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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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管理规定范文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范文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范文一、前言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对于学生的综合素养提升和职业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有效性,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针对实践教学管理的相关要点进行详细阐述,旨在为实践教学管理提供指导和参考。

二、管理目标1.促进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

通过实践教学,学生可以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问题中,并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思维;2.确保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有效性。

通过规范管理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提高实践教学的实效性;3.营造良好的实践教学环境。

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的机会和资源,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三、管理措施1.建立健全实践教学管理机构。

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分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实践教学管理的顺利进行;2.制定实践教学实施方案。

根据学科特点和实践教学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包括实习、实训、实验等各类实践教学环节的具体内容和安排;3.制定实践教学质量评估体系。

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和评价标准,对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4.加强实践教学资源建设。

投入必要的教学设备、场地和实践教学材料,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教学环境;5.加强与实践教学相关的师资培训。

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和资源,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水平和能力;6.加强对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

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实践教学活动,培养他们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7.加强与社会企业的合作。

与相关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和实习岗位,培养他们与社会的良好互动能力。

四、管理保障1.加强管理宣传。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学生和教师了解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和管理规定,提高他们对实践教学的认识和重视程度;2.建立健全管理档案。

将实践教学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措施进行档案化管理,确保相关信息的保存和查询;3.加强管理监督。

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管理机制,对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管理规定的有效实施;4.及时反馈和改进。

实践教学工作管理规定(3篇)

实践教学工作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的教师、学生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实践教学是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各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工作,确保实践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二章实践教学计划与实施第四条实践教学计划应纳入学校整体教学计划,与理论教学计划同步制定、同步实施。

第五条各学院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制定实践教学大纲,明确实践教学的目的、内容、方法和考核要求。

第六条实践教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基础性与先进性相结合;2.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3. 系统性与针对性相结合;4. 开放性与创新性相结合。

第七条实践教学实施应包括以下环节:1. 实践教学准备:教师应根据实践教学大纲,准备实验、实习、实训等教学资源,并制定详细的教学方案。

2. 实践教学过程:教师应按照教学方案,组织学生进行实践操作,指导学生掌握实践技能,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3. 实践教学考核:教师应根据实践教学大纲和考核要求,对学生的实践成果进行考核,并给予评价。

第三章实践教学资源与管理第八条学校应加大对实践教学资源的投入,包括实验设备、实习实训基地、图书资料等。

第九条实践教学资源应实行统一管理,合理分配,确保实践教学的需要。

第十条实践教学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实践教学基地应与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的机会。

第四章实践教学考核与评价第十二条实践教学考核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十三条实践教学考核内容应包括:1. 实践操作技能;2. 实践成果;3. 创新能力;4. 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四条实践教学评价应采取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实践教学规章制度教育部(3篇)

实践教学规章制度教育部(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管理规定》,结合我国高等教育实践教学的特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下教育阶段的实践教学活动。

第三条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

实践教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学生为本,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践教学与专业教育相结合;(三)坚持开放共享,促进实践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四)坚持规范管理,确保实践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实践教学目标与内容第四条实践教学的目标是:(一)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三)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第五条实践教学内容包括:(一)实验课教学:通过实验课教学,使学生掌握基本实验技能,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二)实习教学:通过实习教学,使学生了解生产实际,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三)社会实践:通过社会实践,使学生了解社会,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四)创新创业教育:通过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第三章实践教学组织与管理第六条实践教学组织与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学校统一领导,学院具体实施;(二)实行实践教学项目负责人制度;(三)建立实践教学质量控制体系;(四)加强实践教学队伍建设。

第七条实践教学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和较高的教学水平;(二)熟悉实践教学政策法规和教学标准;(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责任心。

第八条实践教学质量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制定实践教学计划,明确实践教学目标和要求;(二)建立健全实践教学考核制度,确保实践教学质量;(三)加强实践教学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四)对实践教学成果进行评估,不断改进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管理办法(3篇)

实践教学管理办法(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教育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开展实践教学的学院、教研室和实验室。

第三条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实践教学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实践教学过程,提高实践教学效果。

第二章实践教学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实践教学组织与管理实行校、院(系)、教研室三级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校成立实践教学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践教学工作的总体规划和政策,监督指导实践教学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学院(系)设立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学院(系)实践教学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七条教研室负责本教研室实践教学的具体实施,包括实验课程、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

第八条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实践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二)组织实践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建设;(三)组织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四)监督实践教学过程,确保实践教学质量和安全;(五)组织实践教学考核与评价;(六)处理实践教学中的突发事件。

第三章实践教学资源第九条实践教学资源包括实验设备、实习实训基地、实践教学师资等。

第十条实验设备应满足实践教学需要,具备先进性和实用性。

学校应定期对实验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第十一条实习实训基地应具备良好的教学环境、设施和师资力量,能够满足实践教学需求。

第十二条实践教学师资应具备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和较强的指导能力,学校应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

第四章实践教学实施第十三条实践教学应按照教学大纲进行,确保实践教学目标的实现。

第十四条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实践教学应注重过程管理,对学生的实践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和指导。

第十六条实践教学考核应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实验报告、实习实训报告、毕业设计(论文)等。

小学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小学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小学实践教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学实践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小学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管理和评价等工作。

第三条实践教学活动应坚持以下原则:1. 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2.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 坚持全面素质培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4. 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丰富实践教学内容。

第二章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应根据国家课程设置要求,制定实践教学计划,明确实践教学的目标、内容、时间、方式和评价标准。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实践教学组织实施机制,确保实践教学活动有序进行。

