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
2024年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3篇)
2024年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精麻药品的管理,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2024年起,制定了以下五项基本管理制度。
一、精麻药品生产企业管理制度1. 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备案:所有精麻药品生产企业需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备案,每年进行定期更新。
2. 生产质量控制:精麻药品生产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3. 质量检测标准:精麻药品生产企业需要建立自行制定的质量检测标准,严格按照这些标准进行药品质量检测,确保产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4. 质量追溯体系:精麻药品生产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追溯体系,能够对生产过程的每一个环节进行追溯,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二、精麻药品流通企业管理制度1. 依法取得流通许可证:精麻药品流通企业需要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流通许可证,并定期进行更新。
2. 严格药品采购管理:精麻药品流通企业需要在正规渠道购买药品,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流通。
3. 完善供应链管理:精麻药品流通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确保药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和变质。
4. 药品分销透明化:精麻药品流通企业需要建立电子化药品分销管理系统,确保药品的分销过程能够进行有效监控和追溯。
三、精麻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制度1. 临床试验备案:精麻药品的临床试验需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和安全性。
2. 临床用药合理性评估:精麻药品在临床使用前需要进行合理性评估,确保药品的使用符合医学指南和临床规范。
3. 不良反应监测报告:临床使用精麻药品的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及时报告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
4. 个体化用药管理:精麻药品的临床使用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个体化的用药管理,确保用药的安全性和疗效性。
四、精麻药品零售管理制度1. 药品销售资质:精麻药品零售企业需要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销售资质,确保销售的药品符合规定。
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
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一、麻药品的基本管理制度1. 麻药品的采购管理制度麻药品的采购管理制度是指对麻药品采购的规范和管理措施。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采购计划制度:根据临床需要和药品市场情况,制定麻药品的采购计划,确保麻药品的供应和使用的需要。
(2)供应商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供应商的资质审查制度,确保供应商具有合法经营许可证和良好的信誉,以保证麻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采购合同管理制度:制定麻药品采购合同的标准格式,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确保麻药品的供应和质量。
(4)采购验收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麻药品采购验收程序,确保麻药品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5)采购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麻药品的采购档案管理制度,包括麻药品的采购计划、采购合同、验收记录等信息的记录和保存。
2. 麻药品的存储管理制度麻药品的存储管理制度是指对麻药品在储存过程中的规范和管理措施。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储存条件管理制度:根据麻药品的特性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储存条件管理制度,包括温度、湿度、光线等方面的要求。
(2)储存设备管理制度:制定麻药品储存设备的选型和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的功能完好、安全可靠。
(3)麻药品分区管理制度:建立麻药品的分区管理制度,根据麻药品的特性和分类,将其划分为不同的区域,确保麻药品的分类存放和管理。
(4)麻药品的检查和监测制度:建立麻药品的定期检查和监测制度,对麻药品的储存条件和质量进行监控,确保麻药品的安全和有效。
(5)麻药品的储存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麻药品的储存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包括麻药品的进货记录、储存条件记录、使用记录等。
3. 麻药品的配送管理制度麻药品的配送管理制度是指对麻药品在配送过程中的规范和管理措施。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配送计划制度:制定麻药品的配送计划,明确配送的时间、地点和数量等要求。
(2)配送车辆和设备管理制度:建立配送车辆和设备的选型和管理制度,确保车辆和设备安全可靠。
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
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
1.药品入库管理制度:包括严格执行药品采购流程,确保进货渠道合法可靠;药品入库前进行验收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对入库的药品进行标识和分类储存,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2.药品出库管理制度:包括制定合理的药品出库流程,确保药品出库的程序规范和有序;对药品进行准确的领用登记,确保药品的用途和使用者符合相关规定;对出库的药品进行核对和监管,确保药品的安全和准确性。
3.药品购销管理制度:包括建立完善的药品购销档案,记录药品的采购和销售情况;制定药品价格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价格公平合理;加强对供应商的资质审核,确保药品供应商的合法合规性。
4.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包括制定合理的药品库存标准和库存预警机制,确保药品库存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和验收,确保药品库存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药品库存调拨和报废流程,确保药品的合理利用和安全处理。
5.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制定药品质量评估和监测计划,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药品质量问题;加强对药品质量检验和验收的监管,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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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模版
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模版制度编号:XXXX-XXXX-XXXX-XXXX-XXXX制度名称: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制定日期:XXXX年XX月XX日修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修订人:XXX一、总则1.本制度的编制目的是加强对精麻药品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合理、有效的使用。
2.本制度适用于使用、储存、运输、销毁精麻药品的单位和人员。
二、精麻药品的分类与管理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精麻药品的分类,将其分为A 类、B类、C类三类,分别进行管理。
2.负责精麻药品管理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三、精麻药品的采购与验收1.根据需要,经过合理比较和甄选,确定采购渠道,并与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
2.严格按照《精麻药品采购验收管理办法》开展精麻药品验收,检查药品包装、标志、有效期、货号等信息,确保精麻药品的质量和真实性。
四、精麻药品的储存与保管1.精麻药品的储存室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药品的安全性。
2.储存室应设有专门的负责人,负责精麻药品的管理工作,包括药品的分类、摆放、监控等。
3.精麻药品应当按照药品的性质和类别进行分类存放,保持干燥、通风、卫生、整齐。
4.禁止存放与精麻药品无关的物品,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等危险行为。
