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侵犯财产类犯罪发生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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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特点总结范文

案件特点总结范文

一、案件概述本案涉及被告人张某涉嫌盗窃罪,受害人为某公司,案发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

经调查,张某于2021年3月15日,在该公司仓库内盗窃了大量贵重物品,价值约人民币10万元。

在案件侦破过程中,警方通过现场勘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依法将张某抓获归案。

二、案件特点1. 犯罪手段隐蔽本案中,被告人张某利用公司仓库夜间值班人员较少的时机,采取秘密手段进入仓库,盗窃了大量贵重物品。

其作案手段隐蔽,给案件侦破带来一定难度。

2. 案件价值较高本案涉及的盗窃物品价值约人民币10万元,属于重大盗窃案件。

此类案件对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需要高度重视。

3. 侦破难度较大由于被告人张某作案手段隐蔽,现场没有留下明显痕迹,且作案后及时销毁证据,给案件侦破带来一定难度。

同时,该公司仓库监控设备存在故障,导致部分监控录像无法提供有力证据。

4. 被害人防范意识不足本案中,某公司仓库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如夜间值班人员较少、仓库监控设备故障等,导致犯罪嫌疑人有机可乘。

此外,被害人在事发后未能及时报警,导致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5. 社会影响恶劣本案的发生,不仅给某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还影响了社会治安秩序。

犯罪分子的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引发了人民群众的强烈愤慨。

三、案件侦破情况1. 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立即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工作。

2. 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开展现场勘查。

专案组通过现场勘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逐步锁定犯罪嫌疑人。

3. 广泛开展调查走访,获取线索。

专案组深入社区、企业、家属等,广泛开展调查走访,获取有关线索。

4. 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

在充分掌握证据的基础上,专案组于2021年3月18日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

四、案件启示1. 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防范意识。

企业应加强仓库、财务等重点部位的管理,确保安全。

2. 完善监控设备,提高监控效果。

侵犯财产类犯罪发生原因

侵犯财产类犯罪发生原因

当前,侵犯财产类犯罪发案的原因趋向复杂化,以下几点原因显得较为明显:1、社会不正之风的诱导。

一方面,现实生活中,攀比高消费和宣传媒介渲染富有者及大款阶层的奢侈生活,对一些心理防线薄弱者或总是奢望一夜暴富者在身心上产生了一定的刺激,有的人妄想用最快的手段“致富”,以致于走上犯罪的道路。

另一方面,社会上的一些违法行为,以权谋么私,事事要钱,人人弄钱,一切向钱看等现象的存在,成为一部分侵财者的心理催化剂。

据统计,多数罪犯在作案得手后,即大吃大喝,很快将钱挥霍。

2、法制环境仍需改善。

尽管社会上经常开展对全民的普法教育,但现今仍有许多人轻视或漠视法律效力。

一方面,犯罪者不遵守法律,去违法犯罪,另一方面,有的受害者或单位怕麻烦或有顾虑,受害后宁愿吃“哑巴亏”,而不去报案,这使得部分犯罪者更加猖狂地作案,无视法律的存在。

3、对侵财犯罪的制裁和震慑强度不大。

由于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更加隐匿、狡猾,加之有的受害人在犯罪者犯罪后不去报案,使得办案难度不断加大,致使案犯仍逍遥法外,而且目前对某些侵犯财产罪的处罚力度较轻,使得部分犯罪者在很短的时间内即可出狱,然后又从事了他们的“本行”。

4、社会防范意识淡薄。

目前,社会上对侵犯财产性犯罪的防范意识淡薄,对财产的安全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部分受害者给了不法者可乘之机。

侵犯财产类犯罪应采取的相应对策和措施遏制和减少侵财犯罪给社会带来的危害,重要的是强化全社会的综合防范和治理意识。

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起:1、加大对侵犯财产犯罪的打击力度,做到刑罚适当。

首先,对大范围作案的团伙或重大侵财案件要加大打击力度,其次,审判侵财犯罪案件,须注意依法追究共同犯罪案件中未被起诉的共犯、窝藏犯、包庇犯的刑事责任,对另案处理者的情况及处理结果予以关注;再次,对侵财类案件,要重视财产附加刑的应用,从另一个角度起到遏制犯罪的效果。

2、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注重社会效果。

法院在适当的情况下,要坚持开适当规模的公判会,对破坏市场经济、影响大的侵财犯罪的打击处理要有声势,审判员结合宣判以案讲法,加大对法制的宣传工作。

盗窃罪的特点有哪些

盗窃罪的特点有哪些

盗窃罪的特点有哪些⼀、盗窃罪的特点有哪些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法占有为⽬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为。

盗窃罪主要有以下⼏个特点:1、盗窃犯罪案件多;重⼤案件多;重刑案犯多。

2、盗窃价值数额增⼤。

3、盗窃犯罪的⽬标或对象发⽣巨⼤变化。

公共财产案件逐渐增多、以银⾏⾦库等⾦融机构为盗窃⽬标的案件增多、⼊室盗窃增多、盗窃⽂物古墓品葬案件增多、盗窃领导⼲部和个体⼯商户财产案件增多、盗窃汽车等机动车辆的犯罪频频发⽣、盗窃医药案件呈上升趋势、盗窃能源等财产案件增多、盗窃农⽥⽔利设施和⽔⽂设施案件增多、电⼒设施被盗案件增多。

4、犯罪⼿段不断变化。

有预谋有计划的盗窃犯罪增多、以⾊情为诱饵进⾏勾引、趁机盗窃的案件增多、利⽤⾼科技⼿段的智能型犯罪逐渐增多。

5、盗窃犯罪主体发⽣变化。

青少年犯罪越来越多、共同作案、团伙作案越来越严重、两劳(劳改、劳教)重新犯罪增多、流窜作案⼗分突出、习惯性和连续盗窃仍然突出、⼥性犯罪盗窃增多。

⼆、盗窃罪的特殊情形有哪些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法占有为⽬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为。

盗窃罪有以下⼏个特殊情形:1、盗窃信⽤卡并使⽤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其盗窃数额应当根据⾏为⼈盗窃后使⽤信⽤卡的数额认定。

2、盗窃增值税专⽤发票或者可以⽤于骗取出⼝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3、以牟利为⽬的,盗接他⼈通信线路、复制他⼈电信号码;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使⽤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4、将电信卡⾮法充值后使⽤,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巨⼤的。