实践教学活动可以采取校内实践、校外实践、远程实践等多种形式。

第六条学校应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完善实践教学设施,为实践教学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第七条教师应根据实践教学计划,认真组织实践教学活动,指导学生做好实践准备工作,并对学生的实践过程和成果进行评价。

第三章实践教学活动的评价与反馈第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实践教学评价体系,对实践教学活动进行定期评价,确保实践教学活动达到预期目标。

第九条学校应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评价,将实践教学成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第十条学校应定期对实践教学活动进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完善实践教学管理措施。

第四章违规行为的处理第十一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对违反实践教学规定的教师,学校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应调离教学岗位。

第十三条对学生违反实践教学规定的,学校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应取消其实践教学成绩。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定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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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一、引言教学管理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

实践教学是一种重要的教学方式,能够使学生在实际操作中掌握学科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

为了更好地管理实践教学,提高实践教学效果,我们制定了一系列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规定的内容和实施方法。

二、实践教学项目管理1. 实践教学项目的选题实践教学项目的选题要紧密结合学科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既要符合学科知识要求,又要考虑学生的兴趣和实际能力。

选题时可以充分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由专业教师进行评估和指导。

2. 实践教学项目的设计实践教学项目的设计要体现学科知识的系统性和实用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

设计内容应具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并合理安排实施的步骤和时间。

3. 实践教学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实践教学项目的组织与实施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鼓励学生团队合作和自主学习。

指导教师要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并及时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实践教学项目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实践教学管理流程1. 实践教学计划的编制每学期开始前,学校教务处按照教学计划要求,组织各学科教师编制实践教学计划。

教师根据课程要求和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实践教学内容和目标,并安排实践教学的时间和地点。

2. 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与安排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与安排由教务处负责,教务处根据教师的实践教学计划,统一安排实践教学活动的时间和场地,并提供必要的教学设备和材料。

3. 实践教学活动的监督与评估实践教学活动的监督与评估由教务处和学科教师共同负责。

教务处要对实践教学活动进行监督,确保教师按照计划进行教学,并及时收集教学反馈和学生评价。

四、实践教学管理的具体措施1. 建立实践教学档案学校要建立完善的实践教学档案,及时记录学生的实践教学成绩和评价,保留实践教学的实践报告和教学材料等相关资料。

2. 加强实践教学资源的建设学校要加强实践教学资源的建设,提供必要的实验室和教学设备,培养和引进专业实践教师,为实践教学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3篇)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估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各学院、各专业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评价。

第三条实践教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2. 坚持以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3. 坚持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实践教学质量;4. 坚持动态调整,不断优化实践教学体系。

第二章实践教学体系第四条实践教学体系包括实验教学、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

第五条实验教学是实践教学的基础,应覆盖各专业课程,满足学生基本实验技能的培养要求。

第六条实习实训是实践教学的核心环节,应根据专业特点,合理安排实习实训内容和时间。

第七条社会实践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鼓励学生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八条毕业设计(论文)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应培养学生的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三章实践教学组织与实施第九条实践教学由教务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评估。

第十条各学院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实践教学要求,制定实践教学计划,报教务处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实践教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实践教学目标;2. 实践教学内容;3. 实践教学时间安排;4. 实践教学考核方式;5. 实践教学资源保障。

第十二条教师应严格按照实践教学计划进行教学,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实践教学过程中,应注重以下事项:1. 加强实践教学队伍建设,提高实践教学水平;2. 优化实践教学环境,确保实践教学条件;3. 强化实践教学过程管理,确保实践教学效果;4. 建立实践教学评价体系,及时反馈实践教学信息。

第四章实践教学考核与评价第十四条实践教学考核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数学系实践教学管理规定(附表)

数学系实践教学管理规定(附表)

数学系实践教学管理规定(试行草案)实践教学是巩固理论知识、加深理论认识的有效途径,是培养具有创新意识高素质人才的重要环节,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掌握科学方法与提高动手能力的重要平台。

为了规范黑河学院数学系实践教学内容与认识,提高实践教学效果,同时深化人才培养质量,制定本规定如下。

一. 总则黑河学院数学系为本规定中的实践内容管理部门,所涉及的所有内容仅涉及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统计学专业。

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1.1 数学系实践教学的总体目标(1)使学生获得实践知识、丰富并活跃学生的思想,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掌握,进而在实践中对理论知识进行修正、拓展和创新。

(2)增强实践情感和实践观念,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责任意识,培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刻苦钻研、坚忍不拔的工作作风,培养探索与创新精神。

(3)培养学生的基本技能和专业技能,使学生具有从事某一行业的职业素质和能力。

1.2 数学系实践教学的总体原则(1)以专业竞赛带动实践教学的原则鼓励与引导学生参与各类各级专业竞赛、创新竞赛活动,在竞赛中开拓学生的视野,完善学生的各方面素质,同时提升学生的自信心。

为学生参与各类竞赛提供实践教学平台,包括推进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实验室开放程度等。

(2)以职业技能培养带动实践教学的原则鼓励学生参加专业相关技能培训与资格认证,为学生创造培训条件与信息渠道,使教师在部分实践课程设置与内容设计上向职业技能内容倾斜。

(3)以各类科技项目申报带动实践教学的原则鼓励学生参与各类学生科技项目,在项目参与中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与能力,为学生完成项目提供必要的硬件保障。

