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民居“十百千”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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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新民居“十百千”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适应新时期农村改善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的需要,倡导“以人为本、经济适用”的理念,逐步引导农民转变生活居住方式,建设具有科学化、现代化、低成本、高质量,既能体现燕赵特色,又能方便农民生活的新农村实用住房。

(二)工作目标。2008年在全省建立样板村11个(每个设区市1个村)、向全省每个行政村推广农村新民居优秀设计方案100套、在全省建设样板房1000套。通过样板村样板房建设,为各地农民建房和村庄建设提供典型示范,带动不同地域农村住宅建设水平的尽快提高。

(三)建设原则。

1、提倡农民自愿,突出以人为本,做到经济、适用、安全、节能,满足不同收入阶层的需要。

2、体现因地制宜,适应我省农村不同地貌类型、发展水平、文化习俗。

3、彰显燕赵特色,既传承河北历史文化,又呈现农村住宅的现代功能特色。

4、坚持统筹安排,样板村样板房建设与环境治理结合起来,在提高农民建房质量的同时,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和环境水平。

二、技术要求

(一)规划布局要求。样板房建设要符合村庄规划,集中紧凑,形成居住街坊。样板房选址尽量利用原有宅基地进行住房的翻建、改建,新建住房的要选用村内空闲地、废弃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二)院落布局要求。样板房院落内要合理安排起居室、卧室、餐厅、厨房(暖炕、秸秆气化)、卫生间(太阳能利用)、库房、农用车辆停放场地以及花草树木、养殖、沼气等布局,配置给水、排水、供电、电话、网线、有线电视等管线,实现功能分区明确,交通流线便捷,动静、洁污分开。

(三)建筑设计及外观要求。样板房面积比例适当,结构新颖、成本低廉,材料选配经济,就近就地取材。住宅外观立面设计要运用传统的民居建筑元素,体现不同地域的建筑文化特色,体现燕赵地方特色及强烈的时代感。

(四)建筑节能要求。充分考虑沼气、太阳能、地热能、风能利用等新型能源的利用,冬季保温热效高,符合抗震、节地、节能等要求,参考借鉴CL建筑体系。

(五)建筑施工要求。建设过程中及时进行拍摄设计、施工的现场照片、视频录像,留出易于观察到的建筑施工痕迹,便于技术人员进行实地讲解和农民群众的参观学习。

三、样板村和样板房的选择

(一)样板村选择。

1、每个设区市选择1个村庄作为样板村。采取多户集中建设样板房(可在1至多个村庄内建设)的方式进行。每个样板村中的样板房建设数量不低于10户。鼓励样板村庄扩大建设规模,2

提高建设效果。

2、样板村应选择在本县市范围内处于地理位置居中,道路交通条件方便,便于周围乡村农户参观学习的地区。

3、样板村的选择应与新农村建设、土地整理、沼气(新能源)利用、迁村并点、农业开发等试点村庄结合有机起来。

(二)样板房选择

1、农户样板房选择要充分考虑不同经济收入家庭、不同地域(地区)、不同使用需求等多方面因素,使样板房建设的成本和标准能够适应不同阶层的实际情况。

2、样板房选址要避开抗震不良场地和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

四、成立组织领导和服务机构

(一)成立农村新民居“十百千”示范工程领导小组

省建设厅成立由省建设厅主要领导和村镇处、科技处、质安处、质监站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新农村样板房“十百千”示范工程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省新农村样板房“十百千”工程建设,对重点和涉及全局性的工作进行调度,推广试点经验并制发相关文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各设区市和样板村所在的县(市)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计划和建设补助资金,统筹协调样板村和样板户建设的各项事宜。

(二)成立农村新民居“十百千”示范工程技术服务小组

各设区市和样板村所在的县(市)要成立新农村样板房技术服务指导小组,具体负责农户样板房各项建设,包括组织实地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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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设计建筑方案和施工方案,办理相关手续,现场施工组织,工程质量管理等,解决设计和施工具体问题。

各小组由各市建设局村镇建设科长、样板村样板房所在县市建设局局长、设计人员2名(包括建筑和结构设计)、施工技术人员2名组成,每个小组要明确技术负责人。建筑设计和施工技术监督人员,分别负责村庄的建筑设计和施工。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进度

大致分为启动、准备、施工、验收、总结五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2008年2月15日—2008年3月15日。完成样板房建设的启动工作。

1、省、市成立新农村样板房“十百千”领导小组,制订总体方案,制发开展新农村样板房建设的通知。

2、各市完成确定样板村、样板户工作,填写《农村新民居“十百千”工程样板村样板房呈报表》(见附件)。

3、各市成立技术服务小组,确定建筑设计、质量监督单位,明确具体人员。

(二)准备阶段:2008年3月15日—4月15日。完成建房前的所有准备工作。其中,

1、3月15日—4月1日。技术服务小组分赴确定的村庄进行实地设计,并参考省新农村民居设计图集,注重与农户进行面对面沟通,听取建房设想,现场确定出初步设计思路和草案。

2、4月1日—4月15日。修改完善和交付建筑设计图纸。完成建房前的所有准备工作(包括购买建筑材料、办理建房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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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阶段:2008年4月15日—8月1日。完成建房的主体施工,其中:

1、4月15日—5月1日。正式开工建设,巡回技术服务小组到现场进行指导。

2、5月1日—7月1日。基本完成土建施工,沼气、太阳能、取暖等新要完成初步安装。进行中期工作调度,督导各市工作的如期开展。

3、7月1日—8月1日。进行房屋内部装修,同期开展新农村样板房设计图集印制工作。

(四)验收阶段:2008年8月1日—10月1日。完成样板房建设的所有工作,进行竣工验收。

(五)总结阶段:2008年10月1日—10月31日。召开现场会,组织参观学习,推广成功经验。

六、其它事宜

(一)各市、县(市)要高度重视农村新民居“十百千”示范工程工作,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配备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示范工程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省建设厅将根据财政安排情况进行适当资金补助。

(二)各市、县(市)应在样板房建设过程中、竣工验收后,有计划地进行推广学习,组织农民群众到现场参观学习,聘请技术人员实地讲解,向农民传授样板房建设的好经验、新技术、新工艺。

(三)为配合农村新民居“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各市、县(市)要同期开展“燕赵新农居”(100套方案)的巡回展览活动,供各地农民群众建房时借鉴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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