5、盗⽤他⼈公共信息⽹络上⽹帐号、密码上⽹,造成他⼈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巨⼤的。

6、盗窃⼴播电视设施、公⽤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破坏⼴播电视设施、公⽤电信设施罪定罪处罚;盗窃⼴播电视设施、公⽤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被坏⼴播电视设施、公⽤电信设施罪的,择⼀重罪处罚。

暴力侵财犯罪多发的原因及对策

暴力侵财犯罪多发的原因及对策

暴力侵财犯罪多发的原因及对策2007年,我院共办理以抢劫为主的暴力侵财案件14件,占侵财案件的21.9%;2008年,共办理侵财型刑事案件54起,其中抢劫案件14件,占侵财案件的25.9%;2009年,共办理侵财型刑事案件70件,其中抢劫案件24件,占侵财案件的34.3%,比去年上升了10件,上升比例8.4%。

由此可以看出,以抢劫为典型的严重暴力侵财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

一、通过对2009年办理的抢劫案件进行分析,可以看出以下几个特点1、集团型、智能型共同犯罪增多。

在2009年办理的24件抢劫案件中,结伙抢劫作案的16件,占抢劫案件总数的66.7%。

从这些共同犯罪案件中我们发现,犯罪分子一般都是结成相对固定的团伙或集团,有组织,有预谋,团伙成员在实施抢劫过程中分工明确,如在团伙抢劫出租车或出租车司机财物的案件中,团伙成员在车上座次位置,谁先令停车,谁对司机采取暴力手段,谁抢钱,谁开车等等都事先做了明确具体的分工,在抢劫过程中依此实施,往往容易得逞。

2、暴力手段日趋严重。

从作案工具上来看,2009年所办理的抢劫案件中共有46名犯罪嫌疑人,其中20人携带管制刀具,2人携带枪支,持枪、持刀人犯占47.8%。

从采取的手段上看,在抢劫出租车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绝大多数采取极端的暴力手段,将出租车司机置于死地,先杀人后劫财,或劫财后杀人灭口。

3、多次、连续抢劫作案占抢劫案件很大比例。

在2009年办理的24件抢劫案件中,多次抢劫作案的10件,占抢劫案的41.7%,尤其是共同犯罪案件中,多次作案、连续作案也是当前抢劫案件的特点之一,在抢劫出租车司机财物的案件中,犯罪分子往往是一天或几天之内连续作案,直至被抓获归案才算罢手。

4、犯罪主体的年龄变化呈现明显的低龄化趋势。

在46名涉嫌抢劫犯罪的嫌疑人中,其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14人,占30.4%。

一些未成年人追求物质享受,非法获取物质利益,已由盗窃、敲诈等一般性侵财犯罪逐渐演变为采取持枪、持刀等暴力手段实施抢劫犯罪,因此,暴力性侵财案件的犯罪主体呈现出低龄化的趋势。

浅析当前多发性侵财案件现状、特点、原因及防控对策

浅析当前多发性侵财案件现状、特点、原因及防控对策

浅析当前多发性侵财案件现状、特点、原因及防控对策1. 引言随着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多发性侵财案件成为当前社会面临的一大问题。

该类案件给受害者带来身心上的重大伤害,也对社会秩序和经济安全造成负面影响。

本文将对当前多发性侵财案件的现状、特点、原因及防控对策进行浅析。

2. 多发性侵财案件的现状多发性侵财案件指的是同时涉及多个受害者和多个侵财行为的案件。

根据公安部的统计数据,近年来多发性侵财案件呈上升趋势,涉及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

尤其是在网络时代,网络犯罪手段和技术不断更新,给多发性侵财案件的打击和防控增加了难度。

3. 多发性侵财案件的特点多发性侵财案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3.1. 涉及面广泛多发性侵财案件一般会涉及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人群。

例如,涉案人员可能来自不同的城市,涉及的行业包括电信诈骗、网络盗窃、投资诈骗等。

这使得侦破和打击工作更加复杂和困难。

3.2. 作案手段多样化多发性侵财案件的作案手段多样化,包括网络攻击、伪造身份、诈骗电话等。

作案人员不断创新手段,以逃避打击和侦查,给打击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3.3. 行为罪犯数量大多发性侵财案件常常涉及一组犯罪团伙,涉案人员数量众多。

这些团伙往往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形成高效的作案链条,增加了侦破难度。

另外,案件中也涉及一些散布犯罪思想的人,他们在网络上出售相关工具和知识,使得更多的人参与到侵财行为中来。

4. 多发性侵财案件的原因多发性侵财案件的出现有以下几个原因:4.1. 社会信任度下降当前社会存在着普遍的信任危机,人们对他人的信任度下降。

这导致了人们容易相信陌生人的承诺,从而容易成为侵财案件的受害者。

4.2. 经济压力加大社会竞争加剧,经济压力不断增加,一些人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择手段地进行侵财行为。

4.3. 技术进步与安全意识不足随着科技进步,黑客和网络犯罪分子的技术不断提高,他们不断利用技术手段进行侵财行为。

而大部分人对网络安全意识不足,容易成为网络犯罪的受害者。

侵财型犯罪的表现、特点及成因分析

侵财型犯罪的表现、特点及成因分析

区域治理RULE OF LAW侵财型犯罪的表现、特点及成因分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黄鑫宽摘要:侵财型犯罪是日常生活中一种常见的犯罪形式,时刻危害者我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侵财型犯罪具有涉及面广、犯罪手段多样化、危害性大等特点,对我国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进步,中人民对于美好生活有着更高的要求,我们应当针对侵财型犯罪的表现,找出侵财型犯罪的特点并对侵财型犯罪的成因进行分析,并降低此类案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的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这对建设成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新时代有着重要的意义。

下面根据我国近来的侵财型犯罪的情况,结合国际关系专业,浅谈侵财型犯罪的表现、特点及成因。

关键词:侵财型犯罪;表现;特点;成因;国际关系中图分类号:D91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595(2020)51-0052-0002一、侵财型犯罪的表现在我国现有的刑事犯罪案件中,侵财型犯罪占据了很大一部分,一直是我国公安机关重要的工作方向。