(4)以创业教育带动实践教学的原则学生创业意识的形成过程中会激发其自身的创新能力与学习热情。

通过创业教育与创业模拟等形式带动学生创业意识的形成,同时为鼓励教师参与创业教育提供政策支持与服务。

1.3 本规定中实践教学管理内容的界定本规定中实践教学管理内容包括数学系开设与管理的实验、社会调查、科技制作、学科竞赛、职业培训、创业项目,未在本规定中涉及的实践内容遵循学校有关管理文件内容。

学校实践教学室管理规章三篇

学校实践教学室管理规章三篇

学校实践教学室管理规章三篇规章一:实践教学室使用安全规定
1. 实践教学室的使用必须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确保教学过程中的安全。

2. 在实践教学室内,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3. 实践教学室内的设备和器材应保持良好状态,如发现故障应及时报修。

4. 使用实践教学室时,应按照规定的使用时间和人数进行合理安排,不得超载使用。

5. 实践教学室内应保持整洁,禁止乱丢垃圾,确保环境卫生。

规章二:实践教学室预约管理规定
1. 学校内的实践教学室可通过预约系统进行使用申请。

2. 预约使用实践教学室时,应提前至少一天进行预约,并填写详细的教学计划。

3. 预约使用实践教学室的教师必须提前到场,确保教学准备工作完成。

4. 若因故无法按时使用已预约的实践教学室,应提前取消预约
或通知相关人员。

规章三:实践教学室设备维护规定
1. 实践教学室设备的维护应由专门负责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
正常运行。

2. 定期对实践教学室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处理故障问题。

3. 对于故意破坏实践教学室设备的行为,将依照学校相关规定
进行纪律处分。

4. 学校应为实践教学室设备备有充足的维修备件,并及时更新
设备。

以上是关于学校实践教学室管理的三篇规章。

通过遵守这些规定,能够确保实践教学室的安全、有效地进行教学活动,提升教学
质量。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管理制度(5篇)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管理制度(5篇)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管理制度一、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制度3—____年级基本课时每周____课时,学期基本课时总课时不得少于____课时;二、课程实施过程管理制度(一)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校本实施过程管理1.每三年一次修订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发展方案;(第一学年第一学期)2.每学年一次制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校本培训方案;(第一学期第一周)3.每学期一次制订综合实践活动教研组计划;(第一周)4.每学期一次制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学校方案、各年级段方案;(第一周)5.每学期一次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展示;(学期末)6.每学期一次综合实践活动实施优秀班级、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学生评比;(学期末)(二)综合实践活动过程管理1.活动准备阶段活动准备阶段的主要任务。

提出问题,明确学习活动主题、项目或课题;组建活动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准备必要的活动条件。