五、精麻药品的使用与登记1.使用精麻药品的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医生的嘱托和药品的使用说明进行使用,并记录使用情况。
2.精麻药品的使用登记应包括药品的名称、使用数量、使用人员、使用时间等重要信息。
六、精麻药品的运输与交接1.精麻药品的运输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运输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药品的安全性。
2.药品的交接应当由专人负责,交接时应进行药品的数量核对和质量检查,签署相应的交接单。
七、精麻药品的销毁与报废1.精麻药品的销毁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由专门的人员进行操作,并记录相关信息。
2.过期、损坏、变质等不能使用的精麻药品应当进行及时报废,报废记录应包括药品的名称、数量、报废原因等。
2023年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范文
2023年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范文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精麻药品的使用与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保障社会安全、维护人民健康,制定并完善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以精麻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销毁和监管为基本出发点,提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以期推动精麻药品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一、精麻药品生产管理制度:1. 生产许可证制度:对精麻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符合相关条件后方可获得许可。
2. 严格质量控制标准:制定具体的质量控制标准,包括原材料的选择、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方面,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3. 记录和追溯体系:建立完善的记录和追溯体系,对生产企业的生产流程、原料来源、质量检测等进行规范化管理。
二、精麻药品流通管理制度:1. 管理人员培训:精麻药品流通企业必须严格培训管理人员,确保其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2. 流通环节监管:加强对精麻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对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检,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来源真实。
3. 严禁非法流通:加大对非法流通精麻药品的打击力度,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以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健康。
三、精麻药品使用管理制度:1. 严格用药准则:明确精麻药品的适应范围和用药禁忌,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用药安全。
2. 用药记录和监测:建立用药记录和监测制度,对患者用药情况进行记录和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用药不规范现象。
3. 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精麻药品使用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精麻药品的正确认识,促进合理用药。
四、精麻药品销毁管理制度:1. 销毁机构建设:建立区域销毁中心,配备专业的销毁设备和人员,对过期、损坏的精麻药品进行及时销毁处理。
2. 销毁记录和追溯:建立销毁记录和追溯制度,对销毁精麻药品的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和备案,确保销毁工作的可追溯和可证明。
3. 定期检查和抽检:对销毁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检,确保销毁工作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范文
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范文精麻药品是一类特殊的药品,对其管理具有很高的要求。
为了加强对精麻药品的管理,必须建立起严格的管理制度。
下面是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范文,供参考。
一、精麻药品登记管理制度1.精麻药品登记台账应当按照精麻药品名称、品规、批准文号、处方药品信息等内容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并保留至少5年。
3.精麻药品台账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考核和复核,确保登记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精麻药品的出入库需按照规定流程,由专人负责检查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二、精麻药品库房管理制度1.精麻药品库房应设专门管理员,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包括药品的储存、管理、保管、保养等。
2.精麻药品库房应定期进行巡查,确保库房的卫生、温湿度和防火安全等符合要求。
3.精麻药品库房应设置专用储存柜、专用存放区域,确保药品的安全和完整。
4.精麻药品库房应进行定期的库存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防止药品的过期使用。
三、精麻药品使用管理制度1.精麻药品的使用需经过严格审批程序,由专门的人员进行申请和批准,确保使用的合理性和确切性。
2.精麻药品的使用需按照规定的剂量和使用方法进行,不得超过规定范围,且需及时记录。
3.精麻药品的使用过程需进行全程监控,以确保药品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4.对于精麻药品的使用情况应当进行详细记录,并定期进行复核和考核,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四、精麻药品销售管理制度1.精麻药品的销售需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销售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证照,确保销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精麻药品的销售需向购买单位提供详细的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以确保药品的正确使用和风险防范。
3.精麻药品的销售需进行严格记录,包括销售日期、销售数量、购买单位等,以备查验和追溯。
4.精麻药品的销售过程需进行全程监控,包括药品的运输、交接、验收等,确保销售的安全和准确性。
五、精麻药品安全监控制度1.精麻药品的安全监控应建立起完善的系统,包括安全监控设备、安全监控人员等,以保障药品的安全和防范风险。
2024年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
2024年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____年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精麻药品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它不仅广泛应用于医疗领域,也被滥用于非法活动中。
精麻药品的使用和管理事关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安全与发展。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控制精麻药品的使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____年我国将实施五项基本管理制度。
本文将对这五项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精麻药品的生产和销售管理制度(1500字)1. 生产管理制度:精麻药品的生产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监管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
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循国家规定的工艺流程,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同时,对生产企业实行严格的监管和检查,对不合格的企业进行处罚和整改。
2. 销售管理制度:精麻药品的销售必须在合法的销售渠道进行,销售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销售许可证。
销售企业必须将销售记录报送给国家相关部门,做到销售记录真实可查。
对于非法销售的精麻药品进行严厉的打击和处罚,同时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二、精麻药品的配送和运输管理制度(1200字)1. 配送管理制度:精麻药品的配送必须符合国家的配送规范和监管要求,配送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配送许可证。
配送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配送路线和时间进行配送,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对配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精麻药品的安全和准确配送。
