大于3个月,每次运转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3、净化系统每批一氧化碳催化剂的存放有效期为2年,到期后应该及时更换新催化剂。
14、净化系统每批二氧化碳吸附剂的存放有效期为2年,到期后应及时更换新的吸附剂。
15、经检查发现避难硐室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维护处理。
三、培训
各采掘及辅助单位必须组织本单位职工分批分次到避难硐室接受安监科安全培训,避难硐室结构、设施和正确使用避难硐室内紧急避险设施作为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确保井下所有人员熟悉避难硐室,掌握避难硐室内紧急避险设施的使用方法,具备安全避险基本知识。
四、使用
1、避难硐室仅做紧急避险使用,严禁挪作他用。
2、带班矿长及安全员负责紧急情况下,引导人员进入避难硐室。
同时负责避难硐室内各种相关设备的操作、物资发放及人员管理。
3、带班矿长及安全员负责紧急情况下与调度室的联络工作。
五、其它
1、避难硐室纳入我矿急救援体系进行管理。
2、避难硐室内要悬挂或张贴简明、易懂的使用说明,指导避险人员正确使用。
3、永久避难硐室外侧两出口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杂物。
4、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重大事故应急预案、采区设计及作业规程中应包含紧急避险系统的相关内容。
5、除避难硐室管理、维护、检查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避难硐室。
违者罚款200元,并记“三违”一次。
6、人员进入硐室后,要服从带班矿长及安全员指挥,同时严格执行永久避难硐室相关管理制度,否则对当事人一次罚款100元。
7、本着“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避难硐室由安监科安排安全员管理,否则对科长一次罚款200元。
8、在正常情况下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避难硐室,否则对当事人一次罚款100元,非特殊情况下,擅自进入硐室拿取药品、食品者,给予罚款1000元并调离工作岗位重新参加培训上岗。
9、对损坏避难硐室设备、设施的人员一次罚款2000元,同时按规定赔偿设备、设施的损失。
10、对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护、传感器调校、物资更换不及时,一项做不到位对责任部门负责人一次罚款500元,对责任人一次罚款200元。
11、对不按规定,违规操作者一次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