2.活动实施阶段活动实施阶段的主要任务。

搜集与处理资料;分析与解决问题;开展实践活动。

3.总结交流阶段总结交流阶段的主要任务。

全面总结和交流活动全过程(包括活动过程、活动结果、活动体会、活动方法等)中的得与失。

4.展示评价阶段展示评价阶段的主要任务。

选择展示内容和方式,制作展示作品,展示与答辩,活动评价。

(三)综合实践活动指导过程管理1.主题活动指导过程管理(1)每个主题活动实施前,年级指导教师要撰写主题活动方案,上交学校教科室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实施;(2)主题活动每一阶段实施前,班级指导教师要撰写具体指导方案,实施后要记载活动过程和具体情况;(3)指导全体学生参与综合实践活动全过程,包括活动准备阶段、活动实施阶段、活动总结交流阶段、活动评价阶段;(4)指导学生及时保存、整理活动过程性资料和活动成果,并建立学生活动过程档案;(5)及时收集典型的活动过程资料和活动成果(包括文字材料和音像材料),并上传年级段综合实践活动电子档案;(6)每个主题活动结束后,____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价;(7)每个主题活动结束后,上交综合实践活动教师指导手册;2.课题研究指导过程管理(1)班级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转化为课题;(2)班级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撰写开题报告,成立课题研究小组,聘请课题研究指导教师,撰写课题研究方案,收集研究资料,撰写课题报告;(3)班级指导教师____学生汇报课题研究情况,监督和管理课题研究过程;(4)班级指导教师____学生进行课题研究成果展示、答辩和评价;(5)班级指导教师在活动每一阶段实施前,班级指导教师要撰写具体指导方案,实施后要记载活动过程和具体情况;(6)班级指导教师要及时收集典型的活动过程资料和活动成果(包括文字材料和音像材料),并上传年级段综合实践活动电子档案;(7)学期末,班级指导教师上交综合实践活动教师指导手册;(8)学期末班级指导教师____学生进行终结性评价;(9)课题研究指导教师具体指导学生撰写课题研究方案,收集、整理研究资料,形成研究成果,撰写课题报告;(10)课题研究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及时记录课题研究情况;(11)课题研究指导教师学生及时保存、整理课题研究资料,并建立课题研究过程档案;(12)课题研究结束后,班级指导教师上交课题研究指导手册;三、课程教师配备与职责(一)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配备1.学校组建一支专兼职并存的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教师队伍,包括课程指导教师、年级指导教师、班级指导教师、课题研究指导教师;2.学校教科室主任主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并担任课程指导教师,专职教师担任教研组长,专兼职教师担任年级指导教师和班级指导教师,学校全体教师和外聘教师担任课题指导教师;3.每个年级配备年级指导教师一名,每个班级配备班级指导教师一名,每个课题配备课题研究指导教师一名,由学生根据课题研究需要聘请;(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职责1.课程指导教师职责(1)规划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长远的发展和近期发展;(2)制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校本管理制度;(3)制订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期实施方案;(4)____和策划学校有关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活动;(5)____、策划和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校本培训;(6)监督学校各年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和管理;(7)____和考核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优秀班级、优秀学生和优秀指导教师;2.教研组长职责(1)学期初制订学校综合实践活动教研组活动计划;(2)____和主持校内综合实践活动教研活动;(3)记载每次校内教研组活动情况;(4)收集并整理每次教研组活动的书面和音像资料;(5)学期末撰写学校综合实践活动教研组总结;____年级指导教师职责(1)学期初制订年级段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2)撰写年级段活动主题活动方案;(3)建立年级段综合实践活动电子档案;(4)及时收集并上传主题活动过程性资料和活动成果;(5)监督年级段各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和管理;4.班级指导教师职责(1)指导、监督和管理学生全员参与综合实践活动全过程;(2)指导学生建立活动过程档案袋,保存、整理活动过程性资料和活动成果;(3)及时推荐典型的学生活动过程资料和活动成果(包括文字资料和音像资料),并上传到年级段综合实践活动电子档案;(4)____学生进行综合实践活动阶段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5)学期末____评选综合实践活动实施优秀学生;5.课题研究指导教师职责(1)指导、监督和管理课题小组成员参与课题研究全过程;(2)指导课题小组建立课题研究档案袋,保存整理研究过程性资料和研究成果;(3)____学生进行课题研究过程性和终结性评价;(三)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任课1.每位年级指导教师承担一个年级段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管理;2.每位班级指导教师至少承担两个同年级教学班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指导和管理;3.每位课题研究指导教师每学期最多承担三个不同内容课题的指导和管理;四、课程校本培训制度1.每学年制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校本培训方案;2.每学期举行至少两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全员培训;3.每学期举行至少一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论坛;4.每学期举行至少四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课堂教学研讨;5.每学期举行至少四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专题研讨;6.每学期举行一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沙龙;7.每位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配备《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一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指南》四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专业杂志至少一份;8.每位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每学期阅读至少一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专著;9.每位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每学期摘录至少二十页读书笔记;10.每位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每学期设计至少两个活动方案;11.每位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每学期撰写至少一个活动案例;12.每位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每学期撰写至少一篇教学论文;13.每位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每学年展示至少一节课堂教学观摩课;14.每位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每月参与至少一次中国综合实践活动网的在线研讨;15.每位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每月观看至少两小时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网络培训。

学校教学实践管理办法(3篇)

学校教学实践管理办法(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学实践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学生及教学管理人员。

第三条教学实践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的有机结合;(三)坚持质量为本,注重教学实践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四)坚持开放共享,推动教学实践资源的整合与优化。

第二章教学实践管理职责第四条教学实践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教学实践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二)组织、协调、指导教学实践活动的开展;(三)监督、检查教学实践活动的实施情况;(四)评估教学实践活动的效果;(五)处理教学实践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教师职责:(一)制定教学实践计划,明确实践目标、内容和要求;(二)组织开展教学实践活动,确保实践效果;(三)指导学生参与实践,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四)收集、整理实践教学成果,为教学科研提供支持;(五)参与教学实践管理,为学校教学实践管理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学生职责:(一)按照教学实践计划,积极参与实践;(二)认真完成实践任务,提高实践能力;(三)遵守实践纪律,确保实践安全;(四)与教师保持良好沟通,及时反映实践情况;(五)尊重实践成果,保护知识产权。

第三章教学实践计划与实施第七条教学实践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实践目的和意义;(二)实践内容和要求;(三)实践时间安排;(四)实践地点和条件;(五)实践考核方式和评价标准。

第八条教学实践计划应由教师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要求制定,经教学实践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教学实践活动的实施应遵循以下要求:(一)确保实践活动的安全、有序;(二)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三)加强实践过程中的指导与监督;(四)及时解决实践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范文(4篇)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范文(4篇)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为加强实践教学管理,规范实践教学行为,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实践教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工作目标1. 确保实践教学的有序进行,实现教育教学目标;2. 规范实践教学的组织与管理,加强实践环节的指导和监督;3. 提高实践教学的有效性和实用性,培养学生实际应用能力;4. 加强教师队伍的培养和管理,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

三、实践教学的组织与管理1. 实践教学的内容和要求应与课程大纲及教学计划相一致;2. 实践教学的安排应事先确定,并通知学生和教师;3. 实践教学的场地和设备要确保安全,环境整洁,保证教学质量;4. 参与实践教学的学生,应按时参加实践活动,服从教师的指导和管理;5. 实践教学结束后,学生应按要求提交实践报告,教师及时评阅并给予评价。

四、教师的角色与要求1. 教师应具备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有效组织和引导实践教学活动;2. 教师应关注实践教学的质量,做好实践环节的策划与监控;3. 教师应及时与学生沟通,了解实践教学的需求和困难,提供适当的指导和支持;4. 教师应及时评价学生的实践教学成果,给予积极的鼓励和建议。

五、学生的权利与义务1. 学生应按时参加实践教学活动,服从教师的指导和管理;2. 学生应认真完成实践活动,按要求提交实践报告;3. 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应保护实验设备和环境,维护实践教学秩序;4. 学生有权要求教师提供适当的指导和支持,及时解决实践教学中的问题。