2. 运输管理制度:精麻药品的运输必须符合国家的运输规范和监管要求,运输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运输许可证。
运输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运输路线和要求进行运输,确保精麻药品的安全和完好。
对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严重违规的企业进行吊销许可证的处理。
三、精麻药品的存储和监管管理制度(____字)1. 存储管理制度:精麻药品的存储必须符合国家的存储规范和监管要求,存储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存储许可证。
存储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存储条件和方法进行存储,确保精麻药品的安全和质量。
麻、精药品“五项”管理制度
麻、精药品“五专”管理制度1、专人管理(1)、药库由专人合理申报计划,保持合理库存(库存量一般不超过一个季度的用量)。
药品采购人员须经过批准,凭“印鉴卡”向省、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计划采购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由药品经营企业送到药库,采购、保管人员不得自行提货。
(2)、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3)、入库验收采用专簿记录,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等内容。
(4)、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上报科主任和分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再由药品采购人员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2、专柜加锁(1)、药库、药房、各病区、麻醉科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配备保险柜。
药库安装有防盗门(窗),并安装报警装置;药房安装有防盗门(窗);各病区、麻醉科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2)、保险柜实行双人开启,一人保管钥匙,另一人保管密码。
3、专用账册(1)计划采购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入库和各药房出库必须进行专用账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入库数量、出库数量、结存数、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供应商、质量情况、验收/发货人领药人、复核人签字等内容。
(2)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3)各药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基数管理。
药房凭请领单同时附上与请领单内容相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到药库领取药品。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由药库统一保管。
领取后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数量不得超过固定基数。
(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出库应双人复核,并由发药人、复核人签署姓名。
(5)、对出库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
2023年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范本
2023年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精麻药品的管理,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的精麻药品。
第三条精麻药品是指对人体中枢神经系统产生主要作用的药品,具有较强成瘾性和潜在危害性。
第四条精麻药品的管理以保证药品的合法合规、安全有效为原则,加强对药品的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的全过程监管。
第五条国家将加强对精麻药品的科学研究和监测,提高对精麻药品的认识和掌握,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精麻药品的生产管理第六条精麻药品的生产必须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的生产规范进行。
第七条精麻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相关的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和生产规范进行生产。
第八条精麻药品的生产企业在原材料采购、仓储和生产过程中必须建立健全的记录和溯源体系,确保质量安全可追溯。
第九条精麻药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生产设施和设备的维护,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条精麻药品的生产企业应当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一条精麻药品的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质量抽检,确保产品符合标准和规范。
第十二条精麻药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前做好事故应对和救援准备。
第三章精麻药品的销售管理第十三条精麻药品的销售必须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的销售规范进行。
第十四条精麻药品的销售企业必须取得相关的销售许可证,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和销售规范进行销售。
第十五条精麻药品的销售企业应当配备专职药师,加强对药品的专业指导和知识普及,确保合理用药。
第十六条精麻药品的销售企业应当建立药品购销记录和电子追溯系统,确保销售过程可追溯。
第十七条精麻药品的销售企业应当加强对药品库房的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八条精麻药品的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药品监管制度,加强对销售环节的监管,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规定
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药房上墙1. 建立由分管药事管理的院领导负责,院办、医务、药剂、护理等部门参加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药剂科指定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及网报;2. 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医院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3. 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4. 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要求,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方管理工作;5.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应当掌握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6. 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的培训;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供应管理制度库房上墙1.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南京市卫生局批准,采购人员凭印鉴卡向本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2. 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而本医疗机构无法提供时,可以从其它医疗机构或者定点批发企业紧急借用;抢救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将借用情况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3、医疗机构对过期、损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配和使用管理制度药房上墙1. 根据管理需要在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可以在门诊、急诊、住院等药剂科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柜,库存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周转柜应当每天结算;一级医疗机构不得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柜;2. 门诊药房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3. 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及单张处方最大限量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执行;4. 