如今,侵财型犯罪的种类多样化,侵财型犯罪的手段也是层出不穷,犯罪分子的反侦察意识越来越强,有些甚至结成团伙在全国各地流窜作案,这无疑给我国公安机关的抓捕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如果不能及时打击遏制侵财型犯罪的发生,可能会导致犯罪分子日益猖狂。

侵财型犯罪的表现多种多样,总的来说,侵犯财产罪一般包括三大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挪用型、损毁型。

具体又涵盖了13个具体罪名: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侵财型犯罪的种类如此之多,也侧面表现了侦破侵财型犯罪的难度之大,也表明我国需要减少侵财型犯罪了当务之急。

二、侵财型犯罪的特点结合我国近来的侵财型犯罪案例,侵财型犯罪有五大特点。

(一)共同犯罪突出侵财形犯罪的首要特点就是共同犯罪化,大部分犯罪嫌疑人选择结伴作案,他们通常通过朋友介绍,互联网聊天等方式聚集在一起形成犯罪团伙。

财产犯罪类型、特点及其控制

财产犯罪类型、特点及其控制
用行 为人职 务之便 进行 的 。 3 侵 犯 一般财物 的犯 罪和 侵犯特 殊 财物 的犯罪 。 . 这是 以犯 罪对象 是否 具有 特殊 性为 标准进 行 的划
分 。多数财 产犯 罪对犯 罪对 象并 无特 殊要求 ,即侵犯 任何 性质 的公私 财产 并达 到一 定 的程度就 可构 成
犯罪 ,但有 些侵 犯财产 罪对 犯罪对 象有 特殊 要求 ,构 成这类 犯罪 只 能 以特 定财 物为犯 罪对 象 。如职 务 侵 占和 挪用 资金 的犯罪对 象 只能是 公 司、企 业或其 他 单位 的财物 或 资金 ,挪 用特 定款 物 的犯罪 对象 只 能是用 于救灾 、抢 险 、防汛 、优抚 、抚 贫 、移 民或 救济 的款 物 。侵 占或挪用 其他 财物 、 资金或款 物 的
即可 。但 少数犯 罪 的特 殊性 质决 定 了行为人 必须 具有 一定 的身 份才 能成立 犯罪 。如 职务 侵 占罪 、挪 用 资金罪 的主 体只 能 由公司 、企业或 其他 单位 的人 员 ( 国家 工作人 员 除外 )构成 ;挪用 特 定款物 犯罪 的
主体 虽然法 律没 有 明确 列举 限制 为特殊 主体 ,但 一般 认为其 主 体只 能 由掌管 国家特 定款 物 的人 如会 计 人员 、发放人 员及有 关领 导人 员等 构成 。② 特 殊主 体犯 罪的行 为人 具有 相应 的职权 ,这类 犯罪 都 是利
关键 词 :财产 犯 罪 犯 罪控 制 犯 罪研 究 文献 标 志码 :B 文 章编 号 :17 — 00 20 ) 500 — 7 6 2 12 (0 90 — 150 中图分类 号 :D9 76 1.
路 易丝 ・ 利指 出:“ 谢 财产 犯 罪在所 有 现代 化 国家 都是 犯罪 的 主要 形式 。 ”① 我 国的犯罪 形势 证 实 了谢 利 的这 个论 断 是正 确 的 。 改革 开放 以来 , 代化 发 展 , 国财产 犯 罪 总量 大幅 上升 。 现 我 实际 上 , 9 8 从17

论我国侵犯财产犯罪的原因

论我国侵犯财产犯罪的原因

论我国侵犯财产犯罪的原因在当今社会,侵犯财产犯罪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犯罪类型,给个人、家庭和社会都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和损失。

要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这类犯罪,就必须深入探究其产生的原因。

经济因素是导致侵犯财产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下,贫富差距的拉大使得一些人心理失衡。

那些处于社会底层、经济困难的人群,可能会因生活所迫,为了获取基本的生活资料而走上侵犯他人财产的犯罪道路。

同时,就业机会的不足也使得一部分人难以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稳定的收入,在这种压力之下,他们可能会选择非法手段来获取财富。

例如,一些失业人员在长期找不到工作,又缺乏必要的社会救助时,就容易产生盗窃、抢劫等犯罪念头。

社会环境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不良的社会风气,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盛行,使得一些人过度追求物质享受,而当自身的合法收入无法满足这种欲望时,就可能会通过不正当的方式获取财物。

此外,大众传媒在传播信息的过程中,如果对暴力、犯罪等内容的呈现过于频繁或不当,也可能会对一些人的价值观和行为产生误导。

比如,一些影视作品中对犯罪行为的美化和渲染,可能会让部分观众产生模仿的冲动。

教育的缺失在侵犯财产犯罪的成因中占据着关键位置。

家庭和学校教育的不足,使得一些人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不懂得尊重他人的财产权利。

在一些家庭中,父母对子女过分溺爱,或者缺乏有效的管教,导致孩子养成了自私、任性的性格,缺乏自律和责任感。

而在学校教育中,如果过于注重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学生就可能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不了解侵犯财产犯罪的严重后果。

个体心理因素同样是引发侵犯财产犯罪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些人具有较强的虚荣心和攀比心理,看到别人拥有的财富和物质享受,自己也渴望拥有,但又不愿意通过努力工作去实现,从而选择走捷径,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财物。

还有一些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不会被发现,或者即使被发现,也能够逃脱法律的制裁。

另外,心理挫折和压力也可能导致侵犯财产犯罪的发生。

最新-当前多发性侵财案件现状特点原因及防控对策 精品

最新-当前多发性侵财案件现状特点原因及防控对策 精品

当前多发性侵财案件现状特点原因及防控对策近年来,随着为期两年“严打整治”斗争和打黑除恶、反盗抢等一系列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受到了沉重打击,一大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突出问题得到了有力整治,社会公众安全感不断增强,治安形势呈现出总体平稳的态势。

然而,由于社会转型期间各种矛盾的相互冲突,城市下岗无业人员逐渐增多,外来暂住人口无序流动,社会防控机制乏力等原因,致使刑事案件发案数量仍在高位运行,特别是各种盗窃、抢劫、抢夺等侵财性案件发案突出,所占比重大,侵害客体多,影响范围广,人民群众深感不满和不安。

为此,笔者根据我区今年上半年刑事案件发案情况,对侵财性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

分析研究了其多发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并就如何提高打击防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出了一些粗浅的看法:一、当前我区多发性的侵财犯罪现状多发性侵财犯罪在刑事发案中占据主导地位,一直左右着刑事案件的升降,影响社会治安的稳定。