六、实践教学的质量评估与监控1. 学校将建立实践教学的质量评估体系,通过学生评价、教师评价等方法,对实践教学的质量进行监控;2. 实践教学的评估结果将作为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对教师的教学能力进行评价和提升;3. 学校将定期组织实践教学质量的督导与检查,确保实践教学的有效进行。

七、附则1. 实践教学的场所和设备要符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2. 学校将建立健全实践教学管理的内部制度,加强教师培训和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模版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模版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模版一、教学管理的重要性教学管理是学校教育工作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保障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学习效果、营造和谐的教育环境具有重要的作用。

教学管理规定是学校进行教学管理的基本制度,对于规范教学活动、提高教学效率、促进教学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教学管理规定的制定目的1. 规范教学行为。

教学管理规定明确了教师的教学行为准则,要求教师按照规定进行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变动教学内容和方式,确保教学过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 提高教学质量。

教学管理规定鼓励教师进行教学创新和教学方法改革,并规定了评价标准和评估方式,以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

3. 促进教学改革。

教学管理规定鼓励教师参与教研活动、教学研究,推动教学改革的深入进行,为学校的教学改革提供保障。

4. 加强教学管理。

教学管理规定规定了教师管理制度和教学管理流程,确保教师的管理和教学任务的完成。

三、教学管理规定的内容1. 教学组织。

包括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等方面的规定,明确教学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方式。

2. 教学方法。

明确教学方法和教学工具的使用要求,鼓励教师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3. 教学评价。

规定教学评价标准和评估方式,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科学评估。

4. 教学管理流程。

明确教学管理流程和相关责任人,确保教学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教学管理规定的制定与执行1. 制定过程。

教学管理规定的制定应由学校行政部门牵头,广泛征求教师和学生的意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和提出建议,最终经学校领导审议通过。

2. 宣传与培训。

教学管理规定一经制定,应当及时向全校教师进行宣传,并组织培训活动,确保教师对教学管理规定的理解和执行。

3. 定期修订。

教学管理规定应定期进行修订,及时反映教育教学改革的最新要求,保持与时俱进。

五、教学管理规定的实施效果1. 提高教学质量。

教学管理规定的实施,有助于规范教学行为、优化教学环境,提高教学质量。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4篇)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4篇)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实践教学管理工作,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实践教学的有效开展,根据《教育法》、《高等学校实践教学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高等学校实践教学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三条实践教学是高等学校教育教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的重要途径。

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

第四条实践教学应当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与理论教学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实现知识与能力的有机结合。

第五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实践教学管理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实践教学有序开展。

第二章实践教学计划的制定第六条高等学校应当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实践教学要求,制定实践教学计划。

实践教学计划应当明确实践教学的目标、内容、方式、时间和评价标准等。

第七条高等学校应当将实践教学计划纳入教育教学计划的必修环节,确保学生接受实践教学的机会和时间。

第八条实践教学计划应当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需求,确定实践环节的数量、时间安排和实施方式。

第九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并完善实践教学资源库,及时更新相关实践教学资源。

第三章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第十条实践教学基地是实践教学活动的场所和平台,是学生进行实践操作和实践培训的地方。

第十一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并配备必要的设施、仪器设备和实践教学人员。

第十二条实践教学基地的选址应当符合实践教学需求,方便学生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

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应当加强对实践教学基地的管理和维护,保障基地设施的完好和使用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实践教学管理的组织第十四条高等学校应当设立实践教学管理机构,负责实践教学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实践教学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并确定其职责和岗位要求。

第十六条实践教学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实践教学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实践教学活动的监督和督导。

第十七条实践教学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实践教学档案,保留学生实践教学的相关资料,做好实践教学成果的评价和记录。

学校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

学校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

学校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随着教育的不断发展,学校实践教学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实践教学不仅能够加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还能够让学生更加深入地了解所学知识的应用。

然而,在实践教学中,安全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为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学校应制定一系列的安全管理规定。

一、建立健全的安全责任体系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并形成对学生安全负责的工作机制。

校长作为首席安全责任人,应制定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执行。

教师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承担起课堂安全和实践教学安全的责任。

二、加强实践教学前的安全宣传教育在实践教学活动开始前,学校应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明晰实践教学的安全要求和规定,并提醒学生做好自我防护措施。

通过讲座、宣传栏、班会等形式,向学生普及安全知识,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保障实践教学环境的安全学校应针对实践教学环境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

例如,在化学实验室、体育馆等特殊场所,必须配备齐全的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学校还应加强对实践教学场地的管理,确保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进行实践活动。

四、规范实践教学活动的管理学校应制定详细的实践教学管理规定,明确实践教学的组织方式、时间安排和教学内容。

在实践教学活动中,教师应指导学生正确使用实验器材,严禁乱扔废弃物品等行为。

学校还应建立完善的实践教学档案管理制度,对每次实践教学活动进行记录和评估。

五、加强实践教学中的安全监管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管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对实践教学活动的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此外,学校还应建立实践教学的巡查制度,定期检查实践教学环境和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六、加强实践教学中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应制定实践教学中常见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事故等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

应急预案要具体明确应对流程和责任人,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并保障学生的安全。

实践教学管理条例(3篇)

实践教学管理条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专科及成人教育学生的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毕业设计(论文)等。

第三条实践教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注重学生全面发展;(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三)科学管理,规范实践教学过程;(四)资源共享,优化实践教学条件。