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必须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门诊专用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处方各项目不得缺项应当在病历中记录;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5. 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签名并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拒绝发药;6. 调剂部门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7. 医生在为患者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为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麻醉药品注射剂型仅限于医院内使用或者由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8. 门诊应为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及精神药品的患者建立随诊或者复诊制度,每三个月复诊或随诊一次,并将随诊或者复诊情况记入病历;9. 专用帐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验收、安全储存、保管、发放管理制度库房上墙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2. 设立专库或者专柜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库应当设有防盗、防火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应当使用保险柜;专库和专柜应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3. 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并建立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用账册;药品入库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做到账物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2年;4. 在药品库房中设立独立的专库或者专柜储存第二类精神药品,并建立专用账册,实行专人管理;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2年;5. 药库发放时须双人复核签字,并作登记;6. 每月10日之前,药库管理人员将全院上个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购进、库存、使用、报损的数量以及流向,通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的监控信息系统实施网报;五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药房上墙1.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麻醉、精神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保险柜安装报警装置;2. 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柜,配备保险柜,药房调配窗口、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3.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记录;4. 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5.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6. 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7. 医院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8. 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在医务管理处的监督下销毁,并作记录;9. 院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巡查工作由院办指定人员负责;10. 医院发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
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五篇)
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泽州县妇幼保健院_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执业医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____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二、具有____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应根据____品、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确需使用的患者开具处方,及时为患者提供所需____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
三、医疗机构要使用____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
四、医师开具____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在病历中记录。
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____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五、医疗机构购买的____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在本机构内临床使用。
六、门(急)诊患者开具的____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_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_日常用量。
七、住院患者开具的_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____日常用量。
八、_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存放要设立专库或专柜,专库和专柜要设有防盗设施。
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九、储存____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
对进出专库(柜)的____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十、____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
十一、对____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追回。
十二、____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计数管理,处方保管、发放、回收、销毁由专人负责。
十三、医疗机构对存放在本单位的过期、损坏____品和精神药品,应当登记造册,并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
十四、收回的____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十五、患者无偿交回的不再使用的剩余____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由医疗机构按照上述规定销毁处理。
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4)
5. 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签名
并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拒绝发药。 6. 调剂部门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
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 7. 医生在为患者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为患者建立相应的
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
(一)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药房上墙)
1. 建立由分管药事管理的院领导负责,院办、医务、药剂、护理等部门参加
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药剂科指定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及网报。
2. 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医院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
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3. 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
发放、调配、使用法》要求,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方管理