2019年上半年我区共立各类刑事案件1101起,与去年同期1199起相比下降81%,立多发性侵财性案件1026起,与去年同期1124起相比下降87%,其中盗窃案件立888起,与去年同期1004起相比下降116%。

虽然多发性侵财案件总体来说有所下降,但在整个刑事案件中多发性侵财案件占主导地位,所立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932%。

上半年发生抢夺案件61起,其中飞车抢夺案件56起,占全部案件的55%。

与去年同期36起相比上升694%。

二、我区多发性侵财犯罪的发案特点1、盗窃案件虽然总量得到有效遏制,仍居高不下,在高位振荡,在侵财类犯罪中占有很高比重。

且涉案金额有明显上升趋势,其中入室盗窃是主流,共发385起,占盗窃案件的434%。

一次性盗窃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案件22起,与去年同期16起相比上升375%。

盗窃汽车案件发生一起,盗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案件共发266起,带有很强地方特色,内部单位盗窃案件65起、盗窃工业原材料案件28起有反弹趋势。

浅谈入室盗窃犯罪之特点、成因及对策

浅谈入室盗窃犯罪之特点、成因及对策

浅谈入室盗窃犯罪之特点、成因及对策作者:甘胜文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5年第03期入室盗窃案,是指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入他人房间,秘密窃取公司财物的一种犯罪案件,是各类刑事案件中最常见、多发的一种案件,其发案率在世界各国各类刑事案件中均居首位。

以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为例,2014年1至9月,共发生各类刑事案件165起,其中盗窃案件87起,占案件总数的52.7%。

因此,如何有效遏制犯罪,使人民群众有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是摆在各级公安机关安保部门以及整个社会的一项长期工作任务。

一、入室盗窃案的作案特点1.发案地域特点一是物业管理比较薄弱、松散或不健全的住宅小区;二是效益比较好的单位住宅区;三是保安措施不力、形同虚设的单位住宅区、商业小区;四是治安管理比较混乱的自然村和出租房屋。

2.犯罪分子特点一是多出身于农村或城乡结合部。

商洛市发生的87起盗窃案件105名犯罪分子中,出身于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的69人,占犯罪总人数的65.7%;二是成年人犯罪多于未成年人,且以18岁至35岁居多;三是初犯、偶犯多于惯犯、累犯,105人中属初犯、偶犯者64人,占60.9%;四是“瘾君子”作案;当地一些吸毒人员为筹集毒资而盗窃作案;五是辍学在家的青少年,他们因上网、酗酒、娱乐而筹集资金,实施作案。

3.发案时间上的特点发生在住宅区和出租房屋的盗窃案件,分为两大类:一是撬门入室盗窃,主要发生在白天上班时间和傍晚;二是爬窗和插片入室盗窃案件,主要发生在下半夜;发生在办公场所的入室盗窃主要选择在深夜和中午12:00-2:00,特别是选择节假日和双休日作案。

二、入室盗窃作案的成因分析入室盗窃案件频发,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1.社会因素入室盗窃案件是各个社会阶段,均有的犯罪类型,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结构出现转型,人、财、物大流通,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

同时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并积累了一定的财富,社会出现了明显的贫富两极分化。

传统侵财类案件调研报告

传统侵财类案件调研报告

传统侵财类案件调研报告传统侵财类案件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及背景侵财类案件是指在社会生活中经常发生的各类盗窃、抢劫、诈骗等犯罪行为。

这类案件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秩序带来了威胁,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本次调研旨在深入了解传统侵财类案件的类型、特点及预防措施,为打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参考和依据。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问卷调查主要针对社区居民和商户,通过发放问卷、在线收集数据的方式获取调查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实地访谈主要采访了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和犯罪嫌疑人,通过对调查对象的访谈了解案件的细节和背后的原因。

三、调研结果(一)案件类型根据调查结果,侵财类案件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盗窃:盗窃是最常见的侵财类案件之一,包括入室盗窃、扒窃、抢夺行李等。

2. 抢劫:抢劫是指以暴力手段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其中包括持械抢劫和非持械抢劫。

3. 诈骗:诈骗是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包括网络诈骗、电话诈骗、假冒身份等。

4. 网络侵财: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侵财案件逐渐增多,其中包括网络盗窃、网络诈骗、网络敲诈等。

(二)案件特点通过对案件调查和访谈得出以下结论:1. 作案手段高明:侵财类案件中的犯罪分子通常具备一定的技术、心理和策略等方面的能力。

比如,网络诈骗犯罪分子擅长利用互联网去欺骗他人。

2. 社会关系网络复杂:在一些案件中,犯罪分子通过建立社会关系网络,利用社交关系牟取不法利益。

这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难度。

3. 犯罪动机多样:侵财类案件的犯罪动机往往多样化,有些是为了生活所迫,有些是为了满足个人欲望。

(三)预防措施根据调研结果,提出以下预防措施:1. 加强社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和商户的安全意识,加强预防意识。

2. 增加公安力量:增加公安机关的人员和装备投入,提高案件侦破能力。

3. 完善监控设施:加强社区和商区的视频监控设施,提高监控的覆盖面和效果。

电子支付时代侵犯财产犯罪的特征与治理选择

电子支付时代侵犯财产犯罪的特征与治理选择

电子支付时代侵犯财产犯罪的特征与治理选择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支付已成为现代生活中普遍使用的支付方式。

然而,这种便捷的支付方式也带来了财产犯罪的新形式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电子支付时代中财产犯罪的特征,并提出针对这些特征的治理选择。

一、电子支付时代的财产犯罪特征1. 匿名性和隐蔽性的增强:电子支付的特点之一是匿名性,使得犯罪分子更容易隐藏身份和追踪。

他们可以使用虚假身份进行欺诈行为,如创建虚假账户、伪造交易等,使得受害者难以察觉和防范。

2. 网络攻击与信息泄露:在电子支付中,网络攻击以及信息泄露是常见的财产犯罪手段。

黑客可以利用漏洞盗取用户账户信息、密码等敏感信息,进而进行电子支付欺诈、非法转账等活动。

3. 跨境犯罪活动:电子支付的快捷和全球化特性,为跨境财产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