第二章实践教学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实践教学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学院应成立实践教学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第六条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一)制定实践教学规划、计划和方案;(二)审核实践教学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三)组织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四)协调实践教学资源,保障实践教学条件;(五)监督实践教学过程,确保实践教学质量;(六)处理实践教学中的突发事件。

第七条各学院实践教学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制定本学院实践教学计划;(二)组织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三)审核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四)组织实践教学过程管理;(五)组织实践教学成果的总结和推广;(六)处理实践教学中的突发事件。

第三章实践教学课程与教学大纲第八条实践教学课程设置应与专业培养目标相适应,体现实践教学的特点。

第九条实践教学大纲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实践教学的目的和意义;(二)实践教学的内容和要求;(三)实践教学的方法和手段;(四)实践教学的评价标准;(五)实践教学的时间安排。

第十条实践教学大纲的制定和修订由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组织,经实践教学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学校批准。

第四章实践教学师资与教学资源第十一条实践教学师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三)熟悉实践教学理论和实践操作;(四)具备较强的教学组织和管理能力。

实践教学规定(3篇)

实践教学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践教学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普通高等教育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本科院校等。

第三条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

本规定旨在明确实践教学的目标、内容、方法、评价等方面,确保实践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

第四条实践教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注重实践教学与课程体系、专业培养目标的有机结合;(四)强化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第二章实践教学目标第五条实践教学目标应与专业培养目标相一致,主要包括:(一)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二)培养学生在实际工作中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四)增强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五)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第六条各专业应根据培养目标,制定具体的实践教学目标,并在教学计划中予以体现。

第三章实践教学内容第七条实践教学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课程实验: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完成实验课程的学习和实践;(二)实习实训:在专业相关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实习实训,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三)课程设计:通过课程设计,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四)毕业设计(论文):结合学生所学专业,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五)创新创业教育:通过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六)社会实践: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素养。

第八条各专业应根据培养目标和实践教学目标,合理设置实践教学课程,确保实践教学内容的完整性。

第四章实践教学方法第九条实践教学方法应多样化,主要包括:(一)实验法:通过实验操作,使学生掌握实验技能和实验方法;(二)实习实训法:通过实习实训,使学生了解企业、事业单位的实际工作流程和岗位要求;(三)案例分析法:通过案例分析,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四)讨论法:通过讨论,激发学生的思维,提高学生的沟通能力;(五)项目教学法:通过项目实施,培养学生团队合作、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系实践教学管理办法(3篇)

系实践教学管理办法(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管理规定》,结合本系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系所有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毕业设计(论文)等。

第三条实践教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教育育人原则:将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 全面发展原则:注重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全面发展。

3. 分类指导原则: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学生的特点,实施分类指导。

4. 教学相长原则: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实践教学,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系设立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实践教学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制定实践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2. 组织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

3. 指导、监督实践教学过程。

4. 考核实践教学效果。

5. 处理实践教学中的突发事件。

第六条各教研室负责本教研室实践教学的具体实施,包括:1. 制定实践教学大纲。

2. 编写实验、实习、实训指导书。

3. 组织实践教学活动。

4. 指导学生完成实践教学任务。

5. 考核学生实践教学成绩。

第三章实践教学计划第七条实践教学计划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制定,包括实践教学的内容、时间、地点、方式、考核方式等。

第八条实践教学计划应于每学期初由教研室提出,经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报系主任批准。

第九条实践教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实践教学目的和任务。

2. 实践教学内容和项目。

3. 实践教学时间安排。

4. 实践教学方法和手段。

5. 实践教学考核方式。

第四章实践教学实施第十条实践教学实施应遵循以下要求:1. 教师应按照实践教学大纲和指导书进行教学,确保实践教学质量和效果。

2. 学生应按时参加实践教学活动,认真完成实践教学任务。

3. 实践教学过程中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实践教学外出管理规定(3篇)

实践教学外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实践教学管理,确保实践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实践教学效果,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学院开展的所有实践教学活动,包括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志愿服务等。

第三条实践教学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教育为本,注重实效;3. 实事求是,科学管理;4. 鼓励创新,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实践教学活动由学院实践教学管理部门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实践教学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实践教学计划,明确实践教学目标、内容、形式和要求;2. 负责实践教学活动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3. 指导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确保实践教学质量;4. 监督实践教学活动的安全,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5. 收集、整理实践教学成果,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六条教师应按照实践教学计划,认真组织实践教学活动,确保实践教学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学生应积极参加实践教学活动,按照实践教学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第三章外出管理规定第八条学生参加实践教学活动需遵守以下外出管理规定:1. 出行前,学生应向所在班级班主任或实践教学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实践教学外出申请表》。

2. 《实践教学外出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1)学生基本信息:姓名、学号、班级、联系方式等;(2)实践教学活动基本信息:活动名称、时间、地点、目的等;(3)出行方式:自驾、公共交通、步行等;(4)出行人数:同行人数、同行人信息等;(5)安全措施:安全防范措施、应急联系方式等。

3. 班主任或实践教学负责人应认真审核《实践教学外出申请表》,对符合外出条件的,签署意见并报实践教学管理部门批准。

4. 实践教学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申请后及时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学生。

5. 学生获得批准后,应按照实践教学计划和要求,按时参加实践教学活动。

高职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高职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高职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本规定旨在规范高职实践教学的管理,提升教学质量,确保学生能够获得有效的实践培训。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高职院校进行实践教学的管理和组织。