1.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南京市卫生局批准,采购人员凭《印鉴卡》向本 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2. 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而本医疗机构无法提供时,可以从
其它医疗机构或者定点批发企业紧急借用;抢救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将借用情况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3、医疗机构对过期、损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当向所在
工作。
5.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
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东柳中心卫生院(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1. 建立由分管药事管理的院领导负责,院办、医务、药剂、护理等部门参加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药剂科指定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及网报。
2. 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医院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3. 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
4. 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要求,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方管理工作。
5.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应当掌握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6. 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的培训。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供应管理制度1.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达州市卫生局批准,采购人员凭《印鉴卡》向本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2. 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而本医疗机构无法提供时,可以从其它医疗机构或者定点批发企业紧急借用;抢救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将借用情况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3、医疗机构对过期、损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配和使用管理制度2091. 根据管理需要在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可以在门诊、急诊、住院等药剂科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柜,库存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
周转柜应当每天结算。
一级医疗机构不得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柜。
2. 门诊药房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
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4篇)
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精麻药品是指具有麻醉和成瘾性的药品,由于其特殊性质,需要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确保其合法使用和防止滥用。
以下是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
第一项:精麻药品采购管理制度1. 采购资质审批:公司应具备经营精麻药品的许可证,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采购资质。
申请过程中需提供相关材料,如公司证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
2. 供应商管理:公司应与合法的供应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并签订采购合同。
合同中需明确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时间等关键信息。
3. 采购程序: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采购程序,包括采购需求确认、供应商选择、报价比较、合同签订等环节。
采购过程中要进行严格的控制,确保采购的精麻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4. 入库管理:精麻药品进入公司后,需进行入库登记,并按照规定进行分类、编号、存储。
同时要建立入库档案,记录入库药品的相关信息,如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等,以便追溯。
第二项:精麻药品销售管理制度1. 销售资质审批:公司应具备经营精麻药品的销售许可证,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售资质。
申请过程中需提供相关材料,如公司证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
2. 销售程序: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销售程序,包括客户需求确认、药品配送、销售交付等环节。
销售时要进行严格的控制,确保销售的精麻药品用途合法、发货准确。
3. 销售记录备查:销售人员需按照规定填写销售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销售价格、销售对象等信息,并建立销售档案。
销售档案要做到及时、准确、完整,以便日后查验。
第三项:精麻药品库存管理制度1. 药品分类管理:公司应将精麻药品按照不同类别进行分类,如麻醉药品、镇痛药品等。
并在库房内建立合理的分类标识,方便管理和查找。
2. 药品数量管理:公司应对精麻药品的库存数量进行实时监控,做到进货与销售的及时结合。
库存数量不足时,应及时采购补充;库存过多时,应及时调配或减少进货。
3. 库存保管:公司应采取严密的措施,确保精麻药品的库存安全。
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五篇)
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泽州县妇幼保健院_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执业医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____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二、具有____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应根据____品、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确需使用的患者开具处方,及时为患者提供所需____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
三、医疗机构要使用____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
四、医师开具____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在病历中记录。
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____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五、医疗机构购买的____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在本机构内临床使用。
六、门(急)诊患者开具的____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_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_日常用量。
七、住院患者开具的_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____日常用量。
八、_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存放要设立专库或专柜,专库和专柜要设有防盗设施。
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九、储存____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
对进出专库(柜)的____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十、____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
十一、对____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追回。
十二、____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计数管理,处方保管、发放、回收、销毁由专人负责。
十三、医疗机构对存放在本单位的过期、损坏____品和精神药品,应当登记造册,并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