国际间的针对电子支付的诈骗、洗钱等犯罪活动层出不穷,加重了财产犯罪的国际合作难度。

4. 新技术的滥用:随着技术的不断革新,新支付方式的出现也成为财产犯罪的新领域。

例如,手机支付、虚拟货币等新技术的应用广泛,但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新的机会。

二、电子支付财产犯罪的治理选择1. 完善法律法规:电子支付时代财产犯罪的特征需要及时的法律法规的跟进和完善。

政府应加强立法工作,明确网络支付的合法范围和行为,增加对电子支付犯罪的打击力度,并加强对电子支付平台的监管,确保其安全性和合法性。

2. 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个人用户应提高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视程度,注意保护自己的账户信息和密码。

使用强密码,定期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详细的交易记录,以备查询和维权之用。

3. 加强技术防范措施:电子支付平台和服务提供商应加强技术防范措施,包括多重身份认证、加密技术、安全协议等。

同时,要加强安全漏洞的检测和修复,保证用户信息和交易数据的安全。

4. 建立国际合作机制:电子支付财产犯罪的特征跨越国界,需要国际合作才能更好地打击犯罪行为。

各国政府应建立起信息共享和合作机制,共同制定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跨国合作,打击跨境财产犯罪。

论我国侵犯财产犯罪的原因

论我国侵犯财产犯罪的原因

论我国侵犯财产犯罪的原因在社会生活中,侵犯财产犯罪是一种较为常见且危害严重的犯罪类型。

深入探究其产生的原因,对于预防和打击此类犯罪、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经济因素是导致侵犯财产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贫富差距的存在使得一部分人处于经济困境中。

当个人面临生活压力、无法满足基本的物质需求时,可能会产生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财产的念头。

特别是在经济不稳定、就业机会稀缺的情况下,一些人难以通过正当途径获得足够的收入,从而走上侵犯他人财产的犯罪道路。

社会环境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不良的社会风气,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盛行,可能扭曲人们的价值观和道德观。

在这种风气的侵蚀下,一些人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渴望迅速获取大量财富,而忽视了合法获取财富的重要性。

此外,社会中存在的不公平现象,如资源分配不均、机会不平等,也可能导致部分人心理失衡,产生通过不正当手段改变自身经济状况的想法。

教育因素在预防侵犯财产犯罪方面起着关键作用。

一方面,家庭的教育方式和氛围对个人的成长影响深远。

如果家庭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对孩子过度溺爱或疏于管教,可能导致孩子形成自私、任性、缺乏责任感等不良性格特点,从而增加其犯罪的风险。

另一方面,学校教育如果只注重知识传授,而忽视了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也难以培养出具有良好道德素养和法律意识的公民。

个人心理因素也是侵犯财产犯罪的一个重要诱因。

一些人可能存在贪婪、嫉妒、懒惰等不良心理。

贪婪使得他们对财富的欲望无限膨胀,不满足于通过合法劳动获取的有限财富;嫉妒他人的财富和生活状况,可能促使他们采取非法手段去夺取;而懒惰则使他们不愿付出努力工作,而是妄图通过捷径获取财富。

此外,一些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从而敢于冒险实施犯罪行为。

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也在一定程度上为侵犯财产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法律的漏洞可能使得犯罪分子有机可乘,逃避应有的惩罚。

执法力度的不足,如侦查手段的落后、司法程序的繁琐等,也可能导致一些侵犯财产犯罪案件不能及时得到侦破和处理,从而降低了犯罪的成本和风险,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侵财型犯罪中的暴力研究

侵财型犯罪中的暴力研究

侵财型犯罪中的暴力研究侵财型犯罪是指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该类犯罪中常常伴随着暴力行为。

暴力犯罪是刑事犯罪中最为严重的一类犯罪,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犯罪行为都与侵财型犯罪有关。

在侵财型犯罪中,犯罪分子采取的手段包括抢劫、抢夺、盗窃等,不少情况下还伴随着使用暴力行为。

这些暴力行为往往给受害者带来极大的伤害和精神压力,对受害者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

以下是几个关于侵财型犯罪中暴力行为的案例:1.在上海发生的一起抢劫案这起抢劫案发生在上海,犯罪分子携带刀具和铁棒,先是将装有财物的手提袋夺走,然后迅速逃离现场。

抢劫犯在行动中使用了暴力手段,造成了受害者身体的严重伤害。

2.在北京发生的一起盗窃案这起盗窃案发生在北京某商场,犯罪分子假冒顾客来到商场内,以购物为名闯入冷柜内盗窃贵重食品。

在与商场保安发生冲突时,犯罪分子使用了暴力手段,伤害了商场保安的身体。

3.在广州发生的一起抢夺案这起抢夺案发生在广州,犯罪分子在晚上以打劫手段伺机闯入小区内,盗取市民财物。

在行动中,犯罪分子使用了暴力手段,抢夺市民手中的贵重物品,导致受害者身体和精神的极大创伤。

以上这些案例表明,在侵财型犯罪中,暴力行为的危害不容忽视。

为了防范和打击侵财型犯罪,我们需要加大对侵财型犯罪中暴力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提高大众对侵财型犯罪的认识和警惕。

针对侵财型犯罪中的暴力行为,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点措施:1.加强警力部署和巡逻力度,加大打击力度针对侵财型犯罪中的暴力行为,我们应该采取更严格的措施,加大警力部署和巡逻力度,加强对容易成为犯罪集聚地的区域和场所的打击力度,提高整个社会的治安水平。

2.加强社会教育和宣传,提高市民防范意识我们需要加强对侵财型犯罪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市民对侵财型犯罪的警惕意识,增强其在面对相关犯罪时的防范和应对能力,从根本上减少此类犯罪的发生。

3.提高监管力度,加强犯罪嫌疑人的惩处力度针对侵财型犯罪中的暴力行为,我们也需要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监管和惩处力度,切实制止其犯罪行为。

分析刑法中的财产犯罪

分析刑法中的财产犯罪

分析刑法中的财产犯罪刑法中的财产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财产为目的,通过欺骗、抢夺、盗窃、抢劫、贪污、职务侵占、诈骗等手段侵犯他人财产权益的行为。

这些行为不仅侵害了个人和社会的财产利益,还对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造成了重大影响。