第三条:实践教学的定义
实践教学是指学生在校外进行与其专业相关的实践活动,包括工作实、实训、社会实践等。

第四条:实践教学的计划与安排
1. 高职院校应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需求,合理安排实践教学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2. 实践教学计划应提前与学生沟通,确保学生能够理解并参与到实践活动中。

3. 实践教学计划应包含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学生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第五条:实践教学的指导与评估
1. 高职院校应指派专业教师或相关专家对学生进行实践教学的指导和辅导。

2. 实践教学期间应定期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3. 实践教学的成绩应纳入学生的综合评价体系中。

第六条:实践教学的安全保障
1. 高职院校应确保实践教学的活动环境安全,采取必要的措施防范事故的发生。

2. 实践教学期间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

第七条:实践教学管理的考核与监督
1. 高职院校应建立健全实践教学管理的考核制度,对实践教学进行定期评估。

2.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实践教学的监督,确保实施过程的规范和合法性。

第八条:违规处理
对于故意违反本规定的个人或单位,高职院校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法律追究。

第九条: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高职院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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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管理规定实践教学环节是中职学校整个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和专业技能的重要手段,在中职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切实加强和规范实践教学管理,既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需要,也是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的需要。

结合企业8S 管理理念(整理(SEIRI)、整顿(SErrON)、清扫(SEIS0)、清洁(SETKETSU)、素养(SHTSUKE)、安全(SAFETY)、节约(SAVE)、学习(STUDY)),为此,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实践教学的界定第一条实践教学包括:1.在实验室、实训教学基地所进行的实验、实训教学[包括单独设置的实训(实验)课程和课程内实训(实验)(含一体化教学),以下分别简称“实训(实验)课程”和“课程实训(实验)”]。

2.在实习教学基地所进行的各类实习[包括认识实习、专业实习、顶岗实习、毕业(预就业学期)实习]。

3.实践教学可以在校内进行、也可在校外进行。

第二条实训(实验)课程为单独设置的实训(实验)课程,其教学活动以独立的课程形式进行组织,单独进行考核与登记学习成绩。

课程实训(实验)(含一体化教学)是一门课程中的实训(实验)教学内容,与理论教学一起构成一门课程,其成绩归入课程成绩。

第三条各教学部门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必须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实训处负责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实践教学的基本任务第四条掌握专业基本操作技能,培养学生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第五条达到巩固和深化课堂理论知识,并为理论联系实际、应用理论和扩大知识面提供坚实基础。

第六条学习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了解所学专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和发展趋势;。

第七条培养学生劳动观念,增强敬业精神和责任心。

第三章实践教学文件及教学材料管理教学文件是规范教学过程和实施教学管理的基本依据和准则,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保证,应该且必须有完备和科学的实践教学文件来规范和指导实践教学。

第八条实践教学计划由专业办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技能要求,在制定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时制定。

第九条实践教学大纲是组织和检查实践教学的最基本依据。

各专业办应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计划和能力目标,认真编写实践教学大纲。

第十条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的教学文件及教学材料。

(一)实习(实训I)1.实习(实训)必须有教学大纲,内容主要包括:(1)该实习(实训)的作用地位和目的意义;(2)该实习(实训)的教学基本内容和教学要求;(3)该实习(实训)各项教学内容的具体时间安排;(4)该实习(实训)成绩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标准。

(实训)必须有实习(实训)教材或指导书,所选用的教材或编写的指导书应2.集中实习满足教学大纲中提出的教学要求。

4.各专业办必须制定实习(实训)实施计划表。

5.所有实习(实训)项目都要备齐相关教学文件及教学材料:实施计划表、大纲、计划书、教历、实习总结上报实训处;检查记录表、考勤表、学生实习(实训)报告等留专业办存档,以备查阅。

(二)课程设计1.课程设计必须有教学大纲,内容主要包括:(1)该课程设计的作用地位和目的意义;(2)与理论课程的关系、教学基本内容和教学要求;(3)课程设计教学内容的具体时间安排;(4)选题的方向;(5)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标准。

2.在进行课程设计前,指导教师要编制课程设计任务书并及时下达给学生。

课程设计任务书要求做到设计选题恰当、设计任务足额、设计要求明确。

3.对于综合性课程设计或大型设计(设计周数在2周及以上),在下达课程设计任务书的同时,应尽可能有与之相配套的课程设计指导书提供给学生。

课程设计计划书(指导书)的内容主要包括:(I)完成该设计必需的理论知识;(2)设计的基本思路和基本方法步骤;(3)对于需进行实际工程安装调试的设计,应指出安装调试时的注意事项,并列出需准备的主要元器件名称型号,供学生参考;(4)设计参考文献。

4.课程设计大纲、计划书、教历、总结上报实训处;课程设计任务书、检查指导记录、考勤表、课程设计图纸、作品、设计说明、论文、指导教师评语等,留专业办存档,以备查阅。

第十一条其它实践教学环节均应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完成相关的教学文件及教学材料。

第四章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第十二条全校的实践教学工作在分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

第十三条实训处工作职责(1)审定各专业办制订的实践教学计划,汇总并报分管校长;(2)编制实践经费预算,根据学校下达的经费计划,确定并分配各专业办实践经费;(3)检查各专业办实践教学的准备工作和计划执行情况;(4)协调全校实践教学中的有关问题;(5)检查实践教学质量,总结实践教学工作,组织经验交流等;(6)组织审定并签订校级实践教学基地协议和组织挂牌事宜。