十四、收回的____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十五、患者无偿交回的不再使用的剩余____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由医疗机构按照上述规定销毁处理。
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范本(4篇)
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范本精麻药品是指具有麻醉、镇痛、抗焦虑等作用的药物,因其对人体中枢神经系统产生抑制作用,具有一定的危害性和滥用性,所以对精麻药品的管理非常重要。
下面是关于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的范本,供参考。
一、精麻药品管理制度1.药品管理责任制度(1)明确药品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分工,制定药品管理的职责,明确责任人;(2)建立健全药品管理的评估考核制度,对药品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确保药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3)建立健全药品管理的培训制度,不定期组织药品管理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2.药品采购管理制度(1)建立药品采购委员会,明确采购委员会的职责和成员构成;(2)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定期对药品需求进行评估和预测,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3)建立药品供应商的评估和选择制度,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估,选择合适的供应商;(4)建立药品采购的合同管理制度,确保采购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5)建立药品采购的验收制度,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并记录。
3.药品储存管理制度(1)建立药品储存区域划分和管理制度,按药品的性质和特点划分不同的储存区域;(2)建立药品储存的环境管理制度,对储存环境进行检测和控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3)建立药品储存的库存管理制度,对药品库存进行盘点和管理,及时处理过期、损坏或变质的药品;(4)建立药品储存的防火、防潮、防盗等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储存的安全性。
4.药品分发使用管理制度(1)建立药品分发使用的登记制度,对药品的分发和使用情况进行登记,确保药品的使用可追溯;(2)建立药品分发使用的核对制度,对分发的药品进行核对,防止错发和错用;(3)建立药品分发使用的质量控制制度,加强对药品的质量监控,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4)建立药品分发使用的管理流程,规范药品的分发和使用流程,防止滥用和浪费。
5.药品库存管理制度(1)建立药品库存盘点制度,定期对药品库存进行盘点,并与账面库存进行比对和调整;(2)建立药品库存的进销存台账,记录药品的进货、销售和库存情况,确保库存信息的真实和准确;(3)建立药品库存的管理报表制度,对药品库存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4)建立药品库存的保管制度,做好药品的保管工作,加强库房的安全管理,防止药品的丢失和损毁。
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模版
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和范围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明确精麻药品的基本管理要求,确保精麻药品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生命健康。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精麻药品管理工作。
二、术语和定义1. 精麻药品:指麻醉、镇痛、神经阻滞和肌肉松弛剂等药物。
2. 管理人员:指负责精麻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和使用等工作的人员。
3. 患者:指接受医疗服务的人员。
三、采购管理1. 采购计划(1)药物使用需求:根据医疗机构的临床需求和药物消耗情况,制定精麻药品的采购计划。
(2)采购渠道:优先选择正规合法的药品采购渠道,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2. 采购程序(1)招标采购: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机构内部规定,进行招标采购程序,确保公平竞争。
(2)供应商评估: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评估,包括准入评估、合同履约能力评估等,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3. 药品入库管理(1)验收程序:对购进的精麻药品进行验收,检查药品包装、标签、有效期等信息,确保药品的合格性。
(2)入库记录:对入库的精麻药品进行登记,包括药品名称、数量、生产批号等信息。
四、储存管理1. 药品储存条件(1)温度要求:精麻药品的储存温度要符合药品说明书规定,避免过高或过低的温度。
(2)湿度要求:保持储存区域的湿度适宜,避免过高或过低的湿度对药品造成影响。
2. 药品码放和分区(1)分类储存:将不同种类的精麻药品进行分类储存,确保易于取用和管理。
(2)标签标识:对每个储存区域进行标签标识,包括药品名称、数量等信息,确保易于辨认。
3. 药品保管人员(1)职责分工:明确药品保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监测检查:定期对储存区域进行监测检查,检查药品的包装完好情况、有效期等。
五、配送和使用管理1. 药品配送(1)配送单管理:对精麻药品的配送进行配送单记录,包括药品名称、数量、接收人等信息。
(2)质量控制:对接收的药品进行质量控制,检查包装完好性、有效期等,确保药品的安全性。
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范文
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范文一、精麻药品的购进管理制度1. 购进单位应当与正规药品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并确保所购进的精麻药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购进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并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采购,确保采购数量与使用需求相匹配。
3. 购进单位应当对所购进的精麻药品进行验收,并确保其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4. 购进单位应当将购进记录进行归档,包括购进数量、供应商信息、采购时间等。
二、精麻药品的入库管理制度1. 入库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入库操作,确保精麻药品的安全与完整性。
2. 入库人员应当对每批次入库的精麻药品进行验收,并记录验收结果。
3. 入库人员应当将入库记录进行归档,包括入库数量、验收结果、入库时间等。
三、精麻药品的配送管理制度1. 配送人员应当按照配送计划进行精麻药品的派送,并确保派送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配送人员应当对每批次派送的精麻药品进行登记,并保留相关记录。
3. 配送人员应当妥善保管配送过程中的精麻药品,防止损坏或丢失。
四、精麻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度1. 使用人员应当按照精麻药品的使用规范进行使用,严禁擅自改变使用方式或用于非法用途。
2. 使用人员应当按照精麻药品的使用指南进行正确计量和使用,并记录使用情况。
3. 使用人员应当对使用过的精麻药品进行妥善保管,并遵守相关的废弃处理要求。
五、精麻药品的销售管理制度1. 销售单位应当与购进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并确保所销售的精麻药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销售单位应当对销售的精麻药品进行记录,并确保销售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销售单位应当对购买精麻药品的个人或单位进行认真核实,防止非法销售行为的发生。
2023年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
2023年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一、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在2023年的精麻药品管理制度中,要建立科学、严格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
这意味着所有的精麻药品必须经过审批程序才能进入市场销售。
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将包括对生产企业的审批和监管、对药品质量的检验和抽查、对药品的上市许可和药品记录的追溯等。
只有符合严格标准的精麻药品才能被允许在市场上流通。
二、生产管理制度精麻药品的生产必须符合严格的管理制度。
这包括对生产设备的要求、对生产过程的监控、对原材料的选择和采购等。
生产管理制度还将要求生产企业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出的精麻药品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同时,生产企业还需要建立健全的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污染和交叉污染,减少可能的不良反应。