在刑法中,对于财产犯罪的界定和处罚都有一定的规定和要求。

本文将对刑法中的财产犯罪进行分析,包括财产犯罪的分类、特点和法律责任等方面。

一、财产犯罪的分类根据刑法的规定,财产犯罪可以分为两大类:非暴力财产犯罪和暴力财产犯罪。

1. 非暴力财产犯罪:指通过非暴力手段实施的财产犯罪行为,包括盗窃、诈骗、抢劫、贪污、职务侵占等。

这类犯罪通常以个体为主体,通过隐蔽手段实施,具有隐蔽性强的特点。

例如,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侵入他人住所、仓库等场所,盗取财物的行为;诈骗是指以欺骗手段获得财物,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行为。

2. 暴力财产犯罪:指通过暴力手段实施的财产犯罪行为,包括抢劫、敲诈勒索等。

这类犯罪通常以团伙或有组织的形式为主体,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具有侵害人身和财产的双重特点。

例如,抢劫是指以暴力手段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是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他人交付财物的行为。

二、财产犯罪的特点财产犯罪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非法占有目的:财产犯罪的主要目的是非法获得他人财产,以满足个人的利益需求。

无论采取何种手段,犯罪行为都旨在实现非法占有。

2. 损害财产权益:财产犯罪直接损害了他人的财产权益,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造成社会财产总量的减少。

3. 作案手段多样:财产犯罪作案手段多种多样,例如盗窃犯罪可采用秘密侵入、撬锁等手段;诈骗犯罪可采用虚构事实、伪造证件等手段。

这些巧妙的作案手段使得财产犯罪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4. 威胁社会安全:财产犯罪不仅仅损害了个人的财产权益,还对社会安全造成了威胁。

例如,经济诈骗犯罪会破坏经济秩序,导致企业破产、职工失业等问题;职务侵占犯罪会破坏公务员职业道德,影响政府形象。

财产犯罪

财产犯罪

现代化的发展使我国财产犯罪 呈现出一些重要特点: (三)犯罪形式多样化
现代化的发展使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都 出现了多元化的发展趋势。现代社会丰富多彩、 形式多样的生活状况反映到犯罪领域,使财产犯 罪出现了多样化的特点
(四)犯罪手段智能化
现代化的发展,科学技术的普及,科技产品和科 技技能被一般民众所掌握和运用,因而在刑事犯 罪领域,包括在财产犯罪领域,必然会表现出犯 罪智能化、科技化的特点。这种情况无论在街面 财产犯罪中还是在网络财产犯罪中都有很明显的 表现。
财产犯罪心理分析
财产犯罪的概念
1
财产犯罪的类型
2 3 4
5 6
财产犯罪的性质
财产犯罪的特征
财产犯罪的心理因素
案例分析
财产犯罪的概念:
财产犯罪是指以非法手段侵 占公私财产和牟取经济利益 的犯罪行为。

财产犯罪具பைடு நூலகம்类型包括:
1、侵犯财产罪中所列的各种犯罪行为,如抢劫 盗窃、诈骗、侵占单位财产、破坏生产经营等犯 罪行为; 2、金融诈骗中所列的各种犯罪行为,如非法集 资、金融票据诈骗、保险犯罪诈骗行为; 3、贪污赂罪中的贪污、受贿等犯罪行为; 4、其他以贪利为动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 过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而获得财产利益的行为, 如绑架、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
财产犯罪心理原因分析:
1.自卑心理严重 2.报复心理 3.虚荣心理强烈 4.自控能力极差
1.自卑心理严重
自卑是个体由于自我认知偏差等原因所形 成的自我轻视和自我否定的情绪体验。 不少人身上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自卑心理, 或认为自己其貌不扬,担心别人歧视;或 认为自己天资愚钝,将来不成器,对未来 缺乏自信;或认为自己出生贫寒,担心被 别人瞧不起等等。在他们身上常常伴随着 一些特殊的情绪体验过,如害羞、不安、 内疚、忧伤 、失望等,并表现出自鄙、自 怨、自馁、自弃等心理现象。

浅谈多发性侵财案件的特点、成因及打防对策

浅谈多发性侵财案件的特点、成因及打防对策

浅谈多发性侵财案件的特点、成因及打防对策侵财犯罪是一种典型社会现象,也是当今社会中一种多发性犯罪。

由于其涉及面广、社会危害大,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直接影响社会治安的稳定,历来都是公安机关打击的重点.近年来,侵财类犯罪一直是刑事案件的主要发案类型,尤其是盗窃类犯罪更是侵财犯罪中的重中之重,就拿创业园派出所辖区来说,仅2012年就发生侵财类案件达120余起。

现就多发性侵财案件的特点、成因及打防对策做一点分析.一、侵财类犯罪的共同规律特点(一)发案部位的地域性。

从近几年的发案情况看,侵财型犯罪发案地域性较为明显,主要表现为: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绝大多数是摩托车、电动车)以城区和集镇为主;盗窃家禽家畜在乡村居多;诈骗是“遍地开花”;抢劫犯罪多发于人流稀疏而交通方便的公路及城乡结合部;夜幕下的街头巷尾则是抢夺犯罪的主要发生地.(二)侵害群体的针对性.居民住宅发生的入室盗窃案件较为突出,抢劫、抢夺案件的受害人一般是弱势群体,比如妇女、老人、在校学生等,而诈骗案中的对象以地道的农民、中年妇女和老年人为主。

(三)作案成员的多元性.从我们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来看,身份非常复杂,有未改造好的两劳释放人员、无业人员、在校学生、公司正式员工,这无疑给管理社会、打击违法犯罪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四)涉案动机的复杂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由温饱需求逐步转向对物质、精神享受的追求,于是,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也在悄然变化,由以前单纯的“饥寒起盗心"演变为贪图享乐、攀高比富、铤而走险,侵害目标也由小到大,不仅是现金、金银首饰,且电脑、保险柜、变压器也成了窥觊的目标。

只要能想到的,只要有利可图,他们不惜铤而走险.(五)作案手法的新颖性。

侵财类犯罪从过去的踹门、攀窗、扭锁入室发展为用技术开锁、直接抢劫、抢夺作案.从目前发案频率来看,案犯连续作案,具有流窜作案的特点。

防盗网、防盗锁失去了其防盗功能,犯罪分子便如入自家探囊取物。

盗窃罪特点、发展趋势及预防

盗窃罪特点、发展趋势及预防

盗窃案件的特点、发展趋势及预防“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是近几年刑事实务界使用较为普遍的一个集合性概念,主要指罪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实施对社会治安秩序构成严重影响的犯罪行为。