第十四条专业办工作职责(1)组织各专业教研组制订实践教学有关文件;(2)联系落实实践场所,考察选择拟挂牌实践教学基地;(3)审定实践教学指导教师,负责实践教学兼职教师的聘任工作,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内外指导教师队伍;(4)负责实践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5)检查各实践教学环节的准备工作和计划执行情况;(6)检查实践教学质量,总结实践教学工作,组织实践教学经验交流;(7)按规定时间及要求上报实践教学有关文件及材料。

第五章实践教学过程管理第十五条各专业办在每学期结束前将下学期的“实践教学实施计划表”,实习、实训进程表,报实训处汇总、综合平衡后,于下学期开学前下发到各专业办。

各专业办按实习、实训进程表组织实践教学。

对于未上报实践教学计划的实践教学环节,学校将不予安排该实践教学环节的经费。

第十六条在执行实习、实训进程表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实习、实训时间、实习、实训地点或取消实习、实训计划,应书面说明原因,经专业办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实训处审批。

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集中实习(实训)、综合性课程设计或大型设计(设计周数在2周及以上),为提高实习、实训效果,各专业办必须会同有关教师编写实习(实训)指导书,于实践教学开始前两周报实训处,经实训处批准、备案后实施,并于实习、实训前发给学生。

无实习、实训指导书不得进行实践教学。

实习、实训指导书的内容有:1、实习、实训目的、任务;2、实习、实训项目、实习、实训地点;3、实习、实训所需的仪器设备及耗材等;4、实习、实训内容及具体时间安排;5、实习、实训注意事项;6、实习、实训考核办法及成绩评定方法。

第十八条学校实行送训制度。

班主任就是领队教师,每天上、下午班主任送学生到实习、实训场所,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在实习、实训场所迎接。

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和领队教师由各专业办负责安排。

第十九条学生第一次实习、实训前,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和领队教师必须宣讲学生实习、实训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以及注意事项,并应将实习、实训守则、仪器设备操作流程等悬挂于实习、实训车间内醒目处。

对违反制度或不听指导的学生,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和领队教师有权停止其实习、实训。

第二十条实践教学过程中,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和领队教师应对学生进行认真指导和管理,并应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一旦出现意外情况,应立即停止实习、实训,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第二十一条为充分利用学校教学资源,学校内实践教学设备应调剂使用,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实践教学需要。

第二十二条实习、实训结束后,实习、实训教师应认真填写实习、实训记录(包括实习、实训班级、实习、实训项目、实习、实训时间、应到人数、实际实习、实训人数、实习、实训效果、仪器设备情况、实习、实训总结等)。

第二十三条实践教学资料由各专业办负责作为档案保存,做到工作有记录,事事有依据。

保存期限要求为四年以上。

第二十四条每学期末,学校内各实习、实训室(车间)要认真填写实践教学情况报告表,报学校实训处。

填报内容有:(一)按大纲要求应开实习、实训项目数、实际开出的实习、实训项目数;(二)应开实习、实训学时数、实际开出实习、实训学时数;(三)承担科研课题项目数和时数;(四)承担社会服务项目数和时数。

第六章实习、实训考核和成绩评定第二十五条学生实践教学均应有考核成绩,此成绩是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之一。

按实习、实训要求,学生必须完成实习、实训的全部任务后方可参加实习、实训考核。

集中实践教学应单独记成绩,日常教学实习、实训应作为学生平时成绩的重要依据,并应占学生课程总评成绩的30%以上。

第二十六条实践教学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劳动态度、组织纪律、任务完成情况及实习、实训笔记或实习、实训日志、实习、实训总结等。

第二十七条综合实习、实训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评定。

记分标准如下:优秀:能很好地完成实习、实训任务,达到实习、实训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解决。

实习、实训态度端正,实习、实训中无违纪行为。

良好:能较好地完成实习、实训任务,达到实习、实训大纲规定的全部要求。

实习、实训态度端正,实习、实训中无违纪行为。

中等:能顺利完成实习、实训任务,达到了实习、实训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

实习、实训态度端正,实习、实训中无违纪行为。

及格:实习、实训态度端正,完成了实习、实训的主要任务,达到了实习、实训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

实习、实训中虽有一般违纪行为,但能深刻认识,及时改正。

不及格: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以不及格论。

1、未达到实习、实训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2、未参加实习、实训时间超过全部实习、实训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包括三分之一);3、实习、实训中有违纪行为,教育不改,或有严重违纪行为者。

校外分散实习、实训无实习、实训日志、实习、实训日志不完整或弄虚作假者,实习、实训考核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第二十八条实习、实训期间因故请假或无故缺勤超过全部实习、实训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包括三分之一),应令其补足或重新实习、实训。

否则,其实习、实训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违纪者在补做实习、实训期间,所有的费用由学生个人自理。

未补实习、实训或补做实习、实训仍不及格者,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实训处结合实践教学大纲和实习、实训进程表等,会同专业办对全校实践教学进行不定期检查。

学期末对全校实践教学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第七章学校内实践教学仪器设备和物品的管理第三十条实践教学设备应根据学校整体发展和专业建设规划并结合学校具体情况,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由专业办在每年底放假前制定下一年教学设备购置计划(含实习、实训车间、实习、实训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等)报实训处,经实训处综合汇审平衡,报请学校领导批准后,由相关采购部门进行采购。

第三十一条实践教学设备经学校相关部门采购以后,实训处会同总务处登记入账,按照设备用途发放到相关专业办,由专业办负责管理、维护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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