三、销售管理制度2023年精麻药品管理制度将对销售环节进行严格监管。
销售管理制度将要求药店和医疗机构对精麻药品的销售进行严格的记录和追溯,确保精麻药品的流向可追溯,同时要求销售药店和医疗机构严格落实购药人身份登记制度,以避免精麻药品的滥用和非法销售。
四、使用管理制度2023年精麻药品管理制度还将加强对精麻药品使用的管理。
这包括对医疗机构、医生和患者等使用者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对精麻药品的正确使用和合理用药的认识。
同时,还将加强对精麻药品使用的监督和检查,严厉打击精麻药品滥用和非法使用行为。
五、监督执法体系2023年精麻药品管理制度还将建立完善的监督执法体系,加强对精麻药品市场的监察和执法力度。
监督执法体系将对生产企业、销售药店、医疗机构和使用者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障精麻药品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通过以上五项基本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有效规范和管理精麻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提高精麻药品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保障精麻药品的安全性和合理用药,同时遏制精麻药品的滥用和非法使用行为,维护医药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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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药房上墙)
1. 建立由分管药事管理的院领导负责,院办、医务、药剂、护理等部门参加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药剂科指定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及网报。
2. 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医院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3. 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
4. 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要求,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方管理工作。
5.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应当掌握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6. 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的培训。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供应管理制度(库房上墙)
1.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南京市卫生局批准,采购人员凭《印鉴卡》向本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2. 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而本医疗机构无法提供时,可以从其它医疗机构或者定点批发企业紧急借用;抢救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将借用情况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3、医疗机构对过期、损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配和使用管理制度(药房上墙)
1. 根据管理需要在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可以在门诊、急诊、住院等药剂科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柜,库存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
周转柜应当每天结算。
一级医疗机构不得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柜。
2. 门诊药房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
3. 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
处方格式及单张处方最大限量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执行。
4. 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必须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门诊专用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处方各项目不得缺项应当在病历中记录。
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5. 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签名并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拒绝发药。
6. 调剂部门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
7. 医生在为患者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为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
麻醉药品注射剂型仅限于医院内使用或者由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
8. 门诊应为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及精神药品的患者建立随诊或者复诊制度,每三个月复诊或随诊一次,并将随诊或者复诊情况记入病历。
9. 专用帐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
(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验收、安全储存、保管、发放管理制度(库房上墙)
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2. 设立专库或者专柜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专库应当设有防盗、防火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应当使用保险柜。
专库和专柜应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3. 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并建立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用账册。
药品入库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做到账物相符。
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2年。
4. 在药品库房中设立独立的专库或者专柜储存第二类精神药品,并建立专用账册,实行专人管理。
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2年。
5. 药库发放时须双人复核签字,并作登记。
6. 每月10日之前,药库管理人员将全院上个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购进、库存、使用、报损的数量以及流向,通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的监控信息系统实施网报。
(五)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药房上墙)
1.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麻醉、精神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
保险柜安装报警装置。
2. 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柜,配备保险柜,药房调配窗口、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3.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记录。
4. 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5.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6. 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7. 医院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
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8. 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
在医务管理处的监督下销毁,并作记录。
9. 院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巡查工作由院办指定人员负责。
10. 医院发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诸葛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