此类犯罪的重要特征是其活动方式具有时间上的连续性,即不以一次侵财犯罪而停止。

目前,侵犯财产性多发性犯罪主要集中表现为抢劫、抢夺、盗窃等三种犯罪,简称“两抢一盗”。

多发性侵财犯罪在刑事案件的总量中一直占有很高的比例,是拉动刑事案件总数上升的主要因素。

其侵害的对象绝大多数为普通百姓,对社会安全感影响极大。

盗窃犯罪是我国最多的一种犯罪,占有较大比重,而且盗窃犯罪又是一种最为复杂的犯罪,从犯罪形态上看,它涉及到普通盗窃、加重盗窃、共同盗窃和盗窃未遂等;从盗窃对象来看,它涉及到盗窃一般财产、盗窃珍贵文物、盗窃电力、水力等能源,以及盗窃技术成果等无形财产;从盗窃主体上看,它涉及到自然人盗窃与法人盗窃;从盗窃与其他犯罪之间的界限来看,它涉及到侵占、诈骗、抢夺、抢劫等20多种犯罪。

一、盗窃案件的特点1、共同作案多。

在现有的盗窃案件中,结伙作案占有一定比例,且人数多、作案次数多,并有集团化趋势。

团伙作案更容易形成系列作案,作案成功率高,社会危害性更为严重。

2、作案次数多。

多数嫌疑人均实施两次以上的盗窃行为,涉案金额也逐步攀升。

3、外地人员多。

作案人大多是外来无业人员且职业不稳定人员多。

4、盗窃场所广。

盗窃犯罪案发地较为分散,既有发生在市区繁华地段的,如超市、饭馆、商场,也有发生在管理相对规范的地点的,如学校、宾馆,施工工地也成为犯罪分子经常光顾的场所。

值得关注的是,学校已成为盗窃案件高发区,并呈现如下特点:(1)内部人员作案。

行为人多系本班、本寝室或生活在周围的其他人员,他们朝夕相处,每天生活学习都在一个空间,他们对事主的生活规律及钱、财、物存放地点非常了解,谁有什么东西,放在什么地方,谁的汇款来了等一般都比较了解,一旦动手,极易得逞。

作案时有目的、有准备,现场极少有破坏痕迹;(2)外来人员作案。

打击传统侵财犯罪工作总结

打击传统侵财犯罪工作总结

打击传统侵财犯罪工作总结打击传统侵财犯罪工作总结:对于犯罪的研究和打击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传统侵财犯罪也在不断更新和升级。

打击这类犯罪不仅需要警方的努力和配合,还需要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配合。

本文将从以下六个方面对打击传统侵财犯罪工作进行总结。

一、侵财犯罪的定义和分类侵财犯罪是指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财产的行为,包括盗窃、诈骗、抢劫、敲诈勒索等。

根据不同的行为方式和手段,侵财犯罪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如经济犯罪、非法拘禁、入室盗窃等。

了解不同类型的侵财犯罪,对于打击和预防这类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传统侵财犯罪的特点分析传统侵财犯罪具有隐蔽性、专业性和组织性的特点,这使得警方打击这类犯罪的难度加大。

同时,这类犯罪还具有危害性和可持续性,一旦发生就会对受害人造成不可挽回的财务和心理上的损失。

三、打击传统侵财犯罪的现状和成果随着技术和手段的不断升级,警方的打击传统侵财犯罪的能力也在不断提高。

在过去的几年中,我国各地警方共破获了大量的侵财犯罪案件,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有效的打击和处罚。

同时,警方还在不断加强对侵财犯罪的预防和教育工作。

四、打击传统侵财犯罪的困难和挑战虽然警方在打击传统侵财犯罪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仍然面临着一系列的困难和挑战。

例如,犯罪手段和方式的不断更新、犯罪的组织性和专业性等。

警方需要不断提高技能和手段,才能更好地应对这些挑战。

五、未来打击传统侵财犯罪的措施和建议为了更好地打击传统侵财犯罪,警方需要加强对侵财犯罪的研究和分析,及时发现和掌握犯罪的动态和趋势。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报案意识。

此外,还需要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警方开展合作,共同打击跨境侵财犯罪。

六、结论打击传统侵财犯罪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

在未来的工作中,警方需要不断提高技能和手段,加强对侵财犯罪的研究和预防工作,增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共同打击跨境侵财犯罪。

同时,广大群众也需要积极参与打击侵财犯罪的工作,提高自身的防范和报案意识,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宁。

侵犯财产罪

侵犯财产罪

侵犯财产罪一、侵犯财产罪构成特征1、客体:公私财产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物权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力,这四种权能之和就是财产所有权的内容,是一种支配权。

财产所有权被侵犯不等于所有权转让,因为该权利的取得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任何侵犯财产犯罪都不可能真正取得其所有权。

2、犯罪对象:公私财产所有权的物质表现,即公私财物。

西方对财物的理解有有体说、管理可能性说即能为人管理支配、效用说即经济价值、持有可能性说即属于他人支配的动产。

应具有经济性及价值和使用价值并有合法的所有者:有价值却无使用价值像抛弃物,有使用价值无价值的如阳光空气等,否则不是对象,但抛弃物被人拥有后会形成新的所有权关系。

《民法通法》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遗忘物遗失物漂流物只是暂时脱离了所有者的控制和管理,其所有权仍受保护,不允许随意占有。

财物的分类:按用途分为生产资料、生活资料;按能否被移动分动产、不动产;按物理属性分为有形财产、无形财产;按法律能否允许持有分为非违禁品、违禁品;按取得财产的手段分合法取得、非法取得财产。

生产生活资料、动产、有形财产、非违禁品、合法产及多数无形财产可为对象,但A、不动产不能成为所有财产犯罪的对象,如抢劫、抢夺、挪用资金、聚众哄抢、挪用特定款物罪只能动产。

B、知识产权中的专有技术:人的智力成果,具有经济性、排他性、秘密性、载体性。

新刑法针对其特殊性专门设置了侵犯商业秘密罪加以保护。

C、违禁品: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公民私自留存使用的物品。

笔者认为,关键在于刑法是否已就取得违禁品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其他性质的犯罪,像盗窃抢夺抢劫私藏枪支弹药罪,若未规定则可称为此类犯罪对象。

D、非法取得财产:指犯罪所得的赃物赌资走私等犯罪的违法所得,我国当然不保护取得人的权利,但也不允许随意侵犯,因为仍侵犯了国家集体或其他合法所有人的财产所有权。

3、客观方面:A、以非法手段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盗窃、诈骗、抢夺、聚众哄抢、侵占、职务侵占罪7种犯罪B、以非法手段挪用财物:挪用指一是把原定用于某方面的钱移动到别的方面来用,二是私自用公家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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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侵犯财产类犯罪发生的特点、原因及对策侵犯财产类犯罪是严重扰乱人们日常生活和社会秩序的一类犯罪。

近年来,此类案件的发生呈逐年上升趋势,为了更好地打击侵犯财产类犯罪,笔者就北镇法院在2009年-2011年9月审结的侵犯财产类案件进行调查统计,从案件的特点、发生的原因及采取的对策几方面进行了论述。

一、侵犯财产类犯罪的主要特点
1、侵犯财产类犯罪案件所占比例居高不下。

2009年我院刑事结案211件343人,其中,侵犯财产性犯罪38件57人,分别占刑事结案件数和人数的18.0% 和16.6%;2010年我院刑事结案201件294人,其中,侵犯财产性犯罪46件82人,分别占刑事结案件数和人数的22.9% 和27.9%;2011年1-9月份,我院刑事结案143件220人,其中,侵犯财产性犯罪28件33人,分别占刑事结案件数和人数的19.6% 和15.0%。

2、案件类型多样化。

2009年-2011年9月,侵犯财产类犯罪共112件170人。

其中,抢劫罪15件20人,分别占侵财罪案件的13.4%和11.8%;盗窃罪64件93人,分别占侵财罪案件的57.1%和79.5%;诈骗罪17件23人,分别占侵财罪案件的15.2%和13.5%;抢夺罪2件4人,分别占侵财罪案件的1.8%和2.4%;职务侵占罪2件3人,分别占侵财罪案件的1.8%和1.8%;敲诈勒索罪7件22人,分别占侵财罪案件的6.3%和12.9%;故意毁坏财物罪2件2人,分别占侵财罪案件的1.8%和1.2%;破坏生产经营罪3件3人,分别占侵财罪案件的2.7%和1.8%。

3、犯罪主体趋向复杂。

2009年-2011年9月,共审结侵犯财产类犯罪人犯170人,其中,农民109人,占64.1%;工人5人,占2.9%;学生2人,占1.2%;个体劳动者4人,占2.4%;无业人员50人,占29.4%。

4、涉案年龄覆盖面广。

三年来,审结的170名人犯中,14-16周岁的2人,占1.2%;16-18周岁的13人,占7.6%;18-25周岁的42人,占24.7%;60周岁以上的4人,占2.4%。

5、量刑呈现出轻刑化。

三年来,所审结的侵犯财产罪的170名人犯中,判处15年以上至20年的1人,占0.6%;判处10以上不满15年的11人,占6.5%;判处7年以上不满10年的5人,占2.9%;判处5年以上不满7年的10人,占5.9%;判处超过3年不满5年的15人,占8.8%;判处3年以下的53人,占31.2%;判处拘役5人,占2.9%;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18人,占10.6%;判处管制23人,占13.5%;判处单处罚金29人,占17.1%。

另外,并处罚金88人,占51.8%。

二、侵犯财产类犯罪发生的原因
当前,侵犯财产类犯罪发案的原因趋向复杂化,仅就所查案卷而言,以下几点原因显得较为明显:
1、社会不正之风的诱导。

一方面,现实生活中,攀比高消费和宣传媒介渲染富有者及大款阶层的奢侈生活,对一些心理防线薄弱者或总是奢望一夜暴富者在身心上产生了一定的刺激,有的人妄想用最快的手段“致富”,以致于走上犯罪的道路。

另一方面,社会上的一些违法行为,以权谋么私,事事要钱,人人弄钱,一切向钱看等现象的存在,成为一部分侵财者的心理催化剂。

据统计,多数罪犯在作案得手后,即大吃大喝,很快将钱挥霍。

2、法制环境仍需改善。

尽管社会上经常开展对全民的普法教育,但现今仍有许多人轻视或漠视法律效力。

一方面,犯罪者不遵守法律,去违法犯罪,另一方面,有的受害者或单位怕麻烦或有顾虑,受害后宁愿吃“哑巴亏”,而不去报案,这使得部分犯罪者更加猖狂地作案,无视法律的存在。

3、对侵财犯罪的制裁和震慑强度不大。

由于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更加隐匿、狡猾,加之有的受害人在犯罪者犯罪后不去报案,使得办案难度不断加大,致使案犯仍逍遥法外,而且
目前对某些侵犯财产罪的处罚力度较轻,使得部分犯罪者在很短的时间内即可出狱,然后又从事了他们的“本行”。

4、社会防范意识淡薄。

目前,社会上对侵犯财产性犯罪的防范意识淡薄,对财产的安全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部分受害者给了不法者可乘之机。

三、应采取的相应对策和措施
遏制和减少侵财犯罪给社会带来的危害,重要的是强化全社会的综合防范和治理意识。

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加大对侵犯财产犯罪的打击力度,做到刑罚适当。

首先,对大范围作案的团伙或重大侵财案件要加大打击力度,其次,审判侵财犯罪案件,须注意依法追究共同犯罪案件中未被起诉的共犯、窝藏犯、包庇犯的刑事责任,对另案处理者的情况及处理结果予以关注;再次,对侵财类案件,要重视财产附加刑的应用,从另一个角度起到遏制犯罪的效果。

2、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注重社会效果。

法院在适当的情况下,要坚持开适当规模的公判会,对破坏市场经济、影响大的侵财犯罪的打击处理要有声势,审判员结合宣判以案讲法,加大对法制的宣传工作。

对危害一方的个别侵财犯罪案件适时的到案发地公开宣判,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使公民知法、懂法、守法,共同抑制犯罪行为。

3、做好审判的后续工作。

对判处缓刑、管制及监外执行的侵犯财产类罪犯,建立档案跟踪考察。

对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要本着挽救的方针,除了对其进行法律教育外,还应从思想上进行教育,给其改造自新的机会,使其刑罚结束时能更快更好的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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